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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廿四課

 

教導重點:                     第二十四課

經文: 路22:63-23:25

金句:    “於是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23:9)

主題: 人子受審並被無端定罪

中心: 為基督的緣故受苦

大意:    為耶穌基督的緣故而受不公正的苦難,它證實我們的身份,而且提供榮耀神和信心成熟的機會。

耶穌基督的榜樣

順服神的旨意,儘管這牽涉到忍受不公正的苦難,因為它能榮耀神和成就神的目的。(22:42,53;22:63-65;23:11)

不試圖為自己辯護、報復、或逃避後果。(22:51-52;23:9;賽53:7;彼前2:22-23;3:18)

神不會要求我們做他沒有讓他的獨生子做的(羅8:32)

基督的跟隨者所要期待(預料)的經歷

基督的跟隨者被期待會受苦難(腓1:29;約16:33;15:19;彼前2:21)

正確地看待不公正的苦難是我們榮耀神和成就他的旨意的機會(21:12-13;6:22-23;彼前2:18-21;3:8-17;4:1-2;4:12-16)

順服神是成功地為基督的緣故受苦的關鍵/核心/基礎(22:42;彼前4:19)

為基督忍受不公正的苦難能造就人,其結果是:

擴展了神的目的(彼前4:2)

神的名得了榮耀(彼前4:16)

使得我們信靠神(彼前4:19)

使我們學習忍耐和在基督�埵釆禲]彼前2:20;雅1:4;羅5:3-5)

裝備我們能在別人受苦時安慰他們(林後1:3-7)

我們在為基督的緣故受苦的時候享受與他的親密相交(腓3:10)

讓我們能從永遠的眼光看問題(羅8:18;林後4:17-18)

結論:

順服神的目的和旨意是關鍵,只有它才能使我們忍受不公正的苦難的結果不是毀滅,而是得造就。為基督受苦只是一個 達到目的的方法,而其本身則不是一個目的。

十字架證明了在神的旨意中受苦最終會帶來榮耀。我們應當認為配為基督受苦是一種特權。

參考教學重點:

討論和拓展以下題目:

如果你因作基督徒的緣故受審,有足夠的證據定你的罪嗎?或者說,有沒有足夠多的“可被驗證的證據”,能夠“超越合理的懷疑”地證明你千真萬確地是基督徒?

方法:

耶穌基督通過自己的話語和工作證明了他的身份。約5:33-39列舉了對耶穌的五重證明:

施洗約翰

神蹟

聖父

經文

他的話語

從以下三個方面描述你和一個有道德的非基督徒的明顯不同:

品格

行為

言語

品格(性情)

基督的生命在你的每日生活中常常明顯地表露出來嗎?

神的愛通過你的心流露出來到他人身上嗎?

聖靈的果子顯明在你的人際關係中嗎──包括在家庭、工作單位、學校、教會、甚至整個世界中?

與你經常交往的人中有多少知道你是基督徒?

你與神的個人關係是停滯不前、不斷進步還是正在退步?

行為(生活方式)

你如何、在何處度過你的休閒時間?

你的如何花你生活中富餘的錢?

你的生活方式與有道德的非基督徒有何不同?請具體點。

描述你接受人和與人交往的價值系統。

你認為在你生命中權柄最重要的來源是什麼?

為基督作見證是你生命中的有規律的一部分嗎?

你現在與任何人有門徒訓練的關係嗎?

你的行為對你的品格是證實還是矛盾?

言語

你的言語符合弗4:29的標準嗎?

你的言語總的來說榮耀神嗎?

你的言語對你的品格是證實還是矛盾?

你能找出可信的見證人來為你作見證嗎?你能戰勝對你不利(即傾向於否定或消弱你是基督徒)的證據嗎?

—— 莫克丹《路加福音系統查經教師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