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約翰福音18:1-27
這一段是我們研讀約翰福音最後七講中的頭一講。這七講包括約翰按他自己的觀點和計劃所寫的福音書最後的一部分。現在每一件事都進入最高潮。第18章;19章;20章和21章所提供給我們的,是最高的兆頭。當我們順著主公開工作的記載來看時,所看到的共有十六個兆頭,其中八樣是在工作的範圍內,八樣是在話語的範圍內。
如今我們就要來看我所稱之為最高的兆頭。為了要說明這樣的稱呼,我們要回頭看第2章,那�堸O載了我們的主上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為此猶太人向祂挑戰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兆頭給我們看呢?」為著祂所作的事,他們要求祂行一個兆頭,以顯示祂有權柄那樣作。為此祂以那段對他們而言是相當奧祕的話回答他們。約翰在記載了祂的回答之後,立刻告訴我們,當時門徒們不明白祂的話,但後來明白了祂的意思。祂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在另一場合中(約翰沒有記載),耶穌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兆頭,除了先知約拿的兆頭以外,再沒有兆頭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媕Y。」在這兩種場合中,我們的主都聲明說,惟一完全並終久能顯明祂和祂權柄之奧祕的兆頭,可能就是祂開頭所說他們拆毀這殿,祂要再建立起來所指的兆頭。以及在另一場合中以約拿的故事作比喻,告訴他們祂三日三夜要在地�媕Y所指的兆頭。換句話說,我們的主,在開頭時,以及另一場合�媮n明說,祂權柄的最高兆頭乃是祂的死和復活。祂提及兩件事,且把它們合併而組成一個兆頭,就是那最高的兆頭,祂身體的殿在祂仇敵手中被拆毀,但祂把它再建立起來。這就是指祂的死與復活。
因此這最後四章,即第18-21章,和這兩件事有關係。我們最好先看一下整體的內容。
1.第18章的頭十一節是引言,說到客西馬尼園中與被賣的故事。
2.從18:12開始直到19:16,記載兩次的審問,是宗教性和政治性的,一次是在祭司們面前,一次是在彼拉多面前。
3.在19章�堨u用幾節經文,即17-37節,記載釘十字架的故事。
4.剩下的部分,從38-42節,是很簡短的一段,說到耶穌身體的安葬。
5.然後在20章和21章�塈畯怓搢鴘漪O復活的耶穌。
第18章頭二十七節,可以分成兩小段:
1.先是在園中的被賣,
2.後是在祭司面前的受審。
在客西馬尼園中被賣(1-11)
在園中的故事�堙A我們所看到的主是如何的一位呢?有兩種光景是極為明顯的:
1.第一種光景是祂的莊嚴,
2.其次是祂的謙卑。
祂的莊嚴
我們先來看看顯明祂莊嚴的一些事。約翰很細心的告訴我們這件事發生在何處,而且以引人注意且優美的筆調述說,「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埵酗@個園子衪和門徒進去了。」請注意「進去」的字眼。無疑的,那是一個私人園子,而祂有權利進去。那並非公共場所。
「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人們可能對「至聖的所在」十分熟悉,而仍然行出最卑劣的勾當。他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堨h聚集。」那就是說,耶穌經常帶門徒到那�婸E集。因此祂所去的地方,是猶大所熟悉的。
另外,很明顯的,當我們的主結束祂的禱告時,祂並沒有隱藏。祂走到一個地方,祂知道是猶大能找到祂的地方。祂很威嚴的向前走動。不久之前祂曾命令猶大要作這事就快一點,祂在樓上的時候曾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然後當耶穌處理完祂與門徒們之間的事情之後,就來到這園子,祂知道猶大曉得祂會到這地方去。
「猶大領了一隊兵。」那是羅馬兵的一個團(譯註:約有三百至六百人),祂的敵人已經下決心,一次就把事情解決了。他們派了一個團的人,無疑的說出他們預期在捉拿耶穌時,會遭遇困難。他們也帶著「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他們是聖殿警衛。約翰點出「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祭司長並非法利賽人,他們是撒都該人。也就是說兩個在神學與政治上厲害敵對的黨派,在治死耶穌的事上一致的聯合。儘管當時逾越節有月亮高懸天空,他們來時還是「拿著燈籠、火把、兵器」。他們想祂說不定在某些地方隱藏避著,而且可能會反抗。
現在請注意下面四節的話,「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這一句話非常有意義,證明並強調一個事實:耶穌上十字架的道路,不是犧牲的道路,一路上祂知道一切要臨到祂身上的事,一方向祂對這一切知道得清清楚楚,另一方向祂「就出來」,祂很威嚴的走出來。當祂的眼睛專注在祂的十字架上時,祂所顯出來的是再威嚴不過了。
「衪出來」這一句話的意思乃指祂離開那園子。祂從那園子�堥咱X來。祂出到外面。
就在那時候發生了一件奇妙的事,這是顯明祂威嚴的最好證據。祂面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然後祂說,「我就是!」當祂這樣說時,整團羅馬軍隊,聖殿警衛以及祭司長們和領他們來的猶大,全部退後倒在地上。從祂身上猛然發出的威嚴攔住了他們。可能從祂身上發出我們難以說明的某種力量,如烈焰般的榮耀。我想可能當祂站著面對仇敵時所顯出的樣子,使他們畏縮而站立不住。他們無法下手捉祂。就在這節骨眼上,祂顯明一個祂所一再提及的事實,(這是我們前此在這本福音書�堜珙搮L的),除非祂的時候來到,沒有人能下手捉祂。如今祂的時候已經來到,但即使是這個時候,所有的兵丁,聖殿警衛和長老們根本沒有力量來捉拿祂。當祂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耶穌的威嚴在此顯出。
然後祂第二次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重複的說,「找拿撒勒人耶穌!」祂又對他們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是祂慈愛與威嚴的美麗揉和。祂十分清楚,如果門徒真被捉拿的話,他們就崩潰得更快,更可怕。因此祂說,讓他們去吧,捉我就行了。
於是西門拔出刀來,砍了一刀,要保護耶穌。我很喜歡西門,他是一個敢作敢為的人。我知道他這件事作錯了。這是一個出於真誠的熱心,但那是一個缺乏見識的熱心。別的福音書作者記載,由於一個門徒的冒失熱心而使耶穌必須在這最後關頭行超然和屬天的外科工作。我有時候想,我們的主今天仍然醫治那些因我們缺乏見識而給別人帶來的傷害。我們的主如何說呢?「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纔是有見識的熱心。西門不明究竟的,就砍了一刀。這一刀砍得很糟。當一個人的刀出鞘對準著人的頭砍去而只砍到他的耳朵時,他的刀法一定很差。這是熱心的舉動,但他砍出那一刀時,可能心�堳傴繸i。
祂的謙卑
耶穌說,這不是解決事情的辦法。「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翰雖然沒有詳細記載客西馬尼的事,但至少這�堨L提到園中發生的一些事。從其他的福音書我們知道,祂在此向父禱告時說到這杯,「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林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祂對這杯感到害怕,但與祂的父的旨意有完全的交通。約翰所說的就是這交通的結果。「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西門的熱心沒有見識,而耶穌的熱心具有見識。「我為你的殿,心�媯J急,如同火燒。」這是很早以前先知的預言,先知早已說出一切要臨到祂身上的事。現在放在我脣上的這杯的味道是如此的強烈,如此的痛苦,甚至沒有一個人會瞭解,我可以不喝它?這是一句極莊嚴的話,也啟示出祂的極度謙卑。
在祭司面前的受審(12-27)
於是也們把祂捆綁了。我每一次讀到這�媮`不免要發笑。不錯,他們捆綁了祂,為此他們動員了多少的人!一個團,公會的人,還特別提到千夫長,以及許多警衛。他們衝向祂,把祂捆綁。他們捆綁祂?他們以為他們把祂捆住了。他們真是這樣嗎?捆住祂的乃是祂對我的愛!祂對你的愛!並不是那些蠢笨人的麻繩,而是神的慈繩愛索。
他們仍是把祂捆住,並把祂帶到亞那面前。約翰只記載耶穌在亞那面前受的審問,而這是最初步的審問。他在第24節告訴我們,亞那再次把祂捆綁,送到該亞法那�堙C約翰完全省略了祂在該亞法和公會前的受審,馬太與馬可卻記載了這些事。第28節有這樣的話,「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堜兢讀糷爾悒h。」因此約翰省略了耶穌在該亞法和公會前出現的經過,只說到耶穌初次受審問的情形。
在許多方面亞那是當時猶太教中最出風頭的人物之一。他五個兒子都是大祭司。按世襲的系列來說,亞那應該是大祭司,但由於某種政治原因,羅馬政府反對他,卻答應他的女婿被任命為大祭司。也許亞那並不熱衷於大祭司的職位,他很快發了財,他藉著勒索而成了當時最富有者之一。有些人相信,他保留了公會主席的地位。不管怎樣,他是極具權勢的人,所以他們一捉到耶穌,就先把祂送到亞那的家�堨h。
耶穌的兩個門徒跟著到了那房子。其中一個人且進到了院子,就是亞那家�堳e面的空處。沒有提到名字的那個人無疑的是這福音書的作者。另一個人是彼得。此時其餘的門徒好像都已經離開了。約翰直接走進去。彼得等在門口,站在門外。這種情形至少意味著約翰可以通行無阻。當彼得待在外面時,開始遇到阻礙了,約翰好像覺察出那位同作使徒的人可能有危險,因為當他進去時,想起彼得還在門外,就來到門口,對看門的女子說了一聲,她就讓他進來。
我不懂為甚麼約翰說那天晚上天氣很冷。在一年的那個季節�堜]晚很少是寒冷的。但約翰說那一天天氣冷。我想那大概不是因為對於將要發生的事害怕、恐懼或驚慌而有的寒冷吧!彼得覺得冷,就停留在耶穌敵人所生的火旁邊取暖。這是很危險的事,若有人想要從耶穌的敵人所起的火那�堥�得溫暖,他總歸是危險的。
耶穌在亞那面前受的審問很簡短。亞那以耶穌的門徒和祂的教訓來盤問祂。很顯然的,他是要我我們的主說出祂自己,祂的理想,祂的目的,祂的教訓,列出祂門徒的名字,並說出他們受祂教訓的感染或影響有多深。他所要尋找的,乃是某些他能據以控告耶穌的把柄,以便把祂置於羅馬政權之下,使祂被殺死。他並不是一個調查員,想要知道事情的原委。他是一個敵人,希望天一亮就把耶穌置於羅馬政府的手掌之下。可能他很客氣的問祂問題。實際上他可能說,「告訴我們,這是怎麼回事呢?你教訓的是甚麼呢?你和你的門徒想要作甚麼呢?」
我們的主生氣卻又莊嚴的回答他。祂的回答中含著怒氣,是無可否認的。這一點可以從一個差役打祂的行動看出來。是祂話語中的口氣引發了他的舉動。祂話語中所強調的乃是在於其中的個人代名詞,「我」。「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堙A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堥癡S有說甚麼。」這話說出了祂的方法與祂敵人的方法之間的對比。祂知道暗中有一個反對祂的陰謀正在策劃著。祂說,你們還用問嗎?你們早就知道了。或者說,若是你們想知道,就問我週圍的這些人吧!我說的話都是公開的,我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從未祕密的聚會;我從未陰謀策反任何屬地的政權。我所作的一切都是公開的。因著祂回話中的怒氣,一個差役就回答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請注意這句話�堶悸�「這樣」。祂在責備亞那,因而差役就打了祂。祂回答差役時,並沒有提到祂說話的方式,而是一再提到祂一切的教訓,祂所說的一切都是公開說的。祂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事情到此結束,亞那再沒有甚麼可說的。底下他們就再把祂捆綁,送到該亞法那�堙C
西門彼得仍然站在那�堥�暖,他們再來和他說話。在那個無禮的使女笑他時,他已經第一次否認了主。如今他們再來問他,「你不也是衪的門徒麼?」他不承認。但是「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衪在園子�婸礡H」彼得又不承認。約翰並沒有告訴我們他發咒起誓的事,那是別的福音書所記載的,特別是馬可福音,因彼得可能是提供此書內容的人。約翰告訴我們這悲劇的內容,他「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他也沒有記載耶穌回頭看彼得。他只說到此為止。那是個令人難過的故事。缺乏知識的熱心只逞能一時,接著就變弱,搖晃,甚至在晨光尚未顯露之際,竟然說他不認識祂,不屬於祂。我讀這故事時感到懼怕。「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約翰福音18:28-19:16
我們在前文看過,約翰所告訴我們的是我們的主在亞那面前的受審,也說到亞那把祂綁著解到該亞法那�堙C他完全省略在該亞法和公會前的受審。接著就說到在公會判祂死刑之後,他們把祂送到彼拉多那�堙C「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堜兢讀糷爾悒h。」
這是一個最生動的故事。地點是在衙門內,它必然是彼拉多的住處,他就在那�媔}庭。當我們讀時,我們看出現場地點在衙門內和衙門外輪換著。其中有七個步驟。
1.他首先記載的事發生在外面,就是18:28-32所記載的。
2.從18:32-38頭一句話,這一段的事情發生在�堶情C
3.從18:38其餘部分至18:40這一段發生在外面。
4.第19章頭三節的事發生在�堶情C
5.從19:4-7的事發生在外面。
6.19:8-11的事發生在�堶情C
7.19:12-16發生在外面。
整段故事是關於耶穌與彼拉多,其背景乃是祭司,官長和一群暴民。在此彼拉多這個人代表外邦世界,他面對著耶穌。彼拉多是羅馬政權的代表,羅馬政府賦予他權柄執行一切羅馬的命令,維持羅馬的尊嚴。在整個過程中,他問耶穌的問題,都是有關祂為王的問題,每件事都和這件事相關連。彼拉多三次離開在外面的群眾,帶著耶穌一起進到衙門�堶情A兩個人彼此相對。大祭司的審問已經結束,在亞那前的審問,在該亞法和公會前的訊問也都結束。宗教界已決定殺死耶穌,如今政治的審問開始了。我們看到耶穌面對的不再是宗教的問題,而是政治的問題。
衙門外邊(18:28-32)
頭一個步驟在衙門外進行,記載在18:28-32�堶情C在這一步驟中,彼拉多向那些帶耶穌來的人提出一個官方問題,他們已下決心把耶穌置之死地。那是他們把祂帶到彼拉多面前的原因。他們非常小心,怕在禮節上受到玷污,以至於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因此他們不進衙門。耶穌曾說過有人濾出蠓蟲,吞下駱駝,他們所作的正是這樣。彼拉多的問題是按規矩問的。這些猶太官長把一個囚犯帶到他面前,他的衙門是這一切事上訴之所。他代表羅馬政權,他問他們,「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有時候我們可以從所發問題的答案,看出該問題的弦外之音。此處正是這樣。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衪交給你。」是甚麼原因使他們這樣說呢?彼拉多有足夠的資格發問題。他們的回答顯示他的問題含著輕視他們的意思。他似乎是這樣說:怎麼樣?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你們來到我這�堛熒N思何在?當時他還未與耶穌面對面的相會。這是彼拉多會見他們時的心理情怳。這個冷酷無情的羅馬巡撫,是個出名的人物。他是一個被釋放的奴隸,由於皇帝母親和妻子的影響,爬升到權力的高位上,他對這些祭司們,官長們和尋事的猶太暴眾感到不耐煩。他們就生氣的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祂若不是一個惡棍,我們纔不會把祂交給你呢。
彼拉多因此說,「你們自己帶衪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衪吧!」換句話說,他拒絕處理這個控訴,他拒絕接受這個案件。
然後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彼拉多立刻就看出這件事比他所瞭解的更為嚴重。他看出他們不是要他來審查案件的真相,而是要他判刑;他們把耶穌帶來時已經決意要殺祂。如果當時他們不是無權置人於死的話,他們纔不會把耶穌帶到他那�堙C他們已經作到他們的極限了。他們已經在亞那家�堙A在該亞法和公會面前質問過祂了。他們認為祂是當死的,如今他們來到彼拉多這�堙A因為他們雖然能夠宣佈祂的刑罰,但卻無法執行。所以彼拉多看出這些人之來到他這�堙A不是要他審理一個控訴,而是要他頒佈一個罪刑。
衙門�媄銦]18:32-38)
第二個步驟是從18:32-38,發生在衙門�堶情C祭司們和群眾都留在外面。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這雖是一句問話,其希臘文的句式卻頗引人注意。「你是猶太人的王麼?」重點是在「你」,這個字是放在句子的最前面,彼拉多就是這麼說的。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很顯然的,他知道他們控告祂的原因。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都告訴我們,這就是彼拉多對耶穌所說的第一句話。當他在衙門內與耶穌面對面的時候,他的問題所強調的全在「你」這個字上面。這問題包含著輕蔑的語氣。「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意思是說:這樣的判斷是別人告訴你的呢,還是你自己探討的結果?這是一個極發人深省的問題。「這樣的看法是你自己思想的結果,或者你只是在重述別人說過的話呢?」彼拉多發現他所面對的這一位,很可能是他從未見過的人,而且像他這種個性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會有像祂這樣的人。他很生氣的回答祂,「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於是他說了一句令人驚奇的話,「你作了甚麼事呢?」他在頭一個問題�媗膆雂F他對祂的輕蔑之後,耶穌就問了一個令他深省的問題,於是他就生氣了。可是這個羅馬審判官作了一件最不尋常的事,他要求囚犯告訴他,為甚麼他們把祂帶到地那�堙A「你作了甚麼事呢?」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造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這個回答何等令人驚異。這位審判官所問的是祂何以被送到那�堙A祂作了甚麼?而祂回答這位代表羅馬政權的彼拉多說,祂的國是怎樣的國。祂說到「我的國」。在希臘文�堙A前後所強調的,是「我的」這個代名詞。「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他所用以指祂門徒的字是很希奇且另有所指的。那是新約�堶控岸@應用在耶穌基督的跟隨者身上的。這個字含有「尊榮」的意思,指在一個國�堭q政的人。這是這位君王發的聲音。這位「囚犯」面對著這位代表羅馬政權和外邦世界的彼拉多。當祂被質問祂何以成了囚犯被送到他那�堮氶A祂並沒有回答,而反倒說到祂的國;祂告訴這位代表著世界之國度的人,祂的國度不屬這世界。彼拉多這個人的權勢全依仗其武裝的盔甲,士兵,軍旅,部隊。祂說,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軍官,我的政治家們都要爭戰。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它不是從這世界�堳堨葥_來的,也不是藉著屬世方法被建立的。
耶穌的回答,從某些意義來看,似乎和彼拉多的問題不相關,但是從神無上的管理上看,祂的回答正和彼拉多的問題息息相關。「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因此彼拉多就對祂說:你是王嗎?我曾問你,你是否猶太人的王,你並沒有直接的回答我;「這樣,你是王麼?」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你說我是王。因此祂確定的聲明祂是王。然後祂告訴彼拉多,祂國度的性質是甚麼。「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祂的國度是真理的國度。祂來到這世間是要給真理作見證。若是真理能在人類的生活和歷史中得勝的話,我們就不必在日內瓦、在倫敦或其他任何地方開會解決甚麼國際問題了!啟普林(Rudyard Kipling)在某處說到,「神就是萬物之神(the God of
things as they are)。」祂是這樣的一位;那就是說祂是真理的神。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說,祂曾「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這個見證的獨特之處,在於祂那奇特,奧祕的尊嚴;在於祂宣告自己是王,但祂的國不屬這世界,而是屬於真理的境界之內。
於是彼拉多看著祂就說,「真理是甚麼呢?」他這時感到詫異。他聽到了前所未聽過的事。他知道甚麼是按屬世標準而有的王權,這種王權是以武力統治的。但在此有一個人,身為囚犯,卻說自己是個王,而且是在真理的境界作王。因此他說,「甚麼是真理呢?」我不同意培根在他對真理的一篇偉大文章�堜珨〞爾隉A他說,「彼拉多問,『甚麼是真理呢?』時,是帶著嘲諷的態度問的,他並不真正等候耶穌的回答。」但是彼拉多並非在嘲笑。那一天也一點嘲笑的意思都沒有。那一天,他突然面對了這個嚴肅的問題,於是他問,「真理是甚麼呢?」我想在他的問題中,反而對於他所生存的世界帶有譏笑的口吻。好像他是這樣說:真理!甚麼是真理?他並不否認有真理這一一回事,但是他事實上在說:加果那是你國度的性質,你在這世上難有實現的機會。「真理是甚麼呢?」
衙門外邊(18:38-40)
然後他走到外向。這一部分內容是記在18:38-40。約翰用很簡短的話濃縮了這個故事。在別的福音書�堸O載得更為詳盡,但他為著寫作的目的,只記這些也就可以了。當彼拉多出來時,他宣佈了官方的宣判。他乃是以一個羅馬審判官之身分,宣判這個囚犯無罪。他出來說,「我查不出衪有甚麼罪來。」於是告訴他們,他必須把祂釋放。
但是顯然的,他們已有所準備,他們喊出,「不要這人,要巴拉巴。」從別的福音書我們知道,他在那個節期按例要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他們有權選擇一個他們要的囚犯。而現在他限制了他們選擇的範圍,他只讓他們選巴拉巴或耶穌。好像他是這樣對他們說:按例你們向我我要求釋放任何一個囚犯。在這情況下你們必須在這個人和巴拉巴之間選擇一個。他們喊著要巴拉巴。──《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