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二章
本章可分作兩段:一至十二節說到希律的謀害;十三至二十三節描述耶穌逃難。
一節:「當希律王的時候,」
希律是以土買人(可三8);是以東人以掃的後裔。他作王是分封的王(路一5),有如明朝時之藩王。當時,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這與路加福音二章一至二節所記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有關。按政治說,是皇帝的命令,按我們看見,是神要應驗聖經的預言。(那時約瑟住在拿撒勒。)君王的心在神手中(箴廿一1)。當時如早一點行報名上冊事,則報名完畢即返拿撒勒;遲一點,也許還在路上。在神的主宰下,約瑟和馬利亞剛好一到,就生產了。
「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博士按希臘文是有道的人,有如印度的「聖人」。東方,未指明何處的東方,總是在耶路撒冷的東方,猶太之東。
二節:「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
這似乎指主耶穌只為�朴S太人,但是首先尋找主的,卻是外邦人;是從外邦人口中說出猶太人的王。這一節又可見主的工作是為�戎~邦人和猶太人的。「我們在東方看見祂的星。」
三節:「希律王聽見了,就心�堣ㄕw;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希律不安尚有理由,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不安,真是奇怪的事。從瑪拉基到此時,約四百三十年,在此期間是猶太人受苦的時候,他們盼望彌賽亞來。如今他們聽見這信息,應當歡喜,卻反而不安。這沒有別的,因為他們並沒有真要救主。(基督徒盼望主來,盼望被提,當以此為鑑。)三節說,希律�堶惜ㄕw(動機),七節給我們看見希律外面的行事(計謀),十六節乃是這不安的結果(殺害)。
四至六節:
指明聖經的預言是一件事,啟示又是一件事;教訓是一件事,啟示又是一件事。有先知的話,還要有天上的星;有聖經的知識,還要有神的啟示。人不飢渴,神不賜給。也
彌迦書五章二節的話尚有:「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可見這一位生於伯利恆的是神。當主說,「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他們要打祂,因為他們不承認祂是神。
七節:「當下希律暗暗的召了博士來,細問那星是甚麼時候出現的。」
「暗暗」的事,不一定都是錯的,但常不免流入暗昧;基督徒可以有祕密,不當有暗昧。「細問」,把日期間好了,至此大約有一年多工夫,證據往下再說。
八節:「就差他們往伯利恆去,說,你們去仔細尋訪那小孩子;尋到了,就來報信,我也好去拜祂。」
不是存心去拜祂,乃是要殺祂。
九節:「他們聽見王的話,就去了;在東方所看見的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頭停住了。」
這�堥S有提到一個文士或法利賽人跟去。博士能從東方尋到伯利恆來,他們卻不能從耶路撒冷下到伯利恆去。這叫我們看見外邦人要主,猶太人棄絕主。心思�媟磼�白聖經,同時�堶惜]當追求,曉得神的大能。慕安得烈說:「可惜,可惜,太多的聖經知識,不過放在肉體的頭腦�堙C」
「所看見的那星」是第一次所見的。我們如果要知道神的引導是否確實,就在頭一次星的啟示之後,還得有第二次星的啟示。這是一個原則,第二次的星來證明第一次的星是不錯的。神對亞伯拉罕說,「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十二1)如果第一步走了,第二步的「要指示」沒有,就恐怕第一次的路已走錯了。啟示之後的啟示就是證明你所走的不錯,這是一個原則,總是用啟示來證明啟示。
十節:「他們看見那星,就大大的歡喜。」
耶路撒冷的人聽見了不安,我們對於救主的態度,就表明我們靈性的程度。愛是基督的特點。基督徒不只是信主,也應當愛主。一個信主的人,如果他�堶悸熒P情、感覺沒有受主的影響,則他尚不能配作基督徒。
十一節:「看見小孩子,」
不是嬰孩;這證明九節所說的事,已有一段不少的時候。博士走路需要時候,當時交通是不便的。希律先前問那星出現的時候,等他要殺孩子,是殺兩歲以內的。再者,「房子」,不是馬槽,這是馬太福音所特別用的字,在此是第一次用。此房或許是約瑟租的,當時他們也許在拿撒勒與伯利恆兩處來往的住。這些都可證
黃金是指神性,孔香是指喜悅,沒藥是為�戌漱H的用處。以賽亞書六十章所記只有黃金、孔香,而無沒藥,因以實亞書是記主在千年國為王,所以只記黃金、孔香。在此博士獻沒藥,表明主此次來是要經過死的。黃金正好為約瑟預備了逃避希律的路費;神的作為何等奇妙。
十二節:「博士因為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地去了。」
見過主的人,不能再回去見希律了。
十三節:「他們去後,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忖p孩子同祂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堙A等我吩咐你;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祂。」
「等我吩咐你,」可見神是一步一步的引導。
十五節:「住在那�堙A直到希律死了;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神沒有行一神蹟以救祂的兒子,乃是叫祂逃,主一生下來就是逃,主不抵抗,「從這城逃到那城」(太十23),這是主對基督徒受逼迫時說的。「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是神對以色列人說的,以色列人受不住時,就是逃。以賽亞書四十九章三節給我們看見,主與以色列人是聯合的,似乎主是末了的以色列人,把以色列人包括在內。以色列人是頂惡的,所以主要到十字架上去。
十六至十八節:
此段是引自耶利米書三十一章十五節。拉結是葬於伯利恆(意即出餅之處),拉結哭她兒子,是形容詞,是希律殺太多伯利恆的孩子了,致令拉結好像要從墳中出來,哭她孩子一樣。拉瑪離伯利恆約有
十九節:「希律死了以後,有主的使者,在埃及向約瑟夢中顯現,說。」
人算不得甚麼,一死了事;叫人死的,他自己已經死了。神不行神蹟使祂兒子不必逃,卻是從埃及召祂兒子出來。
二十節:「起來,帶�托臚l和祂母親往以色列地去;因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
「往以色列地去,」主還是要作一個以色列人。
二十二節:「只因聽見亞基老接�戎L父親希律作了猶太王,就怕往那�堨h;又在夢中被主指示,便往加利利境內去了。」
我們不只要有主的引導,亦要有常識,神只命約瑟回以色列地,並未命他住在那�堙A此時若回耶路撒冷,就要出事,因他有此常識,停一停,就被神引導,便往加利利去了。「加利利地」是一大鎮,四章十五節說,「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可見此地是外邦人與猶太人雜居的地,好像今日的租界。
二十三節:「到了一座城,名叫拿撒勒,就住在那�堙F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祂將要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
「先知」在原文是多數的,即眾先知。聖經上未見一個先知曾預言主要作拿撒勒人,拿撒勒是產生不出好東西的(約一46),所以稱主為拿撒勒人,乃是輕視、卑賤之意。眾先知預言主都有如此意思:卑微、下賤(賽五三2-3,詩廿二6)。
一章、二章引舊約五次,分為三種應驗:(一)二章六節、二章十五節要應驗──情形相同;(二)二章十七至十八節應驗了──按字面;(三)一章二十三節、二章二十三節該應驗──教訓上之應驗。
二章中論得神的引導,需要有:(一)聖經的知識;(二)天上的啟示;(三)人的常識;(四)信心、等候及順服。
這二章說到三個人物:
(一)約瑟──最有信心。一、童女懷孕,違反自然律,但他相信(一24)。二、神子耶穌還要逃難,但他相信(二14)。三、聽命回來(21節)。
(二)希律──一、因基督降生而心�堣ㄕw(二3)。二、細問那星出現的時候,假裝要拜耶穌(7節)。三、想要搜滅耶穌而殺了伯利恆的小孩(16節)。這給我們看見,撒但如何裝�戎�明的天使。
(三)博士──一、有聖經知識。二、有追求、等候態度。三、有聖靈啟示。四、有尊敬主的表示。五、對神順眼,不從原路回去。還有,這�堶�得注意的是,博士只拜那小孩子,而沒有拜祂的母親。
結論: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賽五五9)。──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