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六章
vi. 有關宗教儀式的教導(六1∼18)
那「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五20)體現在兩方面,一個是以激進的新看法來面對與文士密切相關的法律與倫理上的問題,另一個是以新的態度對待法利賽人在宗教儀式上所堅持的繁文縟節(六1∼18)。這並不是要取消猶太人虔誠敬神的主要方面,而是要去掉那些浮誇的外表。宗教儀式是用來敬拜神的,不是用來取悅人的。
施捨、禱告和禁食是選來代表宗教儀式的三個例子。猶太教主流派一向把這三件事當作是實踐個人敬虔生活的主要要求(見 Davies,
pp.307∼315)。伊斯蘭教在這三條之上又加上兩條特殊要求──朝聖和唸經,構成伊斯蘭教的五柱。耶穌也把這三件事看作祂門徒宗教生活的中心內容。馬太分別在三個結構相同的段落中(2∼4節、5∼6節和16∼18節)論述了這三件事,並冠之以前言(1節);可是中間他插入一段長長的關於禱告的題外話(7∼15節),使得整個結構有些失去平衡,可能是因為馬太把耶穌在不同場合下說的話編在一起,為組成一個便於記憶的耶穌教訓的單元。
1. 這一節把這段話的意思言簡意賅地概括起來,表面看來似乎與五16有矛盾,其實這裡所指責的是那種虛誇炫耀的作風,特別是實行宗教儀式時所表現出來的浮誇炫耀。〔在這段裡,善事倒是 dikaiosyne{ 的好譯文(通常譯作「義」),因為它既取了五20所說的「義」的內容,又把它用到了宗教儀式的遵守上,不再指倫理學上的順從,而概括地指下面要談及的施捨、禱告和禁食三件事。〕一個門徒的生活,不可避免的是公開的,這並不錯,但是這並不等於他有資格來炫耀自己在信仰方面的虔誠;有的人生活美好,為人虔敬,有目共睹,還有人挖空心思去賣弄,以贏取一個虔敬的名聲,這兩者可有天壤之別。其異不僅在於動機不同,還在於結果相背:前者給神帶來榮耀,後者只顯示了自己。
賞賜也是不一樣的。請看五12賞賜的註釋。在下面的三個分段裡,賞賜一詞各出現兩次(即2、4、5、6、16、18各節。和合本把第4、6、18節中的 reward 譯作報答──譯註)。那些炫耀賣弄的人,得到了他們所要得的,即世人的賞識,卻失去了那來自你們在天上的父的真正賞賜(見五16註釋;這一觀點在第六章裡尤為突出)。
2. 猶太教把施捨看作是教徒的義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善舉(參,申十五7∼11;詩一一二9)。到公元一世紀的時候,以施捨賙濟窮人的工作已經組織得相當有序了。耶穌要求祂的門徒們慷慨地,但不是大吹大擂地去施捨。不可吹號是個隱喻,在其他古文獻中也如此用,表示做事時大造聲勢引人注意,其實吹號和施捨有什麼聯繫,從未見到過證明。假冒為善的人是馬太習用的詞,用在這裡和第5、16節都是專為刻畫法利賽人虛張聲勢的虔誠。到第二十三章,假冒為善幾個字已經成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特定的標籤了。希臘語裡這個詞原意「演員」,其內涵與表現相距確實不遠:他們本來就是在表演嘛。這裡所談的假冒為善就是這個意思,倒不是什麼有意的虛偽,儘管在其他地方也有指虛偽(二十二18)或至少是言行不一的(七5,十五7)。這樣演戲的目的是他們要得人的榮耀,並從榮耀裡得到全部的賞賜(misthos 直譯「工錢」,即所掙的錢)。得了(apecho{)是個商業用語,即如數收訖,換句話說,就是再沒有可望於將來得到的了(參,路六24的用法,另路十六25也用了同義詞 apolambano{)。
3∼4. 與之相反,門徒如在暗中施捨,定會得到賞賜(不是掙來的報酬,而是神給的恩典,與施捨相比,是不成比例的大,見五12註釋),這賞賜不是來自人,而是來自(獨自)在暗中察看的你的父親。強調的重點是賞賜的來源(和質量),與假冒為善者所得「酬報」的來源(和質量)不同,並不強調賞賜的方式;不像晚期的 AV 版本裡有「公開地」字樣,古老的版本裡根本不提天父的賞賜是不是公開的,連是否在地上賞賜都不予說明。
5∼6. 結構與第2∼4節的極相似,關鍵的詞語也相同,故可見上。會堂裡的禱告由一名會員站在前面領,被請領禱告是很光榮的,因為這表示他在會眾中間是傑出的。禱告通常不在十字路口上進行,不過耶利米亞說,一個嚴格奉行午禱的人,很容易有計畫地安排好自己活動的時間,在最合宜的時候走到人最眾多的場所去(NTT, p.187)!反之,一個門徒應在「倉房」(tameion,參,路十二24)裡禱告。那是一間內室,不與其他房間相通,可能沒有窗戶,也可能是全住宅內唯一可以上鎖的房間;所以俗話稱隱蔽之處為內室(路十二3;參,太二十四26)。這句話是模仿以賽亞書二十六20(tameion 一詞在七十士譯本裡出現),作為隱蔽起來的意思。耶穌在這裡並不是禁止當眾或與眾人一起禱告,不過那樣的禱告太容易產生炫耀的傾向。禱告的根本是門徒與父的交通。
7∼8. 在第16∼18節論第三種宗教儀式之前,談的都是禱告,涉及面很廣,包括告誡人們不要機械地禱告(7∼8節)、主禱詞(9∼13節)和對這一禱告的一點補充意見(14∼15節)。首先說的已不再針對「假冒為善的人」,而是反對像外邦人那樣禱告。外邦人禱告的特點是用一些固定刻板的祈禱詞和難懂的咒語,準確重複這些話的次數比禱告者的態度和意向更為重要。用許多重複的話是希臘詞 battalogeo{ 的翻譯,該詞在當時的文獻裡,再沒有別的意思,恐怕是為表示「喋喋不休」而特意創造的一個象聲詞吧;它與希伯來語的 ba{tel(「空洞無物」)很像,這能幫助我們更深刻地理解其意。顯然這裡強調的是說出的話的質量而非數量。耶穌既不禁止禱告中的重複(AV 譯作「毫無意義的重複」是無根據的;耶穌自己也重複,太二十六44),也不反對禱告中用固定的格式(9∼13節正是一例),所反對的是無思想、機械式的禱告。神不是回答那很多的話,而是回答那祈求神、依靠神的態度。
9∼13. 主禱文在路加福音十一2∼4裡記載得略短,一般認為馬太的版本代表的是,基督教禮拜儀式推廣的第一階段所用的版本,後來加上三一頌辭將它補充完全(見13節註釋)。不過,羅梅耶(Lohmeyer)的觀點認為,耶穌是在兩個不同的場合,教了不同形式的禱文;這也不是不可能的。路加福音的那段話,是有人特別請求耶穌教導如何禱告的情況之下說的,馬太福音則是耶穌一般談禱告的性質時講的。
近來,對主禱文有一種流行的解釋,即這篇禱文(甚至包括路加的版本在內)反映的是門徒們對神國降臨的渴望和準備,所以基本上是末世性質的。實際上,每個句子都可以這樣來解釋。但是,歷世歷代以來,基督徒使用這篇主禱文並沒有特別著重末世的含義,這一事實說明它也實用於門徒每日之所想(當然也包括渴望神的勝利),這點甚至更為主要。
這篇禱文是給門徒用的,只有他們可以稱神為「父親」。門徒們集體禱告時用它也很合適(第一人稱代名詞全是複數)。當時猶太教作禮拜時所用的幾種禱告辭都與這篇差不多(看 A. H.
McNeile, p.77,可見到一些例子),更可以說明這篇禱文的用途之一,是作為基督徒崇拜時的禱告文式。但這絲毫也不排除我們個人禱告或小組禱告時以它為模式或總結,這樣做實際上已使許多基督徒擺脫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方式,而我們的禱告離開了這篇禱文是很容易以自我為中心的。
9. 所以一詞表示下面的主禱文與上一節有關,是傾吐對上一節所說的神的慈父般關懷的理解,所以與外邦人的禱告(7節)不同;希臘文版本裡著重強調「你們」更突出了這一不同。路加版本中「父啊」的稱呼就等於「阿爸」,標誌耶穌與神有著不同一般的親密關係(可十四36)115。馬太福音裡用的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不那麼突出醒目,但(比簡單的「阿爸」)顯得更為虔誠,在一些猶太教徒的禱告中也這樣用。這稱呼強烈地表現了門徒對神的態度中所存的張力:祂既在天上,是超越物質世界、主宰宇宙的全能真神,然而卻又是我們的父親,關懷著每個門徒的需要,和他們的關係親密無間。
這句下面有三個並行的「願」句,前兩個和猶太會堂裡使用的禱文(Qaddish)十分相像:「願祂的大名在祂所創造的世上,按照祂的旨意得到稱頌,並被尊為聖。願祂的國在你們活著的時候降臨……儘快地、儘早地統治。」願人都尊�諈漲W為聖不只是一句尊崇的話而已(hallow 意為「使神聖」或「尊為聖」,見 BAGD, p
10. 願�諈滌磠偭{是整個禱文中最明顯帶有末世意味的語句。它至少包含神終將統治全地的渴望(見導論Ⅳ B 「基督論」第 (iii) 段對「神國/天國」思想的解釋)。其實,神的國在耶穌的傳道中已經在某種意義上降臨了(見三2註釋),一個門徒所應持續關心的不只是國度最終的建立,也是它漸進的推展。願�諈漲捕N成全也同樣有兩重意思:人對神今天行在世上的旨意的順從(參二十六42,耶穌也說了同樣的話)和神救世目的的徹底實現。這篇禱文是要求門徒呈獻的最嚴格的一篇,對他們每日的言行均有著重要而深刻的含義。如果把這三句祈求看作是純末世意義的,那就大大地貶低了它的價值;如果把這三句祈求看作是純倫理性質的,那就抹殺了作為新約門徒主要動力的「蒙福的希望」。這三個句子的後面,以短語在地上如在天上作為結束,若看前面三個句子安排得如此勻稱,後面的短語似乎應看成與前面三個句子都有關連,不單是最後一個句子的延長。確實可以看到,三個句子都有雙重意義:敬拜神、與神和諧一致不僅應驗在天上,而且也逐漸完美以至徹底實現在地上。禱文囊括了神全部宗旨和計畫的實現,不過它的焦點既不在現在,也不在未來,而集中在神的身上,神的榮耀應是門徒們最先、最深切關心的,應重於他們自己的切身之需。
11. 繼歸榮耀與神的三句禱辭之後是三句為門徒需要的祈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代表物質需要,不過日用的一詞意義不太清楚。希臘字 epiousios 大概只出現在一本殘缺不全的埃及帳簿裡,這本帳簿在十九世紀出版過一次,隨後又失落了!人們曾根據推測的不同詞源,提出多種譯法,有三種似乎可用。 (a) 「該日的」,故日用的,可能聯想起在曠野日復一日吃嗎哪的情景。 (b) 「餬口所需的」,參看箴言三十8,「賜給我需用的飲食」,這個字在帳簿的殘片中大概就是指每日的「配給量」。 (c) 「來日所需的」,是當今最受歡迎的一種譯文。據耶柔米(Jerome)提供,馬太福音的一個早期亞蘭文版本就是照這個意思譯的,更加支持了這種譯法。 (a) 和 (b) 的譯法指的是一回事,即祈求得到當日的物質需要, (c) 則有兩重意思,其一與 a、b 相近,即祈求得到來日之所需;其二給「來日的飲食」加上一層末世的意義,指的是期待中彌賽亞的筵席(見八11註釋)。如果對全篇禱文從末世學角度來理解,那麼好像就應該是最後這個意思(見 Jeremias, NTT,
pp.199∼201)。不過,所求的是將飲食今日賜給我們(路加的版本更是求「天天」賜下),含有每日供應的意思在內,至於所需的是今日的還是明日的飲食就不重要了。這一祈求與第25節以下並無矛盾,因為事實是這些需要已全在禱告中交託給神了,憂慮已經全無必要。
12. 債在亞蘭文裡是一個表示罪的普通詞,字面意義為欠款,就這樣直接用到希臘語中(路加用了普通的「罪」字,但後半句仍有債的意思)。這裡泛指一般的罪,第14∼15節裡用了一個非常普遍的詞過犯(trespass,直譯為「錯誤」),便很清楚了。馬太本節後半句的免了看似正確的寫法,儘管許多手抄本都改用了現在時式(路加亦然),以避免一種誤解,好像神是否饒恕我們取決於我們是否先饒恕別人似的。實際上馬太所用的過去式背後很可能是亞蘭文的完成式,而後者可以用於現在的時間(「正如同我們赦免虧欠我們的人」,見 Jeremias, NTT,
p.201),這麼說,路加的現在式就更符合語言習慣了,而馬太的過去式多少有「閃語」的色彩。其實,關鍵並不在於饒恕的先後,而在於一個不饒恕別人的門徒卻祈求饒恕,這種禱告怎能說是真誠的呢?這點第14∼15節將給予解釋。
13. 禱文在祈求了物質的供應和對前罪的赦免之後,有兩句話是祈求保守我們以後不犯罪的。peirasmos(誘惑)譯作「試探」更好(參前,104頁)。神並不「誘惑」人去作惡(雅一13),但有時卻讓祂的兒女經受試探。可是,門徒們知道自己軟弱,不應該追求這樣的試探,反而應該禱告,求神免除他們身處受試探的境地。如果一旦面臨他們所最畏懼的場合,就應祈求被救脫離凶惡(或「那惡者」──如五37;兩種譯法都差不多,用哪個對意思的理解都無大影響)。兩句話強調的都是門徒的軟弱,因而必須依靠神才能避免犯罪;當然禱文的視野中依舊包含末世爭戰的威脅在內。
人們熟悉的三一頌雖在路加福音的任何章節裡都沒有出現,但在馬太福音很多早期手抄本和各種版本中都出現在本節,形式大同小異。可是,在一些最能證明馬太福音在第二世紀便已使用於教會不同方面的早期重要版本中卻沒有這句話,就不得不使大多數學者認為,原版本裡沒有這句話(固然使用的年代很久,使用的面也很廣)。看來,這篇禱文從起初給人們用時,這句作為結束語的三一頌(大多猶太禱文中必不可少)似乎就是靈活處理的,很可能用作會堂聽眾的應答句。我們現在用的形式(仿照代上二十九11∼12?),大約在第二世紀便逐漸成了禱文的一個組成部分。至於在耶穌的年代有沒有這句話或類似的話,我們不敢肯定(Davies 對這點有著異乎尋常的肯定判斷,請看pp.451∼453)。
14∼15. 這是對第12節的註解,但還沒能把禱文中的隱義談清楚。這句話本身可能還須從十八23∼35得到解釋,那裡對我們饒恕人和我們得饒恕之間的關係有圖解般的闡述。倒不是說饒恕人是得饒恕的前提條件,只是說饒恕不能是單方面的行動。神賜給人各種恩惠,要求人盡他應盡的義務,饒恕也是其中之一,神賜饒恕於人,要求人也要這樣做。出於其他任何動機來祈求饒恕都不是真誠的。我們施的饒恕和我們得的饒恕毫無疑問是成正比的,十八23∼35說得清楚。
16∼18. 繼有關禱告的段落之後,用與第2∼4、5∼6節同樣的結構和同樣的關鍵詞語來談第三個例子(見2∼4節註釋)。禁食有法定日(如贖罪日和其他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節日)和自定日(集體定或個人定)的禁食,均為猶太教徒宗教生活中十分重要的部分(見 NBD, p.373,「禁食」條)。克己的法利賽人一個禮拜至少禁食兩次(路十八12),並四處張揚。aphanizo{ (弄得難看)的字面意思是「裝扮得認不出來」(19∼20節譯作 consume ──損壞),生動地表示或將頭遮蓋,或把臉塗抹上灰土,叫人認不出來。門徒們不應如此,禁食時應跟平時一樣清潔、喜樂〔塗抹油膏(和合:「梳頭」)是一般的梳妝,不一定表示什麼特別的喜慶,並不在禁止之列:佯裝的狂喜則要不得,它像「假冒為善者」一樣虛偽!〕。耶穌估計,祂死後門徒們定會繼續禁食,事實也確是如此(繼續見九14∼15的註釋,並參,徒十三2∼3,十四23)。
115 請特別看 Jeremias, The Prayers of Jesus(1967), pp.11∼65;欲略,請看 NTT pp.62∼68, 197.
vii. 論門徒對物質財富的態度(六19∼34)
前面兩大段落介紹了耶穌的教訓,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訓和實踐有著經緯分明的差別。現在,從六19到七12,要從正面更直接地談一個真正的門徒所應樹立的各種態度,即那「更大的義」,這才是使他突出於眾人之上的良方。首先,是一系列原本顯然是獨立的言論(路十二33∼34,十一34∼35,十六13,十二22∼31可見到相同的言論),編在一起以加深給人的印象,全是要求門徒遠離物質的追求,把向神忠誠擺在第一位。
19∼20. 第1∼18節將地上的報答和天上的賞賜作一對比,自然地引出這段如詩一般便於記憶的話,把地上的財寶和天上的財寶加以區分。十九21用了類似的話,使人認為可能這裡專指要施財濟貧吧(參,路十六9以理解使用世上的錢以求得天上賞賜的思想),其實這裡所指的範圍要更廣一些。天上的財寶是藉著在生活各個方面順從神而「積儹」起來的,那是把神放在一切之上的門徒所得的賞賜。地上的財寶不能永遠保住,也不能令人永遠滿足;地上的財寶可能被蟲子咬壞〔bro{sis 是個表「蝕」的普通詞,可能包括被老鼠咬壞,被蛀蟲蛀壞等,比�袓a(希臘字 ios)更確切〕,也可能被賊偷去。
21. 耶穌最關心的並不是門徒的財富,而是他們一心的忠誠。第24節講得清楚,物質主義與對神的忠心是對立的。財產積儹得多了,就會產生危險,因為財富就要來支配一個門徒的忠心,物質的極大豐富就會滋生物質主義。
22∼23. 這句意義深奧的妙語放在這裡,是為加強前面第19∼21節和後面第24節兩段經文的意思,即號召對神有純一的忠心。眼睛就是身上的燈有兩重含義:眼睛是「窗」,亮光通過它進入人體〔所以 RSV 用 full of light(充滿光明)和 full of darkness(一片黑暗)來代替「光明」和「黑暗」兩個形容詞〕,和眼睛為身體辨別方向。不管是哪個含義,眼睛的效果全取決於是否瞭亮(haplous)。Haplous 的字面意義是「單一的」,七十士譯本用它來翻譯 tm 這個表示「完美」、「完全」之意的字根,表示「純一的」忠心時,常常使用這個字根。所以「單純的眼睛」比喻完全奉獻給神的生活。不過,haplote{s 在新約裡還有寬宏慷慨的意義(羅十二8;林後八2,九11、13;參,雅一5),它的微妙含義可以用「邪惡的眼」(RSV 譯作 not sound ──昏花的)來反證。邪惡的眼通常用來表示妒忌,也表示吝嗇(如:申十五9;箴二十二9;太二十15以及許多猶太書籍裡)。這裡好似故意用了 haplous,一語雙關,一方面指純一的忠心,另一方面也指寬宏慷慨,即對物質享受的淡漠態度。兩個意義交織在一起,貫穿在整個段落之中。
瞭亮的眼睛帶來的是光明的全身。全身代表整個人,如果燈能為身體辨別方向,意思就是能引導人渡過有目的的,奔向真正目標的一生。反之則是黑暗的一生,如同盲人的一生,因為自私自利的「惡眼」不能提供光亮來引路。
24. 事奉的字面意思是「為奴」;一個人可以很好地為兩個僱主做事,卻不能同時屬於兩個主人。所以忠心不二這個主題再次得到了強調。動詞惡的概念在這裡和在聖經其他地方一樣,是相對的,不一定理解成恨惡到置之死地而後快的程度,對這個更忠心,就等於惡那個了(參五43註釋)。另一個主人是瑪門,亞蘭文 ma{mo{na{~ 的基本意思是「財利」。瑪門不是一個人名(彌爾頓把它人格化了),有時它含有不義之財的貶抑之意,但在他爾根註釋中通常加上 dis%#qar(「靠欺騙而得的」;參,路十六\cs169、11)來表示。ma{mo{na{~ 一詞本身是個中性詞,箴言三9的他爾根註釋說「以你的財物尊榮神」,申命記六5的巴勒斯坦他爾根註釋本甚至說「你要……拿出你的全部財物愛耶和華你的神」。在昆蘭古卷和米示拏中均可看到這種中性的意思。所以說,忠誠的對象並不是不義之財,而是物質財富,不管它的得來是多麼合理合法。人可以用它來事奉神,但它本身也能要求人忠心地來事奉它。瑪門在這裡代表的是物質主義的原則,對它的忠心和對神的忠心是針鋒相對的。
25. 本章往下論的是「憂慮」。Merimnao{ (「憂慮不安」)主要指的是一種精神狀態(「過分擔心」)見 AB)。憂慮無疑會帶來發狂的行為,不過耶穌指的主要是內心的活動而不是實際的行動(見 Jeremias, PJ,
pp.214∼215),因為前者是與信仰產生矛盾的開始。不要「憂慮」並不排斥盡責和關心,也不等於不再為自己和他人提供物質所需,耶穌在這裡更沒有不讓我們去工作(見26節註釋)。耶穌所叮囑的,和前幾節所說的一樣,是要有主次輕重之分。這段話的基本信息是「要把握住第一位的」,意即「神是第一位的」,有了這點認識,對物質需要的思慮就不能來佔據這主要的地位了,而通常門徒對物質需要的思慮恰恰是太多太多了。我們憂慮的事情,即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應被看作次於它們所供養的身體和生命,下面幾節就要講這樣一個道理:既然神給了人生命和身體,祂就必然為人提供支持身體和生命的所需。本節所提的衣、食兩件事將在第26、28節裡分別用大自然的例子予以闡釋。
26. 這幅無憂無慮的圖畫,如果完全由字面來理解,就會認為,作個門徒既不必種也不必收了。其實不然。事實是神知道連飛鳥也有食物供應給它們,門徒不是比飛鳥貴重得多嗎!神不要我們憂慮,並不是不叫我們工作。連飛鳥尚須盤旋覓食,關鍵是有食可覓,而這些食物是由你們的天父所預備的;對這句話的深刻理解,就是醫治憂慮的一帖良藥了。
27. 憂慮在任何情況下都毫無用處。它不能使壽數多加一刻,(只能減少!)he{likia 的標準詞義是「年齡」、「壽數」。在路加福音十九3裡這個詞清楚地指「身量」,而且 cubit(肘)是身長的度量單位,這就更明顯地支持了這個意思(AV、RV、NEB 都譯成 cubit)。可是,一肘(
28∼30. 與第26節平行的第二幅圖畫,同樣不應被誤解為可以消極怠工、游手好閒,它是又一次由小喻大來論證神對祂兒女的關懷。野百合花並不專指某一品種的植物,因為到第30節裡就成了野草,丟在爐裡當柴燒的乾枝。籠統的用野生植物表示神對祂所造的物尚且如此慷慨地裝飾,我們又何須為自己穿什麼而憂慮呢?這種憂慮表示小信,小信一詞馬太在其他地方也使用過,都是在需要物質的情況下,門徒對耶穌失去信心的時候(八26,十四31,十六8,十七20)。在馬太看來,信心就是實實在在地倚靠天父和耶穌的看顧與能力(參八8∼10,九2、21∼22、28∼29等等)。憂慮正是信靠的反面,故門徒應警心滌慮。
31∼32. 外邦人的特點便是對物質需要最為關心。照五47和六7來看,該詞與其說用來區分民族,不如說區分宗教信仰。外邦人不信神,不知道有一位天父,所以他們沒有醫治憂慮症的良藥,更無法剷除觀念中的物質主義。反之,門徒明白,他們的父親知道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他們的信心使他們知道,天父會而且能把所需要的一切給他們。第7∼8節說到門徒和「外邦人」在態度上有明顯的不同,就是因為門徒有這樣的認識。外邦人不但自己焦慮不安,又以他們喋喋不休、空而無信的禱告令他們的諸神也不得安寧。
33. 本節是自第25節以來的高潮。這裡不再從反面強調問題(「不要為……憂慮」),而要求門徒從正面積極的對待,否則仍免不了要產生憂慮。他們應將注意力始終如一地集中在求祂的116國和祂的義上面(求用的是現在祈使語氣,表示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動作)。對「神國/天國」的解釋,請看導論Ⅳ A 「基督論」第 (iii) 點,原書第42∼44頁;本節的要旨就是要時時刻刻服從神的主權,順從祂的旨意,儘管也絕不排除要期待並致力於祂國度的最終降臨。同樣,祂的義(路十二31同樣的句子裡沒提祂的義,這裡用了是為表現馬太對門徒實踐的特別關注)是指神在現時所要求的生活,並不是指神最後的「伸張正義」或「救世」之舉。所以,本節要求向神做出許諾:去尋求神的旨意,按照祂的旨意去做,把自己與神的目的完完全全結合起來。這一許諾必須擺在首位,不能被物質需求擠掉。再者,我們堅信,只要我們把神放在第一位,我們的物質需要(這些東西與第32節的「這一切東西」相呼應)全能加給我們。所以說,對物質的憂慮只能使人心煩意亂,故而完全沒有必要。
這一高潮的積極態度清楚地表明第25節以下既不是鼓吹高枕無憂,無所事事,嘻嘻哈哈的人生觀,或聽憑現狀的宿命論;也不是號召糟踐詆毀人身及人身之所需,認為可以置之不理、棄之不顧。這幾節要求門徒專心致意地去追求他真正的目標,其他的操心是次要的(儘管合理合法),應該讓路;同時,這幾節還告訴門徒,如果他將這首要之事放在首位,其餘的事神定會看顧。
34. 儘管不要憂慮的呼召把這一節與前面數節銜接起來,可是這節要談的題目有點不同,第25∼33節談的全是豐富的供應,而不是難處,這節卻要談橫在前頭的難處。誠然,神供給我們之所需是毫無疑問的,但卻不保證人一生不出一點問題,這正是一個很有益的提醒呢。但,問題尚未出現,就先憂慮重重,完全沒有必要;神知道我們將遇到的問題和難處,到時候必來處置和安排。參看雅各書四13∼15。
116 許多手抄本直截了當地用「神的」,不過兩種譯法的意思都一樣清楚。──《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