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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二章

 

三 拒絕彌賽亞的實例 十二1∼50

  在十一章�堸角荋ㄗ鴙C穌被加利利城市以及文士和法利賽人拒絕的事。本章繼續這主題,以實例指出彌賽亞被拒絕的理由。

{\Section:TopicID=456}1 為在安息日掐起麥穗來喫而爭論 十二1∼8

  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嚴守安息日,視其與割禮同為上帝永約的標記。違犯安息日的條例是耶穌被拒絕的第一個理由。馬太在全福音書中僅以此經文介紹耶穌對安息日的態度。這記載是取自馬可的資料(二23∼28),但馬太特地加上了5∼7節的話。

{\Section:TopicID=457}十二1∼2

  根據當時猶太人一般的認識,有三十八項工作不可在安息日做,其中的一項就是掐麥穗。雖然律法准許飢餓的人可掐人家的麥穗吃(申二十三25),但問題是這件事發生在安息日。

  那時 馬太把這件事與上面耶穌所說有關律法之軛和他的軛的話連在一起;由於後者,引起了守安息日的衝突。馬可(二23)和路加(六1)均無提到這事發生的時候──那時。

  他的門徒餓了 馬太特別提到門徒掐麥穗的理由,暗示他們不是隨意掐起來穗麥喫的。這點馬可和路加並無提到。

  法利賽人 見三7。

{\Section:TopicID=458}十二3∼4

  耶穌以反問的方式回答法利賽人的控告,這是當時拉比常用的辯論方式(見十二5,十九4,二十一16、42,二十二31)。這�堜珒ㄙ漕ぁ饇O載在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一至六節。

  上帝的殿 原文作「上帝的家」,指在伯利�琲漱p鎮挪伯地方上帝帳幕中的聖所。

  陳設餅 在聖所中陳列在上帝面前的餅(出二十五30,三十五13,三十九36;利二十四6∼8)。

{\Section:TopicID=459}十二5

  馬太在此特地加上耶穌的另一反問的句子,指出律法本身准許祭司違犯安息日的條例,例如每當安息日他們在殿�娷\換新作的陳設餅(利二十四8)和獻上兩隻公羊羔作燔祭(民二十八9∼10)等,但他們這麼做並沒有犯罪。這項前例提供了門徒掐麥穗的合法性。

{\Section:TopicID=460}十二6

  在這�埵酗@人比殿更大 原文作「在這�埵野韝騇筆韝j的東西。」依上下文看,這文句雖然以中性來表達,但無疑地指耶穌以及他的權柄比殿更大(見十二41∼42)。這也可能包括他所創立的團體,門徒的團契亦即基督的身體。這新殿取代了舊殿中的服事(約二20∼21)。

{\Section:TopicID=461}十二7

  這是引自何西阿書六章六節的話(見九13)。雖然耶穌沒有禁止人去遵守宗教儀式與規矩,但他卻認為憐恤比祭祀來得重要。這是耶穌一重要的原則,正如五23∼24的一樣。

{\Section:TopicID=462}十二8

  共觀福音書均記載這句耶穌的話。馬可在這訓言前多出另一句話:「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二27)。根據這句話的意思,有學者主張,在此「人子」一詞應指一般人而言,人是安息日的主,可依照實際的需要在安息日做當做的事。但經文的上下文清楚地指人子是耶穌,或包括他和眾門徒(見十二6)。

2 為在安息日醫好人而爭論 十二9∼14

  以馬太的記載而言,這故事與前一段經文有密切的關係;耶穌以這神蹟履行了他的原則,亦即�早姻鬗艉H(憐恤)勝過宗教儀式(祭祀)的生活表現。同時,他也藉此揭穿控告者的虛偽。

{\Section:TopicID=464}十二9

  一個會堂 原文作「他們的會堂」。這表達的方式與馬可(三1)和路加(六6)相異;後者只提到耶穌進了會堂。正如學者所主張,馬太所用的辭句很可能反映出其寫作時(約主後八十五年)基督從不與會堂接觸的情況;猶太基督徒從會堂中被驅逐出去之後的語氣──「『他們的會堂』如今我們不再進入。」

{\Section:TopicID=465}十二10

  只有馬太在此記載控告者質問耶穌(比較可三2;路六7),有關在安息日醫治病人合法性的問題。依法利賽人的看法,在安息日絕不可施醫,除非人遇上生命危急的情況,否則施醫是違犯了安息日的條例。耶穌的看法卻不同;他認為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十二12)。

{\Section:TopicID=466}十二11∼12

  對可以不可以在安息日救掉在坑�堛漲洁A當時的猶太人持有兩種不同的意見,持嚴格律法立場的人說不可,但持中間路線的則認為可以。耶穌的話顯然支持後者的立場。當然,這隻動物的命可能面臨危急,而這位枯手病人的情況卻不如此的嚴重。但因人命比羊貴重得多,所以這醫治的行為該是合法的。

  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猶太拉比中較自由的希列(Hillel)學派准許屬下在安息日勸慰哀傷者,探訪病人,且為他們禱告。耶穌在此進一步的宣稱醫治一個人的病就是作了一件善事,這不違犯安息日,反而成全了上帝的旨意,因為上帝喜愛憐恤人而不喜愛儀式的律法主義。

{\Section:TopicID=467}十二14

  由上述兩件安息日所發生的事端,導致猶太宗教領袖除滅耶穌的意圖。馬太提到真正代表對付耶穌的是法利賽人,但馬可指法利賽人與希律一黨的人勾結,彼此策畫如何對付耶穌(三6)。

3 彌賽亞的隱退 十二15∼21

  馬太以15、16兩節概述馬可六節長的經文(三7∼12),並加上一最長的引句(賽四十二1∼4),以耶和華受苦僕人的品德和使命解釋耶穌的作為。

{\Section:TopicID=469}十二15∼16

  耶穌離開那�堙A為�忖ㄕ]他的臨在導致對他的不利(被逮捕)或因他的知名度使他的傳道事工受阻礙。他不要人將他的名宣揚出去,以免引起大眾的狂熱;耶穌無意實現大眾期望中的彌賽亞角色,亦即政治性的彌賽亞(約六15)。

{\Section:TopicID=470}十二18

  賽四十二1中的「我的僕人」是指以色列,它因所賜的聖靈必能成為上帝有力的見證者,把上帝的道傳諸於世。馬太把引句中的僕人與耶穌認同;耶穌成全了上帝指定以色列人的角色,這職責以色列本身並無實現。

  將公理傳給外邦 公理指上帝的道或祂公正的要求。馬太以此意指耶穌雖然為法利賽人所拒,但卻為外邦人所接受(二十一42∼43,二十八19)。

{\Section:TopicID=471}十二19

  這普世性的見證工作必需要具備謙虛、耐心和平靜的態度,才有可能傳授上帝的知識,使外邦人參與上帝的國度。

{\Section:TopicID=472}十二20

  僕人的工作將引進最後的勝利,因他連最脆弱無能的也不忽視,直到上帝的道或祂公義的要求普及天下。

4 別西卜的爭論 十二22∼32

  耶穌與控告者的爭論在此進入高潮,從控告者親眼看見耶穌有能力行神蹟的事實,懷疑耶穌能力來源的問題;既然耶穌干犯了安息日的條例,他的神蹟行為就不是出自上帝,而是鬼王。這爭論的事端在九33、34已提到,但馬太在此作更詳盡的敘述。

{\Section:TopicID=474}十二22∼24

  馬太以這段經文替換可三20、21的話(路加亦然,見路十一14),來引進別西卜爭論。

  大�猁漱l孫 彌賽亞的稱呼。彌賽亞為行異能者。見一1。

  法利賽人 馬可作「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三22)。由於身處當時法利賽人極力敵擋基督教會宣教工作的情況,馬太視法利賽人為耶穌主要的控告者(見十二14)。

{\Section:TopicID=475}十二25∼26

  耶穌以一般的道理作為例子說明他若靠鬼王趕鬼,則撒但的國就此分裂,必自取滅亡。一國、一城、一家必須在團結之下才能存留,自相分爭必導致滅亡。

{\Section:TopicID=476}十二27

  耶穌指出靠鬼王趕鬼是不可能的事;就如法利賽人的學生不可能靠鬼王趕鬼,所以他的趕鬼也是如此。

  你們的子弟 指法利賽人的學生。

{\Section:TopicID=477}十二28

  靠上帝的靈趕鬼 路加作靠上帝的指頭趕鬼(十一20)。雖然馬太和路加所要表達的意思相同,均在指耶穌的神蹟異能是上帝大能的顯明,但路加的字句比馬太的原始,其理由有三:(一)「上帝的指頭」雖非為一全然陌生的辭語(出八19;申九10;詩八3),但比「上帝的靈」來得特殊;特殊的較為可靠;(二)「聖靈」是路加福音中一重要用語;路加特別有興趣描繪耶穌和聖靈作為的關係。在這了解之下,路加極不可能以「上帝的靈」替換「上帝的指頭」。可見路加留了福音傳統中的字句;(三)馬太為教會能在法利賽人面前提出更有效的辯證,他把原始傳統中的字句以較普遍且為人所熟悉的「上帝的靈」來替代。

  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 馬太僅四次使用上帝的國一詞(十九24,二十一31、43)。耶穌趕鬼的神蹟顯示,上帝已在耶穌的傳道事工中掌權於人間;上帝的國是當今的事實,為人所經驗。

{\Section:TopicID=478}十二29

  這是一句隱喻。壯士在此是指撒但;捆住壯士的是指耶穌(路十一22);家具是指被撒但所轄制的人。撒但是不會趕逐撒但的(26);耶穌的趕鬼表明被撒但轄制的病人得釋放,撒但被擊敗。這也證明上帝的國已臨到人間。

{\Section:TopicID=479}十二30

  耶穌宣告人是不可能對他的傳道事工採取中立的立場;中立也就是敵對的立場。收聚和分散是舊約中熟悉的辭語,用以敘述上帝子民的情況(賽四十11,四十九6;結三十四13、16)。耶穌是末日的大收聚者,將上帝的子民聚集在一起。

{\Section:TopicID=480}十二31∼32

  這是耶穌語錄中最難以了解的經文之一。這訓言可能取自馬可的資料(三28∼29);馬可提供了解這訓言的話:「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扛滿C」這一句話顯然把誹謗上帝和誹謗聖靈,說話干犯人子和干犯聖靈分開;對前者的罪均可得饒恕,但對後者的就永不得饒恕。

  褻瀆聖靈 褻瀆一詞在希臘文舊約七十士譯本(LXX)中經常用在上帝身上,指人出口不虔誠、誹謗上帝的話。耶穌說,人對不起上帝的一切罪和誹謗的話都可得赦免,但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褻瀆聖靈也就是誹謗聖靈在耶穌身上所行的趕鬼異能;耶穌的作為的確是聖靈大能的明證,但這些人黑白顛倒,偏要說他是被污鬼附�扛滿A靠邪靈趕鬼。這就是誹謗聖靈的罪。這樣的罪總不得赦免。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耶穌在此顯然以人子自居。凡說話得罪人子本人的還可以得到赦免,這可能是起自對他本人的誤解(十一6),但說話得罪給予他能力行趕鬼異能的聖靈則永不得赦免。今世來世原文作「今世或來世」,這是猶太默示文學中的片語,指永遠之意。

5 善人與惡人之分 十二33∼37

  這段半比喻式的話與前段息息相關。耶穌指出法利賽人褻瀆聖靈並非屬於偶發的行為表現;他們所說的是出自心�堙A因為心�堜狴R滿的,口�婸‘X來。雖然人口�堜珨〞漪O出自心�堙A但人必因所說的話受審判。這段經文與七章16至20節極其相似(比較路六43∼44)。

{\Section:TopicID=482}十二33∼34

  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趕鬼是好事,則趕鬼者必是好人;否則兩者都是壞。只有好人才有好行為表現;惡人只能說壞話、作壞事。法利賽人是惡人,豈能說好話?

  毒蛇的種類 責備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話,首先為施約翰所使用(三7),接�收鬼C穌所使用(此處和二十三33)。

{\Section:TopicID=483}十二35

  人心�堛漯洩p支配他的生活;外在言行上的好壞取決於人內在的情況;由心中所存的善表現出善行來。耶穌只說了這籠統的原則。他並沒有進一步說明有時善人也有行惡的事實。

{\Section:TopicID=484}十二36

  36和37兩節是屬馬太特別的經文,強調謹慎說話的重要性。本節中的話為拉比所熟悉,他們在教訓中經常用來提醒人。馬太有意暗示法利賽人所說的是閒話(24)。

  閒話 原文作「無用的話」或「無根據的話」。

{\Section:TopicID=485}十二37

  學者指出,由36節的你們突然改成第二人稱單數的你可見,本節很可能是一句格言。馬太在此報導耶穌採用了猶太人一般的觀念來說,指明人所說的話將在審判的時候決定他們的終極命運。

6 要求神蹟 十二38∼45

  馬太把要求神蹟的事件放在這�塈@為對控告者的回覆;要求耶穌以從天上來的神蹟證實他自己所說的話──他不是靠鬼王而是靠聖靈趕鬼。這段記載是取自與路加共同的資料Q(見路十一29∼32),但馬可也有簡短的形式(八11∼12),只記載耶穌斷然拒絕法利賽人的要求。在此Q與馬可經文之間的關係學者持有兩種對立的看法:有學者主張馬可的經文是Q的縮文;馬可為符合於他一貫的旨趣,強調耶穌隱藏的彌賽亞身分,把有關約拿的話刪去;但也有學者主張Q的經文是由馬可的進一步發展出來,在耶穌原有的話中加上一個例外──就是約拿的神蹟。馬太在此另加上被鬼附�扛怐漱騄諢A來說明這時代的人的實際情況。

{\Section:TopicID=487}十二38

  文士和法利賽人 見三7,五20。路加並沒有提到文士和法利賽人要求耶穌顯個神蹟,僅記載耶穌在人群中,開始以這段話警告人。馬太的指明有意把這樁事與前面的爭論(22∼36)連在一起。

  神蹟 原文字se{meion作「徵兆」或「記號」。這與共觀福音書中一般用來形容耶穌非凡作為的字dunamis(見十一21、23)不同。在此耶穌的控告者不僅要耶穌行另一非凡的作為,更是要他提出他的權柄是從上天而來的明證。為他特殊的目的,在使用上,約翰以徵兆替代共觀的異能。

{\Section:TopicID=488}十二39

  邪惡淫亂的世代 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那一代的實際情況;雖然這含有普世性的意思,但在此文中特指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不忠實於上帝的情況。在舊約中,上帝與祂的子民常以婚姻的關係來描寫(詩七十三27;賽五十七2,六十二5;結二十三27)。所以淫亂在此尤指以色列的不忠貞。邪惡淫亂不僅指宗教生活腐化,也指道德生活敗壞。

  先知約拿的神蹟 對馬太而言,這是指:(一)約拿所經歷的奇蹟(40)和(二)尼尼微人悔改的奇蹟(41)成了那時代的徵兆。路加稍有不同的敘述,沒有提到約拿本人所經歷的奇蹟,但卻指明約拿成了尼尼微人的神蹟,意即約拿傳審判的信息,使尼尼微人悔改是一時代的徵兆(路十一30、32)。

{\Section:TopicID=489}十二40

  從字面看,這一節記載與事實有點出入;約拿在大魚的肚腹中三天三夜,但耶穌在地�媕Y只有三天兩夜。雖然馬太沒有提到他在此所欲指的是三天三夜後所發生的奇蹟,一種極容易被接受的解釋是,這節經文中所指的神蹟是約拿死�堸k生和耶穌死�奡_活的神蹟。但無疑地,馬太清楚明白耶穌是在三天兩夜後從死�奡_活(馬太對耶穌受難、死和復活上均作了時間上的報導,見二十七1、45、46、57、62,二十八1)。而且經文本身所指的僅是「死」字;人子的死是惟一給予這時代的徵兆。「三日三夜」固然指屬實的意義,但更重要的是其象徵的意義;馬太有意指出,約拿和人子均同樣地成為時代的徵兆。正如約拿把上帝審判的信息帶給尼尼微人,使他們悔改而得上帝的憐憫,所以人子對這時代的人也傳審判的信息,使人歸向上帝,接受上帝的掌權。不僅如此,馬太指出,約拿本人就是那時代上帝判的徵兆,人子對這時代的人也是如此。人子的受難而死成了這時代審判的徵兆。依此看來,馬太的記載是從兩方面來說「約拿成了尼尼微人的神蹟」;亦即他本人和他所傳的信息。而路加卻以這句話僅指約拿所傳的。

  大魚 原文是「海怪」。

  人子 耶穌的話在此很清楚地指他自己。見八20,九6。

  在地�媕Y 指死之意。

{\Section:TopicID=490}十二41∼42

  這兩節經文是用比較的方式寫的;雖然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均為外邦人,他們樂意接受審判以及智慧的話,何況以色列被揀選的子民呢?並且以色列人能夠聽見比約拿或所羅門更偉大的人把上帝國來臨的信息傳給他們,他們豈不應該更以開朗的心來接受這信息,悔改歸向上帝嗎?既然以色列人拒絕這信息,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即成了控訴他們的有力證人。

  有一人比……更大 原文以中性來表達的,可指人子或上帝的國。見十二6。

  南方的女王 南阿拉伯地方的女王(見王上十1∼13)。

{\Section:TopicID=491}十二43∼45

  這是一段獨立的訓言,路加把它放在耶穌和法利賽人爭論的情況中(路十一24∼26),而馬太把它放在耶穌定這時代的罪的訓言中(太十二39、45)。

  被驅逐出去的污鬼又重回人身,人身猶如屋子。當他回來看見屋子空閒(這是馬太特別提到的,路加並沒有指出這點);就帶七個同伴一起住進。這人事後的情況比先前更嚴重,也更不容易趕出這些鬼了。耶穌比喻的話意在強調,只有趕鬼是不夠的,必須同時注意趕鬼之後該怎麼辦。耶穌趕鬼的作為不僅把鬼從人身上趕出,也同時把上帝國帶進人心;上帝作王、掌權於人心中。這樣,從前的「鬼屋」如今成了「上帝的殿」,是上帝的靈居住的所在(見林前三16)。

  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指上面的那一句話:末後的景況比先前的更不好了。施洗約翰和耶穌時代的猶太人猶如一個人經歷了得釋放自由的生活,但這並不是完全生活在上帝主權下的情況:他們拒悔改、接受上帝國來臨的信息,必使他們的景況惡劣。

7 耶穌的新家人 十二46∼50

  馬太把這段經文作為一系列爭論或衝突的結語,指出彌賽亞為新時代來臨的通報者;他與當時代人的衝突,與宗教領袖們的爭論以及與家人的分隔無不在描繪他脫穎而出,站在新時代的開端為上帝國的來臨開啟了新生活和新觀念。

{\Section:TopicID=493}十二46

  他母親和他弟兄 為主張馬利亞永遠童貞的教義,羅馬天主教解釋他弟兄為指約瑟前妻所生的兒子或馬利亞姊妹的兒子。雖然弟兄一詞在希伯來和亞蘭語中均有較廣泛的意思,但在希臘語的用法上則僅指一般通常的意思──親弟兄。何況,馬利亞永遠童貞的教義在那時還沒有產生,直到第三、四世紀才有。

{\Section:TopicID=494}十二48

  這句話是從上帝國來臨的事實所提出的質問;耶穌無意否認他與自己家人的自然關係,只是上帝國中的新家人就不憑�有o自然的關係了。

{\Section:TopicID=495}十二49

  馬太認為門徒,或許是十二個門徒是耶穌的真家人;馬可採更廣泛的意思,指與耶穌同坐的眾人是他的真家人(三34)。

{\Section:TopicID=496}十二50

  耶穌的真家人就是那些遵行上帝旨意的門徒,依馬太的了解(六10,七21,十二50,十八14),上帝的旨意就是耶穌律法的新解釋,這新的解釋要求人信仰耶穌,把生命交託給他。見七21。──《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