馬可福音
導論
作者 早期教會認為約翰.馬可(徒十五37;西四10;彼前五13)是這卷福音書的作者,據說他的資料來自彼得。此外,福音書的卷名──就是以作者為名──很早就在羅馬世界流傳;雖然這些卷名並不是出於神的默示,但是既然流傳廣遠,表明其傳統的由來甚早。馬可很可能就是本書的作者,因為沒有什麼反對的理由。

日期、背景與目的 一般的建議為,馬可寫這卷福音書是為了羅馬的基督徒,大約在主後六十四年,正值羅馬大興逼迫的時候(詳細的說明參彼得前書)。

寫作地點 對馬可執筆的地點,有好些看法:加利利、亞曆山太,及最常見的羅馬。馬可的讀者可能不住在巴勒斯坦,大部分不是猶太人;這些建議中以羅馬的可能性最大(有些早期傳統如此主張),不過無法確定。

風格 參本注釋書的福音書導論。

馬可寫作的原因 當年在教會�媗奶H誦讀馬可福音的人,是敬拜耶穌為主的信徒,他們已經知道許多有關祂的故事。馬可把這些故事串成耶穌的傳記模式,他採用希臘悲劇情節的一些架構,不過結局卻是圓滿的,就像猶太人傳統的故事,最後總是強調神的信實。古代的傳記常會藉英雄來作道德典範,馬可也是如此,他想讓基督徒明白,基督的呼召不單讓人有權柄與 * 撒但的權勢爭戰,也要為此受苦。

  因此,馬可寫作的物件正需要回想:神會聽禱告,會透過他們的見證和信心來工作;他們也需要再度正視:在面對逼迫時,他們可能因而失喪生命。最後,藉馬可所記載 * 門徒的失敗,他們也可重新明瞭:如果他們還活不出徹底改變的生活,達不到主話語的要求,祂會繼續耐心地在他們身上工作,幫助他們能全然委身。早期教會最符合馬可寫作的情況,是羅馬基督徒於主後六十四年在尼祿的逼迫中受苦的光景。

馬可的資訊 馬可福音中有些主題特別鮮明。譬如所謂的「彌賽亞秘密」:耶穌在大眾面前儘量隱藏祂的彌賽亞身分。這樣的隱藏可能出於幾種原因。第一,基督,或 * 彌賽亞,是大衛家的王,只在登基的時候才正式使用這個頭銜。因此,在馬可福音中,耶穌最後乃是在十字架上「加冕」。第二──這個原因或許更重要,當時流行從政治的角度解釋彌賽亞,但耶穌的使命與此完全不同;所以,所謂的「彌賽亞」觀對祂並不適用,而最後祂乃是以自己的使命將其重新定義。祂的使命只能從祂所完成的事──即祂的死與 * 復活(九9)──倒回來瞭解。耶穌想儘量保持隱密的作法,也與 * 舊約一些先知類似,這些先知常在暗中工作,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完成使命(如:王上十一29,十三8∼9,二十一18;王下九1∼10);他們經常過著非常簡樸的生活,把大部分時間用在門徒當中,訓練他們(撒上十九20;王下四38,六1∼3)。
  馬可福音還有一個次要的主題,就是門徒的失敗。古代的作品常會矮化配角,以襯托出主角的英勇;也會以人物的盲點來強化悲劇的效果。在馬可福音中,從耶穌的使命和門徒自己的使命來看,門徒顯然都大幅落後,在屬靈的能力上如此(行神跡──四40,九18∼19、28∼29),在受苦方面尤然。在故事中,他們的魯鈍與耶穌屢次要他們全然委身的呼召,形成非常強烈的對比,幾乎可說,他們在故事中帶有製造笑料的作用。這個主題分佈各處,甚至全書的結尾都見其餘音(十六7∼8)。

注釋書 對本注釋書的讀者最有用的一些參考書如下:William L. Lan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4); D. E. Nineham, Saint Mark, Pelica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London: SCM, 1977);而 Hugh Anderson, The Gospel of Mark, NCB *1976; repri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1) 也有一些文化方面的資料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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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5
前言:引進聖靈的那一位
  古代的作者常會在前言中提到整卷書的主題。馬可福音一開始就介紹馬可如何呈現耶穌:祂是宣講及引進* 神國度的那一位。在這一段中,聖靈降在耶穌身上,祂與撒但相爭而且得勝;在福音書接下來的記載中,耶穌趕出邪靈,醫治病人,而被撒但操縱的宗教與政治首領則與祂作對,最後祂以* 復活勝過撒但的權勢。由這一段可以看出,耶穌會將同樣的聖靈賜給跟隨祂的人,因為他們在宣講神的國時,會遇到同樣的爭戰。

一1 希臘文譯為「福音」的字,是指一位先鋒傳來的好消息,而以賽亞書的希臘文譯本用相關的動詞來描述神的好消息,就是要重建祂的子民,帶來 * 神的國。(猶太讀者常以一本書的頭一個字或前幾個字作為書名,所以有些學者建議,馬可福音原來的名稱為「耶穌基督的福音」;但是在寫這樣一本書時,也可能很自然用這幾個字起頭。)

一2∼3 猶太教師通常會把幾處經文,或經文的一部分放在一起,特別如果其中有同樣一個鑰字的話(此處為「預備道路」)。因為他們對聖經非常熟,所以常不提引用經文的出處,同時因假定大家都知道上下文,也不附加說明。所以馬可此處引用了以賽亞書(四十3)和瑪拉基書(三1),卻只提以賽亞書。以賽亞提到要為神預備道路,祂要來重建祂的子民;瑪拉基提到神來要行審判,在祂的百姓中定奪一切。馬可將這些論到神的經文用在耶穌身上。

一4∼5 猶太人就像許多古代民族一樣,有洗濯的禮儀。不過,他們只舉行一輩子一次的洗禮,就是非猶太人要歸信猶太教的時候,必須受浸。非猶太人歸入猶太教,必須在一位專業的宗教人士督導之下浸入水中。約翰的 * 洗禮符合這個模式。
  猶太人在做錯事、求神赦免、決心改變時,也要「* 悔改」。(* 舊約先知常把這種希伯來觀念講成從罪「回轉」過來;不只是「改變心意」──這�塈た黎慦漲r面意義──而已。)不過,真正的悔改(或離開錯誤、以正確的方式生活),乃是指一位非猶太人決定要順服以色列之神的教誨。
  若對猶太人說,他們需要受洗或悔改,就像非猶太人一樣,會激怒他們,因為這樣講無疑是挑釁猶太人的得救觀。大部分猶太人認為,只要他們出生於猶太人的家,而且沒有違背神的律法,就會得救;約翰卻告訴他們,他們必須和非猶太人一樣,才能來到神面前。約翰的洗禮表明,凡要到神面前來的人,都須履行同樣的條件。
  約但河很自然成為約翰要百姓受浸的地方,不過這個地點也許亦讓人想起以色列得救的歷史(書三∼四章)。約翰到「曠野」,或許也讓人想起以色列的歷史,尤其以賽亞書四十3預言,在那�堭N出現新出埃及的先鋒,同時許多猶太人也期待,* 彌賽亞會像新的摩西一樣出現在那�堙C

烏瞰約但河注入加利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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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 當年也有一些窮人穿著與約翰相仿,吃蝗蟲野蜜度日(* 死海古卷甚至教人怎樣吃蝗蟲)。但是這�堻怑垠n的一點為,舊約強調以利亞是如此穿著,且不靠社會的供養過日子,而約翰就像他一樣(參:王上十七4、9)。大家都期待在末日之前以利亞會先回來(瑪三1,四5∼6)。
  許多猶太人相信,自從瑪拉基之後就再沒有真正的先知,而在末日臨近之前,不會再有先知出現。但馬可要我們明白,約翰真是先知。

一7 門徒服事老師,有時就像奴隸侍候主人一樣,除了最卑賤的雜事──如為主人脫鞋──之外。約翰覺得自己連當 * 彌賽亞的奴隸都不配。

一8 舊約有些經文提到,* 聖靈會如水澆灌下來。這些經文多半是談到 * 神的國出現時的光景,那時神要潔淨祂的子民,賜給他們能力,為祂說話(賽四十四3;結三十六25∼27;珥二28∼29)。在耶穌的日子,猶太人的傳統仍然強調,到了末日聖靈會潔淨百姓,並膏人說預言。

一9∼10 天裂開或許暗示 * 國度臨近了(賽六十四1,六十五17)。雖然古時的作者用鴿子象徵各種不同的東西,這�堜帠\暗示神對新世界的應許(創八10∼12)。

一11 猶太教師認為神不再透過先知說話,他們相信,如今祂會從天上(bat kol)直接用聲音對他們說話,不過他們認為,* 預言比這種話語更重要。馬可在此顯示,不單有天上的聲音,還有約翰對耶穌直接的預言為耶穌作見證。
  在猶太人的故事中,天上的聲音有時會引用聖經,大部分學者認為,這�堛瑭n音提到的經文有兩、三處:詩篇二7,論到掌王權的 * 彌賽亞,* 神的兒子;以賽亞書四十二1,論到受苦的僕人;創世記二十二2,論到亞伯拉罕獻上他的愛子為祭。與馬可的經文字句最接近的,是詩篇二7和創世記二十二2。

一12∼13 一般相信,魔鬼群聚之處為澡堂、墓園和曠野。由此讀者可以感受到,耶穌在* 撒但自己的地盤內與牠爭戰,是何等緊張。與野獸同處而能安然無恙,顯示神的保護(結三十四25;但六22)。

一14∼15 耶穌資訊的總綱也是馬可* 福音(或好消息)的總綱(一1):倘若相信這項好消息,就是相信神即將實現祂給百姓的一切應許,就應當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祂(有關 * 悔改,見一4∼5的注釋)。
  猶太人承認,神在統管宇宙,但他們每天都祈求,盼望 * 祂的國(或祂的治理)早日臨到,到那時祂將管轄地上萬族的人。他們相信,那時人人都將順服神。但是福音書聲明,耶穌的來臨分為兩次,國度的臨到分為兩個階段:神未來的治理現在已經實現在順服之人的生命中;而當耶穌再來的時候,必會在全世界實現。但是當時約翰還無法看出這樣的區別。
一16∼20
放下的動力與耶穌的呼召
  古代的作者常把教訓與榜樣放在一起,馬可亦不例外。提到耶穌呼召人歸向神之後,他就記載了一個例子,描述真有跟隨耶穌的人這樣實踐。
  巴勒斯坦有錢的猶太人很少,大部分人都很窮。漁夫則介乎富人與窮人之間(與全國其他地方比較起來,加利利的區分還不算太明顯)。雅各與約翰必然不是窮人──他們還有「雇工人」(20節),有錢人才能如此(這個名詞也可以指租用的奴隸,不過最可能是指受雇的自由人)。彼得和安得烈可能與雅各、約翰同行同工(路五7∼10);我們知道當時有些漁民會組團合作。這段經文顯示,* 門徒離開工作,不是因為事業失敗;乃是放棄了收入豐厚的職業。
  在耶穌的時代,許多猶太教師認為,最大的誡命便是孝敬父母。突然離開家人與家庭事業,是很大的犧牲,也與民風相悖。
  * 門徒常會自己去拜師。由於作門徒常必須暫時離開平日的生活,告別妻子、孩子,因此一般人常在深思熟慮後才選擇老師,若老師不是留在一個地方教導,而會遊走各地,顧慮就更多了。
一21∼28
權柄超過魔鬼
  漁夫的故事說明了耶穌的權柄彰顯在跟隨祂的人身上,而下面這幾節則說明,祂的權柄超過邪靈(參一12∼13)。* 舊約中只有一次提到趕鬼,是大衛所行(撒上十六23)。猶太人的文學�堭`提到魔鬼的出沒,而在福音書�堙]除 * 撒但之外──可一13),邪靈只出現在附著的人身(其次的選擇則為豬群──五12)。耶穌第一次趕鬼的地點,或許讓馬可的讀者大吃一驚:竟在敬拜神的地方。

一21 大部分 * 會堂都是群眾集會的地點,也是禱告、研經的地方。若有外地教師來訪,會堂的帶領人常會請他們講演,尤其是在安息日之時。考古學家發現了迦百農的會堂,用黑陶石塊築成。後期的會堂比較華麗,但在這所第一世紀的加利利會堂內,大部分人可能只是鋪張席子,坐在地上。

一22 會堂的崇拜或由祭司帶領,或由我們所謂的「平信徒」帶領,而在講解舊約的時候,必然是由對經文最熟悉的人來分享。許多本地教師都是鄉里的 * 文士,他們也為鄉人寫法律檔,或作解釋;有些會教孩子聖經。大部分教師都會嘗試講解 * 律法(通常是按所讀的經文來講),說明正確的翻譯應當為何,如何應用,或說明其傳統。耶穌的教導比這種講解方式更進一步。

迦百農會堂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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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3∼24 魔鬼(有時亦稱為「污穢的靈」,如:* 禧年篇十1)常與法術相連,術士會指出靈界勢力的名字,以制服牠。有些學者認為,此處魔鬼是要用這個辦法來制服耶穌(「我知道你是誰」,在術士的教科書�堙A是用來制服靈界權勢的術語),若是如此,這一招就不管用。古人常以為魔鬼有超然的知識;這些魔鬼會認出耶穌真實的身分,並不希奇,而在場的人則無法辨認。「聖者」通常是神的稱號,但是此處「神的聖者」可能是「神右邊的使者」之意;在猶太文學中,魔鬼承認自己無法傷害與神親密同行的人。

一25∼27 「不要作聲」(* 所羅門之約)這類命令可以斥責魔鬼,並將其制服;在* 新約與其他古代文學中,斥責從來沒有正式的聲明,如「我斥責你」。無論是誰在趕鬼,魔鬼出來的時候,通常會製造騷動,表明牠們正在離開。
  雖然驅魔人──要幫人趕鬼的人──有時也會用「某某,出來!」之類的話,但必然包括在冗長的咒語之內。一般趕鬼的方法有二:(1) 讓魔鬼不舒服,或受驚而離開(如:把很難聞的菜根放在被鬼附之人的鼻孔下,希望魔鬼受不了);(2) 求告權勢更大的一個靈,來趕走力量較小的靈。但耶穌只簡單的吩咐邪靈離開,就有效果,因此周圍的人莫不大感驚訝。猶太文學中曾稱讚從律法中得到新亮光的教師,有時也會說,某些大受歡迎的教師有能力行神跡;但是耶穌似乎別樹一格(「新道理」)。

一28 加利利的鄉鎮靠得很近,因此消息很快就會傳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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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9∼34
醫治者的名聲
一29∼31 新婚夫婦通常住在丈夫的家中,等到賺夠了錢,才搬出去。許多父母在孩子成年不久就過世了,所以西門和安得烈可能承受了父母的家。西門的岳父或許已經過世,西門和妻子就把成為遺孀的岳母接到家�堥茼瞴C當時照顧岳家的情形,比現代要普遍得多。

一32∼34 安息日到週六的日落結束。馬可提到「日落之後」,讓我們知道安息日已經結束了,因為安息日背人或抬人是違反規定的。
  全鎮的人都聚集「在門前」,因為迦百農一帶多數房屋都只有一個房間,再大的家也容不下多少人。門前或許通到大街,或許面對一個和鄰居合用的院子,加利利許多城鎮都是如此。能行神跡的教師,很快就會吸引大批的群眾。
一35∼39
獨自禱告
一35∼37 聚集的人群帶來另一個問題:在古時的這種鄉鎮�堙A幾乎找不到可以獨處的地方,因為街道很狹窄,有時一大間屋�埵矰F十幾、二十個人;鎮上大部分是四棟房子共用一個院子。加利利的人口眾多,鄉鎮一個連一個。不過,如果起得早,在鎮邊的山丘地還可以找到安靜無人的所在。一般人太陽升起就去工作,因此耶穌必須在黎明之前就出門,才找得到安靜禱告的地方。

一38∼39 「鄉村」一字是指較大的農村,按普通自治村的架構治理的地方;這些地方還沒有聽過耶穌。最多人聚到祂那�堛滷〞p,是開市的日子或安息日,在會堂中,而工人下午放工的時候,或傍晚,人也會很多。
一40∼45
潔淨長大痲瘋的
  大痲瘋是很難看的皮膚病,聖經要病人與社會隔離(利十三45∼46),不過聖經並沒有像許多猶太教師一樣,指責病人是因犯罪(常為誹謗罪)才染此疾。因此,大痲瘋病人是被社會遺棄的人,健康的人多半對他們不屑一顧。觸摸大痲瘋病患是不許可的,一般人想到這種情形都會作嘔。
  這位患者用非常謙卑的姿態來到耶穌面前,在* 舊約�堙A這是向神祈禱應有的姿勢,而他竟敢到耶穌面前來,也顯示他具神聖的勇氣。承認神有權拒絕人的禱告,表明完全仰賴神的憐憫,並不是缺乏信心的話(創十八27、30∼32;撒下十12;但三18)。
  律法規定,若大痲瘋得到了醫治(利十四1∼32),必須獻上特定的祭物。耶穌遵照這些規定,沒有違反律法,或觸怒祭司。(後來的猶太律法堅稱,大痲瘋患者必須先由地方上的祭司檢查,才能到聖殿去,不過在耶穌的時代,這些規定是否已經實行,則不清楚。)
  若有教師能行神跡,必定會有一大批人跟隨,因為病人很多;這一點從加利利的溫泉可以看出,據說這些溫泉能治病,所以有許多人前去。耶穌行神跡不像一般異教徒使用咒語,而聚到祂那�堛漱H非常之多,有一段時間甚至連一整個鄉鎮都容納不下。
二1∼12
醫治與赦罪
  耶穌不單違反習俗,觸摸了痲瘋病患(一41),而且對自己權柄的宣示,遠超過一般 * 拉比所敢接受的(一17、27)。馬可福音的 * 故事一開頭就記載,在讀經、禱告的地方居然有魔鬼(一21∼28),這是向當時的宗教文化挑戰,同樣,耶穌在這一段的角色,也向當時宗教文化的神學層面挑戰。

二1∼2 一般迦百農的家庭,大約可容納五十個人擠著站在一起(考古挖掘出來的家,最長只有十八呎)。因此我們不可以按字面以為全鎮的人都在屋�堙A或擠在門口。

二3∼4 許多「床」只不過是席子;所以癱瘓者的朋友大概只是把他成天躺著的床抬來。房頂可以從屋外的梯子上去,因此他們上得去。一樓的屋子房頂通常相當堅固,在上面走沒有問題,但它的作法是把樹枝、蘭莖等搭在房頂的大樑上,再用幹土蓋住,所以可以挖通。

二5∼7 罪是借著在聖殿獻祭而得贖清。按猶太教的教導,只有神可以赦免罪,但大半猶太人認為神的代表可以代替祂發言。被動式「赦了」,可以從這個角度解釋(猶太教師通用被動式來描述神的作為);但耶穌不是祭司,當時也沒有人獻祭,而 * 文士沒有資格宣告赦免,何況那人並沒有明顯的 * 悔改憑證。
  * 舊約對褻瀆(輕慢、不尊榮)神名字的刑罰,是死刑(利二十四10∼23)。根據後來猶太教的教導,褻瀆包括讀出神的名字,或要人去敬拜別神。
  因此,嚴格說來,這些律法專家把耶穌的話解釋為褻瀆,依照他們的規定來看也是不正確的。不過,當時這一辭彙在通俗的用法上或許比鬆散,泛指一般對神的名字不夠尊重。

二8 只有先知才會有超自然的知識(如:王下六12),所以耶穌的聽眾或許把祂當成先知;「心�堻o樣」可能是一句成語(申十五9,十八21,三十14)。猶太教師大半認為,像舊約中的「先知」已經不再出現,但是一般民眾則樂於見到新的先知,以為這些人是末日的先鋒。

二9∼12 有些猶太教師認為神跡可證明某位教師真是神的代表;但也有些人認為,倘若那人對聖經的解釋不合乎他們的看法,神跡不能算是充分的證據。
  猶太教師知道,惟有神才能真正赦免(在贖罪日獻祭之後);但他們也承認,只有神才能真正醫治。這兩件事都出於神,不過可以由神的代表來宣告祂的旨意。
  * 約瑟夫告訴我們,耶穌的時代有許多假先知自稱可以行神跡,但卻行不出來;有些批評耶穌的人或許也認為祂是同一類的人。然而,祂在眾人面前所行的事,卻讓他們不得不重新檢討自己的看法。
二13∼17
稅吏的跟隨
  這段也像二章1∼12節一樣,耶穌的作為與當時猶太人所認為的敬虔標準相反。

二13 在地方上出名的教師,大多會固定教導幾群 * 門徒,也在家鄉進行某些服務。遊行各地的教師則常有大批人相隨,而當局會感到不安,恐怕他們帶動革命。

二14 利未或許是位普通的農民 * 稅吏,為希律安提帕工作;然而他既在迦百農有一間辦公室,就更像收關稅的人,從附近的商業道路經過這座城的商品,都要打稅。他的工作比漁夫更穩定,收入更高,但他放棄這一切,跟從了耶穌的呼召。
  稅收一部分直接交給羅馬政府,然而過路費與關稅(通常為百分之二、三,而商人經過的地方愈多,要繳的稅也愈多)主要作為該城市政的收入。即使利未只是地方政府的稅吏,從這個 * 故事看來,他仍然被視為不道德的人;市府的貴族站在羅馬政權一邊,剝削猶太的貧民。

二15 * 稅吏常被視為是羅馬的走狗,為敬虔人士所不齒。有些注釋家認為,這�堛滿u罪人」專指不按潔淨的禮儀吃飯的人,但是這個名詞也許可指任何一位生活不敬虔、得罪神的人,他們不理會宗教人士怎樣看自己。

二16 同桌吃飯表明彼此關係密切。* 法利賽人對吃飯的規矩特別重視,他們不喜歡和對這方面不夠講究的人一同用餐,尤其不會和稅吏、罪人同席。他們以為,耶穌既然是位明智的教師,就應該和他們持同樣的觀點。

二17 耶穌採用當時流行的一個比方(把醫師與教師相比),作為祂的答辯。
二18∼22
正確的禁食時間
  在傳統主義者看來,耶穌的舉止又再一次(參二13∼17)不合敬虔的標準;但祂的心中有一套新的敬虔生活觀。

二18 律法只要求在贖罪日禁食,可是敬虔的猶太人又加上了許多種禁食,尤其是 * 法利賽人(他們當中不少人每週禁食兩次,連水都不喝,在幹季尤其如此)。禁食是很重要的操練,應當與祈禱或悔改並行,而 * 門徒(未來的 * 拉比人選)居然不禁食,頗不尋常。一般認為,教師應當為門徒的行為負責。

二19∼20 婚宴通常進行七天;在婚宴期間不可以禁食,也不可以參與喪禮,或做粗重的工作。耶穌以此為比喻,講到當祂在場的時候,也不適合禁食。

二21∼22 這段話同樣是論當時不宜禁食。耶穌用兩個常見的事實來說明。舊的布在洗過多次之後已經縮水。酒可以放在瓶子�堜帡s袋�堙F後者會膨脹。舊的皮袋已經裝過發酵的酒,膨脹到了極限;如果再倒進沒有發酵過的新酒,一旦膨脹,就會撐不下去而裂開。
二23∼27
安息日的正確用法
  耶穌在前一段與宗教人士的衝突,在此處守安息日的事件中達到高峰(二23∼三6)。雙方在宗教上所看重的不同;宗教人士或許認為耶穌質疑聖經的權威,但祂則堅持,應當從另一個角度來瞭解和應用聖經。

二23∼24 住在加利利的 * 法利賽人並不多,而當安息日的時候,他們通常不會在麥田�堞w─除非他們跟著耶穌;因此當地教法師大概是聽到報告,知道耶穌 * 門徒做的事,而有所反應;馬可則特地用法利賽人一詞來稱他們。(馬可就像其他古代作者一樣,會把較舊的字自由更新,也會省略與 * 故事無關的細節。)但可能有些法利賽人一直在觀察耶穌,或與耶穌一起旅行。
  法利賽人離他們所住的村莊,不會超過一個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因此,只要前一天準備得當,這些與法利賽人起衝突的門徒,一定是在某個村莊,在當天可走的路程之內。教師要為 * 門徒的行為負責,而許多 * 拉比認為,為門徒辯護是正當的。

二25 耶穌引用聖經的例子,顯示因著饑餓可以超越聖經的規定;至於祂的對頭是否同意,則是另一回事;但他們因此無法在當地的祭司院內責罰祂。耶穌既然是為祂的門徒講話,祂便提到「跟從」大衛「的人」;從聖經上看不出當時是否有人跟從大衛(撒上二十一1),但大衛自己說還有別人(二十一2)。可能耶穌認為大衛是說真話,也有可能祂是按法律的前例來作說明:大祭司接受了大衛的話,容許饑餓超越聖經的規定。

二26 在給大衛聖餅的時候,亞比亞他還不是大祭司,但馬可用這個詞,是按當時的標準模式:「大祭司」可指大祭司家族任何具執行權柄的人,因此,雖然大衛是到亞比亞他的父親亞希米勒那�堨h,但他也可包括在內。

二27 耶穌說,因為祂具有 * 人子(但七13∼14)的權柄,所以有權解釋安息日的規定,不過,祂的對頭會以為祂的意思是,因為安息日是為人制定的(有些猶太教師也提到這一點),所以人在安息日應該有權去做他必須做的事。(「人子」是 * 亞蘭文「人」的標準說法,祂的聽眾可能以為這就是祂的意思,而不會想到祂是說自己乃是但以理書七13∼14的人子。)
三1∼6
安息日當救命或害命
三1 「枯乾」或「枯萎」的手無法動;所以那只手會比較小,也沒有功能(王上十三4;參:西緬之約二12)。這種病無藥可治。

三2 在猶太教律法師的教導中,安息日不可以治小病,不過救命則是另一回事。(遵守安息日最嚴格的人,也容許在安息日救命,或為自衛而戰。)不過,禁止治病的規定只限于醫生,不限於神的醫治作為,而安息日可否為病人禱告,* 法利賽人當中亦有爭論。因此,耶穌的對頭想要將祂定罪,則已經越過了猶太人一般的規定。

三3∼5 耶穌的意思或許可解為安息日可以「害命」,正如馬喀比戰爭時期(主前第二世紀);但祂更可能是舉一個律法的例子作比方,就是在安息日可以救命,但不可以害命──除了自衛之外;引伸而言,可以行善,但不可以作惡。(這�堣ㄓj可能在借用列王紀下五7)。

三6 無意中觸犯安息日的規定,或做某件事算不算「工作」(在猶太法庭中,可以為這類事爭辯),通常都被視為小事;死刑(出三十一14,三十五2)只是針對故意觸犯安息日的人。耶穌的對頭在此又越過了他們自己傳統的教導。有關希律一黨的人,請看十二章13節的注釋。
三7∼12
聲譽日隆
三7∼8 以土買在加利利以南;約但河以東是比利亞,推羅、西頓在西北方。以土買和比利亞也像加利利一樣,在宗教上是屬猶太教的領域,但從前多數居民為 * 外邦人;推羅和西頓是外邦城市,不過這�堣j概是指住在那�堛熊S太人(見七27)。

三9∼12 由於跟隨的群眾愈來愈多,耶穌終於必須想另外的辦法處理(三9)。在猶太的巴勒斯坦,凡是能行神跡的先知都會吸引大批群眾,而耶穌吸引的人似乎超過別人。其他「行神跡的先知」有時會試著要讓耶路撒冷的城牆倒塌,或讓約但河的水分開(他們都失敗了),但自從以利亞和以利沙之後,沒有人像耶穌一樣,治癒如此多的病人。
三13∼19
設立十二個代表
三13 山常是與神交通之地(如:摩西與以利亞的經歷)。

三14∼15 以色列有十二個支派,而如果某團體揀選十二個領袖(如寫 * 死海古卷之人所行),是因為他們相信,他們的團體乃是真以色列人,順服神的餘民。「* 使徒」的意思是奉差遣的代表,這�堛滬n點為,耶穌把宣揚 * 神的國及趕鬼的能力,分派給跟隨祂的人。

三16∼19 路加(或許包括「Q」檔,就是他與馬太共用的資料)的名單有「雅各的兒子猶大」,而沒有馬太與馬可的「達太」。按古時的檔看來,一個人有幾個名字是很普通的事,因此使徒名單雖不同,卻可能指同一個人。(這些名單的不同,顯示並非互相抄襲,也沒有標準本,所以耶穌揀選十二人的傳統說法,一定比名單還要早。)別名很常見,甚至出現在墓碑上。
  「迦南人」是 * 亞蘭文的「* 熱心者(zealot)」(路六15);有些譯本在此直接譯為「熱心的西門」。在當時,這個名詞可能只是指「一位熱心的人」,但也可能他參與了某個革命團體(這段時期之後不久,一些革命份子就被人稱為「奮銳黨」〔Zealot〕)」。「半尼其」是亞蘭文「雷子」的希臘文(以 rgs 譯亞蘭文的 r~m)。「加略人(Iscariot)」可能只是指「來自哥略(Kerioth)的人」,但不太確定;然而其他的建議(如:希臘文直譯亞蘭文源自拉丁文的字 sicarius,「暗殺者」;參:徒二十一38的注釋)也同樣沒把握。
三20∼30
耶穌搶奪撒但的家
三20∼22 趕鬼的人通常會請一個更大的靈來趕出較小的靈,因此耶穌的對頭指責祂,說祂是靠鬼──靠魔頭 * 撒但──來趕鬼。癲狂(三21)常與被鬼附(三22)相連。有時假教師被視為由邪靈主導,而如此誤導神的百姓,必須處以死刑(申十三5,十八20),因此耶穌的家人想在律法人士逮住祂之前拉住祂,是有道理的。(律法專家無法將人置死,因為巴勒斯坦是在羅馬的管轄之下;但是大眾的指控會使全家人蒙羞。)二章1節至三章6節一連串事件,必定會惹火一批教法師,他們現在發動反擊了。

三23∼27 有時藉咒語可以「捆綁」邪靈,但耶穌擊敗那壯士,只是靠祂在曠野的道德操守(一13),以及要邪靈離開的簡單吩咐(一25∼26;參:賽四十九24∼25)。

三28∼30 這�堛滿u褻瀆 * 聖靈」,是指堅決反對耶穌為 * 彌賽亞的表現,甚至居然指控祂為驅魔人,不顧聖靈為肯定祂身分所顯明的記號。是否有些罪永遠不得赦免,各個教師的看法不一;耶穌可能是指,他們的心非常剛硬,根本不考慮要悔改。
三31∼34
耶穌真正的家人
  把宗教的同道視為弟兄姊妹,是很普通的事;尊重老年人如父母,也很常見。但是把宗教團體內相互的關係,視為高過家人的關係,則是猶太教中從未聽過的,只有歸入猶太教的異教徒,才會認為自己的新家人比過去的家人更重要。耶穌和其他的猶太教師一樣,常會用 * 誇張法,或 * 修辭學上的誇大說法。祂並不是完全否定與地上家人的關係,而是在說明祂的優先順序;因為他們來找祂,是擔心如果祂繼續這樣下去,宗教當局會來找祂麻煩,所以要來向眾人說,祂的精神有問題;見三21。
四1∼20
撒種之人和四種土地的比喻
四1∼2 從船上講話相當理想,可以把耶穌的聲音傳到聽眾當中。巴勒斯坦有些地方,例如迦百農附近的一個小海灣,有自然的音響效果,若在海灣當中講話,可以讓七千人聽見。
  * 拉比常會用 * 比喻來教導;許多比喻都以皇室宮廷為重點,不過當教師向一般民眾講解時,也常會用身邊事物為喻,如耶穌在這�堜畛縝泵赤漪G事。

四3∼7 若地尚未開墾就撒種(常有這種情形),以下的情況之一必會出現。「路」可能是指田中小徑。

四8 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就加利利的土壤而言,是非常好的收成。肥沃的約但河谷,收成通常在十倍到百倍之間,所以百倍的收成不必視為神跡──像一些人的想法;但大部分巴勒斯坦的地,收成平均為十倍(意即:每粒種子只會長出十粒穀子),而耶穌在此提到的數目,都是極佳的收成。雖有無效的種子,但整個收成仍然大有斬獲(參:傳十一1∼6)。

四9 「有耳可聽」回應 * 舊約先知的一個主題,即:許多人有耳朵,卻聽不見神的聲音(如:賽六10,四十三8,四十四18;結十二2)。

四10∼11 猶太教師常用 * 比喻作說明,解釋要點,而不是隱藏其意。但如果只講故事,卻不作說明,意思就是作例子,像耶穌在這�堣@樣,只有最注意聽的人(四9)、而且從圈內來理解,才能猜出其真意。* 昆蘭社群認為,神把奧秘賜給先知,他們將它以暗碼的方式記在聖經內,而神會將這些經文啟示給他們的教師,教師則只會講解給他們聽。
  希臘教師如柏拉圖,以及一些猶太教師,有時會刻意不說明一些要點,讓外人摸不清頭緒;只有非常認真、堅持追問的人才能明白。

四12 耶穌在此是引用以賽亞書六9∼10,該段話的要點為,神的子民已經硬了心,所以聽不見祂的話;因此,神便故意再把資訊傳給他們,讓他們更加剛硬(有人稱之為「目盲的刑罰」)。

四13∼14 這則最根本的資訊,是其他資訊的基礎:耶穌的資訊一定要以堅毅的心來接受,且不受世界的誘惑,才能展現最大的效果。

四15 猶太教承認,* 撒但是最大的控告者與誘惑者;耶穌提到牠,是要* 門徒立刻警覺忘記祂話語的嚴重性。
  有些 * 拉比也教導說,忘記聖經的一項教訓是嚴重的冒犯,而如果教師已經聲明,他的話具獨特的權柄,若忘了,就必令他發怒。

四16∼17 猶太教很看重過去的英雄,就是拒絕妥協神的話,寧死不屈的人。因此,耶穌講到為 * 神國的資訊受到逼迫就背道,會讓門徒感到不安,令他們自省。

四18∼20 能結果子的「種子」,指會將神的話傳出去,並使門徒增加的人(飽受拉比栽培的門徒就應該如此,他們日後會自成教師;其目標之一為,讓人更順服律法)。
四21∼25
對神的道負責
  倘若四章22節是出自別的 * 拉比之口(與太五15對照),意思便是從隱藏的經文含義中拿出珍寶(特殊的亮光)來。因此,耶穌在此是說,祂將神的資訊啟示出來;祂要* 門徒瞭解祂的教導,並根據它來發揮。

四21∼23 猶太教師爭相以比喻來教學,而耶穌則是比喻大師。看不見的光沒有用處,神要人接受祂話語的光照。這�堛瑪O是小小的陶制燈,要放在燈檯上,才能照亮整個房間;若將鬥罩在上面,燈一定會熄滅。

四24∼25 一般的格言為,各人要為自己原先所領受的與後來的表現負責;耶穌把這項原則應用在祂自己的教訓上。所以,如果聽眾不順從他們所得到的亮光,就再也無法領受更多亮光。
  「量」的用語,是市場上稱糧食與其他商品的說法;猶太經文有時用它來指神在末日的衡量,進行公義的審判。
四26∼32
未來國度的縮影
  當時的人都認為,有一天神會來設立祂的 * 國度,或治理全地,無人能敵。耶穌和緊跟著祂的一小群人可能並不起眼,不像會帶進未來榮耀的國度,但是神道的種子會從他們散播出去,直到祂的國來臨為止。耶穌的教導與當時流行的神國臨到觀截然不同。

四26∼29 農人都會同意,穀種能夠生長,不是靠他們的力量,而是靠神的保守。(因此,異教徒與猶太農民都為收成向神祈求;異教農民所倚重的是獻祭。)

四30∼32 究竟什麼是「芥菜種」,學者的意見不一。無論如何,它總是耶穌聽眾所知最小的一種種籽(蘭花的種籽可能比它更小)。重點為,它的小是人盡皆知,但卻可以長出很大的枝葉。在加利利海周圍,它可以長到十呎之高,有時甚至到十五呎,不過一般大約為四呎左右。由於它每年都必須重新長,所以鳥兒在春天築巢的時候沒法用它;可是小型的鳥可以在上面棲身,這幅畫面就是此處所描寫的(可暗指但以理書四12的那株大樹)。
  耶穌用 * 誇張法的意象講由小變大,並沒有改變祂的重點;* 神的國開始的時候可能很不起眼,但最終必將顯為榮耀。
四33∼34
私下的教導
  有時猶太(及其他的古代)教師會保留一些特殊的奧秘教導,只傳授給最親近的學生,因為不適宜講給眾人聽。一般人尚未預備心,無法領受耶穌 * 國度的奧秘性質,要等到祂的奧秘* 彌賽亞本質揭曉之後,他們才會明白(參本注釋馬可福音導論)。
四35∼41
受造物之主
  把沈睡的先知叫醒,要他禱告,或許會讓 * 門徒或當初的聽眾想到約拿書一5∼6,不過耶穌在此與約拿非常不同。有些古時的異教故事講到,某些人物很有能力,甚至可以制服自然界,但是那些人物多半是神祇,偶爾有幾位是從前的英雄。大半猶太人相信,自然界──如風和海──是由天使在掌控,不過,這些天使都必須向造物主負責。在猶太傳統中,風與海的真正主人是神自己(詩一○七29;參:拿一15)。難怪門徒對耶穌的能力會大感驚異。
  被稱為加利利海的這個湖,有時會突然刮起暴風;漁夫多半隻在迦百農岸邊不遠作業,離岸如此遠卻遇上暴風,讓他們措手不及。在小小的漁船�堙A暴風雨刮進來時還能讓人睡覺的地方,只有船尾高起來之處,在那�堨i以用木制或以皮遮蓋的舵手的座位休息,或在座位下放個枕頭來靠頭。耶穌在暴風雨中睡覺,或許是暗示信心的平靜安穩(詩四8;參:王下六16∼17、32;箴十九23);有些希臘故事說,哲學家所教導的平靜安穩是否可靠,要看他自己是否能通過暴風雨的考驗。
五1∼20
制服群鬼
  耶穌可以捆綁無人能捆住的壯士(三27,五3∼4)。

五1 馬太的「加大拉」(太八28)離湖大約八哩,比馬可的「格拉森」更準確,那是一座大城,在湖的東南方,直線距離約三十哩,走路就更遠。但是兩座城都屬於同一個區域,即低加波利,那�堣j部分居民都不是猶太人,馬可似乎是寫給離那地方很遠的讀者,他們不會講究敘利亞─巴勒斯坦的地理細節,而馬太的讀者就可能會留意。

五2 猶太人認為墳墓對他們是不潔之地,也是魔鬼出沒的地方。在許多古代的文化中,都有獻祭給死人的事,也許同時是要討好這些邪靈。當時已是晚上(四35),一般人認為邪靈在晚上力量最大。因此,馬可的佈局會讓古代讀者感受到,一場衝突即將發生。

五3∼5 許多異教崇拜都有用石頭劃身(王上十八28)的項目,而今日許多文化中仍有神靈附身的事,其現象包括苦待自身和超自然的力量。

加大拉沿街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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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6∼8 古代的法術,要趕掉一個靈,必須請力量更大的靈來,這�婺s鬼要求那惟一比耶穌更大的一位,不讓耶穌把他們趕出去:「我指著神懇求你」(不是 NIV 的「向神起誓」)。這句話包含咒詛──如果耶穌不照辦的話。(「我懇求你」或「我知道你」──可一23──出現在古代用法術趕鬼的文字中,是具保護作用的祈使語,以捆綁靈界的對手。)想用法術來自我保護、抵擋耶穌,顯然行不通。有時 * 外邦人也會像猶太人一樣,稱以色列的神為「至高者」。

五9 在古代趕鬼的文獻中,叫出靈的名字以制服它們,是標準的作法(參古代魔法文獻,及 * 所羅門之約);這一回那人身上有許多靈,而在福音書的記載中,耶穌只有這一次問邪靈的名字,但祂似乎並沒有用這些名字來趕鬼。
  一「群(legion,或譯營)」可有四千到六千軍人。因此,這個人身上有群鬼附著,數目可能比豬還多(五13)。

五10 邪靈在快被打敗的時候,常會求情或妥協,古人對此很熟悉(如:* 以諾一書十二∼十四;所羅門之約二6)。或許它們想留在那一帶,因為那�堿O墓地,不過按古人的說法,邪靈常與地緣有關。

五11∼12 只有 * 外邦人(或不遵守教規的猶太人)才會養豬,猶太讀者會認為,豬是最不潔淨的動物之一,所以自然可以讓邪靈去住。古代的驅魔人如果對邪靈施加很大的壓力,讓它們無法留在原主身上,邪靈常會和他們討價還價。

五13 猶太人的傳統常教導說,邪靈會死,所以許多古代的讀者會假定,邪靈和所附身之物一起滅亡了(至少無法再作怪了)。(有些文獻描繪說,某些邪靈怕水──所羅門之約五11∼12;但是也有些文獻說,某些邪靈住在水中。在福音書的記載�堙A比較重要的是邪靈對被附身者的倚賴;福音書對這方面的重視超過當時其他的文獻。)

五14∼17 當地人對耶穌的抗拒,一方面是出於經濟的考慮──損失了一大群豬,另一方面,有些希臘人覺得四處遊行的術士很危險,一般人都怕他們。

五18 在古代故事中,從瘋狂狀態回復神智的人,大半不記得自己從前的光景(如 Achilles Tatius 的 Leucippe),但並不一定都如此(但四34∼37)。

五19∼20 耶穌在猶太人眾多的地區隱藏自己的 * 彌賽亞身分,恐怕民眾產生誤會。然而在多半是非猶太人的低加波立,人會以為祂是術士,所以祂要這位剛成為祂* 門徒的人,去四處宣講神所做的事,以更正人們的誤解(參:馬喀比二書三36)。
五21∼43
醫治女孩與被趕出人群的婦人
  這一段經文講到兩則不潔淨的個案:血漏的婦人與死屍(參:利十五19∼33;民十九11∼22)。第一位婦人即使血止住了,還要過七天才能算為潔淨(利十五28);死去的女孩則更為不潔(民十九11)。

五21∼24 「管 * 會堂的」是會堂�堛漸D要領袖(與只來聚會的人不同,路四20),在當地人中間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睚魯的女兒當時還小,就年齡和性別而言,她沒有什麼社會地位。下跪的物件,必須是非常偉大的人(如君王),否則人只能向神俯伏;這位有名的人物會在耶穌面前這樣謙卑,表示他極其看重耶穌的能力。

五25 這位婦人的病就好像整個月經期不停;按照 * 律法而言(利十五25∼28),她便一直不潔淨;而除了身體的疾病之外,她還有社會與宗教問題。這個病可能在青春期之後發作;古時的平均壽命若是四十歲,而她病了「十二年」,可能她成年之後,有一半時間都被這疾病纏身。

五26 在聖經的時代,無論是猶太人或 * 外邦人的醫生,很多都是以迷信的方式治病,難怪常常無效(參:代下十六12;多比雅書二10;* 昆蘭創世記旁經二十19∼20)。雖然希臘世界有不少醫生是奴隸,但按巴勒斯坦的猶太人資料看來,當地的醫生收入還不錯。

五27∼29 如果這名婦女碰到任何人,或他的衣服,就會使那人一整天在禮儀上不潔淨(參:利十五26∼27)。有些不潔是無法避免的,可是這樣一來,就無法遵守洗濯的規定,而一般男人都會盡可能避免沾染不潔。由於她只要一碰到人,就會使人不潔,所以她不應該置身在這樣一大群人當中。後來猶太教傳統的規定,比利未記更嚴格(如:* 米示拏托哈洛書五8),所以許多教師乾脆完全不碰女人,省得無意中沾染不潔。因此,她不能碰別人,別人也不能碰她;可能她已經離婚,不然就是從未結婚,是猶太社會的邊緣人物。

五30∼34 猶太人相信,只有最親近神的教師會有超自然的知識。耶穌用祂超自然的知識認出碰祂的女人──儘管在眾人的眼中,祂會成為在禮儀上不潔的人。男性 * 門徒在信心上經常失敗(八17∼21,九19),由此觀之,馬可記載女人的信心(參:七29,十二44,十五40∼41)就更讓人吃驚;有些讀者的文化視女人較不堅定,在情緒上比男人更軟弱,他們對這樣的記載會更驚訝。

五35∼39 再窮的人,在葬禮時也要請幾名職業哭手來;這個人既然相當有名,家人過世一定會請更多哭手。在巴勒斯坦,屍體腐化得很快,所以人一死,就要馬上召來哭手;甚至睚魯還不知道女兒已死的事,他們就已經聚到他家了。家中一有惡耗,就會立刻打發人去向家長或配偶報消息。

五40∼43 按當時的風俗,十二歲的女孩是童女,可能不久就要出嫁(婦女不像今天可以繼續受教育,或外出工作)。年輕的女孩通常很期盼婚禮來到,那是她們一生中最快樂的一天,而若沒有結婚就過世──特別只差一點就可實現時──會讓人加倍傷心,認為是最大的悲劇。耶穌用 * 亞蘭文向她說話,那可能是她的母語,不過在巴勒斯坦希臘文也很普遍。(有關在醫治時使用亞蘭文,參七34∼35的注釋)。
六1∼6
耶穌被家鄉的人拒絕
  舊約經常講述先知不受尊重的慣例:如:耶利米、摩西、約瑟等等;後期的猶太作品更加強調這個概念。因著他們的不信,耶穌「不能」行事,這不是表明祂的能力受到限制,而是指祂的工作:醫病若不能加強人的信心,就與古代異教的術士沒有差別了。
  在六章3節,耶穌被稱為「木匠」。在耶穌年幼的時候,當時加利利的首府塞弗利斯被羅馬人摧毀,重建的工作旋即開始。拿撒勒是離塞弗利斯的廢墟只有四哩的小鎮,所以,木匠的需要量一定很大;耶穌的父親約瑟很可能把自己的手藝傳給了兒子,當時的父親都會這麼做。在塞弗利斯重建完成之後,他們可能多半在家中做木匠的工作,就像大半加利利的木匠一樣。他們認出耶穌原是木匠,只是這樣的辨認,並不是意味著木匠不可以擔任教師,因為我們知道也有木匠成為著名的教師(如:* 煞買)。
  「兄弟」和「姊妹」是指家中孩子的常用語,與較廣意的「親屬」一字不同(參:羅十六11),這�堥S有用那個字指耶穌的弟妹。此段經文必定是指馬利亞在耶穌之後所生的孩子。

塞弗利斯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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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7∼13
耶穌的旅行代表
六7 在希臘和猶太的文化中,都有打發先鋒,或使者的習俗,兩人一組出去。在猶太教�堙A二人的組合也可證實他們所講的見證(申十七6,十九15)。

六8∼9 他們要輕裝出發,有些團體亦是如此:(1) 農人,他們常只有一件外衣(不過他們不常外出旅行);(2) 一種旅行哲人,被稱為 * 犬儒學者;(3) 一些先知,如以利亞和施洗約翰。
  他們必須對使命全然委身,不被世務纏身。「口袋」可能用來乞食(與犬儒學者的口袋相同)。

六10 招待外人被視為美事。早期教會就像一些 * 會堂一樣,覺得在家�婸E會最實在,也會用家作為據點,向周圍的社區傳福音。

六11 「把腳上的塵土跺下」,主要的意思是把這些猶太城邑算為不潔淨,像異教徒的城邑一樣,真正跟隨神的人不讓這些地方的塵土留在腳上。

六12∼13 油有時會作醫藥之用,在* 舊約中常與神的任命相關。因此在為醫治禱告的時候,它是很有用的象徵(雅五14)。
六14∼29
政治人物殺害先知
六14∼16 按正式的稱呼,希律安提帕只是分封的王(如馬太與路加所記),不是「王」;馬可使用後者,或是大概的用法,或是帶諷刺意味。在希羅底的聳動之下,希律要求「王」的頭銜,結果於主後三十九年被廢掉;這一事件或可支持馬可帶諷刺意味的解釋。
  有些希臘人相信輪回投胎之說(猶太人亦受影響);但這�堳h是用「復活」(像舊約先知曾叫幾個人復活一樣)講約翰的複現;以利亞沒有死過,許多猶太人期待他會回來(瑪四5)。因此,這�堥瓣ㄛO講輪回。

六17∼19 希律和他嫂子的戀情人盡皆知,這時他已經把她娶了過來。這段婚外情讓他把第一個妻子休掉,而她的父親是一位王,後來因為這事出兵與希律爭戰,打敗了他。約翰指責他們的關係不合律法(不單犯了淫亂,而且違反了不得娶兄弟之妻的禁令;參:利十八16,二十21),是針對希律犯的淫亂之罪,但從後來希律的政敵打敗他來看,他可能認為具政治威脅。(* 約瑟夫說,許多人認為,希律在戰爭中受辱,是神對他的審判,因為他處決了施洗約翰。)
  有人主張,這�堨庰怳O來稱希律同父異母的兄弟希律腓力,是要避免把他與這故事的主角希律──希律安提帕──混為一談。

六20 儘管安提帕有理由敵視約翰(六17∼19),但他還是喜歡聽他講論,這也不算希奇(參:結三十三31∼33)。不少富有的希臘人自認是知識追求的 * 守護人,他們會贊助哲學家,但主要是以文化和娛樂為目的,並不在意道德的教誨。希律雖然在政治上很殘暴,但他既受希臘上層社會理念的影響,必然也自認在文化上很開明。

六21 慶祝生日當時是希臘和羅馬的習俗,猶太人沒有這個慣例,不過猶太的貴族在這個時期已經吸收了大量的希臘文化。希律在加利利實施極權式的嚴厲統治,他所邀請的官員可能是鄉鎮和地區的領導,向他的政府效忠的人;在整個加利利,只有提比哩亞,或許加上塞弗利斯,是按希臘模式組織的城市。

六22 希律的宮廷如此奢華,別處也有記載。有些學者認為,希羅底的女兒撒羅米這時候不再是少女,已經嫁給了分封的王腓力。然而其他的歷史資料則說,她也許只在十二歲到十四歲間(在猶太的巴勒斯坦,處女在這個年齡出嫁);也許她的年齡更小一點也不一定。希律的醜惡在此暴露無遺,在娶了他兄弟的妻子(參:利二十21)之後,他又垂涎他妻子的女兒(參:利二十14)。

六23 這種誓言是喝醉的人才會起的,不過卻讓人想到波斯王被以斯帖王后的美貌引動時所說的話(斯五3、6,七2);只是這女孩的要求絕不像以斯帖那樣高貴。其實,希律並沒有足夠的權力作出這樣的誓言;他只不過是羅馬的藩屬,沒有權力把他的國分給任何人。

六24 女孩必須「出去」問她的母親。在希律的馬徹魯斯堡考古時發現,有兩個餐廳,一個給婦女,一個給男士。因此,希羅底可能沒有看到希律對舞蹈的反應。* 約瑟夫對希羅底的描述與馬可一樣:充滿嫉妒、野心十足、詭計多端(她與安提帕最後自食其果;參六14∼16的注釋)。

六25 斬首是處決羅馬公民和有地位之人的方式;低階層的人常以釘十架或其他方式處死,除非時間急迫。撒羅米要求把約翰的頭放在盤子�堙A意思是她希望把它當成晚宴的一道──恐怖的羞辱方式。

六26∼28 像希律這樣的誓言,其實沒有法律效力,但在賓客的面前食言太沒有面子;據知甚至連皇帝也不輕易做這種事。* 塔西圖斯很瞧不起尼祿,他報導說,這個卑鄙的人要人把被殺之人的頭拿給他;馬可是要讀者對希律和希羅底產生強烈的反感,就像塔西圖斯要讓尼祿遺臭萬年。住在猶太地的猶太人領袖,必須征得彼拉多的同意,才能執行死刑,但希律安提帕在他管轄的境內可以全權處理。

六29 如果一個人有兒子,長子通常必須負責埋葬父親;此處約翰的 * 門徒則須扮演此一角色。因為他是遭處決的,所以除非得到希律的允許,否則他們要取得屍體,是很危險的(對照十五42∼47,耶穌的男性門徒都不在場!)
六30∼44
牧人餵養他的羊
六30∼34 耶穌對羊群的關懷(六34),就像以西結書三十四5、15所記,神對祂子民的關懷一樣;這種關懷藉由提供全備的教導來顯明(參:結三十四4;耶二十三;民二十七17)。

六35∼38 巴勒斯坦人的食物主要是餅,其次是魚;平時很少有肉,只有筵宴的時候才吃得到。食物通常是在鎮上的市場出售,加利利的鄉下有很多小鎮(六36);但耶穌把跟隨的人帶到更偏遠的所在,離最近的鄉鎮都有一段路(六32)。
  最大的鄉鎮人口也不超過三千;儘管加利利的農產品能夠自足,要在小鄉鎮�媗�一大批群眾吃飽,並不容易。聚集的群眾那麼多,若要為他們買食物,大約需要一般人兩百多天的工資(必須辛苦工作七個月)。

六39 草是綠的,顯示當時是春天,靠近逾越節。

六40 跟隨耶穌的人被分為好些排,就像 * 舊約和 * 死海古卷所記的軍隊一般。其目的是要便於分配食物,但是群眾中有些人或許會想,耶穌要把他們編排起來,成為 * 彌賽亞的軍隊(參:約六15)。不過,馬可記載這樣的組織,只是強調吃的群眾何等多。

六41 按當時的習慣,用餐之前要先謝飯,然後才把餅擘開。

六42∼44 食物的倍增,讓人想起神在曠野以嗎哪供應以色列人的神跡,更讓人記起以利沙怎樣讓食物倍增(王下四42∼44,當時也有吃剩之物)。古代的倫理不容許浪費剩餘的食物,不過富有的貴族常對剩菜不屑一顧。這�堛滿u籃子」常用來指柳條編的籃子,但也可以指羅馬士兵攜帶隨身用品的大籃子。
六45∼52
在海面上走
六45∼48 「走過」的意思,可能指類似 * 舊約神的榮耀「經過」(出三十三19;伯九11),這說法也用於神「步行」在海浪之上(伯九8)。

六49 並非所有猶太教師都允許人相信有鬼,不過一般民眾都這樣相信,而標準的猶太(及 * 新約)的教導則是說,義人與惡人在死的時候就被分開,等待未來的 * 復活。

六50∼52 「是我」(NIV、 NASB、 KJV 等),直譯應為「我是」。雖然這�堨D要的意思是前者,不過從上下文看來,耶穌(或馬可)也有意暗示後者的微妙含義:「我是」可以指舊約的神(出三14;參:可六45∼48的注釋)。
六53∼56
求醫治的群眾
  把患者的褥子抬來,或摸耶穌的衣裳繸子,是效法前面有信心之人的作法(見二3∼5,五27∼29的注釋)。
  從古代異教醫治神廟的證據來看,一旦某人經由某種方式,或在某個地方得到醫治,其他人常想如法泡制。街市(六56)是鄉鎮上最大的空場,可以容納聚集的群眾。加利利的街市與希臘城市不同,不一定在市中心。
七1∼23
真假宗教
  耶穌對不潔淨個案的處理(一40∼45,五21∼43),以及因其他宗教問題(如二1∼三35)所引起的衝突,至此因耶穌的 * 門徒沒有洗手而達到高峰。

七1 * 法利賽人多半在耶路撒冷,為什麼這些人會到加利利來,則不清楚。有些注釋家認為,他們是來評估耶穌的教導,看他是否為假教師,帶人走差路(見:申十三13∼14)。這種看法雖有可能,不過,倘若他們的任務這麼重要,馬可應該會提起才對。他們可能只是想來聽聽這位受歡迎的教師在說什麼,作一般性的評估;或許這些人代表一小群法利賽人,他們本來就住在加利利。不少* 文士那時已經住在加利利。

七2∼3 * 法利賽人特別講究洗手的禮儀,然而這規矩不是出於 * 舊約,當初可能是受到希臘的影響。馬可只向 * 外邦讀者作了簡略的說明,其實這些規矩相當複雜(有些學者認為,只限於在某些日子),不過,他的讀者可能已經對猶太人的洗濯規矩相當熟悉,因為在他們的周圍也有猶太人(* 散居的猶太人以洗手著稱)。

七4 洗手可以除去在街市上可能沾染的禮儀不潔之物;他們將雙手浸入水中,直到手腕,或用一個潔淨的器皿把水倒在手上。法利賽人還規定要將器皿浸在水中,以除去污穢。

七5 * 法利賽人很看重他們的傳統;他們盡可能根據前人的教導行事,不願意做不必要的新事。因此,他們想要瞭解耶穌這位名聲遠播的教師,對他們的傳統(如洗手)有什麼看法,以致他們能評估祂的教訓是否合宜。

七6∼8 耶穌引用以賽亞的預言,當初是針對以賽亞時代的以色列而言(賽二十九13),他們空有宗教的外殼,內心卻不親近神(賽一10∼20)。法利賽人所視為珍貴的屬靈表現(是許多敬虔、智慧的教師努力解釋、應用神 * 律法,所建立起來的傳統),耶穌卻稱之為捨本逐末的作法,沒有徹底遵守神的話。

七9∼13 許多猶太教師認為,孝敬父母是 * 律法中最重要的誡命。猶太的詮釋者說,供養年老的父母也包括在這誡命之內。同時,根據傳統,有一些東西可以獻祭給神,或供神的聖殿之用。(「各耳板」出現在獻祭的器皿上,意思是「歸神為聖」;在一般的用法中,它的意思可以解為「不准某某用」。)在耶穌的時代,有一派猶太教師宣稱,若起了誓,說某樣東西已經獻給神,別人就不能用,包括家人在內,不過,禁用者包括自己在內的情形很少。
  有些表現敬虔的人會用這個作法來保留一些東西,不然的話,他們就必須用那些東西來供養父母──這與 * 法利賽人「當供養父母」的主張相反。耶穌在此不是反對法利賽人的宗教理論,而是指出該理論在實行上前後矛盾:他們對 * 律法如此愛好,以致只看重律法的細節,且設法找出漏洞,違反了律法的精神(現代有些基督徒也是如此)。

七14∼15 偶爾也有些教師說過類似耶穌在這�堛漕末蛂A但是極其罕見,而且是私下說的。如果將耶穌的話按字面解釋,意即律法所強調潔淨與不潔淨的區分,只有象徵性的價值。由於這種區分是猶太人與 * 外邦人之間最明顯的分野(見:羅十四),耶穌的話便開啟了一條出路,讓不同種族與文化的人可以同桌用餐、交誼。

七16∼19 耶穌說,食物並不能真正影響一個人;馬可寫作的時期,猶太與外邦基督徒正因風俗不同而有衝突,而他將這一點應用於利未記十一章的戒律:豬、狗、蝙蝠、貓頭鷹等等,如今都已「潔淨」,或可以吃。馬可的建議在猶太人中可能不受歡迎。亞曆山太的自由派猶太人不相信按字面遵守食物戒律(利十一;申十四),而埃及較保守的同道瞧不起他們,這些人在巴勒斯坦也找不到幾個意見相投的人。

七20∼23 其他猶太教師會同意,耶穌所列的確是惡事,而且是從內心發出來的。(惡事表是古代道德家常用的教導技巧)。但是他們不會同意耶穌所說,他們本身對律法細節的重視,過於對道德的重視;身為律法師,他們當然會花更多時間處理法律事務,而不會用時間去改變人心。
七24∼30
外邦婦人的信心
  如果「不潔淨」的食物,如豬、狗,都不再是不潔淨(七16∼19),* 外邦人也不例外。在馬可福音中,耶穌和宗教人士的辯論全都獲勝,但是祂讓自己被一位外邦婦人強詞奪理的反駁說服。這個故事必讓馬可的外邦讀者大受鼓勵。他們正因信仰受逼迫,而這個信仰又被視為不過是猶太教的一個異端。

七24∼26 猶太人不期待異教徒會有信心,尤其是異教的婦女。推羅和西頓一樣,都是腓尼基的古城,而在* 舊約�堙A腓尼基最著名的婦女,就是邪惡的耶洗別。但是同一個時期,另一位腓尼基婦女為她的兒子向以利亞祈求,卻得著了神的恩惠(王下十七17∼24)。希臘文化對敘利亞的影響很深,許多希臘人也住在那�堙F屬腓尼基的推羅與西頓,其中的公民已經徹底 * 希臘化。所以,她既是敘利亞腓尼基人,也是希臘人。

七27∼28 有些注釋家認為,猶太人一般不會稱非猶太人為「狗」。不過,耶穌是用例子來說明祂的立場,正如當日智慧教師的作法。不值得吃的食物會丟給狗吃(參:出二十二31)。
  猶太的巴勒斯坦人認為,狗是吃腐肉的,但是富有的人家受了希臘風俗影響(更接近這位敘利亞腓尼基婦人),有時養狗當寵物。耶穌是用例子說明:喂寵物之前必須先喂孩子,因此猶太人乃是第一優先(如:出四22)。
  祂的話表明,祂不會像異教的術士一般替人治病;祂要她顯明信心,尤其是相信獨一真神的超越性。(她的回答接續了祂的例子:她同意猶太人應當優先,他們是孩子,可是她抗議道,連寵物也會吃碎渣兒。這番辯解顯明她有信心,只要耶穌施展些微的能力,就足夠治癒她的女兒。)

七29∼30 在* 舊約�堙A有時人會用大膽的熱忱、聖潔的厚臉皮來表達信心,如:有信心的婦女(王下四14∼28)、先知(出三十三12∼三十四9;王上十八36∼37;王下二2、4、6、9),及其他的英雄(創三十二26∼30)。這些人一方面非常謙卑,對神非常尊重,一方面又大膽、迫切的祈求,而神總是答應他們的禱告。
七31∼37
耳聾舌結的人得醫治
七31 低加波利,直譯為「十座城」(參五1∼20),居民可能大半為非猶太人,不過也有不少猶太人住在那�堙C

七32∼33 耳聾舌結的人受到猶太律法的保護,但與另一些人(婦女、奴隸、低能者、小孩)屬於同一階級,無法受到足夠的教育來守律法。術士在行法術的時候,常會有一群人圍觀,這群人或許最想看到耶穌在他們面前把人治好,但祂卻不這樣做。有關吐唾沫,參看八章22∼23節;在此耶穌可能是用動作將「醫治」、「說話」,和(七34)「從神而來」表明出來,讓那個人瞭解祂要做的是什麼(猶太律法承認,與耳聾舌結的人可以用手式來溝通)。馬可所用的「舌結」一字,在* 七十士譯本�堨u出現在以賽亞書三十五6,指 * 彌賽亞時代將帶來的祝福。

七34∼35 有些學者指出,術士在醫治人時,有時會說一些人聽不懂的話。不過,耶穌在此是講 * 亞蘭文,在敘利亞-巴勒斯坦一帶,大部分人──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聽得懂(亦參:可十四36)。
八1∼13
喂飽四千人
  要更多瞭解這一段的背景,請參六章30∼44節。耶穌行某種神跡,不限定只行一次;一旦有需要,祂就會再行(八19∼21;參:王下二19∼22,四1∼7、38∼41、42∼44,七16)。

八1∼4 加利利有許多城市和鄉鎮,耶穌特地把 * 門徒帶到偏遠的地方,可能是想找個安靜所在,好教導祂的門徒。

八5∼7 餅和魚是基本糧食;用餐之前祝謝,是當時的習俗。

八8∼10 這�堛瘧x子一字(與第六章不同),是指一種用蘆葦編的籃子,用來裝魚。這個喂飽眾人的神跡,像前一個一樣,也讓人想起以利沙。

八11∼13 大部分古人,包括當時多數猶太人,都相信天上的記號可以成為地上大事的先兆;天上的異兆乃是預告統治者的死亡、城市的陷落等等。在此 * 法利賽人所要求的記號到底是什麼,並不清楚。
  如果他們是要祂從天上降下火來,或在天上顯一個類似的神跡,這種要求當日沒有一個所謂的先知能行出來。如果他們是要耶穌預測天象,並提出解釋,就等於要求天象的預卜,這是申命記十八10所禁止的(視同求神問卜)。因為「天」是猶太人對神的稱呼,所以他們的意思可能只是「從神而來」的神跡。
  從馬可福音八1∼10來看,讀者立刻看出耶穌的對頭何等愚拙。古代的文學有時會用對頭的蠢笨來凸顯主角的美德。
八14∼21
門徒仍不省悟
  比起八章11∼13節來,馬可的基督徒讀者在此所讀到的,會令他們感到不太舒坦:耶穌的 * 門徒也和祂的對頭一樣愚蠢。

八14 門徒關切沒有帶餅的事,乃是人之常情;他們顯然是要到湖的東邊去,那�堛漱H口較少(不過,他們可以在伯賽大找到麵包──八22)。他們十分關切這事,因為帶麵包乃是他們的責任;教師常會把這類事交給一些門徒去做。

八15 酵在聖經�堨N表幾種不同的東西(出十二15∼17,未發酵的餅代表匆忙;在太十三33,代表 * 國度;在林前五6∼7,代表人的罪);這�堛滬威I似乎是指可以廣傳的東西(如:太十三和林前五)。* 法利賽式的敬虔,和類似希律的政治身分,都會影響他們走向腐化。

八16∼18 * 門徒在靈�堣朝竅O半個瞎子,馬可福音四12(及舊約,如:賽二十九9∼10,四十二19∼20,四十四18;結十二2)指出,這乃是因道德有問題。

八19∼21 門徒見過的神跡已經夠多,不至於再會擔心地上的餅,應該可以一下就明白耶穌的要點。但是,他們的反應就像當年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一樣,儘管神已經為他們做了許多事,他們總是在信心上失敗。
八22∼26
瞎眼複明一半
八22∼23 吐唾沫有時與醫治相連;有時被視為可憎,或許這方法也可考驗瞎子是否真的想得醫治。

八24∼25 在福音書�堙A這是惟一分兩步完成的醫治,而古時的神跡故事通常都會強調神跡的突發性;漸進的醫治十分罕見。因此,這則故事十分特別,可能代表一種表演式的 * 比喻:耶穌的 * 門徒和祂的對頭不一樣,他們已經開始看見,但仍看不清楚(八16∼18),直到祂* 復活(九9)、再度觸摸他們之後,他們才明白。* 舊約的先知有時會用表演來比喻,以吸引人的注意,表明他要說的事(如:賽二十2∼6;耶十九1∼15;結四1∼五17,十二1∼11)。

八26 先知通常會把治癒的人帶到他們的家人面前(王上十七23;王下四36),但耶穌在這�堥p下要他離開,乃是強調* 彌賽亞的隱秘性(參本注釋書的馬可福音導論)。倘若那人回到這村子,每個人就都知道這件神跡了。
八27∼30
門徒一知半解
八27 該撒利亞腓立比是一座異教徒的城,最出名的是當地的岩穴,專為敬奉一位希臘的自然之神「潘」。因此,這一帶不太像是 * 門徒首次認出耶穌為 * 彌賽亞的地方。「該撒利亞腓立比的村莊」是對當地極正確的描繪;在* 希臘世界中,村莊都十分倚賴該地區的城市。

八28 大半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都認為,* 舊約式的先知已經不再出現,所以把耶穌列為先知之一,已經很激進了──但還不足以領悟祂真實的身分。

八29∼30 「彌賽亞」或「基督」,字面的意思是「受膏者」──不是指隨便一位受膏者,而是受膏的王,大衛的後裔,他將讓以色列再度複國(賽九6∼7,十一1∼10;詩二)。在耶穌的時代,對彌賽亞(或諸彌賽亞)的看法有幾種,但中心都是今世的拯救和地上的國度。彼得稱耶穌為「彌賽亞」是對的,但此時彼得對這詞的瞭解,和耶穌的意思完全不同(參:可八31∼32)。雖然耶穌未來的 * 國度必定會帶來世界的改變,但是現今在福音書�堶情A祂彌賽亞的使命乃是要改變人的心,面對這個世代的反對,仍能活出國度的價值觀來。
八31∼九1
耶穌解釋祂的彌賽亞使命
八31 古代整個羅馬帝國的人都相信,人在過世之前會對未來發出預言,而許多人相信,聖人能預測自己的死期。不過,這種背景或許與此處無關;有些人對耶穌此時的預知提出其他的解釋。耶穌知道聖殿掌權人士的真相,也明白他們對祂在聖殿的行動(十一15∼18)可能會有的反應,因此可以預料自己必定會死;實際上祂的行動會導致這事的發生。這兩種情形,馬可的聽眾或許都有人會想到;可是另一項觀察對現有的證據可作更多的說明。耶穌在這�媮羲爾隉A是根據祂的使命而來,這使命乃是要應驗舊約的 * 預言(賽五十二13∼五十三12)。

八32 * 新約作者將一些舊約經文解釋為指 * 彌賽亞的受苦,可是第一世紀大部分猶太人不認為這些經文是在指彌賽亞,他應該是來作王的。猶太人大多相信,在末日的時候,所有死去的義人都要* 復活,此後將開始一個 * 國度,由神所指派的人來掌權。耶穌在八章31節對自己使命的解釋,對彼得而言,與他在八章29節所承認的彌賽亞大相徑庭。

八33 「撒但」原來的意思是「敵對者」,可以作複數用(不過複數很少出現);可是在早期基督徒的作品和早期大半的猶太作品中,它都特指魔鬼。不過,說某人的動作正和另一位一模一樣,是可以的(如: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7),而耶穌可能亦是用 * 誇張法來表明祂的重點:彼得正像撒但一樣,把世事看得比神的事更要緊(參:太四8∼10)。
  用那最會試探人、控告人的名字來稱彼得,更加顯明他雖身為 * 門徒,此刻卻犯了嚴重的錯誤。
  門徒當站的位置,是在教師「後面」,「跟隨」他;「退我後邊去」可能是要彼得回到他該有的順從地位。希臘人會責備一個人只從人的角度來想,不從神的角度來看。

八34∼37 十字架是極其殘酷、痛苦的行刑方式。「背起十字架」,是背著十字架的橫木,走到行刑的地點,通常會穿過嘲弄的群眾。
  耶穌是以修辭式的強烈辭彙來形容所有真門徒都必須面對的事:如果他們要跟隨祂,就必須預備面對人的嘲笑與死亡,因為他們必須跟祂上十字架。生命既然比全世界更寶貴,在今世犧牲生命,以期在來世得著生命,乃是智慧的交易(參:* 巴錄二書十七2∼3,五十一15∼16);人無法拿別的來換取它(詩四十九7、15)。

八38 「人子」在此可能是指但以理書七13∼14。* 門徒所期待的 * 國度,最後必定會臨到;但是前面還有一段苦難、邪惡的時期。
  在耶穌的時代也有許多人相信,國度實現之前會有大苦難和大罪惡;可是彼得與他的同道所偏好的看法較為容易,認為這種事不會發生,至少他們乃是站在神得勝的一方,不需要付出代價。

九1 這一節指稱,他們在九章2∼13節即將有的經歷,會啟示出前面幾節所說未來的「榮耀」。既然未來的 * 彌賽亞已經來到,祂未來 * 國度的榮耀也已經在此出現。
九2∼13
山上的榮耀
  神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啟示祂的榮耀,甚至摩西下山時,仍反映出神的榮光(出三十二∼三十四)。在馬可福音九2∼13,大過摩西與以利亞的耶穌,將自己的榮耀在山上啟示出來;因此祂是神最終極的發言人(申十八18∼19)。

九2 西乃山是神啟示祂榮耀之處。耶穌等了「六天」,才登上一座山,為要顯示同樣的事(出二十四16)。耶穌帶著三人隨行,或許暗指出埃及記二十四1、9,不過這一點不太明確(那次事件中也有七十位長老)。形像改變,或發生變化,在希臘神話和猶太 * 啟示文學�堻ㄕ部A可是耶穌此處改變形像,所取材的背景應該是摩西在西乃山上得著榮耀的情形。

九3 猶太文學常描述天使和其他天上的生靈穿著白袍。洗濯(參 NIV「漂白」)平常是家庭主婦的工作,不過這段經文指的是專業的洗濯者,男女不拘。

九4 按記載,以利亞沒有死;摩西是神親自埋葬的,而有些(不符聖經的)猶太著作甚至宣稱,摩西仍然活著(參:啟十一6的注釋)。眾人都期待,在末日之前,這兩位人物會以某種方式回來。

九5∼6 彼得「在山上搭棚」的建議,或許與以色列在曠野的會幕有關,在摩西的時代,會幕代表神在以色列人當中。

九7 天上的聲音重複了馬可福音一11的基本內容,但也許還與另一段經文有關。「聽祂」或許是指申命記十八15,那�媊筆i以色列人,要聽「像摩西的先知」,就是將要來的新摩西。

九8 以利亞和摩西的消失,可以與猶太人的一種講法相較(後期的 * 拉比特別持此看法),即:以利亞可以自由來去,就像天使一樣。

九9∼10 從他們的文化前提來看,* 門徒很難瞭解這番話是什麼意思;他們以為,所有死去的義人都會在末日的時候同時 * 復活(參:但十二2)。

九11 猶太人期待在末日的時刻,以利亞會出現(瑪四5),為主預備道路(瑪三1;德訓篇四十八1∼10),至於他到底會怎麼做,則有不同的看法。

九12 以利亞來是要「復興萬事」,亦即,使家人重新和好(瑪四6;後來的 * 拉比把這種關係的恢復解釋為,厘清以色列的家譜,可是那段時期的人對此段經文的瞭解,可能更為廣義)。

九13 多數猶太人都期待真的以利亞出現(就是 * 門徒所見、與耶穌說話的那一位),但是耶穌是從象徵的角度來解釋,把對以利亞的應許應用在施洗約翰身上,與當代大部分人的看法不同。
九14∼32
趕鬼的信心不夠
九14∼15 * 文士大多不會說自己有能力趕鬼,耶穌的 * 門徒則不同(六12∼13)。* 律法師對聖經的瞭解超過門徒,因此,若門徒無法用其他方法彰顯出神的能力,信譽就有問題。

九16∼18 這位被鬼附的人無法控制自己的動作,在歷史上許多文化中,精靈附身的人都有類似的情形,今日人類學對精靈附身者的研究也如此證實。有些作者提到,這種鬼附的活動形式,與癲癇症的症狀相仿(不過馬太福音四24將癲癇與鬼附作了區分);這種相仿的情形可能意味著,鬼掌控了頭腦會造成痙攣的部位,而其他方式同樣也能刺激它。

九19 成熟的 * 門徒在教師不在的時候,應該能夠處理各樣的事;有時教師會讓功力比較深的學生來教課。應付眼前的事則需要另一種裝備,與教課不同(九29),可是耶穌已經裝備了他們(六7∼13)。

九20∼22 邪靈常會自我摧毀(參五5),各個不同文化中精靈附身的個案莫不如此。亦參九章16∼18節的注釋。

九23∼27 趕鬼通常是藉念咒語請更強的靈來,或藉極臭的樹根,或用苦待使之順從的辦法。此處耶穌只吩咐一聲就成,顯示祂有極大的權柄。

九28∼30 猶太教師常私下對 * 門徒解釋較艱深的課題。有些 * 拉比被人視為能行神跡,但是很少有人期待他們的門徒也能行神跡,更沒有人見奉拉比名行神跡的門徒(39節)。
  驅魔者通常只注意自己的能力,或更準確的說,他們只注意自己操縱其他權勢的能耐;但耶穌在此卻是強調禱告(九29)。

九31 但以理書七13∼14的上下文乃是講到神要將祂的 * 國交給一位像 * 人子的人,而他在得高舉之前,必會先在世上邪惡首領的手下受苦(七18∼27)。

九32 當時的人對 * 彌賽亞的期待,並不包括受苦在內;要瞭解耶穌怎樣擔任彌賽亞,他們的想法與價值體系必須有很大的改變(參:可八29∼33)。* 門徒總是儘量對自己的 * 拉比畢恭畢敬。至於同為門徒的,則屬同輩,他們彼此辯論的時候,拉比很可能不在場。
九33∼37
最大的是小孩子
九33∼34 有資金的人可以賺更大筆的錢,但古代社會大部分人沒有資本,無法力爭上游,生下來是什麼角色,一輩子只能如此。就連能賺到一些錢的人,也不一定能進入權貴圈內。有些團體�堙A階級是由出生、年齡或在* 律法上的造詣而定;例如,* 昆蘭社群每年都重新鑒定每個成員的階級,他們的座位席次和發言順序都由此來決定。無論是透過什麼方式定奪,階級問題在古代都是重大的事(參:林前十四27的注釋)。許多猶太人期望在來世能有新的地位,不再依據出生,而是看一個人是否忠於神的約。

九35 古時就像今天一樣,英雄或有權勢的慈善家都會聲名遠播。* 拉比強調謙卑,但卻認為 * 門徒服事他們是理所當然的。

九36 古代的孩子比現代的孩子社會地位低得多,而且完全倚賴父母。

九37 按猶太人的風俗,受差遣的人可以代表差他的人行事,就像今天的商務代表一樣。甚至他可以完全代替那差他的人,具有差他者所有的權柄;這個原則也適用於 * 舊約中神的使者,就是祂的先知(撒上八7)。
九38∼41
禁止一位真信徒
  不久之前,* 門徒奉耶穌的名卻趕不出邪靈,而在這�堙A他們倒批評一個奉祂的名(參九37)行事,趕出邪靈的「小子」(參:民十一28)。這段討論的形式與一些故事類似,講到一位著名的教師駁倒知識淺薄之人的爭論。

九38 在猶太教�堶情A分黨分派的態度很常見,* 死海古卷可以為證。(有些猶太團體與其他人分道揚鑣,只因對逾越節的日期看法不同。)

九39 承認耶穌的名是一回事,而有信心奉這名行神跡,則表示這個人不是專業的術士,只想用更有能力的名字來成就奇事,如一般的術士所為(徒十九13∼16)。

九40 「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或許是一句格言(參一些資料,包括西塞羅──主前一世紀羅馬的作家──的作品);耶穌借用這話來說明自己的看法。

九41 這�堶C穌是指非常窮的人,* 門徒到他們那�堙A他們只能用水招待(參六8∼11)。按古代的標準來看,這種人也非常窮(王上十七12)。這種舉動反映出他們的信心和待客的熱忱,通常對自己尊重的教師便會如此(王上十七12∼16;參:路十一5∼6),但對假教師則不然(約貳10)。猶太教師常提到,當神審判世界時,個人會得到應得的「賞賜」。
九42∼50
讓人跌倒的刑罰
九42 「跌倒」常是比方,指犯罪,或離棄真信仰。大磨石非常重,綁在一個人的頸項上,他一定會淹死。而這�堛漸恞蒗O指更重的磨石,要用驢來轉動,不是女人所推較輕的那一種。猶太人認為,這種刑罰很可怕,異教徒才會採用;因此這幅畫面就更駭人聽聞。死後不得埋葬(包括死在海中),被認為是最壞的死法;異教徒甚至相信,死者的亡靈一直會飄浮在他喪身的水面上(參:徒二十七20的注釋)。

九43∼47 這�堛熊e面是用肉身的刑罰(切斷肢體,如:出二十一24∼25)與死刑──天庭所宣告的永死──作對比。有些猶太思想家認為,人* 復活的時候,會與他死的時候一模一樣(如:殉道的人會缺手缺腳),然後才得恢復。

九48 這�堛犒炡諟茼菪H賽亞書六十六24。以賽亞書或許可解為只適用于屍身的永遠毀滅(參:德訓篇十11,十九3),但已經有人將這幅圖喻解為永久的折磨(猶滴書十六17)。

九49 鹽用於獻祭(利二13;結四十三24;參:* 禧年書二十一11),因此,這個比方也許與馬可福音九48的焚燒有關。

九50 耶穌在此顯然將鹽轉為正面的比方,也許意思是「和平」。按定義而言,真正的鹽(和內海的沈積不同,有時那只是不純的混合鹽)並不會失去鹽味,因此這使得此一比方的力量更強(參:太五13的注釋)。「彼此和睦」與馬可福音九33∼38的互持歧見正成對比。
十1∼12
禁止離婚
  既然十章1∼12節談到如何對待配偶,十章13∼16節談如何對待孩子,而十章17∼31節與 * 國度中的真正家人相關,因此,有些學者把十章1∼31節和古代的「家法」文學形式相提並論;但是這一段是用 * 故事的形式寫的。如果真能這樣相提並論,馬可的重點卻正好與他文化�堻o類法規相反,因後者強調妻子、孩子、奴隸都要絕對順服(見:弗五21∼33的注釋)。

十1 大半公開教導的教師都在固定的地點授業。只有少數人會像耶穌一樣出名,所到之處皆吸引大批群眾,這些著名的教師自然會遭地方上的專業學者嫉妒,也會令執政當局感到不安。

十2 馬太的用語(太十九3;參該處的注釋)比較接近當時 * 法利賽人一般會用的話;問題是離婚的理由,而不是離婚是否有效。由於摩西接受離婚的風俗(申二十四1),猶太詮釋者只辯論離婚的理由;問耶穌是否可以離婚,則等於祂是否知道摩西的律法,或是否同意。

十3∼5 * 拉比會將聖經的命令與它勉強許可的事作一區分;耶穌問他們,摩西「吩咐」的是什麼,乃是要逼他們承認,摩西只不過「容許」離婚(無論理由為何),並不是「命令」人這麼做。

十6∼9 猶太的詮釋者一般都會援用一段明確的經文,來證明另一段經文的意思不可能如其他詮釋者的說法。有些詮釋者,如寫 * 死海古卷的 * 文士,會援用創造的 * 故事來證明神對婚姻原初的計畫。這些詮釋者用創世記一∼二章來反對多妻制;耶穌則用它來駁斥離婚。(* 七十士譯本用「二人」來取代創世記二24希伯來原文的「他們」,反映出希臘反對多妻的風俗。)

十10 * 門徒常私下要求教師作更詳盡的說明。

十11 古代猶太教師有許多智慧之言,這說法是一般的原則;馬太福音(太五32)和保羅(林前七15)都舉出例外(代表不情願、卻被離異的無辜之人)。這句話是 * 誇張法──用誇大的講法來強化:因為神不視離婚為有效,凡是休妻的人並沒有真正離婚,而他如果娶了別人,就犯了姦淫。
  古時從來沒有一個人用這樣嚴厲的說法論離婚。因為多數猶太教師都容許多妻,即使他們同意那人與第一個妻子仍有婚約關係,也不會認為娶第二個妻子是犯姦淫。但耶穌把這種雙重標準一筆勾銷,凡與兩位婦女結縭的,就是犯姦淫,與婦女和兩位男子結合一樣。耶穌的重點是宣導忠於第一位妻子,而不是要打散已經存在的多妻關係。

十12 巴勒斯坦的猶太律法不容許婦女與丈夫離婚,這點和羅馬法不同(不過在極端的情況之下,她可以要求法庭強迫他休妻)。惟有那些有錢有勢的猶太婦女,像希羅底(六17),才會輕視這條律法,她們看重希臘人的風俗,而不在意猶太人的風俗。在馬可的讀者所處的環境中,妻子可以與丈夫離婚,因此,他也將耶穌的教訓應用在他們身上。古時的作者像現代的傳道人一樣,會自由改寫格言,以闡明其真意。
十13∼16
國度的比方
十13 孩子受到寵愛,但是在社會上沒有權利;嬰孩的死亡率很高,顯示他們的體力也很弱,許多孩子不到長成就夭折了。在最窮的地方,如埃及,小孩到十二歲之前,可能已經死了一半。
  比較窮的 * 外邦人家,如果覺得自己養不起孩子,常會把嬰兒丟掉。* 門徒一心想要建立 * 國度,不想把時間浪費在缺乏政治力量的人身上。

十14∼15 有人認為,* 國度可以藉武力實現;但有人認為,要靠徹底的道德改革……等。雖然猶太人重視謙卑(與希臘人不同),但從來沒有人會想到,國度會像毫無力量的孩子一般臨到。完全沒有能力的人別無倚靠,只能信靠神。

十16 在創世記中,列祖有時會藉按手帶下祝福(創四十八14),他們的禱告也蒙垂聽。因此,這些孩子應該真的蒙到了祝福。
十17∼31
富人和國度
十17 敬虔的人通常會自己去找教師;富有的人一般都會去找最著名,或最好的教師。一位富人跪在一位教師面前,是表示對他非常尊重。
  我們知道,至少有些 * 門徒曾問過他們的教師類似這位富人問耶穌的問題。「承受 * 永生」是表示在來世的生命中有份,就是可以活在* 神的國中。

十18∼19 耶穌並沒有否認自己是良善的,只是提醒這人,猶太人對神的良善之觀念為何(可以說人是好人,但無人能與神相比);然後祂從 * 舊約列出幾項誡命(從十誡中舉出五條誡),論到人際關係(沒有講與神的關係),是人可以試驗的(例如:沒有舉貪心──針對內心之罪的禁令)。

十20 如果惟有神是良善的,這人就必須承認自己一定違反過一些誡命;但耶穌所列的誡命,凡是受過良好教育、頗有教養的猶太人都會遵守。

十21∼22 猶太教十分強調行善事,但猶太教師一般不會要求可能成為 * 門徒的人,將所有的財產都拿出來。有幾位教師,尤其是激進的希臘教師,會對有錢的學生提出這類要求,測試他們是否看重真實的教訓過於財產;少數有錢人會放棄自己的財產,但大部分人都會令教師失望。

十23∼24 耶穌把社會順序顛倒過來。有錢人常因慷慨而得稱讚(他們可以給得比較多);窮人在律法上受到的教育較少,有時比較不敬虔(不過貧窮本身並不被視為不敬虔,窮人更不會這樣看自己)。

十25 這個意象反映出猶太人的比方說法,指不可能做到的事(一頭龐大的動物穿過一個針孔)。
  這句話是誇張法,指真實的針。有人認為耶穌在此是指耶路撒冷的一個門,名為「針眼門」,這看法是錯的,因為那個門造於中世紀。有錢的人只有靠神的恩典才能放下產業(十26∼27)。

十26∼30 耶穌的 * 門徒大半並非窮人(是漁夫和 * 稅吏),但他們都放下了自己的錢財來跟隨祂。他們的賞賜,在今世為信徒如一家人般分享所有(參六10;太十42;徒二44∼45),在來世則為得著 * 國度的生命。

十31 大部分猶太人認為,審判之日會翻轉現況;今世居高位的人,來世將居卑微,而今世卑微的人,來世將為大。猶太人應用這個原則,認為以色列將超過萬國、受壓迫的義人將勝過壓迫者,但耶穌則亦將它應用於個人的地位和階級上。
十32∼34
第三次預言受苦
十32 * 門徒儘管期待 * 國度的來到,但也知道前往耶路撒冷、與大祭司的權勢起衝突,是很危險的事。或許他們知道猶太人的著作提到,在* 彌賽亞國度要實現之前,會有一場可怕的戰爭──在戰爭中,耶路撒冷的掌權者會與羅馬人一樣邪惡(參 * 死海古卷)。或許他們能相信耶路撒冷的領袖,但卻懼怕駐紮在耶路撒冷的羅馬軍營。

十33∼34 耶穌警告說,猶太官府和羅馬人都會敵視祂,並且會以處決革命者的方式來將祂處死。有關 * 人子的受苦,見九章31節的注釋。
十35∼45
為首的要作僕人
十35∼37 雅各與約翰要求在地上的國度擔任宰相;這種想法再度反映出一般人對 * 彌賽亞和神 * 國度的觀念,而耶穌曾屢次予以駁斥(見八31∼38的注釋)。

十38 在別處,耶穌曾說十字架是祂的杯(十四23∼24、36),或許祂的意思是指審判的杯,* 舊約常這樣使用(詩六十3,七十五8;賽五十一17∼23;耶二十五15∼29,四十九12;哀四21;亞十二2)。祂的洗禮也預表祂的死(見:可一11的注釋;參:路十二50;詩六十九2、14∼15)。

十39∼40 國王寶座的兩邊(尤其是右邊)乃是全國最威風的位置。但耶穌卻可能是指釘死在祂的左右(十五27)。雅各後來是十二門徒中第一位殉道的(徒十二2),但根據教會傳統,約翰卻活到九十多歲。

十41∼42 猶太人對 * 外邦人的權力模式十分清楚:古代中東的王常被稱為神,以鐵腕來管轄;在東地中海一帶,希臘的統治者也如法炮製。許多人覺得,羅馬皇帝和他派到各省的代表(這些人對猶太人在意的事根本不理會)亦是一丘之貉:殘暴又霸道。耶穌提醒 * 門徒,追求權力是外邦人(即:異教徒)的作風,就等於告訴他們,他們不應該這樣;猶太教師用外邦人的作風當成反面教材。

十43∼44 耶穌用奴僕來定義偉大,令人不可思議;猶太人雖然規定應當善待奴隸,可是猶太的自由人也像外邦的自由人一樣,認為奴隸在社會上低人一等。

十45 耶穌稱自己為「奴僕」,把自己的使命定義為「作多人的贖價」,乃是與以賽亞書五十三10∼12所記受苦的僕人認同(儘管今天有些詮釋者不同意)。僕人的使命固然曾賜給以色列全家(賽四十一8,四十三10,四十四2、21,四十九3),但以色列因著不順服,無法完成任務(四十二19);而那可以實現任務的人,必須要復興以色列,同時要將亮光帶給 * 外邦人(四十九5∼7,五十二13∼五十三12)。幾乎沒有人曾用這段經文來指 * 彌賽亞,所以耶穌乃是將他們對彌賽亞使命的看法賦予新的定義。關於「多人」,請參看:羅馬書五15的注釋。
十46∼52
為瞎眼的乞丐而停步
  * 門徒急著想要建立 * 國度(十37,十一9∼10),他們不瞭解,為瞎眼乞丐而停步,才是耶穌的國所關切的事。

十46 當時瞎子、跛子等殘障者無法有正式的職業,只能在大路旁乞討維生。猶太教認為,幫助他們是應該的。耶利哥是座繁榮的市鎮,氣候良好,底買的兒子在那�堸Q到的錢應該夠他生活。

描述醫治瞎子的象牙飾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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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47∼48 在那個時代,瞎子無法學習 * 律法,只能借著聆聽別人覆誦而略知一二(點字法尚未發明,所以他們無法讀書)。因此,他們不像宗教人士受人尊重,不過在摩西的律法下,他們是受到保護的。他在社會上也沒有地位,而跟隨耶穌的人會認為,這位瞎子的大聲祈求是在礙事,就像他們對孩子的看法一樣(十13)。* 門徒也許認為,耶穌最後一次進耶路撒冷有如君王的遊行,而打斷君王的遊行隊伍,既魯莽又冒失。

十49∼52 耶穌「站住」不動,是讓瞎子可以循聲來到耶穌的面前。「衣服」(十50)是外衣,天冷的時候可以當外套,晚上可以當被子,白天可能是鋪在他面前來乞討──如果他沒有袋子的話。從 * 故事的層面來看,把它丟在一旁或許表示,他已經丟下過去一切的倚靠,單單信靠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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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1∼11
耶穌進入耶路撒冷
  後期猶太教師從 * 彌賽亞的角度來解釋「王騎著驢」(亞九9),不過當時是否所有的群眾都瞭解耶穌在此是以彌賽亞自居,卻不清楚。如果當時有羅馬駐軍在城外,看出耶穌的意思,一定會立刻將祂逮捕。

十一1∼2 先鋒或使者通常是兩人一組(六7,參十四13)。耶穌選擇一匹驢駒,而不是一匹長成的驢,再度顯示馬可刻意描繪祂的謙卑。

十一3 在逾越節的時期,耶路撒冷一帶的居民必須接待客人,因為古代世界的猶太人都會在這個節期前來朝聖。對此一問題的反應,意思可能是:「借這些給耶穌,那位教師」(* 亞蘭文 rab 可以譯為「雇主」或「主人」),或「借這些作服事神之用。」

十一4∼6 在許多城�堙A住家的大門都面對一個和鄰居共用的院子;在小鄉鎮內,進門的路可能正對著通過全鎮的泥路。一般人騎驢,都會騎成年的驢,而不會騎從未被騎過的驢駒,因此,* 門徒解開驢駒的用意,或許連驢主一時也無法測透。

十一7∼8 把衣服鋪在路上,代表向王表達崇敬(王下九13)。揮舞樹枝也是表達對領袖的尊崇(參:馬喀比一書十三51;馬喀比二書十7)。住棚節時(秋天)所用的大型棕櫚枝,逾越節(春天)還不會有,除非是從耶利哥帶來;這�奡ㄗ鴘瑣薵K比較小,驢駒都可以走在上面。(詩一一八27所描寫的節期光景中,舉樹枝也是崇拜的一部分)。
  前來赴節的朝聖者,通常會受到已抵達之群眾的歡迎,因此並不一定所有的群眾都瞭解耶穌進城的重要性。然而,從十一章10節群眾的宣告來看,在馬可福音的古代讀者心目中,這一場面極可能便是代表君王的行伍。

棕櫚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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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9 「和撒那」的意思是「哦!拯救!」這一詞與9節的第二行都來自詩篇一一八25∼26。詩篇一一三∼一一八篇稱為哈利路詩篇,逾越節時經常吟誦,因此大家都十分熟悉;每年到了這個時節,對大衛國度恢復的期待都達到頂峰。

十一10 在要來的 * 國度中,大衛或他的後裔將掌權(如:賽九,十一;耶二十三),這個期待此處與奉主名來的那一位連在一起。(大衛是他們的「父」,意思是他為「拯救者」,而不是指祖先:參:賽九6;王下十三14。)逾越節是紀念神將以色列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因此每到這個時節,猶太人對於未來神將拯救他們脫離現狀的期盼都極強烈,而羅馬人在耶路撒冷的駐軍也加強警備,以防任何動亂髮生。倘若群眾把耶穌當成這類盼望的對象,便是認為這位元教師具 * 彌賽亞的身分,將能帶領他們擊敗羅馬人。

十一11 古代一天的工作始於日出;聖殿獻「晚」祭的時間,是現今的下午(大約三點左右)。「已晚」可能不是指「已暗」,而是說當天聖殿的活動即將結束。
十一12∼25
聖殿與樹:審判將臨
  耶穌在聖殿先知式的抗議動作,前後由咒詛無花果樹的故事包圍,而這舉動也是一種審判的 * 譬喻。無花果樹是巴勒斯坦一種很平常的樹。

十一12∼14 每年這個時候,離無花果可吃的時間大約還差六周。而在三月底,應該已有一些美味的果實掛在枝頭,到五月底便可成熟,這些是早收的無花果;主要的收成則為後收的無花果,收穫時期從八月中直到十月。如果只有葉子而沒有早期的果子,那棵無花果樹大概該年不會結果子──早期、後期都不會。大家都知道當時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而耶穌的重點則是在講假充會結好果子的樹(參:耶二十四)。有些猶太人的故事說,非常聖潔的人若是咒詛某人或某物,能毀掉他們;耶穌在這�堨峔鴝G詛的權柄,為的是以行動作* 比喻,來教導祂的 * 門徒。

十一15 從全國各地來的猶太人,甚至於加利利各個城鎮來的人,各自用的都是當地的貨幣,到了聖殿就要換成標準錢幣。另一方面,獻祭的牲口也不會從老遠帶來,而可以遵照摩西律法的簡化規定來辦:到耶路撒冷再買祭牲。因此,兌換銀錢和賣鴿子都有必要,從某個角度而言,也合乎聖經。問題不在是否可以有兌換銀錢的人,而是將外院變成以作生意為主、而不以敬拜為主,是否應當。逾越節的期間,朝聖者何止成千上萬,商人的臨時攤位一定相當大;攪亂其中的一些主要部分,必定會引起大家的注意。

十一16 後期的 * 拉比律法也提到,不許人拿不必要的東西經過聖殿,以免玷污,但是從來沒有人像耶穌這樣強力抗爭過,似乎也沒有人質疑在節期時可以把外院當成作買賣的地方。

十一17 耶穌引用了兩段經文,來解釋自己攻擊的行為。第一處為以賽亞書五十六7,神的家是為萬民而設(王上八41∼43;賽五十六7),而在* 舊約中,聖殿要區分的只是祭司與百姓。但在耶穌的時代,由於顧慮潔淨問題,聖殿也按種族、性別來區分,猶太婦女在以色列院外較低的一層,非猶太人則在最遠的院中。耶穌關心到 * 外邦人的敬拜,對宗教機構內的種族區分提出抗議。
  祂所引用的第二段經文為耶利米書七11,耶利米責備猶太人,因他們以為犯了罪還可以用聖殿作避風港;剝削窮人的人認為聖殿會保護他們,神卻會毀掉聖殿(耶七3∼15)。
  賊的「窩」是強盜存放擄物之地;在主後六十六年,有叛徒「劫掠」聖殿(* 約瑟夫和馬可用同一個詞來描述),把聖殿的物件搶走,殺死祭司,更加倍惹動神的怒氣(見:可十三14的注釋)。

十一18 只要瞭解祭司的專權,就可以想見,他們認為耶穌對聖殿的攻擊威脅到他們的經濟利益與社會地位。他們和羅馬人以及自己的百姓能維持關係,主要是靠賴他們的權威,以及能在聖殿中維持秩序。

十一19 耶路撒冷在逾越節的時候非常擁擠,容不下所有前來朝聖的人,不過朝聖者多半都會在城牆之內吃逾越節的筵席。

十一20∼24 有些猶太經文用「移山」來講期限一直拖延,或不可能做到的事,只有最敬虔的人才能完成(* 拉比將它應用於看來學不會的學科)。因此,耶穌乃是在說,對有信心的人而言,沒有一件事不可能。在忠心的僕人面前,神的 * 靈將一座山遷移,這比方也出現在撒迦利亞書四6∼7──那�堛漫器痊O受膏君)。一個人所講的話若後來能實現,便表明是出於 * 聖靈的感動(如:王下二21∼22,四3∼7、41∼44;哀三37;徒三6、16)。

十一25 禱告最普通的姿勢便是站立(常包括舉手);跪下的情形相當少見。
十一27∼33
仗著誰的權柄?
十一27∼28 祭司長是保護聖殿的人,也負責與羅馬人打交道,他們會認為耶穌的行動是對他們的權柄直接的挑戰。

十一29∼30 耶穌在此的論點為,祂的權柄和約翰的權柄來源相同,都是從「天」(猶太人說「神」的方式之一)而來。這個論點是根據猶太人的法定原則:委派的使者能全權代表差遣的人。如果約翰的權柄只出於人(參:申十八20;耶二十三16),他們就應該堅持反對他(申十三1∼11);但如果他的權柄是出於神,而他們不聽,神就會和他們算賬(申十八18∼19)。

十一31∼32 祭司長是政客──比沒有政治實權的 * 法利賽人名聲更差,他們必須在百姓所關懷的事和羅馬政權的關注之間取得平衡。民意不容抹殺,所以,倘若他們的決定會導致百姓的不滿(十一32),就要格外小心。

十一33 反詰(十一29)是辯論的正當方式;他們既抽身,不照 * 修辭式辯論的規定回答,耶穌就不必繼續與他們對話。
十二1∼12
兇惡的園戶
  耶穌仍然向那些自以為是的以色列領袖說話,提醒他們,他們不過是神所委派的園戶(就像:耶二十三和結三十四的牧人),管理祂的葡萄園。
  羅馬帝國大部分鄉下地區,包括加利利的一部分,都屬於有錢的地主,他們把地租給農夫耕作。地主在社會上地位崇高,而租賃的農人則沒有地位,頂多只是彼此尊重。

十二1 耶穌在此講述的,是一般預備葡萄園的方式,不過祂顯然是在暗示以賽亞書五1∼2,那�堳�以色列便是葡萄園。在耶穌的時代,有些猶太注釋家認為,以賽亞書五章乃是預言主前五八六年聖殿的被毀;如果耶穌的聽眾當中有任何人想到這樣的關聯,就會感到這則警告格外嚴厲。
  根據最可能的推想,「籬笆」是粗糙的土石牆,壓酒池是一個坑,工人踩踏新摘的葡萄時,汁就流入那�堙C「樓」是值班用的崗哨,防止外人闖入,而建築本身可能只是簡陋的茅廬,而在收成的季節,也可以給工人住。

十二2 租金在收成的時候繳交,通常是收成的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十二3∼5 無論從社會角色或按法律而言,地主都有權力隨意對待租戶;據報導,甚至有人雇殺手去對付找麻煩的租戶。這�堹略嶊漯穛{,則彷佛他們是有權力的人,而他們更無情的濫用權力(與仁慈的地主恰成反比)。他們的行為符合猶太人傳統的說法,即,以色列人殺害了許多神差來的先知。

十二6 按一章11節與九章7節來看,「愛子」顯然代表耶穌,也可能暗示創世記二十二2,那�堛漣ぃB來字與此處類似,猶太讀者用來強調,亞伯拉罕願意犧牲他寶貴的兒子以撒,內心懷著何等的悲情。

十二7∼8 園戶對產業的遐想太過分了;雖然在某種法定的情況之下,他們可以獲得田地,但園主也可以自定義規定,而在他們行了這麼多惡事之後,園主一定會指定別人來繼承葡萄園;不然,皇帝的代表也可以繼承。這個故事把園戶描繪得又邪惡、又愚蠢,令人難以想像,也絕不是真實園戶的樣式;可是顯然園戶乃是代表宗教領袖,因他們只事奉自己,並不事奉神(十二12)。

十二9 古代的聽眾會奇怪,園主怎麼不早一點來,把園戶趕出去。

十二10∼12 這節經文取自詩篇一一八22∼23,是哈利路詩篇之一,和馬可福音十一9∼10所摘錄的詩篇一一八25∼26一樣。所指的建築物便是聖殿(詩一一八18∼21、25∼27);耶穌是新聖殿的房角石,因此成了舊建築物之工人的威脅。
十二13∼17
該撒與神
  * 拉比必須回答有關法律、道德和解經的問題,也必須回應反對人士(如:* 撒都該人、* 外邦人、叛教者和分裂者)提出的嘲諷問題。馬可福音十二13∼37中一再出現這類型的問題,而耶穌的回答證明祂是一位精通聖經的拉比。

十二13 * 法利賽人傾向于國族主義,而希律黨則是希律──羅馬的藩屬──的屬下;只有在非常特別的情形之下,他們才會合作。法利賽人重視猶太人的律法規定,認為定罪需要有證人,不過他們很願意調查耶穌不忠於 * 律法的指控。他們在此會審查祂的教導,並不希奇。
  希律黨期待希律家族能統管猶太地(如今由彼拉多掌管),因此,當有 * 彌賽亞式的人物出現,向他們的希律統治觀挑戰,他們當然會感到不安,何況這樣一來,羅馬人會更加直接控制那塊地方。

十二14∼15 他們以維持與羅馬關係的必要,和國族精神、彌賽亞熱的矛盾作為陷阱(他們認定這是耶穌造成的);二十年之前,曾有一次抗議繳稅的反叛,足以顯示這類熱情會導致的後果。如果祂公開採取後期所謂 * 奮銳黨之人的觀點(除了神之外沒有王),就可能遭逮捕;如果祂否定這類觀點(其實祂的確如此),就是不忠於跟隨祂的人。

十二16∼17 猶太的巴勒斯坦所用的銅幣,沒有被神化之皇帝的像,因為猶太人對此十分忌諱。
  不過後來亞基帕王既用皇帝的像,也用他自己的像;當時統管加利利的希律安提帕,則不在該地區的錢幣上放像,當地的猶太錢幣也是如此。
  但耶穌向對手索要的時候,他們所持的是地拿利銀幣,上面有皇帝的像。因此,他們沒有辦法提出挑戰,說祂缺乏國族主義的熱忱。
十二18∼27
撒都該人與復活
十二18 * 法利賽人和 * 撒都該人之間最大的爭論之一為,後者不接受死人身體會 * 復活的說法。

十二19 撒都該人對耶穌提出的問題,與所謂兄終弟及之習俗有關(申二十五5∼6),這習俗是為在經濟上保護寡婦。許多社會都有這項習俗,因婦女不能出外賺錢謀生。

十二20∼23 撒都該人的故事可能是從猶太人的多比雅書�堶犮峞A其中提到敬虔的撒拉七個丈夫都先後過世。

十二24∼27 耶穌的回答與標準的 * 法利賽人回答一樣。法利賽人在與撒都該人辯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會從摩西的 * 律法來說有 * 復活;他們通常會讀一段經文,儘量取出其中的含義。標準的猶太式解釋方法,會將出埃及記三6讀為現在式:「我正是列祖的神」──表示列祖仍然活著。「荊棘篇」這類的片語是標準用語,因為當時聖經尚未分為章節。
十二28∼34
愛的誡命
十二28 * 拉比常會討論,哪一條誡命較重(即更重要),哪一條較輕。

十二29∼34 耶穌按照猶太人的解釋方式,用一個相同的鑰字──「愛」──把兩條誡命連在一起(申六5;利十九18)。這些經文在猶太人的作品中也曾被連在一起(如 * 斐羅),有些教師認為,這是最大的誡命,可以作律法的總結。而「愛主你的神」尤其如此,因它是直接連在猶太人的信仰告白之後:「以色列阿,你要聽,上主是……獨一的主」(申六4),亦是對它最合宜的應用。大多數耶穌的聽眾必能看出,祂的回答何等真確,在這方面無法再刁難祂。
十二35∼37
大衛的主
  猶太教師會向聽眾發出挑戰,要他們解決表面似乎不相符的經文,但他們認定兩段經文都是正確的(如此處,耶穌知道祂既是大衛的兒子,也是他的主),問題只是,如何才能協調。耶穌的對手顯然沒有答案,因為猶太的詮釋家並不從 * 彌賽亞的角度來解釋詩篇一一○篇。

十二35 按定義而言,基督,或受膏者,是大衛王室的後裔(賽九7,十一1;詩二,八十九,一三二)。但這種 * 彌賽亞觀很容易被解作* 國度需由革命產生(參:可十一10),所以並不全備。

十二36∼37 在神的 * 國度掌權的那位,乃是大衛的「主」,不單是他的後裔而已;因此他應當比 * 復活的大衛還偉大。馬可用希臘文寫作,他可能想讓讀者把這一節(詩一一○1)與他在前面引用過的一節經文相連(猶太詮釋家常以一個鑰字來串連經文)──只有一位主:就是神(可十二29)。倘若如此,馬可在此便是宣告耶穌的神性(參一3)。
十二38∼44
敬虔的窮人與壓迫人的宗教人士
十二38 有些猶太教師也和希臘教師一樣,身穿特別的服裝,似乎是白色亞麻長袍,類似祭司與聖殿官員的穿著。教師通常備受尊敬;市場人群熙來攘往,教師常會受到多人的問安。

十二39 * 會堂的大小與形狀並不一致,不過後期許多會堂中,教師的位置可以看到所有的會眾(正像今天大半教堂中牧師的位置)。在講究地位的社會,最重要的乃是一個人的地位;會堂是當地人最主要的集會所在。在宴會�堙A最靠近主人的位置是最尊貴的;古代文學記載了不少怨言,就因為當事人被分配的坐席不夠尊貴。

十二40 在講究地位與名聲的社會,寡婦沒有什麼收入,在社會上毫無能力,也沒有尊榮,但受到猶太律法的保護。
  耶穌的意思或許是,這些教師要人過量捐獻(在政府沉重的稅賦之外,他們還可以增加到百分之二、三十),因而剝削了寡婦的資源;或者祂的意思是說,他們在作法律判斷時,只遵守律法的字面,卻沒有向窮人存憐憫之心。無論他們到底是犯了什麼罪,「侵吞寡婦的家產」之指控,把他們刻畫成比 * 稅吏還要糟。
  他們或許在* 會堂�媟|作冗長的禱告;耶穌在此所批評的,不是禱告的長度,而是要作如此長之禱告的動機。耶穌和 * 舊約的先知一樣,認為社會的不公與宗教的虛假是一體的兩面(如:摩二7,八5∼6),而祂則成為無錢無勢之人的代表(賽一17)。

十二41∼44 後來有項傳統聲稱,在婦女院內有十三個容器可以投入這類獻金,以色列的女人和男人都可使用。聖殿官員會十分炫耀財富,很可能會浪費這位寡婦的錢;但這名毫無能力的婦女對這類事一無所知,只是憑信心而行,而神卻認為她的奉獻最為可貴。猶太人的 * 會堂必須照顧窮人,所以這位寡婦不會挨餓(參:徒六1∼4的注釋)。寡婦的「小錢」,或 lepton,是當時最輕、價值最低的錢幣。
十三1∼4
耶穌末世講論的背景
  馬可寫這一章,很可能會遭到羅馬政府找麻煩;猶太人會在暗中散發有關末世的單張,內容通常會講到以色列的高舉,而羅馬政權對任何可能的威脅都很在意。然而這一章之後便記載耶穌被逮捕,因此,它成為馬可福音中耶穌對 * 門徒之警告的高潮:真正跟隨祂的人,必須願意背負十字架,分享祂的受苦。

十三1 希臘的典籍中常記載,希臘哲人教師與其 * 門徒邊走邊談;這或許是一種常見的教學法。聖殿由許多棟建築組合而成,是古代最宏偉、壯觀的景觀之一;這殿的面積為所羅門聖殿的兩倍。在大希律時代、耶穌尚未出生時,工程便已展開,而到這時候仍在進行。全世界的猶太人都會奉獻給聖殿,因為收入甚多,聖殿官員不斷添加金葡萄樹(聖殿最華麗的裝飾之一)的分量。無論希律的敵人或盟友,都以這殿為神聖。

十三2 主後七十年,羅馬人摧毀了聖殿。這�堛漸峖r只有一點* 誇張法的味道:還有少數石頭留在原處,不過大半的聖殿都被夷為平地。有一些團體也認為神會審判聖殿的掌權者,如 * 死海古卷所示;不過在主後六十六年之前,沒有人像耶穌如此準確的講到這事發生的時間(十三30)。

十三3∼4 希臘教師雖然常邊走邊教導學生,但也常會坐在一座神廟面前進行教導。* 門徒問耶穌,聖殿的摧毀有什麼預兆,這個問題成了全章耶穌回答的背景,祂一方面講到當時的耶路撒冷即將面對的結局,一方面講到人類最終的末日。
十三5∼8
末期還沒有到
十三5∼6 假的 * 彌賽亞並不希奇,他們在巴勒斯坦常吸引不少猶太人跟隨,最接近的人物如巴柯巴(Bar Kochba),主後一三○年左右,拉比亞基巴推崇他為彌賽亞。

十三7∼8 古代猶太講預言的教師通常會把這些事列為末日的預兆;常見的說法為,在末日之前會有大災難,或最後之戰,有人也曾用婦人的生產之痛作比方。耶穌則說,這些事是日常生活的現象,一直到末日為止;人類歷史一直到末日之前,只不過是生產陣痛的起頭。
十三9∼13
末日之前會有的災難
十三9 主後七十年之前,地方法庭或議會可能是由當地的長老或祭司決定議案;後來這些職位則由 * 拉比擔任。* 會堂是公眾集會的地方,因此自然成為聽訟與公開管教的地方。有時公開管教的方式是鞭打;按第二世紀的規定,可在前胸鞭十三下,背部鞭二十六下;打的人要儘量用力。這些話可能描繪了猶太基督徒的痛苦,因為他們被自己的百姓所拒絕。

十三10 按上下文看,這樣的傳講是要在萬國的政要官員之前(9節的「君王」可以指羅馬的藩屬王,但「萬國」卻應當包括帕提亞〔譯注:里海東南方的古國〕和其他東方國家的元首在內),表明全球都將有逼迫。

十三11 猶太人想到 * 聖靈,會認為是 * 預言的靈,先知受其膏抹,傳講神的信息。

十三12 參:彌迦書七5∼7(太十35∼36更明顯)。
十三14∼23
末世之前必有的事
  耶穌講這段話之後大約十年,有一件事必定會令祂的 * 門徒想起祂的話。羅馬皇帝加利古拉宣稱自己是神,想把他的像掛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主後39年)。當時耶穌所言,行毀壞可憎的將臨的說法,一定重新盛傳各地。十年之後,這些話仍然流傳,達到保羅耳中(帖後二1∼12),而在馬可寫福音書的時候(或許為主後64年),他也知曉。那可憎而將帶來毀滅的事,終於在主後六十六至七十年之間發生。

十三14 經過主後六十六至七十年戰爭的 * 約瑟夫認為,「行毀壞可憎的」(取自但九27;參十一31,十二11)發生於主後六十六年,就是 * 奮銳黨在聖殿流祭司的血時。另有人將「行毀壞可憎的」時間定在三年半之後,即七十年。
  耶路撒冷人認為,羅馬士兵的旌旗上有他們所敬拜的皇帝之像,若是進城,便是褻瀆神聖。可是在主後七十年,聖殿被毀之後,羅馬人把這些旌旗插在聖殿的廢墟之上。這兩種看法可能都正確:倘若這句話的意思是「帶來毀滅的可憎之事」,那麼,主後六十六年的可憎行為,可能導致主後七十年的毀滅。
  山上有許多洞穴,逃到那�堳K代表安全;大衛和主前第二世紀的猶太革命之士,馬喀比人,都在山上打遊擊,而在主後一三二至一三五年的戰爭中,猶太人也在那�媮袓齱C據說,耶路撒冷的猶太基督徒由於受到預言的警告,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便逃到一個名叫庇拉的地方,在丘陵地極北的山穴地帶。

十三15 房頂是平的,可以用來禱告、曬蔬菜等等。樓梯在房子外面,所以匆促逃亡的時候,可以下樓梯而不進屋�堨h拿財物。

十三16 工人清早還涼的時候會穿外衣,等到白天愈來愈熱,就會脫下來,放在田埂上。這則勸告也意味著行動的匆忙。

十三17 無論任何文化,在這種狀況下懷孕或乳養孩子,都非常辛苦──尤其是母親。那時的母親多半會哺育孩子直到兩歲。這段經文或許也暗示為失去孩子而哀傷(參:巴錄二書十13∼15)。

十三18 冬天的時候,除了夜晚很冷、會下雨之外,猶太地原本乾涸的河床會在毫無預警之下,因著山上的雨水而突然漲滿,以致難以過河。* 約瑟夫寫道,有一群猶太人逃離耶路撒冷的時候,因為約但河剛好在六十八年的春天暴漲,延誤了過河的時間,被羅馬兵全數殺害。

十三19 但以理書十一章以主前第二世紀的安提阿古.伊比芬尼(Antiochus Epiphanes)作結束,而末後那空前絕後的大災難(十二1),似乎就在那時發生,接下來便是 * 死人的復活(十二2)。可是,有時候以色列的歷史事件會遲延(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或迦南地的征服),而但以理書九24∼27最恰當的時間,是在主後第一世紀,而非安提阿古之時。
  耶穌在但以理書的「(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之後,又加上「後來也必沒有」(珥二2),暗示在六十六至七十年之後,歷史上還會有其他的災難。

十三20 「那些日子」大概是指但以理書的一千二百六十天;由於災難太大,若延續到底,或許無人能存活。

十三21∼23 在這段時期�堙A經常有假先知和假 * 彌賽亞出現,並有大批猶太人跟隨,對羅馬政權一直構成威脅,結果跟隨的群眾常不免一死。這類先知不斷宣稱,神會拯救耶路撒冷,結果到耶路撒冷陷落時,他們全遭羅馬人屠殺。在聖殿被毀之後,對 * 彌賽亞的盼望比從前更為殷切。
十三24∼27
這世界的末了
十三24∼25 此處耶穌的話是末世用語(賽十三10,三十四4,參二十四23;結三十二7∼8)。有時候這種大災難的辭彙是用來描寫歷史事件(* 希碧爾神諭集用它來描述一次地震;參:耶四20∼28),但古代文學通常以它來講末世,或指今世的狀況發生改變,神永恆 * 的國度即將實現。
  耶穌所預言的末日似乎也延遲了,正如但以理書一樣;聖殿一如耶穌的預言被毀,但那時祂並未回來。由於 * 舊約的 * 預言常把同類型的事件放在一起,而不是按時間順序來寫,耶穌可能是指,在聖殿被毀,及與其相關的災難之後,末日就要來臨;因此,末日仍隨時可能臨到。

十三26 耶穌對 * 人子的描述,在猶太文學中只有對神才會如此形容(在榮耀中降臨,差遣祂的天使)。這段經文顯然是指但以理書七13∼14,那�堸O著「有一位像人子的」(即:如人的模樣)從神領受 * 國度。這位人子是以色列的代表,在該段的上下文中,他亦曾受苦,並得著權柄,能統治全世界(七25∼27)。

十三27 猶太人對未來的期盼最大的特色之一,便是以色列四散的各族得以重聚。(馬可在這�堛熒N思可能指在耶穌�堨|散的信徒;參:帖後二1)。
十三28∼31
末日隨時會臨到
十三28∼29 耶穌所列的預兆顯明,末日隨時可能臨到,正如無花果樹的葉子可顯示當時的季節為何:由於無花果樹沒有較小的樹枝,冬天的時候看來光禿禿的,但是到了三月底便會發出嫩芽,而夏天則成為遮陽的理想之處。
  這幅圖喻可能回頭呼應耶穌以行動表演的無花果樹之 * 比喻,暗示聖殿即將被毀(參十一12∼25的注釋)。

十三30 世代的長短演算法不一致,不過 * 舊約通常以四十年計算(在* 死海古卷中,四十年代表最後一代受苦的時期)。耶穌講這段話的時候,靠近主後三十年;聖殿被毀於主後七十年。

十三31 有人亦注意到,天地的廢去,比神忘記祂的約或祂的話還容易(如:耶三十一35∼37)。此處耶穌是用同樣的說法指祂自己的話。
十三32∼37
末日的時間無人知道
十三32∼34 有些猶太教師也講過類似的 * 比喻,說到君王或家主離開一段時間,回來後發現配偶或僕人忠心耿耿,或是對他不忠。第一世紀的讀者一定聽過不少這類故事(包括聖經的記載──箴七19∼20),因此很能理解此一比方。奴隸有各種角色,不過看門人的角色很重要,因為他有主人的鑰匙,可以攔住主人不想會見的訪客,也可以檢查離開家門的其他奴隸。而看門人既然較有威望(有些會與 * 自由的婦女結婚),責任便更重大。

十三35 耶穌提到的晚上,代表羅馬將夜晚分成四段,耶穌惟一的保證便是,祂會在晚上來,而奴僕則要負起守望的職責。古代的地中海一帶,大半都以公雞最後一次的啼叫作為清早的鬧鐘,表示黎明業已開始;但是按上下文來看,這名稱是指「一更」,指午夜之後四分之一的夜晚(參十四30、72的注釋)。
  當時的道路強盜充斥,所以除非必要,否則一般人不會期待主人晚上回來。因此,倘若主人夜間返回,對奴隸而言將是出其不備。

十三36∼37 守更的時候打瞌睡,會被責罰。
十四1∼11
為安葬的膏抹
十四1 猶太文學記載,許多祭司長嘲弄那些反對他們的人。因此,若有人說,神要他攻擊聖殿禮儀,或威脅說,審判即將臨到其中不儆醒的僕人,他們當然不能容忍。

十四2 過節的時候,耶路撒冷非常擁擠,人口約為平時的五倍。有時會發生暴動;* 約瑟夫報導,在這一節所提的事件之後幾十年,有一次逾越節的時候,有三萬人擠在一起,彼此踐踏。因此,在逾越節的時候,會有額外的羅馬兵駐守在耶路撒冷,而羅馬巡撫也會從該撒利亞下來監督,以防生亂。在逾越節的時候(即:節期之內、公開)逮捕耶穌會有危險性,由此可見,這是聖殿領導人非常關注的大事。

十四3 伯大尼是靠近耶路撒冷的一個村莊,前來過逾越節的朝聖者可以在村民家中過夜。平時用餐時是「坐著」;而在酒席或宴會時,則會「斜靠著」。如果西門曾經「長大痲瘋」(外號通常會有某種根據,但不會是實際的狀況;如:有個身材較高的家族,被人稱為「歌利亞家」),但現在一定不是病患;如果是的話,沒有人會和他一起吃飯。可能耶穌醫好了他。

十四4∼5 為貴客的頭抹膏油,是當時的習俗,但是這位婦人的行動未免太極端。無論她的經濟狀況如何,這瓶香膏(取自某種由印度或南亞拉伯進口的樹根)價值為一般工人一年的薪資;她的家可能以保有此香膏來顯示自家的地位。
  封住的雪花石膏瓶(最為人愛用的香料罐)可以保存香味;瓶子一旦打破,香油就要立刻用掉。她膏抹耶穌,代表付出極大的代價,顯示她內心有極深的愛;然而當場有人認為,這瓶香膏換作金錢,可以作更好的運用,因為無家產者或佃農等窮苦之人為數眾多。

十四6∼7 耶穌的回答,可能包括用到申命記十五11,那�堶n人善待窮人,因該地總會有這些人。祂並不是貶抑對窮人的施捨,而是要褒揚以下的內容。

十四8∼9 在猶太人的傳統中,君王(按定義而言,* 彌賽亞,或「受膏者」也包括在內)、祭司等人,承接職位時必須受膏。可是耶穌在此所強調的,是另一種膏抹,可能這位婦人當時並沒有想到:是膏抹將埋葬的身體。這位婦女愛的行動,是耶穌所得著惟一的膏抹(十六1)。

十四10∼11 猶大很容易找到祭司長,不過,若不是他要辦的事與他們的計畫吻合,他還無法接近他們。他的動機是想得著銀錢,古時的讀者也會和我們一樣,認為這動機非常可恥;他們會立刻把這件事與十四1∼9 那位無名婦女的行動作對比。
十四12∼26
新的逾越與背叛
十四12 除酵節原是緊接在逾越節之後的節期,在那時候,一般人已經把它延伸,將逾越節也包括在內了。每個家庭都會派代表,請祭司為他們在聖殿宰一隻羊羔,然後帶回去,作為全家人的晚餐。

逾越節的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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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節的無酵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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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13 許多詮釋家指出,水瓶(與酒袋不同)幾乎都是婦女在提;因此,一名男人拿水瓶,會是很明顯的記號。有奴隸的家庭常會差他們去拿水;許多城市�堙A家中的僕人會被派去公開的水泉之處,取儲藏在水池內的雨水。

十四14∼16 凡是擁有兩層樓的房子,而樓上有一間「大」房間的人,必定是有錢人。這個家庭可能住在耶路撒冷所謂的「上城」,靠近聖殿,而不是在較窮的「下城」,靠近耶路撒冷的污水道。逾越的羊羔必須在耶路撒冷的城牆內吃,所以大部分人家�堻�擠滿客人;然而耶穌與門徒最後的晚餐,屋�堨i能相當寬鬆。

十四17 逾越的羊羔要在晚上吃。耶路撒冷的四月,太陽六點左右西下,所以那時便可以開始用餐。筵席間會有熱絡的交談;通常一兩家人會共同用餐,不過這次耶穌和祂最親密的 * 門徒自成一家。

十四18∼20 「同我蘸手在盤子�堙v的人(逾越節時特別會用蘸盤,是整個儀式的一部分)居然會是叛徒,這一點必定令古代的讀者非常震驚,因為他們認為,接待客人、共同用餐,是表示彼此的關係十分親密(參:詩四十一9,引用於約十三18)。有些學者提出,那人「同」耶穌蘸手在盤子�堙A或許意味他否定耶穌的地位較高,因為許多猶太人團體規定,只有領袖才能先開動(指蘸食物)(參:* 死海古卷;亦參,德訓篇三十一18)。

十四21 猶太教多半一方面接受神的主權,一方面承認人有責任。

十四22 一家之主通常在用餐之前,會為餅和酒祝謝,不過在逾越節筵席中,還要為餅和酒特別祝謝(然而當時的形式可能與後來的標準形式不太一樣)。猶太人把餅用手擘開,而不是用刀切。「這是我的身體」不應該按字面解釋(在* 亞蘭文中,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明確,因為「是」與「代表」兩者沒有區別),因為我們也不按字面來瞭解猶太人為逾越節的餅所說的話:「這是我們列祖離開埃及時所吃的困苦餅。」(若按字面解釋,那餅應該已有千年之久,而且早就被吃光了。)

十四23 逾越節的時候總共會飲四杯酒;如果第一世紀時已經如此,這一杯就應該是第四杯,因為是接在為餅祝謝之後。(有些學者認為,這�堿O第三杯。到了第一世紀末,猶太人和希臘羅馬人在宴席的時候,似乎都以四杯為慣例。)並非每個人都有杯子;通常是一個杯子傳著喝。

十四24 立約是由祭牲的血來確認;神曾用逾越節羊羔的血來救贖百姓脫離埃及;「為多人」可能是指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參:可十45的注釋)。
  逾越節的儀式雖然對杯作了解釋,但是卻沒有以它為血,因為猶太人的律法和習俗規定不能吃任何動物的血──更不用說人的血了。

十四25 在巴勒斯坦的猶太教,起誓不碰某物的情形相當常見:「在某事發生之前,我不吃某某食物」,或,「我起誓,在某事發生之前,我不用這些東西。」耶穌起誓,在* 國度臨到之前不再飲酒,而祂可能沒有飲第四杯。猶太傳統通常將國度描繪為一場盛筵,聖經應許,酒會無限量供應(摩九13)。猶太人為酒祝謝,稱之為「葡萄樹的果子」。

十四26 在用餐之後,通常會唱「哈利路」的詩篇,就是詩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走到橄欖山,至少需要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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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27∼31
預言其他人的背離
十四27 耶穌在此引用撒迦利亞書十三7,那並不是很明顯的 * 彌賽亞經文;耶穌或許是指它所表明的原則:若沒有牧者的引導,羊群便會分散。(* 死海古卷則把這段經文用來指未來的情形。)

十四28 當時的猶太人並不期待某一個人的 * 復活,而是希望整個國家的複生。而他們更不會以為,這事發生後應當前往加利利;神的子民在末日的時候應該聚在耶路撒冷(參:珥二32)。這些想法或許可以說明,為何 * 門徒沒有將耶穌的這段話放在心上。

十四29∼31 古代的典籍通常認為雞啼便是報曉(如:主後第二世紀的羅馬作家亞普流斯的《米它摩弗西斯》 [Metamorphoses] 2.26;* 馬喀比三書五23;巴比倫他勒目《柏拉克特》[Berakot]60b),不過有些注釋家說,在巴勒斯坦從半夜十二點半開始,守更的人就會聽到雞啼聲;第二次則在大約半夜一點半左右。無論如何,此處乃是強調,否認主的事很快就會發生。
十四32∼42
守望者睡著了
十四32∼34 耶穌和祂的 * 門徒也許是晚上十點至十一點來到客西馬尼園(按當時的風俗,已經很晚了)。通常在逾越節晚上,大家都會講論神的救贖,直到很晚才睡。門徒應該可以保持儆醒來守望;或許在他們一生中,每一個逾越節都熬夜到很晚。

十四35∼36 「阿爸」是 * 亞蘭文的「爸爸」,是非常親密、充滿孺慕之情的稱呼。通常是小孩子第一個會說的字,但是成人也會如此稱呼父親,而有時學生也會如此稱呼教師。也許由於這個詞表達的感情非常親密,猶太人從來沒有用它來稱呼神(不過,他們會稱神為天父),只有一位具群眾魅力的教師曾在一個 * 比喻中如此用過。有關審判的杯,請參:馬可福音十39的注釋;耶穌呼求神免去這個杯(參:詩一一六3∼4、15)。

十四37 * 門徒應當「儆醒守望」,就像十三章34∼36節的 * 比喻中提到的看門人,那位看守大門的奴隸。

十四38 「迷惑」此處為「考驗」;按猶太宗教一般對這字的用法來看,耶穌的意思是:「否則恐怕你們在面對即將臨到的考驗時,就會失敗。」「心靈」與「肉體」的對比,並不像後期 * 諾斯底派或新柏拉圖主義的解釋(靈魂是好的,身體是壞的);而是說,雖然起初有心(十四31;參:箴言�堶掖\多用到「心靈」的地方),但身體卻因筋疲力竭而無法支撐。

十四39∼42 耶穌用「罪人」(41節)來指奉* 公會差遣來的人,這是很強烈的措詞,因大部分人都以這個字指另一種人(二16)。
十四43∼52
背叛
十四43 來捉拿耶穌的這群人,既然是耶路撒冷的知名人士所派,很可能就是聖殿的守衛。這班守衛會有此處提到的武器(刀與棍棒);據說,管理聖殿的腐敗祭司權貴,以持棍棒為特色,而在對付暴民時,棍棒也很有用。但在聖日(包括逾越節在內)不可以帶棍棒。
  這些人前來,預備會遭抵抗,因為他們以為要逮捕的是 * 彌賽亞式的革命份子──他們用當時的流行文化來解釋耶穌在聖殿�堛漲瘞吽A而不是按祂的教導來理解(十四48)。

十四44∼46 親吻是家人和好友之間表達關愛的親密舉動,有時 * 門徒也會如此表達對教師的愛慕與尊重。因此,猶大的親吻格外虛假(參:箴二十七6)。
  這群人認為,他們需要猶大親自帶他們到最恰當的地點。如果按照一般的想法來搜捕耶穌,會太引人注目,以致讓耶穌有時間逃跑。親吻有其必要,因為天色很暗,看不出誰是耶穌;若在平時,守衛應該可以認出祂來(祂曾在聖殿教導眾人)。

十四47 祭司長十分有錢,所以會有不少僕人。這�堜珒ㄙ犒略H可能不是利未人,無法在聖殿內工作,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缺少器官(如耳朵)的人,就不能在聖所事奉。(然而,耶穌的門徒原本可能以脖子或更重要的部位為目標。)雖然這趟行動主要的對象是要捉拿耶穌,不過若有人再動刀,可能接著便會產生衝突,許多 * 門徒也會因此被殺。

十四48∼49 顛覆份子(如後來的暗殺者,他們會以聖殿的群眾為掩護,殺害猶太人的權貴)常在暗中行動,以免被捕;耶穌所謂的顛覆行動則是公開進行,毫不遮掩。在聖殿�媔e捕人,可能會造成政治的不利,甚至可能引起暴動(參十四1∼2的注釋)。

十四50∼52 猶太人通常對裸體感到極其羞恥,只有少數被希臘文化同化的猶太人才接受,但他們會被視為叛教者。晚上的時候,* 門徒除了披一塊細麻布之外,應該會穿著外衣,他很可能已經凍壞了(參十四54)。(在巴勒斯坦的家�堙A四月時可以赤裸睡覺,不過耶路撒冷位置較高,而由十四章54節看來,那天晚上相當涼;在室外搭棚而眠的逾越節朝聖者會,一定都蓋了毯子。)要點為,這個人逃得非常匆促。
十四53∼65
公會的嘲弄審判
  如果後期的檔可以正確反應出當時的猶太律法,那麼這次的審判便觸犯了好幾項規定。馬可對這些規定可能都很熟,不過他的讀者卻不一定知道。

十四53 「祭司長」、「長老」和「* 文士」是 * 公會(管理以色列的宗教法庭)�堶悸漱T種代表。整個公會共有七十一位成員,通常是在聖殿中名為「鑿石室」的大廳�媔}會,他們坐成半圓形,大祭司坐在當中。這一次,許多公會的成員(正式會議需至少有二十三位成員出席)在半夜秘密開會,沒有先在大祭司的家中發通告(十四54),而他們所審議的,是死刑案件。
  就這幾方面而言,此一聚集皆不合法,不過他們可能解釋說,這只是在真正審訊之前的初步質詢(參:路二十二66)。事先沒有通知可以有理由,因為這是節期之內發生的事,而所有相關的官員都在城內;可是由於猶太律法禁止在安息日審判,或許在節期內也不可以審判。這些官員聚集,似乎只注意如何才能將耶穌定罪,而不在乎法律的細節。

十四54 彼得敢踏入私人(且是大祭司)的地業,對一名加利利的漁夫而言,需要很強的委身。守衛可能是祭司家值夜班之人,他們或許立刻會認出彼得不是他們當中的人;甚至這些人還可能是聖殿的守衛,在那�媯扔跈堶掉f判的結果。無論是哪一種狀況,他們都是奉派晚上在聖殿值勤的人,不過他們在逾越節反正很晚才睡。

十四55∼56 儘管大祭司確定耶穌意圖顛覆,但至少議會中有一些議員,可能是 * 文士,還想按照猶太人正規的方式,列舉證人來盤詰。然而一旦證人之間互相矛盾,瞭解猶太律法的人都知道,這些人的見證要判為虛假,案件要視為捏造而予以駁回;在猶太律法之下,死罪的案件若有人作假見證,就要被處死(參:申十九16∼21和 * 死海古卷)。雖然羅馬政府不讓 * 公會的法庭處死作假見證的人,但公會至少會管教他們;而這個案子則繼續進行,顯示聚在那�堛漱蔆|成員存嚴重的偏見。

十四57∼59 許多猶太百姓期待,神在擊敗羅馬人之後,會建立一所潔淨的新聖殿。耶穌既教導將有新的聖殿,又警告舊的殿會毀滅,聽在外人耳中,自然像是 * 彌賽亞革命人士的瘋狂威脅。但是這些證人在反復盤詰之下,證詞並不吻合。

十四60∼61 根據後期 * 拉比的律法,大祭司按法律不可以勉強耶穌開口自定己罪,但是到了這個時候,其他人的見證都無法起作用;如果後期的律法在耶穌的時代已經生效,那麼,這些祭司當局就是故意不予理會。大祭司最後問耶穌,祂是否認為自己是 * 彌賽亞──在大祭司想來,這稱號就等於革命份子。
  「當稱頌者」是對「神」的常用代稱。對大祭司而言,「* 神的兒子」一詞很不自然,但是並非不可能;或許馬可只是將自己的話放在大祭司的口中,這也是當時很常見的寫作技巧。很可能他曾聽說耶穌以此頭銜自稱,或許帶有彌賽亞的意味(十二6)。

十四62 耶穌的聲明是宣告,祂不僅是人間的 * 彌賽亞,更是但以理書七13∼14所提全宇宙的統治者,是以色列之呼召的成全者,祂會在榮耀中臨到,永永遠遠掌權。(座位可能是指詩一一○1。)

十四63 撕裂衣服是哀慟或 * 悔改的象徵,如果聽見聖名遭褻瀆,也要如此。大祭司在此一定是急切想要定罪;除非耶穌提到神希伯來文的聖名,或是要人去作類似敬拜偶像的事(如:稱自己為神,但此刻祂並未這樣做),否則按理來說,祂沒有犯褻瀆的罪(若按第二世紀 * 拉比教導的定義,祂絕沒有違犯,而按廣義的瞭解來說,祂也是清白的;參二5∼7)。猶太法庭應該宣稱祂是瘋子;這名來自加利利的傲慢教師,被捕了還以為祂可以駕天上的雲降臨,哪有這種事?

十四64 按照猶太律法,大祭司不可以單獨判斷此案,必須由公會來投票(如果後來記載的規定當時已經實行,這種投票是從最年輕的開始,而由大祭司結束。)雖然按照猶太律法的定義,他們不會真的以為耶犯了褻瀆的罪,但他們卻有重大的理由要趕緊辦祂:祂對聖殿當局顯然已經構成威脅(十一15∼18),何況祂既以* 彌賽亞自居,就威脅到整個羅馬政權的架構,而這些猶太權貴正是其代表。

十四65 這�堛瑭|動──吐唾沫、蒙眼、拳打、嘲諷犯人──當然都違反猶太律法。他們譏笑耶穌是假先知的時候,彼得卻應驗了耶穌對他所說的 * 預言(十66∼72);因此,耶穌通過了真先知的考驗(申十八22)。
十四66∼72
彼得否認主
十四66∼69 在有權勢的人家中,奴隸的權力和地位比一般的自由人還高。雖然大祭司可能有許多僕人,這名女奴可能看出,彼得和差役(十四54)並不是大祭司家中的人。她既在靠近聖殿有權勢之人家中作奴僕,有可能曾去過聖殿的院中,對耶穌的 * 門徒或許頗有印象。彼得從庭院出來,走到前院,可能覺得需要逃走。

十四70 加利利的口音和猶太地不同,* 亞蘭文如此,或許希臘文(必定是這�堛漸弇y)亦然。大祭司的僕人與聖殿守衛一定住在耶路撒冷,自認是猶太地的人。

十四71 彼得所發的「咒」並不是穢語;而是起誓說,自己不認識那人,而若他說的是謊話,就會遭咒詛。聖殿當局只在乎除掉黨首;除非彼得會構成進一步的威脅,否則他的性命可能沒有危險(不過,他會因跟隨耶穌進入大祭司的院中而受罰)。然而彼得對這點並不瞭解。

十四72 對大半古代地中海一帶的人而言,雞啼便代表天明。有些學者建議,這�堿O指巴勒斯坦較早的雞啼,時間大約為半夜十二點半到兩點半之間。
十五1∼15
彼拉多與王
十五1 夜間審判是不合法的,公會的人大約在曙光初現(約清早四點半)或黎明之時(約五點半)又重新聚集,趕快正式作出結論。羅馬官員,如彼拉多,會見客人與民眾的時間,是從黎明到中午,所以他們必須一大早就把耶穌預備好。彼拉多住在該撒利亞,但是逾越節期間,他留在耶路撒冷大希律的舊宮;羅馬巡撫必須在耶路撒冷,防範逾越節可能產生的動亂。

十五2∼4 凡自稱是猶太人的王,* 彌賽亞,就會被控煽動滋事及背叛皇帝。猶太領袖惟一可以處死的罪,是褻瀆聖殿;對他們而言,耶穌在聖殿的舉動至少已相當接近,可是這些領袖知道,祂的彌賽亞之稱對彼拉多的威脅會更大。彼拉多過去和這些領袖的合作並不太佳,現在他們一定要為這案件找一個很強的理由。

十五5 猶太人記載的殉道者故事經常見證說,* 外邦法官看見殉道者寧死不合作,感到很驚訝(如:馬喀比二書,* 馬喀比四書)。不過,羅馬法並不將沉默解釋為認罪。

十五6∼10 在節期的時候釋放一名囚犯,這種當地的習俗未見於現存的歷史記錄中,但是與當時的文化卻可吻合(如:主後85年,一位埃及巡撫把一個人交還給「群眾」)。巴拿巴和耶穌截然不同,他是暴力革命份子;可是他沒有自稱是王,也沒有招一大群人來跟隨。

十五11 古代的作者常批評說,群眾很容易被人聳動。

十五12∼15 釘十架之前通常會猛烈鞭打犯人,不過一般是在前往刑場的途中,甚至是在將犯人固定在十架之後。釘十架是古時最殘酷的死刑。
  彼拉多剛擔任巡撫的時候,要把皇帝的旌旗帶進城,立刻遭到耶路撒冷城的震怒;最近他又用聖殿庫中的錢蓋了一條水溝。他對民情的漠視,使得猶太人對他更加反感,而他顯然不太想再與當地的官員起衝突。
十五16∼20
願王萬歲
十五16 衙門院是大希律的龐大官邸,羅馬巡撫來的時候便會使用。

十五17 紫色通常很貴(參:徒十六14),不過此處的紫色袍子和植物冠冕乃是象徵希臘藩屬之王。士兵可能是即興的動作,拿一件紫色的羅馬外袍來充數。
  許多學者認為,荊棘冕或許是用莨苕有刺的矮枝,或許是用棗椰葉(看來更像冠冕)編成,刺主要是向外,用意不是要向內紮人;所以這冠冕或許是模仿 * 希臘統治者的花冠。然而,花冠是扭轉編成的,所以一定有刺或尖物是朝內的,把耶穌的頭紮出血來。只有最偉大的國王會戴真正的皇冠,而不是花冠,因此他們是把耶穌打扮成藩屬的王。

十五18 對羅馬皇帝的致敬語,是類似「萬歲」的話。因此,羅馬士兵也如此戲弄耶穌(「猶太人的王」);即使他們真以為耶穌是猶太人的王,也不會尊敬祂。

十五19∼20 朝見王(包括該撒)的方式,是跪拜。
十五21∼32
釘十架的王
十五21 古利奈在現今北非的利比亞,那�埵釩雂j的猶太人社群。「西門」是很普通的猶太名字,而在逾越節的時候,地中海一帶敬虔的猶太人都會到耶路撒冷來朝聖。羅馬士兵可以徵召任何人來服勞役,幫他們拿東西。
  因為在節期當中不可以工作,西門不是來自「田�堙v(按字面解;和合本:鄉下)的工人;或許他沒有趕上節期,現在剛從古利奈來到,或從他暫住的鄉下來到。

十五22 釘十架的刑場可能被稱為「髑髏地」,因為那�埵漱F許多人。(以為那地方的形狀像髑髏的觀點不太可能,由此推論,一八八四年左右查理.高登 [Charles Gordon ] 據此而指認的各各他地點並不可靠,那�堛漲a形是在耶穌之後才造成的。)

十五23 耶路撒冷敬虔的婦女通常會預備像這類的飲料,給受刑人服用,以減輕他們的痛苦(參:箴三十一6∼7);耶穌則選擇不打折扣的忍受釘十架之苦。據說沒藥有麻醉作用。

十五24 羅馬兵丁常會瓜分受刑人的衣服。

十五25 第三個鐘頭(和合本:巳初)是從早上八點半之後開始,直到九點半之後(鐘頭計算的方法是依據日出的時間,所以每年按季節會略有不同)。

十五26 被釘十架的人,在頭頂以上常會公佈罪狀。自稱為王本已足夠惹來羅馬人的忿怒,但耶穌不是被稱作假冒的王,而是「猶太人的王」,頗具諷刺意味,這或許反應出彼拉多或他手下之人對猶太人心存反感。

十五27 這�堛滿u強盜」一字(NIV、 NASB;參:「盜匪」──NRSV、 TEV),* 約瑟夫用來指革命份子。因此,這兩個人可能是巴拉巴的同夥,本來那天他要和他們一起行刑的。

十五29∼32 觀看釘十架場面的人,有些會咒詛被釘的罪犯,但其中也有可能是屬耶穌的人(十五26)。許多古代作者會用反諷法,馬可也不例外,他讓耶穌的敵人無意中講出正確的真理(31節)。
十五33∼41
王的逝世
十五33 「第六個鐘頭」(和合本:午正)始于正午之前,「第九個鐘頭」在下午三點之前。耶穌去世的時間大約為聖殿獻晚祭的時候。
  有些故事提到,某些敬虔的 * 拉比,尤其是曾以禱告影響世界的拉比,在過世的時候,自然界發生了災變。
  不過這些徵兆最重要的意義,是表明審判即將臨到。黑暗從前曾代表審判(出十21∼23),未來亦將如此(賽十三10;結三十二7;珥二2、10、31,三15;摩五18,八9;亞十四6)。

十五34 耶穌的呼喊是用 * 亞蘭文引用詩篇二十二1,有時候這一天的此刻會引用這段經文來禱告,但是耶穌這樣禱告,則別具意義。借著第一節,這篇論到義人受苦,以及神必申冤高舉之詩,整個呈現出來。(耶穌可能是用希伯來文引用這篇詩,如馬太福音所記;馬可用亞蘭文形式,因為這話是在亞蘭文的環境�媯o出來的。「以利」被誤聽為「以利亞」的可能性,遠超過「以羅伊」;參十五35∼36)。

十五35∼36 猶太傳統中某些團體的成員相信,以利亞除了在末時有其任務之外,還會奉差來拯救著名的教師,就像天使一樣。

十五37 釘十架一般乃是窒息而死:在十字架上的人變得非常虛弱,沒有力氣撐起身軀,以致橫隔膜愈來愈緊,終於讓人無法呼吸。但是通常需要幾天才會斷氣──比耶穌所忍受的幾小時長得多。

十五38 至聖所是神居所的象徵,只有大祭司一年才能進去一次。神將幔子裂開,意思是從現在起,祂不再受限於聖殿的制度,而舊的聖殿體系受到審判,已經廢去。

十五39 非猶太人可能會用「神的兒子」之類的話,來指敬虔的哲人,而更常見的,是指一名英雄,其父親是神祇;可是在馬可福音中,「神的兒子」含義更加豐富(十四61)。
  由於羅馬人認為,當今的皇帝乃是被神化之奧古斯都的兒子,這位百夫長可能以為,耶穌不僅是「猶太人的王」(十五26),也是皇帝的一名對手。無論這一詞的弦外之音為何,馬可的反諷手法(參十五29∼32)很明顯:只有一名 * 外邦人對耶穌的死感到不可思議。

十五40 女性的跟隨者大概不像男人一樣會遭逮捕,不過她們敢到釘十架的刑場,勇氣也不小。「小」雅各,這附加語(Less, NASB、 KJV)最好譯為「較年輕的」(younger, NIV、 TEV、 NRSV),古代的蒲草卷中有這樣的用法。

十五41 按照嚴格的宗教習俗,婦女(尤其是已婚者)隨著一大批男性 * 門徒旅行,乃是醜聞;除了已經希臘化的貴族之外,一般巴勒斯坦的猶太婦女都不太在公眾場合露面,必須蒙頭,並做家事。
  女性的 * 贊助人之概念,別處也曾出現,但這些婦女會跟著耶穌旅行,仍令人驚訝。藉這一節,馬可暗示耶穌的工作存在著向社會秩序挑戰的潛力──尤其若這些婦女的「跟隨」也像門徒一樣,而她們極可能便是如此(參:路十39的注釋;福音書對「跟隨」的一般用法)。
十五42∼47
王的埋葬
十五42 安息日始於日落,就在耶穌死後幾小時之內。按律法規定,安息日不能為埋葬而預備屍體(至於可做的事,請參:太二十七57∼58的注釋)。

十五43 * 公會中還有一些敬虔的人,就像約瑟,不是個個都像審判 * 故事�堛漲身�(但他們會認為自己是敬虔人),這與當時猶太權貴的分歧現象完全符合。約瑟既然等候未來的 * 國度臨到,就可能不是 * 撒都該人,和他大半的同事都不一樣。

十五44 釘十架通常要幾天才會讓人死,除非加速其死亡(參:約十九31∼32)。

十五45 考古掘出的墳中,很少有釘十架的屍首,由此可見,一般的身體並沒有經過埋葬的程式──而這是猶太人最恐懼的事。有一位富人的家墳中則發現了一個例外,顯示當時和現在一樣,有錢有勢的人格外有影響力,可以用在好的方面,也可以用在壞的方面。

十五46∼47 約瑟一定是趕緊去買細麻布,趁日落(約六點)之前、安息日尚未開始之時。埋葬時通常會用細麻布作壽衣;從岩石中鑿出的洞穴,是最佳的墳墓。墳前有一道溝,圓盤式的大石頭會滾進去,擋住入口,使人不容易進去。屍體經過安葬的準備之後,會放在那�堙A經過一年的腐化;然後長子或其他至親的家人再回來,收集骨頭,葬在一個盒子�堙A存放在墳墓牆上的狹隙中。
十六1∼8
探墓的婦女
  馬可福音既然已經預言* 復活與顯現(十四28),即使沒有十六章9∼20節,也已經完整無缺。馬可不需要再講這些故事。許多古代的文獻只要作出預言、在* 故事結束之前暗示未來必成的事,就算大功告成(如:《伊里亞德》,古希臘最流行的書之一,只預示亞基�堛漲滿A及特洛伊的失陷,卻並未講述其故事)。
  這類懸疑筆法是當時文學與 * 修辭學的技巧。有些書(如:以* 偽斐羅著稱的猶太歷史著作)、講演,和文章(* 蒲魯他克的一些作品),結尾也很突然。馬可或許想在復活與顯現之前就作結束,因為他的讀者正受迫害,他們仍在分受耶穌的十字架,而他們需要被提醒,若對最終的勝利產生懷疑,乃是最愚蠢不過的。

十六1 在埋葬之前,屍體一般會先用油膏抹(然後用水清洗),但是由於耶穌是星期五過世,就在安息日開始(日落,大約六點)之前,這樣的膏抹只得順延。在埋葬的時候,男人只可替男人穿壽衣,但是女人則可以不分男、女。香料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用,但特別的人物必會使用(如:希律)。在炎熱的地中海一帶,香料可以減少快速腐壞的臭味。經過一晝兩夜之後,這些婦女一定以為屍體開始發臭了。可是耶路撒冷在海拔以上兩千呎,四月還相當涼,在封住的墓中,屍體應該還可以碰。

十六2 時間約為清早五點半;黎明而起是當時的習俗。至少有些商人已經開始作買賣,因為這些婦人去墓地之前,先去買了香膏(十六1)。

十六3∼4 一塊扁圓形的石頭滾進溝�堙B擋住墳墓的入口,要輥開,則需要幾名壯士。墳墓通常只在一年之後、準備第二次埋葬骨頭的時候,以及後來有家人需要埋葬的時候,才會打開。

十六5 在猶太文學中,天使常穿著白袍。這些婦女不見得馬上認出這位人物乃是天使;聖殿的祭司和其他人也會穿白袍。

十六6∼8 在整個馬可福音中,凡要人守秘密的事,都會傳講出去;此處,她們終於得到吩咐,可以宣佈這資訊,但她們卻保持緘默。如果原來的馬可福音到此結束(很有可能),它的結尾便與開頭同樣突然,而最後的一句話則是反諷。古代許多其他作品(包括許多條約和戲劇)也有突然結束的情形。
十六9∼20
大使命(附篇)
  由抄本傳統與文體來看,這幾節可能很早就加在馬可福音之內,不過有幾位學者(如 William Farmer)主張,它們是馬可所寫。無論如何,這幾節的內容都可以在福音書中找到。

十六9∼11 一名婦女的見證通常會被視為不可靠,* 約瑟夫和 * 拉比都曾提到。據此觀之,加上猶太教並不期待 * 彌賽亞個人的 * 復活,難怪 * 門徒不相信抹大拉的馬利亞。

十六12∼14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超自然的生靈,如天使和以利亞,可以化妝成不同的樣式。復活的耶穌顯然也符合這特色,一些男性門徒因而相信了。

十六15∼18 以賽亞預言* 彌賽亞時代的徵兆之中,包括病人得醫治、啞巴能說話(賽三十五5∼6)、神的子民會為祂作見證(賽四十三10)。這�娷k給信徒的能力,在* 舊約則是許多先知才有的(參:這一主題在使徒行傳的發揮)。

十六19∼20 猶太和希臘讀者都可以接受大英雄升天的說法(如:赫拉�塈J〔譯注:宙斯神的兒子〕,或聖經之外猶太傳統中的摩西),但耶穌坐在神的右邊,則超乎這些概念;意思是耶穌為神的代理者,統管一切(詩一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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