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導言
作者序
有一段時期,許有關新約的註釋書不斷上巿,以致於任何膽敢提筆寫書的作者,都要三思:值得再出一本書嗎?寫作本書,若以「巿場對系列叢書,仍有殷切的需求」為理由似乎不夠充份,因為舊版丁道爾新約註釋叢書中,使徒行傳的作者 E. M. Blaiklock 教授,本身就是傑出的古典文學學者。那麼,重寫本書的理由為何?主要有幾個:
第一,Blaiklock 教授很謹慎的把自己局限於寫出一本「歷史性的註釋書」,意即他專以希臘、羅馬時期為歷史背景,來描寫、註釋使徒行傳。他的註釋書自問世後,一般人研究的角度已側重在強調使徒行傳的神學價值。因此,有人覺得某些論述需要從這個角度來著眼。近代學術界對路加所寫二卷書信的研究,F. Bovon 有很傑出的論述出版,書名為「神學家──路加」(Luc le
the*ologien)。
不過,有關歷史方面的問題,不能因為全照著神學角度而被忽視。因此引出重新研究的動機,這是第二個理由。就在 Blaiklock 教授的著作出版前不久,E. Haenchen 教授以德文出版了另一本註釋書,他以豐富的資料,詳盡的描寫路加,使路加看起來,不像嚴謹的歷史學者,倒像一位歷史小說作家。 Haenchen 的著作,當然需要很謹慎的採用與評估,為此,本書若在某些方面顯得爭論過度,或是太側重歷史性的探討,那是因為到此為止,就註釋家而言(R. P. C. Hanson 為顯著的例外),幾乎沒有能和 Haenchen 觀點認同的。Hanson 對使徒行傳的歷史性,存著不當的懷疑論點;筆者在本書中對此一直保持批判的態度。雖然如此,也許該強調的是,他的著作在神學界中仍屬傑出,再次燃起了研究使徒行傳的熱潮。
雖然有人盼望能提供一些解經的參考價值,但為了符合叢書的既定目標,本書仍以註釋為主。本書原則為適應廣大的讀者�韟蚍g,不過我也為了對神學生有使用價值而努力。因此,Haenchen 的註譯出版後,一些有關使徒行傳的論述陸續問世;我把這方面的參考資料列入,這是 Haenchen 一書的參考書目所沒有的。
在此,我要向本叢書的總編輯 Leon
Morris 博士,以及 C. J. Henmer 博士對原稿提供的寶貴的建議,表示我滿懷的感謝。我也要感謝 T. Clark 小姐和 P. Henderson 女士繕打此書。
本書寫於愛伯大學,就是蘭塞爵士(Sir W. Ramsay)當年教導其高足布
馬歇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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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Ⅰ 使徒行傳的目的
讀者從一本書能得多少助益,對書的評價如何,全在乎他所存的期望為何。這些期望,一方面是根據作者聲明的目的,一方面則出於讀者本身的假設。
一般讀者多半認為使徒行傳是初期教會的歷史,讀它可以知道教會初設立時的情形。不錯,他必然找得到史實,符合這個期望。這段歷史是耶穌升天,結束祂在地上的工作(路二十四50∼53)開始,同時強調祂將藉教會繼續工作。在描述了聖靈的澆灌使門徒得著裝備之後,它接著記載一連串令人興奮的事:耶路撒冷教會的設立,福音廣傳至猶大與撒瑪利亞,再快速地由敘利亞的安提阿延展至小亞西亞、馬其頓及希臘。最後,保羅到達羅馬,代表福音傳至古代世界的中心。本書的記述相當詳盡。絢爛多姿、戲劇化的場面,穿插著率直的報導,舞台的中心則是勁道十足的人物。作者極具才華,能捕捉古代生活的形形色色;他領我們從窮鄉僻壤的路司得,到學術中心的雅典;又讓我們與獨具風格的人物接觸,包括猶太人、希臘人、貴族、奴隸。這本書是「一個興味無止的故事,由一位說故事的高手娓娓道來。」1
我們不知不覺已由故事的敘述,注意到作者的風格,看出這部歷史是一篇精心傑作。古代讀者一讀開頭對提阿非羅的獻詞,就知道它是一部文學作品,那是古代書信特有的文體。路加的文筆與風格,是新約聖經中的佼佼者;由此可見,他也許是眾作者中,最清楚知道,讀者將是受過教育的,因此他乃是要寫一部文學作品,不是單單寫一些小冊子,給教會內缺乏文學修養與興趣的人使用。
如果路加寫的是歷史,而刻意用文學的手法來描述,那麼接下來的問題自然是:他為什麼要這樣作?他為什麼要寫初期教會的故事?這個題材顯然並不是一般基督徒作者會選擇的。據我們所知,使徒行傳是第一世紀這一類作品的唯一範本,其他信徒寫書信、福音書,只有路加寫初期教會歷史。他究竟是受什麼驅使?關於這一點,眾說紛紜,見仁見智,最合理的答案可能是綜合性的看法,而不是一個片面的回答。
在這�堨眸極�申明兩點。第一,路加文筆的特徵,就是採用舊約希臘版本(七十士譯本)的風格。路加曾以別的風格來寫作(路一1∼4),因此本書的筆法是刻意採用的。可能他覺得自己在記錄一部神聖的歷史,所記述的史事,是經上預言的應驗;因此,這些事蹟與聖經過去所記的相同,都是神成就的工作。他未必宣稱自己所寫的是聖經,但他的心底認為初期教會的事蹟,是神作為的延續,與舊約聖經所記的性質類同。
第二,使徒行傳是兩冊全書的第二冊,第一冊是路加福音2。可惜我們現有的新約聖經次序,教人以為使徒行傳是獨立的一本書。其實,古代作者習於把一部作品分成幾個段落(稱為「書」),每個段落都另作簡短的導言。與路加同時代的約瑟夫,寫了一本猶太人的護教書,分成兩部,第二部份這樣開頭:「我最敬重的以巴弗提,我在本書第一冊中,已經說明本民族的古遠淵源……又向馬尼托,查里門等人的言論,提出挑戰。現在我要繼續向攻擊我們的作者還擊。」(約瑟夫 AP 二1),這段摘錄有趣之處,在於與路加作品的導言極為相似(徒一1起)。然而我們現在的要點,是藉此證明使徒行傳和路加福音,是一部作品的兩段。因此,若單問使徒行傳的目的,而不理會路加福音—使徒行傳這一部書的目的,起步就錯了。自會引到錯誤的終點。
所以,我們該問的是,路加福音—使徒行傳整體的目的是什麼。但若要集中心思在使徒行傳上,所該問的則是,為什麼路加不像其他福音書作者,單寫一本福音書就夠了,卻要多加一冊?
這問題可能的答案之一,就是路加想寫廣義的基督徒起源。馬可在他的福音書中開頭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他「是說明,耶穌的工作,從受浸到復活,是福音的起源和根基。路加不單收集了耶穌的史事,還加上初期教會的故事,以這二者作為教會史實的根基。他解釋福音怎樣開始,怎樣傳遍地中海世界,從耶路撒冷直到羅馬。他在使徒行傳開頭就說,第一冊是「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那麼,很自然第二冊就論到「耶穌繼續所行所教訓的」了3。因此,這兩卷書包括了福音的起頭,耶穌的工作所成就的救恩,和初期教會如何廣傳救恩。從這個基本的看法,可以發展出幾種理論。
首先,恩尼克(W. C. van
Unnik)在一篇重要的文章�堭j調說,使徒行傳是福音書的印證4。他說路加在福音書中陳述耶穌救贖的活動,證實其真實性;然後在使徒行傳中述說教會怎樣宣揚、證實這救恩。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地域有限,時間也短促;使徒行傳的作用,就是要顯明,祂所成就的救恩已經在更多的人,更廣的地域,更長的時期中實現了。因此,路加福音—使徒行傳是一本佈道性作品,向讀者宣揚救恩。同樣,歐尼爾(J. C. O~neill)也認定使徒行傳主要的目的是佈道,他特別指明,作者心目中的讀者,是羅馬的有識之士5。這樣的推論有其獨到之處,但因兩卷書中有不少篇幅似乎是以更廣的讀者群為對象,因此這種說法不免有欠公允。
第二,使徒行傳有一個重點,是要說明福音對猶太人以及外邦人同樣有意義。路加證明的方法之一,是宣稱初期教會所發生的事,正合乎經上的預言。他的用心乃是要陳明,不但耶穌來到世上是預言的應驗,教會的興起、福音傳給外邦人,也是舊約預言與耶穌應許的應驗(參路廿二47;徒一4以下、20,二16∼21,三24,十43,十三40以下、47,十五15∼18,廿八25∼28)6。
第三,路加主要的心意固然是闡明救恩7,但到底他的讀者是否以非信徒為主,就大可商榷。現在,我們必須慎重地考究,路加在本書引言中陳明他的目的為何8。他特別聲明本書是寫給「提阿非羅」;根據路加福音一1∼4,最合理的解說,提阿非羅已經是位信徒,他可以作為路加讀者的代表。路加清楚說明,他的目的是要按次序把提阿非羅所學的真道陳述出來,好堅固他的信心。當時可能有不信的人在游說提阿非羅,說他信仰的根基不過是「一則巧妙的神話」而已。路加的答辯,是把基督教向他從頭闡述,根據「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路一2)。若說福音書提供了耶穌事奉的史實,使徒行傳就是要證實且傳揚耶穌是基督,並肯定了福音書所記的事實;福音一傳出去,聖靈就叫真道產生效用,帶領聽的人經歷救恩。從這角度來看,使徒行傳的目的是在記載基督徒信仰的起源,為要堅固信心,叫人深知其根基穩固。當然,存這個目的而寫的書,必會有佈道的用意,但兩書的範疇超越了純粹佈道性的題材。
若以這種觀點看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則使徒行傳主要的目的,是為基督徒提供政治護教之說,便很難成立了。過去有人曾爭論說,使徒行傳的目的,是證明信徒的政治罪名不符事實,因為查究過的羅馬官員,都同意信徒並無違反羅馬帝國的律例。更有人說使徒行傳是寫給保羅在尼祿王面前答辯之用。這種看法顯然太牽強了。無可否認,路加寫作這兩卷書的確有護教的動機,使徒行傳尤其如此;但這畢竟是次要的目的,他的主旨乃是為信徒提供歷史的根基。
這兩卷書的主要目的,也不大可能是駁斥異端,或強調某種神學。曾有人說,路加的用意在駁斥諾斯底派異端9,不過,書中顯然沒有公開提及任何形式的諾斯底派異端,也沒有護教的說辭,足證此說並不成立10。又有人說,路加的目的,是要鞏固保羅的身份,對抗教會中毀謗他的人11。但這祇可說是附帶的目的而已。路加最重要的用意,是要指出這個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教會,是猶太教的延續。這一點可算是路加主旨的精要,還有一個極重要的看法,認為路加乃是想要解釋主再來的問題,因為教會一直等待主必快再來,而事實上並未實現,因而產生了問題。路加寫這書,為要提供新的神學觀點,以聖靈降臨和教會的使命,填補遲延再來之前的時期12。主張這個觀點的人,並沒有說明路加的這個目的是存心刻意的,還是一種下意識的動機,以致影響他作品的架構。不過無論如何,若以為路加寫作的主要因由是主遲延其再來,就似乎不大可能;若以為這是全書架構潛意識的決定性因素,也似乎並不成立13。若路加的神學展望主要基於主再來之遲延的觀點,會導致曲解使徒行傳。
1 Edwards, p.9 這書是使徒行傳導論著作中,最生動的一本。
2 我和極大多數學者一樣,同意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同出一作者手筆。
3 MarshalI,Luke,p. 87 n.2.
4 Van Unnik, pp. 340-373; originally as
'The "Book of Acts" the Confirmation of the Gospel', Nov. T 4,
1960, pp.26-59.
5 O~Neill, p.176.
6 Dupont, pp. 393-419; Bovon, E!tudes, pp.343-345.
7 Marshall, Luke, pp.88-94; Bovon, pp.255-284.
8 福音書的序言也許意為整個作品的序言,Marshall
Commentary p.39.
10 Van Unnik, pp.402-409; originally as 'Die
AposteIgeschichte und die Ha/resien', ZNW 58, 1967, pp.240-246.
11 E. TrocmC, Le ~Livre des Actes~et
l~histoire, (
12 Conzelmann, Theology.
13 MarshaIl, Luke, pp.77-79, 84-88.
Ⅱ 使徒行傳的神學
我們雖然肯定了路加寫的是基督教初期的歷史記敘,又否定了他是為了強調某一項神學觀點而寫,但我們也必須研究使徒行傳所表達的神學立場。當然,路加認為這段史實有神學意義,又從他的筆下發揮了其要點。這種說法,並不等於說他另創神學架構,重新解釋歷史。
一 神的計劃在歷史中延續\cs16
使徒行傳的史事,是接續舊約所記神大能的作為,又接續耶穌的工作。在現代流行的神學術語中,這個特徵稱為「救恩歷史」。這名辭在這�堛熒N思,就是將耶穌生平與初期教會的發展,視為神自己的作為彰顯在歷史中。基督徒信仰所指向的神,是在歷史舞台上彰顯的救主。上述的觀點,與「存在派」觀點互相對抗;存在派認為,信仰基本上與歷史事實無關14。這主義宣稱,當初基督教的信息根本就是「存在式」的,救恩的宣揚並沒有歷史的支撐,也不要求聽者信從。他們認為,路加把這「信息」轉變為論耶穌的歷史報導,使耶穌的故事納入神在歷史中一貫的活動規格;將原本「歷史的結束」,變成了「歷史的中段」15。這種解說謬解了事實的明證。所謂脫離歷史「存在式」的信息從未出現過。路加所提供的救恩歷史,正是原本基督教的界說。「救恩歷史性」與「存在性」的對立,只會產生虛構的對壘。事實上,因著神作為的史實,人應以「存在式」的反應對神委身順服。離開了這些歷史事實,信仰就沒有根基可言。這並不是說,基督教信仰是相信某些事件,或者必須證明某些事件是真的,是神的手所為,人才能相信。這乃是說,若否定這些事件為史實,信仰就根本沒有根據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堙C」(林前十五17)
這個重點令我們注意幾方面。第一,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事件,是出於神的旨意和計劃。耶穌的受死復活,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是按「神的定旨先見」(二23)。教會生活中的各樣事件,也是如此。因此,以教會受攻擊為例,這乃是與神所預言基督會受攻擊一事相同(四27∼29)。
接著,第二方面,教會的生長也是聖經的應檢。舊約的預言決定了教會歷史的進程──聖靈澆灌、救恩廣傳(二17∼21),對外邦人的使命(十三47),外邦人納入教會中(十五16∼18),以及猶太人整體拒絕福音(廿八25∼27)。
第三,教會生活在關鍵性的階段中,有神的指引。有時聖靈指示教會該怎樣做(十三2,十五28,十六6);有時天使對宣教士說話(五19,八26,廿七23);也有先知傳遞信息(十一28,二十11);有幾次,主自己向祂的僕人顯現(十八9,廿三11)。
第四,奉耶穌的名所行的\cs9神蹟奇事,顯出神的大能(三16,十四3)。因此,基督教的宣教工作,可以說是神親自執行的(十五4)。
14 參閱 Cullmann, Salavation in History
(London 1967) 論及兩種觀點的比較,及支持以救恩歷史看整個新約的立場。
15 Conzelmann, Theology (pp.9-17) 。這思想已在 R.
Bultmmann, Theology of the NT. II (
二 使命與訊息
使徒行傳是一本論差傳的書。一8可以作為全書的總綱:「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基督教會的目的,就是為耶穌作見證。這使命一方面可說是十二門徒獨特的責任,因為他們常與耶穌同在,又看見祂從死�奡_活(一21以下),所以特別足以向以色列人作見證。可是,這任務卻決不限於十二門徒,許多信徒都分擔傳福音的工作。
至於門徒所宣揚的信息,在書中藉一系列的公開講道闡明了。廣泛來說,內容集中在主耶穌被猶太人定罪受死後,神叫祂從死�奡_活,祂是猶太人的彌賽亞與救主,也是救恩的根源。透過祂,罪得著赦免,聖靈的恩賜臨到教會。耶穌如何成為救主,使徒行傳中並沒有清楚說明;書中沒有把祂的死與人如何得救清楚接連起來(除了二十28以外),似乎較側重於祂從死�奡_活,被父神高升之後,就獲得權柄賜下救恩,在教會中運行大能。因此,使徒行傳所傳講的信息中心,是耶穌的復活與尊榮16。
救恩所帶來的祝福,總括而言,就是赦罪與得著聖靈。後者表現在經歷上,就是喜樂,和屬靈的能力。使徒行傳甚少提及保羅所說與主合一的經歷,讓人覺得,路加的信仰,沒有保羅那樣神祕化。不過,說得正確一點,路加和保羅所描繪的信徒基本經歷是相同的,不過辭彙不同而已。使徒行傳中,祈禱、異象、靈恩的經歷如方言、預言等,佔很重要的地位,表示書中確實注重真切深邃與神相交的品質。
使徒行傳記敘的幹線,是這信息的傳播。故事的開始,記載耶穌在地上的一撮跟隨者,在耶路撒冷集會;然後描述他們怎樣得著聖靈,在其衝擊之下成為耶穌的見證,信徒不斷增加。前幾章,陳述耶路撒冷信徒的增長和組織。從第六章起,視野開始擴大。不少祭司也信了主,同時信徒的見證進入了耶路撒冷猶太人的各個會堂。逼迫來了,信徒從耶路撒冷走避,信息就傳至猶太地的邊界。後來又踏出決定性的一步──有些撒瑪利亞人信了主,甚至一位古實的旅客也相信了。到了第九章,作者已經可以說「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了。而撒瑪利亞的列入,是邁向非十足猶太人中重要的第一步。不久,接連發生的事件,使教會確實知道,神呼召他們將福音傳給非猶太人。起初,接觸點是那些已經在猶太人會堂中敬拜神的外邦人,但不多時,其他外邦人也被主的道吸引了。安提阿教會堅固之後,往外邦傳福音成了既定的策略;有計畫、有組織的宣教工作就此成形。若說彼得是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的主腦人物,引導教會從雛型到體認外邦人也需要福音的地步,那麼,保羅就是安提阿差傳發展的領航者了。使徒行傳後半段主要是記述,保羅與其同工怎樣在小亞西亞與希臘建立教會。因此,到了第二十章,福音已經遍傳於地中海東岸地區,甚至保羅認為他在那一區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但是,第二十章之後,全書還有約四分之一。這一段記載,保羅結束行程,回到耶路撒冷,在那兒被誣告逮捕;其中幾次記述他在法庭官員面前受審詢,他如何向猶太人、羅馬人為自己申訴辯護,力申自己清白,羅馬當權者也證實他無罪。最後,有相當的篇幅,描寫他往羅馬的旅程。廣義來說,這段記載的目的,是說明福音如何藉著保羅這個人,帶到了羅馬。但使徒行傳似乎除了記敘宣教擴展的歷史之外,還有其他用意。我們必須查究書中還有沒有其他神學因素。
16 路加並沒有忽略耶穌受死代贖的重要性,不過他沒有刻意強調。Marshall,
Luke, 169-175.
三 在敵對中推進
使徒行傳十分關注與福音傳播對抗的勢力。「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十四22)。路加知道,主耶穌曾行在重重敵對中,直到被定罪、殺害,同樣,神的道在傳播之中,也必然遭遇敵對勢力。從五旬節開始,使徒就被人嘲諷;接著公會千方百計禁止他們宣揚耶穌。第一個殉道者司提反之死,成了急轉直下的高潮,逼迫的浪潮就此成為狂濤。一心想討好群眾的猶太王,把雅各殺了;若非神蹟出現,彼得也勢必遭同樣命運。宣教士到了羅馬人世界,也處處遭敵對。通常是由反對傳福音給外邦人的猶太人發動的,但有許多次猶太人設法得著異教徒的支持,以暴力對付宣教士。這樣,宣教士就面臨官府的審查。官府的態度矛盾不一,有時他們願意主持公道,指責興風作浪的滋事分子。但有時他們並非維護宣教士,乃儼然以大公無私、事不關己的執法者自居,判定宣教士的活動,並沒有違背羅馬的法律與習俗。
最佳範例就是保羅了。路加用相當篇幅記載他被拘禁的事,正表示他對這主題的重視。路加清楚陳明保羅並沒有違反羅馬法律,羅馬官員所以不釋放他,只是為了例行公事的手續而已。不過,這段記載也暗示,羅馬官員處理此事,並非沒有可責之處。一旦官府想討好猶太人,又想從被告收賄賂,信徒就休想有公正的待遇了,可見路加深深體會,在現實生活�堙A艱苦是無可倖免的。不管使徒多麼無辜,仍可能承受屈枉。
猶太人控告保羅的罪名,是他玷污聖殿;更大的罪,則是他四處散播猶太教的異端。第一項指控(這不過是捉拿他的藉口)遭到否定;事實上,保羅乃是一個遵奉律法敬拜神的猶太人。對第二項指控的辯護,說明保羅仍然依照舊約規定的方式敬拜事奉神;他依舊持守法利賽人的信念。換言之,基督教是真正的猶太教。這一個要點佔了很多篇幅,但猶太人分明不接受,只是有些法利賽人稍表同情。在此路加只能再把苦澀的現實真相陳明;猶太人拒絕基督徒的看法,不認為基督教是猶太教的成全。同時,路加想藉這個事件指出,從羅馬角度來看,基督教乃是猶太教合法的發展,因此自當在羅馬帝國內享有權利,成為被接納的宗教之一。猶太人和基督徒之間的爭執,是神學性的,在羅馬法律的審理範圍之外。
在這樣的敵對之下,有兩件重要的事出現。第一,使徒蒙召是要忠心站穩,在患難中堅忍到底。有人禁止他們講道,他們堅定地拒絕照辦。不錯,他們不得不離開禁止他們講道的地方,但只要有機會,他們就繼續傳福音。傳福音的命令並沒有叫他們死守在不受歡迎的地方,乃是要他們在忠心作見證之後,繼續到其他地方去(路九5)。保羅受審,卻帶出另一特色;法庭成為他作見證的場合;他的用心重在傳揚福音,過於為自己申辯(路廿一12∼15)。於是敵對的場合成了傳福音的機會。彼得和司提反受審的場面,也是如此。
第二個現象,就是雖然逼迫重重,神的話卻不住得勝、前進。在逼迫中,神的手護衛著祂的宣道者;祂並沒有叫他們不遇見患難,但不時的在敵人面前蔭庇他們。路加在這方面也照實報導。雅各死了,彼得卻蒙拯救,繼續作戰;保羅經歷多重風險,平安地由耶路撒冷到達羅馬。神的目標一經宣明,不管敵對的勢力多大,都必成全,使徒行傳是神的道凱旋進展的記錄。
四 外邦人納入神的子民\cs16
使徒行傳反映出初期教會對向外邦差傳的根據爭執不下。雖然福音書中記載,耶穌的大使命是要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但最初教會的成員都是猶太人,福音工作也只是在猶太人中間。路加的記載與一種流行的說法相反,他記載五旬節那天在場的人,除了歸化猶太教的人以外,沒有提到其他外邦人(二10)。可是不到幾年,教會發現自己開始向撒瑪利亞人,未受割禮的虔誠人傳福音,最後終於傳給異教的外邦人。路加認為這個進程是神所計劃、所預言的。事情的發展完全不是出於教會著意的計劃,教會反而要認同這個事實。
教會的興起,是不是產生了一個與猶太教完全不同的簇新教會,這是問題的核心。最初的信徒既是猶太人,他們很自然會照猶太人的習俗生活──替孩子行割禮、守摩西的律法等等;當他們對律法有不同的解說,正如耶穌自己對律法某方面也相當變通。至於歸化猶太教的人,雖然信了基督教,生活方式仍像猶太人。當時,基督教可說是成全了猶太教;彌賽亞已經來臨,更新了祂的子民。
這個簡易的假設遭到兩項疑難:一方面,事實證明猶太領袖和大多數人民不肯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因此,若想把基督教的信息──耶穌為彌賽亞,套入猶太教,而說基督教不過是第一世紀猶太教的演化,這個假設不能成立。事實上,初期教會時代的猶太教早已遠離真道了。司提反公開批判他們,指控他們不守摩西的律法,聖殿的敬拜也不為神所悅納。猶太領袖被這批判激怒,敵意強烈,不足為奇。可能連教會人士也未必全部能接受司提反的見解呢。無論如何,猶太教官方反對基督教會,以它為異端,是日益明顯的事實了。
另一方面,還有外邦人加入教會的疑難。這一點不但強化了猶太教對教會的敵對,甚至也激起教會內部的強烈疑問:到底教會的性質是什麼?教會的生活形態又應如何?對於路加的教會觀點,有許多不同的論點。有人覺得路加認為教會主要是個猶太組織,是神的子民,成員是猶太人;因為不肯悔改的猶太人把自己割絕了,信主的外邦人才得以加入17。另一個看法則認為,路加把教會視作神招聚的新以色列人,其中有猶太人,有外邦人;他所記述的,就是教會怎樣逐漸脫離猶太教的過程18。事實上路加的觀點可能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我們覺得,路加強調教會的猶太本源,和它生根於舊約預言的事實;不過,他也表明教會是神的子民,由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猶太人可以從其中體驗到猶太教的成全,外邦人卻不必變成猶太人。
可是,這一點在實際上怎樣才行得通呢?問題有兩方面:第一,猶太基督徒怎能與(不守摩西律法的)外邦人往來,而不招致不潔之罪?第二,外邦人單單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就可以與神有真正的關係了嗎?他們不必接受猶太人的律法,包括守割禮嗎?路加十分肯定外邦人不必守割禮。但對猶太基督徒來說,這種看法令他們的良心十分掙扎。後來巴勒斯坦甚至有一班嚴守律法的猶太基督徒,多年來與其他教會隔絕。
路加記載這問題早年怎樣得著解決。因為神的靈澆灌在外邦人身上,於是彼得能接受他們為神的子民,與他們一同吃飯。他所見的異象告訴他,潔淨與不潔淨食物的分野不再存在了。不過,其他猶太信徒接受彼得觀點的速度如何,就很難說了(甚至彼得自己也未能一直持守呢)。當耶路撒冷教會與安提阿的代表會見,商議這件事的時候,大會同意的要點,就是外邦人不需要守割禮。可是,他們要求外邦信徒禁吃獻過祭給偶像的食物,以及不照猶太方法宰屠牲的肉類,和持守猶太人對性行為的標準,為的是避免與猶太信徒產生隔閡。這些條件,與猶太會堂中敬虔的歸附者所共守的規條相關。唯一真正的困難是關於肉的規定,而這一條可能只適用於與猶太人共餐之時。這樣一來,嚴守律法的猶太人也可以認同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這些規條維持多久,我們不得而知。在耶路撒冷,大概會嚴格執行,尤其是因為當時奮銳黨的勢力龐大,力爭保存猶太民族文化的特色。保羅在猶太人中間時,是一個嚴守律法的人,但是他強烈維護良心的自由觀。不過耶路撒冷的規條似乎沒有通行多久,也沒有傳播多遠,而且很可能不再執行了。啟示錄二14、20再提及這類規條時,關乎肉類的這一條規定已不動聲色地消失了。
路加一方面記載外邦人得著接納,一方面記載猶太人越來越抗拒福音。保羅的習慣是從當地的會堂開始工作,我們所得的印象是,等到猶太人拒絕福音之後,他才轉向外邦人(徒十三46)。也許可以這樣說,他先讓猶太人有聽福音的機會,隨後才展開向外邦人的工作19。保羅知道傳福音「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猶太人一旦拒絕福音,就被拒於神子民之外,宣教士以跺下腳上的塵埃為象徵,並轉向外邦人20。使徒行傳十三46所說的,在全書的高潮廿八25∼28,重新刻意地加以強調。不過,有一點使徒行傳並沒有提及,就是神對耶路撒冷的審判;這卻是福音書的一項重點(路十三34,十九41∼44,廿一20∼24,廿三28∼31)。在福音書中,耶路撒冷代表主被棄絕的地方,祂在那�奡_活,聖靈在那�堶偭{,教會從那�媔}始工作。在使徒行傳中,不再是耶路撒冷,乃是形式化的猶太教,因不肯接受福音而被定罪。
17 Jervell, pp.41-74.
18 O~Neill. 參看 Wilson 的討論;及 Bovon
pp.342-361.
19 Jervell pp
20 也許羅十一13、14所說的動機適用於此。
五 教會生活和組織
路加留意提供了一幅教會生活與敬拜的畫面,顯然是想為當時的教會作指引和模範。從使徒行傳頭幾章的總綱�堙]二42∼47;四32∼37),我們所見的是一幅小組活動的圖畫,他們聚集為要教導、相交、禱告、擘餅。加入教會的方式,是藉著洗禮。
路加特別強調聖靈在教會生活中的重要性。聖靈是每一個信徒共有的,是喜樂和能力的來源;信徒領袖特別被聖靈充滿,好承當各種職責。聖靈引導教會挑選領袖,指示傳道的活動,以致有人稱使徒行傳為「聖靈行傳」21。
起初,教會的領導落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身上,耶路撒冷教會在與其他後起教會的關係中,地位也很重要。地方教會有自己的長老,先知和教師佔獨特的一席,其中有些駐居於當地,有些卻巡迴各處。至於這些人是怎樣選派的,路加幾乎沒有提及,我們只能下結論說,他認為這方面並不重要。不過,我們得知另一位使徒如何被選任出來代替猶大,以及七位執事如何被推選出來協助使徒。我們也約略知道安提阿教會怎樣差派宣教士,以及保羅怎樣在各地教會設立長老。這些事例足以告訴我們,路加看重被選召之人的屬靈品質,和在選派聚會中聖靈的引導。
此外,我們也得知宣道工作進行的狀況。團隊事奉的原則從開頭就奠定了;大部份宣教士是兩人以上同行;彼得和腓利(八至十章)是其中的例外。路加描述的方式,令不少讀者以為保羅和其同工只是「旅行佈道」,但若細心研究這些記載,就知道其實保羅在一些人口稠密的城市,停留了相當長的時間。到底路加是否徹底了解保羅的工作原則,我們不清楚;不過,至少他證實了保羅的旅程並不是走馬看花式的。
路加記載了好幾篇講道,作為傳福音的例子,另外有一篇保羅對信徒領袖論職責的講章(二十17∼35)。這些宣道講章,以及信徒在猶太人和羅馬官府前受審的辯辭,各具特色,用意在示範福音,對不同的人種──猶太人、希臘人、知識份子、非知識份子等,應各用不同的方式傳講。路加是以這些講章為範本,提供給讀者作為傳福音之用,這樣的推斷也不無道理。這一類資料,令人將使徒行傳列為「教導性」經卷。赫肯(Haenchen,103∼110頁)用這個名詞時,似乎多少帶有貶抑的意味,但其實以它來形容使徒行傳,可以表達受尊重之意,十分合適。路加寫這書原是要當日的信徒知道什麼是教會,並知道怎樣繼續依從初期設立的模式生活。
路加的故事完全架構在兩個信徒領袖──彼得和保羅──的事工上。兩人之間有不少有趣的對比;此外,我們也可以找到耶穌與保羅兩人事工的對比線索。有些學者對於這樣的對比甚有創見,鞭辟入�堙A甚至可能流於過份22。不過,全面性來看,這樣的看法頗有道理,表示路加看出教會的生活和宣教士,都是以主在地上的生活為範本。
21 J. H. E. Hull, The Holy Spirit i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
Ⅲ 使徒行傳的歷史性
前一段已經談到,使徒行傳行文中顯然有一些神學思想。因此越來越多學者對它的歷史價值存疑23。十九世紀杜平根(Tu/bingen)批評學派的人,認為使徒行傳是後來的作品,為的是粉飾彼得和保羅之間的衝突;他們聲稱,這個衝突在初期教會中影響甚大。使徒行傳所描述的,是一幅和洽共處的畫面,把衝突的真相一筆掩蓋24。到了該世紀末,藍賽(Sir William Ramsay)的研究貶抑了這派論調,重新奠定路加作品的重要歷史地位25。藍賽為這一點的辯解,超過了當代的人能接受的程度;而他對路加歷史準確性的某些立論,也缺乏確鑿的證據。廿世紀初,另一本英美學者對使徒行傳的重要作品──基督教起源(The 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觀點基本上與藍賽相同,不過表達較為中肯。這本書的作者來自不同的學派,對於路加絕沒有盲目推崇的用心;反之,他們用學術標準來衡量路加的作品,而大致上都承認使徒行傳是相當有價值的歷史作品。二次大戰後的解經家布魯斯(F. F. Bruce)及韋廉士(C. S. C. Williams)都贊同這個評語。
與此同時,另一強有力的反對看法逐漸成形。德國的狄比流(M. Dibelius)用形式批判的方法來看使徒行傳,他寫了一系列文章,對其歷史價值存疑。後來編纂批判的發展,強調新約作者的角色,是創作性的神學家,將所得到的傳統文獻隨意編纂。孔瑟曼(H. Conzelmann)於一九五四年出版的路加神學研究,雖然主要討論福音書,但他帶給讀者們的印象,就是路加主要是個神學家,談不上是歷史家。兩年後,赫肯的「使徒行傳註釋」巨著第一版面世。若有人覺得布特曼(R. bultmann)對新約的看法,代表了最極端的歷史懷疑派,對此書勢必大大訝異。赫肯的方法是對使徒行傳的每一細節,都問「路加在此到底有何用心?」他發覺自己可以將使徒行傳的大部份解釋為,路加並沒有任何文獻的依據,他運用零星的流傳說法,把初期教會寫成榜樣的模式。結果,路加的歷史準確性蕩然無存;他的記敘被視作毫無根據,處處與史實不符,屬無稽的傳聞,是一個歷史小說家筆下構思的作品,對枯燥的事實真相毫不關心。稍後,孔瑟曼在其使徒行傳註釋中,說法幾乎相同。不過,他寫得很簡短,表示他對歷史存疑的態度,比赫肯更為武斷,並無充份的根據。到現在為止,赫肯與孔瑟曼的解釋法,在歐陸的影響最大,幾乎全無敵手26。
23 參閱 Gasque 對這問題的評述史。
24 H. Harris, The Tu/bingen School (
25 W. M. Ramsay,
26 對這看法最新的綜覽, 參閱 E. Plu/macher
'Apostelgeschichte' in Theologische Realenzyklopa/die III (
一 歷史存疑說
到底什麼因素令人對使徒行傳存這種看法?首先,其幕後有一種理論,與形式批判和編纂批判有關,就是歷史存疑說。這一說認定,在教會圈子�堳O存傳統,傳遞下來,用文字作記錄的人,是以神學為著眼點。因此,對史實的真確性不感興趣,又無能去考查事實的真相到底如何。他們說,初期教會對歷史毫不理會。可是,這種籠統的結論是通不過邏輯的(上文的因此,全無證明的價值),而且根本不可能成立。前文已經再三提及,神學的動機並不一定排除歷史的關注,尤其這位路加已特意聲明,他是為了神學的目的,才要把基督教的始源作歷史性的著述27。在此也許該補充一下,形式批判與編纂批判原是十分合理的研究途徑,實無需帶上歷史存疑的色彩28。
27 參閱 Marshall, Luke p.13-76; idem. I
believe in the historical Jesus (London, 1977) 其中評論這一點。
28 參閱下列書籍對這方面學術的介說。S. H. Travis and S. S. Smalley in I. H.
Marshall (ed.),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Exeter, 1977), pp.153-164
and 181-195 respectively.
二 使徒行傳中的歷史背景
藍賽對路加著作研究最大的貢獻之一,就是他指出在歷史事實細節方面,路加精確非常。事實上,正因這個發現,他才放棄了起初所持守的杜平根觀點──視使徒行傳為第二世紀的浪漫史。然而,他的證據也需要重新查究。今日我們已有更好的方式可以確定使徒行傳在這方面的可靠性。最主要的研究學者為舒溫桓(A. N. Sherwin-White),他的研究途徑如今由何模(C. J. Hemer)承繼29。舒溫�睍蚼z審慎中肯,不誇大證據。他不怕承認路加也有會有錯誤之處,不過他書中的要旨,是指出路加所描繪的第一世紀羅馬世界,大部份十分準確。結論是,若路加的細節都正確,那末主要的事蹟就應該更加正確了。這個研究方法的成果,從韓森(R. P. C. Hanson)精短而有益的註釋中可以看出;他對路加的歷史準確性比一般德語學者推崇更高。
一般德語學者,不是漠視舒溫�琲漲赤G,就是反辯說,一個作者即或背景寫得準確,也不見得主線佈局一定準確;正如一個寫歷史小說的人,會花盡心思把背景寫得無懈可擊。這種說法完全不足以令人心服。他們把路加看作一個現代小說家,力求寫得逼真;這簡直是亂套時代的帽子。此外,這種說法也忽略了路加寫作的準確程度,他連很細微的枝節也顧及了,一般作者絕不會查考到那種地步。這種毫無造作的準確性,更加顯出本書並非人工化的產品。況且,我們也該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路加寫的是一本歷史小說,然後才可以否定他寫真實歷史的自我聲明,以及有關他準確性的證據30
30 W. W. Gasque. 'The Book of Acts and
History'. in R. A. Guelich (ed.). Unity and Diversity in New Testament
Theology (Grand Rapids, 1978 ). pp.54-72; cf. Hanson. pp.2-21.
三 資料來源的問題
使徒行傳大難題之一,就是很難追溯作者所用的資料來源。即使我們假設作者是保羅的旅行同伴,他也到第十六章才出現。因此前段的資料必然是其他人提供的了。杜鵬特(J. Dupont)一九六四年這樣說:「使徒行傳作者所採用的資源,要鑑定其出處,並被評論家普遍接納,幾乎大不可能。」31自此之後,再沒有進一步的發現足以令這評估改觀。一般認為,路加的筆法卓越,能以一貫不易的編纂風格,遮蓋他所採用的任何資料。還有,其中某些故事,若用形式批判分析,可以暗示作者並不是根據直接目擊者的證言而寫;若以編纂批判分析,又有一些記敘能以作者自創了一部份來解釋。一份文獻若自稱為歷史作品,而我們不能追溯其資料來源,那麼,儘管作者用心良苦,又細心謹慎,我們對其資料的可靠性,仍然沒有可十足信任的基礎。
這個難題是無可否認的,不過,也不是不能解決的。耶弗爾(Jervell)在一篇重要的文章「使徒行傳的傳統問題」(19至39頁)中分辯說,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當時使徒的活動和教會設立的事蹟,已經成為教會宣教內容的一部份,因此,這種狀況對教會歷史傳統的保存十分有利,其次,我們從福音書中,可以查出路加大半所用的資源。我們若承認他採用馬可的資料,加上一份與馬太共用的失傳資料32,就可以看出他是怎樣使用這些資料。路加雖然運用了一些編輯自由,不是照樣把資料原原本本地搬上去,卻十分忠於原意。布柯特(F. C. Burkitt)說:「我們所關注的,不是路加更改了多少,而是他所創作的極少」33。若說他寫使徒行傳的原則也相同,這樣的推論應該是合理的,除非有人可以提出反證。
第三,杜鵬特略帶消極的結論,並不表示對使徒行傳的資料來源的眾多理論之中,有一些比別的較為可信。使徒行傳的後半部,有些部份是用第一人稱複數寫的(十六10∼17,二十5∼廿一18,廿七1∼廿八16)。最自然的解釋,就是這些片段是根據直接參與者的描述。而使徒行傳的作者沒有把它改成一般第三人稱的敘述。不少人想用其他方法解釋這些片段。有人說,「我們」的用法是寫航海旅程的文學筆法,或是要表明作者是不慣於旅遊的人,因此是位老練的作家34。這樣的解釋對作者的誠實性避而不談,不過無論如何,他們所作的對比引伸,並不足以證明這理論。不如說,第一人稱的體裁顯示作者採用目擊者的資料,更令人置信;而且路加的讀者也會有這樣看法35。
至於前半部的資料,最可能的假說,仍是路加從各教會取得資料,很可能也從書中的主角直接得著。他從耶路撒冷、該撒利亞、安提阿這些地方採訪資料的可能性極強。說真的,一個寫初期教會歷史的作者若不這樣採訪,才令人難以想像。不過,我們必須承認,路加把他的資料全部透徹地整理過,以致我們無法分辨出個別的特色。傅傑森(F. J. Foakes-Jackson)(布魯斯在其使徒行傳第二十一頁所引用)的評論非常正確:「我們必須緊記新約的資料批判大部份祇是猜度的工夫。」從片斷的經文中,批判家也許可以分辨出作者運用了傳統,但我們必須記住,作者可以用自己的話把資料完全重寫,以致原本的形式無可考尋。使徒行傳作者貫穿全文的獨特風格,很容易誘導學者認為他沒有運用資料;我們必須抗拒這個試誘。
本註釋的範疇尚不足以作資料分析,這工夫必須留待份量更重的作品去討論。
31 Dupont. Sources, p.166.
32 For a Cautious defence of
both these points see L. Morris, Luke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London, 1974 ), pp.47-59.
33 BC, II. p.115.
34 V. K. Robbins, 'By Land
and by Sea: The We-Passages and Ancient Sea Voyages'. in PLA, pp.215-242; E. Plu/macher, 'Wirklichkeitserfahrung und
Geschichtsschreibung bei Lukas', ZNW 68, 1977, pp.2-22.
35 Barrett, Luke,
p.22; R. Jewett. Dating Pual's Life (London, 1979), pp.12-17. Barrett 認為使徒行傳中的「我們」段落,不是路加所寫;Jewett 則強調,即或是路加寫的,也不能保證所有的細節都真實。Hengel pp
四 路加的神學動機:使徒行傳的講章
前文已提及使徒行傳中有路加神學;其傳達的主要工具,是口頭傳講的內容。英國學者一般都認為,本卷書中彼得、保羅及其他人的講論,即或不是筆錄真正的講辭,至少也是根據傳統而寫的,表達出早期基督徒講道的結構與細節36。另一派學者的走向,以狄比流及魏肯斯(U. Wilckens)37為代表,主張這些講章幾乎沒有任何傳統的根基,幾乎全是路加的創作,反映出他自己後期的神學觀。這種存疑的理論,是根據講章的分析而來。他們的論據乃是這些講章的內容,與新約其他經文可察的早期講道片段,並不相符;又說,這些講章遵循的結構相同(按場合而略作變化);其中的語句與風格全是路加式的;它們綜合起來,提供了路加神學的總綱,每篇講章對整體各有所貢獻。
這個論點其實並沒有聽起來那樣具說服力38。首先值得注意的是,魏肯斯在他最近修訂的版本中,不得不對先前的說法作些顯要的解說,承認使徒行傳某些講章有傳統的根據,超過他當初所料。我們不必誇大他看法轉變的程度,不過這件事的確有其重要性。
其次,有幾位學者指出,這些講章中具有獨創的成份,尤其引用舊約的方式是猶太式的39。而講章的風格,並不似刻意創作的文學作品那樣修飾工整;其中實在有時重複多餘,有時細節不相吻合;這正是將傳統納入編纂系統的特色。
第三,這些講章雖然有共通的結構可尋,但在應用方面,卻有相當的變化;而且一般公認新約中其他稍可撿拾出的早期結構講道,相當貧乏,但這些講章與它們卻有互相佐證之處。我們可以很公允地問:若彼得沒有說路加撰寫的那番話,他到底對猶太人說了什麼?若說他的講法會和所記錄的截然不同,才真令人難以想像。
從上述幾點看來,使徒行傳的講章是根據傳統的資料寫成的;雖然,這並不足以證明這些講章確實曾在該種場合中宣講,這一點可能根本就超越證明歷史性的領域了40。其實,從好幾點可以看出,作者並不想作按字逐句的記錄。
第一,這些講章不消幾分鐘就可以朗讀完畢。在實際情況下,講章根本完全不可能說得這樣短,正如二十7清楚所載。因此,我們所有的記載,頂多總意大綱而已。
第二,耶穌的教訓門徒緊記不忘,這個大有可能,而且他們特別清楚背下了某些教訓;但初期教會的聽眾,就未必能記清傳道者的講章方式,傳道者也未必能全然保存講道的記錄。保羅在路司得(十四15∼17)的講道,事先並沒有預備講章,事後也沒有把它寫出來。路加所得的,頂多只是一則概略的報導。
第三,有些地方明明可以看出路加不打算逐字記載。就如天使對哥尼流顯現所說的話,在十4∼6與31節那段就稍有不同。又從十22及33節,可見天使對彼得說的話,多於前面兩段的記載。原因是路加祇打算寫出信息的總意。保羅藉從天上來的聲音和亞拿尼亞歸主的經歷,也同樣有幾種不同的記載。
第四,還有些事件路加根本無從知道其談話內容。路加不可能知道腓斯都和亞基帕在私下說什麼(廿五13∼22,廿六30∼32)。此外當時的信徒也不可能知道公會的人在密議之下的話(四15∼17,五34∼40)。前者,路加是憑那些官員公開的行動,推斷他們私下必然這樣談論過;後者,公會中可能有同情使徒的人,把所說關於他們的話概要地轉去。不過,兩者都決不可能是逐字的對話實錄。
上述分析是以表明,發言者所說的話的確是合宜地為他們撰寫的。所以,若我們以為他應該一字不漏的實錄每篇講章,就是對他不公了。可是,這不等於說這些講章是他憑空自創的,我們已經指出他有各種資料的來源可循。路加乃是竭盡所能,把早期教會傳道者的講章報導出來。我們大可相信,路加的做法與修西狄第(Thucydides)相似,他說:「要把講章逐字記住,實在不可能;因此,我的習慣是寫出我認為講員在該場合中應該講的內容,當然儘量吻合他實際講的真意。」(History
37 Dibelius. pp.138-191. et
passim; Wilckens; E. Schweizer, 'Concerning the Speeches in Acts', SLA,
pp.208-216. 這觀點的英文代表是 H. J. Cadbury, 'the Speeches in Acts', BC. V. pp.402-427.
39 Wlilcox, passim; Ellis.
pp.198-208.
40
不過保羅在雅典的講章,則與當時實際場合密切關連。
五 路加所描繪的保羅
最後,不能不提及路加所描繪的保羅其人,其事蹟與神學。這一點恐怕是令人對使徒行傳歷史價值存疑的最重要因素。費豪爾(P. Vielhauer)的一篇文章中,總括了對路加的評擊,他認為,路加所寫的保羅,在自然神學、猶太律法、基督論、末世論各方面,都與保羅自己在書信中所論的不符41。這篇文章十分能影響學者,對使徒行傳的歷史採不可信的觀點。可是,艾里斯(E. E. Ellis)一簡短的論述42,已經大力批判了這種看法,並且依我們的見解,已將它全面推翻了。布魯斯扼要的評述,也印證了這一點43。這並不是說,路加所寫的保羅,與保羅本身的著作完全一致,而是說我們相信,這些不足以令我們把使徒行傳貶作不合乎歷史44。
當然,論使徒行傳歷史價值的問題不祇這些,但上述乃是其中最重要的。我們寫這段短評,目的是要指出,使徒行傳所載的資料是可靠的,這一說法論據鑿鑿,不過,這�堨眸溶〝�,這樣的評論並不能證明每一細節的歷史性。我們也不該苛求路加過於他自稱所要提供的。我們不能期望他的報導像報館記者那樣,隨時在現場錄音報導,(甚至連這種報導也可能是片面與有偏差呢)。他為我們報導了初期教會的歷史,其中祇論及教會發展的某些方面,有些問題並沒有提及45;他根據所能收集到的資料,以情同身受的筆法寫出來。我們若按它的本質來談,不強求作者沒有打算提供的東西,就更能欣賞它了。
41 P. Vielhauer, 'On the
"Paulinism" of Acts', in SLA,pp.33-50. Cf. Haenchen,
pp.112-116.
42 E. E. Ellis, The Gospel of Luke
(London, 19742), pp.45-47.
44 E. Plu/macher (看 p.35 n.l), p.519. 列出下面幾點:(一)路加寫的保羅,以他法利賽人的敬虔為榮,又把自己與律法連在一起(十六;廿一18∼26;廿六5),但真正的保羅,祇以此種態度為一種可能性,而不容它限制他在基督�堛漲菪恁]林前九19∼23;加二5、11)。(二)路加寫的保羅,直接納入教會中,與耶路撒冷的使徒有密切的關連(九10∼19,23∼30),真正的保羅卻自誇與使徒保持距離,沒有依賴他們。(三)歷史上的保羅極力宣稱自己是使徒,而使徒行傳並沒有把這稱號給他(除了十四4、14奇特的例子)。上述沒有一樣是真正的矛盾。路加強調保羅在猶太人中作猶太人的態度,但並沒有說他因此要脅了他的自由,或是他的外邦信徒的自由。使徒行傳第九章,也絕沒有表示他依附使徒,或靠賴他們。使徒行傳十四4、14表示路加知道保羅是使徒,他只不過更注重十二使徒而已。
45 路加刻畫的保羅,與保羅自己的寫照有所不同,主要是兩人筆下的重點不同。路加關注的,主要是保羅的傳道使命,和他與猶太信徒的關係;而保羅的書信,則反映他對新建立的教會各種問題的關懷,他也關注外邦人脫離猶太教勢力的自由,和福音混雜歪曲的危機。
Ⅳ 使徒行傳的起源
一 作者
前面的討論中,一直把使徒行傳的作者順理成章地稱為「路加」。但是作者真是這位身為醫生,又是保羅的朋友與同工的新約人物嗎46(西四14;門24;提後四11)?認同這個說法主要理論有二:
第一,是使徒行傳的內證。有幾段記載是用第一人稱複數寫的,最可能的解釋,就是出自保羅同伴的手筆,本書作者把這些記載放進使徒行傳中,沒有更改其格調,因為這些話原是他自己所寫的47。若問這同伴到底是誰,可以把使徒行傳中提及的人物,一一刪除,就如提摩太和亞里達古;又看看保羅提及在羅馬的同伴(或說該撒利亞,有人認為監獄書信是從那�媯o出),路加顯然是特出的一位48。
第二,是早期教父的外證。最清楚的是愛任紐(Irenaeus,公元180年),他以路加為第三本福音及使徒行傳的作者。從此以後,這傳統就立穩了。在穆拉多利經典(Muratorian canon)49,及所謂的路加福音反馬吉安序言(Anti-Marcionite Prologue)中,都見路加的名字50。還有其他作者的印證,從第三世紀初起,這傳統就不再被質疑了。其實,還可以追溯到第二世紀。保羅的狂熱追隨者馬吉安(Marcion)只承認新約書卷保羅的書信,和一本福音書,就是路加福音;很可能因為他認為路加是保羅的同工,所寫的東西代表保羅的立場。馬吉安並沒有把使徒行傳放入他的「正典」中,但既然他似乎承認路加曾作福音書,這一點便加強了路加曾寫使徒行傳的說法51。使徒行傳廿13有一種不同的版本,是亞美尼亞(Armenian)版,後者不是根據使徒行傳的古敘利亞版本(Old Syriac Version)來的。其上這樣說:「但我,路加,和同行的人先上船。」這版本並不是使徒行傳的原來版本,但至少可以看出有位早期文士如此解說那些「我們」的經文。這樣的解釋可以追溯到所謂西方版本(Western text)對十一28的處理,該版本出於第二世初52;其十一28也有「我們」在內;按傳說路加為安提阿人,這版本不同的用字,可以反映出一般人相信路加是使徒行傳作者。
不過,太過倚重西方版本的證據是不智的。更要緊的,是考慮愛任紐及其他持同樣見解的人,到底祇是從「我們」的經文中作理性的推論;還是另外依據某些傳統(至少作為部份根據),來肯定使徒行傳的作者。這方面有兩點值得重視。第一,上述所引的傳統說法,沒有其他反證;沒有任何證據指出使徒行傳的作者為另外一位。第二,若果這傳統祇是從新約的證據中引伸而來,那末很可能有人會認為保羅的另一位同伴才是作者。事實上,以路加為使徒行傳與福音書的作者之傳統,與任何其他福音書作者的傳統同樣足以採信。不同意的人,主要是覺得,路加對保羅的描繪,與歷史上的保羅有不符之處;我們已經看過這說法實力不足了53。
〔西方版本註:使徒行傳的現代希臘版本,主要是根據埃及的手抄本(Cadcices),梵諦崗抄本(Vaticanus)及西乃抄本(Sinaiticus)。〕
在伯撒抄本,及其他主要種由早期基督教領域西部來的版本,則有許多差異(字的加減改換等等)。這種經文的格式,可以追溯至第二世紀。有人認為這種西方抄本是使徒行傳的原本,也有人認為它是作者的第二版,但這是使徒行傳的原本,或是原作者編寫的第二版等說法,都提不出可信的證據來。一般認為這種版本是早期一位文士修訂的使徒行傳,當然,其中間或保存了原文的用字,比埃及抄本更準確。這個問題十分複雜,超過這�娷眶u的概論所能闡述的。麥子格(Metzger,259至272頁)對這個問題的介紹甚佳;並深入討論了這兩種版本的主要差別(272 至 503頁)。
46 See L. Morris, Luke, pp.14-22;
Bruce, Acts, pp.1-8.
47 同上 p.38.
48 傳統有一個辯證,說路加福音及使徒行傳中有些醫學詞語,可以證明路加的身份,對這說法的評價如今已減弱。幾處用語的功能,祇可作為輔證而已。
49 一般公認的年代是二世紀末•A. C. Sundberg Jr, 'Canon Muratori: A
Fourth-Century List', HTR 66, 1973, pp.1-41 主張年代稍後,但似乎不為學界贊同。
50 這文獻的年代爭論甚多。參 Haenchen p.1On, 1 及 E. E.
Ellis, The Gospel of Luke, pp
51 Marcion 很可能會否定使徒行傳,正如他否定保羅書信一些片段一樣,原因是他不喜歡其中所表達的猶太式基督教。
52 Bruce, Acts, 5.
53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強烈反對路加為作者。
二 寫作日期
使徒行傳寫作日期的考訂,有三個因素。
第一,路加的著作與其他文獻的關係。如果我們假定路加福音的內容倚仗了馬可福音,那麼,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日期,就在馬可之後。大部份現代學者都認為馬可福音寫於公元七十年之後,就是久遭圍攻的耶路撒冷陷於羅馬手下之年,理由是馬可似乎意指這事件即是馬可福音十三章預言的應驗。許多人認為,路加在廿一20∼24(參十九41∼44,廿三28∼31)中,更清楚影射公元七十年的事件。不過,在此要強調一點,若接納這個看法,並不等於說福音書中耶穌的預言,是事後作者冠加於他的假作。因為也很可能人們記得耶穌的親口預言,傳述出來,而作者將之編撰入書,祇是想表明耶穌的預言果真應驗了。
不過,也有人曾舉出相當充份的理由,說這些預言毫無事後撰寫或編入的跡象。對早期教會留心保存預言的解釋可以基於一個事實:任何稍有政治感的人,都會看出第一世紀六十年代巴勒斯坦的局勢走向54。因此,視任何一本符類福音書的寫作日期在公元七十年之後,並不是最穩當的結論,而使徒行傳中也沒有絲毫涉及耶路撒冷被毀的事55。
第二,使徒行傳與保羅之死的關係。保羅是在尼祿王(公元54∼68年)統治時,死於羅馬人手下;而使徒行傳沒有記載保羅的死。使徒行傳的結尾說,保羅仍在羅馬生活了兩年之久。路加也提及保羅將面對該撒,並殉道而死的預言,可是書中並沒有顯示保羅在羅馬所遭的反對,已到了將他定罪的階段。因此,我們不曉得路加停筆於此,是因為當時實際的情況正是如此,還是他覺得寫到這�奡N夠了。後者似乎比較可能,因為他要寫的,是福音怎樣傳到羅馬,而不是寫保羅生平。至於保羅的殉道是否在徒廿八30所敘述的兩年之後,還是再晚一些的問題,他就任其懸空不談了。
第三,路加觀點的問題。前文已經說明作者並不是單按順序記下歷史事蹟,而是仔細思想過這些記錄有什麼意義。他所寫的,是對初期教會歷史的詮釋。一個作者除非與史實有一段距離,否則便很難作正確的透視,寫成詮釋。這種說法頗有道理。因此可以推論,路加乃是到了足以回顧該段歷史的時候,才動筆寫作。
可是,這時期到底晚到什麼時候?主張路加對保羅的描寫有所偏差的人,自然把日期定得較晚。上文已經反駁了這種定日期的基礎。此處可以再加上一點,就是使徒行傳並沒有鋪揚早期大公教會的觀點,那是第一世紀後期盛傳的;也沒有闡述各項教義,如基要信仰、教會教義、聖禮,和承繼使徒的聖工體系發展狀況等。雅各的死(公元62年),彼得的死(在尼祿手下),使徒行傳都沒有提及。再者,路加似乎沒有讀過保羅所寫的書信,若把使徒行傳成書日期越延後,這現象就越希奇56。因此,使徒行傳的日期若放在第二世紀,簡直不可能57,放在第一世紀的八十或九十年代,也不見得合理。
不過,假如路加在所記述的事後不久,就把它寫下來,因此描述了初期教會滿有意義的情境,這樣的講法果是合理的話,那未成書日期提早,就說得過去。但我們亦已看過其中的證據相當含糊。一方面,使徒行傳對保羅在羅馬兩年之後的事,除未提他的死之外,其他的也一點沒有提及。另一方面,書中對保羅的工作回顧,帶有一種透視的觀點。因此,布魯斯(Bruce)的觀點58頗值得留意,他認為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寫作,是經過一段時期才完成,到了接近公元七十年,則業已全部寫成。從這觀點看來,路加把整個故事帶到一個頂點,就是福音終於進入羅馬的過程,而以保羅在其中不受牽制傳道兩年,作為象徵。這是最合適不過的高潮,因此路加就以此結束他的記敘。
54 B. Reicke, 'Synoptic Prophecies on
the Destruction of Jerusalem', in D. E. Aune (ed.), Studies in New Testament
and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Leiden, 1972), pp.121-134; J. A. T.
Robinson, 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1976), chs. 2 and 4.
55 有人認為路加寫使徒行傳先於路加福音 (
Williams pp.
56 倘若路加不知道保羅的書信,則無論使徒行傳的年代怎樣,都是件稀奇的事。C. K. Barrett, 'Acts and the Pauline Corpus', Exp. T 88, 1976∼77, pp.2-5,認為使徒行傳作者屬於非保羅集團,而且不認識他們。無論如何,他們的思想與 Barrett 對保羅神學的了解不一樣。但若路加確是保羅的旅伴,他不提保羅的書信,可能是他對保羅的教會內部問題不感興趣。
57 O~Neill pp.1-58 所提倡的觀點,並未受學者支持。
三 寫作地點
使徒行傳的寫作日期既難以確定,寫作的地點,及其心目中的讀者,就更加難以肯定了。我們已經提過,傳統的說法把路加與安提阿連在一起,也有些微證據證明路加福音與該教會有關。另一個看法則是羅馬,因為故事在那�媯異禲C還有一個可能是以弗所,使徒行傳中對這城市談論頗多。保羅的告別之語是向該地領袖說的59。不過,我們必須承認,這個問題實在沒有答案。
59 這是採用 Rev. D. G. Deeks 的見解。
四 結論
知道了作者、日期和地點,對了解使徒行傳並沒有多大助益,除非我們因對這些因素有所認識,能夠用來開啟本書。當然,若本書是保羅的同伴路加在早期寫成,它的歷史根據就好得多,遠超過由一位不知名的作者在第二世紀初期所寫的說法。再者,若知道當時教會有什麼特別的實際情況,引至寫本書的動機,就會更有助於考查本書的來源;可是,我們看不出路加要解決教會生活某項特別問題的用心,他的寫作動機,並沒有突出之處。
幸而,對本書的理解和本書的價值,幾乎全不需要知道寫作環境的實際情況。書中某些細節仍會引起學者劇烈的爭論,可是全書的基本主題卻十分簡單、明確。
Ⅴ 使徒行傳的永久價值
路加所關注的一些教會特別的問題,多已消失。猶太外邦的問題,以及從這基本問題連帶出來的次要問題,都不再是教會目前的問題。但本書對今日教會,仍有多方面的價值。這�堨u需提二三例。
第一,路加可謂是有牧者心腸的作者。他寫作是為了扶助、支援教會。他立下了楷模,表明教會歷史並非祇是冰冷的學術研討,而是鼓勵神子民的途徑。
第二,路加清楚表明他的觀點:教會的主要任務是宣教。他對教會內部生活寫得少的出奇,而集中注意力於教會宣教的使命。而且,對路加來說,宣教就是傳福音,傳揚主耶穌的好消息,呼召人悔改相信。
第三,路加說明在神的心意�堙A教會不可有種族歧視。教會蒙召向萬民作見證,救恩是為人人預備的,一律平等。
第四,路加強調在宣教的使命上聖靈的地位極其重要,祂引導教會並賜下能力。宣教並非人的成就。聖靈的恩賜是以宣教為目的而賜下的,並不是為了教會或個人的造就。
第五,總括來說,路加看教會是神興起的,神引導的,為要成就祂特定的目的。這樣來看,可以說路加相信「theologia gloriae」,他相信福音最後的勝利。同時,他也知道福音的勝利必須經過苦難與殉道。從這方面看,他十分相信「theologia crucis」。
二十年前,我到德國的卡瑟(Kassel)去遊覽,該城大部份仍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蹂躪,滿目荒涼。在舊建築的殘蹟內,有一所教堂立於其中,外殼雖已損毀,部份卻仍存留,尖頂依然矗天而立,門楣的石塊上刻著一句話:「神的道永遠長存」。路加一定會欣賞這個象徵,這正是他要向我們傳達的。
大綱
Ⅰ 教會起源(一l∼二47)
一 序言(一l∼5)
二 耶穌升天(一6∼11)
三 門徒回耶路撒冷(一12∼14)
四 第十二位門徒(一15∼26)
五 聖靈澆灌(二1∼13)
六 彼得傳講福音(二14∼42)
七 初期教會生活概覽(二43∼47)
Ⅱ 教會與猶太官長(三1∼五42)
一 醫治瘸腿者(三1∼10)
二 彼得解釋此事(三11∼26)
三 彼得約翰被捕(四1∼22)
四 門徒求更大的膽量(四23∼31)
五 早期教會生活再覽(四32∼37)
六 亞拿尼亞與撒非喇之罪(五1∼11)
七 教會繼續增長(五12∼16)
八 使徒第二次被捕(五17∼42)
Ⅲ 教會開始擴展(六1∼九31)
一 委任七人(六1∼7)
二 司提反之爭(六8∼15)
三 司提反庭上發言(七1∼53)
四 司提反之死(七54∼八
五 司提反死後(八1b∼3)
六 福音傳至撤瑪利亞(八4∼25)
七 埃提阿伯人悔改(八26∼40)
八 保羅悔改的蒙召(九1∼
九 保羅開始傳道(九19b∼31)
Ⅳ 外邦差傳開始(九32∼十二25)
一 彼得的偉蹟(九32∼43)
二 哥尼流信主(十1∼十一18)
三 安提阿教會(十一19∼30)
四 彼得被捕與逃脫(十二1∼25)
Ⅴ 往小亞細亞之宣教及其成果(十三1∼十五35)
一 宣教的呼召(十三1∼3)
二 居比路的福音工作(十三4∼12)
三 彼西底安提阿會堂的福音工作(十三13∼52)
四 以哥念的爭端(十四1∼7)
五 路司得異教徒的福音工作(十四8∼20)
六 返安提阿的旅程(十四21∼28)
七 耶路撒冷大會(十五1∼35)
Ⅵ 保羅在馬其頓亞該亞的宣教活動(十五36∼十八17)
一 保羅、巴拿巴、馬可、西拉(十五36∼41)
二 保羅再回特庇與路司得(十六1∼5)
三 馬其頓呼聲(十六6∼10)
四 腓立比:第一個馬其頓教會(十六11∼40)
五 帖撒羅尼迦及庇哩亞(十七1∼15)
六 雅典:亞略巴古講章(十七16∼34)
七 哥林多(十八1∼17)
Ⅶ 保羅在亞洲的宣教運動(十八18∼二十38)
一 保羅離開哥林多(十八18∼21)
二 保羅往該撤利亞及安提阿去(十八22∼23)
三 亞波羅來臨(十八24∼28)
四 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十九1∼7)
五 保羅在以弗所的工作(十九8∼22)
六 以弗所異教徒的動亂(十九23∼41)
七 保羅由以弗所至米利都(二十1∼16)
八 保羅在米利都的告別辭(二十17∼38)
Ⅷ 保羅被捕入獄(廿一1∼28)
一 保羅往耶路撒冷(廿一1∼16)
二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廿一17∼36)
三 保羅在群眾前分辯(廿一37∼廿二29)
四 保羅在公會出庭(廿二30∼廿三10)
五 保羅解往該撒利亞(廿三11∼35)
六 保羅在腓力斯面前受審(廿四1∼27)
七 保羅在非斯都面前受審(廿五1∼12)
八 保羅在非斯都及亞基帕面前受審(廿五13∼廿六32)
九 往義大利的旅途(廿七1∼廿八16)
十 保羅與羅馬的猶太人(廿八17∼31)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