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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七章

 

十六章二十八節的「有人」,指十七章的彼得、雅各、約翰。「祂的國」,指人子的國。(神的國存到永世,神子的國指千年國在天上的部分。)此處是人子的國。「在祂的國�堙v,指千年的榮耀。上文勸我們捨己,何故?因救魂失魂,喪魂得魂。何時實現?「那時候」。降臨是怎麼一回事?上文說死和復活,今又有降臨,故以二十八節解明。彼得、雅各、約翰有三次與主特別的同在──在睚魯家、變化山,和客西馬尼。本章預露天國的美麗,並非預表,乃是真天國,先顯露而又收回。彼得後書一章十六節,彼得說到主降臨的事,即證明的確是人子的國降臨。

一節:「過了六天,耶穌帶�扣摹o、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過了六天」──工作和戰爭都過去了。(路加福音說「八天」,因把頭一天亦算在內。馬太福音是道理的書,故不隨便。)彼得、約翰、雅各三者都是執事。「暗暗」──偉大的啟示都是暗暗的,惟有暗中才可得到神的顯現、神的交通。

二節:「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主變了形像,乃是以人子的資格,神子無變的可能;這並非由人子變為神子,乃由卑微、受苦、衼棄,變為尊貴、榮耀得國的人子。如此榮耀,背十字架豈非上算。「萬不可如此」,證明是錯了,這勉勵我們受苦,背十字架。「臉面」,只有馬太注意王的榮耀。日頭是國度的預表,亦即榮耀之意。

三節:「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摩西和以利亞,三卷福音記載法不同:馬可福音記以利亞同摩西,因馬可福音講主為奴僕,摩西即為神的僕人,故較低。路加福音記摩酉和以利亞,一為律法代表,一為先知代表,二人一直和主說話,不只一次。因律法說主如何為罪作祭牲,先知的預言說主如何作王得榮耀。「同耶穌說話」──主是如何應驗律法與預言,路加福音說,「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九31)

四節:「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們在這�堹u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媟f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彼得第三次發言,又是外行,彼得只能打魚,不能造帳棚(這是保羅的事──建造教會)。主是作木匠,故被釘十字架。彼淂此一說話表示他懂得天國中榮耀的快樂,故不願下山。「搭三座棚」,這是錯誤的:(一)以為不必受苦、喪魂、背十字架,即可享天國榮耀,不必下山去吃苦(山下有鬼)。許多人都是如此,神稍為祝福一點,就不圖掙扎、上進,心生懶惰;不要苦難,只要享福。(二)以為國度是現在,千年國即是現在;彼得、門徒以為今日即可享受天國。(三)以為摩西和以利亞可和主站在同樣地位。在世上主確是虛己卑微,在天國中主是最高。摩西、以利亞是人中之人,受人尊敬,但不能與主並列同一地位。父只愛子(見下文之申明),萬膝要向主跪拜(實四五23;羅十四11)。摩西為死而復活者,以利亞為首先被提者,但不能與主並列。主不答應,不答應的答應,是最好的答應。(彼得忘卻了十六章的承認。)

五節:「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堨X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

神阻止彼得無意識的言語,不欲彼得再講下去,故有「你們要聽祂」的話。「光明的雲彩」,是至聖所有的,即神駕臨聖山(出廿四16)。「我的愛子」,即從摩西、以利亞中提高,表明恩典遠超出律法和預言;何故重複?受浸時表明主的死而復活,比處表明主決意釘十字架(拒彼得之攔阻)。今日神亦喜悅順服者背十字架,受苦者得國即為神所喜。「你們要聽祂」,你們不要妄言,要聽祂。(許多人只會說,不會聽:)聽甚哽?主一切的話,上其是捨已背十字梁(太十六24-27)。「聽祂」,只有祂,不再有摩西、以利亞。

六節:「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極其害怕」,神的降臨誰能不怕。

七節:「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不要害怕」,因現在還是恩典時代。

八節:「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堙C」

「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堙v,律法、預言、聲音(異象)、同伴,都要過去,只有耶穌,願我們只有耶穌。

一至八節啟示聖山上的天國:(一)基督得榮耀作王。(二)摩西表徵死而復活的信徒(林前十五52;帖前四13-17)。(三)以利亞表徵活�有Q提的信徒(林前十五51;帖前四13-17)。(四)彼得、雅各、約翰表徵在國中,未有變化的以色列人作子民(實卅七21-28)。(五)在山下的人表徵列國(賽十一10-12)。由一至八節看來,可知人死後變而不改,其形仍如昔,因此三門徒認識摩西和以利亞。

九節:「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奡_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何故?因主已被棄絕,以榮耀再去吸引不信者,無甚意義。當人搖動時,吸引尚有意義;對不信者吸引無幫助。三門徒都是特別的執事,故需要特別堅固。

十節:「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三者問,因剛見以利亞──一個新鮮的影像,以為山上的顯現,是否應驗了預言(瑪四5)。

十一節:「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

在神的規定中,人若領受約翰的見證,約翰即以利亞,雖然不是以利亞轉世,卻有以利亞的心志與能力(路一17)。

十二節:「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可惜人沒有接受約翰的見證,竟任意待他。今天看不見以利亞,因人子被棄,不好待先鋒,亦不好待人子。以利亞被棄,彌實亞亦必被棄,故雖有山上榮耀,還需蓋起,困這世代不需此種見證。主亦說,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太十24),又說,「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路十16)無彌賽亞,有以利亞何用?

十三節:「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收I浸的約翰。」

主不說約翰,而門徒已知是指�收钂哄F有時聖經雖不直接說起,我們仍需領會主的心意。

十四至十五節:

此段(14-21)之大意是:主對於人之不信的感覺如何。(並無其他事蹟露出此種感覺來。)「有一個人」,此人還是遺數中的一個,亦是一個顯明的罪人。此鬼附身,叫人發冷發熱,是癲癇,此種鬼多得很。

十六節:「我帶他到你門徒那�堙A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門徒以為趕鬼是易事,從前已有經驗,與主同在多時,是當有的本領;在屬靈的事上絕不能以此為是,若沒有真本領,必然失敗。他們想試試,無怪失敗。門徒不能醫,受鬼之捉弄,預表猶太人在大災難中受撒但的勢力之欺。

十七節:「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堶n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堥荍a!」

不信的心所給主的痛苦,於此可見。忍耐是痛苦,不信更甚於打�g,要到幾時呢?主在世界中一直是忍耐,亦是不得已而忍耐,故有此言。(因誠實人不喜與主同居,主的心亦如此。)「不信」,是對於主;而「悖謬」,是對於自己。「把他帶到我這�堥荍a!」──父(母)、孩子自己、幾個門徒,都沒有辦法,主說此話即表示惟獨祂,祂有辦法,(孩子的)父親就得安慰。這句話真是寶貝,又是安慰。

十八節:「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愈了。」

說鬼不該,斥責下面必有命令;趕鬼徒靠禱告無用,必須有斥責和命令。我們只敢禱告,不敢斥責。禱告是向神領權柄與能力,領到後還需用斥責叫鬼出來,因牠認識主耶穌。那人求醫時,只說害癲癇,而主醫治時斥責鬼。故此我們禱告醫病時,需有屬靈的眼光,辨別病源出於自然抑或超然。人說是病,主說是鬼,鬼趕出病就痊愈。可說鬼是病源,為人病禱告,你有了信心──神必為醫治──而禱告,有信心卻不成就,當分別是否出乎超然。(凡信羅馬書六章十節「祂死是向罪死了」者,而又時常發老脾氣跌倒者,必被邪靈捆綁,不是他自己犯罪,是邪靈擄他上犯罪。)

十九至二十一節是趕鬼的教科書。

二十節:「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

「信心小」為誤譯,當作「不信」。此不信為信徒的不信,並非不信耶穌為救主。這�堛漱s和芥菜種,都是譬諭。山是最穩固的,但你藉信心,就能搬好多的山。許多的難處固定若山(不若流星),信心不只能對付山,可說沒有一件事不能作。

二十一節:「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

信心與禱告、禁食不同,主給我們在此看見信心背後的禱告。我們常說有信心後,不必再禱告,只需感謝。若再多禱告,信心即動搖,對神求討時尤須如此。但對付鬼時不是如此,有信心後還需不住的禱告,有了趕鬼的信心,還需求執行。路加福音十八章寡婦繼續求罰對頭──撒但;對撒但當天天(由禱告之法)向之攻擊,直至死期。有了信心,還需禱告與禁食,二者確是行為,也是態度。當日七自己沒有禱告和禁食,但主有禱告和禁食的態度──靠神與克己,管理自己,故行為之外,還需態度。故每一信徒需長久預防這一類的鬼──最厲害的一類。鬼有小鬼,亦有大鬼,小鬼只需唱讚美詩或聖經叩之;不該看鬼太大(因我們是基督徒),亦不該看鬼太小。賓路易師母說,「輕看邪靈,吃虧之原因;高抬邪靈,則又失自己的威風。」約翰一書四章四節需記牢:「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堶悸滿A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趕鬼之必須條件:(一)信心──信主之名已被神高舉,超過一切的名;天上地下的一切萬物,因耶穌基督的名無不屈膝(腓二9;弗一20-22;來一4)。每一鬼知腓立比書二章九節,讓我們堅信這事。有時只知耶穌夠了,因耶穌是得勝、能力和權柄的記號,或說耶穌是主,或說耶穌是得勝者。(二)膽大──若是你怕,你就無信心,至少信心不足。主名既是高舉,我們必須顯出威風,記牢約翰一書壹四章四節,不是你敗北,定是鬼被趕出。(三)忍耐──鬼最會拖延(甚至十次往返),不要以為主的名字不生效力,反要抱此心:鬼若一百天,我必一百零一天不走。別西卜是蠅王,鬼真是蠅,去而復來,很是忍耐。

二十二節:「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堙C」

主第二次自己宣佈將被害,與第一次(太十六\cs1621)不同。第一次指猶太人──長老、祭司長、文士──棄主,第二次指外邦人棄主,被交在人手�堞w─被猶太人交給外邦人(彼拉多)。

二十三節:「他們要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

「大大的憂愁」,因看不見十字架是得勝的記號,先羞辱後榮耀,先苦楚後寶座。我們亦一樣,常憂慮十字架窄路。

二十四至二十七節:

丁稅之來源:丁稅即古時之贖罪銀(出三十13-15;代下廿四6),半舍客勒,本在點名時納,後改為聖殿消費。在尼希米時改為三分之一舍客勒(尼十33),至主耶穌時又改為半舍客勒。每人不論貧富都該納。收丁稅的人以主為奇怪人物,故先問彼得。

彼得說:「納,」這是老脾氣發作。主是神的兒子,故不必納,彼得亦不必納,因主已叫他自由(約八36)。不只主自己自由,祂也叫人自由,「但恐怕觸犯他們」,即見怪、絆倒,原則關係神的身位、聖潔和工作。你當效法主,不觸犯他人。主在此最有智慧,祂是溫柔,非軟弱;是謙卑,非退縮;祂在許多事上常替人留地步。另有一個教訓,今天信徒不可濫用神兒子的名,無論在今世,或在國度中,切勿在人中施壓迫,當受壓迫。設若政府今日給予每個基督徒某種權利,寧願不受,因為今日是納稅的時候。「往海邊去釣魚」,一面顯出主的溫柔、恩典,一面又顯出祂的權能、尊貴。「我和你」(原文之次序),何故不寫「我們」?因主永不能和我們站在同等的地位,祂是長子,獨生子,我們是眾子。藉榮耀,主納稅;藉恩典,主替彼得納稅。主能供給你每一件東西。──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