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使徒
題旨:十二使徒所講的話
經文:太十2-4;參可三16-19;路六14-16;徒一13
有一本書,它的內容是「羔羊的生命冊」。這本書多麼可愛,多麼有價值!所以我們不可厭煩讀家譜或名表,讀的時候應一個一個高聲唱名而朗誦。
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譜,包括全部舊約。馬太第十章的名表,除去猶大,換上保羅,便幾乎包括全部新約。
舊約十二支派,分為三組:
1.姐姐組:流便,西緬,利未,猶大(先鋒小組),以薩迦,西布倫(風茄小組)。
2.使女組:但,拿弗他利(辟拉小組),迦得,亞設(悉帕小組)。
3.妹妹組:約瑟,便雅憫。
新約十二使徒,亦可分為三組。照四份十二使徒名表看,彼得之名,均列於第一組四人之首;腓力之名,均列於第二組四人之首;第三組四人之首,當是小雅各,即亞勒腓之子雅各。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磐石雷子組 多疑多惑組 實利主義組
彼得 腓力 小雅各
安得烈 巴多羅買 達太
雅各 多馬 西門
約翰 馬太 猶太
這十二人,約有五對是兄弟。彼得(又名西門,又名磯法)與安得烈二人是親兄弟,他們的父親名叫約拿(太十六17),又叫約翰(約二十一15)。
雅各約翰二人也是親兄弟,他們的父親名叫西庇太,母親名叫撒羅米。撒羅米與主母馬利亞是姊妹,所以雅各約翰和主耶穌是親戚,是姨表兄弟。
在四個名表中,這兩對兄弟常列在第一組。他們是最先蒙召為門徒者,皆係漁夫(可一16-20,約一34-42)。安得烈領哥哥彼得歸主,約翰也領哥哥雅各歸主,不過約翰在他的福音書�堣˙‘X自己和哥哥的名。
彼得之名,意為磐石,為人亦像磐石剛毅,他也作了教會的柱石。安利烈,意為人,長於作個人談道之工。雅各約翰,別號「雷子」,雷的兒子,大發雷霆也。約翰日後變為「愛」之子。雅各早年被希律亞基帕所殺害(徒十二1),主弟雅各繼其未竟之工。主弟雅各,彼得,約翰三人,被稱為耶路撒冷及全猶太教會三柱石(加二9)。
腓力和拿但業,是第三對蒙召者。腓力領拿但業歸主。有人認為他們二人也是兄弟。腓力家住伯賽大(約一44),拿但業家住迦拿(約二十一2)。拿但業之名,意為神的恩賜,約翰之名,亦為神恩之意,腓力意為愛馬。拿但業又名巴多羅買(多羅買,或達買之子,參撒下三3)。迦拿娶親之新郎,可能就是此君。
第四對蒙召者是多馬與馬太。多馬另號低土馬(約十一16,二十一2),低土馬意為孖仔,雙生子。有人推想他和馬太二人是孖子。馬太(神恩之意)又名利未,其父名亞勒腓(可二14)。馬太不是打魚的,乃是個稅吏,賺錢的職業,但被猶太人瞧不起,被列為與娼妓同等。
第三組的頭一對,小雅各和達太又是親兄弟,他們的父親亞勒腓與馬太的父親同名,但不同人。許多解經家認為小雅各和達太(又名猶大)的父親亞勒腓,就是約十九25的革羅罷,也就是路二十四18的革流巴。若然則小雅各的母親亦名馬利亞(可十六1),他還有個弟弟叫做約西(可十五47)。雅各,猶大,約西三兄弟,與主耶穌四個弟弟中的三個同名(參可六3)。
最後一對,不是兄弟。一個是奮銳黨的西門。「奮銳」是為神發熱心之意,這一黨派的人是愛國愛摩西律法的分子。另一個是加略人猶大,他的父親亦名西門(約六71)。十二使徒只有猶大不是北方加利利人。舊約提及兩個「加略」(書十五25,耶四十八24),一在猶大南端,一在摩押境。
十二使徒所講的話
根據四福音所記載,十二使徒中有四位似乎未曾單獨發言過,即:大雅各,馬太,小雅各,奮銳黨的西門。其餘八位發言最多者首推老大哥彼得,最少是稱呼達太的猶大。茲將他們的話節錄如下,從其中選擇一二靈訓,次序乃按福音之所列,不按說話之先後也。
(一)彼得所說的話。
1.「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這是最正確的承認。我們對於主耶穌亦當有這種承認方可,僅僅承認祂是個大師,聖賢,烈士是不夠的。
2.「主阿,萬不可如此……」(太十六22)。剛才說得很對,一會兒卻說錯了。剛才是照神靈的指示,現在又按人意來說話。
3.「主阿……真好……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太十七4)。把基督與摩西以利亞並列是不對,應該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太十七8)。
4.「納」(太十七25)。「是向外人」(26)。
5.「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太十八21)?為甚麼常常被人得罪呢?饒恕人還記錄次數,太苦了!
6.「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太二十六33)。「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35)。「主阿,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路二十二33)。「主阿,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約十三37)!我們相信彼得不是要車大炮,但人的意志力有何足恃!
7.「我不知道妳說的是甚麼!……我不認得那個人!……我不認得那個人」(太二十六70、72、74)!慘敗!彼得自己也未料到。
8.「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忖偵礡A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路五5)。打魚不能單靠勞力,也不能單靠經驗,乃在乎依從主的話。得人尤然。
9.「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既是罪人,就當抓住主不放,求主勿離開。
10.「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六68、69)。對,永不歸從別人!
11.「主阿,你洗我的腳麼?……主阿,你永不可……,主阿,……連我的頭和手……」(約十三6、8、9)。過猶不及。不要在主的意見之外加上己見。
12.「我打魚去」(約二十一3)。傳道人不可從原路退回去,好馬不吃回頭草。既說過不退,為何比人先退?
13.「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約二十一15-17)。牧養主羊,須先愛主;不愛主,不配作主工。
14.「主阿,這人將來如何」(約二十一21)?好打聽別人的祕密,是我們的缺點。
(二)安得烈所說的話。
1.「我們遇見彌賽亞了」(約一41)。弟弟領哥哥歸主,成為千古佳話。比較第一對,哥哥殺弟弟。
2.「在這�埵酗@個孩童……」(約六9上)。個人佈道,留心及童稚,是我們的好模範。「……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9下)。只看見環境困難大,手頭物資少,無益。把它們都交主吧。
(三)約翰所說的話。
1.「夫子,我們無論求什麼,願你給我們作」(可十35)。太攏統了,求惡事也給你們作麼?「賜我們在你的榮耀�堙A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37)。但求做大事,何必求做大官?做了左丞右相的事,就算不坐左丞右相之位,又何妨?「我們能」(39)。不該這樣說,該說「我靠�成漸[給我力量的,能!」(腓四13)。
2.「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路九49)。別人若也趕鬼,且亦奉主名,鬼若受害,我們有何損失?何必持門戶之見,作地盤之爭?
3.「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路九54)?傳福音救人的時期,豈是放火燒人的機會?比如我們請人吃飯,人家不來,怎麼可以打人?雷子太會發雷霆了。
4.「主阿,是誰呢」(約十三25)?未做無生疑。
5.「是主」(約二十一7)!他的認識力最敏銳。
(四)腓力所說的話。
1.「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一45)。「你來看!」(一47)。人家不接受,不與人辯論,只叫人「來,看!」這是智慧。辯一場,卻沒有帶人來親自看見主,白費唇舌也。
2.「就是
3.「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道了」(約十四8)。對主的認識還不夠。所以常是不足,不夠。
(五)拿但業的話。
1.「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麼」(約一46)?猶太人藐視整個加利利,因文化低,鄉音俗,接近外邦。偏見成見必須除掉,才不致被絆倒。戴有色眼鏡,難望看得清。
2.「你從那�堛器D我呢?……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一48-49)。不錯,他是真人,沒有詭詐,勇於悔改,勇於承認。有些人錯就錯到底,要面子不要真理。
(六)多馬的話。
1.「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十一16)!不信。
2.「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那�堨h,怎麼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懷疑。
3.「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5)。決不信。
4.「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看見才信。
第二組這三個說話者所說的話,疑惑太多了。注意他們三人的話不多,僅記在約翰福音�堙C第一組安得烈的話,也只有約翰福音記載之。
(七)達太的話。
達太,又名猶大,但不是加略人猶大。他只說一句話:「主阿,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約十四22)?他的問題還是因為被猶太人的成見所限。猶太人認為彌賽亞顯現,為要恢復以色列,審判列邦,全世可見。但主所講的是復活之後的顯現,只有愛祂的人才有權利看見。主復活後,升天前,十次向門徒顯現,世人一次也沒有看見。及至主再來,地上萬族都要見祂,並要哀哭(啟一7)。應該今日就愛主。
(八)猶大的話。
這是加略人猶大,一共說了三句話,今按其說話之先後寫出:
1.「這香膏為甚麼不賣
2.「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可以拿住祂」(太二十六48)。當心仇敵的親嘴(箴二十七6),朋友的踢腳(詩四十一9)。猶大的親嘴,是毒蛇的口咬。今日在教會中還有猶大似的吻否?
3.「我賣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二十七4)。可惜悔而未改,到樹上去,不到主前來,他以為主耶穌從此完了,不信祂死後能復活,祂只當主是無辜的人,不以祂為神。有罪了,卻沒有解決的方法。不信耶穌是神子,雖知沒罪,亦無生路,哀哉!──
謝友王《馬太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