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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24}Ⅰ 耶穌的誕生及準備(一1∼四16)

  從前面的大綱中(63頁至69頁)可以看出,四17標誌著耶穌公開傳道第一個主要階段的開始。在此之前,馬太向讀者介紹耶穌其人──耶穌是誰?由何而來?──並準備記述祂的佈道活動。所以,第一、二章寫明祂的出身,自三1至四16則概述祂公開露面前的準備工作。

  馬太寫這些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說明,耶穌是舊約一切希望的成就。在這幾章裡,共有六處提到「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或類似的句子,說明使用這種「公式化引文」的格式是馬太福音的一個特點;引文並不講述耶穌的所作所為,而是介紹一些一般的情況,如耶穌的名字和降生(一22∼23),祂降生的地點,祂的童年和傳道的地方等等(二5∼6、15、17∼18、23,四14∼16)。這樣,馬太得以用事實表現出耶穌為傳道所作準備的整個佈局與舊約所繪圖樣盡相吻合。其實,這幾章,即使在沒有「公式化引文」格式的地方,這種吻合和一致也隨處可以感覺到。這點,註釋將給予清楚的說明。

  馬太不但傾全力說明耶穌是舊約的成就,令人為之側目,他還提出了一個更高層的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個屬於馬太福音全書的主題之一,藉著強調耶穌是聖靈感孕而生(一18、20),也藉著以馬內利,即「神與我們同在」(一23)的命名而彰顯出來,到了二15和三17更明確道破,發展到四1∼11時,則更成為試探耶穌的中心題目了。

  因此,當讀者讀到四17時,便已有了充足的思想準備,知道所見到的耶穌不僅是一個傳講神的信息者,而且是舊約聖經全部啟示所指的彌賽亞,不止於此,祂更是神的兒子。馬太的文字沒有半點含糊之處,在起頭的這幾章中,他將神學觀點像紙牌一樣清楚地攤在桌上,企望讀者在讀到關於耶穌傳道的描述時,這一大方向已經明確。

A 耶穌的降生及童年(一1∼二23)

  正如標題所示,這兩章的主題是�l述耶穌一生的開始階段。不過,其主旨和內容,還不如用「耶穌是彌賽亞的經文見證」來概括更為恰當。家譜十分注意把耶穌與大衛聯繫起來,因為彌賽亞應是大衛的「子孫」;這樣,舊約聖經中所說神救世人這一宗旨的整個發展過程就把耶穌包括了進去。家譜佔了十七節,餘下的三十一節說的是耶穌的降生和童年。馬太總共用了十一次「公式化引文」的格式,在這三十一節裡,便有不下五處。此外,讀者還能時時感到耶穌的起源與摩西起源的類似,感到舊約許多章節在這裡的反映。

  如果把馬太這兩章拿來與路加的耶穌童年記事(一∼二章)相比,馬太的經文寫作意向就更明顯了。路加的故事講得生動有趣,看得出來,他本人已被一個個活生生的人物所吸引。他把耶穌生活的場面擺在猶太人的歷史和期望中來描繪,用粗筆勾畫耶穌的家庭背景,又為我們提供點滴有關耶穌幼時成長的材料。與之相對照,馬太介紹的僅是耶穌降生的基本事實,博士的朝見和全家遷移的地理路線,只夠為他選擇要寫的經文內容作史料註解而已。正如我們所見,就連他最精心寫出的博士朝拜的故事,也是小心謹慎地扣在耶穌是預言的成就這個主題上。在第二章,他每強調一個地理位置,都把它和舊約相應的經文直接聯繫起來70。

  馬太在這兩章裡,在舊約經文的應驗上著墨實在太濃,以致有時他所列舉的「事實」,被人看作是他本人研讀舊約經文後經過想像而虛構出來的(根據甘德里的觀點,是他利用路加一至二章中故事的初稿自由改編的);所以童貞女生子、博士朝拜、逃往埃及以及屠殺男嬰等都成了馬太使用他豐富的想像力,杜撰編造出來的故事了。有人指出,馬太第二章記載的事件,在新約全書其他地方均無提及(除非甘德里的看法,說有的取材於路加的故事是對的),在任何別的資料中也未單獨出現,這就使上述觀點顯得更有理了。不過,有幾個歷史事實應屬例外,那就是:耶穌降生在伯利恆,後來居住在拿撒勒,以及亞基老繼承其父大希律作王的基本歷史資料。

  無論如何不能否認,當時的歷史情況構成馬太故事的基礎,是完全可能的。對星象學的迷信、希律性情的暴戾和政治上的軟弱、亞基老的執政等,在馬太的�l述裡反映得十分得當;況且,一個正遭追捕的猶太家庭選擇埃及為其逃亡避難之處也是完全可能的。史學家們的困難並不在於解釋這些故事的情節梗概,而是如何證明在天空中前行的星和主的使者來作指示,這樣的細節。

  認為馬太圍繞舊約經文編造了這些故事的觀點難以成立,還因為馬太直接引用的舊約經文,有些與彌賽亞的成就並無自然的聯繫。這些故事的性質確實不能不令人想到,若不是因為它們是實實在在的事,何須將它們編進一個基督教對耶穌家世的�l述裡去呢?以何西阿書十一1和耶利米書三十一15(太二15、18)為例,兩處均未明確提到耶穌,也無任何在當時可解釋為彌賽亞的字句;而馬太福音二23的「引文」更未出現在舊約聖經之中!那麼,寫這些的唯一令人信服的理由便是,耶穌去埃及,嬰孩遭殺害,家住拿撒勒等都已是人所共知的事,而耶穌生平中的這些事需要有舊約經文的驗證。

  實際上,第二章裡使用「定式加引文」,主要有解釋的意思,即對耶穌生平中某些出人意外的地方作些說明,特別是祂出生的地點。如果為維護「事實」而製造「事實」,那這種本末倒置的作法豈不是太奇怪了嗎71?

 

70 伊爾特斯特(W. Eltester)編的 Judentum, Urchristentum, Kirche(1960)第94∼105頁所收入史丹德的重要文章對馬太福音第二章的這一特點有很好的概述。其文章的標題是「他是誰?由何而來?」('Quis et Unde?')。他的觀點是:馬太的第一章是要從經文中找出依據,回答「誰是彌賽亞?」(Quis?),第二章是回答「他從哪裡來?」(Unde?)。

71 我在 GP Ⅱ, pp.239∼266,對這兩章的歷史價值作了較為詳盡的說明。

i. 耶穌基督的家譜(一1∼17)

  在我們看來,以�l述家譜做為書的開端,未免令人感到乏味,且徒費筆墨;可是,對馬太所屬的猶太世界來說,那可是事關重大,只要看一看舊約裡的家譜之多,便可了然。馬太並非僅僅摹仿猶太人寫書的傳統,他那家譜的寫法表明,他要寫耶穌是彌賽亞,那麼有幾條重要的線索,必定不能忽略: 1. 家譜將耶穌完全合適地鑲嵌在舊約以色列史的框架之中,繼一個又一個顯赫的名字之後,引領讀者認識神救世界這一目的正在一步一步地實現。 2. 把這段歷史歸納成三個規則的十四代(見一17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6,Name=i. 耶穌基督的家譜(一1∼17)}),以說明至此準備階段已告完成,在耶穌身上便可看到成就之日已經來臨。 3. 追溯耶穌所出之猶大王室家系,以肯定耶穌作「猶太人之王」的權利(見導論Ⅳ B 「基督論」第 (iii) 段{\LinkToBook:TopicID=118,Name= B 基督論})。 4. 家譜確立祂「大衛的子孫」的身分;大衛在譜系中的位置不僅得到強調(見一6註釋),而且名字又與第十四代相提並論(見一17註釋)。 5. 在追述猶大王室譜系中的先祖時,有幾處「反常現象」,那正是為反駁對耶穌誕生的方式所持的異議而來(見一3∼6註釋)。如此說來,家譜實在是馬太福音引言中極為生動的一個部分,是一份「救世史的梗概,神對待以色列人的簡介」72。

  路加對耶穌家譜的寫法,與馬太的寫法有極大的不同(路三23∼38),一是路加追溯得更為久遠(直溯及「神的兒子亞當」,這樣就把耶穌放到全人類,而不只是猶太民族之中了),二是所提的名字也有所不同。從亞伯拉罕到大衛還一致,從大衛起便出現了兩條線,馬太循的是繼承猶大王位的所羅門這條線,而路加則選擇了大衛的另一個兒子拿單來續此家譜,到約瑟以前,只在撒拉鐵和所羅巴伯兩處與馬太的相吻合。我們不知道,從所羅巴伯以後馬太採用的是什麼資料來源,也不知道路加製定從大衛到約瑟的譜系依據何在;但是,簡單地認為這些名字是馬太或路加虛構的,也毫無根據。因為他們倆人均一貫重視細節考證,再說也看不出有什麼明顯的動機要這樣做。我們只能推測,這個家族曾保存對自己先祖的不同記錄或至少是回憶錄73,但是家族記錄又怎麼能提供出差別如此大的兩個家譜呢?

  路加的名冊實際上是馬利亞──耶穌在人世的母親──的家譜,這一觀點很難站住腳。因為路加已經清楚地表明,他所寫的是約瑟──耶穌「依人看來」的父親──的家譜(三23),而且循母系追溯家族歷史的也絕無僅有(寫父系家族史時偶爾提及母親不在此列)。那麼,對馬太和路加寫的家譜有如此的區別,如何解釋呢?最好的解釋莫過於:路加記錄的是約瑟的自然家譜,而馬太記錄的是王位繼承的線,即「君王家譜」74。這種繼承的系統不一定是由父及子地傳下來,但必須是由本家族之內的人繼承。〔馬太用的動詞 gennao{ (譯作「生」),用在林前四15和門10均不表示遺傳的關係,同樣的比喻說法也可表示猶太師生之間的關係,參,詩二7。〕一千年間有兩處相合(撒拉鐵和約瑟)實在是不足為奇。不過,今天的任何解釋還不能成為最後的結論75。

  1. 家譜(biblos geneseo{s)會使一個猶太讀者想起創世記二4和五1,因為在希臘版的舊約聖經中就是這麼用的。(類似的說法「他們是……的後代(geneseis)」還見於創世記六9,十1,十一10、27及其他地方,既說明正式的譜系,又可作一般的�l述。)所以說,馬太用家譜表示,耶穌的降臨是一個新的開端、新的創世(見 Davies, pp.67∼73),用這句話引出第2∼16節的內容。它連同第17節(再次提到亞伯拉罕、大衛和基督這三個主要人物的名字)構成家譜的正式框架,並突出其中的主要關係: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一個真正的猶太人;祂是大衛的子孫(見九27註釋{\LinkToBook:TopicID=172,Name=xii. 兩個瞎子(九27∼31)}),祂又是基督(見導論Ⅳ B 「基督論」第 (i) 段{\LinkToBook:TopicID=118,Name= B 基督論}38∼40頁;在這裡,既表明耶穌是舊約一切希望的成就,那麼就必定包含祂是「彌賽亞」的全部神學意義)。正像創世記中類似的公式一樣,第1節要想引出的可能不僅是一個正式的家譜,而且還包括以後如一25,二23,甚至四16所要�l述的故事。有時第1節也被人牽強地看作是馬太福音全書的總綱,不過,其主要作用還是與第17節一起構成家譜的框架。從第18節便開始介紹故事本身,仍沿用 genesis (指「降生」)一詞,以與第1節的正式開頭相呼應。

  2. 第6a節以前的家譜名單是遵循歷代志上一34,二1∼15而來。還可參看路得記四18∼22。這裡提及猶大的弟兄們,可能是為了表現耶穌與以色列十二支派鼻祖的親密關係。

  3∼6. 提出父親的同時也提到母親,這種寫法在舊約的家譜中也有,如歷代志上一32,二17∼21、24、26等等。法勒斯和謝拉的母親他瑪氏,事實上是直接取自歷代志上二4的,第6節裡的拔示巴(又名拔書亞,為烏利亞之妻──譯註)又是直接取自歷代志上三5的。這裡選提的四位母親均與眾不同,她們都不是猶太人(他瑪是當地的姑娘,據估計是個迦南女子,見創三十八11、13∼14;拔示巴是赫人之妻),這說明,馬太相信耶穌的降生具有世界意義(參看二1∼12有關博士的故事)。四個婚姻多少都牽涉某些不正常的婚姻關係,但隨後都得到了神的祝福和肯定。耶穌為一個出身平凡的未婚女子所生,那前四個婚姻都成了這一事件的感人的先例。喇合氏生了波阿斯,否則也不見得會見經傳;馬太當時思想中的喇合大概就是耶利哥的那個妓女(書二1等處),不過這也造成了年代上的一些出入。

  6. 大衛是其家族內第一個得到王位的人,他為王的身分在這裡得到了強調。參看第1節和第17節,便可看出大衛是耶穌家譜中的關鍵人物。

  7∼12. 這裡的名單是沿襲歷代志上三10∼17和以斯拉記三2而來。第8節裡略去了三個王的名字,大約是亞哈謝、約阿施和亞瑪謝。古希臘舊約聖經的某些抄本中,希臘詞 Ozeias 既被當成亞哈謝,又被當成烏西雅(即亞撒利雅),這種由於人名近似而造成的訛譯可能是馬太刪略的原因;不過,馬太的三個十四代的藍圖(17節)又說明這種刪節是有意的。任何名單總得有所取捨,許多舊約家譜都是這樣(雖也用動詞 beget,卻譯作「是……的祖先」);在約西亞和耶哥尼雅之間,略去了約雅敬,而以後的六百年僅記有十三代。馬太的家譜,大衛以後只有二十七代,而路加的有四十二代。

  16. 按照路加的說法,約瑟的父親是希里(路三23)。如果馬太的名單是王位繼承名單的觀點成立的話,雅各很可能是約瑟的養父,比如是約瑟的一個親戚,由於膝下無子而將約瑟過繼為子。到約瑟,一貫說法「生」(egenne{sen)便不再用了,在名單上約瑟只被提作是馬利亞的丈夫,而耶穌是從馬利亞(希臘語用的代詞十分清楚是陰性)生的(egenne{the{,被動語態)。這種新的措詞法清楚地表明,馬太並不認為耶穌是約瑟血統上的兒子,在第18∼25節裡作了詳細的闡述。所以,這份家譜的傾向性十分明顯,它介紹的是耶穌「法統上」的祖先,而非「血統上」的祖先。這種寫法實際上已經與所有希臘文抄本對照驗證過。後來的個別手稿和版本的寫法更進一步強調童貞女生子:「與約瑟訂有婚約的童貞女馬利亞生了耶穌」(egenne{sen 一詞也可用於指母親「生育」)。只有古�l利亞文版本的一份手稿寫做:「已與童貞女馬利亞訂了婚的約瑟生耶穌……」。二者在詞句上雖十分接近,但因後者無其他佐證,目前一般認為是一種訛誤76。能往下寫出第18∼25節的那位馬太,恐怕不可能寫出這樣的句子!

  17. 馬太把材料分別組織成為三組或七組的意圖(見導論Ⅴ 「馬太福音的結構」首四段{\LinkToBook:TopicID=121,Name= Ⅴ 馬太福音的結構},原書54∼55頁),在這裡第一次得到體現。家譜就有三個 2 x 7 的組(實際上第一組和第三組只各有十三代;這裡,馬太只從神學角度作了觀察,統計數字並不精確!)其目的確是要突出以色列史大衛這條線上的兩個重要轉折點:大衛得到王位和以色列人流放巴比倫後失去王位;現在,隨著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降臨,這王位便要授予這位指定的人選。這一完美周全的方案表明,準備階段至此已告結束。大衛的名字在希伯來語裡的三個字母各代表一個數字(D=4,W=6,D=4),加到一起等於十四,也可能更進一步暗含什麼微妙的意思。這種計算數目的方法,叫字母密碼術(Gematria),使用同樣算法的,在新約裡,只有啟示錄十三17∼18了(不過還可參看一部早期基督徒著作巴拿巴書信九8)。這種字母密碼術在猶太學者中早已被肯定,馬太的家譜裡如此明顯地強調大衛,想必思想中有此知識作為基礎。就算沒有,現在向他指出,他也定會欣然接受77。

 

72 W. B. Tatum, 載於 JBL 96(1977), p.527.

73 關於這類記錄存在的可能性,見 M. D. Johnson 的 The Purpose of the Biblical Genealogies(1969), pp.99∼108。約瑟夫(Josphus)從「公眾的記錄」中追溯而查出了他自己的家譜(Vita 6)。

74 有沒有這樣的名表,見 Brown, pp.87∼88.

75 繼續看 'Genealogy of Jesus Christ', NBD, pp.410∼411.

76 見麥子格(B. M. Metzger)的文章,載於 Supplement to Nov T 33(1972), pp.16∼24; Brown, pp.61∼64.

77 請繼續看 W. D. Davies, pp.74∼77.我在 GPⅡ, pp.263∼264, n.23中介紹了對三個十四的象徵意義的其他看法。

ii. 耶穌基督的來歷和命名(一18∼25)

  這幾節講的並不是耶穌的降生,而是祂的來歷(童貞女懷孕)以及祂的命名與舊約某一預言之間的聯繫。這幾節全集中講述約瑟的,而不是馬利亞的經歷(二13∼23也是如此),就連耶穌神奇的成孕也是通過描述約瑟得知後的反映來體現。其他任何地方都不提約瑟,而只在這裡作如此集中的描寫(二1∼12例外,11節裡約瑟乾脆未出現),可見馬太所得耶穌兒時的資料是從約瑟線上流傳下來的(路加的�l述則與之截然不同,依據的顯然是馬利亞的回憶)。這也可能是因為馬太刻意要建立一條有約瑟在內的耶穌的法定譜系,並講清這個譜系如何聯及馬利亞的兒子耶穌。

  耶穌是童貞女懷孕所生,沒有約瑟的作用,這幾節把這點講得十分清楚,是第22∼23節引語的基礎。對此沒有爭議,也不必詳加描述,權作一個共知的事實而寫了出來。馬太著重寫了約瑟的意外,他休妻的打算,天使對耶穌是從聖靈而來的解釋,以及舊約對童貞女懷孕生子的根據,字裡行間流露出馬太的一絲辯護之意,這恐怕是由後來猶太人的一份指控耶穌是私生子的初稿所引起的(見 Brown, pp.534∼542)。不過,馬太的�l述,一讀起來便知是給基督徒的讀者寫的,因為他們要確切地知道,馬利亞和約瑟的成婚與耶穌的神奇成孕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馬太通過詳細的�l述證明這是預言的應驗,令他們讀了之後所感受的欣喜和滿意不在馬太以下。

  有人認為童貞女生子的傳說是馬太或其前人在以賽亞書七14的基礎上編造出來的,這種看法不能成立,不僅是因為在馬太的故事裡它已被肯定是一件人所共知的事了,還因為路加一26∼56和二5裡又用完全不同的形式�l述了同一事件。再說,引用以賽亞書七14的第22∼23節,顯然是對故事的附加性解釋,不能認為故事是在它的啟發之下寫出的,因為故事本可越過這兩節,自然流暢地從第21節連接到第24節。還有人說,這一傳說是因襲了異教徒的神話故事,那裡面有神人交合的事。這顯然是不看那些故事的�l述腔調與馬太的故事有多大的不同,也不考慮,那樣的故事可不可能為巴勒斯坦的猶太社會所接受;不要忽略,馬太福音無論在內容還是在形式上都是猶太色彩極濃的。

  18. RSV 的邊註裡沒有耶穌二字,看來很像是原稿。(源自早期拉丁版本和�l利亞版本;而希臘各手抄本則使用為人熟悉的稱呼「耶穌基督」,是很自然的。)馬太在這節裡記載的正是這位彌賽亞的來歷(genesis)。馬利亞許配了約瑟之後,就從聖靈懷了孕。按照猶太律法,當時的婚配比我們今日訂婚的婚約要重要得多了。這一具有約束力的約定,只有在男方死亡(女方成了寡婦)或男方休了妻子才得解除。在這大約一年的期間,男方已經是丈夫(19節),而女方仍住在父家。等男方通過正式的儀式將新娘迎娶過來,婚約才算完成(24節;參二十五1∼13);那時雙方才可同居並進行房事。耶穌的成孕是由聖靈而來(參20節),這點路加也作了強調(一35)。在舊約裡,神的靈時常顯現,代表神活動,特別在創世和賦予生命方面(創一2;結三十七1∼14及其他),所以,這件事清清楚楚是神作成的。由靈的作工來開始彌賽亞時期(賽十一2,四十二1,六十一1;珥二28及其它)也是早在期待之中的。

  19. 按照舊約的律法,女子婚前如果不貞,要受被亂石打死的懲罰(申二十二13∼21)。不過,在此時刻,是根據申命記二十四1,以休妻為條例(進一步請看五3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8,Name=(c) 論休妻(五31∼32)},看十九3及以下諸節)。約瑟是個義人(即遵法之人78),可以(甚或應該)以通姦罪把妻子休了,其結果必是進行公審,但是約瑟不願當眾羞辱她〔這一不常用的希臘詞也曾用於歌羅西書二15,講基督要把執政的、掌權的「拿來當眾羞辱」(NEB、NIV)〕,故考慮當著兩個證人的面,暗暗地把她休了(Mishnah, Sotah 一1、5)79。

  20. 作為大衛子孫的約瑟必須把馬利亞娶到家(表示完婚),以確立耶穌的大衛法統後裔的地位。同樣,給祂起名(21、25節)就是正式承認祂是自己的兒子,從而正式承認祂是「大衛的子孫」(Brown, pp.138∼139)。在夢中傳達神的指示是耶穌嬰兒時期故事的一個突出特點(另參二12、13、19、22──除一處外,全是對約瑟的指示。馬太福音裡再就只有一處夢中指示──二十七19──了,那是對彼拉多的妻子)。有三次夢裡提到神的使者(參二13、19),這位神的使者後來只在二十八2裡出現過。那是一個虔誠的舊約時代的社會,時常會有一位「神的使者」來把神的指示傳達給祂子民(創十六7以下,二十二11以下,三十一11以下等等),所以,這裡沒有一點兒當時猶太教絞盡腦汁編造的天使故事和什麼聳人聽聞的啟示。希臘字 angelos 原意就是「使者」(例如馬太福音十一10;路加福音七24,九52都是這樣),而約瑟所看見的天使也許是一個靈體,他的任務就是作為神的使者。通過直接啟示的方法對約瑟的行動一步一步的引領,正說明神對耶穌降生和童年時代的指引與舊約的說法完全一致。這也正是馬太福音這幾章的中心思想。

  21. 這一節的言辭使我們聯想到舊約裡類似的啟示(創十六11,十七19等等)。以賽亞書七14的話很快也引在下面。名字,特別是神所賜予的名字,都有充分的含義,往往通過雙關語詞顯示出來,故不一定總要與名字的詞源意義相吻合。耶穌的名字 Jesus (一個普通人名 Joshua 或 Jeshua 的希臘語形式:看二十七16之註釋{\LinkToBook:TopicID=291,Name=vi. 羅馬巡撫的審問(二十七11∼26)})無論從發音(參希伯來詞 yo^s%i^~a 「祂將拯救」)和可能的詞源(「Yahweh 是拯救」或「求�諡@救,Yahweh」)來看,都應解釋為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祂的百姓,首先指的就是猶太人(馬太特用 laos 來指選民),可是這位寫二十八19的人還是希望最終這個含義的範圍會大大擴大。從罪惡裡救出,是舊約希望的一個部分(如:賽五十三;耶三十一31∼34;結三十六24∼31),也是後來期待彌賽亞降臨的一個內容(所羅門詩篇十七28∼29、41等等),但不是最主要的。這裡單獨提出這句話是為告誡讀者,不要像普通人寄希望於一個民族解放者那樣來期待這位彌賽亞,為更深廣地理解福音書裡耶穌的使命準備了條件。

  22∼23. 有關「公式化引文」的格式,請看導論Ⅳ A 「應驗論」第三段{\LinkToBook:TopicID=117,Name= A 應驗論},原書第35∼36頁,這裡出現的是第一個例證。路加福音一31的話可能暗示的也是以賽亞書七14,說明看到這話與耶穌降生有關的不只馬太一個;二世紀中期以前(游斯丁時期),以賽亞書的這一節曾是基督徒捍衛童貞女生子說法的重要武器,對兩者之間的關聯,往往出現爭議,反對者所持論據有二:其一是,他們認為馬太用的希臘字 parthenos 意為童貞女,而以賽亞書七14裡用的希伯來字 ~alma^ 只有「年輕女子」的意思。實際上 ~alma^ 在舊約裡只出現過七次,指少女或年輕女子,其中至少兩個是未婚的(創二十四43;出二8),其他各次也未涉及生育(甚至結婚);按常理,以賽亞書七14似乎應用 ~is%s%a^(「婦人」、「妻子」),可是卻用了 ~alma^,引人注目。恐怕是以賽亞的用詞表示他所想的是與正常結婚生育不同的生育,才導致七十士譯本用了 parthenos 這個希臘字。這個譯文雖說不是唯一可行的,但確很恰當中肯。另一個反對的論據是:以賽亞書七14所說的兆頭,專指當時,即亞哈斯作王時的歷史環境,而不是指天日久遠的將來(彌賽亞時期)。第14∼17節的確清清楚楚的是當時的歷史情況,但若從更廣的上下文來看,先知的思想顯然已超出這基本的情況;這種現象在舊約預言中是常有的。「以馬內利」在以賽亞書八8、10的重提,將有嬰孩誕生成為救主這一主題的再現(賽九6∼7,十一1以下)都說明,七14應被看作是以賽亞書這一部分為逐漸展開的彌賽亞主題準備道路的一節。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們使用了醒目的 parthenos,因為他們明白,這裡說的不是一次普通的生育,希伯來文本選用了 ~alma^,又用了「以馬內利」這個象徵性的名字,都證明這些譯者選詞正確80。

  以賽亞書七14的話不是應驗在耶穌的命名裡(21節),而是應驗在從第18節以下,對耶穌的來歷和命名的整個�l述之中(22節,這一切的事)。耶穌從來沒用以馬內利作過祂的名字,但問題不在於此,關鍵是以馬內利道出了耶穌的角色,即把神的同在帶給世人。這個意義和祂的真名耶穌有關,是罪使人離開了神,所以將人從罪中拯救出來,才會帶來「神與我們同在」的結果。馬太之所以特別解釋了以馬內利的意思(他不常把名稱明白地意譯出來,這種作法只見於二十七33、46),是因為他注意到了這個名字是認識耶穌其人及其工作的線索。耶穌本人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二十八20又保證耶穌繼續和我們同在,兩節前後呼應,構成這部福音書的神學構架。

  24∼25. 至此婚姻正式完成,但在耶穌出世之前尚不圓滿。希臘文的表現法「直等……才……」表示這個階段結束之後,夫妻確實進行過房事,所以耶穌的弟弟們(十二46等處)才作為約瑟和馬利亞正常的孩子陸續出世。馬利亞是「終身童女」的傳說,在聖經裡找不到任何根據。

 

78 卜朗(Brown, pp.125∼128)令人信服的堅持這個意義。

79 見 Gundry, pp.21∼22。依甘德里之見,他連證人也不打算要。

80 繼續看 Gundry, UOT, pp.226∼227.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