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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神的兒子使我們自由

 

請我們看第三十二和第三十六節,這兩節是這章聖經的鑰節。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這對我們說到因認識真理而得的自由。你看主耶穌用這些話宣告了關於真理必叫人得以自由之後,立刻就引起了聽眾提出關於捆綁的整個問題。他們對祂的話當時的反應就是:他們反對祂話�媟t示說他們是在捆綁之中。他們說:『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他們這樣說是完全曝露了他們自己。他們顯示他們是如何完全的瞎眼,而他們完全證實了這一段開頭的話:『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堥哄z。若是沒有黑暗,就不需要光。主耶穌說過祂是光。祂清楚知道黑暗是何等的深,但他們卻不覺得黑暗,所以他們認為不需要祂。他們不覺得捆綁,所以他們認為不需要得自由。真是奇妙,整整一章都說到因著黑暗和捆綁的存在,而人竟對此知毫無所,祂自稱為那光,為那使人得自由者。

這樣,這一章聖經說到了黑暗的事實和性質,同時也說到捆綁的事實和性質,然後又指明拯救的路,而這路就是主耶穌自已。他們說:『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祂最少在四方面指明他們是在捆綁中,然而他們卻連一個也不承認,這就證明瞭他們的黑暗是何等的厲害。

 

(一)律法的捆綁

第一、祂先要使他們完全清楚明白,他們是在律法的捆綁之中。是這樣的受律法的捆綁:律法拘束他們像一個主人,像一個審判官,像一件他們無從擺脫的事,一件逼迫他們叫他們不能不投降的事。他們就是這樣受律法的捆綁。這章聖經的前十一節是一段很顯著的插語。我們要看見這些話如何成了這件事的一部分。你看那些長官帶那正犯罪時被拿的女人來對祂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不用說,他們這樣作是一個完全違法的行為。對於這樣事件他們有公認的法庭,那�堿O司法的地方。他們該把這事帶到合法的地方去,而竟帶到一個平民面前,尤其是他們所不相信的那一位面前。但人為要達到他定意所要的目的,就不顧一切去作任何事,那些長官是公然設計要陷害祂的。他們用計謀要置祂於法,使祂和最高會議就是審判的法庭發生沖突。我們不論這事,只要注意這事發展的結果:『摩西吩咐……你說……怎麼樣呢』?祂擁護摩西嗎?祂若這樣宣告,這樣審斷,祂就站在最高會議的立場,也立刻和當時頂替了摩西司法權的羅馬政權發生沖突。祂把摩西放在一邊嗎,祂若這樣,祂就被牽連在這項罪行中,祂就是寬容不貞,而有分於惡事。看來這好像是一個無法逃脫的圈套。

祂正坐在聖殿中教訓人,當他們帶進了這女人,提出他們的控告,並質問祂的時候,祂在坐位上就彎下腰來在地上畫字。他們追問祂時,祂仰起祂的頭來只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於是又彎下腰去。當祂寫了一會兒,只舉起頭來看,他們都不在了。聖經說:『他們……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你說他們豈不是在律法的捆綁中嗎?他們想要加在這個女人身上的律法,祂已經加在他們身上。祂轉過那武器來向著這些控告者,那些自以為與摩西是一致的,反而受了摩西的鞭打,而不能抵住律法。他們若在摩西的律法面前站立得住,那女人必定被石頭打死了;但他們抵不住,因為律法審判他們,定罪他們。當他們出去的時候,就證實了他們如何受捆綁的情形。

照著這樣原則,我們接下去看。不僅是他們而已,所有的人都是這樣受了律法的捆綁。神已經頒布了祂的律法,並未曾廢去律法的一點一撇。那律法是仍然有效的!它是完全的、詳細的,它涉及生活和品性的每一件事,這一方面有一包羅的條款:『你們不可』!另一方面也有同樣包羅的條款:『你們要』!再把這兩面總括於一點:你若違犯了律法的一條,你就違犯了律法的全部;你如果在一條上構不上了,你就向其餘的都要負責。這是我們所無法承當的。照著天性我們就是在捆綁之中。神已經說了,我們無法擺脫。神所發表的心意,就是他的要求:『你們要』,『你們不可』,兩方面我們都要負責。我們決不能逃避這事,我們總有一天要負這事的責任。我們每一個人必須站在神面前,向祂對律法負責,這是無法逃脫的。神遲早總要叫我們知道這事,那時神就要定罪和審判每一個人。逃避之路只有一條,但是照著天然我們都是在律法的捆綁之中,而我們又必須負律法的責任。有誰能說他已經遵守了全部律法,而絕沒有違犯過任何一條神的誡命呢?那不是有多少罪的問題,你若是犯了一條神的誡命,在神面前你就是犯了眾條。破壞了律法,被證實是一個罪人,就你在神面前的光景而論,就如同犯了全部。罪的事實已經定了,不論罪大罪小,都要審判。

 

(二)罪的捆綁

那末請再來看,他們是在罪的捆綁之中。他們說:『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祂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剛在不久之前,他們對著:『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這句話已沒有勇氣抵擋,就是這一班人溜走了,就是他們這一溜走承認了他們不是沒有罪的。現在祂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所以他們就是承認自己是罪的奴僕了。哦!他們是不願意這樣說出的,但他們良心是承認了。

現在且把法利賽人放在一邊,單就我們而論,不須要太大的強迫,我們就會承認。我認為我們是不願在宗教的法利賽人的立場上的;他們總是要口頭否認他們本性上受了任何罪的捆綁。我們沒有一個人願意論我們是沒有罪的。但我要問你,你從來沒有想要不再犯罪嗎?你沒有想要決不犯罪嗎?你有沒有在一天的開頭就說:我今天不要犯罪!結果如何呢?你很清楚知道你是在罪的捆綁之中,對此沒有選擇權。若沒有得救並在基督�堙A對罪你是沒有主權,它反而是你的主人,我們很清楚知道,在基督之外,罪是管轄我們的,而我們是在罪的捆綁之中。那是主耶穌在這�婸〞漱Q分清楚而且證實的。

 

(三)撒但的捆綁

第三件就是他們乃是在魔鬼的捆綁之中。『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那是一個可怕的說法,但祂卻證實了祂所說的話。事實豈不是證明瞭祂是對的嗎?這些熱心宗教的法利賽人殺了榮耀的主,這兩千年來證實了他們是作了魔鬼的工作;魔鬼是在幕後作工,那並不是神的工作,照著這�堛滌O載,祂說他們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他們作的是他們父的工,這話是完全的真實。所以,他們是盲目的活在魔鬼的捆綁之中。

在這世界每一個男女的情形的背後,這是一件深而隱藏的事實。他們是在神的律法管轄之下,他們是在罪的捆綁之中,但這背後乃是魔鬼的專橫。我們必須認識的乃是:罪本身權勢雖大,我們並不僅是要對付罪和罪本身所有的權勢而已;我們必須謹慎對付的是罪背後的撒但自己。你不可能用機智取勝魔鬼!你可以試試慎防犯罪,你將發現你所面對的不是一項抽象的東西,乃是一個凶惡的狡猾的靈,它能在你不願被顛覆時,就顛覆了你;就在你疏忽的時候,在困倦站不起來的時候,抓住了你。一切都是有計劃的,一切都是預謀的,一切都按照計劃來嚴密推動。魔鬼以它的聰明和它的能力,在罪惡事物的背後,操縱一切,使每一個在基督之外的男女,不僅是受罪的捆綁,更是受魔鬼的捆綁。人盡可以說他們不要再去犯罪,他們要放棄犯罪;但他們是無法這樣擺脫魔鬼的,它不讓人這樣容易擺脫它。他們不住是在對付一些嗜好,就是他們一次跌在其中的事物;他們乃是落在魔鬼的網羅、掌握和管轄之中;他們不僅是需要從罪中得著拯救,他們更是需要從魔鬼手下得著拯救。即使是熱心的法利賽人也是在那�堥�撒但的捆綁。

 

(四)審判的捆綁

主耶穌所揭開的第四點就是:他們是在審判的捆綁之中。因著前三面的捆綁,審判——神的審判——就落在他們身上。『你們要死在你們的罪中』。這不僅是指離開世間,終止生存說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是無可逃避的。在審判的捆綁之中,這話的意義是說:審判支配了每一個罪人的命運。所以你看見,祂所說關於在捆綁之中,乃是一件非常大的事,這事在各方面都是真的。當祂說過:『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因而引起了整個在捆綁中的問題的時候,他們就立刻反駁這種說法和暗示。但祂卻證明瞭祂的話,並且指明他們受捆綁的光景比他們所能想像的嚴重的多。

 

基督——叫人自由的真理

我們的光景就是那樣,但是祂又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我們已經看過受捆綁的一面,現在我們來看另外一面:藉著真理得以自由。什麼是真理叫人自由呢?約翰福音分作幾段,第一段說到生命,第二段說到光。每一段都是環繞著主耶穌這個人。當約翰說到生命時,那中心的宣告是『我是生命』,而當他說到光和真理時,那中心的宣告是『我是光』。所以所說的一切都集中在祂身上。『你們必曉得真理』。『我就是真理』!總而言之這就是就:你們要認識我,你們就可以得著自由。關於認識祂是真理而得以自由這話,究竟是什麼意思呢?那並不僅是認識主耶穌的存在這一事實而已,那並不僅是相信有這麼一個人,那乃是認識祂所代表的是什麼,祂的意義是什麼。

 

律法成全,叫神滿意

什麼是在主耶穌�堶惟狴N表的:勝過律法的捆綁,藉此我們從捆綁中得以自由的真理呢?它乃是這樣:神雖不減少祂的律法的一點一劃,但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成全了全律法。每一個人都會被律法打倒,但神絕沒有說:『好,你不能成全律法,我就讓你去算了』。絕不!祂說:『你必要承當律法』!但這是絕不可能的啊!那末,什麼是逃脫的路呢?神必定要成全祂的律法!主耶穌來了,說:『我要成全律法,律法一旦被成全時,它就可以被挪開』。除非它被完全成全,就絕不可能被挪開;所以祂就代替我們成全了律法,使神完全滿意。『神阿,我來了為要照著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十:7)。祂作的極其完全,既成全了律法,叫人尊重它,祂就把律法放在一邊而引進了恩典時代,所以我們現在唱說:

從律法中自由,哦,何等快樂?

耶穌已經流血,罪已得著赦免!

受過了律法的咒詛,和墮落的創傷;

恩典卻拯救了我們,直到永遠。

害主耶穌�堛滲u理,使我們得以自由,這乃是因為祂在律法的事上已經滿足了神的要求;但我們必須要記住,這完全是系於耶穌基督琉是誰。普通人決不能作這樣宇宙性的,天上地上,時間�堜M永遠�堛漱u作。只有曾經被置於宇宙代表者獨一無二的地位上的那一位,纔能成就這事。

 

罪已得贖,人得稱義

其次一點就是罪。在主耶穌�堛滲u理勝過了罪的捆綁,『那不知罪的,為我們成為罪…』。祂的命作了贖罪祭,『祂成功了完全的救贖』。『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賽五十三5)。在主耶穌�堛滲u理,使我們從罪中得以自由,乃是因為祂為我們解決了整個罪的問題;而從罪的捆綁中得釋放,就是因為主耶穌成了一個擔罪者,在祂�堶探N是完全釋放。

 

撒但被推翻,人得釋放

同樣的原則,也應用在撒但的捆綁。當主要去釘十字架的時候祂說:『這世界的王將要被趕出去』。『…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保羅因蒙神的光照,看見了在那看不見的境界�堜珛o生的關於各各他的事,他說:『既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5)。結果使徒又說:『感謝神,祂帥領我們在各地在祂得勝的行列中,慶祝祂勝過了祂的眾仇敵』(林後二14另譯)。各各他是基督為我們對魔鬼的勝利,因著祂在那�堜狶@的,我們得以從撒但的捆綁中得著釋放。

 

審判受過了,人得安息

此外說到審判的捆綁。祂自己並非因誕生或天然的緣故有了罪,只是因祂甘心情願取代了我們所處有罪的地位,在律法之下的地位,和在撒但權勢之下的地位,然後把它們完全毀壞,祂也就毀壞了隨著它們而來的後果,就是審判。在十字架上祂擔當了我們該受的審判,我們該受的審判在祂的身上都受盡了。作詩的人以祂的口吻豫言這事說:『洪水波浪沒過我身』。那就是神的審判漫過了祂的魂,代替了我們。贊美神,你我在基督�堣ㄜn受審判了,審判對我們已經過去;但這一切對那些在基督之外的人仍然是存在的。

 

自 由 的 家

還有一件事我們必須注意。『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兒子』這個稱號是在約翰福音�堣@個很惹人注意的常用的稱號。與這稱號並用的還有『天父』。『父』這個名稱在約翰福音�堨庣L有一百一十一次。『父』和『子』是常見的詞。認識了這些慣用的詞,那麼你就會深刻的注意到約翰福音的開頭有那麼多關於重生的話語。『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子;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肉體生的…』。又對尼哥底母說:『你必須要重生』。這是家的思想。有『父親』,有『兒子』但要在那介家�堙A你必須要生在那個家�堙F而『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這句話是說你們是在那家�堣F。祂說:『僕人不住在家�堙K兒子才住在家時…』。你若在律法的捆綁中,你就在這個家�堥S有分。這是一個自由者的家,是生來就自由的人。我們如何從罪,從撒但,從審判獲得釋放呢?藉著重生。『兒子』叫人自由。神將權柄賜給了『兒子』,使祂有權照祂所願意的都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當我們重生的時候,我們就接受了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是神的兒子基督給我們的禮物。這是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主而得的永遠的生命。我們如何得到自由,藉著重生被帶進了這家�堙C我們成為那些從所有捆綁中得著自由的人們家�堛漁a人。

我們若是享受著在基督�媊搣顜畯怢熒奶j的自由,我們最大的願望也就是所有的人都應該有分。你若還不明白這些話,我們可以這樣說:你們必須靠著救恩來認識主耶穌,那末你就能從律法得到釋放,從罪得到釋放,從撒但得到釋放,從審判得到釋放。

 

一個奇特的點

我們在約翰福音第七章曾經注意到這本福音書概括的特點,到這�埵酗F一個轉彎,而引進基督這個人和祂的工作新的一面。從那一章就說到『光』的事,但當我們來到第八章所指的那一段的時候,這個『光』就有了確定的形態,一直貫串到第九章的末了。我們將要看見第八章的頭十一節是一段插進來的話,這些話似乎很奇特。我們從第十一、十二節之間沒有任何連續的意義可以看出這一點來。第十二節好像是回到第七章第五十二節的話上。為什麼這樣呢?這個奇特的點怎樣解釋呢?無論約翰自己知道不知道,這�埵酗@個按著屬靈長進經歷的顯著例子。我們往下看的時候就會明白。

 

基督這個人是在一切道理之先

從這插入的一段,可以看見兩方面,天然的和屬靈的。天然的乃是關連到為基督設的陷阱,這些猶太人的首領想要陷害祂,帶這個女人來,他們說她是犯罪的時被捉拿的,於是把這個問題擺在祂面前:『摩西…吩咐我們…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當我們把所有的點都考慮之後,找們將看見這一個陷阱,要從其中逃脫,即使是可能的,好像也是極其困難。他們設下這個陷阱的居心是這樣:耶穌若不管摩西,則在整個猶太人的面前,尤其是在猶太人的最高會議面前,就成立了明顯對祂不利的案件。這樣的態度也將使祂受犯罪之責。若在另一面,祂贊成摩西,同意或要求按照律法用石頭打死這個女人,那末就有兩件事情必定要發生:祂必定要和羅馬的官方發生沖突,因為他們那時候已經廢掉了猶太人的律法;同時祂也要激起了極大的公憤來反對祂自己,因為道德已經非常松馳,在這樣情況下若是用這樣極端的措施,必定難以獲得民心。可能還有別的點、但在表面上這好像是這事的合理解釋。後面的猜測就可能性而論似乎有點勉強,因為祂常以祂自己代替摩西的地位:『…只是我告訴你們…』,他們必定因著祂赦免這樣的罪惡,是違反了摩西那樣嚴格的吩咐,使祂受到道德上的牽連,這樣他們就滿意了。

從這個擺在我們面前無法逃脫的圈套——就是埋設的人所想像的——我們能夠看見為什麼神的靈要把這件事放在這�堙A照人看來好像和前後敘述的事並沒有連系;這一段插語就是為要在三方面把基督的榮耀和偉大表明出來。在我們研究到這三方面之前,請我們注意:第一、這插語是排在一個新階段的開頭,引人注意的焦點不僅僅是在那件事,乃是在於基督這個人。這就提醒我們,基督這個人一直是被擺在一切道理之先,一切都是從祂出來又反回來指向祂。這是在聖經中支配一切的律。教訓的本身並算不得什麼,無論那教訓是多高多好,我們並不是要受一個有系統的道理來支配。主要的是一切都是關系到基督這個人,因為是祂使道理成為活的,是祂在支配道理。在我們的生活中,離開了主活的同在,教訓就成為僅僅是理論。

現在、我們來看上面論的圈套,和從三方面所說的約翰福音主要的目的。

 

基督的超越

第一、從圈套中有一個脫離的路。這個逃脫是偉大的。那不僅是聰明。僅僅聰明只能從困難中得到解脫;但這�堛熊痕G是遠超這個,並且留下了極大的道德和屬靈的因素,向這一個世界,特別是這個宗教的世界挑戰。不僅是那些想要陷害祂的人已經失敗了,他們的目的落空了,反而留下了一件事叫他們思想,而引起他們自己和神之間最終的問題。

第二、也是結果之一,祂作了一件事,這事除了基督沒有人能夠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這些猶太人的首領中的任何一個,想要用話語或控告使他們有認罪的感覺,並促成這樣認罪的結果,就是叫他們在定罪之下溜走——這是不可能的事。他們對於他們自己的義是那樣的滿意。他們豈不是神的選民,在神的約中享有神的聖言嗎?他們豈不是常常感謝,不像別的人一樣嗎?沒有一件事比想要把他們帶到罪的感覺的深處,再不受歡迎的工作了。但在此竟然成了,是他們自己提供了根據。除了主耶穌沒有一個人能夠使猶太人從心中因著有罪而定罪。我們在這�堿搢ㄐA我們前面所說的是如此的真實,那並不是道理,不是基督教的哲學,不是基督宗教的道德。在這樣情形中,這些必定要完全無用,但罪和定罪的整個問題是關系到基督這個人:『光來到世間,世人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9)。『我就是光…』。

 

從律法到恩典的轉換

在這個插語�堛�帶著的第三件事就是時代的轉換。當我們一次又一次讀過這本福音的章節時,我們已經說過,第一章是整本福音的苗輔,在第一章�堛漪O片段,後面的章節是它們的發揮。關於我們現在所討論的章節正是如此。在第一章十七節我們看見:『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在這�堻o是一個何等好的例證。他們說:『摩西吩咐……』。那就是律法,按著律法這個女人應該打死。但由耶穌基督來的恩典和真理是何等的超越!若不是如此,就著律法而論,這個女人是無法逃脫的。雖然恩典不赦免罪,也不是把罪減輕,而恩典供給一個赦免和拯救的路。律法反過來加到這些猶太首領他們自己的頭上,把他們打倒在定罪之下;恩典為這一個女人找到了一條逃脫的路,他們想要根據已經犯了律法來毀滅她,然而對於那個律法,證明他們自己並不是無罪的。

在第八章的�堶惘A往前去,我們看見我們所說的排在開頭的這一件事,有一個特別強調的點:說到基督是光的事實。人在本性�奡N是在黑暗中,黑暗就是捆綁,自由乃是從認識和對真理的順服而來。基督在此被擺出來就是神的啟示,這樣祂就是真理;所以對祂和對真理的順服就是自由和光的路。

 

基督在地上畫字,神在塵土�媦g字

對於基督彎下腰在地上畫字的行動,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有些人以為祂是在寫猶太人的罪。另外有人簡單解釋說:祂僅是鄙視控告這女人者的卑鄙行為;或者說是對於他們要陷害祂的企圖並不在意。

在祂的動作�堙A這�堣ㄔi能再有一些更深更豐富的意義嗎?祂的行動當是滿有意義的,我們既然看見祂是福音的完滿具體表現,我們豈不可以從祂這個故意並一再重複的行動看出一些更大的永遠的事實嗎?神在這個世界的歷史中,曾不只一次把祂的心意寫在塵土�堙C的確,這一向是祂故意和所選擇的方法。在亞當身上祂寫下了祂自己的形象,在摩西的時候神的指頭在石版上寫下了祂神聖的思想,這些乃是神的心意的具體表現,而是和神自己分開的,也是神以外的一些東西。在祂豐滿和最終的表現中,祂在恩典中一直向人彎下祂的腰,使祂自己與他們聯合。在審判之前,為了拯救他們,祂先降卑成為人,這個降卑就是在腓立比書第二章�堶惟珣狴靰滿C從與神同等到人的樣式,並且還要更加降卑,要從律法的咒詛下,和罪惡的死亡中拯救人。祂為著眾人——這個在犯罪的時候被捉拿的女人,和所有其餘的人——『如今那些在基督�堛煽N不定罪了,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媊孺韙F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神在祂兒子�埵V我們說話,又早已立祂為承受萬為的』(來一:1)

何等銘刻的字!何等的塵土!何等的恩典和真理!祂說:『……人看見了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

祂很可以對於律法及律法的代表者毫不重視,可以不管他們,(有人就是這樣解釋祂的行動),祂清楚知道祂既然來了,一方面得以代表人使神完全滿意,成全律法,結束律法的時代;另一方面帶進恩典的時代,從外面轉到�堶情A從暫時的轉為永久的,從屬地的制度轉為屬天的實際。這完全是兒子名分的最深意義。

接下去的第九章實在是這一件事的一部份,雖然也提起幾件另外的因素,它實在還是第八章所陳述的真理的最大的課題。所以我們要立刻來看下一章。── 史百克《默想約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