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八章
人際的關係
馬太福音十八章在基督教倫理方面,是最重要的一章聖經,因為其中能處理基督徒之間的人際關係。我們一段一段地研究這章經文的時候,就會詳細地研究這些關係。但是我們首先要整個的來看這一章,其中顯示出作為基督徒人際關係的七種品質:
(一)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謙卑(1-4節)。惟有像小孩子那樣謙卑的人,才是天國的百姓。個人的野心,個人的好處,個人的名聲,個人的利益,在基督徒的生活中,都不應當作為動機。一個基督徒乃是在對耶穌基督的奉獻,以及對他同胞的服務中忘卻自己的人。
(二)第二就輪到責任感(5-7節)。最大的罪惡就是教導別人犯罪,尤其對方若是一位比較軟弱、年幼、缺乏經驗的弟兄,則更為深重。上帝最嚴厲的審判是臨到那些把絆腳石放在路上,絆倒別人的人。一個基督徒乃是一個不斷地省覺到,他的生活,工作、言語,和給別人的榜樣,必須是負責任的人。
(三)接下去的品質就是自制(8-10節)。基督徒就好像是一位運動員,祇要能夠鸁得獎賞。任何的訓練在所不惜。他好像是一位犧牲了誤樂和閒暇,而得到優勝的學生。基督徒就好像是一位準備動用外科手術,割除他生命中攔阻他完全順服上帝的東西的人。
(四)個人的關心(11-14節)。基督徒意識到上帝對他的看顧,因此他必須關心別人,以此來回報上帝對他的關心。基督徒不以�鬌擐茈H個人為單位。因為在上帝看來,沒有一個人是不重要的,沒有一個人會隱沒在�馦酗坐丑A因為基督徒認為每個人都是重要的,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如果迷失了,就必須找回來。對個人的關心,就是佈道的動機與原動力。
(五)自律的德性(15-20節)。基督徒的仁慈與饒恕,並不認為一個在錯誤中的人,便可以任由他失落。像這樣的人,必須引導、糾正,必要的時候,也需要以管教使其納入正軌。可是這種管教時常要在謙卑的愛心中施予。而不是出於自義的譴責。他必須是出於和好的盼望,而不是出於報復的心願。
(六)團契的品質(19,20節)。基督徒也可以說是在一起禱告的人,基督徒是在團契中尋求上帝旨意的;在團契中一同聽從,一同敬拜。個人主義與基督教恰好相反。
(七)饒恕的精神(23-25)。基督徒對於他同胞的饒恕,乃是建立在他自己就是蒙赦免的人的基礎上。他饒恕別人,正像上帝因為基督之故曾經饒恕了他一樣。
孩童的心(十八1-4)
在這�埵酗@個富有啟示性的問題,緊接�忖@個很富有啟示性的答覆。門徒問在天國�堿O誰最大?耶穌帶來了一個孩子,並且說,他們若不回轉成為小孩子的樣式,就斷不能進天國。
門徒的問題乃是:『在天國�堻怳j的是誰?』他們發出這個問題,本身就表示他們對於天國根本就毫無認識。耶穌說:『你若不回轉』(編者注:英文直譯為『除非你回轉,』)祂警戒他們完全走錯了方向,除非他們即時向後轉,否則就跟天國越離越遠。生活總有何謂人生的目的問題?如果一個人的目的是實現他個人的野心,獲取個人的權力,享受個人的利益,高舉自己,他的目標恰巧就跟天國相反。因為要作天國的子民,就是要完全忘記自己,埋沒自己,和消耗自己,目的是為了服務,而不是為了權勢。自古以來都是人越想到他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他就越背向天國;他若要進入天國,就必需轉往另一個相反的方向。
所以耶穌帶了一個孩子來。有傳說論到這孩子長大以後,為安提阿的伊格那丟(Ignatius),他後來也作了教會偉大的僕人,一位大作家,最後為基督殉道。這個傳說是由於伊格那丟為提阿甫若(Theophoros)的別號,即『上帝懷抱』或『上帝支持』之意。這個傳說還說為,因為耶穌把他抱在祂的膝上使他接受了這個名子。有可能是如此,更可能是彼得發出這個問題,耶穌帶來放在中間的孩子,就是彼得的小男孩,因為我們知道彼得結過婚(太八14,林前九5)
耶穌說,在一個孩子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天國的人應有的標記與特徵,在孩子的身上有許多可愛的特徵──好奇的能力,早在他對世界的興趣尚未減弱以前;饒恕與忘記的能力,甚至在父母和成人往往不公平地對待他時;天真無邪,對此柯羅富有很美妙的說明,孩子樂意學習,不會放棄學習;祇做,不會不做,無疑耶穌想到這些特徵,可是這些奇妙的品質還不是耶穌心目中最主要的品質,孩子有三種重要的德性,使他成為天國子民的標記:
(一)首先和最重要的,也是全段經文的要點,就是孩子的謙卑\cs8。一個孩子並不想把他自己舉到前面去,他寧可躲在後面。他不想望重要的地位,而寧處卑微。祇有在他長大以後,才會開始介入互相競爭的世界,為爭取獎賞和重要的地位,把他謙卑的本能丟在背後。
(二)孩子的倚靠,孩子的倚靠是一種十分自然的現象,他從未想到他能夠藉�戌菑v,或靠自己而面對人生。他十分滿足於完全倚靠那愛他、關心他的人。如果人在倚靠上帝的事上會接受這個真理,一種新的力量和新的平安將要進入他的生命。
(三)孩子的信託。孩子是本能地倚靠,也本能地信靠他的父母,相信他的需要會得到滿足。我們在作孩子的時候,不能去買自己的食物,或自己的衣服,或者維持我們自己的家庭。但又從來不懷疑我們是否會有衣穿、有喫,或在我們回家的時候,有溫暖舒適的地方等待我們。我們作孩子的時候,出門去旅行從來也不付帳,從來也不會想到怎樣結束我們的旅程;我們的頭腦對於我們的父母平安帶我們到那�堙A從不發生懷疑。
孩子的謙卑是基督徒對於他的同胞行為的榜樣,孩子的倚靠和信託是基督徒對於眾人之父上帝所採取的態度的榜樣。
基督與孩童(十八5-7,10)
應當記住這段經文有某些很不容易解釋的困難。正如我們經常看到的,馬太習慣上把耶穌的教訓,收集在某幾個大的標題之下,他把耶穌的教訓安排得很有系統。又譬如在這章,他搜集了耶穌有關孩子的教訓。我們一定要記得猶太人在使用『孩子』這兩個字的時候,具有雙重性的意義。他們用來表明一個年幼的孩童;但是一位教師的學生,通常被稱為他的兒子或他的孩子。因此『孩子』亦表示一位信心上的啟蒙者,一位剛開始相信,還沒有成熟、在信心上並無建樹的人,是剛開始走上正道,極容易偏離的人。在這段經文中,孩子的意思經常包含�戌~幼的孩童與基督徒道路的開端的雙重的意思。
耶穌說凡為祂的名接納一個這樣的小子,就是接納了祂,『為我的名』可以有兩種含意:
(一)是『為我的緣故』。也就是為耶穌基督的緣故照顧孩子。教導一個孩子,帶領孩子走在他當走的道路上,做這件事不但是為了孩子,也是為耶穌的緣故。
(二)表示『帶有祝福』的意思。它表示接納這個孩子,以耶穌的名字加在這孩子的身上;凡是把耶穌和耶穌的祝福帶給一個孩子的人,就是作了像基督的工作。
『接納孩子』也是一個具有多種意義的短句:
(一)它可以表示不但接受一個孩子,也接受一個具有孩子那樣謙卑德性的人。在這高度競爭的世界中,很容易把最大的注意力集中在好爭鬫、好侵略,自作主張、充滿自信的人身上。把注意力放在從世俗看來大有成就的人身上,可能是一件容易的事。耶穌說的是,那最重要的人,並不是衝鋒家,並不是那些祇顧自己爬到樹頂上去,把路上其餘的人推開的那種人物;而是那些安靜、謙卑、單純的人,那些具有一顆童心的人。
(二)它也可以表示單純地歡迎孩子,給予他照顧、愛心和教導,使他得以成為一個好人。幫助一個孩子好好地生活,並且更認識上帝,就是幫助了耶穌基督。
(三)可是這個短句還可以有一個非常奇妙的含意,表示在孩子身上看見基督的意思。要教導那些蠻橫、不順服、不寧靜的孩子是一件喫力的工作。滿足一個孩子身體的需要,洗他的衣服,綁扎他的傷處,安撫他的痛楚,為他烹調食物,似乎祇是一些極其平凡的工作;煮食、除污穢,與作工作籃並沒有多大的光彩,可是世界上再也沒有比教導小孩子的老師,和家庭中困乏、工作繁重的母親,對耶穌有更大的幫助。如果在孩子們的身上瞥見耶穌自己,就會在暗淡的生活中尋見榮耀。
可怕的責任(十八5-7,10)(續)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放在我們身上可怕的,沉重的責任:
(一)它強調了教唆他人犯罪的可怕。沒有人犯罪不是受到慫恿的,這是真的;而且促使人犯罪的主使者,時常是他的同伙。一個人總必面臨�曳臚@次犯罪的引誘,他總必接受做錯事的第一次鼓勵,他必然經歷受到第一次作禁戒之事的敦促。猶太人認為最不能饒恕的罪,就是教他人犯罪,主張這個觀點的理由乃是:一個人自己的罪可蒙赦免,因為那罪的結果是有限度的,可是我們如果教別人犯罪,這個人可能再轉手教另一個人犯罪,一列罪惡的火車,就自行前往,並且沒法見到其終結。
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比破壞別人的天真無邪更可怕。越是有良心的人,在這一類的事上越會感到自責。有人講述一位垂死的老人,他處在極大的苦惱之中,後來去問他是為了甚麼原因,他說:『我作孩子的時候,一天在一塊指路牌附近玩耍,我把那個指路牌扭轉了,使它的箭頭指�忖@個錯誤的方向,我一直不知有多少人因為我所做的事走錯了方向而悲傷。』教別人犯罪乃是罪中之罪。
(二)本段經文強調教人犯罪者可怕的刑罰。如果一個人教導別人去犯罪,好們用一塊大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讓他沉入深海。此處的大磨石是mulos
onikos。猶太人磨麥子是把它放在兩塊圓形的石塊之間磨碎。這是在家庭中用的,在任何的茅舍之中,都可以見到這樣的磨石。放在上面的石塊有一個把手,可以扶�汕鈰吽A這種磨石通常並不會太大,一位家庭主婦就能夠轉得動,用它來磨麥子供給家庭的需要。但是一個mulos
onikos是需要一匹驢子來拉動的磨石(onos是希臘文的驢子,mulos是希臘文的磨石)。這種大型的磨石,表示定罪的可怕。
而且希臘文中所說的,並不是把這個人扔在深海中,而是把他扔在遠遠的大海中。猶太人很怕海,他們認為天堂是一個沒有海的地方(啟廿一1),那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最好要被扔在最遙遠、最孤獨、最荒涼之地。更有甚者,猶太人認為溺斃有時候是羅馬人的刑罰,並不是猶太人的刑罰。在猶太人看來它就是豫表完全的毀滅。當拉比教導人說,異教與外邦人的東西將要全然毀滅時,他們說它們必定要『被扔進鹽海』。約瑟夫猶太古史十四卷十五章十節之中,曾有一椿有關加利利人革命的記載:論及加利利人把希律的支持者溺斃在加利利海的深處。這節經文在猶太人,乃是一描繪完全毀滅的圖畫。耶穌所使用的字句,都經過仔細周密的選擇,特為表明教導他人犯罪者的結局。
(三)本段經文有一種警戒,足叫人無可推諉。這是一個被罪惡所玷污的世界,一個充滿了試探的世界;沒有人可進入世界而不被試探引誘而犯罪。這種情形,對於一個出身於保護良好的家庭,絲毫沒有受到罪惡影響的人,尤為實在。耶穌說:『的確不錯,這個世界充滿了試探,在這罪惡侵入的世界之中,犯罪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這一切,對於把絆腳石放在年幼者或信心剛起步的人腳前的人,並不能滅少其罪責。』
我們知道這是一個充滿了試深的世界,因此基督徒的責任就是除去絆腳石,決不是把它們放在別人的路上。意思就是說,不但把絆腳石放在別人的路上是一種罪。甚至引領別人進到一種情況,環境、地步,使人可能遇到像這樣的絆腳石,也是罪。在我們生活的情況,家居一般的環境,依舊使一位年青人沒有機會躲避罪惡的勾引時,就沒有一位基督徒能夠過�戌蛜◆P怠惰的生活。
(四)最後,這段經文強調兒童的極端重要。耶穌說:『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相信極度發展的天使論。每一個國家有它的天使,每一種自然界的力量,諸如風、雷、電都有它們的天使,他們甚至還美妙地說每一根草都有它的大使。因此他們每一個孩子都有他的守護天使,而且還說這天使常見到上帝的面,竟即他們經常有權親近上帝。這是一幅大朝庭的圖畫,祇有那最受寵受的朝臣,部長和官長才能直接與王親近。在上帝看來,孩子們是非常重要,他們的守護天使便有權進到上帝的至聖所。
在我們看來,一個孩子重大的價值,必然是由於那鎖閉在孩子�堶悸漸i能的作為。每一樣都依賴於孩子怎樣被教導與訓練。那些可能的作為也許永遠不會付諸實現,它們也許受到抑止阻礙。那些行善的可能,也許偏向罪惡,或者會從拘束中得到釋放,讓一股新能力的潮流湧向全地。
在十一世紀的時候,布爾根地的若伯特(Robert of Burgundy)公爵乃是一位偉大的戰士與武士型的人物,他正準備去出征。他有一個小男嬰是他的繼承人,在他離家以前,他要所有的男爵與貴族前來,向這個男嬰宣誓,如果他自己有任何不測,他們必須對這男嬰效忠。他們帶�汕\動的羽飾和鏗鏘作響的盔甲,跪在這小嬰孩的面前。有一位男爵露出笑容,若伯特公爵問他為甚麼要笑,他說:『這孩子實在太小了。』『不錯!』若伯特公爵說:『他的確很小……可是他一定會長大。』他真的長大了,這嬰孩變成了英國的征服者威廉。
在每一個子�堶情C對於善惡都有無限的可能性。使這些從善的可能性得以實現,乃是父母、教師、教會至高無上的責任。阻止它們,不去發掘它們,或扭轉它們成為惡勢力,就是罪惡。
外科手術(十八8-9)
本段經文可能講到兩種情形。可能純粹是個人的問題,也可能說是為了避免上帝的懲罰,值得付上任何的犧牲與自棄。
我們必須明白這刑罰所袍含的意義,在這�堨有Q稱為『永遠』的刑罰。永遠這兩個字常在猶太人對於刑罰的觀念中出現,就是aionios。以諾書中論到永遠的審判,刑罰與苦楚也是永遠的,燃燒的火焰也是永遠的。約瑟夫把地獄稱作永遠的監獄。千禧之書論到一種永遠的咒詛,巴錄書說:『根本沒有機會回轉,其時間也沒有限制。』有一個拉比的故事說到拉比撒該子約卡南(Jochanan
ben Zaccai)豫見到他的死亡而痛哭,有人問他為甚麼如此傷心?他回答說:『我現在所哭的是為了他們把我帶到萬王之王的面前,祂是聖者,蒙福的,祂是活�成穩n存到永永遠遠,永世無盡;祂若發怒,祂的怒氣,就是永遠的怒氣:祂若綑綁我,祂的綑綁是永遠的綑綁;祂若殺我,祂的殺害是永遠的殺害,我無法用言語向祂和解,也不能以錢財向祂施行賄賂。』
以上所引述的這幾段經文仗用『永遠』這個字,但我們一定要留意,aionios這個字,實際上是『屬於世世代代』之意。祇有一位對祂可以用得上aionios,這一位就是上帝。aionios不僅表示無終止的意思,aionios的刑罰意即適合於上帝所施的刑罰,惟有上帝才能賜予的刑罰。每當我們想到刑罰,我們祇能說:『審判全地的主還會不行公義嗎?』我們人的計畫、人的時間表都要失敗,這一切都在上帝手中。
但是我們卻有一條線索,這段經文論到革很拿的火,革很拿就是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山下的一個山谷。這是一個永遠受咒詛的地方,因為在列王時期,背教的猶太人把他們的兒女當作火祭,獻給外邦的摩洛神,就是在這谷中。約西亞王使之成為受咒詛之地,後來變成了耶路撒冷的垃圾堆;就是一種大型的燒棄爐,所有的垃圾都在該處焚毀,在它的四周煙霧瀰漫,並有�托_煙的火。
那麼這個革很拿,欣嫩子谷是甚麼意見呢?它是一切無用之物被丟棄與毀滅的所在。也就是說,上帝的刑罰是為�成熊L用的,對於生命並無貢獻,使生命退後而不向上推進的,使生命趨向下而不是將生命高舉向上,就是那些作為別人的障礙、並不能使人得到鼓勵的人。新約中一次又一次的教導我們,無用招致災殃,那無用的人,那對別人有壞影響的,那不能使其存在有價值的人,如果不以外科的手術從他的生命中割除這些障礙,就有受上帝刑罰的危險。
但是這段經文可能不是論個人的,而是與教會有關係。馬太已經在五章三十節用另一種方式提到耶穌所說的這一句話,跟此地所說的可能有一點不同。這�堛瑣蒗q經文是論到孩童,也許特別是論到信心的孩童。這段經文可能是說:『如果在你的教會中有甚麼人是一種邪惡的影響,若有人對於信心年幼者是一個壞的榜樣,若有人的生命與行為足以破壞教會的身體,必需把他連根拔除,割斷並且扔掉。』這也許就是本經文的意思,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若要身體康健、完全,必須用外科的手術移除毒瘤與有毒菌的種子。
有一件事是肯定的,無論在教會中或在個人身上,若有任何勾引罪惡之源就必須把它移除。不論這個移除有多麼痛苦,因為我們若使它猖獗下去,就會有更可怕的刑罰臨到。這段經文一方面論到基督徒個人自律的必要,同時強調教會紀律的重要。
牧人與迷失的羊(十八12-14)
這迷失的羊與牧人尋羊故事確實是耶穌所有的比喻中最簡單的一個。羊在猶太極其容易迷失。草地是在山坡上的,好像是地中間的一條背脊骨那樣。這片如同山脊的高原很狹窄,寬度僅有數英里。並沒有圍牆,而且最糟的是草地甚為稀少,因此羊隻很容易走失。如果牠們從高原的草地,跌進兩旁的山壑與山谷之中,常會使牠們被懸在岩礁上,既不能上也不能下,祇有在那�堣�斷哀鳴至死。
巴勒斯坦的牧人,是尋找迷羊的專家,他們可以追隨迷羊的足跡到數里之遙,而且勇敢地攀登懸崖絕壁把羊帶回來。
在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羊�騤g常是公共的,牠們並不是屬於個人,而是屬於一個村子。因此經常有兩三個牧人在一起,這就是為甚麼牧人可以撇下九十九隻羊。如果沒有人保護看守,等他回來的時候,就會有更多的羊走失了。當他在尋找失喪的那隻羊的時候,他祇是把牠們留給其他的牧羊同伴照顧而已。牧羊人經常不屈不撓地,以最大的努力和犧牲來尋找一隻迷失的羊。按照規定,如果不能把活羊帶回來,至少也要把牠的毛或骨帶回來,藉以證明牠的確是死了。
我們可以想像到其他的牧人,怎樣在黃昏帶�戎L們的羊�韟^到村�堙A他們怎樣述說還有一位牧羊人滯在山旁,尋找迷失之羊的情景。我們也可以想像到人們一次又一次地舉目瞻望�忖s邊,等候�扣|未歸來的牧人;我們還可以想像到,當他們終於看見他的肩上扛�旬h乏的流浪羊,平安回來,歡呼的喊聲。我們可以想到全村的人怎樣歡迎他,歡喜快樂地聚集在一起,聆聽�有o隻迷失了又尋回來的羊的故事。我們在這�堿搢鴗F耶穌最喜歡用以比喻上帝和祂之愛的一幅圖畫。這個比喻教導我們許多與上帝之愛有關的事情:
(一)上帝的愛是一種個別的愛。九十九隻還是不夠,還有一隻羊遠在山邊,牧人就無法在家休息。作父母的人,無論家庭有多大,他決不能捨棄一個孩子,沒有一個人是無關緊要的。上帝就是這樣,在最後一個流浪兒回來以前,是不會快樂的。
(二)上帝的愛是一種忍耐的愛。羊是特別愚笨的,牠所遭遇的危險,是不能責怪牠不知道的。我們對於愚笨的人往往少有忍耐,當他們遭遇患難的時候,我們往往會說:『這是他們自己的錯,是他們自找的麻煩,不用在這種傻瓜身上浪費同情吧!』上帝並不是如此。羊兒可能愚笨,牧羊人還是冒�戎糽R的危險去救牠。人也許愚拙,但上帝的愛仍舊臨到有罪但為罪憂傷的愚拙人。
(三)上帝的愛是一種尋找的愛。牧人並不是祇等迷羊回來,他一定要出去尋找。這就是猶太人不能瞭解基督徒關於上帝的思想之地方。猶太人欣然同意若罪人沮喪爬行而歸,上帝將會赦免。但是,我們知道上帝的愛遠勝於此,因為上帝在耶穌基督�堥荋M找那浪子。上帝不滿足於等候人自行回家,祂不計代價地出去尋找他們。
(四)上帝的愛是喜樂的愛。處處都充滿�汍w喜;祂沒有指責,也沒有怨恨與不肯接納,祇有歡喜。我們時常在接納一位懺悔者時,附帶�忖@篇道德演講,而且清楚的表明,他必須自認為該受譴責,否則我們不會再用他,不信任他了。人永遠也不會忘記別人的過去,時時提起他的罪,與他作對。上帝把我們的罪放在祂的背後,當我們回到祂那�堮氶A完全充滿純粹的喜樂。
(五)上帝的愛是一種保護的愛,是尋找並拯救的愛。有的愛使人毀滅,有的愛使人軟弱。但上帝的愛,卻是保護的愛,能夠拯救人,叫他服事他的同伴。這種愛可以使流浪的有智慧,軟弱的變為剛強,罪人得清潔,罪的俘擄成為聖潔的自由人,而那曾經被試探所勝的,成為得勝者。
挽回頑固的人(十八15-18)
這段經文在許多方面是整個馬太福音中最難以解釋的之一。它的困難是由於它與事實不符,看來似乎不像耶穌的口氣。它的語氣比較近乎宗教會議的教條。
我們可以更進一步來看:耶穌總不可能採用現在的形式來說這番話。這番話未免過於律法主義,如果換一位猶太的拉比來說還比較像一點。耶穌也不可能吩咐祂的門徒把事情帶到教會去,因為那時候教會並不存在。而這段經文的口氣是暗示�忖@個發展完全,有組織並有教規系統的教會的存在。此處說到稅吏與外邦人是無可救藥的教外人,其實耶穌被控告為稅吏與罪人的朋友,祂從來也不說他們是沒有盼望的外人。每次論到他們的時候,祂總是帶�朵R心與同情,甚至還加以讚賞(參閱太九10以下,十一19,路十八10以下,尤其是太廿一31以下,實際上是說稅吏和娼妓比正統派的宗教人士還要先進天國)。最後,這段經文整個的口氣是說饒恕人有一個限度,到了某種時候,人也許會被他的同伴棄絕而沒有盼望,這不可能是耶穌說的話。最後一節論及捆綁與釋放,實際上好像是給予教會保留或赦免罪惡的權柄。有許多的理由使我們認為這句話不可能是耶穌言論的正確報導,必定是後來,當教會的訓練比較有了規則,而忘記了愛心與赦免。
雖然這段經文不是耶穌這論的正確報導,但它同樣肯定是回顧耶穌所曾說過的。我們是否能夠從它的背後再來看看耶穌真正的意思是甚麼?從最廣義來說,耶穌所說的乃是:『若有人得罪了你,儘可能使那個人認錯,趕快把你和他之間的紛爭糾正過來。』這段經文基本的意義乃是:我們決不要容讓任何足以破壞基督徒�鬌擗云漱H與人的關係的事情存在下去。
如果有甚麼錯誤,我們要怎樣把它糾正過來呢?這段經文提供我們整套在基督徒團契之中,彌補破碎關係的行動計畫:
(一)如果我們感到甚麼人錯待了我們,應當馬上把我們的抱怨說出來。最壞的就是把那件錯誤悶在心�堶情A這是一個我命傷。它能夠毒害整個的心靈與生命,使我們個性受傷害。任何這一類的感覺,必定要開誠佈公地敘述出來,面對它:我們常會在說的時候,就發現整個的事情是何等的不重要與瑣碎。
(二)如果感到有人錯待了我們,我們應當親自找他。寫信比任何方法招致更多的煩惱,一封信可能被誤讀、錯解,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之間傳遞了一種從來也未曾想到的口氣。我們若對任何人有嫌隙,祇有一個解決的辦法,就是面對面。說的話往往能夠解決書寫可能惡化的爭論。
(三)如果個人私下的會面沒有達到和解的目的,我們就應該帶一位或幾位有智慧的人與我們同去。申命記九章十五節曾如此說:『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以定案。』這是存在馬太心中的話,但是這種作見證並不是向一個人證明他有罪。帶兩三個有智慧的人,表明要在和解的過程中加以協助。很可能錯誤是在於我們,並不在於對方。而且一個人最懷恨的,往往正是那個他所得罪的,而對這樣的懷恨,我們無論說甚麼都不行。祇要把這件事情,跟一些有智慧、仁慈、愛心的人再說一遍,就會產生一種新的氣氛,至少使我們有一個機會看見我們自己『如同別人看我們一樣』。拉比有一句智慧的話:『不要單獨地判斷,因為除了一位(就是上帝)以外,沒有誰能單獨地判斷。』
(四)如果還是不行,我們一定要把個人的困難帶到基督徒的團契中。為甚麼呢?因為訴諸法律,或非基督徒式的辯論,決不能解決問題。律法主義不能解決甚麼問題;祇會產生更多的麻煩。在基督徒的禱告,基督徒的愛心與基督徒團契的氣氛之下,個人的關係可能納入正軌。很清楚的,這是假定該基督徒的團契是真正基督化的,而它努力判斷一切,並不是根據一本實行與程序的書本,而是在愛的亮光之下。
(五)現在我們面臨本段經文中最困難的部分。馬太說如果這樣做還不行,就應當把那錯待我們的人,當作是外邦人與稅吏一樣。初看這番話好像是棄絕這個人,把他當作沒有盼望、無可救藥的那種人。這肯定不是耶穌的意思。祂決不可能對人的赦免加以限制。那麼祂是甚麼意思呢?
我們已經看到,當祂論到稅吏與罪人的時候,祂總是帶�戌P情、溫柔與對他們的好品質加以讚賞的態度。耶穌所說的可能是:『如果你做了這一切,如果你給予罪人一切的機會,而他依舊剛硬頑固,你可能認為他並不會比背叛的稅吏,或無神的外邦人強多少。你的想法也許並沒有錯,可是我並不認為稅吏、外邦人與罪人是沒有盼望的人。我在他們身上的經驗,乃是他們也有一顆接受感動的心。在他們中間有許多人,例如馬太與撒該,後來做了我最好的朋友。剛硬的罪人雖然好像稅吏與外邦人一樣,你仍舊能夠得�戎L們,如同我曾經得�戎L們一樣。』
其實,這並不是丟棄一個人的命令,而是一個挑戰,叫我們以那能夠感化最剛硬心腸的愛去得�戎L。它並不是宣稱某些人是沒有盼望的,而是宣稱耶穌既發現無人是沒有盼望的,我們也必須如此。
(六)最後論到捆綁與釋放。這番話佷難以瞭解。它的意思決不是教會能夠滅少或赦免罪惡,因而在時間或永恆中,決定人的命運。它的意思可能是:我們與同伴間所建立的關係,不但可以維繫在時間之內,並要進到永遠,因此我們必須糾正它們。
同在的能力(十八19-20)
耶穌所說的這番話,我們若不是經過探查與瞭解,就會使我們感到極度的傷痛與失望。耶穌說如果在地上有兩個人同意他們所禱告的任何事情。他們一定會從上帝那�堭o到。如果我們按字面來接受,而不附帶任何條件,顯然不是實在的。無數次兩人同意為所愛的人的身體或靈魂祈求,而他們的禱告並沒有按安面得到答覆。上帝的百姓無數次同意他們本國的同胞或外邦人的悔改,以及天國的來臨祈求,可是禱告完全的答復還離得很遠。人們的確同心合意禱告──他們也懇切地祈求──可是並沒有得到他們所求的。人若不面對現實,或者教人去等候那不會發生的事,祇能產生有損的結果。我們察看耶穌這番語的意思,就可以看到其中寶貴與深刻的意義:
(一)首先和最重要的意思,是說禱告決不能自私:自私的禱告是得不�朴祁衁滿C我們並不應該祇為我們的需要祈求:除了我們自己外,絲毫也不想到任何事物或任何人,我們的禱告應該是團契的禱告,彼此同心合意並記念生命與世界並不是為我們個人而安排的,而是為整個的團契。很可能發生這種情形:如果我們的禱告得到應允,別人的禱告就會失望。我們為自己成功的禱告,時常有可能包含�戍O人的失敗。有效的禱告必須是一致的禱告,從中凡是自私的專注我們自己的需要與願望的因素,完全一掃而空。
(二)不自私的祈求總會得到答覆。可是在這�堙A正如在任何地方,我們一定要記得禱告的基本法則:這個法則乃是:我們在禱告中所接受的,並不一定是我們所盼望的答覆,而是上帝因祂的智慧與慈愛認為是最好的答覆。正因為我們祇是人,具有人的心靈,人的懼怕,人的盼望與人的慾念,所以我們大部分的禱告乃為逃避的禱告。我們祈求從某種試探,某種憂慮、某種傷害與困難的情況之下蒙拯救。上帝的答覆常常並不是逃避,而是得勝。上帝並不賜給我們力量逃避環境,祂卻使我們能夠接受那若沒有祂同在不能承受的擔子;祂使我們忍受苦沒有祂就無法忍受的痛苦;祂使我們面對那沒有祂決不能正視的困難;祂賜給我們那沒有祂就不會有的智慧來處理事。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情形就是一個最標準的示範,耶穌為了要從祂面臨的絕境中得釋放而祈求,結果祂並沒有得到釋放卻得�旬鄐O面對絕境,忍受它並征服它。我們若不自私地禱告,上帝總是賜下祂的答案,但是這答案永遠是祂的答案,不一定是我們的要求。
(三)耶穌接下去說,凡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集,祂就在他們的中間。猶太人也有一句諺語:『每逢有兩人坐�收膍s律法,上帝的榮耀就在他們中間。』我們可以把耶穌這偉大的應許分成兩種範圍。
(甲)我們可以把它放在教會的範圍之內。小聚會,大聚會,耶穌都是一樣地同在。祂與禱告會、查經班少數的人同在,正如祂在擁擠的大場面中與人們同在一般。祂不受數字的支配,祇要有忠誠的心一同聚集,不論人數是多麼少,祂就會在其中,因為祂把祂整個的自己,給予每一個單獨的個人。
(乙)我們可以把它放在家庭的範圍之內。對於耶穌這番話,最早的解釋是說:所謂兩三個人,乃是指父親、母親和孩子,而本段所肯定的乃是耶穌在每一個家庭之中,是一位看不見的客人。
有的人除非在所謂的大場面之中,就不肯作出最好的貢獻;但是耶穌基督無論在甚麼場面,甚至祇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集在一起,就有祂同在的機會。
怎樣饒恕(十八21-35)
我們知道很多關於彼得的『快舌』。彼得一次又一次的急不擇言,他的急躁引出耶穌許多不朽的教訓。彼得在這一次,自認為非常寬宏大量,行事合宜,他問耶穌他應當饒恕弟兄多少次?然後他建議說應當饒恕七次,作為他對於自己問題的答覆。
彼得的這個建議,並不是沒有理由。一個人應當饒恕他弟兄三次乃是拉比的教訓。拉比哈尼拿子約施(Joes ben Hanina)說:『求鄰舍的饒恕不可超過三次。』拉比耶戶大子約施(Joes ben Jehuda)說:『若有一個人犯了一次罪,他們饒恕他:他若犯第二次,他們饒恕他:他若犯三次,他們饒恕他;第四次他們就不饒恕。』聖經中的證據取自阿摩司書;阿摩司書的前幾章,對於好幾個國家的罪狀,加上『三番四次』的字眼(一3,6,9,13;二1,4,6)。藉此推論上帝的饒恕到三次為止,第四次就要向罪人施行懲罰。人既不可能比上帝更有恩慈,因此饒恕是以三次為限度。
彼得認為他已經相當夠進步,因為他把拉比的三次增加了一位,又漂亮地再加上一次,他以急切的自滿,提出他若饒恕七次是否足夠的建議。彼得盼望得到熱烈的稱讚;耶穌卻回答說:基督徒必須饒恕七十個七次,換句話說,就是無限的饒恕。
然後耶穌講了一個虧負大筆債務蒙赦的僕人的故事,他出去毫無憐憫地對待一位與他所欠之數相比極微小的人;因�戎L的毫無憐憫,他被定了罪。這個比喻教導了一些功課,這些功課是耶穌不倦的教訓:
(一)祂教導了一個貫徹於整本新約的教訓──人若要蒙赦免,必需要赦免別人;凡不饒恕他同伴的人,不能求得上帝的饒恕。耶穌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五7)耶穌一旦把祂自己的禱文教導祂的門徒,接下去解釋其中的一個要求乃是:『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正如雅各曾說:『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二13)上帝與人的饒恕必須攜手並進才行。
(二)為甚麼一定要這樣呢?這個比喻中最重要一點是兩個負債者之間的對比。
第一個僕人欠他主人一萬他連得的銀子(編者注:中文和合本譯作一千萬(兩)銀子,一他連得等於七十二斤,合一千多兩);一個他連得的銀子等於二百四十英鎊。一萬他連得銀子等於二百四十萬英鎊。這是一筆驚人的債務,比普通一個省的全部豫算還要多。以土買、猶太與撒瑪利亞三個省的總收入,祇有六百他連得銀子。像加利利這樣富庶的省份祇有三百他連得銀子。這筆債比君王的贖金還要大,這就是僕人蒙赦免的債。
他同伴欠他祇是一筆小數,就是一百個第那流(denarii);一個第那流價值九便士,因此整筆債務還不到五英鎊,約為他自己債務的五十萬分之一。
肯內底(A. R. Kennedy)用這幅生動的圖畫把這兩筆款作一個對比。如果以六便士的銀幣來償付這兩筆款,一百第那流可以放在一個錢袋�堙C一萬他連得的債款卻要召一隊的搬運夫,人數約八千六百名,每人搬一袋重達
我勞一生雖不休,
律法仍然難成就;
建功立德雖不歇,
流淚年年雖不竭,
一總不能贖罪愆。
我們已經在一筆無法償還的債務中得到了赦免──因為人的罪把上帝自己的兒子處死──倘若如此,我們就應該饒恕別人,像上帝饒恕我們一樣,否則我們就不能盼望得到憐恤。──《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