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五章
神仍然工作(五1∼18)
思想 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是為了甚麼?我們如何使用主日?
在逾越節將近的時候,耶穌來到耶路撒冷過節。在畢士大池旁邊,祂醫好了一個患病三十八年的人。這個人可能無親無故,以致沒有人幫助他(7),他患病這麼久,亦實在可憐。這時候,耶穌治好了他,本來是值得高興和感恩的事,但這事反引起了祂與猶太人的衝突。
猶太人視安息日為聖日,在那日差不多任何事情都不可以做,而這個病人在痊愈後便拿起褥子走路,當然是犯了他們的律法。他們質詢這個人,這個人只好回答說是醫好他的人叫他這樣做的。他初時不知道醫好他的人是誰,後來找�忖F,便告訴他們,於是猶太人便將罪歸咎在耶穌身上。耶穌告訴他們:「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這句說話蘊含�收蛪磾垠n的意義。
1. 神在安息日沒有停止工作。曾有人如此說:「太陽照射,河水傾流,生死繼續。在安息日中,神仍如此工作。」
2. 在安息日,神的愛與憐憫仍然工作。耶穌曾多次在安息日治病,祂曾說:「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太十二12)
3. 祂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18),這也是猶太人對祂的控訴。但是這正表示耶穌與父神有密切的關係,他與父有共同之處──祂也如此工作。
主耶穌也警戒那位被醫治好的人「不要再犯罪」(14)。對猶太人而言,罪與疾病連在一起,一個人有疾病,是由於犯罪的緣故,除非他的罪被赦免,否則不會被治好。耶穌要警戒他,不要因有人可醫治他便繼續犯罪,犯罪與恩典是相違背的。
祈禱 主啊?教我重視和懂得運用安息日來親近�諢C
生命與審判(五19∼29)
思想 一個人是在永生的道路上,抑或是在滅亡的道路上,取決於他是否敬愛主耶穌。
在上一段經文(五1∼18),耶穌因在安息日治病和自稱與神同等,遭到猶太人的惱怒,甚至想要殺害祂,於是主耶穌再次回答他們,這次祂再一次肯定自己的身分和祂的使命:
.祂指出自己是神的兒子:在前一段經文,祂已指出神是祂的父親,祂是神的兒子(17),在這�媏╲n闡明父與子的關係,「父」是「差祂來」的那一位(23∼24),「子」所作的,從來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去作,而是「父」所作、也是「父」要祂作的(19、21∼22)。「子」順服「父」,並不是基於權柄,乃是基於「愛」(20)。在這自證中,祂表明與「父」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不尊敬子,就是不尊敬父」了(23)。
.祂有兩重使命:
1. 祂給予生命(21、24∼26):聖經明說「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三16)。祂所應許的「永生」,一方面是現在的──「已經出死入生了」(24),信主的人與神恢復和好的關係;另一方面是永�琲滯w─「死人復活」(21、25),肉體生命結束後仍有永生。
2. 祂是審判者(22、27∼29):在三18中,已經說過人的審判決定於他對耶穌的反應。一個人願意敬愛耶穌並相信祂,他就在永生的路上。一個敵對神的人,自己就已經定了自己的罪。耶穌就好像一塊試金石,人對祂的反應如何,便決定了自己所得到的審判如何。
祈禱 主啊,我知道我一切好處不在�諝H外。
證據確鑿(五30∼47)
在上一段經文(五19∼29),耶穌指出自己是神的兒子,是賜予生命者和審判者。究竟祂所說的是否真確?祂的見證是否可靠呢?在猶太人的思想中,要有兩三個人所作的見證才是可信的(參申十七6,十九15)。在這�堙A耶穌提出了五個見證來:
1. 施洗約翰的見證(33∼35):約翰福音曾多次記載施洗約翰為主作見證(參一19∼36,三27∼36),但他只是「明燈」,燈的作用是照明和引導,指引人認識基督。
2. 天父的見證(32、37):祂是那「另有的一位」,又是「差我來的父」。當耶穌在約旦河受洗時,有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參一32),約翰見到了,便知道祂是神的兒子。
3. 基督工作的見證(36):祂完成了天父所交付祂的工作。
4. 聖經的見證(39∼44):猶太人視聖經就是一切,得到聖經就得到永生,但這是錯誤的態度。聖經本身不能給人生命,聖經的作用是引導人認識基督,只有祂才能給人永生。
5. 摩西的見證(45∼47):舊約聖經首五卷書被稱為「摩西五經」,猶太人稱之為「妥拉」(Torah)。「妥拉」有訓誨、教導和律法之意,故此也被稱為「律法書」。摩西所寫的律法書,目的是要叫人順服神,遵守誡命,過�次t潔和合乎神旨意的生活,它的目的也是引領人認識基督。然而猶太人並不明白律法的真諦,假若他們真能體會律法書的要旨,便會接受基督了。
祈禱 主啊!在閱讀�諈爾僈y時,幫助我找到�諢A並接受�諡O我生命的主宰。──《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