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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五章

 

三 為潔淨禮爭論 十五1∼20

  馬太在此重新編排了馬可的經文(七1∼23),且增減了一些話;最主要的,他多加了十二至十四節的話,但卻刪去有關說明猶太人洗手習俗的話(可七3∼4)。這兩方面的編寫技巧均反映出教會與法利賽猶太教之間所發生的衝突。當然,這種衝突早已發生在耶穌傳道的時候,亦即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為吃飯不先洗手所發生的爭執。以耶穌說話的對象而言,他首先是針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的(1∼9),接�收O對眾人說的(10∼11),最後是向他的門徒說的(12∼20)。

1 問題 十五1∼2

  猶太教當局正式派代表來質問耶穌為何容許他的門徒違反他們的傳統,在吃東西之前不先洗手。這問題的本身自然引進耶穌對律法和傳統的見解。

{\Section:TopicID=589}十五1

  全地到處都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只是從耶路撒冷來的有其特殊的意義;代表猶太教總部來譴責耶穌的門徒違反傳統的行為。

  法利賽人和文士 見三7,五20,十三52。法利賽人不都是文士,但大部分的文士卻都屬於法利賽黨的人。

{\Section:TopicID=590}十五2

  古人的遺傳 或譯「古人的傳統」。這有時稱人的傳統(可七8),也有時稱你們的遺傳(可七9、13;太十五3、6),是指耶穌時代由猶太拉比以口傳授有關律法的解釋。這些口傳事後被寫下而編成猶太人的律法傳統集,稱為米示拿(Mishna)。文士和法利賽人均接受這些傳統與律法具有同等的權威性和約束力,但撒都該人卻拒絕這樣的看法。律法本身並沒有規定飯前洗手是必要的一種宗教儀式。

  不洗手 並非指不�狴耵漲甈陛A而是指宗教儀式上的不潔淨(出三十8∼10;申二十一6;利二十二1∼16)。

2 耶穌的回答 十五3∼9

  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法利賽人的控告。馬太在此把馬可(七9)的直述句改為問句,以表耶穌反過來質問控告者,和嚴厲的指出他們違反了上帝(馬可作摩西)的第五誡。

{\Section:TopicID=592}十五3

  你們為甚麼因�戍A們的遺傳犯上帝的誡命呢? 應譯作「你們為甚麼也因�戍A們的傳統犯上帝的誡命呢?」耶穌承認他的門徒犯了所訂的規矩,但他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犯了更大的錯誤;他們犯了上帝的誡命。上帝的誡命通常指上帝藉�汝祕閰珗{佈的十條誡命(出二十1∼17);從以下的經文可知,耶穌所指的是第五誡。

{\Section:TopicID=593}十五4

  這是上帝在十誡中重視孝道的話(見出二十12,二十一17)。

{\Section:TopicID=594}十五5∼6

  猶太人明白自己所發的誓若與律法抵觸的話是無效的。但耶穌時代嚴格的律法主義者法利賽人主張,在任何情況之下須持守所發的誓;既已發誓獻給上帝,助人之事就身不由己了。就是這樣,法利賽人認為把奉養父母的那份「禮」已獻給上帝,也就可不必孝敬父母了。耶穌指出他們這樣的行為是本末倒置,重視人的傳統而犯了上帝誡命的表現。

  供獻 亦即亞蘭字各耳板(corban),意即獻給上帝之物(可七11∼13)。

{\Section:TopicID=595}十五7∼9

  耶穌引用以賽亞書(二十九13)來說明法利賽人只注重外在口舌的虔誠行為,而他們的心卻遠離上帝的實際情況。

  假冒為善 見六2。

3 一般的原則 十五10∼11

  耶穌轉向眾人,以一簡單的例子宣告一般的原則:只有從口�堨X來的才會污穢人。

{\Section:TopicID=597}十五11

  馬太在此以口代替馬可的人(七15),使所說的話更具體些,亦即入口的食物和出口的話語。其實,馬太在這�堜珨〞熒N思必須以18節的話來了解;只有出自心�堛漱~會污穢人。

4 法利賽人的權威被否定 十五12∼14

  這是馬太在這段爭論的經文中特地加上的話,反映出馬太的教會和法利賽猶太教衝突的結果,對後者的權威所作否定的斷言。

{\Section:TopicID=599}十五12

  不服 原文作跌倒,意即法利賽人明白耶穌所引用以賽亞的話的意思,但卻不能接受他們自己就是這麼樣的人,心行不一的偽君子。既是不服,就得弄個明白耶穌所說的話有何用意。

{\Section:TopicID=600}十五13

  對這節經文學者持有兩種不同的解釋:耶穌在此是指(一)法利賽人不是上帝所栽種的一棵樹;(二)法利賽人的傳統不是上帝所栽種的一棵樹。筆者認為,無論是從本節中所用象徵性的字,或是從上下文的意思看,均有利於第一個解釋:(一)凡栽種的物原文是「每一棵樹」;以色列在舊約中曾被比喻�收O上帝所栽種的一棵葡萄樹(詩八十8)。在比喻中所指被栽種的是人而不是物(人以外的東西)。(二)雖然這爭論的開始是集中在古人的傳統和律法之間的問題,但從第七節開始耶穌的話是指向法利賽人而非他們的規矩或傳統說的,對這一點,14節的話也甚為清楚。

{\Section:TopicID=601}十五14

  馬太引用耶穌的比喻(路六39)來述說法利賽人本身不願受教。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被稱為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羅二19),亦即帶領外邦人認識上帝,皈依猶太教。但依馬太的記載,耶穌指明那些(尤指猶太人中的領導者法利賽人和文士)自認為能作瞎子領路的,卻竟然自己也是瞎子;他們瞎眼的行為表現在以古人的傳統掩蓋律法真義的事上。

5 一般原則的解釋 十五15∼20

  這經文是第11節的解釋;馬太稍微縮短了馬可的經文(七17∼23),且由彼得(馬可作門徒)提出作此解釋的要求。

{\Section:TopicID=603}十五15

  這比喻 從以下的經文可知,這並非指13節或14節所說的比喻,而是指11節的話。

{\Section:TopicID=604}十五19

  馬可在此列舉了十三個惡,而馬太只有七個,其中馬太自己加上了最後一個謗讟。馬太顯然以十誡的次序來列舉這些出自心�堛煽c;在第一個惡,惡念之後接�朽N是第六、七、八和九誡。

  謗讟 以言語中傷他人名譽的行為。

{\Section:TopicID=605}十五20

  至於不洗手喫飯,那卻不污穢人 這是馬太在馬可的經文之外所加上的結語,使一至20節顯出其有連貫性的一整段,且指明耶穌所抨擊的是法利賽人的律法傳統,而非摩西的律法本身。

四 耶穌的神蹟(二) 十五21∼39

  潔淨與否的問題(尤指與食物有關)往往與猶太人對外邦人的態度有關(見如加二11∼14)。在爭論洗手潔淨的事之後,接�旭角蚖`集了這一組神蹟事件,以敘述耶穌如何對待外邦人,作為教會對待外邦人的一些基本原則。

1 醫治迦南婦人的女兒 十五21∼28

  馬太以馬可的經文(七24∼30)為基礎,重寫這樁神蹟故事,並加上一些重要的話(尤其是23∼24);以耶穌的動作和言語作為教會處理面臨問題的指引。

{\Section:TopicID=608}十五21

  那�� 依馬太的記載,那該是革尼撒勒(十四34)。

  推羅西頓 耶穌離開革尼撒勒,往西北方走,來到腓尼基的兩大城市,也是靠近地中海的兩重要港口推羅和西頓。這是外邦人居住的地方,當時為希律王安提帕所轄管之地。見十一21。

{\Section:TopicID=609}十五22

  迦南婦人 馬可作這婦人是希利尼人屬敘利非尼基族(七26)。馬太在此也許視敘利非尼基族為迦南人。

  主阿,大�猁漱l孫 告白耶穌是彌賽亞(如九27)。見一1。馬太福音的主旨在見證耶穌是彌賽亞。作者在敘述的過程中屢次藉用第三者的口,甚至這位外邦婦人的口見證這事實。但這神蹟故事的重點卻不在此,單憑這告白她並沒有被接納;不是她的承認耶穌真正的身分,而是她堅強的信心和謙卑的表現使她的要求得到答應。

{\Section:TopicID=610}十五23∼24

  惟有馬太特別記下了這兩節經文。耶穌的一言不答正是給予迦南婦人一間接的答覆:你的告白正是告訴你,我是誰;彌賽亞是上帝給予祂子民的應許,我的傳道服事只不過是奉命來尋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十6、23),你又何苦向我求呢?這表示上帝國的喜信必先向上帝的子民、立「約」的兒女以色列人宣揚,他們是這應許的承受者。

  請打發她走罷 意即給她所求的,讓她去吧!門徒的此項請求正是反映出初代猶太基督教會在遭受激烈反對外邦人加入教會的情況下所採納的立場。

  我奉差遣 意即上帝差我來。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 這可指以色列中迷失的羊,或指全以色列人是迷失的羊,但後者較可能是耶穌的意思。見十6。

{\Section:TopicID=611}十五26

  猶太人稱不敬拜上帝的外邦人為狗。但耶穌在此所說的話並無蔑視外邦人之意;他的回答很可能是一句猶太人的俗語,以此他要迦南人在蒙悅納之前,必須明白上帝的子民與外邦人之間本是有區別的,這是上帝所定的旨意。這區別自然指明先後的次序;馬可的話(「讓兒女們先喫飽」)清楚地說出了這一點。

{\Section:TopicID=612}十五27

  迦南婦人謙卑地承認自己是不配獲得那上好的耶穌即時的幫助,但她卻相信自己也可以得到在以色列人之後的次等幫助。這堅定的信心贏得耶穌的答應。

{\Section:TopicID=613}十五28

  婦人信心之大可作為眾人的模範。馬太以耶穌即時的醫治(比較醫治百夫長僕人的故事,八13)來結束這段經文。

29∼31

  這是耶穌在外邦人中所行醫治作為的一般性記述。在相關的記載上,馬可介紹了耶穌醫治一位耳聾舌結的人(可七31∼37)。

{\Section:TopicID=615}十五30

  從前在猶太人當中所發生的事(見九1∼8、27∼33)如今重複地發生在外邦人中。

{\Section:TopicID=616}十五31

  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上帝 這指他們自己並不是以色列人(比較九8)。

 

2 醫治各樣的病 十五3 餵飽四千人 十五32∼39

  馬太跟馬可一樣,記載了耶穌兩次餵飽眾人的事(見十四13∼21);餵飽五千人的神蹟是在猶太人中行的,而餵飽四千人則是在外邦人中行的。雖然兩次神蹟的內容大同小異,但這顯示耶穌傳道事工的普世性,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均有機會參與彌賽亞的國度,如今已預嘗到彌賽亞的筵席。馬太的這一段餵飽四千人的經文是取自馬可的資料(八1∼10),其敘述的內容在次序上與馬可相同,只是比馬可的經文短了些。

{\Section:TopicID=618}十五32

  耶穌叫門徒來說 比較餵飽五千人中的門徒進前來說(十四15)。這�堶C穌是主動者。

  恐怕在路上困乏 馬可加上因為其中有從遠處來的。

{\Section:TopicID=619}十五36

  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 這是主的晚餐的特殊用語。見十四19。這�堜狴�祝謝的原文字eucharisteo{,而不是十四章十九節的euloge{o,更清楚地指出初代教會視餵飽眾人的神蹟是主的晚餐以及教會聖餐禮的預示。

{\Section:TopicID=620}十五37

  筐子 原文字sphuris是指一般用來裝食物和魚的籃子,而十四章20節所用的字ko{phinos是指猶太人通常使用的籃子。這用字上的改變或許有意在餵飽外邦人的神蹟中沖淡猶太種族的色彩。

{\Section:TopicID=621}十五38

  除了婦女孩子 馬太又加上了這一句。見十四21。

{\Section:TopicID=622}十五39

  馬加丹的境界 馬可記載耶穌來到大瑪努他境內(八10),此地點無法�次芋C有些抄本讀作馬加丹或馬大拉(Magdala)。馬太似乎以馬加丹取代大瑪努他。馬加丹位於提比哩亞西北方,離加利利海三十二公里處。──《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