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導論
作者 一章1節的雅各毋需進一步說明自己究竟是哪一個「雅各」,由此可見他是初期 * 教會鼎鼎大名、人盡皆知的雅各,就是主的兄弟雅各(徒十二17,十五13∼21,二十一17∼26;林前十五7;加二9、12),教會傳統亦如此認定。雅各是非常普通的名字,倘若一般提到名字很普通、而並非極其出名的人,通常會加上一個頭銜來澄清,例如,「喜劇詩人柏拉圖」,使徒名單中的「小雅各」,以及古代商業檔中的許多人名。
  對這個主張最主要的反對理由,是本信的希臘文相當優雅,但是這個反對並沒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 * 修辭學十分普及,假以時日,這位耶路撒冷教會的首席發言人雅各必能對它相當精練;(2) 他是木匠的兒子,因此受的教育高過加利利的農民;(3) 巴勒斯坦希臘語言和文化的流行(如:* 約瑟夫、游斯丁);(4) 考古學顯示,加利利大部分地方並不像從前人所以為的那樣落後;(5) 使用文書的情況很盛行,可以潤飾作者的希臘文,如約瑟夫曾用一些文士來作編輯。
  信中的描述最符合主後六十六年(猶太羅馬戰爭爆發)之前的情況,而雅各約在主後六十二年被殺。本信可能真正出於雅各;* 冒名書信通常在作者死後相當久之後才會出現,而主後六十二年到六十六年相隔很短,因此本信不太可能為冒名信。

公義的雅各 * 約瑟夫和後期猶太基督徒作者記載,耶路撒冷的同胞,尤其是窮人,對雅各推崇備至。耶路撒冷的非基督徒和基督徒同樣讚譽他的敬虔,然而他對貴族卻毫不留情(如五1∼6),因此貴族階級的祭司無疑對他咬牙切齒。大約在主後六十二年,巡撫非斯都去世時,大祭司亞拿努斯二世 ( Ananus II ) 將雅各和一些人處死。不過群眾的抗議聲浪太大,新的巡撫阿比那斯 ( Albinus ) 抵達時,便因著此事將亞拿努斯的大祭司職分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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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格 希臘作者,包括醉心希臘思想的猶太作者在內,常會將鬆散的勸勉放在一起,這種文體稱為訓勉(parenesis)。現代有些作者認為,雅各書屬於這種文章(有些甚至視此信為新約的箴言收集作品),但他們未能察覺到這卷書的緊密文學關聯。可能是雅各或他的跟隨者之一將他的講道題材放在一封信中,而本信內容的銜接性顯示,現今的形式乃是一部精練而完整的作品。
  雅各書讀來不太像書信,比較像散文,可是古代的道德學家和純熟的 * 修辭學家會寫一種「散文書信」,為公開信,主要的目的是提出論證,而不是向人致意。如 * 辛尼加和蒲林尼等作家會公開發表這類文學信件,意思是要讓一大群讀者知曉(一1)。送信的使者或許會對內容作合宜的解釋;耶路撒冷的大祭司寫給 * 散居之地* 會堂的信備受重視,同樣,耶路撒冷 * 教會一位受推崇的領袖所寫的信,分量亦必不輕。雅各採用了希臘羅馬修辭學的技巧、猶太人的智慧文學,和耶穌的教訓(尤其是如今收集在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內容)。

背景 約在一個世紀之前,羅馬將軍龐貝割裂了猶太人的領土,使許多猶太農民不再有田地;大希律嚴苛的徵稅必定讓許多小農民無法繼續經營。第一世紀時,許多農民都是佃農,在封建的大農莊上工作(正如帝國其他地方一樣);還有人因為無地可耕,變成市場上待工的零工,偶爾才有一份工作可作(在收割的時候工作機會較多)。帝國許多地方對貴族地主不滿之情高漲,而佃農答應交貨卻辦不到;有些地主甚至雇用殺手去對付那些不合作的佃農。城市�堛滷“峇ㄕ雃p此極端,但是區分仍甚明顯(如:耶路撒冷的上城為權貴所住,貧民則住在城市下水道的順風一端)。後來權貴祭司開始不將什一的收入發給較窮的祭司(那是他們惟一的生活來源),使經濟的緊繃情況達到高峰。
  在羅馬,穀物的缺乏常導致暴動。巴勒斯坦的社會和經濟張力已經被壓抑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最後終於爆發。耶路撒冷的權貴用實際的政治手腕來與羅馬維持和平,他們成為 * 奮銳黨人和其他抵抗人士的眼中釘。反抗者認為,只有神可以統治這塊地。在戰事未爆發之前,* 約瑟夫為了緩和猶太地高漲的反羅馬情緒,試圖將奮銳黨邊緣化,視之為不足輕重的團體;但是他的 * 敍述透露出一些證據,清楚顯示對革命的同情已經蔓延開來。各地零星的暴力於主後六十六年來到高潮,革命正式爆發,祭司和聖殿山上的羅馬兵營遭到屠殺。當羅馬軍隊包圍耶路撒冷之時,城內的權貴和無產的愛國人士起了衝突,而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陷落,聖殿被摧毀。在馬薩大堡的最後抵抗,也於主後七十三年失敗。

從東面看薩大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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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者 雅各主要是向猶太基督徒說話(可能還有一些其他的猶太人也會聽到),他們處於社會情勢緊張的狀況之下,這種情勢至終導致主後六十六至七十年的戰爭(參:徒二十一20∼22的注釋)。雖然這背景最符合雅各在巴勒斯坦時的情形,但也與羅馬世界普遍可見的社會張力吻合(一1)。在六十六至七十年的猶太戰爭中,羅馬一年中以暴力廢掉了三位皇帝(主後六十九年),而就在猶太戰爭結束之後,反抗人士仍然繼續向北非和賽普勒斯的猶太人散播他們的觀點。但是本信和大部分一般書信一樣,主要反映的乃是作者的背景,而非讀者可能的所在地之情形。

論點 雅各談到富人的驕傲(一9∼11,二1∼9,四13∼17)、富人的迫害(二6∼7,五6),以及富人不付工資(五4∼6)。他也談到有人受到引誘要用暴力(二11,四2)或狠話(一19∼20、26,三1∼12,四11∼12,五9)來報復。他的回應是呼召他們要用智慧(一5,三14∼18)、信心(一6∼8,二14∼26)和�琱[忍耐(一9∼11,五7∼11)來相待。一旦從背景來瞭解本信,那所謂的「不相關」之勸勉便都顯得各就各位,成為他論證的主體。

注釋書 Peter Davids, The Epistle of James, NIGTC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82); 和 Ralph P. Martin, James, WBC 48 (Waco, Tex,: Word, 1988), 這兩本最好;Ralph P. Martin 在Biblical and Near Eastern Studies: Essays in Honor of William Sanford LaSor, ed. Gary A. Tuttle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78), pp. 97∼103所寫的文章 "The Life-Setting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the Light of Jewish History" 對背景也很有幫助。對希臘文沒有基礎的人,可參考 Davids 早期的作品,在NIBC commentary on James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 1989)。研讀雅各書最好比其他書信多用有益的參考書,如 Joseph B. Mayor,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3rd ed. (1913; reprint,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1977), James Hardy Ropes,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ICC (Edinburgh: T. & T. Clark, 1916), 以及 Sophie Law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James, HNTC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80), 還有一些書不如以上幾本,H. Greeven' reissue of Martin Dibeliu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James, Hermeneia, trans. M. A. Williams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76), 以上書籍對個別經文均提供詳盡的類比資料。

希律在馬薩大北部宮殿牆壁上的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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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1
如何面對試煉
  這段開場白�堙A雅各引介了這封信的主題,以此來回應當日巴勒斯坦猶太農民所面對貧窮與逼迫的試煉。

一1 一封信的前言主要有三部分:(1) 作者的名字;(2) 收信人的名字;(3) 問安語(通常和這�堜狴峈滌搹w一樣。)由於這是「一般書信」(參:雅各書導論「風格」一段中對「散文書信」的說明),所以直入論證,而沒有其他書信的特色。
  英文用 James 來譯原文的「雅各(Jacob)」(* 新約全部如此),因此有些作者推測,有一位象徵的「雅各(Jacob)」在向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說話,就像創世記四十九章雅各向他子孫留遺命的情形。這個建議對 * 冒名信的假說比較合適,但雅各也有可能是在用自己的名字作雙關語。用名字作雙關語很常見(如:太十六18)。有關作者和收信者,請參導論。
  大部分猶太人相信,十二個支派�堶悸漱Q個支派已經失散幾個世紀,只能在末世才恢復。不過,也有人認為他們存在於某些地方,因此雅各的話意思可能只是:「分散在全世界所有我的猶太兄弟姊妹」。「散住」或 * 散居者包括在帕提亞和羅馬帝國的人,雅各在朝聖者到耶路撒冷過節的時候,會遇到來自許多國家的猶太人。有些注釋家認為,他是想用這個名詞來象徵所有的基督徒,以他們為屬靈的以色列人,與彼得前書一1類似;可是從這封信的內容來看,雅各可能特別是向猶太的基督徒說話。

一2 他在這封信�奡ㄗ鴘爾梫牷A主要是窮人所經歷的貧困與逼迫(一9∼11,五1∼6,參二5∼6)。

一3∼4 猶太典籍經常強調忍受試煉的美德,有時亦會強調因著相信神的主權而在其中喜樂。(* 斯多亞派哲學家也強調在其中要自足,因為他們肯定一個人可以控制自我對環境的反應,但不能控制命運之神。)「朋友」、「親愛的」、「弟兄們」之類的稱呼,在古代道德勸勉中很平常;「弟兄們」可以指「同胞」,也可以指「信仰相同的夥伴」。由一點帶到另一點,引致一連串項目(如這�堙F一14∼15;羅五3∼5;彼後一5∼7)是 * 修辭學的一種形式,稱為「連鎖」。惡行與德行清單也是一種常見的文學形式。

一5 猶太人的智慧典籍常強調堅忍,並提供面對試煉時的實際建議。* 舊約中向神求智慧(參四2∼3)最著名的例子,是列王紀上三5和9(亦參:* 次經,所羅門智慧書八21,九5;德訓篇五十一13∼14),而神一向被視為是智慧的源頭(如:箴二6)。猶太智慧書認為,在一般情況下,斥責或痛駡嫌過分嚴厲、粗魯,不過糾正卻受到尊重。

一6 在海上因風吹而起伏的意象,在希臘文學中很常見,也出現在猶太智慧書中;尤參:以賽亞書五十七20和德訓篇三十三2,對不認真之人的講論。從雅各書的上下文看來,憑信心求智慧,意思是委身順服神的啟示(雅二14∼26)。

一7∼8 猶太智慧書定罪心懷二意或一口兩舌的人(亦參:代上十二33;詩十二2);猶太聖徒和哲學家一樣,對說歸說、做歸做,言行不一的假冒為善者深惡痛絕。(見:雅四8的注釋,以瞭解雅各書這段警告的作用。)

一9∼11 富有的地主剝削窮人,整個帝國到處都一樣,巴勒斯坦也不例外;這種經濟的張力最後引致對羅馬的反叛,在整個過程中,猶太的愛國者將猶太權貴大肆殺戮。
  舊約和猶太智慧文學強調,財富如過眼雲煙,到了末時神會為受逼迫的人和窮人伸冤,祂會審判吝嗇的財主。雅各書本段最後的話很像以賽亞書四十6∼7和詩篇一○二4、11、和16,不過這種想法當時很普遍。「熱風」(NASB)可能指西洛可風,即自南方沙漠吹入巴勒斯坦的幹熱之風,損害力很強。不過在巴勒斯坦,夏天的太陽本身就足以讓花卉凋謝,成為無用,只能作垃圾。
一12∼18
試煉的來源
一12 雅各用了古代文學中常用的「論福」形式,猶太文學尤其愛用:「那……的人是何等有福」。痛苦被視為試探,提供人犯罪的機會。不過,譯為「試煉」(NASB、TEV;參 NIV)或「考驗」的字,不一定具「試探」(KJV、NRSV)的現代含義;考驗者可能是要測試受苦之人的堅忍度,而不是要他失敗。饑荒、貧窮和逼迫是考驗中的其中幾個專案。

一13∼16 按聖經和後期猶太文學的記載,神顯然會「考驗」人(創二十二1;申八2,十三3;士二22),但祂從來不會用這�堜珝t示的意思來考驗他們:要他們失敗,不是要他們堅忍。猶太典籍區分神考驗人的動機(在愛中、為他們的益處)和 * 撒但考驗人的動機(使他們跌倒)。在大部分猶太典籍中,撒但(也稱為比列和馬斯提瑪)擔任試探者的角色。雖然雅各沒有否認撒但間接的角色(四7),不過他在這�堭j調人屈服於試探的要素。他將「欲望」(NIV、NRSV、TEV)或「私欲」(KJV、NASB)擬人化,來誘惑人,然後懷了私生子「罪」,至終生產了「死」;猶太教師偶爾會用 * 修辭學的擬人化技巧來指人人都有的「惡欲」。
  * 舊約也清楚記載,百姓會「試探」神(民十四22;詩七十八18、41、56,九十五9;瑪三15),但是這些例子的意思也是指他們想考驗祂,而不是他們要使祂屈服於試探。雅各可能借用了希臘哲學的概念,即神不能被人的行動影響或改變,祂也不是世上惡事的肇因。不過,雅各更可能只是在用「考驗」一詞的另一個含義;在舊約�堙A神顯然是審判的直接原因(如:摩四6∼11),同時祂也垂聽人的祈求(創十八23∼32;出三十二10∼13)。因此,這�堛熒N思和德訓篇十五11∼12和20一樣:犯罪是出於人的選擇,而人們不敢說神要為他們對考驗的回應負責(希臘文學則相反,許多人抗議,說試探太厲害,令他們無法拒絕)。

一17 神並不是要以試煉來摧毀人(一12∼16),而是要賜下美好的恩賜,包括創造與重生(18節)。神是各樣美事的創造者,這說法常見於猶太和希臘的智慧文學中。古代的人一般相信,在天上一切都是完美的,而猶太作者有時用「從上頭」來意指「從神」。
  「眾光之父」可能為「眾星的創造者」之意;異教徒視星辰為神祇,但猶太人視星辰為天使。從前烏加列〔Ugarit〕的迦南人就稱「以利」〔El〕為「眾光之父」,而 * 死海古卷稱神最大的天使為「掌管眾光者」。好些古代猶太文獻稱星辰為「眾光」(參:創一14∼19;耶三十一35)。古代的星相學家用「移動的陰影」來描述天體的不規律變化;但哲學家視為完美的,就是在天上的,是不會改變的,與地上並沒有直接的接觸。古代大部分人相信占星術,並懼怕星辰的能力。
  雅各在此並非支持占星術;他反倒和其他的猶太作者一樣,宣稱神是在星辰之上的主,同時否認神會前後不一。對古代的讀者而言,他的話可能意味著:試煉並不是不可抗拒之命運的結果,而是慈愛的父信實的作為。

一18 此處究竟是指信徒藉 * 福音得重生(參一21;彼前一23;參:約三3、5的注釋),還是指人最初是由神的話語造成(創一26),並無定論;「初熟的果子」似對前者較有利(新造的開始)。重點從兩方面都講得通:神所生的和欲望所生的(一15)完全相反,這正能說明神對人的恩典(一17)。
一19∼27
真正的虔誠
  現在雅各轉而談面對試煉(一2∼18)應有的方式。* 奮銳黨的模式當時在猶太的巴勒斯坦愈來愈盛行,最後終於導致耶路撒冷的毀滅,這並不是合宜的回應法。雅各不僅譴責暴力的行為,也譴責會激起暴力的 * 煽動言詞。

一19 這勸勉在猶太智慧書中十分常見,箴言(如十四29,十五18,十六32,十九11)即為一例;希臘的類似說法也不難找到。雅各以這個聖經和傳統的智慧之言,來與橫掃當時各地的革命情緒作對比。

一20 崇尚武力的猶太反抗人士強調擊殺羅馬人和附會他們的權貴,自認為他們是神義怒的執行人。但雅各把公義與和平(三18)和不抵抗(五7)相連。

一21 「邪惡」(NASB),從上下文看一定是指不公義的怒氣(一20);「溫柔」(KJV)是不抵抗的美德。

一22 領受真道(一21)的意思,不單指聆聽而已;在生活上也要照著去行(一19∼20)。「所栽種的道」,有人建議是指 * 斯多亞的概念「與生俱來的理性」,因用詞類似,但他們未注意到,「與生俱來」的理性是不需要「領受」的。雖然大部分猶太教師(有些則持異議)認為學習 * 律法的價值高於實踐,因為實踐有賴於知識,但他們都同意,若要成就律法,兩者都屬必要。人不單應知曉真理,還應實踐真理,這是道德智慧的常識,讀者絕不會有異議。光聽而不服從,顯示人的自欺(參:結三十三30∼32)。

一23∼24 最好的鏡子是哥林多的銅鏡,但是當時的鏡子無法像今天的一樣,將影像準確反映出來(參:林前十三12)。凡是買得起鏡子的人,會在梳頭的時候使用;如果雅各是指這類人,就是將健忘的聽眾比作傻子。但他更可能是指大部分沒有鏡子可用的人,他們很少有機會看到自己的面貌,因此很自然記不住自己的長像。若是如此,這�堣D是指一個人何等容易忘記真道──如果不努力去付諸實踐的話。有些道德學家推薦用鏡子來強化道德反省。一個人聽道時或許明白新造的人應當如何生活(一18∼20),可是若不去實踐,就等於忘了他自己已經成為怎樣的人。不過鏡子的比喻可能只是指很快便將真道忘記,如以上所言。

古代的黑曜岩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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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5 鏡子是律法的比方(至少* 斐羅曾用過一次),而人以為律法可以帶來自由。哲學家相信,真正的智慧或知識可以使他們脫離俗世煩惱;不過,按許多猶太文獻來看,這�堛漲菪悁�乎是指脫離罪的轄制(一19∼20)。(有關自由的概念,請參:約八33的注釋)。

一26 雅各再度譴責不受約束的話語,諸如除掉羅馬統治的煽動性言論,這很可能導致暴動。

一27 猶太革命份子以暴力與不服約束來表達虔誠,但真正的虔誠行為卻是關顧社會的無權人士(出二十二20∼24;詩一四六9;賽一17)、避免世俗化(即:世俗的價值觀和行徑;參四4的注釋)。在當時的社會,孤兒和寡婦沒有直接的收入,也沒有法定的辯護人。在猶太教中,分配捐款的人要照顧到沒有親人供應的寡婦和孤兒;這類捐款也是這�堜珓�「看顧」的意思之一。希臘社會照顧自由人的遺孤,但不會去管其他人。猶太人在喪家的第一個星期會特別去探望他們,後來還會再去,他們亦會去探望病人。許多希臘羅馬作者也稱許對病人和喪家的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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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3
不可偏袒富人
  在巴勒斯坦和帝國全境,富人總是欺壓窮人(二6∼7)。為了讓富有的信徒或慕道友感到受歡迎,而犧牲貧窮者,這是一種試探,也是不道德的作法(二4)。不可偏袒的說法一般是用在法庭,但由於 * 會堂既是禱告之處,也是社團審理事件之處,這個以法律為主的意象便自然適用於在那�堜狾釭獄E集。

二1 猶太的智慧書強調,凡尊重神的就不應當以「偏袒」待人(直譯為「接受〔人〕的臉」)。「榮耀之主」(KJV、NASB;意思即「榮耀的主」,NIV、NRSV、TEV)之稱謂,平常是指神(如:* 以諾一書中;參:詩二十四7∼8)。

二2 道德家和諷刺作家都嘲弄向富人阿諛奉承的人,他們常藉貶抑自我而得利。這�堛漕狺l可能是假設的狀況,為配合作者的 * 諷刺論證筆法。在羅馬,議員階級會戴金戒指;這一階級有時會向不同的團體施惠,以尋求公眾的支持。可是戴戒指的絕不只限於這類人;在東地中海,金戒指也是財富和地位的記號。華麗的衣服也使富人顯得與眾不同;農人一般只有一件外衣,因此常十分骯髒。
  「聚集」(KJV、NASB、NRSV)或「聚會」(NIV、TEV),直譯為「* 會堂」,雅各用這字,或許是希望整個猶太社團都接受他的例子,也或許因為猶太基督徒會眾(參五14)認為自己屬於 * 彌賽亞會堂。

古人的金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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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 猶太法律文獻斥責那些讓訴訟當事人一名站立,另一名卻得以坐著的判案者;聽審一般都在會堂進行(二2)。為避免按人的衣著而偏私,第二世紀有些 * 拉比要求當事人都穿質料相同的衣服。

二4 羅馬法律對富人顯然有利。階級低的人,所行的事常被人視為具經濟動機,他們不能控告高階級的人;而且法律規定,低階層的人一旦定罪,刑罰要比高階層的人嚴厲。聖經的律法、大部分猶太律法,以及傳統希臘哲學家都拒絕這樣的區分,視為不道德。平時眾人尊重有錢人,視之為施主,不過 * 奮銳黨認為耶路撒冷的權貴是親羅馬的敵人。* 舊約禁止因經濟狀況而偏袒人(利十九15),並要求神百姓的審判者斷案不可偏袒,要像神一樣。

二5 神垂聽窮人的禱告。他們是最容易在法庭上受欺壓的人,可參考如申命記十五9之類的經文。猶太文獻有一處特別強調窮人的敬虔,因他們只有神可倚靠。

二6 羅馬法庭總是偏向富人,他們可以主動控告低階級的人,而低階級的人卻不能主動控告他們。在理論上,猶太法庭要避免歧視,但是在大半文化中,有辦法的人總是在法律上佔便宜,猶太人也如出一轍:富人在辯駁的時候說法更巧妙,或能雇用人來替他們辯解。

二7 猶太教提到神時常用「聖名」,或以其他的方式來表達,而不直接說;雅各在此可能將這神的稱謂用來指耶穌(參二1)。在舊約中,「稱為某人名下」意思是那人在某種意義上屬於該人;這說法特別用來指屬於神。按一般猶太人的標準來看,加利利的某些權貴(如定居在提比哩亞的人)是不敬虔的。不過這項指控或許是專指針對基督徒的逼迫:基督徒在耶路撒冷遇到的逼迫,主要來自撒都該權貴(徒四1,二十三6∼10)。

二8 「至尊的」法律,亦即皇帝的諭令,比權貴的斷案更高,而由於普世的猶太教都承認神是至高的王,祂的 * 律法便可以如此稱之。
  基督徒自然可以用它來指耶穌的教訓:耶穌和一些猶太教師一樣,曾用利未記十九18的這段經文來作整個律法的總綱(參:可十二29∼34)。

二9∼10 猶太教師區分「較重」和「較輕」的罪,但認為神要求人順服「最小的」誡命,祂以* 永生賞賜順服者,而以毀滅刑罰犯罪者。刻意違犯任何微小的罪,就等於拒絕整個律法,這是他們一再重申的觀點。古代的作者常以銳利、生動的方式陳述原則,但是在實踐上則對團體中犯罪的人更多顯憐憫。

以彼古羅大理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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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斯多亞派(與 * 以彼古羅派相反)甚至進一步說,所有罪都一樣。這�堛滬威I是,拒絕利未記十九15不因經濟狀況而偏袒的律法,或其背後愛的原則(利十九18),就等於拒絕神的整個權柄(雅二8)。猶太教師常用「跌倒」比喻犯罪。

二11 猶太典籍有時會將欺壓窮人與殺人相提並論(亦參五6)。但是雅各在此可能指類似 * 奮銳党的反抗人士,他們十分敬虔,不致犯姦淫,然而流猶太權貴的血,卻不會讓他們良心不安。
  這封信寫作的同時,這些「暗殺者」已經常在聖殿行刺權貴(參:徒二十一20∼22的注釋)。

二12 古人可以用說話行事來作一個人行為的總結;參:約翰一書三18的注釋。許多學者指出,不少哲學家相信只有自己才是明智、自由的王,他們將此處「自由的律法」與二章8節「至尊的律法」相連。猶太教師相信,天上君王的律法可使人脫離這世上事務的軛。「自由的律法」可能暗示從罪得脫,如一章25節。

二13 雅各在此的重點為,倘若他的讀者不是毫無偏袒的審判者,必會受到神的責難,因祂是毫無偏袒的審判者;祂毫不偏袒的例子,在* 舊約和猶太典籍中比比皆是。猶太教師特別用憐憫和公義兩個屬性來定義神的特色,並認為憐憫常會勝過公義。他們會同意雅各所說,無憐憫之人斷送了得憐憫的權利,他們自己也有類似的說法。
二14∼26
信心必須活出來
  有些注釋家認為,雅各所針對的,可能是對保羅教導的誤解,不過他更有可能是在反對猶太教中的一種敬虔,就是煽動革命情緒,至終導致戰爭的那一派(參一26∼27,二19)。雅各講到「信心」之類的詞,和保羅的用法不同,不過這兩位作者絕不會互相否定對方的意思:真正的信心是扎實的,是一個人性命的投注,並不只是消極同意某項教義而已。對雅各而言,信心的表達,如:不偏袒(二8∼9)、不使用暴力(二10∼12),不單必須口頭承認,還必須活出來。

二14∼16 神吩咐祂的子民要供應窮人的需要(申十五7∼8);不去做便是不順服祂的 * 律法。「平平安安的去罷」是猶太式的分離祝福,但猶太人照理應當照顧有需要的同胞。「穿得暖」(NASB)暗示無家可歸的人可能感到很冷,尤其是冬天,像耶路撒冷這樣地勢很高的所在。道德家常用這種假設例子(「倘若某人說」),作為論證的一部分;如此一來,讀者便不得不承認,某種推理的結論是荒謬的,因而同意作者的論點。猶太人以亞伯拉罕為善待人的最完美榜樣(參二21∼23,及來十三2的注釋)。

二17 * 伊比德圖等作者會像這�堣@樣使用「死」來描述;這是「無用」的生動說法(參二26的注釋)。

二18 「必有人說」是常見的筆法,引入一位想像的對手,說他會如何發言,而對其言論的答辯,便可將作者的論證往前帶動。反對言論的要義為「可能一個人有信心,而另一個人有行為」;答辯則為「信心只能藉行為表達出來。」「指給我看」在其他道德作品中也曾出現,尤其是 * 伊比德圖,這是對拿出證據的自然要求。

二19∼20 神的獨一性是猶太教的基本信仰,每天在誦讀示瑪(申六4以及相關經文)時都要覆述一遍。因此,雅各的「信心」是指一神的信仰,和猶太教用這個詞的意思相同('emunah)。所以他說:「你們的教義正確無誤,而這又如何?其本身毫無意義。」魔鬼承認神的真理,而且會因祂的名戰兢,這看法廣為流傳,亦出現在術士的蒲草文中(專門記載聖經視為違法的魔鬼學;亦參 * 以諾一書)。猶太教師會同意雅各的觀點:宣告神的獨一性時,必須存真心實意;祂的獨一性意味著祂應是人最崇敬、愛戴的對象(申六4∼5)。

二21∼24 雅各將創世記十五6與獻以撒的事(創二十二)相連,這與猶太傳統相符。這個事件是亞伯拉罕對神信心的高峰,不單猶太文獻如此記載,就連創世記本身的 * 敍事亦是如此。神與亞伯拉罕的後裔立約,因為祂愛他,並賜他應許(申七7∼9),而亞伯拉罕以信心擁抱此應許,並且完全順服;神接納了這樣順服的信心(創二十六4∼5)。這個看法與第二世紀 * 拉比的觀點不完全一致,他們認為,神將紅海分開,是因列祖的功德;而這個看法與現代流行的概念也不完全相同,即信心是借著一次的禱告便完成,無需將生命或人生目標與之相連,即使很快被置諸腦後,卻依然有效。

亞伯拉罕獻以撒的雕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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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在獻上以撒之時被「稱義」,意思是神再度承認(創二十二12)亞伯拉罕的確將信心放在首位;過去他屢次受考驗,此時則通過了大考。* 舊約稱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代下二十7;賽四十一8),後期猶太作者喜歡用這個頭銜來稱他。

二25 在雅各的猶太讀者中,喇合的例子也像亞伯拉罕的例子一樣,不會引起爭議。喇合與亞伯拉罕相同(參二14∼16的注釋),以善待人出名;而她拯救探子的行為最後也救了自己(書二1∼21,六22∼25)。

二26 大半古代的人,包括猶太人在內,都接受身體與靈魂必須合作無間;凡相信靈魂的人都同意,只要靈魂離開,身體就死了。
三1∼12
傷人的舌
  雅各此處再回過來,對煽動性的言論發出警告(一19、26):不應該咒詛按神形像所造的人(三9∼12)。

三1 猶太的聖徒也警告人,不可教導錯謬的事,並承認引人走入歧途的教師會受到嚴厲的審判。有些想要擔任智慧教師的人,所教的「智慧」是猶太革命份子所信奉的,最後導致暴動(三13∼18)。

三2 每個人都會犯罪,是猶太教的教義;人的口是罪最常用的器皿,會造成傷害,這也是猶太人的常識(最早見於箴言,如十一9,十二18,十八21)。

三3∼4 用嚼環控制馬,用舵控制船,在古代的地中海一帶是常用的例子,因為除了文盲到極點的農人之外(他們如果聽人讀雅各書,還會有許多隱晦之意都聽不懂),大多數人都能明白。猶太典籍常以智慧、理性和神為理想的駕駛,可是雅各在此處的重點並不是要談應該掌控的是什麼;他只是要指出,一個小小的器皿可以有如此大的能力(5節)。

三5∼6 有些人也將謠言的散播比作星星之火能迅速燎原。這�堛熒N象為,舌頭能激起整個身體去施暴。誇大的舌頭策畫惡謀(詩五十二1∼4),以及舌頭有如傷人的火(詩三十九1∼3,一二○2∼4;箴十六27,二十六21;德訓篇二十八21∼23)都是古老的例子。火由「地獄」�娷I著,暗示它最終導致的地方;猶太人對 * 地獄的圖畫,就像耶穌所用被定罪者的意象,通常都有火在其中。

三7∼8 人是按神的形像所造(9節),受託管理一切受造之物(創一26)。儘管其他受造之物都如神所吩咐臣服於人(創一28,九2),但舌頭就像最毒的蛇,充滿毒液(詩一四○3,參五十八1∼6,及 * 死海古卷和其他猶太典籍)。* 斯多亞派哲學家偶爾也會思想人管理動物之事。

三9∼10 有些猶太教師亦注意到,一面頌贊神,一面咒詛人是不協調的,因人是按神的形像所造;他們更常認為,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怎樣行,就等於向神怎樣行,因為人是按神的形像所造。雅各的讀者不會不明白他的要點。這段經文顯明,三章1∼12節所指的顛倒是非之言,是抗爭性的話,這正符合本書信所面對的大環境。無論是煽動性的 * 修辭術,或是戰爭的呼召,只要咒詛敵人,都與敬拜神不相匹配──不管這樣的言論已經多深入猶太的愛國典籍中(從 * 馬喀比的時代開始)。

三11∼12 雅各提出另外兩個不可能相容的常見例子。無花果樹、橄欖樹和葡萄樹是猶太山丘最普通的農作物,連同麥子,它們可算是整個地中海一帶最普通的農產品。凡物所產各從其類,在日常生活中稍加觀察便可得知,在希臘羅馬圈內成了格言(亦參:創一11∼12、21、24∼25)。
三13∼18
和平的智能與鬼魔的智能
  * 奮銳黨宣稱,暴力報復是敬虔並智慧的模式;雅各卻要求窮人以等候神來回應(五7∼11)。主後六十六至七十年猶太戰爭的那段時期,證明了雅各比宣導革命的人更有智慧,當時猶太全地大遭蹂躪,耶路撒冷整個被摧毀,殘存的人都成為奴隸。

三13 凡想以智者的身分教導別人之人(三1),必須以溫柔來顯示他們的智慧:這與宣導革命者正相反,而因著境內貧窮與壓迫的情況日趨嚴重,他們的說法正備受歡迎。

三14 這�媊隄陛u妒忌」(NASB)或「嫉妒」(NIV、NRSV)的字,是奮銳黨所用的「火熱」一字,他們自以為在繼承非尼哈(民二十五11;詩一○六30∼31)和 * 馬喀比人的腳蹤,要藉武力來釋放猶太人脫離羅馬之手。「分爭」(KJV;「自私的野心」,NASB、NIV、NRSV)也與不和諧有關,顯然是引致戰爭之因素。

三15∼16 「上頭」在猶太典籍中有時是「神」的同義詞;暴力的智慧(三14)完全是屬地、屬人、屬魔鬼的,與天上的智慧截然不同(類似的話,可參:太十六22∼23)。* 死海古卷提到,罪是由謬誤的靈所激發的,而民間猶太教相信,人不斷被大群的鬼包圍。雅各的話則暗示魔鬼會間接的工作,透過世界的系統來刺激他們,形成不合神心意的價值觀。

三17 「從上頭來的」智慧,即:從神而來的(一17,三15),是「清潔」,不與任何東西摻雜,在這�堳�不與屬魔鬼的智慧(三14∼16)摻雜;因此它也毫無「假冒」。許多猶太智慧書講到神的智慧為從上頭而來。神真正的智慧為非暴力,而非大肆攻擊:「和平」、「溫柔」、「願意講理」、「滿有憐憫」(參二13);同時也「不動搖」(NASB)──最好譯為「不偏袒」(NIV)或「沒有偏見或偏愛」(參二1∼9)。這種智慧不是 * 奮銳党的智慧,也不是那些想討好權貴之人的智慧。

三18 美德有如種子和果子,這講法可以找到許多相似的記載(如:箴十一18;賽三十二17),但雅各在本段中的重點為:真正的智慧是帶來和平的智慧,而非以暴制暴。雖然許多 * 法利賽教師推崇和平,但當時最受歡迎的是宣導暴力之士,而從許多方面來看,雅各的資訊都與當時的文化唱反調。
四1∼12
作抉擇:神或世界的價值觀
  神的智慧並不是流行的革命智慧(三13∼18);因此凡真正敬虔的人(二14∼26)不能在這兩者之間搖擺不定。雅各在此是向許多貧窮的人、受欺壓的人說話,他們受到引誘,去推翻壓迫者,搶奪他們的財物。

主前第四世紀的柏拉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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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 大多數希臘羅馬哲學家以及許多 * 散居的猶太人,屢屢斥責受情欲轄制的人,並形容他們對快感的追逐為「進行戰事」。有許多作家,如 * 柏拉圖、* 蒲魯他克、和 * 斐羅,認為所有的戰爭都是因身體的欲望而引起。猶太人也有類似的思想,他們提到罪惡的衝動,根據後期 * 拉比的說法,這衝動主導著全身兩百四十八個肢體。

四2 * 諷刺語法常包括* 誇張法,即以生動、* 修辭式的誇大說法來加強效果。大部分雅各書的讀者可能並沒有殺過人,不過他們必定聽說過暴力教師(三13∼18)的言論,認為謀殺是獲得公義、重新分配財物的可行之途。雅各卻要人禱告。(後來他對壓迫者卻說了一番嚴厲的話;參五1∼6)。

四3 猶太人的祈禱一般會求神將他們真正的需要賜下來;參:馬太福音六11的注釋。雅各相信,儘管受壓迫之人的生活條件總是比較糟的(參:箴十三23),但這樣的禱告仍必蒙應允(參:箴十24)。但是,祈求的原因若是嫉妒他人的財富或地位,就無異只顧滿足自己的私欲(參四1的注釋)。

四4 在* 舊約�堶情A以色列常被稱為淫婦,因為他們既事奉神,又追隨偶像(如:何一至三章)。凡自稱與神為友(雅二23),實際上卻是世俗的 * 受庇護者(庇護人與受庇護者的關係可以朋友相稱),亦即採取世界的價值觀(三13∼18),這樣的人便是不忠於神。

四5 此處雅各可能是指邪惡的衝動,根據猶太傳統的說法,神使這樣的衝動住在人�堶情F若如此解讀,他的說法便是:「這人的靈存著嫉妒渴望」,正如四章1∼3節。另一種可能性較低的看法為,他的意思可能是,人的靈魂渴望──也應當如此渴望──除神以外別無所求(詩四十二1∼2,六十三1,八十四2)。
  第三種可能的解釋為,他或許在引用一句格言,其根據為類似出埃及記二十5、申命記三十二21、約珥書二18等的經文,因此聖經綜合之意為:「神對祂賜給我們的靈存著嫉忌」,祂不能容忍別物來搶奪這靈的愛(四4)。(* 新約的作者有時會以米大示的方式將幾節經文融在一起,正如猶太作者一樣。)這個觀點似乎比其他看法更符合上下文,因為此處提到經上所說的並非「徒然」(四5);但是四章6節「更多的恩典」則似乎支持上面第一個看法。

四6 雅各引用箴言三34,幾乎與 * 七十士譯本的一般形式完全相同。這個觀念在猶太智慧經典中十分常見。謙卑包括合宜的順從,此處是順從神為一個人的生命所定的計畫(四7、10)。

四7 古代術士的書講到,邪靈會在念咒之前就逃跑,不過這�堛熒妝嶼O指道德方面,而非法術。面對神和世界的價值觀(四4)、神的智慧和魔鬼的智慧(三15、17),人必須作出抉擇。重點為:凡按神的價值觀生活的人(此處指祂的和平之途)便無份於 * 撒但的國度,和表面似乎敬虔的革命派說法正相反。

四8 * 舊約經文總是鼓勵祭司和百姓要「親近神」。有時祭司也需要潔淨(出三十19),不過這�堛熒N象並不一定專指祭司;凡是要為流血的事負責的,即使只是作為整個團體犯罪的代表,也必須洗手(申二十一16;參:雅四2)。「潔淨」常被引申來指內在道德上的含義(如:耶四14)。
  希臘羅馬作者在駁斥異己的立場時,會假想有位對手在面前,這是尖銳的諷刺性 * 修辭方式,雅各此處「有罪的人」之用法,不單是採用這種筆法,也運用了舊約先知的修辭法。「心懷二意」也是指一般古代對假冒為善的鄙視:一個人行為的依據,要不就是屬神的和平智慧,要不就是屬魔鬼的仇恨智慧(三13∼18,四4)。

四9∼10 舊約經文常把哀慟和自卑與 * 悔改相連(利二十三29,二十六41),尤其是面對神的審判之時(王下二十二11;珥一13∼14,二12∼13)。先知的教導中也宣導謙卑;參:馬太福音二十三12的注釋。

四11 雅各轉而談他的讀者正隨從的世俗行徑:狂暴的言論(三1∼12)。(他用「弟兄們」,或是稱呼基督徒團體內的各社會階層,或是〔可能性更大〕按一般猶太人的用法,指「猶太同胞」。猶太革命份子已經開始殺害權貴,煽動性的 * 修辭言論一定更容易出現。)他的一般原則乃是標準的舊約立場,而猶太的智慧書反對誹謗;按上下文看,他的讀者或許並沒有考慮到這點。* 律法宣稱神愛以色列,並要祂的子民彼此相愛(二8);因此,誹謗猶太同胞就等於不尊重律法。

四12 惟獨神才是真正的審判者,這是猶太人和 * 新約常見的教導。在猶太人的教導中,地上的法庭是因神賦予權柄才能進行,而在法庭中掌管的人,也要受律法的審判。調查要作得徹底;見證人至少要有兩位;作假見證,在庭上沒有真正的第一手證據就誹謗人,必要受責罰,如果訟案成立,被誣告的人會被如何判刑,誣陷者就要受那樣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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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3∼17
富人的驕傲
  對窮人講完勸勉的話之後,雅各話鋒一轉,直指壓迫者,責備他們自滿自足,忘記了神。羅馬帝國中大部分的有錢人累積財富是透過兩個途徑:有土地的士紳和社會高階層人士靠與土地相關的收入來積財,如佃租與農產品;商人階級可以賺很多錢,卻不一定有相稱的社會地位。雅各既向商人說話(四13∼17),也向地主權貴發言(五1∼6)。

四13 許多哲學家(尤其 * 斯多亞派)和猶太的智者樂意警告聽眾說,未來並不在他們手中。「現今要去」(五1)是常用的方法,用於開展論證(如,亞典那修〔Athenaeus〕)、向一位假想的對手說話(如,* 西塞羅、* 伊比德圖),或引出嚴厲的諷刺語(何瑞斯〔譯注:羅馬詩人〕、* 猶文拿�堙^。
  商業成品主要的市場在鎮�堜M城�堙F預估投入的時間與可得的利潤,也是商業界一般的作法。做生意的人不一定都有錢,但他們至少都想要賺錢。此處的罪是高傲自誇──自以為安排得很妥當,把神放在估計之外(四16;參如:耶十二1;摩六1)。

四14 此處雅各提出一般猶太人和斯多亞派的智慧說法,讀的人很少會反對這樣的理論,不過大部分人顯然並未真正聽進去。

四15∼17 「主若願意」是當時希臘的表達方式,但卻也符合猶太人的信仰;* 新約其他地方也出現過(如:徒十八21;林前十六7)。
五1∼6
富有的壓迫者所受的審判
  羅馬帝國的大部分鄉下地方,包括加利利的大部分鄉下在內,富有的地主用農奴(常和奴隸一樣)在他們龐大的農莊中做苦工,藉以獲利。封建制度並非只在中世紀勃興;羅馬時代只是在文學中較少談到這方面,因為羅馬的文學都集中在都市,但其實整個帝國只有約百分之十屬於都市。
  雅各斥責的形式,就像 * 舊約先知的審判神諭,一些猶太智慧書和 * 次經中也有類似的講論。他對富人的責備,和他自己所指責的暴力言論(一19、26,三1∼12,四11),差別在於他訴諸神的審判,而不用人為的方式來報復(四12;參:申三十二35;箴二十22)。他的 * 預言完全符合時局:幾年之後猶太權貴在反羅馬的戰爭中被剷除淨盡。

五1 要人哭泣、號咷的勸勉,是生動的先知式說法,意思是:你們將有哭泣號咷的理由(珥一8;彌一8;參:雅四9)。有關「臨到」,參四章13節的注釋。

五2 在古代,衣著是錢財的主要記號之一;許多農人只有一件外衣。

五3 古代有些作者嘲諷積聚而未能運用的財富。「生�蛂v和「蟲子」(2節)放在一起,可與馬太福音六19相較。猶太文獻常提到,神的審判即將臨到,那時財富毫無用處。

五4 摩西的律法禁止人虧欠工價,連一個晚上也不行;倘若受欺的工人向神哭訴,神就會為他伸冤(申二十四14∼15;參如:利十九13;箴十一24;耶二十二13;瑪三5)。受欺之人所受的委屈本身會向神指控欺壓者,這也是 * 舊約所用的意象(創四10)。在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許多做零工的工人是靠每天的工資來為自己和家人買食物;扣發工資便意味著他們會挨餓。
  不在農莊的地主從農業得到的收入十分高,相形之下,付給工人的薪資完全無法反映他們所累積的財富。富人雖然會支持公共建設(以為他們附設碑文為交換條件),但卻不太願意付給工人充裕的工資。至少早至第二世紀,猶太教師便建議,倘若未能留一些穗子讓窮人揀,便無異於搶奪他們(根據:利十九9∼10,二十三22;申二十四19)。
  多半農作物是在夏天或接近夏天時收成,收穫時節需要雇用更多工人。有時 * 散居時期猶太人的文字(文學作品、護身符等)稱神為「撒包特(Sabaoth)之主」,即把希伯來文的「萬軍」音譯出來,指神擁有極大的軍隊,* 七十士譯本的以賽亞書特別常用這個稱號。倘若得罪有權勢的官是件不明智的事,成為神的敵人就更不堪設想了。

五5 富人在宰殺的日子,即宴會之時(常是在剪羊毛或收穫的時期;參:撒上二十五4、36)會消耗大量的肉;動物宰殺之後,會盡可能立刻吃掉,因為剩下的只能用風乾和鹽醃的方式保存。窮人一般無法吃到肉,只能在大眾的節期時分到一些。
  此處的圖畫為,富人就像為宰殺之日所喂肥的牛一樣(參如:耶十二3;摩四1∼3);類似的比喻曾出現於早期的 * 次經以諾一書(九十四7∼11,九十六8,九十九6)。第5節的罪並不是剝削(如4節),而是奢華的生活方式,不理會別人挨餓或有需要,這也是 * 舊約常指責的(如:摩六4∼7)。

五6 猶太傳統承認,惡人會設謀陷害義人(如:所羅門智慧書二19∼20),許多舊約的英雄都受過這種苦(如:大衛和耶利米)。用審判來欺壓窮人,是舊約不斷指責的事,後期的猶太典籍視之等同謀殺;取人的外衣或扣發工資,就威脅到那人的生命。這位「公義的」雅各本人後來被大祭司殺害而殉道,正因為他指責富人的行徑。
五7∼12
忍耐等候神伸冤
  壓迫者必受刑罰(五1∼6),但受欺壓者必須等候神(參一4),而不可親手以暴制暴。這番勸勉並非意味著他們不可以站出來指責不義(五1∼6);只是禁止使用暴力,以及仇視個人的言論(五9),不以這些方式為解決不義的辦法。

五7∼8 此處的收成(參4節)變成審判之日的意象,就如其他猶太文學中的用法(尤其是 * 以斯拉四書;太十三)。巴勒斯坦的秋雨降於十月和十一月,冬雨(約占全年雨量的四分之三)降於十二月和一月。但是敘利亞、巴勒斯坦一帶的居民最期待的是三月和四月的晚雨,這時的雨能使晚春和初夏的作物成熟。
  那�堨D要的小麥收成季節,是從四月中到五月底;大麥的收成是在三月。主要的穀類收成時節,在希臘是六月,在義大利是七月。農人的家庭完全依賴能有好收成;因此雅各提到地�堙u寶貴的」(或「有價值的」,NIV)出產。

五9 這類說法,參四章11∼12節的注釋。

五10 大多數 * 舊約的先知都因所傳的道而受到逼迫;有些還因而喪命。猶太典籍更有許多他們殉道的故事,因此沒有人會反對雅各的說法。美好的榜樣是古代論證重要的一部分(* 斯多亞派哲學家常用志趣相投的聖賢作為堅忍的榜樣)。

五11 約伯記的整個結構可能有意要鼓勵亡國後的以色列人;神的公義雖然似乎很遙遠,而他們備受萬國的恥笑,但最後神必會為他們伸冤,結束他們被擄的日子。* 希臘化的猶太人更進一步讚譽約伯的堅忍(如:* 約伯遺訓,和注釋家阿立斯體亞)。
  後期的 * 拉比對他的評價則有不同,有些人持正面看法,有些人持負面。約伯遺訓用斯多亞派的辭彙來講堅忍,並將從前對亞伯拉罕的一些描述轉到約伯身上;後期一位拉比作出少見的結論,說約伯比亞伯拉罕更偉大,他根據的資料或許是這類轉移說法。

五12 起誓是請神明來保證口頭的承諾;違背奉神之名起的誓言,便是觸犯了第三誡(出二十7;申五11)。有些 * 愛色尼人和希臘的某些哲學團體,在完成入會的宣誓之後,便不再起誓(根據 * 約瑟夫,但與寫 * 死海古卷的愛色尼人不同);然而 * 法利賽人容許人起誓。指著各種比神小的物件起誓,來代替神的作法,參:馬太福音五33∼37的注釋。誓言通常是籲請神祇來見證那人的動機是真實的,必會遵守應許,或讓說假話的人遭到咒詛。誓約則是誓言中特定的一類,指屢行某種責任,或在某段時間內不做某件事。
  從上下文很難確定這�堜畛羲漪O何種誓言。有些學者建議,這是警告人不要起類似 * 奮銳黨的誓言(參:徒二十三12);這雖然與雅各書的背景相符,但他的讀者可能不會以為這事是此段話最明顯的應用。主要的概念可能為,一個人不應失去耐心(五7∼11)而起誓;反倒應當祈禱(五13)。要祈禱,不要起誓,因為最完整的誓言形式包括了對自己的咒詛,就如:「若做不到,願神殺了我」。
五13∼20
完全倚靠神
五13 不抵抗並不意味著假裝沒有關係(如 * 斯多亞派的作法;參:弗五20的注釋),或積怒於心,等待末日臨到(如一些猶太 * 啟示文學作家的心態);它乃是意味著要祈禱。

五14 傷口要抹上油來潔淨(參:路十34),頭痛的人和想避免生病的人會被抹上橄欖油,達到「藥」效(根據古代的觀點)。油也用來膏抹祭司或領袖,將油倒在頭上,代表分別為聖歸於神。基督徒可能以藥物的象徵用法來代表將人交付於 * 聖靈的能力(可六13)。
  一般性求醫治的禱告,是 * 會堂�婺g常覆誦的祝福之一;「長老」請參:使徒行傳十四23的注釋;猶太人當中的「* 教會」,請參辭彙解釋。早期的猶太教認為探訪病人是敬虔的行為,基督徒可能繼續這種作法(至於生病的宣教士,參:太二十五36、43)。

五15∼16 * 舊約先知常用病得醫治作比喻,來講從罪中得愈,而猶太文學常將罪和疾病相連;例如,猶太人每日祈禱的第八項祝福,即醫治(不過其重點不是身體的醫治),是緊接在赦免和救贖的祈求之後。雅各並沒有暗示所有疾病都和罪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保羅和舊約也是如此(參:腓二25∼30的注釋)。
  猶太智慧書承認神會聽病人的祈求(德訓篇三十八9),並將神的垂聽和人與罪斷絕的宣告相連(三十八10)。一般人認為,只有極少數敬虔的猶太教師為人禱告能實際產生果效(參:雅五17∼18),然而雅各卻將這種信心的水準應用于所有的信徒。

五17∼18 儘管所有巴勒斯坦猶太人都為下雨祈禱。但一般認為,只有少數幾位能行神跡的人,祈禱才會蒙垂聽,尤其是約瑟夫的阿尼亞(Onias)。許多 * 拉比典籍稱他為「拉圈子的洪尼(Honi the Circle-Drawer)」;拉比文獻�埵釩╞妙部D班.多撒;在後期典籍�堜珒ㄠq前的祭司,偶爾還有敬虔的人,如洪尼的孫子阿巴.希奇阿(Abba Hilkiah),或哈南.哈尼拔(Hanan ha-Nehba),亞基巴,拿吉底蒙.班.哥利安(Nakdimon ben Gorion),拉比約拿,偶爾還有一位匿名之人)。
  得雨的神跡到後來變成等於使死人復活。在猶太典籍中,這些以神跡降雨的人往往非常敬虔,與其他人有距離,可是在此雅各聲稱,以利亞──行這類神跡之人中最高的典範──和他的讀者並無二致,可以作所有信徒的榜樣(王上十七1,十八41∼16;參:撒上十二17∼18;以利亞的軟弱,參:王上十九4)。
  「三年半」在列王紀上十七章並沒有記載,是出於後期的傳統(參:路四25,另一拉比傳統提到三年),可能是與末時饑荒的觀念相連而來,因有一說指那時饑荒會這樣久。

五19∼20 在猶太信仰中,若有人悖逆,他從前的義對他毫無用處(結十八24∼25),但(在大多數猶太說法中)惡人若 * 悔改,他從前的惡行都會一筆勾銷(結十八21∼23),只需獻上合宜的 * 贖罪祭便可。有些猶太人(* 死海古卷,一些拉比)認為,某些形式的背道是無可赦免的,但是雅各歡迎罪人轉回。按這�堛漱W下文,他應是在特別邀請革命人士回到圈內。
  「遮蓋許多的罪」來自箴言十12。在那段經文的意思可能不是宣告壞消息(參十一13,二十19),而是如同猶太教常用的類似片語,意指獲得赦免。不妨與猶太人的一種想法比較:若有人讓另一人歸入猶太教,就好像他創造了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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