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三課 面對質疑(一)
第3課
經文 二l∼三6
主題 面對質疑(一)
觀察與解釋
一、醫治癱子(二1∼12)
1.為什麼耶穌先赦免癱子的罪,才醫治他?
2.在本段中「得醫冶」和「罪得赦」何者容易,耶穌為何要詢問反對者?
二、呼召馬太(二13∼17)
1.為什麼文士和法利賽人會批判耶穌和稅吏吃飯的事?耶穌的答覆是什麼意思?
三、質問禁食(二18∼22)
1.禁食的意義為何?
2.耶穌答覆文士和法利賽人有關禁食的質問,他用了三個比喻,是什麼意思?
四、干犯安息日的控訴(二23∼三6)
1.安息日是怎樣的日子?在兩段經文中,耶穌如何干犯猶太傳統所定安息日的規矩?
2.請解釋耶穌答覆「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是什麼意思?
歸納與應用
1.本段經文耶穌的傳道生涯,開始面對一些反對。試著整理這些反對的因素;並整理耶穌如何答覆這些反對。
2.在你的生活中有一些事情是神要你做的,卻遭致反對;你如何處理這些狀況?
3.請反省在你的信仰中,有那些狀況是拘泥於表面規條,卻忽略甚至傷害到信仰的精神呢?
4.什麼是我生活中的「舊皮袋」和「舊衣服」呢?在信主後,還有哪些舊包袱是我應該丟棄的?我應該如何面對?
第3課 研經指南
觀察與解釋
一、
1.耶穌不僅關注他身體上的需要,更關注他靈魂的需要。而耶穌面對一群質疑他身分權柄的文士,耶穌以先宣告赦罪而後醫治,來證實他有從神而來的赦罪權柄。
2.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罪得赦免」只需宣告;「起來行走」卻需馬上看到結果,後者似乎比較難。耶穌在此是用叫癱子起來行走的「神跡」,顯明他不是一個說僭妄話的罪人;相反的他是神所差來的愛子,有從神而來的權柄,赦免人的罪。
二、
1.因為他們認為稅吏、罪人都是沒有遵行律法的人。與他們分離,表示自己看重律法,不屑與違背律法的人為伍。他們不能理解耶穌竟然和他們同席!
2.耶穌在回答中指出有罪的人需要,正因他們有罪,才需要被導正,而不是先被審判;而耶穌也指出他要和他們在一起,纔能真正幫助他們。耶穌的答覆也隱含;自抬身價,不認為自己有罪的人,也不會認為需要醫治(赦免),因此得不到醫治(赦免)。
三、
1.禁食表示刻苦己心的敬虔行為(賽五十八3∼9)。
2.在舊約律法只規定一年一次在贖罪日禁食,為罪痛悔。後來猶太人增添了其他國難日的禁食時間(斯九31、亞七5)。在耶穌的時代,法利賽人有每週禁食兩次的習慣(路十八12)。施洗約翰的門徒可能是藉禁食表達他們的悔改。
耶穌用第一個比喻直接回答他們的質詢,猶太人的婚姻習俗,新郎和陪伴之人前往迎娶新娘,迎娶回來,他們要一同歡樂七天。因此這個時候,應當是歡樂的時候,若有哀傷的表現是不適宜的。從禁食的緣由和耶穌的回答顯示,禁食有其意義和精神,實行時也當符合其精神,而不當作為一個規條來遵守,且以此評斷是否敬虔。
耶穌所說的另兩個比喻:
(1)背景:新布是未經縮水的布,若將未經縮水的新布,縫在舊布破洞上,洗衣服時,新布會縮水而再將衣服拉破,新酒仍在持續發酵中,而舊皮袋已失去彈性,因此將新酒裝在舊皮袋中,發酵的新酒便會將無彈性的皮袋撐破。
(2)含義:用舊的架構或傳統來承接新的形式,會有格格不入之處;除非舊的架構本身也有一體質的更新,上述對禁食的看法即為一例。法利賽人固守儀文主義,只在意有沒有遵守儀節。耶穌所帶來的天國信息是講究精意的,因此和法利賽人的觀念格格入。
四、
1.在十誡中,提過當守安息日;在猶太人對律法的解釋中,就制定了很多在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例如:安息日不能醫治病人,只能維持他的病情不惡化;也再一次顯示法利賽人只守表面規條,忽略了律法精神的弊病。這裡的兩件事,都是干犯了猶太人制定的律法規條。門徒掐麥穗在法利賽人看來,形同收割,就是在安息日工作;另一件事則是在安息日治病,也是不被允許的。
2.耶穌答覆的含義:
亞希米勒的例子:關懷人的需要,比死守規條更重要。後來耶穌在醫治枯乾手的人之前的問話,其意義也是類似,是說「如果為了守安息日的規定,而害了人的性命或使人多受苦楚應不應該呢?」27、28節的意思是說,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是使人得好處,而不是來束縛人。
在此耶穌顯示律法的目的是説明人,使人更愛神,更愛人;但當時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解釋反而變成對人的束縛,並且只有表面的空殼,失去了真正的精神。
歸納與應用
1.文士和法利賽人反對耶穌的理由:
(1)耶穌一再觸犯了他們所拘泥的傳統
(2)耶穌宣稱「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舊約幾位先知如以西結、但以理都曾被稱人子,因此耶穌自稱「人子」時,並非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雖然他是),文士法利賽人也不會有此誤解。他乃宣告他有從神而來的赦罪權柄(因為只有神有赦罪的權柄)。但他們看耶穌一再觸犯津法,認為他怎可能是神所差來的,而有權柄代表神宣告赦罪?因此認為耶穌宣告赦罪,是說僭妄的話。
2.∼4.略。
── 校園福音團契《馬可福音研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