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馬太福音第廿六章

 

五 結語 二十六1∼2

  馬太把他所蒐集耶穌的第五篇講詞在此作一結束,而進入最後有關彌賽亞的受難、死而復活的記事。

{\Section:TopicID=967}二十六1∼2

  馬太在此以他慣用的套語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七28,十一1,十五53,十九1)來結束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三章耶穌的教訓,並以耶穌最後宣告他的受難與死作為帶進下一大段的前奏。

  逾越節 以色列人最重要的節期,紀念上帝帶領他們的祖宗出埃及的事蹟(見出十二)。福音書的作者均指出耶穌的受死正在猶太人守這節期的時候,引伸耶穌的死具有代贖的意義。

  釘在十字架上 見二十19。

拾壹 彌賽亞的受難、死與復活 二十六3∼二十八20

  接�戌A三的預言和暗示(見十六21,十七22∼23,二十17∼19,二十一33∼41,二十六2),整本音書很自然地引入這段記事,並以此作為福音書見證的高峰和結束。馬太採納了馬可的資料(十四1下半∼十六8)以及其對事件發生的前後次序作為他編寫這次受難故事的方式。他僅在內容上添加了四小段自己的資料,亦即猶大的自殺(二十七3∼10)、把守墳墓(二十七62∼66)、守兵的假見證(廿八11∼15)和最後的顯現(廿八16∼20)。馬太在這故事中特別有意指出受難者是上帝的兒子(二十七40、43、54),且有以直接語來重述事件的傾向(如二十六27比較可十四23)顯示,福音傳統在馬太的教會中與教會儀式有很密切的關係。

一 受難前一連串發生的事件 二十六3∼二十七26

  這段經文中所列舉的事件均按照馬可經文(十四1下∼十五15)中事件的次序編寫而成的,其主要的內容包括從猶太宗教領袖的陰謀捉拿耶穌到他的受審判而被定罪之間所發生的幾件重要的事。

{\Section:TopicID=970}1 猶太宗教領袖的陰謀 二十六3∼5

  馬太特別指出陷害耶穌的陰謀是由當時的大祭司策動而起的,這一點馬可並沒有提到。

{\Section:TopicID=971}二十六3

  該亞法從主後十八至三十六年擔任猶太人的大祭司。馬太顯然有意以他為主謀者,且把整個陷害的陰謀歸咎於公會(Sanhedrin)的決策。

{\Section:TopicID=972}二十六4∼5

  由於耶穌在群眾中的聲望(參見二十一8∼9、45∼46),猶太宗教領袖不敢下手捉拿他,深恐在逾越節期間發生暴亂。後來藉�朴S大的出賣達到他們捉拿耶穌且把耶穌定罪的目的。

  當節的日子 指從逾越節晚餐開始接下去七天的除酵節期間(出十二17∼18)。

2 耶穌的受膏 二十六\cs126∼13

  四福音書均記載這件女人以油膏耶穌的故事;只是路加把這故事放在不同的情況中,以指出這女人是罪人,來闡明愛多赦免多的道理(路七36∼50)。約翰把這故事放在耶穌凱旋進入耶城的事件之前,且指明這位用油膏耶穌的女人是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約十二1∼8)。馬太和馬可均把這事記載在受難故事之前,且兩者的內容重點均為一致(可十四3∼9)。從馬太以「門徒」替代馬可的「幾個人」顯示,這故事曾應用在馬太的教會中,以此教導信徒當愛基督,甚至於勝過救濟窮人的善行。

{\Section:TopicID=974}二十六6

  依照馬太和馬可的記載,這件膏油的事件是發生在曾蒙耶穌醫治痲瘋病的西門家�堙F路加僅提及他是法利賽人。

{\Section:TopicID=975}二十六7

  對照路加(七38)和約翰(十二3)把香膏抹在耶穌的腳上。

{\Section:TopicID=976}二十六8∼9

  門徒的反應是,看見物質上的枉費卻不能夠領悟此項舉止的彌賽亞意義。

  門徒 約翰提及加略人猶大一人(約十二4);馬可作有幾個人(可十四4)。

  許多錢 馬可和約翰指明三十兩銀子的價值,這約是一個人一年所得的工資。

  賙濟窮人 這是回耶路撒冷守節的人所當履行的善事。

{\Section:TopicID=977}二十六10∼11

  耶穌稱讚這女人所做的是件美事,因她所做的是件不平凡的事,具有深遠意義。

  你們不常有我 指在身體上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不久了,但在靈�堸繴�卻常與他的門徒(教會)同在(十八20,二十八20)。

{\Section:TopicID=978}二十六12

  這女人以香膏抹耶穌的動作正顯示耶穌是彌賽亞(受膏者)的事實,只是耶穌自己把此舉動解作彌賽亞的受難而所作的準備。

{\Section:TopicID=979}二十六13

  這女人的愛心、信心以及捨己的表現足以成為基督門徒的好榜樣,所以福音傳到任何地方,召人作基督的門徒(二十八19)必學習這女人所作的。

  福音 指天國來臨的好消息,在馬太福音書中僅用過四次(四23,九35,二十四14和這�堙^。以馬太教會的情況而言,這當指初代教會所宣揚基督的福音──他是主。

3 猶大出賣耶穌 二十六14∼16

  四福音書均同意,耶穌被逮捕是由於猶大的出賣所致。馬太的經文與馬可的並無兩樣,幾乎全然一致,只是馬太把其中的一句話改以直接語來表達。

{\Section:TopicID=981}二十六14

  加略人猶大 見十4。

  祭司長 均以複數字出現,見二4。

{\Section:TopicID=982}二十六15

  四福音書中只有馬太提到猶大以三十塊錢出賣耶穌。三十塊錢是買一個奴隸的代價(出二十一32)。馬太特別提到三十塊錢,或許有意暗示此項舉動也應驗了先知的預言(亞十一12)。

  三十塊錢 指猶太人的三十舍克勒(shekel)。

{\Section:TopicID=983}二十六16

  三十塊錢只不過是一個藉口,猶大用出賣耶穌,來表示他對耶穌的失望,因為耶穌不像是猶大當初跟從他時所擁有的信念──耶穌是地上的君王(一般人所了解的、政治上的彌賽亞)。

4 晚餐 二十六17∼29

  這段經文包括晚餐的預備(17∼19)、晚餐時指明出賣者(20∼25)和設立主的晚餐(26∼29)。馬太採納了馬可的這三段經文的內容和次序(可十四12∼25);只是他縮短了第一段,在第二段中他從略與詩四十一9(太十四18比較可二十六21)有關的話,且加上了猶大和耶穌間的一問一答(25)。在設立主的晚餐的一段中,馬太把耶穌的話用直接語來表達出來。

{\Section:TopicID=985}二十六17

  猶太人的正月也就是尼散月(出十二1;斯三7)的十四日下午六時開始就是除酵節的第一天。在這一天的下午,他們在聖殿�塈漡O越節的羔羊宰了,到黃昏的時候就家家戶戶一起吃逾越節的筵席,來迎接新的一天(尼散十五),也就是逾越節的來臨。共觀福音書的作者均記載耶穌和他的門徒一起喫的最後晚餐是逾越節的筵席(可十四12;路二十二7∼8),但約翰的記載似乎往前一天,因為他視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耶穌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也正是逾越節的羔羊被宰的時候(約十九14)。儘管如此差異,兩者均肯定星期五是耶穌受難而死的日子。對這問題學者議論紛紜,均意圖解決共觀福音和約翰福音之間的相異。但依筆者的見解,倘若我們能夠接受共觀和第四福音書在記載上並無矛盾的說法的話,則最合理的解釋是,當年逾越節恰巧是安息日(約十九31);猶太人為遵守安息日為聖日,依他們的習俗,民間提前一天慶祝逾越節。共觀是根據這習俗而約翰是照日曆來記載;他們都無疑地以星期四晚上為耶穌和他的門徒共同進餐的時候,這對共觀而言是逾越節的筵席,而對約翰卻不是。

{\Section:TopicID=986}二十六18∼19

  馬太縮短馬可的經文(十四13∼16)且加上了一句很重要的話:「我的時候快到了」。從這話可知耶穌有熟人在耶路撒冷,可借用他的房間喫逾越節的筵席。

  我的時候快到了 指耶穌死的時候快到(參見約七6、8、30,八20)。

  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雖然福音書沒有提到逾越節羔羊的事,但這是筵席中所不可或缺的,故應包括在耶穌所吩咐預備逾越節的筵席之內。

{\Section:TopicID=987}二十六20

  馬太的話暗示逾越節的晚餐是在黃昏之後、逾越節之始耶穌和他的十二個門徒一起進餐的。

{\Section:TopicID=988}二十六21

  耶穌的消息可能得自密報或得自他能知道人的心思,知道人在想甚麼;後者的可能性較大(九4;約一48,二24)。

{\Section:TopicID=989}二十六23

  雖然沒有把出賣者的名字說出來,但卻是以最具諷刺性的動作「朋友共享同一盤子�堛滬鼓哄v來揭穿這出賣恩師的勾當。

  同我蘸手在盤子�� 猶太人的逾越節大是與中國人的方式相同,大家團聚,共享同一盤子�堛滬鼓哄C依一般的見解,耶穌在此所提到的盤子是菜盤,�媕Y有猶太人守節吃的苦菜、水果、醋等。

{\Section:TopicID=990}二十六24

  耶穌知道自己的死將應驗經上的話(諸如詩二十二16;賽五十三3)。這必須發生的事將會發生,但出賣者的罪行是無可推諉的;猶大必須對他所作的負責任。

{\Section:TopicID=991}二十六25

  馬太自己加上了這一經文,使問題明朗化;以回答猶大自己的疑問認同他是出賣者。

  你說的是 原文作你說了,亦即是的意思(64)。

{\Section:TopicID=992}二十六26

  馬太重寫馬可的經文(十四22∼25),使合乎教會守聖餐的儀式文:拿�有臐A這是我的身體。

  祝福 指謝飯的禱告。每一虔誠的猶太人均在向上帝說感謝的話之後才領受他們的餅和酒。在他們的每日禱告手冊中教導他們在領受餅之前說:「主我們的上帝、宇宙的王,我們稱頌你,你從地上生出這些餅來。」

  擘開 這不僅指門徒可分享這塊餅,這動作具有象徵性的意義,指耶穌的受難與死。

  這是我的身體 指這代表或意味�戍琲漕倩憿]不是指物質上的認同);誠如以色列人吃逾越節的羔羊而有分於出埃及的拯救,所以耶穌的門徒必須分享這擘開的餅(耶穌的死)得蒙拯救。

{\Section:TopicID=993}二十六27

  你們都喝這個 這與前文同,以命令式表達,係一儀式文(與可十四23作對照)。

{\Section:TopicID=994}二十六28

  這是我立約的血 這是指這代表或意味�忖孚N。立約的血一詞憶起出二十四8的話。摩西以看哪,這立約的血來宣布上帝和以色列民在西乃山立約的關係。照樣,耶穌以他的血建立了上帝和新以色列民的關係。路加(二十二20)和保羅(林前十一25)都很清楚地指出這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正是應驗先知耶利米的預言(耶三十一31∼34)。

  為多人 多人一詞依猶太人的慣語也就是指所有的人(見二十28;賽五十三12)。為多人指為所有的罪人而流出的,所以耶穌的血有赦罪的功效(約壹一7;羅三25;弗二13)。這很自然地使馬太加上了使罪得赦這麼一句話。

{\Section:TopicID=995}二十六29

  最後的晚餐不僅是一次辭別會,也是對上帝國來臨的保證;它象徵新以色列民將在上帝國全然實現的那天要重新團聚在彌賽亞的筵席上(馬太把馬可的上帝的國改為我父的國)。馬太和馬可的經文沒有提到「以此作記念」的話。但這與路加(二十二19)和保羅(林前十一26)�早垠娃う獄鬖”繭L衝突。

5 耶穌受難的預言和彼得的諾言 二十六30∼35

  馬太在此接納馬可的經文(十四26∼31)之外加上了「今夜」、「為我的緣故」(31)、「為你的緣故」(33)等語,使句子更通順、有力,並有意以「眾門徒」一詞(35)(馬可作「他們都」十四31)來向教會提出警告;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自告奮勇地說「主阿!在任何情況之下,我都不會否認你」是對的,但作得到嗎?

{\Section:TopicID=997}二十六30

  唱了詩 唱逾越節的詩,也就是猶太人的讚美詩篇哈利爾(Hallel)的第二部分(詩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八)。哈利爾意即讚美,包括詩篇一百○十四∼一百○十五,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八。

  橄欖山 位於耶路撒冷北方。見二十一1,二十四3。

{\Section:TopicID=998}二十六31

  馬太在引用經上的話(亞十三7)之際特別指出今夜門徒必因耶穌的被捕而分散。

  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這指上帝旨意中的作為;因上帝打耶穌的結果,跟隨他的都離棄他。

{\Section:TopicID=999}二十六32

  這是本章中第一次提到「復活」的話。馬可只不過以此經文(可十四28)作為提前宣告復活者吩咐的話(可十六7)。馬太在此可說全然採納了馬可的經文;這句話在這�媔�屬一附註,與上下文連不上。儘管如此,這卻是一希望的話;復活之後,牧人將從事「破鏡重圓」的工作,聚集已分敵的羊(門徒),帶領他們重返往日的關係──加利利是這關係的發源地。

{\Section:TopicID=1000}二十六33∼35

  彼得自告奮勇和視死如歸的精神實在可佩,只是可惜他沒能實現他的承諾。這作為馬太教會的鑑戒,提醒同道們作為耶穌的門徒所應付上的代價。

  跌倒 指因失望而離棄之意。

  雞叫 羅馬人通常以此稱呼三更天,指午夜至清晨三時許之間的一段時間。見十四25。

  不認 在此指否認師生的關係。

6 客西馬尼園的光景 二十六36∼46

  這是受難故事中一最長的插曲,極可能是一獨立的福音傳統,流傳在教會中。馬太的經文大體上與馬可的一致:只在意義上,馬太多加了耶穌第二次禱告的話(42)。客西馬尼園的故事一方面描述耶穌如何熬過他最艱難的時刻,另一方面勸勉門徒當以他們的主作為典範,過�虫篹藽咩i的生活。

{\Section:TopicID=1002}二十六36

  客西馬尼 「橄欖油榨」之意,是一橄欖園,位於汲淪溪的另一邊,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里之處,為耶穌和他的門徒常去之處(約十八1∼2)。

{\Section:TopicID=1003}二十六37

  耶穌在他臨事的重要關頭往往只帶�扣摹o、雅各和約翰三位較親近的門徒(十七1)。彼得在門徒中屬首位;在此只提到他的名字。

{\Section:TopicID=1004}二十六38

  我心�堿えO憂傷,幾乎要死 耶穌以此說出了他的心境;心�堛熊h苦足以威脅到他的生命(參見詩四十二6,四十三5)。

{\Section:TopicID=1005}二十六39

  我父阿 馬可保留了亞蘭語阿爸,這是耶穌對上帝獨自的稱呼,教會事後也隨�戎H這親切的語氣稱呼上帝。見六9。

  杯 這在舊約�堿O一懲罰或報應的暗喻,但在耶穌的口中卻含有難與死之意。見二十22。

  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這是得勝的祕訣;完全順從父的旨意是他一心一意所追求的。

{\Section:TopicID=1006}二十六40

  這充分地表現耶穌的人性,渴望同伴與他渡過這難關;他責怪三位門徒不能與他儆醒禱告。這你們在馬可作你,只對彼得個人說的。

{\Section:TopicID=1007}二十六41

  耶穌早已提醒門徒當儆醒(二十四42,二十五13);所謂「儆醒」(包括禱告)是指預備好,忠心於上帝所交託的意思。但在這�堳o是指肉體的甦醒,沒有打盹。耶穌的話僅在指出門徒沒有與他共患難的心志。

  迷惑 原文字peirasmos通常譯作「試探」,在此指留給敵人趁隙而入的機會。

{\Section:TopicID=1008}二十六42

  馬太自己又一次提到耶穌全然順從父旨意的心(比較可十四39)。

{\Section:TopicID=1009}二十六44

  馬太以馬可描述耶穌第二次禱告的話用在耶穌第三次的禱告(比較可十四39)。

{\Section:TopicID=1010}二十六45

  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罷 原文作現在你們可睡覺安歇了,意即儆醒禱告的時候已過了。

  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堣F 耶穌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到了(二十六18;約十二23,十七1)。這位即將在榮耀中降臨的人子(二十四30)現在被他的門徒猶大出賣而落進罪人手�堣F。

{\Section:TopicID=1011}二十六46

  耶穌說這話時,他很可能看見一大堆人向他撲過來。他一點也不恐懼;因為他已明白上帝的旨意是要他接受面臨的受難與死,他就勇敢向前迎接大敵。

7 被捕 二十六47∼56

  馬太在接納馬可的經文(十四43∼52)之外,從略了馬可的最後兩節(51∼52),且加上了幾節自己的話(50上、52∼54)。耶穌的被捕是由於猶大的出賣;所謂「出賣」就是猶大在前引路把由祭司長、民間的長老和百姓所組成的一群暴民帶到耶穌面前,將耶穌交給他們。

{\Section:TopicID=1013}二十六47

  那十二個門徒�堛熊S大 原文作十二門徒中的一個猶大。十二門徒中的一個是猶大的別稱,專用在他身上(14)。

  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 這些人是組成公會(Sanhedrin)的主要分子(59)。換言之,公會授權那些人去捉拿耶穌。

{\Section:TopicID=1014}二十六48

  為避免抓錯人,猶大給那些來捉拿耶穌的人一個親嘴的暗號。

{\Section:TopicID=1015}二十六49

  親嘴 這在猶太社會中一般作門徒的對老師(拉比)請安的方式。猶大在說一聲請拉比安之後與耶穌親嘴該是常事。不過,原文字 katephile{sen 係一強調語(比較前一節中的 phileso,表非常親切的舉動(參見路十五20;徒二十37)。這對猶大而言卻成了一種虛假的動作。

{\Section:TopicID=1016}二十六50

  朋友 原文字etairos指同伴之意(十一16,二十13,二十二12);這通常用以對不知姓名的人之稱呼。在全新約中只有馬太用過這個字。

  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 原文可譯作「你來此幹嗎?」或作「你來此是為這個嗎?」

{\Section:TopicID=1017}二十六51

  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 約翰指明他是西門彼得(約十八10)。

{\Section:TopicID=1018}二十六53

  十二營多的天使 這提示以利沙的火車火馬(王下六17),也正是與十二位無能為力的門徒成一顯然的對比。營是羅的兵制,約有三千人至六千人,因各時期的編制而異;十二營至少有三萬六千人。

{\Section:TopicID=1019}二十六54

  指諸如賽五十三5;亞十三中的預言等。

{\Section:TopicID=1020}二十六55

  強盜 猶太歷史家以這個字來描寫從事革命的極端國家主義者奮銳黨徒。耶穌並非革命黨徒,他的信息具有和平性而非煽動性的內涵。

  天天 可見耶穌並非如同共觀福音書的作者所記載的,他僅在最後一週來到耶路撒冷。根據約翰的記載,他來過好幾次。天天代表一段時間耶穌曾在耶路撒冷傳過福音且教訓人。

{\Section:TopicID=1021}二十六56

  馬太又一次以門徒都(馬可作他們都)離棄耶穌,來直接對讀者說(見35)。

  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 這是馬太慣用的套語(比較可十四49),用以表明經上的話得應驗。這可能指賽五十三章,詩二十二,六十九篇,以及其他初代教會認為與耶穌的受難有關的經文(見54)。

8 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 二十六57∼68

  馬太採納馬可的經文(十四53∼65);僅從略了馬可一再強調的話(可十四56下、59),但卻加上了一些,諸如提及大祭司是該亞法(57)、大祭司(63下)和眾人(68)所說的話。馬太同意馬可的記載,耶穌的死,猶太人的公會該負全部的責任(59,可十四55)。但約翰卻認為羅馬政府當局和猶太宗教領袖均涉及處死耶穌的陰謀(約十八3、12);既然公會無權處死耶穌(約十八31),猶太宗教領袖只好利用羅馬當局作為工具,以實現他們的願望。總之,馬太和馬可僅�早奏S太宗教領袖的陰謀而不同時把處死耶穌的責任歸咎於羅馬政府當局,有它特殊的理由;面對他們教會真正的敵對者──猶太人。但以實情推斷之,那是羅馬政府當局和猶太宗教領袖共同把耶穌送上十字架的。

{\Section:TopicID=1023}二十六57

  這�堛煽y寫被認為與一般情況迥然不同:(一)倘若這是一次正式的審判的話(照福音書的記載該是),這該在法庭而不該在大祭司的住處舉行;(二)重大的嫌犯不會在夜�堥�審的;(三)被控死刑的嫌疑犯必須經過連續兩天(亦即兩次)的審問後才宣判罪狀的,故此不能在安息日的前一天開審。雖然這三點指出耶穌的受審情形(依照福音書的記載)不合乎常理(猶太人的律程序),但這只能把耶穌的受審視為一非凡的事件──耶穌的被宣判死刑和執行均在緊急的情況下作成的。

{\Section:TopicID=1024}二十六58

  差役 指大祭司的傭人,或許這也包括聖殿�媞�持秩序的警察。

{\Section:TopicID=1025}二十六59

  猶太人的公會舉出假見證控告耶穌是件不尋常的事。約翰福音從略這部分,只記載大祭司盤問耶穌有關他的教訓,然而該亞法把人犯轉交羅馬的巡撫被拉多審判。

  全公會 猶太人的議會,為其最高的統治機關。在耶穌的時代公會是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所組成的七十一人議會,二十三位即為有效的法定人數,大祭司為主席。

{\Section:TopicID=1026}二十六60∼61

  在找不到直接證據控告耶穌的情況之下,兩個人出面指出耶穌曾說過要拆毀聖殿且在三天內重建的話。依約翰的記載,耶穌的確曾說過這話(約二19、21)。聖殿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是最神聖的宗教實體,象徵�汙蒤茠A事與生活的中心。任何對聖殿不敬的話雖無直接誹謗上帝的聖名也構成了褻瀆罪。凡犯此罪者必被石頭打死。

  兩個人 聖經以兩個人的話作為證言(見申十七6;十九15)。

{\Section:TopicID=1027}二十六62

  耶穌沉默不答(見賽五十三7;詩三十八12∼14),但大祭司似乎在提醒他法律賜予被告辯解的權利。

{\Section:TopicID=1028}二十六63

  我指�戎疇秅W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 馬太特別加上這一的嚴肅的話,作為耶穌必須對他真正身分作慎重的表明。起誓總是以上帝為公證者(見五33∼37)。

  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 大祭司的這問句顯然源自聽聞。耶穌雖無宣稱自己是基督(彌賽亞),(至少福音書沒有提供這樣的證據),但他藉�曲訄V和作為使人意識到他就是;尤其凱旋進入耶城的事件更清楚地傳送這信息。認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馬太神學的特色;這反映出馬太自己的教會並一般初代教會的信仰告白(見十六16)。

{\Section:TopicID=1029}二十六64

  耶穌對大祭司所問的第一句回答你說的是並非一句極為肯定的話(比較可十四62);他也多說了一句但七13和詩一百一十組合而來的話。後者意指在上帝右邊的人子(指他自己)即將在榮耀中降臨。

  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 右邊是尊貴且蒙福的地位。猶太人以那權能者來稱呼上帝。人子是從上帝極尊貴之處而來的。

{\Section:TopicID=1030}二十六65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 衣服在此指大祭司的外袍。大祭司為死人表哀傷的時候也不可撕開外袍(利十6,二十一10),但聽到僭妄的話可算例外了。為義怒?大祭司並非為�早C穌的承認自己是基督而這樣作,而是因他的宣佈將在那權能者的右邊而深覺不對──這是僭妄的話。

  僭妄的話 意即誹謗、褻瀆上帝的話。但因沒有提及上帝的名,也就無法講成正式的褻瀆罪。故此,僭妄的話一詞在此係一鬆弛語(見九3)。

{\Section:TopicID=1031}二十六66

  大祭司和他的屬下一致地宣判耶穌該死,但這並非真正法律上的判決,因為他們自己無法執行這判決。

  你們的意見如何 意即你們的判語如何。

{\Section:TopicID=1032}二十六67

  打他 見賽五十6。

{\Section:TopicID=1033}二十六68

  馬太在此對馬可的經文你說預言罷(可十四65)的話加以解釋,以預言指猜測之意;猜猜看誰打你。

  你是先知 原文作你向我們說預言。

9 彼得三次不認耶穌 二十六69∼75

  這段記載連續57和58節的話。馬太似乎全然採納馬可的經文;主要不同之處可說只有「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2)和「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73)。這故事只能來自彼得自己,他以自身的經歷述說上帝豐盛的恩典。這件事的發生也正應驗了耶穌所說的話(31∼35)。

{\Section:TopicID=1035}二十六69

  使女 大祭司家中的女用人(見可十四66)。

{\Section:TopicID=1036}二十六70

  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 意即我不懂你的意思是甚麼。

{\Section:TopicID=1037}二十六72

  馬太加上「起誓」之語以加重彼得否認耶穌的程度,且以「那個人」表示彼得似乎從來沒有聽過耶穌的名。

{\Section:TopicID=1038}二十六73

  彼得儘管否認他與耶穌的關係,甚至把他當成陌生人也無妨,但他卻無法閃避這一質問:亦即無疑地他的口音與耶穌的同屬加利利地區的發音。

{\Section:TopicID=1039}二十六74

  彼得的實例指出,人發咒起誓後所說的話也不一定是實話;耶穌嚴格禁止發咒和起誓(五33∼37)。

  雞就叫了 雖然雞叫是羅馬的一夜更天(午夜至清晨三時許),但福音書的作者在此接受字面的意思。

{\Section:TopicID=1040}二十六75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 指本章34節的話。

  痛哭 指彼得的悔改。──《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