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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約翰福音20:1-18

這一段�堶掠O載了那個最終兆頭的成就之第一部分。祂身體的殿已經被祂的敵人所拆毀了,這是祂所說的話�堶惕t的意思。他們把祂置於死地。如果那就是結尾的話,就沒有兆頭,沒有權柄了。儘管祂在祂教訓�堭狴靰熔z想是多偉大,也儘管祂對於一個願望所作的獻身是多感人,如果死亡是一切事的結束,就再也沒有兆頭顯出祂的權柄了。這兆頭的成全乃是祂的復活。涵蓋這一章第1-29節的整個故事前後的時間有八天之久。第1-23節記載第一天的事情;而第二天──也就是從第一天算起第八天──的事情是記載在第24-29節。

主復活的第一天(1-23)

我們現在只是要來看第一天較早一段時間中發生的事。約翰只是記載那天早上和晚上發生的事。早晨的事記在頭十八節�堙C

這十八節可以很自然的分成兩個部分,頭十節叫我們看見空的墳墓。在第11-18節�堙A我們看見這位活的主。

順便提一件事,歷史上沒有記載耶穌復活的情景。這一點不只有趣,而且引人注意;但是聖經�堳o記載了復活的耶穌。很顯然的,當祂從墳墓中出來時,沒有人看見。神沒有許可祂的敵人看見這件事;而祂的朋友們並沒有在期待著祂活過來,因此他們也沒有看見。

空的墳墓(1-10)

我們思想空墓時,首先要按照早晨發生的事情先後順序來看。很多事情約翰沒有記載。我們所思想的只是約翰所告訴我們的。他寫這本書的原則是「選擇」。這原則在此仍然適用。從第一天的奇妙故事中,他作了一些選擇,告訴我們在早晨接連迅速發生的某些事。

約翰所記載的第一件事,是在清早時,抹大拉馬利亞的來到,那是「天還黑的時候」。當她來到時,看見的第一件事,乃是石頭被挪開了,其它福音書說它是被輥開了。那一個曾經被輥到墳墓門口,且有彼拉多用印封住(以策安全)的石頭,已經從入口處被挪走了。很顯然的,馬利亞並沒有停下來觀察這些情形。她立刻跑去告訴西門彼得和約翰。這段旅程有多久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墳墓必定離耶路撒冷不遠。

順便提起一件事,請注意西門彼得所在的地方。他與約翰在一起,因此也就是與約翰和我們的主之童貞母親馬利亞在一起。約翰已經接她到自己家�堨h了。這是彼得否認了他的主之後,我們所得知彼得去的惟一地方。在此之前我們所看到他的一幅圖畫,乃是在否認了他的主之後,他帶著一顆破碎的心出去了。我過去常常猜想,在他的主釘十字架與復活之間那黑暗的時刻�堙A他在作甚麼?在此我們看出約翰接他到家�堥荂C別的不提,單單想到在那黑暗的時刻,約翰能夠找到彼得,又把他接回到自己的家中,這件事就已經夠我們敬佩約翰了。

按順序排下來的第二件事,乃是他們如何立刻離開他們的房子,跑到墳墓那�堨h,把這件事看個究竟;並且看看如果石頭果真被挪走了,又有甚麼意思。約翰跑得比彼得快,我想這件事乃是證明他比彼得年輕。我確信他並不是比別人熱切。當約翰到達墳墓那�堮氶A「見細麻布還放在那�堙C」他看到的,只不過比馬利亞稍多一點點而已。馬利亞並沒有停下來加以觀察,而他也只低頭往�堿搳A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堙C

下一件事是彼得的到達。他並沒有站在外面,而是直接走進去了。「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堙A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起,是另在一處捲著。」

接著約翰因著彼得的勇敢,也鼓起勇氣進去了。底下經文告訴我們,他「看見,就信了」。

然後彼得與約翰回家去了,馬利亞卻沒有,她還留在那�堙C經文並沒有告訴我們她也看見他們所看見的,只說他們回家之後她仍留在那�堙A這是當時發生事情的順序。

約翰所記這個復活的故事之最高價值,乃是在於他所特別注意的,這些門徒所作的事,他們所看到的,以及最後復活對他們之中的一個人產生的影響。約翰這種簡單自然,不作修飾,又顯得那麼真實且具有詩意的記載,是經過細心思考的。他不但為我們記載了這事,也讓我們看到復活的意義,這是任何別的歷史記載中所找不到的。

在這幾節經文�堶情A約翰顯示出,這些門徒(馬利亞、約翰和彼得)使用了他們的眼睛,可是他用不同的字眼來描寫他們如何使用。他說馬利亞「看見」石頭挪開了。他說,當約翰來到時,「就見細麻布還在那�堙v。他說,彼得「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堙A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是分開的。然後又說約翰「看見」了。

馬利亞「看見」的希臘文乃是blepo,其意思乃是僅僅看見而已,是很普通的字。約翰來到,低頭往�堿搳A他的「看見」也是同樣的方式,只看到細麻布放在那�堙C彼得來到時,他看見了一些事。對於彼得所用的字乃是 theoreo。其含義遠比僅僅看見還多,其意思乃是他很刻意而細心的看。經文沒有說這對他產生了甚麼果效。我相信必定是有果效的。約翰受到了鼓勵,也進去了,這時候用的字完全不同了。用的字乃是eido。當這個字用來形容到眼睛時,總含著對於所看見之事的瞭解和明白的意思。約翰進去時,他看見了,意思是說他明白了,因此他就相信了。心智上的瞭解產生絕對的確信。

我們現在來思想他們看到的事。馬利亞看見石頭挪開,入口處無人防守著。約翰所看到的稍為多一點。他往�堿搳A看見這死人的布放在那�堙A是扁平的放在那�堙A和原來一樣,只不過很顯然的身體不見了。當彼得進來時,他加以檢查。他看見了甚麼?這是值得我們探討的。我確信,在約翰福音的註釋中,沒有一個人寫得比魏斯科更好。可是他說,這一段經文所描述的,是指墳墓�堛漕C一件東西都是有條不紊的放著,表示主在復活時一點不匆忙;他又說,裹頭巾也摺好放在一邊,這表示祂從容不亂。對此我毫不猶豫的說,他的解釋完全錯誤。彼得看見包死人的布是包過耶穌身體的,香料也在�堶情C除了那些曾包過耶穌身體的部分已經塌下成了扁平狀之外,沒有被攪動過。它們不是被解開的。其最有意義的話乃是裹頭巾被另外放在一處,而且它仍像包著耶穌的頭那樣的摺疊著。

我們若研究當時把人埋葬在石頭鑿出的墳墓之方法,就可知道,頭部的包裹絕不是全身包裹之一部分,而是分開的。通常是先把遺體放進這些石頭鑿出來的墳墓�堙A腳朝著入口處,頭朝�堶情A全身躺在一個石台上,而在這石台上有一略高處是為著放頭部的。因此包頭布總是與包身體的部分分開。彼得往�堿摁氶A他看到包死人的布放在那�堙C約翰看見了那個東西,但是那個事實對他來說,除了在第一眼看到時證明耶穌的身體不在了(因為它們已經塌下成為扁平狀了)之外,沒有特別的意義。他沒有看見裹頭巾,但是彼得看到了。他發現死人的布未被動過,它們的樣子和亞利馬太的約瑟與尼哥底母離開時是一樣的。包裹的東西還在那�堙C香料沒有消失。而且以特殊方式包著頭的裹頭巾,也沒有被動過,是「捲著」的。這個字的意思並不是說它是被整理過的。裹頭巾仍然按著它包紮頭的樣子被捲著。

約翰進到墳墓�堿搢鴗F,就明白了。在那個墳墓�堥癡S有攪動的樣子。沒有任何粗魯的手曾經進到�堶情A拆開包祂的細麻布;也沒有任何愛祂之人的手曾經碰過那個被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尼哥底母所留下來的身體。約翰看見而且相信了。他的主不在那�堙A祂復活了。

請記得,他們此時尚未見到耶穌,祂還未向他們顯現。可是石頭的輥開以及包死人布之未被攪動,都說明了復活的事實。墳墓是空的,祂已經不在了,最終的兆頭已經完成了。

這是基督教的中心內容,若是否認復活,就沒有基督教。基督教會的歷史事實,乃是約翰所看見所相信之事的結果。天使之所以把石頭輥開,並非為要使祂能離開墳墓,而是要證明祂已經不在了。祂在他們輥開石頭之前已經不在了。約翰理智上已經明白了他所看見之奇異景象,因此他相信了。

復活的主(11-18)

這件事的中心價值當然是主自己;不過這段啟示是以抹大拉的馬利亞為中心。在此我們看見她三方面的關係。

1.首先是她獨自一人,是在第11節;

2.其次是她與天使,是在第12-13節;

3.然後是她與她的主,是在第14-17節。

馬利亞──獨自一人(11)

這一節經文是同等希奇,「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她站在外面。石頭已經挪走了,但她還不明白。似乎彼得和約翰並沒有停下來和她說話。一點點的交通可能很有幫助,但是他們已經走了,留下她一人。我很能瞭解他們的的立場。總之她是留下來了。她在作甚麼?在哭。此處的希臘文的意思是「飲泣」。不只有眼淚流在她臉上,而且她因為哭泣而抽搐著。底下如何呢?她低頭往墳墓�堿搳C希腊原文中,此處沒有「看」這字,但卻隱含著這個意思。這句話乃是說,她站在那�堙A彎下腰來,或者往墳墓這�媥a過來,顯然的是要往�堿搳C彼得進去過,約翰也進去過,但他們出來後就匆匆離去,顯然一句話也沒講。而這個飲泣的婦人要親自看看。我看見站在那�堛漕滬茤暀j拉的馬利亞,祂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把她從七個可怕惡鬼的統治下釋放出來。如今她失去了祂。她看到那些人釘祂在十字架上。她在墳墓那�堳搊o比任何人更久。別的福音書告訴我們,她在他們埋葬祂的頭一晚一直留在那�堙C她留在墓旁。過了安息日,在第一日的早晨她回來了,因為在安息日那天祂一直在墳墓�堙C她在飲泣著,在抽搐著,她彎下腰,往�堿搳A「就見」──與彼得的「看見」是同一個字。她看見甚麼?「兩個天使,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她知道身體不在了。她已經看出了這種情形,但是天使正坐在那�堙C

馬利亞與天使(12-13)

天使問她一個問題,「婦人,你為甚麼哭?」她回答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堙C」她早先去告訴彼得和約翰她看見了甚麼時,也說同樣的話,雖然方式略有不同。她告訴他們,石頭已經輥開。她這樣說,「有人把主從墳墓�堮縣F去。」她這句話�堶惆洏峇F祂的專用名字「主」。在她心中祂已經死了,可是這一點對她關係不大。對她來說祂仍然是她的「主」。這�埵o用了一個較為個人的字,「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堙C」抹大拉的馬利亞是直到祂死,甚至祂死以後仍然忠心的人。祂已經死了,祂曾把鬼從她身上趕出去,而這幾年來祂一直扶持她,用祂的愛和教訓保守她。在那幾年祂的確是她的主。但如今祂死了。她甚至連祂的遺體也找不到了。這就是她對祂的想法。她想到的不是一位活的主,她想到的是一個遺體。他們已經把這個遺體拿走;不錯,但她還是說「我主」。我每次讀到這�堙A往往會因為抹大拉的馬利亞那種愛主的忠誠與熱愛,而覺得羞愧。祂可能是死了,埋葬了,但祂仍然是她的主。「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堙C」

馬利亞與復活的主(14-17)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堙C」她曾低頭往墳墓�堿搘h,並且看見了兩個天使。他們對她說話,並且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她就哭泣著告訴他們,她把她的痛苦告訴他們,「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堙C」他們沒有再回話。因此她「就轉過身來」,她發現天使並不足以滿足她飢渴的心。他們並沒有告訴她關於祂的事。因此她轉過來以背向著天使。她的主已經不在了,天使並不足以填滿馬利亞心中的空缺。

「轉過身來」。當她這樣作時,有一位正站在那�堙C「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這�堛�「看見」和前面是同一個字,代表驚奇的注視,檢查,驚異。「看見耶穌」,但是並不知道是耶穌。

然後祂就對她說話,而祂先以天使問過她的問題來問她,並加上另一個問題。祂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對她來說,祂不過是站在那�堛漱@個男人,在問她問題,這是一個很能體諒人的人;知道一個站在空墓旁邊哭的女人,是在尋找某一個人。

於是「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她就很自然,而且很美的對祂說「主」或「先生」──我想譯作先生是對的,因為她既然把祂當作是看園的,除了把它譯成一個尊稱之外,其他的繙譯都不合適。「先生,若是你把衪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衪放在那�堙A我便去取衪。」這是忠貞的愛所說出的偉大話語。抹大拉的馬利亞可能是一個非常強壯而健康的婦人,可是不一定就扛得了一個死了的男人。但是愛能使人作艱難的事。她說,告訴我,祂的遺體在那�堙A我要去取。

然後祂說,「馬利亞!」我沒有辦法以任何話來繙譯這個呼喚的聲調中所顯明的意義。以這方式呼喚一個人的名字,能喚回她所有的記憶,也表達出一切的親情。這就是耶穌所作的,祂只是說,「馬利亞!」

於是她說,「拉波尼!」這個稱呼也可以譯作,「我的主人!」約翰很細心的告訴我們,這個稱呼在她這種情況下的意思是甚麼。「馬利亞就轉過身來,用希伯來話對衪說,『拉波尼』。」然後約翰說,「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這個字說出她所達到的境界。那是很高的,也是很奇妙的。但是那也證明她不認識關於祂的最終事實。她立刻靠近祂,想要捉住祂。

祂對她說的話是最有意義的了。祂並不是說,「不要摸我。」很不幸的,這樣的繙法失去了原意。更正確的繙法是,「不要捉住我」。我們的主並不是說,「你不要摸我」。祂說,馬利亞,不是這個樣子,你不要捉住我,不要這樣的黏著我。舊的關係已經改變了,不要這樣的捉住我。我還沒有升上去見父神。祂乃是說,新的關係還沒有很強有力的建立起來,但是她必須斷開舊的關係。她心中所有的哀傷,是由於她愁煩於失去了與祂之間可觸摸的親近的感覺。事實上祂在說,馬利亞,一種新的道路將要來臨,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祂沒有再說很多,我們再往下讀時,不久就看見,祂升上去了;祂為了人,也為了背逆的人,而接受一種恩賜,就是聖靈。祂把聖靈傾倒下來,使得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祂之間有一種交通,是她在祂肉身的日子�堜珣q未體驗過的。

「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堨h,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然後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這話」是指甚麼呢?她所宣講並告訴門徒的,並不是祂復活的事實,這件事他們已經知道了。她向他們宣佈的,是祂將要升天。她告訴他們,祂就要升天了,因此我們在此所看到的是空的墳墓,以及一位活的主!

約翰福音20:19-29

我們在這一段�堜珙搢鴘滿A是在我們主的使命與工作中,權柄最終兆頭的完成之記錄。關於第一日,也就是復活日,約翰告訴我們早晨和晚上的故事;關於早上的記載,是說到空墳墓和活的主。然後他立刻從上午的事件跳到晚上。我們從其他作者知道,其間還發生了其他的事。祂還曾向另外兩個婦女顯現;祂曾在某處私下遇見彼得;而且祂還和兩位憂愁而往以馬忤斯去的門徒同行。祂接受了他們的款待,在擘餅的時候向他們顯現。約翰省掉這些,而記載了晚上在樓上發生的事。然後在這一部分和這一章末了之間又有一週的間隔。這一段記載了兩次耶穌向門徒們顯現,我認為都發生在樓上。這一點在經文中並沒有特別說明,但是我認為祂所到的地方,很顯然的,是某一個較隱私的地方,並不是一個公共場所;因為約翰告訴我們,在兩個場合中門都已經關了。第一次他告訴我們,他們因為怕猶太人,門都已經關了。頭一日的晚上耶穌向他們顯現,一週之後祂又顯現一次。無論是約翰或其他福音都沒有記載,在頭一天與第八天之間發生了甚麼事。

這一段�埵酗T個小段:

1.第一天的晚上,第19-23節;
2.兩天之間,第24與25節;
3.第八天與第二次顯現,第26-29節。

主復活第一天的晚上(19-23)

第一日的晚上,我們要注意他們的聚會。「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路加在說到這件事時說「十一」個使徒聚集在一起。「十一」這數目字是對這一班使徒的統稱,其實他們只有十個人在場。多馬不在那�堙C我們無從知道共有多少位在那�堙A但我們知道那是一個聚會,而且他們都是耶穌的門徒。他們心中充滿懼怕,門都關了。這懼怕是非常自然的事。那個釘耶穌十字架的敵意並不就此結束;很自然的這一群人並不十分清楚底下要發生甚麼事。他們不知道何處將再爆發這個敵意,或者它會不會再衝著他們這些跟隨祂的人而來。

但是他們還是聚集在一起。是甚麼把他們帶回來?他們每一個人都已經四散到自己的地方去了。當那狂風暴雨衝向祂的時候,他們都逃跑了。但是如今他們又聚集在一起。把他們帶在一起的惟一原因,乃是他們在清早聽見祂已經復活了的事,祂已經從死人中復活了。但他們還不明白祂復活的事實。約翰在這一章前面部分�堣w經告訴我們這一點。他們當中也有人說,他們已經看見過復活的主。正如其他福音書所記載的,在這兩段時間中間,還有別人也曾見過祂。他們害怕,門都關了。但是在房子�堶情A他們一定是在談論他們的主,以及這些特別的事。由於兩個下以馬忤斯的門徒的故事,我對這一點就更有把握。當我們的主與他們同行時,他們正絕望的離開耶路撒冷。祂問他們,他們談論的是甚麼,以及他們何以看來如此愁苦?他們說,你難道僅僅在耶路撒冷作客而已麼?你只是在那�堳搕@個晚上而已麼?你不知道所發生的事麼?祂就問他們說,「什麼事呢?」然後他們告訴祂,「拿撒勒人耶穌……衪是個先知……說話行事都有大能……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衪。」我總是相信這兩個去以馬忤斯的人是男人,因為他們說,「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說她們看見過祂,他們認為那可能只是幻想而已。他們談論的是關乎祂的事。因此當這些人聚集時,必然帶著希奇、盼望和懼怕的矛盾情緒。

然後祂突然出現在他們面前。祂就在那�堙A站在他們中間。他們都認識祂。在那些日子,很可能祂顯現的時候有些人還不能認出祂來。祂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而她不認得祂。去以馬忤斯的兩個人一直認不出祂是誰,直到祂擘餅的時候他們纔認出來了。但是在這個場合中,他們認得祂,祂就在他們中間;而且祂進來的方法也很特別──祂以超然的方式進來,門並沒有被打開,可是祂就在那�堙C然後祂對他們說話,而且以普通、日常的方法向他們問候,無疑的這是他們經常彼此用來問候的方法。「願你們平安!」

但是,每當我們讀到那晚上在祂那樓上對他們問候的話時,沒有不覺得這種普通、日常的問安禮節具有新的意義。「願你們平安!」在第13章;14章;15章;16章這四章經文所記錄,祂與門徒們親密的談話中,祂最後所說的乃是,「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談話之後他們出去了,看到祂一路上去客西馬尼與加略山,獨自面對恐怖與畏懼,祂曾說,「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對他們受困擾的心來說,沒有一件事比平安更重要。如今祂站在他們中間,已經超越了悲劇,超越了痛苦,超越了黑暗,超越了一切使他們滿心害怕的;但是祂所用問候的話,還是他們所熟悉的。祂曾對他們說,「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如今使他們害怕的原因已經過去,祂已經超越了他們因愛祂而極為畏懼的事,因此祂說,「願你們平安!」

說了這話,祂就讓他們看祂的手和肋旁,叫他們不致於弄錯。好像祂在說,不要怕,我是你們所看見並跟隨的那一位;是你們看見被釘十字架的那一位。因此祂所說的第一句話,平安,以及底下配合的舉動乃是為要消除他們的懼怕。底下約翰告訴我們,「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他們看見了!在此用的希臘文是eido,和約翰進到墳墓�堿搢ㄣN相信時所使用的字是一樣的。其意義不僅是眼睛看見而已,乃是指叫人明白的看見。他們看見主,他們就喜樂了。門還是鎖著,猶太人還在外面。我能說,他們仍然充滿懼怕麼?因為此時懼怕已被消除,他們的心是喜樂的。是甚麼叫他們喜樂呢?乃是復活的耶穌。

於是祂又重複同樣的話,用的還是普通的問安,「願你們平安!」這次我們不要停在這�堙A我們必須再往下讀,底下說到最親密的關係。「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如果說頭一次問安的話「願你們平安」是要平靜他們的驚魂;那麼祂第二次這樣說,可能目的不同,乃是要在他們�堶掖迣y一個比不懼怕更多的東西,也就是為著他們蒙召所要作的工,給他們勇氣,「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祂乃是要他們重新體認原先託付在他們身上的責任。祂曾經告訴他們,他們將成為祂所差到世上的使者。祂曾經把祂重大的使命交託給他們;但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他們看到祂死了,那些日子中他們因著痛苦的煎熬而沮喪,他們可能忘記了他們的責任。在那復活的第一天,祂立刻把他們帶回來面對他們的責任。「願你們平安!」看看我的手和肋旁。把我認個清楚,要知道我是帶著傷痕而活著的那一位,也就是說我掌管著死亡;沒有甚麼可畏懼的。然後當他們心�堻葝眥_來的時候,祂再叫他們認清他們的責任。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在此有一件事是值得注意,我們的主說到祂是父所差遣,以及祂照樣差遣他們時,兩處所用的動詞不同。用來說到祂被父所差遣的動詞是apostello;而用來說到祂差遣他們所用的動詞是Pempo,它們是兩個不同的字。在另一個地方,祂也用這兩個動詞,來分別說明祂的使命和他們的使命。但是,這�媏╞帠o兩個動詞還有更進一步的意義,祂要把他們帶回來面對他們的責任,提醒他們說,他們自己喜樂是不夠的,也不是他們安全就好了,祂說他們是受差遣的。祂此時用這兩個動詞是深具意義的。

這兩個動詞的差別何在?apostello這個字,「使徒」一詞是從這字來的,第一個顯著的意思是「分別出來」。現在我們常說使徒乃是受差遣的人,雖然那是對的,但這只說出這個動詞帶來的結果。這個字的頭一個意思乃是「分別出來」,「受差遣」乃是分別出來以後的事。這個字就是祂在此所用在祂身上的。這和祂經常說到自己的使命的話互相呼應,特別是在約翰的記載�堙C約翰福音�媮`共只有四章沒有記載祂說祂是受差遣的。祂是受神差遣的。這個動詞表明,奉差遣者也享有差遣者所分給的權柄。

Pempo這個字就沒有任何分享權柄的意義。它總是代表在權柄之下的差派。神把所有的權柄都委派給祂。神並沒有把權柄委派給祂的教會。祂保留這權柄,而祂的使徒,使者,都須在祂手下當差。他們的權柄是祂的。「願你們平安!」父怎樣把所有的權柄都委派給我,我現在也同樣的差派你們在這權柄之下;這權柄是我的,為要成就我的事工。並且我們不要忘記,祂在他們面前出現時,曾把祂的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當祂再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時,雖然我不能很有把握的說,但我總覺得,祂說這話的同時,也向他們伸出這一雙有創傷的手。祂並非呼召他們走一條舒服而又容易的道路。父神差遣了祂,而那些傷痕是祂權柄的標誌。當他們領受了這新的復活生命時,他們就要蒙召走上十字架的道路,而這道路乃是復活的道路。

底下跟著的,就是那句很奇妙的話,啟示他們何以要受聖靈,也啟示他們受差出去的意義。「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那是對全體聚集的人說的,是對那些受祂差遣的門徒說的。

今天的教會還有這樣的權柄和能力麼?教會當然必須要有這些。只要教會把其條件銘記在心並遵守,就必然有這權柄和能力。父差遣祂來世界作甚麼呢?乃是要對付罪的本身以及各種罪孽。「你要給衪起名叫耶穌,因衪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堭洏X來。」祂來到這世界所面臨的,乃是世人在道德方面的不忠,破產,癱瘓與枯萎。祂來作甚麼呢?是要擔當罪孽,打破罪的能力,把人類從罪的掌握下釋放出來。要赦免他們,使人脫離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所以教會在世上的任務最根本乃是要對付罪。主在地上的時候曾經論到自己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這也是教會的使命。

那麼教會在地上有權柄可以赦罪或留下人的罪麼?或者把這問題引用到個人身上,我(不是由於是屬於某一階級的祭司,也不是以身為教會所承認並差派來作我工作的傳道人,而是以受基督差遣的身分)有否權柄對任何個別的人說,你的罪赦免了?其答案是無可懷疑的「是」。我對誰能夠有這權柄說,「你的罪赦免了」?乃是對任何男人,任何女人,任何少年人,任何少女,只要他們知道罪而向神悔改,並相信主耶穌基督。這樣的事我作了好幾百次了。曾有過數百次,每當有男人或女人說,「我悔改了,我要信靠衪」時,我就看著他們的臉,回答說,「你們的罪雖眾多,因著這位救贖主的名都得了赦免。」如果有的人自以為學問不錯而驕傲,或者更常是因為道德上的缺失,而一直堅持留戀在罪中,說:不,我無法離棄這件事,那我就要對這樣的人說:你的罪沒有被赦免,它們還留在你身上。

這是一個奇妙的時刻,祂說的話何等奇妙!是那麼簡單,那麼高超,那麼現實,又是那麼廣泛!祂當時說話的對象是那麼少數的人,卻是代表歷代以來許多蒙主分別為聖的人。「願你們平安!」我是活著的,看看我的手和肋旁。再不要懼怕,你們的工作就要開始。父怎樣差遣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為此你們只有倚靠聖靈的能力纔能勝任。你們要取用聖靈的能力,然後傳遞出去,去從事我的工作;你們要面對罪,面對罪惡,面對人類。你們不久就能夠向人宣告他的罪得了赦免,或是他的罪仍留在他身上。

兩天之間──主復活第一至第八天(24-25)

底下有八天的間隔。除了第24和25節所記載的以外,我們不知道任何有關這些日子的事。耶穌第一次來的時候多馬不在場,為甚麼不在場呢?對這問題我們不能太武斷。可是因為我瞭解多馬,或許可以對他略作推測。我不認為他之不在是因為膽小,我想是因為他極度痛苦。當他們還在約但河外聽到關於拉撒路的事時,乃是多馬說,「我們也去和衪同死吧!」他當真有這個意思。但是他和其他的人一樣,也倒下去了。雖然他的決心是很崇高、可貴的,可是他並沒有準備好去實現他的決心。他逃走了;並且他說,「我非看見衪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衪的肋旁,我總不信。」每當我聽他這樣說時,總能感覺到他是在極大的痛苦中。他看過那些傷痕,而就著某一意義而言他是有罪的,因為他沒有忠心,他逃走了。我想可能多馬這樣想:我不能去見他們。我們都逃走了。可是當時是我說,我要與祂同死的。是的,彼得也說了這樣的話呀;但是多馬的靈可能比彼得敏感些。不過顯然的,他沒辦法走開。那個禮拜他又回到他們中間,他們立刻接待他,並告訴他好消息。「我們已經看見主了。」這就是我們所知道的這幾天的事。不過他們也一定告訴過他,主所給他們辨認的證據。我們已經看見祂了,而我們也知道那就是祂,因為祂把祂的傷痕指給我們看。

多馬就說,除非我也得到你們的證據,我不會相信。「我非看見衪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衪的肋旁,我總不信。」

耶穌回來了,祂回來找這位回到祂這群門徒中間的人,祂回到這位一直在極深痛苦中,又是要求得著別人所已有證據的人。多馬惟一讓人可批評的地方,乃是在耶穌第一次來時,他不在那�堙C前面我已經試著為他辯解。但無論如何,他是應該在場的,不過他最終還是回來了,而耶穌也回來見他。誰會否認耶穌在第八天回來,是特別為著多馬的呢?

第二次顯現──主復活第八天(26-29)

底下就是大家所熟悉的簡單的故事。這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多馬在那�堙A很可能還是不相信,而且還堅持著。同樣的,門並沒有打開,可是主已經來到他們中間了。又是那麼熟悉問安的話,「願你們平安!」然後祂立刻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祂向他提供別人所已經得到的證據,也是他所要求的;然後提醒他,「不要疑惑,總要信。」或者更準確的說,「不要沒有信心。」

然後有片時的嚴肅安靜,幾乎不需要有任何解釋,我們來到了一個極重要的時刻。多馬看到祂的傷痕,望著耶穌的雙目,他就連續的說了兩件事,是彼此相關連的。「我的主!」這句話乃顯明他確信自己已認出祂;然後他立刻又說出他所發現那極重要的真理,「我的神!」這是在所有對主的承認中,最偉大的一個。

基督也承認他的信心,因祂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接著祂就說出了最後的一個「福」。早先說的福是在登山寶訓中說的。在祂公開的工作中祂也一路上說到別的福。西門在該撒利亞的腓立比說出了一個偉大的承認之後,祂對他說出了一個「福」。「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如今祂說的是最後一福,「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祂這話是指誰呢?是其他十個門徒嗎?不,他們看見過了。他們的信仰是他們看見了的結果。甚至約翰,也是在墳墓那�堿搢�纔信的。那麼祂當時想到的是甚麼人呢?復活基督的眼睛已從多馬和那一群門徒身上轉注到此後的世世代代,祂看到了那一大群從未看見過祂,而竟然能信祂的人。所以祂最後的福,是臨到歷世歷代成聖而又組成神教會的群眾。

約翰福音20:30-31

很久以前就有人問,以後也常有人問起:為甚麼要有四本福音書?俄利根(Origen)曾對此問題作如下的回答,我們所有的,並非四個福音,而是四層的福音。其意義乃是:為了幫助我們明白主這個人和祂的使命,每一位福音書作者在聖靈的感動下,分別寫出了啟示的某一方面。因此我們不能對它們的價值作甚麼樣的比較。每一本書都有其本身清楚的啟示。

然而一般都公認,約翰福音所帶給我們的,乃是對主的最終啟示。皮爾遜博士(Dr. Arthur T. Pierson)曾說過,我們現有的四福音的順序,乃是遵照舊約希伯來安營的順序。馬太乃是整體性的述說「神權治理」的概況。換句話說,整個營地乃是圍繞著這位君王的。馬可福音是說到「外院」,是服事和獻祭的地方。路加福音把我們帶進聖所,在此有見證的七枝燈台,有陳設餅的桌子,或「交通」。約翰福音則引我們進入幔內,進入至聖所。若是我們接受這種公認的說法,很顯然的,我們就必須存著敬畏的心來讀這本福音書了。

這本書很明顯是詩人的著作,但是它有系統的結構也是很顯著的;所以我們一開始就要認識它的結構。其整體的內容是到20:29為止。在這一節後面緊跟著加上一個註解──也就是第30與31節,作者在此附註說明他著書的原因。接著又以第21章作為收場白或附記。用「收場白」或「附記」並非意味其價值是次要的,這只是就字面的結構而言。在最後的分析中,第21章是接續並完成20:29的思路。我們首先要研討的,乃是作者對本書的說明,也就是第\cs320:30,31節所說的。我們都同意,若是我們盼望明白一本書,我們就當格外的注意作者對於這本書所作的說明。

作者對此書旳說明乃是,「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兆頭』(中文聖經作『神蹟』,下同,不另註),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衪,就可以因衪的名得生命。」

在這些話中,作者說出了他著本書的原因,也附帶的讓我們看出他寫作的方法。他為甚麼寫這本書呢?「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衪,就可以因衪的名得生命。」

底下他就附帶的說出他如何完成他的工作,或者說,他說明了他著作的基本原則。他只從許多兆頭中,選擇了一部分。

有三個詞會幫助我們把握這個說明的要點。其中的一個出自本段附註說明,而其餘兩個乃是從第一個詞延伸出來的。頭一個詞乃是「兆頭」。第二個詞是「選擇」,此詞作者並未使用,但事實顯明是如此。約翰很謹慎的指出,他並沒有道盡耶穌的故事。這本書明言作者並非是在記述耶穌生平。它也沒有表白說,它陳述了作者所知道一切的兆頭。「……許多兆頭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請注意這種對比。有許多事沒有記下來,但記了這些事。約翰作過了一番的選擇。「選擇」讓我們看出約翰所用的方法。第三個我要用的詞乃是「意義」。也就是約翰所瞭解的,這些兆頭的意義。他選擇這些兆頭,是要產生一個確定的信仰,「要叫你們信……」,並產生一個屬靈的結果:「並且叫你們信了衪,就可以因衪的名得生命。」

「兆頭」是個相當引人注意的詞,我們必須瞭解這個詞在此的意義。新約中使用了三個我們一般歸類為超然範圍的詞彙,就是「異能,奇事,兆頭」。在五旬節的時候,西門彼得在講道中使用了這些字眼,「神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兆頭,將衪證明出來……。」保羅第二次寫信給哥林多人,提及使徒的工作時,也說到「兆頭……奇事……異能」。是同樣三個詞,只是不同的次序。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中,他提及撒但時,也使用了同樣的三個詞。他說他「行各樣的異能兆頭,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後2:9)。注意這�堛�「虛假的」,它說出撒但作為的特徵。這三處的經文,我們所討論的觀念都同屬一個範圍中。耶穌所作的這些事,祂的使徒也作,撒但也作這些事。

這些詞的意義如何?「異能」指能產生果效的行動。「奇事」形容這異能運行所產生的果效。「兆頭」則指所完成的奇事之價值。我們從這三個詞得著了一個完全的啟示,也就是我們稱之為超然的這些事之完全哲理。

在英文�堶情A「神蹟」(miracles)這個詞是從拉丁文miraculum這個字來的,而此拉丁文又是得自另一拉丁文mirari,其意義僅僅是「驚奇」而已。在我們主的一生中,可以任取一件我們形容為「神蹟」的事──約翰福音中的頭一件乃是變水為酒,最後一件乃是使拉撒路復活──而看出這些事運行時,必定會引人驚奇或駭異。在每一件這樣的事面前,每一位駭異的旁觀者都可以看出其中的異能或能力。這種驚奇可能是由於不認識產生這種結果的異能而致。因此,那是一件神蹟,一件奇妙的事。第三個詞顯示這種事的價值;那是一個兆頭,證明了某些事。耶穌到處行走,神藉著祂行了異能,這是事實;奇事,是其果效;兆頭,是其價值。

所以兆頭乃是說,用某一件事以證明另一件事。一個兆頭遠超過一個記號。我們可以任選一個記號來代表另一個與它根本沒有關係的東西。這個絕非新約聖經中兆頭這個詞的意思。讓我再舉個例子說明。楓樹葉子是加拿大的記號。但是楓樹葉子並不是加拿大的兆頭。為甚麼不是呢?因為在其它地方也有楓樹葉子。但是如果我們能找到一種生長在加拿大的植物,在其他地方看不到,那就可以稱為兆頭。這就是新約聖經中兆頭的一貫含義。並且一個真正的兆頭永遠是證明神的;而虛假的兆頭則是證明撒但。

在約翰福音中,作者從不使用「異能」(powers)這個詞,他從不稱呼耶穌所作的是「異能」。在啟示錄中,他確實用過這個詞。不過在福音書以及他的書信中,他從未使用它。而且他也從未使用「奇事」(wonders)這個詞。他在約翰福音4章,記載了耶穌曾對迦拿的一個人說,「若不看見兆頭奇事,你們總是不信。」約翰所使用的這個字隱含異能與奇事的意思,但是他並不直接使用這些字。當他想起耶穌所說和所作的事,他也注意到其中的異能,和其中的奇事,但他強調的是其中的意義與價值。

在這段話中,含有一明顯的限制。作者說到,「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兆頭,沒有記在這書上。」耶穌所作所說的,大部分是「說」或「作」在眾人面前。約翰這句話,乃是指有些人是看見而又明白的。很可能耶穌行一個兆頭,使眾人看見,但卻不明白。約翰所強調的事實,乃是除了群眾以外,還有其他的見證人,不只看見了兆頭,而且明白它們的意義。

約翰寫福音書時,年事已高,所以他必定在回憶著與耶穌同在一起那段奇妙的三年半時光,憶起那些群眾擁擠的日子,以及那段奇妙日子�堜珛o生的事情;再從這些事情�媬嚝雂@些兆頭,按照一個非常確定的目的,把它們組合在這本難得的著作中。

我們所要看的,就是這段宣佈他目的的經文。他為甚麼寫這本書?「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在這一節經文中,「信」這個動詞使用了兩次,「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衪,就可以因衪的名得生命。」從這個動詞的重複使用,使我們看見引人得生命之信心的兩方面。頭一方面顯然是理智上的信服,「要叫你們信」;也就是要叫你們能信服。信服甚麼呢?信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且更進一步的,「叫你們信了衪,就可以因衪的名得生命。」這句話所指的,遠超過理智的信服。這是一種信仰,是意志上對於內心所信服之事的降服。事實上,除非我們自己降服下來,我們絕不會真正的相信任何一件事。每一個主日都誦讀「我信全能的父神」是很容易的。但是只在聚會的地方說這句話,並不足以證明我們真正的相信。整個星期�堛漸肮ˍ蚽鉆篕矞狻�我們的信心,或反證我們的信心。理智上的信服並不等於得救之信心;但是沒有理智上的信服,就不可能有得救的信心。我們必須有事實,並以理智來抓牢它們,然後向它們降服。

開始是需要用理智的。他所說的,是要我相信甚麼呢?乃是要叫我相信一些關於耶穌的事。約翰使用這名字比其也作者還多,是頗為特別的。馬可稱呼我們的主為「耶穌」只有十三次。路加稱呼祂「耶穌」有八十八次,馬太稱呼祂「耶穌」有一百五十一次,而約翰稱呼祂「耶穌」有二百四十七次之多。這是很機械式的數字,卻能叫我們看見一些事情。換句話說,在這本福音書中,從頭到尾約翰一直要我們面對這位成了肉身的耶穌,正像當初人所認識的耶穌。他的眼睛一直是在耶穌身上,正如在祂肉身的日子被人注意一般。這本書被公認是說到我們主的「神性」的福音書,但是這本福音書比其他福音書更令我注意到祂的人性。馬太如何呢?在那書中,我所面對的始終是君王的管理。我對「權柄」深具印象。馬可呢?我所面對的乃是一位受苦的僕人,祂的尊嚴被剝奪殆盡。路加呢?我所面對的是一位令我驚訝的十全十美的人。但在約翰福音中,我覺得我能觸摸到祂,能夠靠近這個人,約翰始終絕不讓我離開這個人。

但是在祂�堶悸滿A不只是一個「人」。「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讓我們就在此處安靜默想。在這本福音書中,他稱呼祂為「基督」有二十一次,其中三次是與「耶穌」聯合使用的。他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是從耶穌基督來的。在此他第一次把「耶穌」「基督」這兩個名字聯在一起。此後一直到第17章,記載我們主的禱告時,他纔再把這兩個名字聯在一起。17:3,「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最後一次他在說明本書時說,「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因此它們只有三次被聯合使用。

約翰著此書的第一個目的,乃是要證明耶穌是基督。那是我們的主在民眾中公開服事的年間一直存在的一個問題。祂是基督麼?有一天他們特別問主說,「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10:25)。這個問題便人意見分歧,有的人說,是的;有的人說,不是。現在約翰說,我已收集了這些事情,是要證明耶穌是基督,要叫你們相信這件事。

此外,還要相信甚麼呢?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這稱呼是指著祂的職位說的。而「神的兒子」這名字則是指著祂的身分說的。作者說到「拿撒勒人」,憶起他自己曾注目的是人的眼睛,觸摸到的是人手的感覺,他曾把頭投入耶穌的懷中,感覺著祂的心跳。不錯,他經歷了這一切,但他收集了一些兆頭,能證實一個最深的事實,就是這位耶穌是神的兒子,並不是神的一個兒子,乃是神的這個兒子。

在這段附記說明中出現的這名稱,必須以作者在此書前面部分中對這名稱的用法來解釋。在這書第1章序言末了的第18節中,首次提到耶穌為神兒子的身分,「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堛瑪W生子將衪表明出來。」這是約翰第一次提到耶穌是神的兒子。

對於此處所提及祂為兒子的身分有兩種說法,並且很難確定那一個是對的,其困難主要是因為手抄本的不同所造成的。有很多手抄本寫作「在父懷�堛瑪W生子」,但也有許多寫作「獨生神」。這兩種寫法的意義是相同的。其中的「生」字表明了兒子的身分,所以即使寫成「獨生神」的手抄本也是對的。那是兒子的身分,是一種特別性質的兒子身分。此後凡提及耶穌之兒子身分的地方都必須這樣解釋。在此書中一再的說祂是「兒子」,或說是「神的兒子」,實際上有二十四次之多;這些地方我們都必須以那個奇特而奧祕的話:「神的獨生子」來說明。這就是約翰在這段附記中的意思。

如果說,在耶穌公開工作時,祂的彌賽亞身分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那麼,耶穌所問的問題「對於彌賽亞,你們的意見如何?衪是誰的子孫呢?」就是一個更深入的問題了。他們回答說,「衪是大衛的子孫」,底下祂又問,「大衛怎麼又稱衪為主呢?說『主對我主說』衛既稱衪為主,衪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基督的重大問題乃是,「衪是誰的子孫呢?」而人的問題是,「衪是彌賽亞麼?」但是更深入的問題乃是,「彌賽亞是誰的子孫?」約翰說,我已收集了這些兆頭,使你們可以信耶穌是彌賽亞,並信祂是神的兒子。這就是這本書在人的理智上所要達到的目的。

我們可以用另外一種引人注意的方法來說明這件事。約翰實際上乃是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兆頭,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西門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所說的話是對的。西門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說了甚麼呢?耶穌曾問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就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過了多年以後,這位西門的朋友約翰,也是詩人,坐下來說道,「西門那一天說得對,我要收集那些兆頭。」他收集了,並把它們加以組織,於是寫了這本書,說到,「記載這些事是要叫你們相信西門那一天說的話是對的,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末了他又說,「並且叫你們信了衪,就可以因衪的名得生命。」若是我們在理智上信服了,又照此信念行動,結果如何呢?我們就有了生命。這就是進入生命的道路。這生命是在祂名下的生命。理智上的信服是不夠的,我們只有藉著意志的降服,纔能進入這生命�堙C

末了,「生命」這個詞是引人注意的。約翰用以代表「生命」的字乃是zoe{。另有其它一些字,也代表生命。靈這個字的原文是pneuma;心思的原文是psuche。另一個很重要的字是bios。但這些字約翰都不採用。還有,所有新約的作者,當他們說到從耶穌來的生命時,都使用zoe{這個字。在古典希臘文中,zoe{僅代表生命的原則而已。它可以用在昆蟲,一般的蟲子,也可以用在人或者神身上。Bios常是較祟高的一個字,指更高層次的生命。在英文中biology與zoology就含有以上兩字的思想。當我們今天使用zoology這個字時,我們是指動物的生命。另一個字我們用來指人類的生命及更高型態的生命。新約中使用zoe{這個字,乃是僅僅指生命而言。在希臘文中,有兩個字的意思正好相反,就是zoe{與thanatos,即生命與死亡。在全本新約聖經�堙A只是用zoe{來指生命。聖經說死是從罪來的;因此,當罪不存在或被對付並除去時,生命就被恢復,其中再無死亡的地位。因此zoe{成了無罪的生命,理想完全實現了的生命,再沒有thmatos,也就是沒有死亡。這就是耶穌所說,「信我的人……必不死。」因此基督教使用了這個最簡單的字,採取了其最原初的意義,又另外賦予最崇高的含義。我們進入的生命是沒有死亡的,這就是永生。當我們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時,我們就進入了這個生命。也就是當我們相信上述信仰所提示的種種意義,並相信其中所含重大和永遠的事實時,就有了生命。

以上我們討論了作者著此書的目的,因此底下就可以進一步根據他所揭示的目的來研究此書。──《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