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廿二章
E 娶親筵席的比喻 二十二1∼14
這比喻與路加的擺設筵席的比喻(十四16∼24)原屬同一個比喻;兩者中的人物以及其敘述的方式雖相異,這只能解釋作比喻在傳遞的過程中被應用在不同的情況所得的結果。以馬太而言,這比喻與兇惡園戶的比喻有相似之處;那些被邀進入上帝國的人(猶太人中的義人,宗教領袖)推辭接受,且虐待邀請者的僕人。因此,邀請者轉而邀請那些稅吏、娼妓以及外邦人進入,他們接受了。馬太的敘述有兩個特點:(一)這是國王為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比較路十四6);馬太另加上了11至14節的話說明事後被邀者也並非毫無條件的──他們都必須穿上禮服才行。(二)這比喻具有寓言化的傾向(比較路加的比喻),特別引伸所發生的歷史事件;既然被邀的猶太人凌辱且殺害上帝的僕人(這情形與二十一33∼43同),上帝就在主後七十年的猶太戰爭中,藉�污僭角H的手燒毀了他們的城──耶路撒冷(6∼7)。
二十二2
由耶穌的傳道事工而開始的上帝國,猶如國王邀請人參加他為自己的兒子娶親設筵所遭遇的情形一樣。
二十二3∼4
一再地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是這比喻所要表達的(比較二十一36)一重點,亦即上帝誠懇的邀請。被召者的推辭是出於他們個人的自由決定。
二十二6∼7
這經文反映出初代教會受逼迫以及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陷落,全城被燬的情形。馬太在此或許想到僕人就是使徒(如徒十二2)和殉道者司提反(徒七57∼八1)一類的人。猶太人拒絕福音以及逼迫基督徒的行為導致上帝以羅馬人的手燒燬了他們的城──耶路撒冷。
二十二8
配 「配不配」是馬太用以分辨是否為上帝所接納的辭語(十11、13)。
二十二10
僕人受託去召所有遇見的人不論善惡都來赴席。上帝的邀請提供給所有的人,不以個人是善或是惡作為條件。但上帝國不因此成為不分青紅皂白、無紀律的團體。對這一點,馬太以11至13節的話加以解釋。
二十二11∼13
雖然每一位樂意接受邀請的人都可進入這大筵席的會場,坐在席位上,但只有穿禮服的才能享受這筵席所帶來的一切福氣,沒有穿禮服的人終究必被趕出,受永刑之苦。馬太認為地上的教會包括善人和惡人(十三24∼30、36∼43、47∼50),但上帝必在祂自己所指定的時候區分善人和惡人。
禮服 指一個人擁有「義」的標誌。在教會中的每一個人被視為應該忠實地順從上帝的旨意,這是義的表現。
無言可答 當上帝公義地審判罪人的時候,受審者毫無自辯的理由(啟三19)。
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堙A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 惡人將受地獄懲罰的描寫,見八12。
二十二14
這句訓言是指甚麼說的呢?是指進上帝國(意即教會)之前或指進上帝國之後的情況呢?有學者主張,這是指前者說的;意即被邀的猶太人多,但接受邀請的卻不多。這些少數被揀選的猶太人也就是以賽亞所謂的「餘民」(十22),他們受耶穌上帝國的福音。這解釋顯然是把這訓言與1至10節的話放在一起而得的結論。但若以11至13節作為前題的話,這句訓言應是一句儆戒基督徒的話:雖然他們都屬於被召的「多數」,但只有那些有義行的才算是屬於被揀選的「少數」。這訓言中的多與少是比較語,意即被揀選的是被召的人中的一部分。
F 論納稅 二十二15∼22
馬太的這段經文與可十二13∼17大體上沒有甚麼兩樣。這第二次耶穌與猶太領袖之間的爭論雖欲解決猶太人厭惡向羅馬人納稅而起的問題,但其旨在試探耶穌,盼從他的回答中找到一些破綻,以便控告他。若耶穌持反對納稅的看法,他必被羅馬政府視為叛國者;但若他贊成納稅的話,就顯然成了猶太人的公敵。
二十二15∼16
馬太以法利賽人為主謀者(馬可作: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共謀此事),顯示他一貫反法利賽人的傾向(比較九11與可二16,十二14與可三6,十二24與可三22,二十二34與可十二28等)。
希律黨的人 指希律王安提帕的屬下或他的家屬。馬太在整本福音書中僅提過這麼一次,可見耶穌的回答也有意針對�有o一群不常繳納上帝之物的人說的。
傳上帝的道 傳在原文作「教導」;道在原文不是「話」(如約一1)而是「路」。傳上帝的道也就是指示人明白上帝的旨意,使人走在上帝的道路上。上帝的道是猶太人經常用以教導年幼者明白教義的成語。基督徒也採用了它,稱福音的信息為道(the Way)(徒九2,十八25、26)。
二十二17
這問在此涉及神學上基本的了解:納稅是順從權柄的標誌。既然上帝是惟一的君王,猶太人豈可向羅馬皇帝納稅呢?
稅 原文字ke{nsos指人頭稅,應用在所有被羅馬帝國直接所管轄的省分。男的十四歲以上、女的十二歲以上至六十五歲為止均須納這帝國稅。耶穌的時代加利利在希律王安提帕管轄下就免去付此項稅。依據歷史家約瑟夫的記載,奮銳黨人加利利的猶大為抗拒此項稅,起而反抗羅馬(徒五37提到這人)。
二十二18
假冒為善的人 這在馬可的同一經文中沒有提過,以此馬太使質問者的動機更明確化。見六2。
試探 見四1。
二十二19
上稅的錢 指羅馬鑄造的銀錢(de{narion)。各地區的居民均須以羅馬的銀錢付帝國稅。
二十二20
是時正是羅馬皇帝提庇留(參見路三1)在位(主後十四至三十七年)之時,所以像和號應是他的,但也可能是前任皇帝學古斯督(參路二1)的。
號 指在銀錢上除了像之外,有關介紹這位人物的話和畫。
二十二21
耶穌並沒有以簡單的可以或不可以(17)來回答這兩難的問題而陷入質問者圈套。納稅並非給予抽稅者好處,而是把原屬於他的歸還他。同時,人也得將屬上帝之物歸還上帝。該撒和上帝代表兩個不同的領域;上帝的選民同時生活在這兩個世界�堙C納稅與成為上帝國的國民並不衝突。耶穌的回答很技巧地避開了奮銳黨盲目國家主義的立場。
G 論復活 二十二23∼33
接�朽N是有關復活的問題,馬太除了修改馬可的一些句子之外並無加上任何特殊的辭句。這次輪到由撒都該人質問耶穌,其用意與前面的納稅問題相同,旨在使耶穌的回答成為捉拿他的把柄。法利賽人可根據先知的話(如賽二十六19;但十二2)相信末日死人復活的事,但撒都該人只接受摩西五經為他們的正典,不相信死人復活的事;他們認為人死後靈和體全毀,不再存在。
二十二23
撒都該人 見三7。
二十二24
雖然摩西的律法規定人不可娶自己兄弟的寡婦為妻(利十八16,二十21),但有一例外,若過世的兄弟沒有兒子的話,則必娶她(申二十五5∼10)。撒都該人在此所引述的是來自申二十五5∼6的話。
二十二25∼28
撒都該人認為這古怪的問題能使復活的事顯得荒唐無稽;一般相信所謂復活就是屍體復生,繼續今世良好的生命表現是不可能的事。假如真有復活的事,那這家庭問題就無法解決了!
二十二29
耶穌指出撒都該人錯了,不僅錯在他們不信復活的事實,也在他們對復活的觀念。他們不明白聖經(如出三6的話),也就不曉得上帝的大能。上帝的大能是創造的力量,能克服任何的問題。它不但能使死人復活,也能解決如這�堜珒ˊぞ曭漁a庭問題。
二十二30
復活與目前的情況迥然相異;不再有同樣男與女的性關係,人們不再有娶嫁的事。復活的人如天上的使者一樣。
如天上的使者一樣 耶穌以這句話一方面暗示撒都該人另一不相信天使的錯誤,另一方面指示復活身體的本質。復活的身體正如天使的身體,是屬靈體的,也就是保羅所說的非屬血肉之體;不朽壞、不羞辱、剛強、活潑的身體,亦即「靈性的身體」(林前十五50、35∼44)。
二十二31∼32
耶穌以撒都該人視為最有權威的經典(摩西五經)為據,引述出三6來支持他在前面所回答的話。當上帝向摩西宣示他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時,這三位族長早已去世,但耶穌說他們仍活�式A因為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在聖經中「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一詞經常用以強調上帝是信實的,祂必照�扣甡陶\的話成全。上帝是活人的上帝,當祂向摩西說話的時候,祂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仍活在祂的應許中,成為末日死人復活的預表。凡與這三位信心的先祖一同活在應許中的人必能確知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且擁有對末日福氣的無限期望。
H 論最大的誡命 二十二34∼40
馬太的這樁記載是參照馬可(十二28∼34和Q;路十25∼28)的資料。在馬可的資料中質問者是一位文士,耶穌自己回答了問題;但在Q資料中的質問者是一名律法師,耶穌讓質問者自己回答。有關這最大誡命的兩句話其實是取自申六6和利十九18。不過,由Q資料的跡象顯示,初代教會似乎不認為耶穌是把這最大誡命的兩部分連繫在一起的第一人。
二十二34
馬太再次提及法利賽人是耶穌的對頭,也正反映出他自己的教會所面臨的情況。見二十二15。
二十二35
律法師 馬太僅在此用過一次,可能與一般熟悉的「文士」一詞為同義字,指精通宗教法律的教師。
二十二36
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原文作律法上那一類的誡命是最大的呢?指甚麼是判斷誡命為大的原則呢?律法師知道他們公認的律法共有六一三條(十誡所用的總字數),其中有二四八條正面的條例(人體構造的總數目)和三六五條反面的條例(一年的天數)。他質問耶穌,不是要耶穌告訴他這六一三條中那一條最大。
二十二37
耶穌以申六5中的話作為他的回答;這經節是猶太人所謂的示馬(Shema),崇拜時宣示語中的一部分(申六4∼6)。
盡心、盡性、盡意 指整個人,全生命的貫注。以猶太人的人觀而言,這三者中的任何一個均足以表達全人之意。在此三重的說法旨在表強調之意。
二十二39
愛人如己的話是引自利十九18。
其次也相倣 原文作第二的是與它(指第一)相同,指愛人如己與愛上帝一樣地重要。馬太和馬可均指出耶穌把這兩方面的愛連繫起來,以作為整個律法的原則,但倘若十二族長遺訓中的話(以薩迦遺訓篇五2)是屬主前的文筆,則愛上帝和愛人如己早已出現在猶太人的教義中。
二十二40
總綱\cs8 原文字krematai「依據」之意。可指這兩條誡命是聖經教訓(律法和先知)最具體而有力的摘要(如七12),或指這是整個聖經教訓的基礎,因它們表達了上帝旨意的本質。
I 論大�猁漱l孫 二十二41∼46
馬太雖採納了馬可的經文(十二35∼37上半),但因他一貫反問法利賽人的傾向,在這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的爭論,馬太敘述耶穌如何以彌賽亞是大�猁漱l孫之問題來反問法利賽人,向他們提出挑戰,使他們無法回答,以此攔阻他們進一步的試探他。
二十二42
法利賽人接受當時一般猶太人的看法,認為彌賽亞是大�猁漱l孫(參見賽十一1、10;耶二十三5)。
基督 希伯來字「彌賽亞」的希臘字Christos之音譯,意即受膏者。在此是一職稱,而非一應用在耶穌身上的專有名詞。
大�猁漱l孫 見一1。
二十二43
這暗示耶穌接受傳統的看法,認為大�珙O詩篇一百一十篇的作者;他受了靈感來寫這首詩。耶穌質問法利賽人:既然你們說彌賽亞是大�猁漱l孫,大�狺S怎麼還稱他是主呢?
被聖靈感動 原文作在靈��,指受聖靈的啟發,通稱得靈感之意。
二十二44
詩一百一十1的引句。因這詩被初代教會認為是一首彌賽亞的詩,所以廣泛地被引用(如徒二34∼35;來五6等)。
主 指上帝。
我主 指彌賽亞。
二十二45
耶穌的問句不在否認彌賽亞是大�猁漱l孫,而意在指出彌賽亞比一般猶太人觀念中的「大�猁漱l孫」更偉大。既然彌賽亞是大�猁漸D,他當然比大�猁漱l孫更偉大,正如他比約拿、所羅門和聖殿更偉大一樣(十二6∼7、41∼42)。
二十二46
馬太重新安排馬可的資料(十二34下半),把這句話放在這五次爭論中的最後一次。耶穌制服了敵對他的人,使他們啞口無言。──《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