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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耶穌被捕(十八1∼14)

  主耶穌對門徒說了一段教誨的話後,便與他們經過汲淪溪,到達客西馬尼園禱告,預備迎接祂在世的最後一刻。即使這時刻,我們仍可以見到主尊貴可愛的本性。

 .祂的勇敢(4):當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差役要來捉拿祂時,祂不但沒有避開,反而勇敢地出來面對他們。

 .祂的威嚴(5∼6):我們可以想像來捉拿耶穌的人必然不少,他們毋須懼怕一位手無寸鐵的人。但是當耶穌回答他們「我就是」的時候,他們竟驚恐至倒在地上。注意:「我就是」乃耶和華神尊貴的稱謂(參出三14),這名稱充滿�汍v柄和威嚴。

 .祂的愛顧(8):耶穌要求捉拿祂的人只捉拿祂,而讓祂的門徒離開,可見祂十分愛顧門徒。

 .祂甘願順服以至於死(10∼11):西門.彼得欲救耶穌脫離險境,但祂卻拒絕彼得的幫忙,祂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是絕對順服的宣告。

  在主耶穌被捉拿的時刻,兩個曾經跟隨過耶穌的門徒有不同的表現。猶大甘願出賣祂的老師(3、5),只是為了三十塊銀錢而已(參太二十六15)。我們會否為物質名利向罪惡妥協而出賣耶穌?另一位門徒彼得,看來他未完全明白主耶穌的心意。他要攔阻事情的發生,這當然是錯誤的,但也是出於愛主之心之故。我們愛主耶穌,應當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但是彼得對主那純真的愛也值得我們學效。

祈禱 主啊!�諡O我所愛所敬重的,我願一生跟隨�諢C

 

不義的審判(十八15∼32)

  耶穌被帶到亞那面前受審,這是一次非法的審問:

  ヾ 當年作大祭司的不是亞那,而是該亞法(參十八13),故此在非法的審訊後,耶穌還要被押到該亞法處(24)。

  ゝ 按照猶太法律,受審者在被盤問以先可以為自己申辯,但現在卻是大祭司先盤問耶穌(19)。

故此,耶穌提醒亞那:「你為甚麼問我呢?」(21)此外,假若他們要搜集證據,可以從聽過耶穌教訓的人得知,那又何必要問祂呢(20∼21)!有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這更顯出他們的不義(22)。面對這不義的審判,主耶穌仍然顯出祂的勇敢不屈之精神。祂為人的罪的緣故,甘願接受這不義的審判。

  彼得不認主(15∼18、25∼27):這段經文記載了彼得三次否認主,這是他的軟弱,然而在這事上我們仍可以看出彼得若干的美德。在主耶穌被捕後,眾門徒都離開了,就只有彼得和一位隱名的門徒還暗暗地跟�戎D,直至到大祭司的院子�堙C這顯出彼得的勇敢和愛主的心,他不欲主孤獨地面對審判。猶記得彼得曾誓言:「主啊,……我願意為�貑邥R!」(十三37)相信這並不是虛假的誓言,他的行動正顯示他的忠誠。不過,人過分的自信,也是人失敗的原因,在自以為可以勝過時,一不留心,撒但便會來攻擊,使人跌倒。我們都願意好像彼得一樣,有勇敢和愛主之心,也願意誓言跟隨主,但是我們也當常常警醒小心,不要容讓撒但進入我們的心�堙A免致跌倒。

  最後,主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因為按照羅馬法律,死囚的判決要交到巡撫手中,判決死刑不是猶太人所能作的事(28∼32)。

祈禱 主啊,求�蹀飢U我勇敢膽壯,能在眾人面前承認�諡O我的救主。

 

主被誣告(十八33∼40)

  猶太人憎恨耶穌,要將祂除掉,便捏造各樣的罪證誣告耶穌。他們不能以一些含糊的說話(參十八30)而要求彼拉多將耶穌判處死刑,於是他們便以反叛羅馬帝國的罪名加諸耶穌身上(33),以期達到他們的目的。

  彼拉多問耶穌:「�諡O猶太人的王嗎?」(33)、「�諡O王嗎?」(37)耶穌的回答指出了兩個事實:

  1. 祂的王國不屬於這世界(36):主耶穌並沒有否認祂的王權,但祂不是世上政權的王,假若祂真的是這樣的王,猶太人便不會對祂不滿了。祂是一位屬靈國度的王,祂的王國不是以爭戰的方式來到,而是在人的心中,祂以愛勝過人心�堛爾o惡。祂曾如此回答法利賽人的問題:「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堙C」(路十七20∼21)

  2. 祂來到世界是要為真理作見證(37):主耶穌來到世界,要將有關神的真理、人罪惡的事實和有關生命的道理告訴世人。面對真理,人只有兩個選擇:不是拒絕真理,就是接受真理,人不能有中間立場,而屬於主的人必會接納真理。

  然而拒絕真理的人,就是拒絕主的人,縱然找不出甚麼罪(38),仍然要將主耶穌殺死,這正是神要完成祂救贖計劃的方法。主耶穌若沒有死,人類便沒有救贖的盼望了。

祈禱 感謝主,�諡陘H類承擔苦楚,被人誣告,甚至殺害,為要使人類得�曲狣囿漪葑獢C──《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