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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廿四章

 

D 耶穌講論未來(二十四1∼二十五46)

  這是第五部耶穌教訓集錦,或說是耶穌最後一次偉大的「講道」,也像七28、十一1、十三53、十九1和二十六1等處一樣,用一句固定的句式作為該段結束的標誌。這兩章的主題是講耶穌的傳道工作在以後的影響,以及天國最後的至美至善,其中心又是審判,包括:對耶路撒冷的審判──二十四1∼35;基督再臨時的審判──二十四36∼51;兩個有關審判的比喻──二十五1∼30節,和最後審判的場面──二十五31∼46。只因審判的主題在第二十三章也是關鍵,故有人認為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章應歸入一個論審判的單元。其實不然,固然主題往往有其延續性,從對二十四1∼2的註釋可看到對此點的闡釋,但兩段話的構思與安排均不相同。在第二十三章是向眾人講述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罪過,而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則是私下教訓門徒。二十四1∼3說出講話的地點和對象均有了變化,說明馬太至此結束了耶穌對眾人的公開教訓,而把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看作是專為培訓門徒而作的另外一次講話了(五大段教訓除第十三章外均同此)。

  第二十四章的釋經有極大的困難。它始於耶穌預言聖殿被毀(事件發生於公元七十年,是羅馬人鎮壓公元六十六年猶太人叛亂的結果),而到本章結束時,話題顯然又轉到了基督復臨,或稱人子的最後「降臨」上面。門徒們在第3節提的問題包括兩件事:聖殿的被毀和基督的復臨,亦即世界的末了。他們的問題無疑是耶穌後面整段講論的引子。那麼,兩個事件之間究竟有什麼聯繫?我們如何判斷本章中哪一部分是談甲事件,哪一部分是談乙事件呢?預言本世代(34節)之內發生的事到哪裡告一段落,而哪些話是預言事物終了的呢?難道說二者真是關聯得如此緊密,以致我們不得不作出結論說,耶穌錯了,祂怎麼認為祂的降臨和「世界的末了」將發生於「這個世代」之內呢?諸如此類的問題都將是下面詳釋的內容,但在開始逐節註釋之前先談幾點總的意見,會有助於對這段經文的全面理解267。

  (a) 既然聖殿被毀和「世界的末了」可以放在一章裡來談,就說明它們之間必有密切的神學聯繫。它們各從一個方面表明,耶穌的傳道工作已圓滿完成,同時又各意味著一次審判,證明耶穌是神向其子民顯示的最後的真道。迄今我們已注意到,來自但以理書七13有關「人子降臨」的不同說法,往往用於表示耶穌完成使命的不同階段(見十23{\LinkToBook:TopicID=179,Name=(a) 預言將受迫害(十17∼23)},十六28{\LinkToBook:TopicID=228,Name=ii. 作門徒也要受苦(十六24∼28)}和下面二十六64{\LinkToBook:TopicID=287,Name=ii. 猶太公會對耶穌的「審訊」(二十六57∼68)}的註釋);這就是說我們也應承認,不同的歷史事件,會以不同的方式具體表現人子耶穌已逐步完成使命,而用來描述這些事件的語言可能是很近似的。

  (b) 本章一個明確的目的是防止對基督復臨產生過早的興奮和激動。這一思想在第4∼5、6b、8、14、23∼28、36節裡多次出現,顯然是在力圖壓下而非煽起世界末日即將到來的信念。若說對這點的反覆強調與宣布基督復臨必定發生在這個世代的說法相合一致,那不是太奇怪了嗎。

  (c) 公元七十年的事件與世界的末了固然有神學上的聯繫,但不等於說兩者定要發生在同一時間。「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就……」(29節)和「這世代還沒有過去,……就要……」(34節)之類的話,在某種程度上表明時間上的接近。這些話(如將它們理解為指基督復臨的話)和我們在上一段提到的全章反覆強調的意思背道而馳,即使有如釋經者通常的解釋,說那是把遠景事件與近景事件套在一起述說的「預言」,也絲毫不能減輕這意思的分歧;如果耶穌真的指出了公元一世紀是基督復臨的日期,再多的預言也無法令人接受一千九百年的遲延啊。我們讀到第36節耶穌明確宣稱「那日子和那時辰」他不知道時,才會懷疑耶穌是否確曾指出過一個特定的日子。

  (d) 從以上幾點(以及更多論點)都可以看出,第29和34節所說的時間(以及介乎其間各節的內容),都不是(如一般的推斷)指基督復臨,而是對耶路撒冷的審判。我曾在《耶穌與舊約》(JOT, pp.227∼239)一書中論及這個問題(也涉及馬可福音中的對觀部分),在下面的註釋中我將進一步詳述。簡言之,我的看法是,第36節標明了主題內容的明顯改變,耶穌從回答門徒的前一個問題(「什麼時候有這些事(指聖殿被毀)?」)轉而回答他們的後一個問題(「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所以,從第4節到35節告訴他們聖殿在「這個世代」還沒有過去就要被毀掉,但那事不應被看作是基督復臨;反之,第36節表示,基督復臨的日子連耶穌自己也不知道,所以才號召大家時時作好準備。儘管兩事件之間有著密切的神學聯繫,但是從歷史角度看,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這個觀點並非暗含於字裡行間,而是十分刻意指明了的。

  (e) 這一整章深受舊約語言的影響,直接的引文並不多,但卻多次使用舊約的用詞,特別是有關啟示的部分(尤其是但以理書)。有時一些語句明顯暗指舊約某段經文,更多的情況是其中的用語令人記起舊約有關啟示的題旨。解釋本章時,認識這些用語之間的因襲關係至為重要,對上下文中那些已被公認具有象徵意義的用詞,斷乎不可試圖從字面上來理解或解釋,特別是解釋第29∼31節時,更應將此原則銘記在心268。

  第4∼35節應為一個整體,自始至終談的是耶路撒冷將要接受的審判,但為方便起見,這一段將會劃分為幾個部分來論述。

 

267 某些釋經者對我的觀點持有不同的見解,欲詳請看溫翰(D. Wenham)之論文,載於\cs15 H. H. Rowdon 編篡的 Christ the Lord: Studies in Christology presented to Donald Guthrie(1982),看第127頁以下,特別是138∼142頁。

268 不少人認為本章的大部分並非源於耶穌,而是出自非基督教的猶太啟示文獻,被馬可(加上基督教的成分)收入了自己的福音書,後又為馬太襲取,進一步加進基督教成分並作了精心的修改;這樣推斷的根據是其使用的語言是典型的猶太文獻的語言。其實,為什麼耶穌就不能用標準的啟示語言說話呢,何況若按啟示學理論的要求,本章的內容絕不完全與猶太啟示文獻所論的正式內容一致,為此請看 Jeremias, NTT, pp.125∼126。欲詳知本章的起源請看 D. Wenham, The Rediscovery of Jesus' Apocalyptic Discourse(GP, Ⅳ, 1984).

i. 預言聖殿被毀(二十四1∼2)

  從第二十三章38節裡即可看到,耶穌走出聖殿,就象徵聖殿從此與神的目的無關了。耶穌從那裡上了橄欖山(3節),可能是繼續反映以西結書十一23的話,那裡說「耶和華的榮耀」離開了城中的殿,停在該處。門徒全神貫注地欣賞殿宇的建築,絕不單純是從一個旅客觀賞的角度出發(這批建築物實在值得欣賞,請看 Josephus, Ant. xv. 392∼402, 410∼420中的描寫),同時還因為他們難以相信,耶穌竟能放棄這座奉獻給神以榮耀祂的尊貴神聖的建築,何況它的建築還日臻完善。可是,耶穌的回答不僅否定聖殿,而且預言它將被徹底毀掉。彌迦書(三12)和耶利米書(七12∼14;參看該書二十六1∼19)曾對所羅門的殿作出類似的預言,他們的預言且在公元前五八七年應驗。可是耶穌時代猶太啟示學的信念是:聖殿是不可能被毀的。耶穌的預言不脛而走,當祂受審訊(二十六61)和判罪(二十七40)的時候,這話被人歪曲誹謗。祂的話充分表現祂排斥猶太民族主義和掌管聖殿及禮儀大權的宗教領袖。

ii. 告誡門徒不要過早期待(二十四3∼14)

  3. 根據馬可福音十三4的記述,門徒們的問題僅限於聖殿被毀的時日。可是在馬太福音裡,問題不僅包括這些事,還有\cs9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的預兆。在希臘文裡,後面這個片語之前用了一個單數定冠詞,表明「降臨」(基督復臨)和「世界的末了」指的是同一件事。其作用就是讓耶穌在本章裡回答時,有足夠的篇幅把這末世的事件與聖殿被毀的事件區別開來,耶穌一直是這樣作的,而門徒們仍難以把兩件事分開;這表明在他們心中(無疑也在所有聽見耶穌如此預言的人的心中)聖殿被毀意義之大重於泰山,他們無法不認為它標誌著世界末了的開始。耶穌要努力來擴大他們的眼界,使他們明白,就算沒有聖殿,「世界的末了」還可能有一段時間才到,聖殿的結束(以及猶太教失去特殊地位)不一定就是一切的結束。基督復臨(Parousia,即「降臨」)一詞在四部福音書中只在本章(3、27、37、39諸節)裡出現,但在使徒書信中曾多次用來講耶穌在榮耀中降臨。該詞本意為「臨在」(如:林後十10中的意思),但多用來指達官貴人的探訪,君王或皇帝的巡視,也指神靈的降臨;這裡則專指耶穌最後一次的「降臨」。世界的末了(synteleia tou aio{nos)在二十八20裡還要再出現,嚴格地說它可以指任何一個時代(不一定是最後時代)的結束,於是有時被人認為是指「猶太時代」的結束,即指神的子民已從單一民族的時期,變成為萬國萬民的時期。不過,在啟示文獻中,一般來講,這種說法是指「最終的」結束(欲詳請看 Gundry, p.477),而且在十二39、40、49等節中,這個意義已出現過多次了。

  4∼5. 耶穌一開始回答,就提出了一個主要的問題:被迷惑,過急地作出末世的結論是危險的。冒我的名不是帶著耶穌的權柄而來,或宣稱有耶穌的權柄,而是要篡祂的位。祂是獨一無二的基督,任何自宣為基督者都是冒名的騙子。在猶太戰爭爆發之前幾年,曾有不少民族主義的領袖們,聚集起一幫民眾附從他們(徒五36∼37,二十一38只提到了其中的幾個),雖然記載中沒有說他們自宣為彌賽亞,無疑他們的附從者是那樣看他們的(見 Bruce, pp.320∼322)。

  6∼8. 同樣,在古代社會,戰爭和自然災害時常也被解釋成「末期的預兆」。可是,這類事情在人類歷史中始終存在,它們在神運籌一切的計畫中是必須有的,與末期並沒有特別的關聯。第7節重述以賽亞書十九2的話,是為了指明這類事情在舊約時代就已經提到了。災難的起頭(本意為「產前的陣痛」,是啟示文學中的一個術語,用來指新時代來到之前的災難階段)表示,這些現象固然最終將與末期的結束有關聯,但絕非其臨近的預兆,故不能用它們來判斷末期的遠近。由此看來,第5∼8節中所提及的各種現象,明確地講並不是「末期的預兆」。

  9∼12. 這幾節也是一樣,只一般地談到將有災難發生,多半指耶穌的門徒要經歷患難,並不涉及整個世界。正如耶穌所預言,門徒要被恨惡,遭殺害(參十17∼22,那段經文與此關係密切,在表達形式上與馬可福音十三9∼13的對觀段落更為相近。這裡說對門徒的迫害來自萬民,不光來自猶太人;十5∼6和23節還說門徒的使命僅在猶太人中間,但到這幾節他們的傳道使命已擴大到萬國萬民中了,到二十八18∼19這一使命將更明確提出)。迫害定要付出代價,必有許多人因此而跌倒(即「被絆倒」,與五29∼\cs1630,十三21,十八6∼9等章節中所用的動詞同;這裡的用語特別回應但以理書十一41所言),在門徒群體中間也會發生陷害、恨惡、假先知和不法的事情,而不法的事又會使愛心冷淡,要注意這之間的聯繫。許多人的愛心本意為「對許多人的愛心」,即門徒「對許多」外人的愛心;若從這幾節的思想發展來看,因為門徒群體是受逼迫的一方,所以這話的意思還是說「大多數」(門徒)對神對人的愛心都會冷淡。這是一幅教會走下坡的陰暗圖畫。上下文表示,這一切都是歷史的一部分,在「末日」來到之前必須如此自然地發展,它卻沒有表示這些現象和「末日」在時間上的關係怎樣。

  13. 忍耐是啟示學中的一個主題(例如:但十二12∼13)。當大多數人都「冷淡」了的時候,只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換言之,只有他們才能享受新時代的福分。到底的意思是「過去」,並不一定指預言中說的末了(不然在那之前活著的人不是就不能得救了嗎?而且在希臘文裡,要表示第6節和14節所說的「末期」必須前面加個冠詞,這裡都沒有)。本節重複了十22的話,那裡清清楚楚指的是當時門徒向以色列人傳道的遭遇,並非「世界的末了」。

  14. 有關天國的福音請看四23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9,Name=iii. 公開傳道的概述(四23∼25)}。第9節(「被萬民」)已經暗示門徒們的使命將超越十5∼6和十五24所定的界線。這裡耶穌清楚地指出了一個時間,到那時以色列的特權地位將要失去,以色列(及其宗教領袖們──見第二十三章)所堅決拋棄的福音將要向外邦人廣為傳佈。天下的原詞是 oikoumene{,本意為「居民區」,原是代表希臘語世界(以示與野蠻人有別)的一個普通詞,後來指羅馬帝國,再往後指當時人們知道的整個世界;所以說,它不是一個囊括天涯海角的地理專有名詞,只表示福音要傳遍全世界,給萬國萬民,即超越猶太人社會的範圍(擴大範圍自然絲毫不意味中止對以色列民的使命;見十23註釋{\LinkToBook:TopicID=179,Name=(a) 預言將受迫害(十17∼23)})。然後末期才來到,乍看起來好似可以計算出末日的日期,其實這要決定於如何定義「將福音傳遍天下」的情況和具體時刻。在某種意義上,保羅早在公元七十年以前就可以宣布,他已在歐、亞廣大地區「到處傳了福音」(羅十五19),從那以後,使徒們又不知有多少次可以作出同樣的聲明,說福音已傳到比耶穌時期所知道的 oikoumene{(有人居住的地區)遼闊得多的地方。但是,耶穌的話不是測定這樣。福音要傳到猶太世界以外的遙遠地方之後,末期才來到,我們不能從這話得到任何根據,決定末期何時該到。

iii. 猶太地危機的到來(二十四15∼28)

  第4∼14節說哪些現象不應被看作是「末世的預兆」,在某種意義上有點離題。現在讓我們來回答第3節的問題:「什麼時候有這些事?」15∼22節描述將要發生於猶太的災難,並指出它便是第2節預言的聖殿遭毀的序幕;之後,第23∼28節會進一步告誡門徒,即使景況是那樣的可怖,也不可過早期待末世的來臨──即使是那樣,「末期也還沒有到」。

  15. 那行毀壞可憎的原是但以理書十一31和十二11的希臘文翻譯,但以理書九27的說法亦同。在舊約的習慣說法中,「可憎惡的事」就是指以崇拜偶像來褻瀆對耶和華的敬拜,但以理書指的是安提阿哥四世依比芬尼公元一六七年,在耶路撒冷聖殿中豎起異教神像,因而破壞了聖殿禮拜的事。耶穌是預料這種褻瀆行為在聖地(通常指聖殿本身,不是指耶路撒冷城,參,徒六13,二十一28)會重演;讀這經的要會意是要求那些讀過但以理的話的人捫心自問,衡量衡量自己的行為(參,但十二10)。馬可福音十三14不顧語法規則的要求,把站在用一個陽性分詞來表示,這樣「可憎惡的」便是指人了;馬太把它糾正過來,用了中性分詞,說明他理解耶穌是指與安提阿哥樹立偶像類似的「事」。在聖殿被毀之前的時期,有哪些是屬這類「可憎惡的事」呢?有人認為應包括該猶王計畫在聖殿裡為自己設像(那是公元四十至四十一年間的事,按此處上下文的要求看,作為危機的預兆顯得過早──何況計畫也並未實現);有人認為指公元六十七至六十八年冬,羅馬人即將圍攻耶路撒冷時,奮銳黨人把聖殿裡的神物權供俗用的事269(時間倒正是我們這裡所指的時間,但事情並無明顯的崇拜偶像的跡象);還有人認為應指公元七十年羅馬人毀壞聖殿時樹立羅馬旗幟的事(猶太人視之為偶像崇拜)。當這最後一件事發生時,從耶路撒冷逃走顯然已不可能,但第16節說的不是從城巿,而是凡在猶太的都應該逃,羅馬人一開始圍城,猶太全地就都要陸續遭到殘酷的蹂躪。

  16∼18. 這事一發生,就等於提示人們趕快逃走,在猶太城郊的人應當逃到山上,因為羅馬人要來洗劫村莊,搶掠農田,在屋頂上悠閑自得的人們將沒空回去收斂家財,在田裡耕作的人們也無法換下自己的工作服。這幅圖畫生動地表現了危機來臨得很突然。優西比烏的著作(H. E. iii. 5.3)告訴我們,在圍攻開始之前,有些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受到「神諭的啟示」逃往約但河外的珀拉。耶穌的告誡不可能就是那「神諭」(因為珀拉並不在「山上」,而且當時「聖地」還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但可能對後來的「神諭」起了啟發的作用。

  19∼20. 即使不攜帶過多的行李,逃難者的景況也已經夠艱難的了。冬天巴勒斯坦的道路泥濘難行270,在安息日城門又緊閉,無法得到任何食物271。

  21∼22. 請看約瑟夫的猶太戰爭(Jewish War)第五卷第512∼518頁,以了解圍攻時的恐怖景象。耶穌的話使人憶起但以理書十二1�l述的末世慘狀,耶穌認為那段話至少是這些災難的預示。但是這場毀滅性的災難並不能充分發揮其威力:日子將要減少,為的是給選民以生還的機會,也許正因世上還有選民,才使神懲罰的嚴酷性得以減輕(參看所多瑪的「義人」,創十八23∼32)。動詞「被減少了」的被動語態表示,就連人間爭戰的恐怖程度,也在選民之神的掌握中。

  23∼25. 在第5節中提到的那些冒充基督的人們,在這種危難時刻,簡直如魚得水一般地活躍起來了。因為災難深重時,以色列人就會把他們奉若神明,樂於接受他們的幫助。教會歷史上(甚至今天)常有神的子民,在危難當頭之時,不加分辨地接受似是而非的假真理,尤其當它伴有大神蹟、大奇事的時候。聖經說「神蹟奇事」並不都是神的工(參,申十三1∼3,可能是這幾節的根據)。在這種情況下,若要選民避免被迷惑及過早期待「末日」,就須預先向他們發出警告(25節)。

  26. 當時普遍認為基督一定出現在曠野(這也許正是施洗者約翰引起一些人興奮的原因,見三1∼3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1,Name=i. 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三1∼12)}),公元一世紀時也確有些起義領袖在曠野裡指揮起義(見第5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70,Name=ii. 告誡門徒不要過早期待(二十四3∼14)},並參看 Josephus, Ant. xx. pp.97∼99, 167∼172)。內屋(原意「庫房」,指一個隱蔽的地方(如六6),這種提法可能反映猶太人的思想,他們認為彌賽亞不知藏在何處,隨時可能從隱匿之處出來(參,約七27)。實際上,這種看法很易被人利用,在沒有任何跡象的情況下製造一種假的期望;耶穌一再強調,說祂再來(與第一次來不同)一定不會在暗中,他不會在有些人根本辨識不出的情況下出現。

  27. 與之相反,耶穌的再臨要像閃電,清清楚楚,使全世界的人都看見(閃電總是突然的,這也是象徵的一部分,但不是主要的;前面幾節和本節的從東邊直照到西邊,使人人都能看見就表明了這點)。因此,在這裡提到人子降臨,正是為了說明不應從猶太戰亂中去辨認耶穌哪時復臨,耶穌的復臨具有完全不同的特點。

  28. 這裡用的諺語來自約伯記三十九30,當然古代還有類似的說法272。這句話同樣表示人子的到來不會有錯。看來這裡說的是禿鷹而不是鷹,因為鷹一般不食腐屍;聖經的作者往往不注意所提動植物的種類,而且亞蘭文是一詞兩用,兩類大型肉食鳥都用這一個詞表示。正像屍首在哪裡鷹也在哪裡一樣,人子的來臨也必同樣明顯準確,沒有到處去尋找辨認的必要。

 

269 Josephus, BJ, iv 150∼157, etc.

270 J. Jeremias,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1969), p.58.

271 請看 Banks, pp.102∼103,他這種解釋使人明白,耶穌的門徒覺得在安息日不應搬遷移動並不全是受律法主義的約束。

272 A. Ehrhardt, The Framework of the New Testament Stories(1964), pp.53 ∼58.

iv. 「這世代」危機的頂點(二十四29∼35)

  第15∼28節談到猶大的危機,但並未�l述危機的頂點即表現在聖殿的毀滅之中。可是耶穌的講話本是由這個問題引起的(2∼3節)。當第29節談到「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天體便要出現大變化,人們自然會想到,耶穌大概要專門談聖殿的結局來結束自己的講話了。豈不知下面仍未明確地提到聖殿,反而在第29∼31節把舊約中的許多啟示語句匯集一起,使當時的人聽起來覺得是在描述「基督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時的情景(即回答第3節後半部分的問題)。而且此情此景的出現,斷定要發生在「這世代」(34節),可是基督降臨的具體時日又不可知(36節),第27節又清楚地指出基督降臨與耶路撒冷被圍不是一回事。這一切都要求我們再一次認真研究第29∼31節的話,看一看究竟如何理解舊約的這些說法才正確273。

  29. 本節一開頭的短語就否定了下面的情景可能出現在距猶太戰爭十分遙遠的某個時間,這短語後面所用的話語來自以賽亞書十三10,三十四4。第一句是以啟示的形象語言描寫巴比倫的敗落,第二句是說神要對「萬國」,特別對以東,施行審判。在歷史上談到神對城巿和國家施行審判時,常用類似的語言(如:結三十二7;珥二10;摩八9等)。這樣的語言固然也可以用來預言世界末日的崩潰,但首先還是指對現世的審判,特別用來描述各種政治勢力的衰敗。如果這樣豐富多彩的語言宜於形容巴比倫那種異教國度的敗落,那麼用它來描述耶路撒冷的被毀就更為適合了,何況它還包含有對神的子民的地位和命運的重要暗示呢。所以說本節指宇宙的崩潰是不對的。「有人從字面上理解耶穌說的眾星要從天上墬落,以為宇宙星系要解體,這些人的腦筋多麼簡單,想像力又是多麼貧乏。」274   30. 人子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的說法(「基督復臨」一詞並未出現),顯然是暗指但以理書七13∼14的話,而那裡的話,我們已經從前面看到(見十23{\LinkToBook:TopicID=179,Name=(a) 預言將受迫害(十17∼23)},十六28{\LinkToBook:TopicID=228,Name=ii. 作門徒也要受苦(十六24∼28)}註釋),不是說「降臨到世上」,而是來到神的面前領受權柄和神的承認。「人子駕著天雲降臨,不應想像是耶穌純粹在作太空遨遊,它是一種標誌,象徵耶穌在歷史上和地上萬族中,有扭轉乾坤的巨大威力。」275這節的語言與第29節形容聖殿被毀的語言如出一轍;聖殿被毀是神的懲罰行動,也因此證明耶穌的權柄高於擯棄祂的猶太公會(這就是對聖殿被毀的重要性所應有的認識;參看二十三29∼39)。語言是引喻性的,鏗鏘有力,對舊約的形象性描述諳練通曉的人體會就更深切,可惜後代讀者多不達此!

  對人子在天上的兆頭解釋各異。最早人們想像是一個十字架的形象顯現在空中,不過經文中並未如此說,而且按照第29節的象徵性說法來看,此處也不應作直義的解釋。有人說「兆頭」就是勝利降臨的人子;還有人指出,七十士譯本中的 se{meion 在舊約的希伯來原文中作「大旗」或「軍旗」解,是神的子民聚集起來的信號;可參看以賽亞書十一12,四十九22。在猶太人的禮拜儀式中講到「從四面八方招聚散居的猶太人」時,把「大旗」和「號筒」(31節中提到)放在一起已成公式276。無論怎麼說,我們的理解至今仍停留在啟示文學的象徵主義範圍,要想對「人子的兆頭」來個具體的解釋,看來不大可能。

  人子勝利降臨時萬族都要哀哭,這在撒迦利亞書十二10∼14已有預示277。地上的萬族不如譯成「那片土地上的各支派(家族)」,因為在撒迦利亞書十二10∼14裡,悲哀僅限於以色列地的各族278。由此可見,這裡說的不是世界性的悲哀,而是以色列在看到他們「所扎的人」得到神公義的平反之後產生的一種反應。撒迦利亞書第十二章裡說的悲哀是一種悔罪的表現,耶穌在這裡有暗指以色列人將來會悔改的意思嗎?還是我們想得過多了呢?

  31. 本節的話也很顯然是來自舊約279。請看以賽亞書二十七13(並看上面第30節有關「兆頭」的註釋)來理解「號角的大聲」,並參看申命記三十4和撒迦利亞書二6(七十士譯本)來理解以下幾個短語。上述各舊約章節指的是散居各處的以色列人的再次聚集,但這裡說的是招聚選民了(參看22和24節,在二十二14該詞譯為「選上的」)。「人子的選民」再也不僅是以色列人,而是(如八11∼12所說)來自天涯海角的一小撮選上的人。這就是人子受權的必然結果。angeloi 一詞可譯作「使者」(如十一10),指在世界各地傳講福音的人,也可理解為天使(與十三41,十六27等節的詞義大致相同),就是指傳講福音背後的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十三41,「人子的使者」把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去,而這裡是把選民招進來。還有一點不同,十三41說的是最後的審判,這裡說的則是普天下教會的增長(參看14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70,Name=ii. 告誡門徒不要過早期待(二十四3∼14)}),以色列從聖殿被毀,失去特殊地位之後,這件事才會發生。

  既然舊約的形象描述手法受到了如此的重視,那麼第29∼31節,根據上下文的要求,也應看作是極為形象化地描述了聖殿將要被毀,以及其後果的神學意義。下面四節還要繼續強調「這些事」的迫近,清楚地把它們與第36節以下所要說的不知何日何時的基督復臨區分開來。

  32∼33. 巴勒斯坦生長大量的長青樹,所以冬天無花果樹的禿枝是很顯眼的。這種樹不到晚春時節不會長葉,所以一見有大葉出現,便知夏之將至。這一切的事(即第15節以下所說的怵目驚心的景象)也是如此,一出現便知日期近了280。既然耶穌的講話全是針對聖殿何時被毀的問題來的,這裡自然還是指這件事;「那行毀壞可憎的」和隨之發生的一切,也必然標誌聖殿及它代表的一切的結束。

  34. 災難發生的時間在本節就指得更為明確了。耶穌莊嚴地宣布我實在告訴你們,便是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凡把這句話解釋為指基督復臨的,只能作出這樣的結論:或是這話說得不對,或是這世代不能照正常的意思來理解,例如有人便理解這世代是指「猶太民族」或「不信基督的猶太教」。很難想像這個名詞會有這樣與之毫不相干,且令那兩類人難堪的意義!再說,又不能輕易地說這些事所指的與前面幾節描述的事情無關。按正常的理解,只有兩種可能:若非耶穌錯了(或者馬太錯誤地理解了耶穌的話),就是耶穌還沒有開始回答第3節後半的問題,即「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而仍集中精力在回答門徒問題的前一半,即「什麼時候有這些事(指聖殿遭毀)?」

  35. 耶穌的話(和神的話一樣,賽四十8)完全信實可靠;這對那些錯誤解釋第34節意思的人該又是一大難題了!

 

273 請看本註釋二十四1∼二十五46引言部分的 (d) 段{\LinkToBook:TopicID=268,Name= D 耶穌講論未來(二十四1∼二十五46)},我在那裡談到了對馬可福音中對觀段落的看法,往下的註釋即以該看法為基礎。

274 D. Lamont, Christ and the World of Thought(1934), p.266.

275 G. B. Caird, Jesus and the Jewish Nation(1965), p.20.

276 請看 T. F. Glasson 之論著,載於 JTS 15(1964), pp.299∼300.

277 參看啟示錄一7,那裡結合了但以理書七13∼14和撒迦利亞書十二10以下的話,明確指出,哀哭的人就是那「扎耶穌的」,約翰福音十九37亦如是。

278 請看拙著 JOT, pp.237, 257.

279 請看拙著 JOT, pp.63∼64, 256∼257.

280 RSV 譯作「人子近了」,是沒有必要的。希臘文副詞 engys(「近了」)並無性別的標誌,動詞的主語也沒有表現出來。

v. 人子會在想不到的時刻復臨(二十四36∼二十五13)

  耶穌從一開始回答門徒們有關「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的問題(3節),就不斷強調他不會透露再來的時間,他會在人們最想不到的時刻降臨,也就是說無先兆可以奉告。大多數人都會處於未加注意的狀態,但是門徒們必須隨時隨地作好準備。二十四36的話在二十五13得到重申,所以這一段應視為一個整體,繼續討論「那日子、那時辰無人知道」的主題;這一段裡有明說(如:39、42、43、44、50等節),也有通過各種比喻和警句的暗示,都為闡明這一主題。二十四36、42的話也出現在馬可福音第十三章裡;第二十四章37∼51節的大部分內容在路加福音第十二和十七章中也找得到;而二十五1∼13的內容則只見於馬太福音(或許路十二35∼37也包含此意)。所以說,這一段講話很像馬太福音中其他大段的講論,是把耶穌講的互有關聯的話匯集在一起,以強調第36節的意思。

  36. 但那日子,那時辰標誌主題的改變,第33∼34節所說的「這些事」已不再討論。對「這些事」發生的時間還可以清楚地劃個範圍(34節),可是「那日子和那時辰」則沒人知道。第3節為耶穌提出了兩個問題,第一是「這些事」,第二是「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現在顯然是在談第二個問題了。第37和39節裡兩次特別提到人子降臨,而這個提法在第4∼35節裡顯然沒有用過(第27節是個例外,那裡正是說,人子降臨的時刻與當時談論的時期是不相干的)。人子降臨的日期不僅人不知道,天使不知道,就連子也不知道。耶穌的這一自稱曾出現在十一27(見那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92,Name=iii. 對耶穌呼召的真實響應(十一25∼30)});在許多手抄本和各早期版本中,本節的「子也不知道」的句子都被刪去了(見 RSV 邊註),很可能是因為對耶穌這一無知在教義上實在難作解釋,可是這一特點又絕不是無緣無故地吸收進口傳經文中去的(在馬可福音十三32的原版本中無疑存在此句)。在新約裡談及耶穌知道的也有限,這是最清楚的一次了,其所以重要因為是在談到父子關係時提的,這裡面包含雙重意思,一是父子之間親密合一的關係,一是子對父的依從281。

  37∼39. 時日既然沒人知道,就一定會有人沒有準備。與挪亞的日子相比,人子降臨的主要目的是要施行審判,雖然祂降臨還包括其他用意。正因挪亞及其家人都準備好了,而挪亞同時代的人對審判的警告毫不在意,毫無準備,所以都被大水沖走了。這裡的深意是,準備迎接人子降臨不是不可能,但不是靠數算日子,而是要一輩子隨時隨刻準備好,聽從神的各種指示和警告。顯然人要分成兩類,一類是有準備的(因而得救),一類是無準備的(因而被棄)。

  40∼41. 有兩個破壞了正常生活的事例,可以用來進一步說明這種劃分是多麼嚴酷。兩個男人在田裡做著一樣的活計,兩個女人在磨坊同樣在推磨。所以說,劃分絕不是根據不同的工作或環境,而全取決於是否準備好了。(參十三30以了解最後審判時有人得救,有人被撇的思想。)取去一詞與一20,十七1,十八16和二十17中的動詞同,意為把某人帶著與你同去,所以這裡指的是拯救那「帶走的」,而不是將他毀掉。至於把他「帶」到哪裡去,沒有說,強調的只是人子降臨必將劃分人類。

  42. 從36∼41節得出的必須隨時作好準備的結論,也是本章以下各節以及二十五1∼13的重點,有很實際的意義。馬可福音十三35是一個家主故事的結語,與本節相同,馬太把那個故事刪去了(這樣做並不奇怪,因為那個故事與馬太45∼51節較長的故事所說的意思一樣)。你的主(kyrios)在馬可福音裡是「家主」,為的是與上面的故事銜接;馬太把該詞潛在的指基督的意思道出來了(參七21註釋\cs16{\LinkToBook:TopicID=158,Name=xi. 警告不要作假門徒(七13∼27)})。

  43∼44. 第36∼42節的要點在這個短小精悍的故事(路十二39∼40有相同的故事)裡點了出來。要是破門而入的賊(破門實際上是「挖透房屋」,是強進泥舍最簡捷的辦法)事先發出警告的話,人人便都會警覺起來;人子就像這竊賊一般,並不告知他來的時辰,所以只有隨時戒備才能儆醒預防。道理已說得如此透徹,而有些基督徒仍企圖靠計算來數出耶穌復臨的日子,這豈不是荒唐嗎!

  45∼51. 這裡有個長一點的故事,講的要點與前一個相同,也是說「作好準備」是有實際意義的。故事講一個僕人(原意「奴僕」),主人給他權柄在主人不在期間管理家業(參,二十五14以下,一個僕人的責任)。他可以精心管理(45∼47節),也可以胡亂應付(48∼51節)。這不同的態度可以幫助我們對「準備好」有更具體的理解;準備好並不是靜坐乾等,而是要負責供給家裡的人食物(45∼46節),也就是說要通過服事人來準備迎接人子的復臨。反之,「不準備」則包括為謀私利而剝削他人(49節)。所以,「『照看』是要勤懇主動、盡忠負責地服事人」282。因盡忠而得的報償是一個更高的長期負責的位置(47節;參,二十五21、23);因不忠而得的懲罰照字面翻譯就是「切成碎片」(51節,見 RSV 邊註)。這殘酷的景象使人想起十八34裡的「掌刑的」(參,撒上十五33;來十一37)。像二十三13和二十五30一樣,這個故事也有其實際的意義,所以下面說的僕人該受的處治,與前面章節(如:八12,十三42、50等)中惡者的最終結局一樣。他的命運將像假冒為善的人的命運一樣;在第二十三章裡「假冒為善的人」因未盡職而受到譴責,一個不盡忠的門徒也不能企望結果會比他們好。──《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