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路加福音11:1-32
首先讓我們細察路加在這一段經文中所使用的方法。根據我們主一生的歷史看,路加第10章;11章中間有一段空隙。約翰在約9:1-10:24�堙A補上了這一段空隙。在路加第10章所記載的事,和現在要討論的這段經文所記載的事之間,耶穌曾上到耶路撒冷,在那�娷慦v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路加第11章頭十三節經文,是論到禱告的事。14-32節,則是他回溯到較早前發生的事。他說,「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用的是過去進行式,顯示他是在倒述過去的事。毫無疑問的,他用過去的例子來說明頭十三節經文。馬太12章也同樣記錄了耶穌在會堂趕鬼的故事,以及別人對祂的批評,和祂所採用的空屋的比喻。但是這��27和28節,路加記錄了一些特別的事。至於約拿的神蹟,馬太也有記錄。
我們下一講將從第33節開始討論,路加從33節起,又繼續他在頭十三節所提到的事。我們讀13和33節,就會看見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堙A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這兩節經文是相關的,但路加在兩節經文中插進了一些較早發生的事,用來解釋頭十三節經文中的真理。因此,我們可以把這一段經文劃分成二:
1.有關禱告的指示,1-13節;
2.用作說明的附註,14-32節。
我們的主所以特別指示門徒有關禱告的事,乃是出於他們明確的要求。他們為甚麼會提出這個要求呢?「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
他們一直在觀察祂的禱告。沒有人能肯定他們是否聽到了祂的禱告。我不知道祂是默禱,或是出聲禱告。但很顯然的,他們在觀察祂禱告。我相信,依照祂的習慣,祂是獨自禱告。9:18說,「耶穌自己禱告的時候,門徒也同祂在那�堙C」他們仍在那�堙A但耶穌卻獨自禱告。我相信此處祂也是自已一個人禱告。
因此祂的教導乃是出於他們的請求。他們看見祂禱告,可能也聽見了祂的禱告,使他們產生一種渴望,想要和祂作同樣的事。
他們的請求是甚麼?他們不是說,主阿,教導我們如何禱告。他們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他們不是請求主教導他們如何禱告,祂已經在登山的宣言�埵p此作了。我相信,他們那一天的感覺和我們有時候的感覺一樣,我們不是想知道如何作,而是想要有人教導我們去作。他們不是想要一套禱告的哲學,或是對某一種方法的說明。他們想要的,是能夠像祂那樣禱告。
「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這是一扇小小的窗子,讓我們得一窺約翰的事工。顯然約翰已經教導過他的門徒禱告,他的禱告生活影響了他的門徒。耶穌的門徒也看見了祂進入禱告的領域,他們看見耶穌在一個比約翰更高的層次上禱告。祂的禱告似乎有一些約翰所不及的地方。他們實際上說,約翰教導了他的門徒,他的門徒也學會了禱告的功課,現在求你也教導我們禱告,把我們提升到你禱告的層次上。
祂回答他們的請求,首先,祂舉出一個樣本,然後給他們一個禱告的哲學。
第2節到第4節是祂舉出的樣本。我們都知道,大體上我們已經聽過這個禱告。他們也知道這一點。祂從以前在倫理宣言中給他們的那個完整禱告中,取出一部分的禱告來。我特別強調時間的先後秩序,因為我們若要明白這個教訓的要旨,必須與他們同處一境,看清祂對他們所說的這些事的重點。他們說,請教導我們禱告。祂實際上說,我已經教導你們禱告的形式和範圍。祂沒有重複整個禱告,祂只是從�堶捫鼢X句出來。顯然祂要他們認清一個事實:祂已經給了他們最完美的禱告樣本。
那個完整的樣本,和主現在所引用的幾句禱告,都揭示了禱告的本質。我們應該說的第一句話是甚麼?「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祂實際上說,禱告的第一個舉動,不是為自己求甚麼,乃是為神求一些事。
我們應當求甚麼?求世人都尊祂的名為聖,求祂的國降臨,求祂的旨意行在地上。禱告時第一個要渴慕的,就是神的旨意成就,神的心得滿足,神的計劃實現。這是禱告的第一個領域。向神禱告,為神禱告。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我們說一個人失喪了,我們所謂的「失喪」是甚麼意思?我們會馬上想到這個人的疏忽,他要受的懲罰、定罪。但我們把思想的次序弄錯了。如果我們失喪了一樣東西,我們談到「失喪」時,受損失的不是那個東西,而是失喪東西的人。
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記得有一次,我最小的兒子和他的母親一同到倫敦去,那時他大概六、七歲。那天正逢倫敦大霧,他們搭上一輛公共汽車,下車的時候,我妻子先下來,站在車門旁邊等孩子。我的兒子不知為甚麼,動作慢了一點,結果他尚未下車,車子就帶著他揚長而去,消失在大霧中。孩子失去了!你想在那短短的一段時間內,最心焦、痛苦的是母親還是孩子?當然是母親。我不是說孩子一點不焦慮,但是母親的心更為焦慮痛苦。當你想到一個失喪的人時,不妨想想神的心!加略山上一切的熱望,都在這個禱告中流露出來了。「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神的名已經被人褻瀆了。「願你的國降臨。」祂所有的正在被剝奪中。「願你的旨念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向神禱告的時候,首先要為神求。這是禱告的第一個領域。
然後呢?下幾句也是引自那篇完整的主禱文。我們先為神求,其次再為人求。要注意這�堛滬郃謘C我們日用的飲食,當天需用的飲食,慬此而已!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這句話常常引起人的閃爍其詞。注意,這�堿O說,因為我們已經赦免了人,求你也赦免我們;而不是說,當我們赦免人的時候,求你也赦免我們。有人說,這不是站在恩典的立場上,不是屬於我們的。請記住,耶穌這個禱告不是對國度之外的人說的。祂是對國度�堛漱H說的。如果我到一個國度之外的罪人那�堙A我不會對他說,如果你答應赦免人,你就會被赦免。國度以外的人只要信,就可以無條件的被赦免。但是他一旦進入了神愛子的國度,他就活在國度的律法之下。這時,除非他肯赦免人,除非他已經赦免人了,否則他就不能得赦免。
我們看這句話,看整個主禱文,就會發現我們不能單獨禱告。這�堶悸漸N名詞都是複數,沒有一個是單數的。我們如此禱告的時候,必須將別人包括進來,與他們一起向「我們在天上的父」禱告。
另一件有意義的事實是,這�奡ㄗ�「我們」的人稱代名詞郤是受格或所有格,只有一次例外。我們都喜歡用主格,把自己放在句子的主詞地位上。我發現這個禱告�堨u有一次用主格──「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這個禱告中惟一使用主格,把我們放在主詞的地方,就是告訴神,我們已經赦免了那虧欠我們的人。
祂接下去給他們一個比喻,來說明如何應用禱告。一般人都認為祂在這個比喻�堙A教導也們再三祈求的必要性。我卻認為祂教導的正好相反。祂絕不是用那個半夜被吵醒,在強求之下纔肯起來幫助朋友的人,來比喻神。這個比喻的要旨恰恰相反。祂實際上是說,即使是一個人,夜晚已上床就寢,雖然他不願被打擾,從溫暖舒適的床上起來,但是他的朋友若一再懇求,他還是會起來幫助他的朋友。至於神,祂從不上床睡覺,祂不需要我們苦苦哀求。神總是在等待,只要我們開口祈求,尋找,叩門,祂的回應就迅如閃電般臨到。神是不打盹的。有人說,我已經敲了許久大堂的門,祂都沒有回答。如果真是這樣,你最好走開算了。神不給你所求的東西,是因為祂認為你沒有這樣東西比較好。祂的回答就是「不!」因此這是一個比喻性的對比。那個人的一切都和神相反,他的答覆也和神的答覆成鮮明的對比。
祂給了他們一個比喻性的對比之後,又給他們一個比喻性的比較(參11-13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那最好的東西──聖靈,賜給求祂的人嗎?祂有關禱告的教訓,就在這個宣告上結束;祂宣告:禱告最高的態度,乃是祈求從神那�堭o著聖靈。接受聖靈是一個開頭,也需要持續下去。我們重生的時候,第一次接受聖靈,而禱告的生活就是一種不斷追求聖靈、接受聖靈、被聖靈充滿、澆灌的生活。
現在路加用過去的事作說明。這�堨峈漱慦k時態顯示出他在述說以前發生的事。
那麼他說明的重點在那�堙H「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有人提出虛假的指控,說祂的能力來源是出於鬼王別西卜。馬可細心地記下了祂對他們說的話,「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馬太也記錄了祂的話,「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我毫不懷疑這兩句話都是祂說的。兩者並沒有衝突。「神的能力」和「神的靈」是同義語。他們誣指祂的能力是假的,是出於鬼王別西卜,但祂卻宣稱,祂是出於神的靈。
然後祂用了另一個比喻。祂說,有一個壯士看守自己的住宅,後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就勝過了他。壯士是魔鬼,耶穌是比他更壯的那人,祂來了,就把魔鬼趕出去。祂有無比的能力,其奧祕在那�堙H就在於神的靈,神的能力。
把這些和13節連起來。他們看見祂禱告,他們要求祂教導他們禱告。祂在教導結束時說,「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
路加在其中插入主趕出啞吧之鬼的事件,說明祂如何宣告祂是靠著神的靈趕鬼。祂似乎這麼說,你們已經看見我禱告了。我所作的一切,都是得自禱告的力量。也就是說,我仰望神,從神那�堭筐�豐盛的靈,我就憑著聖靈趕鬼。
路加又記下了一件相關的事,是馬太沒有提到的。「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27-28節)。
馬太的確告訴我們,就在這同一個場合,祂的母親去見祂,想要說服祂回家。但祂說,「誰是我的母親?」我在想,馬利亞可能聽見了那女人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也聽見祂回答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祂糾正了一個別人對與祂的關係之錯誤想法。那婦人說,那生你、乳養你的有福了。祂說,是的,但是還有一種更高的關係,就是靈�堛疑鰜Y,它遠比肉身的關係更密切。
路加繼續說明下去,他告訴我們,主在那個場合也責備那些求神蹟的人,他們求的是物質領域�堛瘍憭H神蹟。祂說,他們如此求,是因為他們的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祂宣告,「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事實上,祂是在強調,那惟一有能力的、普遍的神蹟,就是祂的死和祂的復活。祂的這兩個神蹟何時纔能變得有能力而普遍?就是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祂的復活,再一次聚集了那些因祂釘十字架而四散的門徒。祂的復活使他們又怕又喜。他們一直未能完全瞭解祂的十字架,即使祂復活了,他們還是不明白,一直要等到聖靈降臨那日。五旬節之後,那神蹟就變成一個有能力而普遍的神蹟了。
「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聖靈就是要顯明最後神蹟的那一位,祂要用最後的神蹟來證明一切有關耶穌基督的事。主繼續說到,祂所傳的和祂的智慧就是現成的神蹟,所羅門的智慧和約拿所傳的都不夠。祂比所羅門和約拿更偉大,他們已經聽見祂所傳的。然而,最終的神蹟就是祂的死和復活,這神蹟將由聖靈來說明。
這三個小事件的中心要素就是聖靈。主有關禱告的教導,最後一句話就是神要賜聖靈給那些求祂的人。在說明的例子中,主宣告聖靈是祂得能力的祕訣,人與祂的關係是藉著聖靈產生的,並且聖靈要來說明那最後的神蹟。
一般人公認,這是一段非常突出的經文。門徒看見祂禱告,他們想知道禱告的祕訣。祂就示範了一個樣本,讓他們明白禱告最主要的是接受聖靈,並且繼續持守聖靈。那就是有能力勝過魔鬼的祕訣,就是建立與神的關係之祕訣,也是為祂作見證的祕訣。
路加福音11:33-52
從我們主一生事工的先後秩序上說,此段經文和本章頭十三節經文是互相銜接的。我們把13節和33節連起來讀,就會發現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
雖然前一講中我們已經討論過第13節,現在我們不妨稍加重述,以明白此節經文和現在我們要討論的教訓之間的關係。
第13節說,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暫且想一想,這話應用在他們身上時有何意義?這話如何影響他們?我們必須認清一點:他們並沒有求聖靈,他們在五旬節之前也末接受聖靈。他們那時無法明白這話的意義。這是一個偉大的聲明,但他們不瞭解,祂也知道他們不瞭解。他們將祂所說的一切話都儲存在記憶�堙A一直到五旬節那天,他們纔能明白這一切話。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一點,這是很重要的。
我們的主對他們談到禱告時,作了這個至高無上的宣告,這也是對任何時代的人所作的宣告。只要你求父,祂就將聖靈賜給你。
讓我們看這事不久以後,我們的主在樓上對門徒的談話。祂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約14:16-17)。13節�媏Ⅲ﹛A你們求父,祂就將聖靈給求祂的人。稍後祂在約翰福音�婸﹛A我求父,父就賜給你們聖靈。
再繼續看下去。我們的主經過十字架,從死�奡_活之後,對祂的門徒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媯平唌A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這證明當時他們還末領受聖靈。
然後,我們看更進一步的記載。彼得在使徒行傳�埵p此說,「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見徒2:32-33)。
把這些話按時間順序組合一下。耶穌說,你們的天父會把聖靈給求祂的人。我求父,父就賜給你們聖靈。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面來的能力。然後彼得宣告,祂已經被提到神的右邊,並且已經將聖靈澆灌下來。
祂告訴他們這個奇妙的真理,神願意賜給人聖靈,祂在等待,隨時預備要將聖靈給求祂的人。但是他們不求,他們不明白,他們就沒有領受聖靈。
神賜聖靈給求祂的人,但是他們沒有求,因為他們是瞎眼的,他們不能明白。所以祂說,我要求父。祂是以祂十字架和復活的權柄,以祂升到神右手邊的權柄向父求。祂代表一切信祂的人求聖靈,神就賜下聖靈。父是藉著子,將聖靈賜給一切相信的人。現在我們求,我們就能領受,因為祂也為我們求。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開端。一個人變成基督徒時,他有甚麼改變?他接受了聖靈。一個人若沒有接受聖靈,就不能成為基督徒。當一個靈魂空著雙手來到基督面前時,他若信靠祂,就會得到甚麼?得到聖靈成了從靈生的人,以後藉著不斷的祈求,而不斷地領受聖靈。
主以13節的偉大宣告為基礎,作進一步的說明,祂說,「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堙A或是斗底下。」33-36節,是有關燈的教訓。37-52節所記載的,在某方面看似乎與前面的不相關,但在另一方面看還是有關連的。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這�堜珧O的就是發生在他家�堛漕ヾC祂在那�堳�責假教師。因此這段經文在屬靈上是有前後關係的。我們先來看祂有關燈的教訓,然後看祂對假教師的責備。
第33節�堨D以燈作比喻。一盞點燃的燈有甚麼功用?「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因此我們點上燈以後,就不將它放在地窨�堙A或斗底下,乃把它放在燈臺上。這是很清楚,很簡單的道理。
那麼,祂如何運用這個比喻呢?首先,我們要記住,祂以前也用過這個比喻,記載在路8:16,17。但是,雖然是同一個比喻,在應用上卻有區別。第8章�堙A祂是教導他們要留心所聽的,好發表出來,因為祂接著說,「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這是為了別人的緣故,祂談的是對於別人的責任。本章祂所談的,則是對於個人生命的責任。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當然,在某方面來說,眼睛能照亮我們的身體。我們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是因為我們有眼睛。身體是在眼睛的控制之下。眼睛是身上的燈,能指導我們的行動。但是,眼睛照亮身體的功用,就像一盞燈照亮一個房間一樣。我們若走進一間黑暗的屋子,即使睜大了眼睛也看不見東西。除非有亮光,否則眼睛就派不上用場。同樣的,我們必須要有眼睛,否則徒有亮光也一無用處。一個瞎眼的人,即使四周大放光明,他也無法看見。一個明眼的人,若四周一片漆黑,他也不能看見。我們必須有亮光,同時必須有燈。眼睛是燈,不是亮光,它是發出亮光的工具。因此我們需要瞭亮的眼,而不是昏花的眼。最完美的眼睛是沒有散光,沒有近視的眼睛,能夠準確無誤地對準焦點。瞭亮的眼睛就像燈一樣,是發出亮光的工具。昏花的眼睛會使事物變形,即使有亮光也沒有用。
我們的主沒有說,眼睛是人的燈。祂說,眼睛是身上的燈。那麼,人的燈是甚麼?人的亮光乃是神的靈。人的燈又是甚麼呢?若要回答這個問題,不妨回到舊約聖經。我們可以從所羅門那無可匹敵的箴言�堙A找到意味深長的宣告,「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20:27)。人的靈(而不是耶和華的靈)是耶和華的燈,它不是亮光,而是放射亮光所憑藉的工具。
再回到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2:9-12: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這不是人的靈,而是神的靈。
除了在人�媕Y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我們從神那�堙A領受了一個屬靈的本質,好叫我們能夠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人的靈就是耶和華的燈。我靈�堛漸糽R,是我這個人的中心,但如果沒有亮光,我的靈就一無用處。若只有光,沒有瞭亮的眼睛,仍然沒有益處。最主要的光,是和聖靈一同來的,那纔是完全的光;至於我是否能明白這光,是否能指揮我的生命和這光配合,則完全取決於我的眼睛,就是我�堶採暔F的生命。我的眼睛若瞭亮,若在基督�媢黚咿噪菕A聖靈就能照亮我們一切的道路。我的屬靈生命,就是我的眼睛,耶和華的燈,發光的工具,若變得昏花,聖靈就無法照亮我的道路。這實在是一個奇妙的真理。
因此我們的主說,「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媕Y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我們若陷於黑暗中,究竟是怎麼回事?那表示我們的眼睛出了毛病。神的光不會出毛病,很可能是我們的眼睛出了毛病。也許有人說,可是我的良心沒有責備我啊!這樣說並不能證明你是對的。有時我們需要責備我們的良知,因為我們的良知也會失靈的。我們的眼睛昏花了,自然我們就陷於黑暗中。頭一個補救的方怯,就是檢查我們的靈──主的燈──是否正常。不要讓別人來干涉你的眼睛,這是你和神之間的事。
耶穌曾說過別人眼中的剌,和自己眼中的梁木之教訓。我們最好注意一下那個教訓,它和我們這�堛滷訄V有連帶關係。祂願意賜下,祂也已經賜下聖靈,聖靈好像明光閃耀。我們仍在黑暗中嗎?那麼就是我們的眼睛,我們的靈命出了毛病。我們的眼睛不瞭亮,沒有對主忠心。看東西的工具一旦出了毛病,光就不能照出來。
路加又謹慎地指明接著發生的事,和這個教訓之間的關連。有一個法利賽人請主到他家�堙A主接受了他的邀請進去坐席,但是卻將他們的遺傳棄之不顧。祂完全忽略了這些人所堅持的洗手儀式。祂沒有照著儀式洗手,法利賽人因此深感詫異。如此引出了我們主在39,40節所說的話。祂首先指明了法利賽人最大的錯誤和失敗。他們的錯誤和失敗是甚麼?就是過分注重外表的儀式,忽略了他們生命內在的光景。祂說,你們只是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堶惚o滿了勒索和邪惡。」
然後,祂總結他們的錯誤,述說他們的三禍。
第一禍(42)
難道他們將薄荷芸香和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是錯的嗎?沒有錯!他們錯在忽略了他們當行的事。祂向他們宣告災禍,是因為他們的價值觀顛倒了,他們只注重瑣碎的事,卻忽略那基本的事。
第二禍(43)
祂責備他們的動機邪惡。他們喜愛會堂�堛滬漲魽A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他們的動機是出於自我中心。
第三禍(44)
「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這幾句話真是可怕!祂責備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對百姓所散發的腐敗影響。我們要明白這一點,必須回到東方的環境和醫學的知識上。他們以為人們走在墳墓上的時候,常會吸入死人所散發的有毒氣體。
「律法師中有一個回答耶穌說,夫子,你這樣說,也把我們蹧蹋了。」主立刻又以三禍來回答他們。
首先責備他們的不誠實(46節),他們的偽善成了別人的重擔。這些律法師在神的誡命之外,又添加了許多人的遺傳,而他們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肯接觸這些重擔。他們自己活在他們的法規之外,過著不誠實的生活。
祂再度說,「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那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的。」祂有意諷刺他們。他們的祖先殺了先知,他們為先知修墳墓,然後又繼續殺先知。第二禍是責備他們的假冒為善。
祂的話還沒有完。第三禍是針對律法師和文士說的。文士這個職分的標幟就是鑰匙。當祂對彼得說,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時,祂心中所想的就是文士的職分──解釋道德法律。祂現在說,你們這些掌握鑰匙的文士,究竟作了些甚麼?你們奪去了知識的鑰匙,阻擋其他人進入。你們未能盡職,反而褻瀆了你們的職分。
因此祂責備法利賽人顛倒價值、動機邪惡、散發腐化的影響力;責備文士不誠實、假冒為善、瀆職。
所有這一切在屬靈的價值上都有關連。這一切都和祂關於禱告的教導有關,和祂關於燈的談話有關。十二個門徒當時都在場,他們都是祂的見證。他們要求主教導他們禱告,祂告訴他們,禱告最主要的是求聖靈。祂也告訴他們,他們的靈必須有一個正確的關係,這樣纔能接受神的靈所發出的亮光。祂也譴責了假教師。如果一個人的眼睛瞭亮,當聖靈拍擊著我們內在屬靈的本性時,就不可能產生任何受責備的事,就不會在價值觀上有任何本末倒置,在服事上有任何不良的動機,我們也不會散發出任何腐化的影響力。我們也不會有任何不誠實、將重擔加在別人身上、假冒為善的事發生,不會褻瀆了我們的職分。其中的祕訣在:聖靈是光,我生命的靈因著對祂的忠誠而變得瞭亮。這樣,我們就能完成教導和預言的神聖功能,在那值得記念的時刻,不致受到任何責備。──《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