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九章
約翰福音9:1-38
這一段開始於一句話,「耶穌過去的時候。」其時間相當不確定。這件事可能是緊接在前一章事情之後,耶穌離開聖殿時發生的。但更可能是稍遲纔發生的,因為前章告訴我們,祂躲藏起來了。
整個故事開始於9:1,結束於10:21。
我們目前所要思想的,只到9:38為止。這整個故事開頭的氣氛,和我們前此跟隨我們的主所遭遇到的氣氛相同,特別是在最近研讀過的住棚節發生的事情,更是這樣。那是宗教組織在反對耶穌,以及耶穌在反對宗教組織。
這是約翰所選擇第七個偉大兆頭的故事。是倒數第二個兆頭。第八個,也就是最後一個兆頭是拉撒路的復活。
這個兆頭導致耶穌與宗教組織間之清楚決裂,因為它反對祂以及祂所建立的新國度。這是一個很清楚的分界線,是一個轉機。祂在此所作的事,是祂過去從未作過的。
這一段分成四個小段:
1.兆頭的記載,第1-7節;
2.其後的討論,第8-23節;
3.那人被宗教組織趕逐,第24-34節;
4.最終是耶穌因此產生的舉動,第35-38節。
兆頭本身(1-7)
我們先來看兆頭本身。
「耶穌過去的時候。」這句話並沒有甚麼特別。我們的主作事總是沒有經過刻意的安排。祂到處都有作工的機會,「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約翰在選擇這些「異能」時,必然是故意挑選一些最具有代表性的。這些異能當然也是「奇事」,但約翰從不稱呼它們為「異能」或「奇事」,而總是稱它們為「兆頭」。這是惟一記載我們的主醫治生來疾病的地方。可能有許多別的例子,但這是惟一被記載下來的。這個人生來是瞎眼的。他從來未見過加利利的任何風光,也未見過點綴在草地上的花。門徒們說,「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這是一個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約翰若有所指的說,祂「看見一個人」,並且「門徒問」耶穌。很顯然的他們看到耶穌的眼光落在這人身上,立刻就發了這問題。很可能他們曾經多次看見這個人,因為他是靠著人的賙濟過日子。他是靠人的施捨度日。基督的眼光投在這人身上,引起了門徒的注意。他們立刻就問祂一個問題,也是一個難題。
他們提出的問題是甚麼呢?乃是一個人生來就瞎了眼,遭受殘廢的痛苦。他們的人生哲理乃是,一切的殘廢都是罪的結果。而當他們看見那人時,就產生了這一個問題。他們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了罪?」他們提出當時他們所能想到的兩個看法,以解釋他們所提出的問題。他們說,「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這是一個令人驚訝的問題。這句話似乎告訴我們,他們相信靈魂在人出生之前就已存在了。「是誰犯了罪?」是否這人未生在這世上之前就犯了罪?這是他們提供的一種看法。這一種殘廢是否就是他在某一種「前生」中的行為所帶來的結果呢?或是他的瞎眼是他父母犯罪的結果呢?
耶穌的回答是很引人注意的。祂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祂這麼一說,就否定了他們的兩種看法。耶穌對於靈魂的「前生」是怎麼說的呢?祂甚麼都沒有說,祂把這看法放在一邊,「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因此不容許我們根據這個故事而作其中的任何一種猜測。
那麼祂如何回答他們的問題呢?我們先按著我們的聖經版本,從標點符號的觀點來看這一段經文: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
若是我們接受這種標點,那麼耶穌的意思就是:這人之生來是瞎眼的,並不是因為他自已或他父母的罪,乃是要給神機會來證明,祂在一個瞎眼的人身上能有甚麼作為。我絕對拒絕接受這種說法。
幾年前我研讀這段經文時,就感覺到按照這種標點的讀法,和有關神的一些真理不符合。因此我就大膽的把它重新標點。現在就按我的新標點再把它讀一遍。(中文按新標點直譯,譯註。)
「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
我把這種的標點法送去請教一位有名的希臘文學者。底下就是他的回信,信中可以看出他治學的嚴謹態度,也可以看出一個非常清楚的原則。
「一個學者,若敢於只按希臘文本身,就想證明某段經文應該如此標點,他的膽子一定很大。標點斷句的最終根據,似乎應該取決於該段經文所教導的道理,因為很清楚的,標點斷句的不同,往往可以改變整節經文的意思。若是某種標點的計法,比較接近基督教導時的語氣和心意,那麼很可能,我們該接受這樣的標點斷句的讀法。」
這封信解決了我的問題。耶穌所說的乃是:我在此不是要回答誰犯罪纔造成這人瞎眼的問題。你們的看法也許完全正確,但我在此不是要解釋邪惡的奧祕。我在此不是要解決你們所爭的問題。我在此是要除去人類瞎眼的事實。「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
在耶穌這個回答�堶情A祂讓我們看見,神無意叫人生來就瞎眼。但是基督的使命並非要解決誰造成人瞎眼的問題,而是要除去人瞎眼看不見的痛苦。
底下祂採取了行動。祂用唾沫和泥,並抹在這人的眼睛上,叫他去洗。這是祂使用憑藉的一個例子。對於這個憑藉的特別價值我不願意冒充內行,我們知道當時一般人都把唾沫看作是一種醫治的辦法。我不能確定,我們的主是否為著當時在祂週圍的人,纔使用這方法。有時候祂不須任何憑藉就能消除人的疾病,有時候祂也使用一些憑藉。這就點明了我們所討論的整個醫治的問題。不管有沒有使用憑藉,醫治都是出於神。祂沒有解釋。在抹泥之後這人必須去洗。他一順服,回頭就看見了。
其後的討論(8-23)
底下爭論即刻開始。先是他鄰舍之間的追問。很顯然的,他回到了他的住家附近,鄰舍們都甚驚訝,驚訝到都不能把握那就是他。整段都看過之後,我們會注意到他在認識上的進步。他頭一個回答非常簡單,又有說服力。他們說,「是他。」但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當他說「是我」時,就把整個問題澄清了。「我確是那個坐著討飯,靠人施捨度日的人。我看到你們了。我第一次看到樹木了。」他就告訴他們,他是怎樣得醫治的。從他的話�塈畯怓搘X他知道得很少,「有一個人名叫耶穌。」這就是他所知道的,這是他首次的見證。
後來他們帶他到宗教領袖們那�堙A不久我們就知道他們何以那樣作。這件事是在安息日發生的。安息日的問題始終存在著。先是在第5章耶穌使一個人在安息日拿起他的褥子行走。他們的敵意被引起了,因為他們看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拿著的褥子,而沒有看見這個拿著褥子的人,是已經被遺棄了三十八年如今得了醫治的人。在此發生了同樣的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如今眼睛得開,正看著他們。但他們並沒有看到他原先是怎樣的人,他們關心的是他得醫治的手續問題。這個人在安息日和了泥。在官長們的傳統習慣中,在安息日和泥是特別被禁止的。那是耶穌所已經作的。他們所看到也只有這一些。這人的眼睛開了,他們竟然沒有看到。他們看到的是安息日被干犯了。
那人的結果──被宗教組織趕逐(24-34)
當這人被帶到法利賽人那�堥�詢問時,他的進步進入第二個階段。他們說,「你說衪是怎樣的人呢?」他回答說,「是個先知。」因此我們看出,他對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有了瞭解。當他們在困擾他時,他就清楚明白過來,那個名叫耶穌的人必是一個先知。
官長們困惑了,就把他父母叫了來。關於他父母的事我們可以很簡要的提一下。他們的表現是很自然的。約翰告訴我們,他們知道得很清楚,上面已經決定好了,只要有人承認耶穌是彌賽亞,就要被趕出會堂。這是他們所怕的。但是他們印證了發生在他們兒子身上的奇蹟。兩件事他們是清楚的:一件是,他是他們的兒子;其次是,他從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他們不想說他是怎麼得醫治的。他們要上面的人去問他們的兒子,「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然後他們又把那人叫了來。他們先向他提出一個控告,「你該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我們若是要明白這人的回答,必須設想自己是處在他的地位上。他在那天之前迄未見過他母親的臉。有一個名叫耶穌的人和泥抹他的眼睛,叫他到西羅亞池子去洗,他去一洗,就第一次能看見了。而如今這些有權勢的人嚴嚴的向他控訴,「你該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他第一次的回答只是重述事實,而拒絕回答他們提出耶穌是罪人的問題。「衪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
這些宗教官長們,除了獲得上面的回答之外,一無進展。事實已經得著這人本身和他父母的印證。
底下他們怎麼作呢?他們又回到老問題上,說,「衪向你作甚麼?」他們轉離了那已經清楚確定的事實,這事實本就足以引起他們的注意,並使他們對耶穌採取該有的態度。但是不然,他們又回頭,還要再聽聽其詳細過程;因為在這過程中隱藏著他們不滿的原因,乃是祂破壞了安息日。
然後這人的話就更鋒利了,他對他們再也忍耐不住。他逐漸佔了上風。他說,「我方纔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甚麼又要聽呢?」底下就是那句挖苦他們的話,我不知道他心中怎麼會有那個思想的,「莫非你們也要作衪的門徒麼?」為甚麼有這個「也」字呢?這個人開始發現,他是脫不開那位開他眼睛的人,因此若有甚麼事情要發生的話,必定是在於他與那位給他視覺之人的關係上。「你們也要作衪的門徒麼?」
他們生氣了,「他們就罵他。」他們聲明他們是摩西的門徒,並詆誹耶穌。
他們這麼一罵,使得這人又向前跨了一步。他跨越了前此不久所說的話,「衪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他開始自言自語,要把事情想通。罪人!我豈不是說過我不知道祂是否是罪人?「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甚麼也不能作。」這人在認識主的事上一直在長進。
於是他們把他趕出會堂。我個人相信那是實際上開除了他上會堂的資格。有人以為他們只是把他從會堂�婸馬鴠~面而已。而約翰前此曾細心的說明,「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他們把他從會堂�堻v出,意思是完全開除他上會堂的資格。因此他們把那人革除了。從此他再沒有權利走進聖殿或會堂。從此他被革除一切宗教的權利,被拒於敬虔社會與正當人士的圈外。那事非同小可。宗教組織把這個人革除了,革除他是因為他重見光明,是因為他在見證、認識、相信那位成就這事的人上,有了進步。他的進步是循著一個極合理的途徑,任何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他得到了一個確實的結論:作這事的是神。就因為這樣,他們把他趕出去了。
耶穌的行動(35-38)
底下就是耶穌的行動。「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並且耶穌遇見了他。我們要試著不僅從歷史和事情的角度,也要從神計劃的角度,很週到的來看這件事。一面來說,我們看見神過去的計劃,是一個偉大又奇妙的計劃,是神所管理所立定的計劃,是遠自摩西起,歷經數世紀,以及神在其中所立定的一切禮儀。此時這一切都在垂死、衰退、死沉的光景中。沒有任何屬靈生命的氣息。這個垂死、衰退以及死沉的宗教趕出了一個人,也曾經是一個討飯的人,現在是一個看見的人。這時候耶穌遇見了他。因此我看見了,神往日所設立但正敗落的宗教,與那從不敗落之神所經營的國度之_了衝突。耶穌遇見了他,而且一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嗎?對於這一句話曾經引起一些爭論,祂說的是「神的兒子」呢?或是「人子」呢?有的古抄本這樣寫,有的那樣寫;而那一種寫法是正確的呢?曾經有過許多的討論。第35節有的聖經這樣譯,「你信神的兒子麼?」而在旁邊註上:許多早期抄本則作「人子」。我自己無法作任何確定的主張,但我個人不認為祂是說,「神的兒子」;我想祂說的是「人子」。那是祂對自己的稱呼。這名字是聯於祂的人性的。祂常用它來啟示祂與某些極深奧真理之間的關係。祂使用了一個名字以標明某種身分,某種關係,而且在某些意義上是可以解釋祂身分的,「你信神的兒子或人子麼?」這人回答說,「誰是神的兒子或人子,叫我信衪呢?」請注意下面這句正面而不含糊的回答,「你已經看見衪,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衪。」疑雲立時消散,而不管祂用的是何種稱呼,祂已經得著了這個人的心。他就說,「主阿,我信。」於是他就拜祂。
有人說,此處用的「拜」,宇,只是對一種活物的敬拜。這是完全沒有理由,而且是錯的。這字很少被使用。它只被用在第4章,本章以及第22章。而且它只是被用來說到一個人在神面向前的態度。
請注意觀察這人對耶穌的認識進步的情形:「一個人名叫耶穌」,「衪是個先知」,「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甚麼也不能作」,「主阿,我信,就拜耶穌。」
所以這故事結束於耶穌接受一個人的敬拜。一個被驅逐的人,一個從會堂被趕出的人,以降服與敬拜的舉動,被接納而與神有來往。
這件事具有極深的屬靈的意義。當時整個的猶太教系統是瞎眼的,瞎眼到一個地步,甚至看不見耶穌所行神蹟的價值,也不明白它是一個兆頭。他們由於對傳統及其繁文縟節的忠心而眼睛被蒙蔽,這些只有消耗人的精神,使人遠離生命。那個系統把這人趕了出去。然後我們看見兩個人:一個是道成的肉身,是父神的獨生子,滿有恩典與真理;另一個是這個被驅逐的人。耶穌挼受了這人的敬拜,神所經營的新國度在此誕生。
總而言之,那天所發生的,並不是宗教組織棄絕了一個人,而是一個與耶穌有交通的人,棄絕了宗教組織。
此後主立刻解釋了祂所作的事,並且底下跟著的是兩個在話語方向的偉大兆頭,乃是「我就是門」和「我是好牧人」。我們把這兩點歸併到下一章�堶情C
約翰福音9:39-10:21
這一段開始於「耶穌說」,緊跟著的是那一個眼睛得開之人對主的敬拜,以及祂因此所作的教訓。
在教訓方面,這一段�堶惘釣潃虒僈y方面的兆頭,也就是有兩個耶穌說的「我是」:「我就是門」和「我是好牧人」。我們最好是從祂所作的事,來看祂所說之事的意義。魏斯科主教說得好,「當那一位猶太人所棄絕的人,俯伏在這位人子腳前時,老舊的宗教與新約之間的分野,劃分得最為清楚。」
在這一段�堶惘釣滼﹞嚏G
1.頭一部分是9:39-41,乃是主親自講的一般原則。
2.然後10:1-21是主這一段話的特別應用。
主親自講的一般原則(9:39-41)
耶穌在那位被宗教組織所棄絕,但被祂所接納的這人面前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耶穌對尼哥底母說話時,曾說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3:17);祂也曾教訓說,「我不審判(判斷)人」(8:15)。可是現在祂說,祂為審判到世上來。但是在這兩種說法之間仍然沒有衝突。祂此處用的字是 Krima,不是Krisis,說的是一種結果而不是一種行動。祂來不是要作審判的事。但祂的來到產生了一個決定性的關鍵。
接著祂解釋了那種審判的性質:「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這句話�堶�「不能看見的」乃指那些知道自己是瞎眼的人。祂來是叫這種人能看見。有的人是瞎眼的,他也知道自己是瞎眼的人。但他能看見了。這是肉身的事實,但我們的主在此以物質的事情來說明屬靈的事情。就這人的情形而言,在他肉身上顯的神蹟正與屬靈上的神蹟一致。他曾經在屬靈上是瞎眼的,但他看見了。開頭他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接著他說,「衪是個先知」;後來他明說,祂必是「從神來的人」;最後他拜祂。這個生來瞎眼的,知道自己是瞎眼的,卻得以看見了。另一面,那些看見的人,就是那些自以為是看見的人,自以為是知道的人,這些在主周圍批評的人,基督就說,祂的來到對他們而言,是叫他們瞎了眼。
我們的主在其他地方的教訓,也有同樣的原則。馬太11章�堶情A耶穌在困境中發出一個奇妙的呼聲,「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就是那些自以為看見的聰明人。)向嬰孩就顯出來。」
那些法利賽人立刻提出抗議。「同衪在那�堛漯k利賽人」,這是很引人注意的一句話。它可能指那些承認是信祂的人,也可能僅僅指那些當時在祂旁邊的人。若是前者的話,他們還自稱是接待祂並接受祂教訓的人,因此他們反對祂這話的含義。祂的回答則表明他們的信仰沒有價值。這�堛�「法利賽人」也可能是指那些當時與祂在一起的人。不管是那一種情形,他們所提出的,是一個抗議的問題,「我們也瞎了眼麼?」不管這些法利賽人是誰,很明顯的,他們明白祂話語的屬靈含義。
祂給他們的回答是很有啟示性的。「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祂這句話等於在控訴他們存心拒絕。若是你們真的瞎了眼,若是你們真的不明白我方纔說的話,以及我方纔給的教訓,你們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我一讀到這�媮`是覺得,不管這些法利賽人是誰,他們清清楚楚明白祂教訓的屬靈意義。「你們若瞎了眼,你們就沒有罪了,但因為你們明白了,而仍在拒絕你們看見的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