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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陸 耶穌的受難與使命的完成 十四1∼十五47

{\Section:TopicID=469}一 祭司長和文士的陰謀 十四1∼2

  從這段經文開始,福音書的作者馬可集中精神記述耶穌的受難以及復活的事。學者一般上都同意,馬可所用的資料是來自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主要的,是來自當時在羅馬的教會。這當然包括使徒彼得以及其他的見證人在內。在整個記述的序幕中,馬可特別強調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也就是祭司長和文士這些人,在耶穌受苦這件事上所扮演的特殊角色。

{\Section:TopicID=470}十四1∼2

  逾越節 在此是特別指猶太人在逾越節所擺設的筵席。這個節日對整個猶太民族來說,當然是意義深長的。這個節日可說是猶太人記念以及慶祝上帝拯救他們的焦點。倘若不是因為上帝在摩西的日子採取了拯救的行動的話,整個猶太民族可能會從此在人類的歷史中消失了。逾越節的筵席,習慣上是在猶太人的日曆尼散月(Nisan)十五日,從日落時分至半夜之間擺設的。猶太人的日子,習慣上是從日落後開始算起。除酵節和逾越節在時間和意義上,都有很密切的關係。只是守除酵節的時間較長,共有七日,從尼散月十五至二十一日(參閱出十二15∼20,二十三15,二十四18;申十六1∼8)。祭司長和文士們,原本是想盡快將耶穌除掉的。他們只是擔心若是在節日期間採取公開行動的話,將會引起民間很大的騷亂。這種動亂的可能性,的確是很大的,因為在這節期間,集中在耶路撒冷過節的人特別多。同時,耶穌在這個時候仍舊受到不少百姓的歡迎。這些因素也無形中說明了那些要謀害耶穌的人,後來需要利用門徒猶大在暗中出賣耶穌,而不敢公然地下手。

二 耶穌在伯大尼被膏 十四3∼9

  其他三部福音書都有記載耶穌被膏的事。馬太(二十六6∼13)最接近馬可,幾乎完全一致。約翰(十二1∼8)與馬可也有不少類似之處,只是在時間的秩序上不相同。路加(七36∼50)從各方面來看,似乎是記載另一個不同的事件。

{\Section:TopicID=472}十四3

  馬可在此不像路加和約翰一樣,並沒有清楚透露這個女人的身分。她為耶穌所採取的行動,很直接地表達了她對耶穌的敬愛。在舊約,做祭司的(出二十九7)以及被選為王的(撒上十1;王下九3)都有被膏的習慣。上帝所選召的僕人,救主彌賽亞,也被指定是上帝所膏者(賽六十一1;路四18)。當然,不是所有被膏的都有上述這些意義。經文中所記載的這女人的動作,可說是很不尋常。她除了表達自己對耶穌至深的敬愛之外,並沒有主動地說明她的行動是否還有其他的用意。然而,耶穌卻很肯定地解釋說,這個女人的動作,是為他安葬而做的。那也就是說,這個女人膏耶穌的事,與他的受苦有關。馬可在這個階段,記述這個事件,似乎也有意表達這件事中那個受苦的意義。

{\Section:TopicID=473}十四4∼5

  幾個人 很可能就是指門徒中的幾個。因為當耶穌在回答這些人對那女人所作的指責的時候,很清楚是針對�扛顳{而言。

  從香膏在當時的物價來看,門徒所說的枉費,的確是有一些道理的。三十多兩銀子在當時的確不是一個很小的數目。因為一般工人在當時一天的工資,大概只是一錢銀子左右。這些持異論的人,對窮人的關懷,在表面上看起來也可說是精神可嘉。但是,那女人在這個不平凡的舉動中所表達的真正意義,只有耶穌才能真正領悟到。這其中的意義,也就是耶穌要加以解釋的。

{\Section:TopicID=474}十四6∼9

  耶穌在此所讚賞的,不僅是一件美事而已,也表示這件事在時間和內容上,都恰到好處的意思。耶穌對這件事的讚賞,絕不表示他對窮人漠不關心。其實,在他所做的事上,受益最多的,也可說是以窮困以及有病痛的居多。耶穌在回答中,實際上也意味�扛顳{有隨時向窮人行善的必要和機會,倘若他們真是那麼關懷窮人的話。因為耶穌很清楚的知道,在一個不完全又不平等的社會中,的確是常有窮人與門徒同在的。至於耶穌跟門徒同在的時間,這倒是不會太多了。這也是你們不常有我這句話的意思。因此,耶穌認為這女人為他所做的事,是一件不尋常的事。耶穌繼續下去解釋說,這位女人的香膏是為他的安葬而預先澆在他身上的。至於這女人的原意是否是這樣,旁觀者就無法確實知道了。耶穌在接下去的解釋中,將這件事與福音在普天下廣傳的大使命聯繫在一起來看。這樣的聯繫,實際上也是合理的。因為福音的宣告,主要是見證耶穌的死與復活。而這女人所做的,卻是為了耶穌的死及埋葬。既是這樣,在福音被廣傳的過程中,她不斷地被人記念,便是一件很美好和自然的事了。

三 猶大出賣了耶穌 十四10∼11

  學者們一般上都接受猶大出賣耶穌這件事的可靠性。因為作者馬可或初期的教會,是不太可能編造這種故事,故意來傷害十二個門徒之中任何一位的人格的。

{\Section:TopicID=476}十四10∼11

  馬可在此只記載猶大主動地將耶穌出賣給祭司長的事,他並沒有進一步地說明猶大的動機何在。馬太似乎是說猶大只是為了錢的緣故。因為根據馬太的記載,是猶大主動地向猶太人的領袖討價說:「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太二十六15)。路加卻將猶大出賣耶穌的意念歸給撒但,說是「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路二十二3)。又按照馬太的記載,門徒猶大出賣主的價錢是「三十塊錢」(二十六15)。猶大為了「三十塊錢」而出賣跟從了三年之久的耶穌,一個女人卻為耶穌而獻上價值「三十多兩銀子」的香膏。這是多麼強烈的一個對照,除了上帝以外,有誰能真正測透人的心思和意念呢?

四 逾越節筵席的預備 十四12∼16

  耶穌和門徒在預備逾越節筵席這件事上,似乎有意要保守一些祕密。這可能意味�早C穌已經知道祭司長和文士這班人,在這期間要殺害他的陰諜。無論如何,耶穌很清楚知道猶大要出賣他的計畫(十四18)。倘若耶穌真是有意要保密的話,這種做法也只不過是暫時性的。因為他的時間還沒有到。耶穌的保密行動縱使是真有其事,也絕不能被看作是一種逃避困境的行動。耶穌主動地選擇了喫逾越節筵席的這個歷史性的時候來設立聖餐。這一點只能更進一步地表明他預備這筵席的計畫,是不容許受到破壞的。

{\Section:TopicID=478}十四12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 根據猶太人當時的日曆,除酵節的第一天,應該是尼散月十五日。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是十四日。然而,也有一些地方顯示,尼散月十四日也有被人看作是除酵節的第一天。無論如何,從這節經文來看,所謂「最後的晚餐」,也就是耶穌設立聖餐的那一個晚餐,確實是一個逾越節的筵席。又因猶太人計算一天時間的習慣,是從日落開始到下一個日落為止的,耶穌被捉,被控以及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事件都發生在尼散月十五日這天之內。在時間的計算上,約翰福音是與馬可不太相同的(比較約十八28,十九14、31、42等經文)。這些不同的地方,可能是基於約翰一些特殊的神學觀點,為了要強調耶穌是那一位真正為世人的罪而被宰殺的逾越節羔羊(參閱約一19,十九36)。約翰似乎有意強調說,正當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羊羔的時候,也就是代罪的羔羊耶穌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刻。

  不少學者提出下列幾點,作為支持最後的晚餐就是逾越節筵席的理由。一、按照當時的習慣,逾越節的筵席必須要在耶路撒冷城內擺設。耶穌也按照這習慣在耶路撒冷城內擺設這筵席(十四13,16),雖然耶穌和門徒當時住宿的地方,是在城外的伯大尼(十一11,19)。二、正如一般逾越節的筵席一樣,耶穌和門徒的確在晚上用筵席(十四17;林前十一23)。可見最後的晚餐是逾越節的筵席。當時猶太人一般的晚餐是在下午或靠近傍晚時分喫的。但是,逾越節的筵席,則非在晚上舉行不可。三、從經文(十四17∼22)看來,當晚的筵席,正如一般的逾越節筵席一樣,並不是以擘餅先開始,而是在喫了苦菜以後才擘餅。四、耶穌當晚和門徒在一起的時候有喝酒。若是在普通日常生活的晚餐,猶太人的拉比和隨從,習慣上只是喝水而已。五、耶穌和門徒在筵席末了所唱的,很可能就是逾越節所唱的詩篇(十四26)。

{\Section:TopicID=479}十四13∼16

  耶穌在此給予門徒的指示,說明了他自己對整個筵席的預備,若不是有預知的能力,也就是事先有所安排的。在安排的過程中所用的一些「暗號」,似乎表示這一個安排是有某些保密性質的。耶穌和門徒這種防患的措施,可能跟祭司長的陰謀以及猶大出賣他的意圖有關。

五 誰是出賣者 十四17∼21

{\Section:TopicID=481}十四17∼18

  晚上 說明了這是喫逾越節筵席的時刻,也就是尼散月十五日。當門徒都到齊了以後,正在享用這富有意義的晚餐的時候,耶穌這一個突然而來的壞消息,真好像是一個晴天霹靂一樣,打在門徒各人的頭上。讀經的人並不容易解釋耶穌在這個時候宣告這項令人驚訝的消息的動機何在。有不少人假定說,這是耶穌給出賣者猶大一個最後提示或警告的機會。希望他能夠及時回轉,放棄他出賣主的惡念。

{\Section:TopicID=482}十四19∼21

  憂愁 門徒的憂愁是一種很自然的反應。

  一個一個……是我嗎 他們的問話,是我嗎?在希臘原文中,實際上已經包含了一個否定的答案。意即:「不可能是我」。倘若經文中的一個一個是指所有十二個門徒的話,出賣者猶大實際上已經在說謊了!耶穌的回答,在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已經透露了出賣者的身分。但事實並不一定是這麼簡單。一、耶穌並沒有透露出賣者的姓名。二、當時與耶穌蘸手在盤子�堛�可能不止猶大一個人。雖然在這點上,約翰的記載很清楚是指猶大(十三25∼27)。縱使是這樣,其餘的十一位門徒卻仍舊不知耶穌所說的是甚麼(十三28∼29)。可見,對這十一位門徒來說,他們當中竟然有賣主賣友的人,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一件事呢!三、在耶穌提出暗示以後,門徒並沒有任何反應。可見他們還不知道出賣者的身分。要不然,像彼得這些感情較衝動的門徒,怎麼肯輕易地放過出賣者呢?(參閱十四47)

  人子必要去世……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這句話,深深地表達了耶穌內心的感歎以及對出賣者的惋惜和遺憾。正如經上指�戎L所寫的,說明了發生在耶穌身上的一切,包括他被猶大出賣以及最終被殺害的這些事,雖然在人看來是悲劇,在上帝永恆的計畫中,絕不是不幸的「意外」。最終,上帝還是能夠藉�忖H不良的意圖,奇妙地成全祂美妙的旨意。但是,這一個人常常不能理解的事實,絕對不能成為人圖謀惡事的藉口。人最終還是必須在上帝面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任。

六 聖餐的設立 十四22∼25

  耶穌設立聖餐的歷史和神學背景,以及這背景的可靠性,基本上是不容許任何懷疑的。然而,歷代以來,卻有不少學者們對記載聖餐這些資料的來源,以及對聖餐本身的神學意義持有不同的意見和解釋。馬太、馬可和路加三福音,都有清楚記載聖餐的設立。在內容上,馬太與馬可幾乎完全一致。路加福音則有所謂「長的」(包括二十二章十九節下半句和二十節)和「短的」兩種記載。約翰福音雖然沒有清楚地像其他三福音一樣,記述聖餐的設立,卻見證了當晚的一幕情景(十三章),以及表達了很深奧的聖餐神學思想(六35∼38)。另一方面,哥林多前書(十一23∼26)也常被學者們認為是最早提及聖餐的記錄。作者保羅記載聖餐這件事的時候,只在耶穌復活以後二十多年而已。可說是很重要的一個見證以及非常珍貴的一項資料。

{\Section:TopicID=484}十四22

  耶穌在這筵席上的每一個動作,都與他昔日在曠野利用五個餅和兩條魚給五千人吃飽的時候一樣。然而,這兩個歷史事件卻有一個很大的不同點。群眾昔日在曠野所喫的,是物質的東西。因此不能永遠滿足人的需要。如今,在這逾越節的筵席上,門徒所領受的,卻是耶穌自己。他就是永恆的生命之糧。耶穌和門徒當晚共同分享的筵席,到了十四章二十二節這個階段的時候,已經可以說是「酒過兩巡」了。那就是說,在耶穌還未擘餅之前,他們已經嘗過兩杯酒,喫了苦菜以及最主要的一道菜了。倘若耶穌當時所講的是亞蘭語,則我的身體這一句話的意義就不僅是指耶穌的肉身,也意味�式u我整個人」。這就是說,耶穌所給予門徒以及所有跟從他的人的生命之糧,不只是限於肉身,而是包括他自己整個人。耶穌這一句話的神學思想所要表達的,是非常深奧的一種生命分享與交流。因此,當耶穌說:你們拿�有臐A這是我的身體的時候。他實際上是向門徒宣告說,他不僅是為了他們的罪將自己完整地獻上,同時也將藉�戎L的真體,永遠與他們同在,永遠與他們保持生命的交流,這是一個極大的屬靈奧祕,並非人有限的理智和思想可以完全領悟的。聖餐神學的偉大與深奧也就在這�堙C

{\Section:TopicID=485}十四23∼24

  杯 這次耶穌所拿的杯,應該是逾越節筵席所擺上的第三杯酒了。這第三杯酒,通常稱為「祝謝的杯」。在耶穌的時代,逾越節所用的杯,習慣上只有公用的一個。較後個別用的杯才開始普遍。

  耶穌在此指��杯中之物說:這是我立約的血。這句話的神學意義是非常深奧的。在舊約時代,按照約的觀念,牛羊所流的血,是耶和華上帝與人「立約的憑據」(出二十四6∼8)。在這最後的晚餐�堙A耶穌卻主動地獻身,以自己的血和門徒立約。這血因此成為新約的憑據。在舊約,牛羊的血是灑在人身上的(出二十四8)。在這晚餐上,門徒是藉�戌@同喝的這個具體行動,來參與耶穌為他們所立的新約。這種參與使他們最終與耶穌的生命取得交流。耶穌在這�堜珨〞漲憛A不只是為當時的門徒,也是為多人流出來的。

  多人 在這�埵陷隊峏M廣義性的含義。表示耶穌所流的血,是為所有的人所作出的犧牲(參閱十45)。這一種解釋,不論是在文字或神學的思想上,都是可以接受的。

{\Section:TopicID=486}十四25

  我實在告訴你們 在福音書中,當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的時候,他的語氣都是很慎重的。

  汁 中文聖經翻譯葡萄汁的汁字,在這�堨i說是不太準確,這個字不但有誤導人的可能性,甚至還會引起教會中有關用葡萄汁或是酒這一類不必要的爭論。希臘原文在此只是指葡萄樹的產品或果子。當然經文很明顯是指葡萄所製成的飲品。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筵席上所擺設的,最普遍飲品莫過於葡萄所釀成的酒。雖然當時的酒,並不像今日一些含酒精分量很高的烈酒一樣。今日有些教會或個人信徒反對濫用酒或醉酒的事,這一種的態度與動機,原本是很正確的。但是,這一種反對濫用酒的思想,是不能用作反對聖餐用酒的神學理由的。其實,用葡萄酒或汁都可以。耶穌與信徒之間生命的交流以及新約的神學意義,是絕對不受這些物質媒介所限制的。但是,主張只用葡萄汁的人絕對不能以為這種做法就比較合乎新約聖經或比他人聖潔。那些習慣於用酒的教會,也當持同樣的態度。

  不再喝這葡萄汁 這句話,在此很清楚地加深了最後的晚餐的意義。

  直到我在上帝的國�堙A喝新的那日子 這句話卻使人對將來有一個極大的盼望。因為它說明了耶穌和門徒所分享的所謂最後的晚餐並不是永遠的訣別。這�堜珓�的將來,可作兩個不同的解釋。一、指上帝的國完全實現的時候,信徒共同與主耶穌分享的大筵席(太八11;路十四15)或「羔羊之婚筵」(啟十九9)。二、指耶穌復活以後,在還未升天以前,和門徒「同喫同喝」的日子(路二十四30,35;徒一4)。有不少學者認為第二個似乎比較恰當。因為耶穌的復活,的確可以說是上帝的國度一個新的日子的到來,雖然這個國度還未完全實現。

七 預言彼得不認主 十四26∼31

  耶穌預言彼得將在人面前不認他的事,四部福音書都有記載。馬太與馬可在內容上幾乎完全一致。這事件的可靠性是不應該有甚麼質疑的。福音書的作者或初期教會是不太可能假造這一類故事的。因為這樣的故事對彼得以及其他的門徒都有不利的地方。從馬可福音的資料來源看來,這個記述很可能就是彼得自己的見證。

{\Section:TopicID=488}十四26

  按照猶太人當時的傳統以及不少學者們的看法,耶穌與門徒當晚所唱的詩,很可能是取自詩篇一一四至一一八篇。作者並沒有在此說明耶穌和門徒往橄欖山去的目的。較後的經文似乎說明他們是為了禱告的緣故(十四32)。

{\Section:TopicID=489}十四27∼28

  跌倒 耶穌在此所說的跌倒,可作好幾種解釋。其中主要的意思,是預言門徒在面臨考驗的時候,不能持守他們跟從耶穌的信念,結果否認了耶穌,使到他們如羊群一般四散,正如撒迦利亞所說的一樣。但是事情本身的演變結果,卻很清楚地說明門徒的跌倒最終並沒有挫折了耶穌的使命。

  耶穌接下去不只是預言他的復活,並且還說明他將在復活以後,比門徒先到加利利去。這一些預言,實際上表示門徒較後的跌倒只是暫時性的。當耶穌復活以後,在加利利與這些門徒會面的時候,他們的信心將會再次得到堅定。門徒在這個時候,當然不可能明白所說的是甚麼。

{\Section:TopicID=490}十四29∼31

  彼得的回答,不僅表達了自己的自信,同時也認為自己比其他人都強。這顯然是一種自視太高的驕傲態度。耶穌對這一種過分自信的態度,立即作出嚴肅的反應。耶穌警告彼得說,他的否認不但即將成為事實,並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絕不是一時的軟弱而已。但是,彼得和其餘的門徒,都異口同聲地表示這是不可能的事。他們都以為單憑�忖@個單純的受苦心志就能經得起一切的考驗了。

八 在客西馬尼園的心靈交戰 十四32∼42

  正如其他發生在耶穌身上的歷史事件一樣,耶穌在受難之前那種心靈爭戰到極點的經歷,也是所有福音書共同的見證。雖然福音書在細節上並非完全一致。在這件事上,馬太和馬可是比較接近的。

{\Section:TopicID=492}十四32

  客西馬尼\cs8 在亞蘭文是「壓油池」的意思。它位於耶路撒冷城的東部,也就是汲淪谷以外,靠近橄欖山的地方。這個園子似乎是耶穌和門徒熟悉的地方。若是這樣,耶穌此刻來這個地方禱告,似乎表示他無意逃避出賣者猶大的耳目。

  等我禱告 這�堛�禱告,實際上是一場心靈爭戰中的「守夜」。等我禱告這一點,說明了這是耶穌自己一個人孤軍作戰的行動。那一小群隨從他的門徒,除了「等候儆醒」(十四34)之外,似乎不能跟耶穌並肩作戰。這種孤立感只有耶穌自己才能真正的體會。

{\Section:TopicID=493}十四33∼34

  在這個心靈爭戰的時刻,就是他門徒中那最親信的三位,也似乎不能減輕他的心靈負擔。

  經文中的驚恐,難過,和憂愁等描繪,曾經引起一些讀經者的誤解。他們誤以為這是耶穌「臨陣畏縮」的一種消極反應。甚至還有人以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在臨死前,那一種鎮定和毅然視死如歸的精神,來比較耶穌這個時刻的心情。這顯然是一個很大的誤解。蘇格拉底誠然是一位令人敬佩的真理戰士,他在面臨死亡的最終時刻,所採取的剛毅態度,倘若是一件可靠的事實,也的確會叫人肅然起敬。但是,蘇格拉底和耶穌,對自己個別的使命,卻有很不相同的看法。這兩種不同的看法,深深地影響了兩者對死亡的態度。蘇格拉底深受希臘哲學二元論以及唯心論的影響,認為物質包括人的肉身,本質上是敗壞的。不但如此,正如當時一般希臘人的看法一樣,他把人的物質身體看成是消極的,是一座限制人精神與心靈自由的監獄。因此,從唯心論以及靈魂不滅的希臘哲學觀念來看,肉身的死亡可以說是一種精神與心靈的大解脫、大釋放。特別是對他個人來說,這種解脫一旦實現以後,他自己那永不滅的靈魂最終將會進入真理與自由的境界!他並沒有真正的一種罪觀,更不會以承擔世人的罪為己任,去獻身拯救世界。從這個角度來看,他的心情在臨死前那種被認為是很輕鬆的態度,是不難理解的。相反的,耶穌卻很清楚地以拯救世人為使命。身為代罪的羔羊,他在個人身上所承擔的,是全人類的罪擔。在這種使命感和責任感的壓力之下,耶穌那種極其難過和甚是憂傷的心靈感受,只能說是一種真情的流露。這一種至深的感受,絕對不是懦夫的表現。這一切只能證明耶穌道成肉身的真實性以及他受難的真諦。

{\Section:TopicID=494}十四35∼36

  耶穌在這時刻俯伏在地的禱告,表示他內心深處的掙扎已經進入了最高潮的階段。禱告的內容,也因此是最懇切的。耶穌在此對上帝的稱呼,也流露了他與父上帝那一種微妙甚至是含有某一種矛盾性質的關係。耶穌在這�媞暀W帝為父,表示他與上帝那至密切的關係。耶穌內心深處的自我意識,在這決定性的一刻,是絕對重要的。另一方面,也正是這一種父子至深的關係,使到這個苦杯更難接受。因為接受這杯的人,最終將要承受來自公義之上帝的審判,甚至離棄。實際上,也就是這一個將被離棄的至深感受,迫使耶穌向上帝懇切禱告說:阿爸,父何!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當耶穌最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並沒有為十架所帶來的肉身痛苦而埋怨,只是被上帝離棄的感受和痛苦,使他大聲喊�氖﹛G「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十五34)。儘管事實是如此,儘管耶穌在這時刻的禱告是那麼的懇切,他始終沒有向父上帝強求。他最終還是將自己的請求降服在他父上帝的旨意之下: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Section:TopicID=495}十四37∼38

  門徒在警醒這方面的失敗,只有使耶穌的「守夜」顯得更孤寂。儘管門徒不能與他一齊守望,耶穌卻能夠體諒門徒的軟弱。他繼續給予他們激勵。心靈的願意與肉體的軟弱可說是歷代信徒靈命的一個真實寫照。

{\Section:TopicID=496}十四39∼40

  馬可在這�堶娃う煽y述,表明了這個心靈爭戰的持續性以及那些身歷其境者的極端困境。

{\Section:TopicID=497}十四41∼42

  儘管門徒在沉睡,參與謀害耶穌的人卻虎視眈眈,繼續進行他們的計畫。

  你們仍然睡覺安歇罷 這句話,在一些希臘文的手抄本中,是有一個問號的。那就是:「你們……安歇嗎?」中文聖經的譯本帶有責備的語氣。有些手抄本在希臘原文似乎表達了耶穌因為門徒在儆醒上的失敗,而發出的感歎。耶穌在這個關鍵性的時刻,宣告了出賣者的來臨。這可能是出自耶穌自己的一種預感,也可能是他當時在眼前所見證的事實。

九 耶穌被拿 十四43∼52

  正如其他主要的事件一樣,耶穌被捉拿這件事,四部福音書都有記述。它們之間,在某些細節上的不同,不但沒有影響這些見證的可靠性,反而使所記述的事更戲劇化。

{\Section:TopicID=499}十四43

  捉拿耶穌這一群人,這個時候正浩浩蕩蕩的出現。這一點很清楚地說明了他們事先準備的工作是很周到的。他們這種武裝的行動,根據一些學者們的看法,可能是在事先已經得到羅馬政權的許可。不然的話,這種集體的武裝行動,很可能被當局誤解為一種造反或危害治安的做法。

{\Section:TopicID=500}十四44

  這是一個夜間的保密行動。出賣者猶大預先給捉拿耶穌的人的一個暗號。這主要是為了保證他們不會在黑夜愴惶之間搞錯對象。

  親嘴 原本是猶太人的拉比以及他們的門徒彼此間問安的習慣。想不到,跟從了耶穌整整三年的門徒猶大,竟然以這一個問安的友善舉動來作為出賣自己夫子的暗號!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當猶大要與耶穌親嘴的時候,實難怪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二十二48)耶穌這一句問話,可說是感慨萬千了。不但如此,猶大還要捉拿的人做到萬無一失的地步。因為猶大還吩咐他們說:你們把他拿住,牢牢靠靠的帶去。

{\Section:TopicID=501}十四45

  猶大上前來,不僅先跟耶穌打了一個正式的招呼,並且還緊接下來給耶穌一個親嘴之禮。在希臘原文,親嘴這個字可能還意味�有o是一個故意裝作或拖長時間的舉動,為了要讓那群跟從的人能夠更清楚認定他們所要捉拿的人。

{\Section:TopicID=502}十四46∼47

  耶穌自己並沒有嘗試抗拒下手拿他的人,與他在一起的一位門徒想拔刀相助,按照約翰福音的見證,這人就是彼得(十八10)。馬可並沒有說明耶穌曾經阻止這一位動刀的人。馬太(二十六52),路加(二十二51),以及約翰(十八11)都見證耶穌不贊同動刀的事。這些見證,都與耶穌一生反暴力的原則一致。在馬太福音,耶穌還補充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二十六53)。不但如此,根據馬太的記錄,耶穌還接下去解釋說,倘若他真是要以武力來解除他的困境,他是可以要求他的父上帝從天上帶來足以應付一切的支援(二十六53)。

{\Section:TopicID=503}十四48∼49

  耶穌雖然沒有以暴力抗拒這些拿他的人,但是,他卻為了自己的尊嚴,指責他們這種武裝行動的不是。

  我天天……同你們在殿�堙K… 這句話是特別強調耶穌在猶太人之間公開或光明正大的活動。正如馬可較早時已經說明清楚了,這些人不敢公開地捉拿耶穌,是因為懼怕群眾(十一18;十四2)。耶穌在此並沒有真正引用某一段經文來印證這件事,他所要強調的,只是上帝在一切事上的主權和旨意。

{\Section:TopicID=504}十四50∼52

  門徒離開耶穌逃跑的事,正應驗了耶穌較早時所預言的(十四27)。這一件事的應驗,使到耶穌這時的處境顯得更孤立。隨�扛顳{的逃跑,恰巧有一位赤�成倩撉漱皉~人出現。這件事在解經上曾經引起一些很有趣的猜測。不少學者認為,作者馬可絕對不會在這個極端緊要的關頭,記述一件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事。除非這少年是一位有重要角色要扮演的人。一個比較重要以及合情理的猜測是,這少年人實際上就是作者馬可自己。若是這樣的話,馬可可說是一位很重要的見證人了。他在這個深夜的時刻赤身披�忖@塊麻布出現,真使人懷疑他可能是在愴惶之中,突然趕到現場的。他趕來的目的何在?是否趕來通知耶穌有關祭司長們要捉拿他的事,可惜只是遲了一步而已?當所有的門徒都四散以後,這少年人仍舊跟隨耶穌。可說是一件很難得的事。可惜當眾人要捉拿他的時候,他最終也逃跑了。

十 耶穌在公會前受審 十四53∼65

  解經的人不容易肯定這一段資料的最初來源。這是因為當耶穌在公會前受審的時候,似乎並沒有任何門徒在現場。只有「彼得遠遠的跟�式v。彼得既然與耶穌隔了一個相當的距離,只能遠遠地觀望而已。耶穌當時和公會的對答,彼得是不容易聽得清楚的。對這一件事也許有一個比較合理的推論。那就是,這資料很可能來自一位,或一些以後成為信徒的公會會員,或是其他在場的目擊者。無論如何,這段經文的可靠性是不應該引起多大懷疑的。就內容來看,耶穌在公會前受審的這一幕,並不像是一個正式按律法的常規而召開的公審。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在公審中所要尋找的,很顯然是控告耶穌的證據。然後希望基於這些證據,進一步地對耶穌提出控狀和作最終下判。在初步的審訊中,公會所找到的所謂見證,主要是宗教性質的。但是,公會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只根據宗教理由,而不需要獲得羅馬政權的許可,便可以合法地將人處決?這一個問題在學術界中是有爭論性的。大部分學者們似乎都認為公會的確有這種權力。司提反的被殺,常被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徒七54∼60)。就算是真有這權力,馬可以及其他福音書的見證,卻很清楚的顯示公會最終還是要藉�污僭足F權,以政治或造反的罪名,套在耶穌身上,最終將他處死。不但如此,耶穌也因為是受了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刑罰,結果使他成為一位在舊約的律法下「受咒詛的人」(申二十一23)。

{\Section:TopicID=506}十四53

  大祭司 應該是指該亞法(約十八13)。他任職的時間是公元十八到三十六年。猶太教公會的領袖,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召集之下來審問耶穌,很清楚地說明了他們對這件事的重視。

{\Section:TopicID=507}十四54

  當耶穌被捉拿的時候,所有的門徒都逃跑了(十四50)。彼得卻在耶穌將受拷問的時刻跟蹤而來。他最終竟然敢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彼得這種行動似乎反映了他內心極端矛盾的心理。他一方面嘗試與耶穌表認同,另一方面卻為了自己的安全需要與耶穌保持一段距離。

  差役 實際上是指大祭司庭院�堛漲u�牷C彼得竟然敢和他們一起坐�旬N火,可能是假定這些人不會認出他的身分來。

{\Section:TopicID=508}十四55

  這三年以來,耶穌在宣道、教訓、治病和趕鬼等多方面活躍的行動上,與猶太教的領袖們發生衝突或爭論的事件雖然不少。但是,當他們到了最關鍵的時刻,真正要尋找見證來控告和處決他的時侯,見證卻不是那麼容易找到。這對整個公會來說,的確是一件很苦惱的事。

{\Section:TopicID=509}十四56

  其實,公會所缺乏的,並非作見證的人,而是這些見證的可靠性問題。

  好些人 應該更正確地翻成「許多人」。根據舊約律法的規定,凡是控告人的見證,必須「要憑兩三個人的口」才能成立(民三十五30;申十七6,十九15)。只是憑�忖@個人的口供,是不被法律接納的。

  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同 表示這些見證之間有矛盾或是缺少一致性,結果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Section:TopicID=510}十四57∼59

  作者在這�堜狺犍峈漕鉹中@個假見證倘若真是能成立的話,是非常嚴重的。馬可在他的福音書中,並沒有記載過耶穌曾經親口說過要拆毀聖殿這件事。相反的,耶穌在較早時潔淨聖殿的那種不尋常行動,正好是見證了他對聖殿的尊敬態度。耶穌當時清楚表明聖殿是「萬國禱告的殿」,而不應該成為「賊窩」(十一15∼18)。因此,這�堜狺猺z的假見證,不是捏造的,便是一個有意或無意的誤解。約翰福音還有下列這樣的記述:「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所以到他從死�奡_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二18∼22)

  根據約翰福音這一段的記載,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比喻為殿。這個比喻跟猶太人所講的聖殿,是一件完全「牛頭不對馬嘴」的東西。因此引起很大的誤會。甚至連耶穌自己的門徒,也要等到「他從死�奡_活以後」才真正領會其中的意義。另外一件事也可能引起猶太人對耶穌的誤會。這就是耶穌向門徒預言聖殿將會被拆毀的事(可十三2)。可是,在那一次的預言中,耶穌並沒有說是他自己將要拆毀這聖殿,只是預言這聖殿「將來」要被拆毀而已。無論如何,有關聖殿將被拆毀的事,不論耶穌是比喻自己的身體,或是預言真正的聖殿被毀,實際上已經引起了很普遍的誤會。馬可福音就有很好的例子說明這點:「從那�婺g過的人辱罵他,搖�池Y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十五29∼30)

  不但如此,這一場極大的誤會或是猶太人有意的曲解,一直到了耶穌復活以後仍舊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公會後來也以同樣的假見證作為控告門徒司提反的主要控狀之一(徒六12∼14)。最終被控告的司提反也因為這一個以及其他與此有關的控狀而被眾人亂石打死(徒七57∼59)。

{\Section:TopicID=511}十四60

  儘管這些見證都是「各不相合」,他們所涉及的問題卻是極端嚴重的。大祭司此刻的反應,可說是反映了這點。大祭司的問題實際上有兩點。一、耶穌直到如今所保持的沉默使他感到費解。二、他為這些見證的是非,感到困惑。大祭司這些反應可說是很自然的。因為在一般情形下,被告都會為別人所指控自己的罪狀申辯。猶太人這些見證,尤其是有關聖殿被拆毀的事,對大祭司來說,的確不是一件容易明白的事。

{\Section:TopicID=512}十四61

  公審在繼續進行的時候,耶穌繼續保持沉默。這很可能是因為耶穌認為這一些假見證都沒有回答的必要與價值。但是,大祭司接下去的問題卻是關鍵性的。從事情最終演變的結果來看,耶穌對這個問題所作出的反應,可說是直接與他的生死問題有關。大祭司為何在這個時刻提出這個有關耶穌身分的問題呢?答案至少有兩點。一、以上所有的見證,在猶太人律法之下,都一概不能成為正式的控狀。二、有關耶穌身分的這個問題,本身並不構成一個控狀。但是,它卻最可能成為耶穌的一個大陷阱,使他在回答的時候,表明他的身分。公會最終可以使耶穌的回答成為有力的控狀。事實也正是這樣。有關耶穌的身分,就是到了審問的階段,仍舊是一個令人爭論不休的問題。其實,在耶穌所行的一切事以及所說的一切話中,猶太人可說是已經有了足夠的基礎,去追究他是否是上帝的兒子或是基督這個身分問題。對他自己的門徒來說,耶穌實際上已在不同的情況和場合中,直接和間接地表露了他的身分了。雖然他們到了這個時刻,仍舊不能真正領會這些身分的含義。大祭司的問題,可能涉及三個假定。一、耶穌曾經向門徒清楚透露了他身為上帝的兒子基督的身分。這個祕密,可能是耶穌的門徒猶大在出賣他的時候,轉告給大祭司的。大祭司因此要耶穌自己證實這點。二、大祭司自己不肯定耶穌的真正身分是甚麼,他要在這�堿d個究竟。三、大祭司可能已經猜測到耶穌的回答是甚麼。他當然不會承認耶穌的身分,他的目的只是要耶穌「自招」,結果迫使罪狀成立。

{\Section:TopicID=513}十四62

  耶穌對大祭司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當他緊接下去引用但以理書七章十三節以及詩篇一百一十篇,來補充他的回答的時候,他似乎有意向大祭司表明他與大祭司兩者之間對基督身分的看法並不是完全相同的。從表面上的回答來看,耶穌的確認識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但是,正如馬可所記述的,耶穌一貫是以人子的身分自居。他在這�埵A次的向公會宣告他這個身分。

{\Section:TopicID=514}十四63∼64

  撕開衣服……僭妄的話 按照猶太人的傳統,大祭司撕開衣服這個動作,實際上已經很具體地宣告了耶穌所回答的,是僭妄的話。面對耶穌的回答,大祭司其實也只能作出兩個反應而已。一、接受耶穌所回答的是正確的。這簡直就是公開承認耶穌就是上帝的兒子基督。這一點肯定是大祭司及公會絕對辦不到的事。二、宣判耶穌為僭妄或異端者,最終處他以死刑。這也正是公會最終的判決。這個判決並不是基於任何假見證,而是根據耶穌自己的見證以及公會對這個見證的否定。

{\Section:TopicID=515}十四65

  公會既然公開地宣判了耶穌該死的罪,他們的隨從當然就可以對耶穌作出這些為所欲為的攻擊行動及各種譏笑了。他們在此要求耶穌說預言。這當然不是出於真誠的。他們只是乘機作弄和取鬧而已。他們可能是在諷刺耶穌較早時的回答,承認自己是基督以及但以理在異象中所看見的人子。

十一 彼得三次不認主 十四66∼72

  四部福音書都有記載彼得不認主的事。符類福音很清楚地記述彼得三次不認主。約翰則將第一次不認主放在大祭司審問耶穌之前(約十八19),把第二和第三次放在審問之後(十八25∼27)。馬太和馬可似乎是根據共同或類似的資料。只是在某些細節上,兩者也有一些不同之處。縱使是這樣,這些見證的歷史性是不可被懷疑的。不但如此,資料的最終來源最可能是來自彼得自己。

{\Section:TopicID=517}十四66∼67

  經文並沒有說明大祭司的一個使女怎樣會認出彼得的身分來。

  素來 這兩字似乎意味�有o使女早就觀察到彼得是與耶穌同伙的,這一點倒是不難想像。因為自從耶穌與門徒進入耶路撒冷以後,他們大部分的行動都是公開和集體性的。這些公開的行動,尤其是像耶穌進城以及潔淨聖殿這些不尋常的做法,是很難逃避別人耳目的。耶穌既然較早時已被定了「該死的罪」,彼得在這個時候被指為是同拿撒勒人一伙的後果,是不難想像的。

{\Section:TopicID=518}十四68

  彼得的心理在這個時候可說是有極大的矛盾。一方面,他似乎是帶�戌P情耶穌或是好奇的心,跟�成茯搨茖s竟,另一方面,他又沒有那一種果敢的勇氣與耶穌認同或承認他與耶穌的關係。在這種情形之下,彼得只有退縮到前院去。身為門徒中的領袖,為了明哲保身,竟然不敢在一個使女面前承認耶穌。彼得當時心中的苦情,應該是不難理解的。緊接下來的雞叫聲,只有加倍的增加他的痛苦而已。

{\Section:TopicID=519}十四69

  看情形這使女對彼得的身分是很肯定的。不然的話,她是不太可能再次的在人面前公開地指證彼得。她的目的,似乎是要將彼得牽涉到耶穌被控的這件事上去。

{\Section:TopicID=520}十四70

  彼得第二次的否認,並沒有終止別人的指證。接下來的另一個指證,是根據他加利利的背景。按照馬太的記述,這次指證的人,是從彼得的口音認出他是來自加利利的(太二十六73)。

{\Section:TopicID=521}十四71

  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 彼得在此發咒起誓,清楚地顯示他的困境已經到了極端的地步。也許彼得認為,只是不斷的否認,恐怕阻止不了這些人的控訴,最終只好試圖以發咒起誓來解除困境。這�堛漫G詛,可能是針對自己以及指證所發的。那就是說,倘若彼得自己撒謊的話,咒詛就會臨到他自己身上。相反的,假使指證者是錯的話,咒詛就歸在這些人身上。彼得第三次否認似乎比前兩次更強烈。

{\Section:TopicID=522}十四72

  對否認主的彼得來說,第二遍的雞叫,不僅是一個警鐘,也可說是第二根刺,直接刺進彼得的心,使到耶穌當日的預告活現在他面前。馬可只是在這�婸﹛A彼得就哭了。馬太及路加都一致強調彼得是在痛哭。──《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