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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三章

 

B 耶穌公開傳道前的準備(三1∼四16)

{\Section:TopicID=131}i. 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三1∼12)

  約翰的頭銜「施洗者」,會使我們看不清他主要的使命是什麼。事實上,他的任務是傳講神的審判已經臨近,有「一個更大的」將要來到。基於這樣的期望,他號召人們悔改,並準備他們來迎接這即將來臨的考驗。他的施洗便正是受洗者悔改的象徵。

  約翰其人確是個重要的人物。他的佈道掀起了廣泛的復興運動(見5節),跟從他的人在猶太教內又組織起一個重要的團體,一直保持單獨活動,直至新約以後時期。約瑟夫對約翰傳道的記載比對耶穌傳道的記載還要充實。不過,在馬太看來,約翰之所以重要,全在於他和耶穌的關係,所以馬太�l述約翰時,強調的是他們之間的聯繫(見2節註釋),凡提到約翰,都是為了幫助人們更好的理解耶穌的使命。在這裡,他講道是為耶穌的傳道工作預備道路,為耶穌開始工作佈置背景。

  1. 那時指的是二23所說的,耶穌住在拿撒勒的日子。與路加福音三1所給的準確日子相比,這裡說的很含糊,因為和第二章所�l述的事件中間間隔有三十來年的時間。一位現代的傳記作家,絕不會容許在他所�l述的人物生活中有如此大段的空白。可是,馬太有意加速�l述,單刀直入地進入他所要介紹的人物本身,其公開傳道的工作、祂這位彌賽亞的死及復活。對約翰的介紹極其簡單,他只有一個正式的頭銜施洗者(馬可、路加、約瑟夫都是這樣作的),因為他顯然是第一個給人施洗的人(皈教者的施洗活動和昆蘭地方的施洗活動是他們單獨進行的)。猶太的曠野指的是從猶太山區到死海的那一片土地,地形陡峭,雖不全是荒蕪不毛之地,但僅有的草場也是雜草叢生,坑窪不平。下約但河谷與這片曠野緊緊相連。約翰在這一帶很可能和昆蘭的修道教派有聯繫,他的禁慾生活、以末世論為基調的講道(也請看8、11節註釋)以及他的施洗活動(見6節註釋),都使一些人以為他就是在這個教派中成長的(參,路一80)。即使真是如此(猜想而已),那他在作預言性的傳道之前也已肯定與他們斷了瓜葛,因為他號召大家的是悔改,而不是去參加一個受宗教儀式約束的封閉團體,他看見人們所嚮往的末世的關鍵時刻已經來臨。

  2. 馬太(只有馬太)把約翰所講的道和耶穌所講的道用同樣的話語進行了概括(四17;也請參看十7耶穌的門徒所傳講的話)。其他相同的地方,請看第7、8、9、10、12等節的註釋。儘管如此,馬太認為約翰是不能與耶穌相提並論的(參,約三22∼26,四1),只是他講的道跟耶穌講的道一樣罷了。悔改的意思不僅是「懊悔」,也不是「改變主意」;舊約裡先知們多次召喚以色列「回到」神這裡來,停止反叛,回來順服神的約,悔改正是這種召喚的共鳴。天國即將來到,必須作這一根本性的轉變(見導論Ⅳ B 「基督論」第 (iii) 段{\LinkToBook:TopicID=118,Name= B 基督論})。天國在這裡指的是在審判和拯救之中建立神正義的全能,也就是彌賽亞時期。這個時期現在已經來到,將要來到與完成時動詞 engizo{ 的意思並不完全一致,後者的字義是「已經近了」。這種完成式在二十六45、46裡也用了(參,路二十一8、20),表示某種情況已經開始,要求馬上行動。就連 AB 的譯文「即將來到」都顯得過於遙遠。約翰的召喚很急切:是該下決心的時候了。

  3. 雖然這不是一個十分嚴格的「公式化引文」格式(沒用「應驗」一詞;馬可福音、路加福音裡都有同樣的句子;見導論Ⅳ A 「應驗論」第 (i) 段{\LinkToBook:TopicID=117,Name= A 應驗論}),但是以賽亞書四十3的引文所起的作用卻是一樣的。約翰住在曠野的事實使人馬上聯想到以賽亞書的話,但是馬太最感興趣的還是他「預備道路」的作用。在以賽亞書中,那「人聲」迴響在耶和華來之前,所以以賽亞說預備「耶和華的路」,而馬太在這裡用祂的路,是為讓讀者明白耶穌就是耶和華。馬太福音(以及整個新約全書)中多處可以看到,舊約關於耶和華降臨的話都在耶穌的身上得到了應驗(請看拙著 JOT, pp.150∼159),這裡便是一處。這段經文起初指的是以色列人從流放中得到解救,現在則指更偉大的救世之舉(昆蘭教派從這節經文裡看到的是一個對他們的啟示,要他們退到曠野裡去預備神的到來。參 1QS 8:12∼14; 9:19∼20)。

  4. 約翰的貧苦裝束是摹仿以利亞的(王下一8);他的突然出現、獨居生活、他所傳的毫不妥協的信息,以及最後與「王」和王妻的衝突,也都表現他與以利亞的相像。這些暗示到十一14和十七12∼13就說得十分明確了。他吃的東西十分有限,但很有營養,在曠野裡俯拾即是(蝗蟲至今為中東人所食:見伯納德第34頁的烹調指南)。

  5∼6. 約翰的施洗在當時是一件新事物。與之最為相近的是,一個外邦人皈依猶太教後進行的自我施洗和昆蘭地方禮儀性的反覆洗濯(也是自己進行的)。上述任何一種作法都不能充分表達約翰施洗的意義。約翰施洗的作法是由約翰在河裡舉行一種一次性的施洗儀式,全都是對猶太人(關於這最後一點還請看後面第9節的註釋)。此外,上述兩種作法也絲毫沒有為將臨的危機忙作預備之意,而此點卻正是約翰施洗的主要重點。約翰的「新教徒們」追求的不是通過儀式得到淨化,而是「逃避將來的忿怒」(7節)。受洗是他們悔改的標誌(見2節註釋),包括認自己的罪。不過,馬太並沒說(不像馬可和路加)這是「為了罪得赦免」。這點他留給耶穌的死,因為只有耶穌的死才能使罪得赦(二十六28)。

  7. 把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放在一起提,這一節是一處,再有一處就是十六1。人們更熟知的是他們之間的仇恨,所以在這裡一同出現並不說明他們是聯合戰線,而是因為在來見約翰的形形色色的集團中間,他們是兩個聲望最大的罷了。他們來到施洗的地方(RSV:未受洗,令人誤解)是來受洗呢,還是來看熱鬧,並沒有說;不過,約翰的譏諷口吻表示他並不相信他們有誠意皈依基督教。從二十一25和32可以看出,這些掌權的祭司們,作為一個集團,對約翰是抱否定態度的。毒蛇的種類(很難設想用這樣的稱呼來歡迎可能成為基督徒的人)的用法也許是受耶利米書四十六22的啟發,那裡耶利米把埃及人描寫得像樹木遭砍伐時匆忙逃命的蛇一樣(參10節)。後來耶穌也使用同樣的語言攻擊法利賽人(十二34,二十三33)。

  8. 參看七16∼20耶穌用果子所做的比喻。約翰對只信服儀式或只看地位的態度屢屢進行攻擊(9節),他堅持個人的悔改,那是要深刻得多了。在昆蘭地方發現的古卷(1QS 2:25∼3:12)中談到洗濯儀式時,對這點也十分強調。

  9. 約翰在這裡抨擊的不是成為亞伯拉罕子孫這件事(外邦人成為基督徒之後也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是立約團體成員的身分(參,約八33、39),因為他們深信,有亞伯拉罕為祖宗定能保證神對這個立約團體的賜福。耶穌也用激烈的言詞攻擊過這種假安全感(見八11∼12),保羅作結論說:「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作他兒女的只是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九6∼8;參,羅二17∼29,四16∼25;加三7∼29)。以賽亞將亞伯拉罕比作「被鑿而出的磐石」(賽五十一1∼2),可是約翰說,任何石頭都能為神所用。希伯來語的石頭和子孫二字的相似,構成令人嘆服的文字遊戲。

  10. 參看七19,耶穌用同樣的話作了同樣的比喻。

  11. 在我以後來的並不是說來得晚的(opiso{ 表示時間「在……以後」的用法沒有出現在新約的任何其他地方),而是指追隨者或門徒的一般說法(opiso{ 還這樣用在如四19,十38,十六24;路二十一8;約十二19等章節中,不過在 RSV 一律譯為跟從)。耶穌來受約翰洗的時候,起初是以約翰的跟從者的形象出現的,不過約翰已經知道,事實上他的能力更大,而約翰自己連給他這個「門徒」做最低微的事也不配。拉比的門徒本應真正像他主人的奴僕一樣,可是給主人脫鞋〔carry 指「除去、去掉」──見莫勒頓和米利干(J. H. Moulton and G. Milligan),在 bastazo{ 詞條下〕對一個門徒來說也是太低微了(見猶太婚約 Ketuboth 96a)。約翰的施洗是預備性和象徵性的,很快就要讓位給真正有效的「施洗」了(這個動詞,除去其用在禮儀上的意義之外,含有「使陷入」或「使浸透」之意,在比喻中,可譯作「浴於」,如「浴於聖靈和火之中」)。先知們曾期待,到彌賽亞時期有神的靈來澆灌,使人純淨(賽三十二15,四十四3;結三十六26∼27,三十九29;珥二28∼29),昆蘭人也曾想望,神用「聖靈」和「真理的靈」來「淋灑」,使人純淨(1QS4:20∼22)。用火煉淨也是一種預言的希望(賽四4;亞十三9;瑪三2;參,賽一25)。所以,約翰預言,要有真正的潔淨,那可不是他那種徒具外表的象徵性的施洗。如果我們不只根據字面意思,而是在上下文中來理解這一節,我們就會明白,約翰所指的「浸透」,決不是一種什麼特別的儀式或作法(更不意味改變信仰的絕對轉折),而是彌賽亞作工的純淨效果,使受洗者真正回到神子民的聖潔中來。約翰的用水施洗對這點只能起個象徵性的作用而已。

  12. 用火煉淨,也包括去除一切無用的東西。耶穌也用類似的話談到祂使命中這種摧毀性的層面(十三30)。在所選出的這兩段經文裡都有審判的意思在內。麥子用簸箕(用「鏟子」更好)揚起之後,堆集在一起,這時風把糠吹走,也聚到一起用不滅的火燒掉。所謂不滅的是說火勢之猛能將一切要燒的燒盡(不是也無必要指「永恆的」的意思,因為與打榖場的譬喻不配)。所以,懼怕審判是約翰講道的一個重要部分,這樣他的講道應該就能帶領他的聽眾悔改(7節)。審判也好,救世的曙光也好,焦點都集中在耶穌身上。

ii. 耶穌受洗(三13∼17)

  13. 馬太著重�l述耶穌與約翰的相見和耶穌個人的體驗,使人感覺很像是耶穌單獨一個人受洗。不過,照第5∼6節和路加所說的情況(路三21),耶穌又像是受約翰洗的眾人中的一個,眾人有的是由約翰親自施洗,有的是在約翰的指導之下自己入水受洗(Jeremias, NTT, p.51如此說)。來要求受洗表示耶穌誠意選擇約翰作為祂的施洗人,第14∼15節對這點更進一步強調。耶穌這樣作是表示承認約翰所傳講的信息和由此而掀起的復興運動,表示祂自己也是純淨、準備好的神子民中的一員。他之所以置身於眾人之中也是為了這個,而不是因為任何赦罪的需要(馬太故意不把這點作為約翰施洗的目的;見6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1,Name=i. 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三1∼12)})。

  14. 約翰如何從人群之中認出耶穌與眾不同,馬太並沒有解釋,而路加(一章)卻把他們倆人家庭傳統中的許多共同經歷聯繫在一起(約翰福音一31和33大概表示施洗約翰之前尚未能完全掌握到耶穌使命的本質)。約翰看耶穌的權力地位都比他高(這點構成了他猶豫的原因,而非道德方面的比較,見 Born Kamm, TIM, p.36),他不能同意他所預言的那位「能力更大的」(11節)主動提出的屈辱性建議;第11節裡約翰的話,若是對耶穌說,恐怕應該是「我需要的是你聖靈和火的洗禮,而不是你需要我水的洗禮」。約翰認識到,耶穌帶來了新的形勢,他個人的準備階段的傳道工作將退居次要。

  15. 耶穌在回答中接受了約翰的意思,可是堅持在此刻,他選擇一個低一點的位置是對的,這樣他和約翰(我們)就能盡諸般的義了。在這句耐人尋味的解釋中用了兩個詞,在馬太福音中十分突出。一個是盡(fulfil),主要用來表示耶穌與舊約聖經中各種預言和範例的關係(見五17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4,Name=iv. 耶穌對舊約聖經的態度(五17∼20)}),可以解釋為「應驗」或「成就、成全」,這正是馬太的基本思想。另一個是義,把這個詞僅僅理解為「作個好人」或「奉公守法」是不夠的,它應是基督徒生活的同義語,指的是以順服為中心的與神的關係。約翰的施洗所要求的正是這種關係(參二十一32),也正是這種關係要求耶穌甘心樂意地與神悔改的子民認同,以完成其肩負的使命。所以耶穌把他在悔罪的以色列人中間受洗的事,看作是實現神救世目的一個必要步驟。這裡已經顯示出以賽亞書中神的僕人形象的影響了,祂代表神的子民並承擔他們的罪。上述的意思雖然沒有明說出來,但已全包含在義這一個字裡面了;義是以賽亞書五十三11裡一個突出的特徵;此節尤其如馬太福音本章第17節般,清楚地帶出僕人的主題。

  16. 耶穌受洗之後所發生的事正與舊約許多先知的「呼召」相吻合,對祂以後的傳道工作起著決定性作用。照馬可和路加的�l述,這純屬耶穌個人的體驗,路加表示的還不如馬可清楚;約翰福音一32∼34說,施洗約翰至少看見聖靈彷彿鴿子降下,但是隨之而來的並沒有神的聲音所宣告的話,與對觀福音書中的記錄有所不同。馬太的記述與馬可的近似(特別若是許多後來抄本中的「為他開了」是原稿的話,不過也不一定)。第17節的宣告所用的第三人稱形式表示,這是對眾人說的,可是耶穌的彌賽亞身分在他整個傳道期間並沒有公開宣布過,就連他最親近的門徒,也是很久以後才明白(十六13∼20)的,這兩者之間似乎有點矛盾。所以說,馬太在這裡雖然使用了與十七5(耶穌改變形象時)一樣的話,其本意還是讓人理解,在這裡這話是對耶穌一個人說的。這段故事的重點是說耶穌接受了「委任」,而不是向眾人宣布耶穌的使命。

  天就開了,與以西結開始所見的異象一樣(結一1),以西結那時也在河邊(另參,結二2有關靈的進入)。神的靈降下,可能意味著長期沒有賜給的說預言的靈感又得以恢復,不過,更為明顯的還是指那應許賜給彌賽亞的靈(如:賽十一2,四十二1,六十一1)。我們不必對耶穌以前有沒有過神靈的經驗妄加猜測,這次異象象徵的是他將要承擔彌賽亞的工作,而並非象徵什麼新的靈性階段。用鴿子象徵神的靈,不是猶太人的習慣(路三22表示,這裡說的是異象中所顯現的「形狀」,並不是指聖靈降下的優美姿勢),卻得見於以後某些猶太著述之中,其依據可能是創世記一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之上。

  17. 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裡,從天上(即從神)有聲音用第二人稱(你是……)說話,西方的一些手抄本也是如此,看來是抄寫員把原稿的第三人稱作了更改,以求與對觀福音書的口徑一致,而不是這裡原是第二人稱,改了以求與十七5吻合。所以說,馬太在這裡顯然是有意用第三人稱,以提醒讀者在十七5裡有同樣的話。普通認為,這句話來自詩篇二7和以賽亞書四十二1。前者向大衛家的王說話,稱他為神的兒子,指的是彌賽亞,後者說的是神所揀選的僕人,神已將自己的靈賜給了他97。RSV 的邊註裡有直譯的譯文,使其所指更加清楚。(以賽亞書四十二1裡的「所揀選的」,馬太在這裡和十二18裡譯作所愛的,以表示是「獨生的」兒子:參看創世記二十二2的七十士譯本,人們常常認為馬太是考慮到這點的。)第16節所描述的異象已經象徵了耶穌這位彌賽亞的使命,清楚的包含三個主要的概念:祂是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祂是神的兒子,祂又是神的僕人,負著為神的子民贖罪的使命。受洗是一個關鍵性的經歷,因為從受洗後,耶穌便開始了祂久已準備去完成的使命,也因為洗禮把這使命與舊約的期望連接了起來98。但並不是說,耶穌在受洗時才成為神的兒子,也並不是因為受洗,耶穌才成了什麼祂原先所不曾是的。

 

97 耶利米亞(Jeremias, NTT, pp.53∼55)就本節與以賽亞書四十二1的關聯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且馬太的第三人稱形式確也削弱了本節與詩篇二7的一致。不過,甘德里(UOT, pp.29∼31)為這兩處的聯繫作了令人信服的辯解;還可參看馬學而(I. H. Marshall)在 NTS 15(1968/9)上發表的文章,pp.326∼336.

98 這幾節也有可能反映出埃及記的主題(參看二13∼23註釋的首兩段{\LinkToBook:TopicID=129,Name=iv. 逃往埃及及返回(二13∼23)},原書第90∼91頁),請留心看 Davies, pp.35∼45.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