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六章
iv. 祂自己的城棄絕祂(六1∼6)
從地形上的不同細節來判斷,睚魯乃是加利利湖西岸一個傍湖小鎮的會堂長老。如今耶穌與祂的門徒似乎從湖邊移往內陸之加利利高地,因為祂的教導顯然是在拿撒勒的會堂�媔i行的(雖然馬可沒有提起地名),那�堨羶楓O祂自己的家鄉,祂在這座城鎮�堶惚袡L了孩提生涯,雖然祂後來居住在迦百農,也在那�堣u作(太四13);祂至終是「拿撒勒人耶穌」(十四67),即使祂生在伯利恆,又以迦百農為根據地。認為這一點乃是先知預言之應驗的,是馬太,而不是馬可(太二23)65。
2. 即使是在拿撒勒,祂的教訓果效也是令人驚奇的;凡是聽見的,沒有一個人可以否認其中所展現出來的智慧。他們也沒有一個人想到要否認祂在別的地方所行的神蹟,但他們卻也沒有把這些事存記在心,只是關切它們的來源。事實上,他們更為關切的乃是技術上的問題「如何」,而非神學上的問題「為何」。然而問題本身的確是個好問題,它其實正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後來所操心的問題(十一28):耶穌的權柄是從哪�堥茠漫O?就像約翰的洗禮一樣,祂的權柄只能是「從天上來的或從人間來的」。因為文士雖然提出第三個可能──從鬼魔來的;但從耶穌嚴厲的答覆看來,那是很值得懷疑的,雖然他們認真地考慮這個惡毒的提議。所以拿撒勒會堂�堛熒|眾所提的問題方向是正確的,只要他們能預備好接受那顯而易見的答案。從一22開始,耶穌的權柄對於一切尚未被自己的神學成見弄瞎心眼的人而言,都是顯而易見的,所剩下的就只是認識它的源頭,而那將會在八29由彼得明確而直率地宣告出來。
3. 他們拒絕以耶穌屬地的背景和關係作為祂能力的來源,乃是正確的。祂做這類的事,不是以馬利亞的兒子,或約瑟家庭中長兄的身分,也不是以鄉下木匠身分做的66。讀者可以感受到他們逐一列舉祂弟兄的名字時的困惑。但是他們在正確拒絕任何從人而來的可能之後,卻遲疑不將祂的智慧與神蹟歸於屬天的源頭。他們對於將耶穌等同於神這件事躊躇不前,正如聖經所說的,他們就厭棄祂,或「因祂跌倒」。關於耶穌,拿撒勒人「知道一切的答案」,他們不準備領受任何新的啟示。引一句英語格言來說:熟識生輕視;甚至在祂自己的弟兄當中也是如此(見三31註釋)。耶穌自己在第4節也悲痛地引用一則類似的閃族格言:唯一不認拿撒勒先知的地方,正是拿撒勒(太二十一11)。
4∼6. 所以,就在耶穌度過童年時代的地方,祂屬天能力的彰顯,也就只是醫治幾個生病的鄉下人;他們是因著病痛和需要,而謙卑地相信祂(5節)。這一位即將因敘利亞非尼基婦人的信心而歡欣的主(七29),對於祂自己的同鄉所表現出來之不信的程度感到不可思議(6節)。他們可能會對祂感到詫異,但馬可在這�堳o說祂也對他們感到詫異67。
65 江森引述黎弗的話,後者指出:這是被棄絕之過程的肇端,至終引致耶穌在耶路撒冷受死。
66 在那個時代,「木匠」的工作當然也包括「建築工」的工作在內。耶穌很少使用源自木工的隱喻(但見太十一29),然而祂卻經常使用那些來自建築的隱喻 [ 參安德生引述羅靈生(Rawlinson),將木匠譯為「建築工」。] 耶穌的職業只有在這處經文與馬太福音的平行經文中提及。
67 柯蘭斐在此指出:其實只有這兩個地方是以耶穌為動詞 thaumazo{ (詫異、驚奇)的主詞;但是在馬可福音的其他地方,耶穌對人的不信的反應乃是憂愁,甚至憤怒(三5)。
v. 差遣十二門徒(六7∼13)
耶穌在地上的職事,似乎可以粗略分成兩個時期:集中之地區性教導的時期,與比較一般性之巡迴傳福音的時期。差遣十二個門徒出去,乃是祂自己傳福音事奉合理的延伸。事實上,這也正是祂最初呼召他們的部分目的(三14),祂的目的就是要他們與祂同在(密集的教導),然後打發他們出去(向外廣傳福音)。
在這�堜M別的地方(如十一1),耶穌似乎從來不曾打發一個門徒單獨出去過,他們去的時候通常是以倆人為一組的68。門徒常以小組形式來往,或許可以說明何以留傳下的門徒名單都是固定的模式,而不僅是為了教會在教導的需要上較為便利而已。這十二個人獲得制伏污鬼的權柄(7節),所以他們就趕鬼,「傳道,叫人悔改」(12節),用油「抹了」病人,治好他們(13節)。在這幾節經文中,這三種功用全都「以行動」證明出來69。而這三種功用也全都是與神國的宣揚結合在一起,這國度已經在耶穌這個人的身上臨到了。
8∼9 我們在這�堜珙搢鴘滿A可能是在加利利幾個較大之人口聚集的中心斷然拒絕耶穌之後,所進行的一次「鄉村佈道」計畫(見6節)。這個工作要求所有人員分散到各處去,是一種巡迴的服事,是一種刻苦、專注於簡樸的生活方式,為的是要激勵人信靠神,並且將這種信靠彰顯出來。這種簡單的解釋要比試著找出每一刻苦項目的微妙意義來得好。除此之外,所列舉的項目在不同的記載中似乎也有差別。所以,重點是在於刻苦,而不在於其細節、目的或程度。聖經從未將刻苦這件事的本身視作一件好事,而是只有在某些環境之下必須的。我們沒有理由可以主張這種特殊的克己模式一定要成為一個普世通行的規則,施加在任何時候的所有門徒身上;然而他們這種單純的信心的確是個普世通行的規則,無論是以甚麼方式表現出來。後來在客西馬尼園中,耶穌首次確定門徒已經徹底學會了不倚賴物質上的援助,就吩咐他們可以帶著所擁有的輔助品:錢囊、口袋,甚至刀劍(路二十二36)。這絕不是代表他們缺乏信心,因為他們已經學會了,知道這些東西沒有一樣是那些單純地信靠、順服神的命令而前行,仰望神供應一切需要的人所不可或缺的70。在聖經中,貧窮絕對不是一個理想;然而,若是有需要,在服事神的時候卻必須為了基督的緣故而歡喜接受。
10∼11 門徒的使命可以從謙卑堅毅標明出來:他們要用盡一切的方法得到聽眾,但絕對不能強迫那些不願意的人來聽;然而,他們不把這樣的拒絕看作是件小事,知道那拒絕福音之人會遭到甚麼樣的審判。所以,傳講福音永遠是一件喜樂的事,但是福音的教訓關乎永恆,因此也絕不可等閒視之。RSV 與 NEB 根據重要之大寫古抄本,將第11節後半略去(「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還比較容易受呢」),這句話無疑是從馬太福音十15加在這�堛滿A它在該處當然是原來的經文所有的;雖然如此,它聽起來的確像是耶穌的教導方式。正統的猶太人從外邦地區回到聖地時會「跺下塵土」(Anderson)。那些拒絕耶穌藉著祂僕人所傳信息的人,不是「神的百姓」,但就神的國而言,他們同樣使自己在律法所要求之「兩個見證人」(申十七6)面前成為「外邦人」。
12∼13 我們經常說到「屬靈的」與「醫治的」工作,彷彿是基督徒的見證中兩條不同的道路一樣。早期的教會是否作如此的區分是非常值得懷疑的,他們雖然未必將疾病看作是與個人的罪有直接的關聯(比較二5與約九3),卻是把所有的疾病看作是撒但權勢的伸張。在這種情形下,抹油不是藥物治療,而是一個屬靈的象徵,雖然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路十34),那個撒瑪利亞人用「油和酒」倒在那個受傷之人的傷處,的確是當作藥物來使用。門徒在這�堜珔i行的抹油,似乎正是雅各書五14所說的抹油,伴隨著禱告,可以使疾病得著醫治。油是聖經用來表明聖靈同在的一個象徵(王上一39),所以,抹油本身就是一個「比喻性的動作」,象徵神藉著聖靈的大能所施行的醫治。在新約聖經中,似乎有兩種醫治。頭一種是戲劇性的用法,把醫病用作一個「兆頭」,經常是為福音的傳揚預備機會;第二種乃是沒有壯觀場面之牧者的醫治,正如雅各書中所說的,在教會的「肢體生活」中自有一席之地,與聖靈許多其他的工作並列。
69 今天的一個問題是:這些恩賜在門徒當中普遍到甚麼程度?因為在福音書中,它們似乎限於十二個使徒和那七十個門徒,除非我們簡單把這些人視為全體的代表。在五旬節以後,這些恩賜似乎的確是普及開來了;然而,甚至在使徒行傳�堶情A它們的運用似乎也是侷限在比較廣一點的「使徒」或「拓荒宣教士」圈子�堶情]包括司提反、腓利、保羅與巴拿巴)。學者們的意見有所分歧,有些人相信這類恩賜在使徒時代結束或不久之後就終止了(理由是不再有這樣的需要了),另一些人則認為它繼續傳下來,一直傳到今天的教會生活�堶情A而且實際上乃是福音的一個基要部分。在這一點上,馬可福音無法幫助我們,除非我們將所謂的「較長的結尾」(十六9∼20)看作是聖經正典的一部分。
70 孟遜以拉比在聖殿山上不准攜帶柺杖、鞋子和錢袋的禁令來解釋,柯蘭斐引述了他勒目上討論這件事的語句;但這種解釋似乎不如我們在正文中所說的。
vi. 希律給耶穌的評價(六14∼16)
耶穌這一次在加利利巡迴傳道之旅,頭一次引起希律的注意,當時加利利人就是在他的司法管轄權下(路二十三7)。馬可上一次提及施洗約翰只是簡略(一14)說到他被囚,意味著他傳道服事的結束,與耶穌之傳道服事的開始。第17∼29節將會以插句的方式說明約翰被捕,至終被殺的原因,但在這�堙A只是陳述他已死去的事實71(施維策與安德生都解釋說:這是整卷馬可福音中唯一一個不是以耶穌為中心的故事)。主要的重點,同時也實在是在此介紹這件事的理由,乃是在於希律聽到耶穌的消息,立即有的罪咎反應。事實上,他已經把約翰殺了;但他卻不能使自己的良心默不作聲,所以他認為耶穌是約翰「回來了」──從死�奡_活了。有一些古抄本的確暗示這是一種流傳甚廣的觀點;但那並不改變希律自己對這一點深信不疑的事實。奇怪的是:雖然約翰終其一生從未行過任何神蹟(約十41),然而希律卻對所有神蹟中這個最大的神蹟──死人復活,發生在約翰身上的──毫不懷疑。即使希律也具有足夠的神學洞察力可以明白:如果約翰真的從死�奡_活,那麼其他的神蹟──就像有關耶穌的報導──不單是可能的,更是合乎邏輯的。比較耶穌一貫的態度,祂從來都不給祂的仇敵任何神蹟作為「證據」,除了預言最大的神蹟──祂的復活──之外(八31)。希律顯然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就一直想要看看耶穌,希望能看祂行個神蹟(路二十三8)。希律的這個希望原先可能是真實的宗教情懷,後來卻變成只是一種對感官上壯觀的場面之渴望而已。這種渴望絕對不是神所創造的,所以祂也不會去滿足它;然而這一點有時候的確是教會一個危險的試探。屬靈的生命是不能單靠情緒激盪來餵養的;真實的信心,卻能夠藉著神蹟而更多創造出來。
15∼16 正如耶穌後來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問祂自己的門徒時一樣(八28),當時對於耶穌的本性與工作已經盛行著幾種不同的解釋;但直到該撒利亞腓立比以前,卻沒有一個人充分明白這個真理。但希律卻陰鬱地死守著他不安的良心所引起的看法;而我所斬的這幾個尖銳的字眼更強調出他的自我折磨。事實上,希律家族的個性確實怪異:冷酷殘暴,又具有宗教狂熱。這個家庭的背景乃是以土買人,而不是以色列人;但希律在希伯崙環繞著亞伯拉罕的墳墓建築了一道巨大的石造圍牆,刻意要表示亞伯拉罕也是他們的祖先。事實上,希律這麼做,出於迷信居多,並非出於由衷的信仰,他對於與耶穌有關之消息的反應清楚說明了這一點。
71 就如安德生所說的,馬可把約翰殉道的故事「夾」在差遣十二門徒(7∼13節)與他們回來的記載(30節)之間。這是不是馬可針對作門徒的代價所提出的警告呢?他也同樣把潔淨聖殿的故事「夾」在咒詛無花果樹之故事的前後兩半之間,使那個「神蹟」(兆頭)的含義更為清楚;所以,這乃是他的筆法中一個典型的特色。
vii. 施洗約翰的殉道(六17∼29)
與耶穌有關的這個不安的推論,與希律在道德上的認知是完全相等的。希律家(參:徒二十六3的亞基帕)對於宗教是一知半解的,但是這位分封王充分認識約翰的屬靈聲望(20節),對於他崇高的道德甚為畏懼。他不只樂意聽約翰講道,而且留意他所說的。第20節最好的讀法是游移不定(和合本小字),暗示出約翰的講道已經把希律逼到進退維谷之境,所以他就甚麼也不做,以避開這個問題。但約翰不屈不撓的態度卻迫使他作個決定,先是將約翰下在監牢�堙A然後再將他殺害。第20節的「多照著行」(和合本),說明希律真的對約翰的教訓有所反應,這是較不可能的讀法,沒有證據顯出這一點來。同樣的,本丟彼拉多也逐漸被迫違背自己的意思而對耶穌作個決定(十五1∼15),將祂釘在十字架上。RSV 在第20節卻加上保護他,並無新意。
18∼22. 約翰大肆抨擊希律的亂倫,因而被囚;希律身為分封王,絕對無法容忍別人在他自己的領土內如此公然批評他;但約翰的抨擊也帶來一個更大的危險,就是希羅底那絕不死心的懷恨。約翰雖然已經身繫囹圄,但對希律而言,約翰的生命可能沒有太大的危險,這從第20節可以清楚看見。希律只希望堵住約翰的嘴,就算沒有約翰的定罪,他所離棄之前妻的父親亞哩達(Aretas)所施加予他之屈辱的打擊,無疑已經是對他的淫行的一個痛懲。但對於希羅底而言,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她只不過是等待機會要殺約翰,她恨不得立刻就動手,卻苦無機會(19節)。現在,機會終於來了,那是安提帕(正如希律家族通常稱呼這個成員的名字)的生日宴會。瀏覽一下這個家族的家譜,就可以看出其中所含一連串之殺人犯與近親相姦的名字,現在再多一個謀殺者也不足為奇72。
22∼25. 希律將約翰下在監牢�堙A乃是出於他對希羅底的迷戀;所以,甚至是對於伴侶的熱愛也可能使人誤入歧途。就是這種扭曲的價值觀,使得希律的朝臣得以看見他冒冒失失地向一個跳舞的女孩許諾,還自以為是慷慨大方;向錯誤的要求妥協,還自以為是言而有信。在這件事情上,甚至連女兒對於母親的順服都變成了罪惡;所以,若是離了基督,甚至連「天然的」美德也會被扭曲而變成惡行。在舊約聖經中,耶洗別(王上二十一7)是另一個例子,她惡毒地反對神的僕人,由於對她忠誠,她的配偶也同樣難辭其咎。同樣地,在使徒行傳中,亞拿尼亞似乎將她的妻子撒非喇引入欺哄聖靈的罪(徒五2),神的國度所要求的,乃是更深的忠誠,越過了地上一切最親密的人倫關係(十29)。
26∼28. 毫無疑問的,希律的確對這個要求感到憂愁(26節),但他已經落入圈套,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使自己受到這種草率許下的諾言束縛,乃是錯誤的;照著去做更是大錯特錯;但若不照著去做,則會在他的貴族面前「有失顏面」,因為他們都已經聽見王的誓言了。所以約翰就這樣孤伶伶地喪命在死海(Dead Sea)邊岸的瑪蓋耳斯堡(Machaerus)的陰暗地牢�堙C讀者會很詫異:希律那些無情的朝臣面對盤子上的這一道菜究竟會不會大為震驚(28節);但馬可並未強調道德層面,他只是讓這個悲劇故事自己說話。約翰的門徒滿有愛心地將他的屍首葬在墳墓�堙]29節),就這樣結束了他一生的志業。馬可是否認為亞利馬太之約瑟的舉動(十五46)與此類似呢?
29. 在巴勒斯坦,這件事似乎標明了那群頗有凝聚力之「約翰的門徒」就此告終;他們在禮儀上的習慣曾經被人引用來反對耶穌的門徒(二18)。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從很早的時候開始,約翰的門徒就逐漸離開他,跟從了耶穌,而約翰對此甚表贊同,認為理當如此(約三30)。而今,約翰死了,他們回來安葬他,馬太福音十四12加上一個意味深長的詞句,說他們「就去告訴耶穌」,這可能是強調更進一步的聯合,雖然馬可沒有提到這一點。然而,從使徒行傳十八25與十九3看來,在巴勒斯坦以外,約翰的門徒仍然自成一群,那�婸‘L們仍然是在等候彌賽亞來臨的一個「小教派」。所以,約翰的門徒乃是十足的正統猶太人(二18),具有彌賽亞的盼望,但僅此而已。他們當中那些沒有被逐漸茁壯之基督教會吸收的人,可能已經回頭投身基督教出現之前就已存在之愛色尼(Essene)派的活動,因為他們與這個團體有許多相似之處;或是投向異端群體,像曼底安派(Mandaeans;譯註:起源於巴比倫之混合宗教),施洗約翰在此派著作中有極顯著的地位。
72 見 Johnson:甚至連希羅底的女兒撒羅米那時都是嫁給她的叔父。她乃是希羅底的第一個丈夫所生的女兒。
viii. 餵飽五千人(六30∼44)
使徒們不僅向耶穌報告他們所做的事,也包括他們所說的;這段記載流露出清新可喜的氣息。耶穌甚至在提議有段安息時間之前,先讓門徒有時間向祂吐露心意,這實在是耶穌的真智慧。經過宣教行程的疲憊、忙碌,接觸陌生的面孔之後,門徒們渴望能夠與耶穌獨處,共享安息。祂雖然不在乎自己根本沒有時間吃東西(參三20),然而祂卻沒有要求那些疲憊的門徒作同樣的犧牲。先前在加利利也有過一趟類似的巡迴傳道之旅,但有耶穌作伴;這次是那十二個人頭一次單單倚靠祂的話語外出傳道。
33. 在風塵僕僕之後,經由簡短的湖上航行,回到熟悉的環境,這對於加利利漁夫們而言已經就是安息與鬆弛了。但加利利海面積很小,使得群眾相當容易沿著湖岸步行,甚至超過小船,因為當時可能不順風。現代的許多深水港都比整個加利利海來得大,今天普通的渡船也比他們這次所用的船隻大得多73。在聖經上從來都找不到「大即是美」的理由,神經常在卑微不起眼的地方工作。與羅馬或安提阿的規模相比較,基督徒這個小群誠然相形見絀,而這一點對他們而言是極為重要的。
34. 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想像到當這群筋疲力盡的門徒在距離岸邊尚遠,看見這批難以擺脫的群眾已經搶先抵達,一定會發出絕望的怨聲。他們理所當然是極其疲憊的,這可以說明他們在第37節所發的問題何以含有惱怒的語氣,此外他們在第36節顯然是在暗示說群眾已經多得無法教導了。耶穌雖然跟門徒們一樣疲憊不堪,也像他們一樣看見了這批群眾,但祂憐憫他們(34節)74。要注意的是:祂親自向群眾講道,祂如今並沒有叫門徒參與這工作。祂急於想要使他們在疲憊的傳道旅程之後可以得著適當的歇息,而祂卻毫不顧念自己的困乏。
35. 門徒們所提出的抗議絕對是合理的。天色的確已經晚了,而那個地方也真的是野地。如果一定要讓群眾有餅可吃,就要到很遠的地方去買,而且當然要花費很多的錢,最保守的估計,也要
36∼38. 這�堛熄陽リQ分有趣。先是門徒們看見群眾的需要(35∼36節),然後耶穌把供應這個需要的工作加諸他們身上(37節)。他們既憤怒亦羞愧地承認自己不足以承擔這工作。然後,耶穌提醒他們:他們能夠應付任何一個不是他們自己所引起的意外事件(因為我們不能「試探」神,太四7)。雖然他們所擁有的完全不足以應付,但只要先把它完全獻給耶穌,讓祂使用,他們就能夠用所僅有的來滿足這些需要。神不常引我們看見一個需要,除非祂的心意是要供應那個需要,而且是透過我們來供應,雖然我們自己可能不願意。
39∼\cs1740. 門徒們有信心,相信耶穌能夠,而且一定會使用他們的不足,而這個信心一定得顯在叫群眾按著耶穌所希望的次序──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坐下。我們若說這個細節暗示神是一位有次序的神也不為過。祂在時間破曉之時從混沌中產生出次序(創一2),祂甚至在崇拜中也喜愛次序(林前十四40),以防人濫用屬靈的自由而引起混亂;哥林多與羅馬教會的信徒可能面臨過這個危機75。但門徒們光有信心還是不夠的,信心必須以某種與他們有關的行動彰顯出來,事實上也正是如此。在群眾企盼的眼神注視之下,如果餵飽眾人的神蹟沒有發生,門徒們這個時候看起來的確是愚昧的;但這信心必須冒險,才能顯其真偽。「沒有冒險,就沒有信心」,即或太過簡單,仍是一條極佳的經驗法則。
41. 耶穌把餅拿起來,祝福了76,就擘開,最後又遞給門徒,分給眾人。這麼作的時候,門徒們幾乎是不情願地被拉入有分於神蹟的施行。所以,在較深的層面上,耶穌自己在成為肉身之時也取了人的身體,而且祝福它,雖然馬可在他的福音書中其實沒有提到這一點。但馬可的讀者一定會記得:在最後晚餐時,耶穌如何拿起餅來,祝謝、擘開,然後才遞給祂的門徒吃,說:「這是我的身體」(十四22)。只要我們把生命交在祂的手中,祂也能夠照樣拿起我們的生命,祝福、使用,使我們四圍之世界中渴慕神的群眾能夠蒙福77。然而,我們靈意解釋這件神蹟固然合理,但是如貝羅所堅稱的,一定不可忘記,很久以前那一天實實在在發生的事:五千個人的確吃飽了。由於長時間聆聽神的話語,他們的確已經餓了,但那並不能降低這件事的真實性。
42∼44. 神的供應有一個標誌:它永遠是夠用的,而且超過我們的需要而有餘;然而神也有一個典型的管理方式,就是絕對不可以浪費(43節),所以我們應該要學習成為神豐盛恩賜的好管家。十二個門徒大概每個人都收集了一個籃子的零碎,而且我們也可以確定這是他們往後幾日的食物。他們不能夠隨便將耶穌已經預備的食物扔在一邊,然後期望祂每一天都再施行類似的神蹟。雖然那麼做一定會非常令人振奮。我們必須注意:神保證要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但未必會滿足我們所有愚昧的願望:湖畔的那一餐使人飽足,但食物卻很簡單。總是會有一些人埋怨神的供應。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很快就對「天使的食物」(詩七十八25;中譯「大能者的食物」)感到厭煩,要求更多屬地的食物(民十一6)。當門徒們第二天,或第三天嚼著魚乾和不新鮮的硬麵包時,許多人無疑會有相同的想法。但是在神的經營中,我們所謂的超然逐漸變為自然;祂透過這兩種方式來滿足我們的需要,但就著祂的供應而言,這兩種方式並沒有分別。
73 葛倫伯(Grollenberg)收集的加利利海照片是最佳說明。
74 我們要留意耶穌所行的許多神蹟,有多少最初都是源自憐憫人的物質需要,無論它們也同時具有甚麼神學目的。然而,這又是耶穌的神蹟與舊約先知(如以利亞和以利沙)的神蹟另一個連接的環結。耶穌之工作在屬靈上乃是承接這些「先知的神蹟」,而不是承接希利尼人之所謂的 theioi andres(「神聖的人」)所行的奇事。而這種希利尼人的群體是否存在,近來已經受到質疑,見 Craig Blomberg, The Historical Reliability of the Gospels(IVP,1987), pp. 81ff;也見 Kee,IDBS,在 'Divine
Man' 項下。Kee 正確地指出:「在主後第一世紀之基督教或異教作品中,沒有這方面的可靠記載」。所以他認為馬可福音中之耶穌的神蹟與猶太人末世盼望的觀念一致:神蹟是國度降臨的徵兆。
75 姑且不論對錯,初期教會常認為這些餵飽群眾的神蹟是聖餐的預示,這種觀點必然不會被忽略,而這種解法也就不像乍看之下那麼離題。但它也可能只是目擊證人所留下來的一個栩栩如生的細節,以示記載的確鑿。
76 柯蘭斐認為 bera{ka{h(祝福)主要對象是神,而不是餅;這是正確的。然而,對於猶太人而言,在神的名被尊為聖之時,擘開的餅也連帶著一起被分別為聖。這一點闡明了新約聖經中許多的經文,或許「陳設餅」(二26)也是一樣。
77 後來有些人讀馬可福音,或認為這件神蹟與餵飽四千人的神蹟有主餐的含義:約翰無疑作如是想(約六)。但是這種解釋卻令當代註釋學者如貝羅等甚為惱怒,他們認為這種說法無異要推辭使人飽足的責任。倪恩瀚則認為這件神蹟明顯與彌賽亞的筵席相關,也指涉以色列人在曠野以嗎哪飽足的神蹟。初期教會的主餐也是愛(Agape)的表現。
ix. 在水面上行走(六45∼52)
耶穌打發那些疲勞過度的門徒到更遠的地方去,更顯出耶穌善體人意的慈愛;而祂自己則留下來叫眾人散開,或許是給他們臨別的忠告。然而,甚至在完成這件事之後,祂到山上去,卻不是去休息,而是去禱告;事實上,只因為看見門徒們的船被暴風搖蕩,才使耶穌停止禱告,前去救援他們(48節)。這�堨憧痊O暗示超然的異象,雖然那也不無可能。從耶穌正在禱告的高山上,可以很清楚地看見他們的船,特別是在有月光的夜晚。超自然的因素將會在稍後出現,就是在海面上走(49節)78。筆者回想起曾經在天黑以後在加利利海上觀看這類的船隻,在銀白色的水面襯托之下,可以清楚看見其黑色的輪廓。
這整件事是門徒生活的一個很好的例證,那是不斷接受試驗,並得拯救的經歷;門徒們再次發現到(參四35),他們之所以陷入險境,不是由於自己頑梗的意志,而是由於直接順服耶穌的命令。起了暴風,並不代表他們偏離了神的旨意所命定的道路;相反的,神為他們所定的路是經過暴風,而到達湖的對岸。而且,耶穌這一次彷彿又把他們給遺忘了似的,他們在夜間獨自在海面上搖櫓,與惡劣的天氣搏鬥。然而,這場暴風,並不是突如其來的,像先前平靜風浪之前的那場暴風一樣(四37);而是一陣討厭的、持久不斷的逆風,需要非常辛苦地搖櫓,才能使船穩定。然後,就在黑夜最深、他們最需要的時候,耶穌以他們完全預料不到的方式來拯救他們。在這兩場海上風暴(參4節)上,門徒們起先必定覺得耶穌好像對他們漠不關心:頭一次,祂在船尾睡覺;第二次,祂根本就不在現場,而是在山上禱告。在這兩個場合中,祂彷彿對他們的危險毫不在意;然而,結果證明事實並非如此。馬可為甚麼會說耶穌意思要走過他們去(48節)呢?或許是要試驗他們的信心,就像祂前一次在船尾睡覺一樣(四38)。他們若有充分的信心,即使耶穌不在場,他們也必定能夠安心。另一方面,耶穌或許是在幫助他們之前,要門徒充分體認他們何等需要祂;馬可並未告訴我們答案是哪一個。
49. 門徒們的喊叫只不過是害怕,甚至未必是禱告的呼喊,更遑論是直接向耶穌發出之信心的呼喊了;但那已足以獲得祂即時的回應。神樂意回答我們,並不受到我們貧乏的祈求所限制;有些初步對神的回應,我們自己都嫌不足(九24),卻常令耶穌滿意。
50. 一如往常,耶穌所彰顯神奇的能力只有令門徒們更為害怕與困惑。所以,耶穌開始進入他們的處境中,卻徒增他們作困獸之爭(參九26,醫治那被鬼附的孩子),不過很快就會平息。米尼爾指出:耶穌回答時所說的是我,可能是刻意使用神的名字(出三14)。這只有增加門徒的敬畏之心,然而它也可以給門徒們一點線索,使他們認識耶穌真正的本性,如果他們心�堜|未剛硬的話(52節)。
51∼52. 就像前一次在湖面上的暴風一樣(參第四章),耶穌的同在帶給門徒平安與寧靜。但福音書的作者卻說他們沒有從先前餵飽五千人的神蹟學到功課,顯露出他們的懼怕與驚訝。在馬可福音中,甚至是在門徒身上,小信與心硬都是持續出現的兩個罪。心硬乃是缺少屬靈的知覺力,沒有預備好要學習,至終我們只能怪自己;而更嚴重者如文士,最後犯下冒犯聖靈的罪。小信則是不能記住神過去的作為,不能將我們對祂本性的認識應用在目前的問題上。如果早期的基督徒,尤其是居住在像羅馬這些重鎮的,將這些暴風看作是他們必須經受的逼迫,那麼這就是一個必須學習的重要功課了。
78 在這段上下文中,把海面解釋為「淺水」,或者「沙灘」,或者更糟的是把在海面上走這個片語譯作「在湖畔行走」,在解經學上真是荒謬絕頂。而且這些景象根本不會讓這些熟稔的加利利漁夫如此害怕,甚或驚訝。無論我們是否喜歡,馬可都是將它描繪成另一個「自然界的神蹟」,為耶穌的神性作見證(參51節的風就住了)。在福音書中,沒有一個門徒曾經在水面上行走,只有彼得例外,他是在基督直接邀請之下才得以如此(太十四29),而且甚至連他也失敗了。耶穌將某些能力分賜給祂的使徒(如:醫病和趕鬼),但絕非祂的位格──神──中與生俱來的那些能力(所謂之自然界的神蹟)。在伯九8,神自己被描寫為行走在水面上(Schweizer);在創一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x. 在革尼撒勒醫病(六53∼56)
馬可福音中這段簡潔的記載,一定是在許多類似場合中所發生之事的撮述。耶穌在一個地方醫病,這個令人振奮的好消息自然而然就傳開來。正是因為這樣,今天有許多基督徒宣稱身體得醫治乃是全備福音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這種說詞似乎越過了聖經上的說法),或者至少是它一個重要的附屬品79。群眾對耶穌有了認識,對於自己的需要有所體認,相信耶穌可以滿足他們的需要,而且決定要把握有祂同在的機會:在身體或心靈得著醫治的每一個例子中,這一切的因素全都存在。群眾的反應既率真又不自私。一定有很多病人由朋友用褥子抬來(55節),而病人只求能摸摸耶穌衣裳的繸子,這樣的信心也使我們回想起患血漏的婦人(參五28)。就像她得著痊癒一樣,叫這些人得著醫治的,不是摸衣裳有甚麼神奇的力量,而是他們對穿著那件衣裳的人抱持的信心。
79 動詞 So{zo{ 在新約聖經中的意思既是「醫治」也是「拯救」(原先之閃語動詞也是如此),這是聖經所用的一種簡易的關聯用法,從物質的意義衍生出屬靈的隱喻。但屬靈方面的得救乃是那些信靠基督之人必定可以得到的,而身體得醫治卻未必然,因為它乃是取決於神的全權旨意。── 柯勒《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