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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六章

 

一節:「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祂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

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又有新協議。在十五章法利賽人和文士結合。法利賽人與文士並非絕對相反,而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是對頭,卻同心試探主。他們因不信才來試探,不信者之花樣相同。十二章也是因法利賽人與文士不信而求神蹟。法利賽人、文士、撒都該人都為猶太人專求異兆者。十二章之異兆為要滿足他們自己的好奇,此處則純為試探,不一定要看神蹟之離奇。主始終保守從前之斷案,不改變。世人有進步,惟祂沒有,因祂是完全(來十三8),祂的思想永不改收變。試探就是不信;信必頃須神的話,沒有神的話,人只有罪──不信與不順服。不信是根,不順服是果。試探是對主不信的表示。「我不信,除非你作給我看;」猶太人欲先見神而信,學校先考學生而使之插班,可是主絕不肯行神蹟,被人試驗。主能行神蹟,惟不被人鑑定,不被人支配。祂不欲行神蹟而號召不信者。

二至三節:

因他們講天,主亦講;主責備他們只能分別天上的異兆,卻不能辨別這時候的異兆。主承認他們

是科學家,在今日之不信者亦如是,在主眼中他們只知某因生某果。人最易忽略時代之異兆,有異兆而不能見,最可惜。他們之自滿(就像科學家之自滿),使他們盲目;既已有異兆,故不再行了。這時候的異兆即十字架。

四節:「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它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

約拿之異兆,即證主之死和復活。這�堛滿u邪惡」,指人自己的性情;「淫亂」,指不正當的來往。可知不只一人,人人都壞,故主遂退去。

五至六節:

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即防備行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試探。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猶如酵母,此酵母有發酵之可能。他們說話不作事,改造人而不受改造(太廿三3)。故我們交友要謹慎,不信者、不敬虔者易使你受染、發酵。「要主先作一件事,然後我才肯信(或肯作一件事),」即是試探。主警告我們,因我們有發酵之可能。

七節:「門徒彼此議論說,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帶餅吧?」

門徒莫名其妙,以為酵作餅,此即誤解聖經,以為酵與餅有關,此錯誤的邏輯今日最多。此誤解亦表明他們的不信與他們的愚昧,即使沒有帶餅,主豈會說此話?門徒忘卻變餅的事實,主觀最易誤解。

八至十二節:

無事能瞞主。小信非無信,惟人小信為主所不滿。議論乃小信之人的表示。人誤解聖經乃是人的錯誤,永不是神的錯誤。十五章一節至十六章十二節的總結,是這世代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

十三至二十節:

從此,主才顯露自己,以前僅是暗示。

十三節:「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

主何故自稱人子?名稱在聖經中頗為重要,在書信中多稱為主耶穌、耶穌基督,因救恩已成。在福音書稱神子或人子,因救恩未成。在使徒行傳人稱為神的僕人(三13),直至在哥尼流家中。人子表明:(一)被棄絕;(二)為我們的緣故得榮耀;(三)指祂是人。此處指主在被棄後之問題。

十四節:「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浸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堛漱@位。」

約翰乃最像服務者,以利亞乃最熱心宗教者,耶利米乃最悲觀者。人們都不承認(不信)祂是基督。主在約翰之見證中早被稱為神的兒子,但人仍說是先知。

十五節:「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

主今天亦問我們,你怎樣答?宗教家、社會服務者、哲學家、革命家?說是先知,祂還不滿意,你是否認祂為基督?

十六至十七節:

「巴」意子,「約拿」意鴿子,即有聖靈之啟示。人看祂、論祂,都不準確。因為這些均無神的啟示,僅憑自己的目光,因而為主所不滿。於此,主再問門徒。彼得有此回答,即其重生之時(約壹五1,四15)。基督意神的盼望(或計劃)在這人身上成就。彼得說,「惟有你是成就神的希望和計劃者。」每次說基督,必有關於工作;說神的兒子,則有關於主的身位與個人的榮耀。主有三榮耀。(一)個人的榮耀,在永世�塈@神的榮耀。(二)人的榮耀,在世為人的榮耀。(三)道德的榮耀。西門為彼得之舊名。巴約拿意即聖靈之子。如能稱主為基督,是有福的,因是被聖靈啟示之故。作基督徒非由理由,乃由啟示(參加一16)。(神給我們四大啟示:(一)天然的所示,天、日、月、星……等。(二)書──聖經。(三)耶穌。(四)最緊要──聖靈。聖靈啟示最重要,無此啟示,無人能得救。

十八節:「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

主說此話時,可知還未建造教會。彼得意小石(Peter),磐石(Patra)指大石;二種石不同。無人造房屋在小石上,彼得只是小石;磐石是主耶穌(彼前二7-8)。彼得承認主,故為一小石;所以凡承主者亦是一小石,即活石(彼前二5),建造成靈宮(教會──神的居所)。此磐石乃彼得所承認的主基督;若磐石是彼得,則他三次不認主,見使女發抖,則教會殆矣。無此承認,便無教會。教會(希臘文艾克利西亞),意即被召出來的會眾。這會眾被召出來,分別為聖,就是由世界分別出來,不犯罪,不發脾氣;……即聖潔的果子。故每一聖徒都是聖潔,得救者,都成聖潔(來九13-14)。

陰間的權柄,「權柄」一辭原文作門(多數)。門是出入之口,陰府不能攔阻出入,死關不住信徒與教會,因永不敗壞的生命已顯在人身上(提後一10)。基督的身體:(一)肉身──表主的神聖生命。(二)教會──主復活、升天後在地上另穿一個身體。故教會就是主今日置放祂生命的地方。因那永不敗壞的生命從陰府出來,主有權柄使生命在陰府中自由出入。主把此陰府關不住的生命放在信徒中,就是使他們得重生。我們已有此生命,為陰府所關不住,我們也是首先復活。不信者的生命死後即被抓住,但我們復活,因有死所關不牢的生命。肉體方面亦然,環境惡劣──試煉、逼迫、兇暴、殘殺……四圍如牆,但你有關不住的生命,環境不能勝之。

十九節:「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此節最易被誤解。天國的鑰匙專給彼得?捆綁指赦罪?不但天主教有此誤解,聖公會亦然,以為教會有赦罪的權柄。鑰匙(多數)是否表明:(一)為�朴S太人──五旬節;(二)為�戍ぃQ尼人──哥尼流家人?鑰匙(多數)不能因人的不同而不同。十八節提到陰間的門,與天國的門相對。十八節的題目是教會,十九節的題目是天國;十八節中的教會是主要建造,天國是由人造。這�堣ㄛO說教會的鑰匙,乃天國的鑰匙;否則,彼得真為教皇了。教會是主所建造,由重生、得生命、有靈的人構成。這事不是屬血肉指示,乃天上的啟示。在天國中,神使我們享受權利作信徒。並且,我們是在天國中,盡義務與責任作門徒。此處,主似乎對彼得說,你能帶人進入天國。頭幾件帶入天國的東西,彼得曾用過,見使徒行傳:(一)彼得有作見證的鑰匙──五旬節的講道。(二)彼得有施浸的鑰匙,命令施浸,歸入基督(羅六3),服在祂的命令下,順服基督。故在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說,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是第一把鑰匙;把他們浸入三一神的名�堞w─這是第二把鑰匙。故不受浸,仍在教會,卻不在天國(太廿一31-32)。傳道的人只帶人進天國,天國是教會的辦公所;天國中可有稗子,但教會中絕不能。

此天國的鑰匙不僅交彼得,也交給其他門徒,亦交給我們。有鑰匙(多數),才有權捆綁(不開),才有權釋放(開)。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有同樣的應許,證明鑰匙(多數)亦交與他人。故我們亦有此鑰匙。彼得之鑰匙(多數)既為講道、施浸,當然我們亦有。彼得先受此鑰匙,以先重生、先承認的資格,開始傳福音並施浸。我們有權不講道,有權不施浸(因照我看來,此人沒有得救,不能施浸),因為鑰匙在我們手�堙C教會和天國是不能分開的,只不過是有分別的,人可在天國中,惟不一定在教會中。全部聖經中有二條線:(一)教會;(二)天國。二者有分別,但不分開。

二十節:「當下,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祂是基督。」

主是神的兒子,在任何人中當提及;主是基督,對於某些猶太人(褻瀆聖靈者)不可提及。神的兒子是永遠的,基督是來滿足神的計劃。故在棄主的猶太人前,不必提及此,亦證明自從十二章二十四節他們褻瀆聖靈時起,猶太人已被棄絕。

二十一節:「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這�堛滿u門徒」是指自從承認基督,啟示教會之後。主在此所講的死,非贖罪的死,乃是受逼迫的死,被棄絕的死。許多的苦非贖罪的苦,乃被棄絕的苦。主在此之預言乃被棄絕而死;還有三次同樣的預言在下文。從此不再是暗示,乃明說要被棄而死。十三節是暗示主要被棄而死;從此即一大轉機,也是一大脊骨。

二十二節:「彼得就拉�糸╮A勸祂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彼得拉�糸╮A這是老脾氣發作,不加思索,頂快的勸阻。主從不聽勸,從不受人教訓。彼得此勸全出於情感──愛心,就如我們之勸人不要吃苦。不受約束的思想危險,不受約束的情感更危險。彼得此舉是不受約束之情感的衝動,表面看來好像不錯,實在是攔阻,這是主所厭惡。我們勸人不走窄路,就如彼得之勸阻主耶穌,我們亦會說萬不可如此。

二十三節:「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主不赦免彼得之錯誤,不領受他的好意。「耶穌轉過來」──證明彼得在主背後。彼得必從背後拉�早C穌;背後說話,大都是錯。「退我後邊去吧!」──奇怪,因彼得早已在後。此處意思是不給彼得機會說話;想教訓、幫助主的必錯,因祂是完全的。(門徒教訓主之二例:「眾人擁擠你,」(可五31),「他們沒有酒了。」(約二3)這是祂道德上的榮耀。彼得才得重生的生命,此刻就中撒但之計,被利用。故得勝後,更要防備。凡攔阻人往十字架的,都是出於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是絆腳石,絆倒人向前走。主看彼得之攔阻出自撒但,體貼人意者即出自撒但。撒但與人最近。也許今日我們的頭腦中,牠已經出入五十次了。

二十四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假設十字梁在比作贖罪解,戎們不能跟從,豈非我們也可贖罪!只有大祭司可進至聖所,故贖罪只是主的工作。十字架不只贖罪,亦指吃苦──逼迫而順服。主呼召我們去吃苦,不呼召我們贖罪。我們是信而跟隨耶穌,信把我們放在教會中,跟隨使我們能在國度�堙C單信不跟最危險,跟從是最便宜的代價。主起碼的要求:捨己,即跟從主;拒絕自己的意思,求神的旨意滿足。十字架有兩種:(一)贖罪──基督的十字架(約十一50-52)。(二)受苦的十字架,各信徒都有自己的十字架,是神所定規的。主為各信徒安排的十字架各有不同──不同的路;雖然不同,一樣都是十字架;十字架即道路上的打擊。得救後你要如此走,神要那樣走。主藉彼得教訓我們──責備彼得體貼人的意思,即不順服神的打擊。捨己是跟隨的惟一條件,捨己(消極的)就是除去自己的意思;背十字架即忍耐除去己意所帶來的痛苦;跟從即走主的路,也就是順服。

救魂(今世)必喪魂(將來),喪魂(今世)必救魂(將生)。魂包括心思、意志、情感。即滿足思想、意志、情感(今世),即不捨己。喪生命(今世)就是捨己,和救魂相反,為主犧喪魂。不願喪魂者,在國度中必失去魂的滿足,如「一千銀子的僕人要在國度中哀哭切齒」。在快樂,不作事,手中不擦汗,包起銀子者,在千年國中將受羞辱,但仍有生。必得�氖謘]將來即在國度中的滿足──得榮耀。

二十六節:「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得全世界(即世上的富貴榮華),將失去天國的榮耀,這又何苦?有何物可換魂呢?主看今日之救魂為至愚蠢。

二十七節:「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堙A同�曳釣洈怑偭{;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從此主多自稱為「人子」。表明受苦。「那時候」,證明上文之將來。「行為」,即今日之救自己,或為主喪己。行為乃賞賜之根據,與求生無關。(注意:此處是行為,並非信心。)故主降臨時,

得魂  喪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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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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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魂  喪魂

全然相反,故凡欲知究竟將來有賞賜否,不必等到審判臺前,省察自己的行為就夠了。如果你今日失,將來擔保你得;如果你今日得,將來擔保你失。

二十八節:「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堛滿A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祂的國�堙C」

這是接下文,詳解於十七章。──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