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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廿七章

 

猶大的結局(二十七1∼10)

 .被公會定罪(1∼2)

  猶太公會正常處理死刑的案件,是在日間用超過一天的時間審理,並且不會在節期中舉行;然而,他們這次卻在逾越節期間開庭,且在晚上已對耶穌進行初審,這顯然違反了公會的常規。這些自命篤守律法的宗教領袖們,竟公然知法而不守法,其行為令人悲憤。「到了早晨」是指初審的翌日早上,公會再次舉行聆訊,為要正式裁定耶穌的死罪,因為根據猶太律法,死罪必須在日間裁定,跟�戎L們就把耶穌轉解往巡撫彼拉多衙門,要求他批准執行死刑。

 .猶大之死(3∼10)

  猶大雖然把出賣耶穌而得的三十塊錢退還,但他在大祭司眼中已再無利用價值,他們也不會關心他的死活;然而,他們仍有責任處理猶大自殺前丟在聖殿�堛漱T十塊錢。他們覺得把錢放入聖殿的庫中是不妥當的,因為這是出賣耶穌的血價,於是,他們就將錢給了�@戶來買一塊田,用來埋葬外鄉人,這塊田稱為「血田」,乃由於它是用血價買來的。福音書的作者指出他們的行動是應驗了耶利米先知的話,其實經文的部分內容原出自撒迦利亞先知;馬太只提及耶利米的名字,可能因為他是大先知的緣故。

  在猶大的生命中,必定有一次開始容忍了貪婪、不忠和背信等罪惡,以致最後泥足深陷,不能自拔。罪惡的侵蝕力和破壞力是不容輕視的,我們就算對罪惡只作小小的退讓,也會產生深遠的影響。不少信徒就是因為在面對試探的初期不小心,使撤但有機可乘,結果淪為罪惡的俘虜。因此,我們要時刻倚靠主,堅拒任何犯罪的誘惑,不與罪惡妥協,這樣,我們才可以過得勝的生活。

祈禱 求主助我時刻警醒,不容罪惡侵蝕我的生命。

 

巡撫前受審(二十七11∼26)

  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把耶穌解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堙A要求他正式確定耶穌的死罪。耶穌曾經在公會面前承認自己是基督,這樣的承認,對彼拉多來說就是政治性、是反叛羅馬帝國的,因為猶太人認為彌賽亞是神所膏立的,是猶太人的王。從彼拉多質詢耶穌的問題中,便知道公會控訴耶穌的罪狀,就是因為祂自封為猶太人的王,這控罪足以把祂處死。

  耶穌用「你說的是」來承認他們對祂的指控,然而,這句話的意思是要表明,控罪的字句是控訴祂的人所用的,祂與他們對這些用語的解釋未必相同,而祂在他們的壓力下,對控罪無話可說。

  彼拉多依照節期的慣例,詢問群眾意見該釋放巴拉巴或耶穌給他們。這巴拉巴是個判了謀反罪的死囚,在叛亂期間曾殺過人,猶太人竟嚷�早n釋放巴拉巴,卻要把耶穌治死。

  彼拉多夫人的事只有馬太福音加以記錄,她差人來告訴彼拉多,說耶穌是無辜的;可是,彼拉多並沒有嚴肅地考慮她的口信。

  彼拉多在眾人面前洗手,這動作是依循猶太人的習慣,表明自己與害死義人的勾當無關。猶太百姓既然堅持要釘死耶穌,並且明言願承擔這血的責任,彼拉多便下令釋放巴拉巴,又把耶穌交予兵丁釘十字架。「鞭打」是指用嵌有金屬或骨塊的皮鞭笞打犯人,這種刑罰極其殘酷,有時甚至可以將一個強壯的男人活活打死的。

  耶穌忍受諸多凌辱和痛苦,為要完成救贖世人的使命,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祈禱 主啊,我感謝�諢A因�諈漱j愛竟臨到我這個罪人的身上。

 

盡情戲弄(二十七27∼32)

  彼拉多把耶穌交在兵丁手中,等待安排釘十字架的最後細節。兵丁因為他們的囚犯自稱為王,所以決意粗野地戲弄祂。

  他們召集了全體駐守衙門的士兵在一起,然後開始戲弄耶穌。他們把耶穌裝扮成君王的模樣,把葦子當作權杖放在祂手�堙A並且假意向祂跪拜、稱臣,盡情地加以凌辱和嘲諷。「朱紅色袍子」原是軍人穿�扛漸~袍,兵丁拿來充當君王的紫服讓耶穌穿上;「冠冕」是用一種棕樹葉編織而成的,其上的刺可以長達十二吋,戴在人頭上時直刺入人的面額:冠冕的形式乃仿照希臘人為他們的「天帝」而設計的。

  經過了連番戲弄後,他們脫了耶穌身上的袍子,叫祂穿回自己原來的衣服,便帶祂出去釘十字架。根據羅馬政府的慣例,犯了謀反罪的人,除非是羅馬籍公民,否則一律判以釘十字架極刑。十字架的刑罰,可算是歷來最殘忍和最恐怖的極刑,罪犯必須背負他自己十字架的橫木前往刑場,而直的那一根木頭則早已放置在刑場處。負責行刑的長官會把犯人的罪狀寫在一塊板上,由行刑隊伍最前方的官員拿�式A或把它掛在犯人的頸項上。同時,為要使更多的百姓看見這悲慘的情況而引以為戒,行刑官往往選擇走一條較長的路程,才讓隊伍抵達刑場。

  當耶穌背�忖Q字架前赴刑場的途中,祂的體力無法支持而倒在地上,因為祂在出發前已遭兵丁毒打和戲弄,又在前一天的整個晚上被公會疲勞審訊。於是兵丁運用他們的特權,吩咐一位過路的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十字架。

  這一切的凌辱和痛苦,何竟臨到聖潔的神子耶穌身上?

祈禱 主啊,我願把自己完全獻給�諢A作為對�諻隊j慈愛的回應。

 

身懸苦架(二十七33∼44)

  耶穌受刑的地方名叫各各他,在亞蘭文是「髑髏地」的意思,位於耶路撒冷北面城牆之外。行刑的程序,先是兵丁將十字架平擺在地上,然後把犯人的雙手分釘在橫木上,再把雙足縛或釘在直木下端。直木另有突出的一塊,可讓犯人坐上,用來支撐身體,使十字架舉高時,釘子不致扯裂手的皮肉;跟�式A兵丁將十字架垂直插入地面上一個預先掘好的凹口處,這時,犯人便在架上受苦待斃了。

  為要減輕犯人所受的痛苦,兵丁通常會讓犯人喝幾口有麻醉作用的酒,「苦膽……這酒」就是帶麻醉性、以沒藥調製而成的酒。然而,耶穌卻不肯喝,因為祂定意接受死亡最陰暗的一面,而不願意逃避任何痛苦。

  在十字架上的犯人除了腰間圍有一塊麻布外,全身是赤裸裸的。他們的衣服和財物,都歸看守的兵丁所有,而拈鬮就是最自然的瓜分方法。在耶穌頭上的牌子,以希伯來、拉丁和希臘三種語文寫�糸◥爾o狀,福音書的作者卻認為這其實是一項宣告,表明耶穌就是猶太人的基督和全人類的王,祂從十字架上統管萬有。

  有兩個強盜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他們可能是反抗羅馬統治的人,也可能是巴拉巴的同伴。死囚的十字架是豎立在路邊的,所以進出城的人都可以看見他們,甚至跟他們說話,有不少過路的人,聯同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們,一起辱罵和譏笑耶穌。他們挑戰耶穌從十字架上下來,使他們可以信祂,其實,他們犯了一項最嚴重的錯誤;就正是因為耶穌沒有從十字架上下來,人類才可以藉祂得�曲炷式C

祈禱 求主饒恕我過去對�諈熙遞痔M悖逆,叫我的心徹底歸向�諢C

 

耶穌之死(二十七45∼56)

  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是上午九時,而氣絕身亡是在下午三時左右;換言之,祂在十字架上懸掛了六小時之久。「午正到申初」是指由正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在這段時間�堙A天地間充滿了悲哀沉痛的氣氛,因為全人類的一切罪孽,都歸在耶穌的身上,造成了祂與父神之間那無可避免的隔離,這就是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時刻。

  耶穌對神大聲呼喊時所說的話,出自詩篇二十二1。「以利」是希伯來語,就是「我的神」的意思;「拉馬撒巴各大尼」則是亞蘭語,表達耶穌為背負世人的罪而遭父神撇棄的痛苦。由於「我的神」的發音很像「以利亞」,所以旁人以為耶穌呼求以利亞來救祂,而且當時很多人認為以利亞既然還未死亡,便可以隨時拯救那些痛苦難當的人。有人拿醋給耶穌喝,因醋可解渴和使人說話清楚。耶穌斷氣之前「又大聲喊叫」,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祂是把自己的靈魂交在父神手�堙C耶穌將靈魂交出,表明直到最後一刻,祂仍掌管所有的事。

  耶穌死的時候,聖殿�堭N至聖所與聖所分隔的布幔從上到下裂開,表明神已藉�糸◢鄐l的死,向人類圓滿地啟示自己,世人也可以藉�早C穌基督,坦然地進到祂面前。舊約聖徒身體復活的事是個奧秘;他們要等待耶穌復活後才可以從墳墓�堨X來,因為基督才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百夫長看見耶穌死時的景象,非常深刻地肯定祂就是神的兒子(正如祂的自稱一樣)。

  當耶穌大部分門徒都各自逃命之際,有一群婦女卻依然留在刑場的地方。她們對主的敬愛與真誠,實在足以成為我們學習的榜樣。

祈禱 求主助我更深體會�諈熒R,叫我不致辜負�諈漁成憛C

 

耶穌的安葬(二十七57∼66)

  耶穌是在星期五下午三時左右斷氣的,而當日下午六時開始就是安息日。按照猶太人的律法,罪犯的屍體不可整夜懸掛,加上安息日的時間將至,所以埋葬耶穌的事必須儘快辦妥。

  羅馬法律本來容許罪犯的親屬埋葬其屍體,但耶穌的親屬是加利利人,在耶路撒冷未置有墳墓。因此,有一個名叫約瑟的財主,要求彼拉多准他料理這事。這約瑟是猶太市鎮亞利馬太的居民,也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他雖然相信了耶穌,但一向不敢公開承認自己的信仰。他照猶太人殮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長條細麻布加香料纏裹,而頭部另用裹頭布包好,然後放在他的新墳墓�堙F這墳墓不是掘在地�堙A而是從山巖鑿出來的窟穴。

  身為公會成員的約瑟,在耶穌受審時沒有替他仗義執言,只在祂死後才慷慨送出墳墓。在別人死後才歌功頌德、流露愛意,倒不如把握時機,在祂生前將誠意表達出來,因為後者實在有意義得多。今天我們也應把握還有的機會,熱心地愛主和事奉主。

  耶穌死後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要求彼拉多派人把守墳墓。彼拉多本來對耶穌已不感興趣,因為他相信只要他的手下證實犯人已經斷氣,這件事就可以了結;然而,若猶太領袖們想將墳墓把守妥當,他也樂於接納他們的要求。於是,他們便帶�戍L士前往,封了石頭,又把守�汝X墓。「預備日」是逾越節那週的星期五;「三日後」可以指首尾共三日。

  猶太領袖們以為他們這次大獲全勝,其實,真正的勝利是屬於主的;祂那時只是在墳墓�堙A等待�旬咱s祂復活的時刻來臨。

祈禱 求主教導我善用今天的機會,切實地過�死a神益人的生活。──《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