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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23}Ⅰ 教會起源(一l∼二47)

{\Section:TopicID=124}一 序言(一l∼5)

  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的作者,原意是把這兩本書當作一本書的上下冊。古時候的著作通常都分作好幾部份,作者每一部都略作簡介。路加福音開頭,有一段措辭精湛的序言(路一1∼4);序言中的字眼、風格與內容,與一5開始的全書記敘,分明不同。到了使徒行傳,路加也照習慣做法,對照福音書序言的用字;不過,此段序言卻與下文的格調沒有鮮明的區別,下文乃承接序言順勢而寫。還有,路加說明了福音書的目的,卻沒有明文寫出使徒行傳的目的。因此,這序言的用意,乃是向讀者簡述福音書的總意,然後便繼續寫第二階段的進展。路加這樣的寫法,強調了耶穌的工作與教會起源的相互關係。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怎樣開始行事,怎樣教導;使徒行傳是耶穌藉著見證人,繼續他的工作與教導。由於第1至5節主要是複述福音書的最後一章,我們就把從第6節起新資料加入前的一段,當作序言部份。路加為下文所佈置的現場背景,就是耶穌對門徒的命令,祂復活顯現的真實,和祂應許聖靈降臨。這些就是跟隨耶穌的人繼續工作的基礎。

  1. 路加這書是特地寫給提阿非羅的。其名字的意思是「神所親愛的」,不過,這不是象徵性的名字,而是確有其人。這�堥�消了路一3「大人」這尊稱,是第二次稱呼時慣常的做法。提阿非羅可能已經是個基督徒,路加寫這書是要幫助他和其他類似的人,對基督教起源有一個可靠的認識。前書當然是路加福音,總括來說就是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這句話有兩個細微的特殊之處:第一、路加用了一個希臘文的分詞,意思等於「一方面」,指他所寫的路加福音;這樣,我們很自然會期待他接著說「另一方面」;就是使徒行傳所要敘述的;可是,他並沒有說這下半句話。路加在別處也有這樣的刪減,我們應該從上下文找出他的對比來。這一點又帶出另一個特殊之處:就是以開頭來形容耶穌在地上的工作。有些學者認為這個字眼是多餘的(古時作品常見的現象),但更可能的解釋,是路加故意用此字眼,要把耶穌當初的工作,與升天後繼續的工作聯繫起來。耶穌的工作,就是基督教的開端。

  2. 耶穌「開頭」的工作,乃是直到衪被接上升的日子。路加福音結尾時,亦曾簡短提及祂的升天(路廿四51),之前的一段則記敘祂對門徒語重心長的教訓。這段教訓如此重要以致三度出現:路加將它記載在福音書中(路廿四,尤其44∼49),在使徒行傳的導言中,再度簡單總述一遍;另外,在使徒行傳第一件事蹟──升天──的記載中,他又重申了這教訓的一部份(徒一6∼11)。這樣重複固然是為了強調其重要性,因此也表示耶穌復活的那日到升天,是祂在地上工作的結束,也是教會工作的開始。這段時間有兩個特點,第一是證實耶穌活著(一3),第二,祂在其間向使徒發佈出發令(一4、5,參一7、8)。

  在路加尚未發揮這些特點之前,有兩件值得我們留意的事:第一,跟隨耶穌的人稱為使徒,要明白這個字,先要看福音書中這個字的用法,那兒是指耶穌所選召的十二門徒,被差派出去傳道,作見證(路六13,九10,十一49,參十七5,廿二14,廿四10)。後來這事顯然是指當初與耶穌一起工作的人,被選作祂復活見證的(一21、22)。這�堜T然是指十二個門徒(馬提亞代替了猶大,見一15∼26),但這個字也用於保羅和巴拿巴(十四4、14;見該段之註{\LinkToBook:TopicID=159,Name=四 以哥念的爭端(十四1∼7)})。第二,聖靈是耶穌選召門徒的指引60。路加一心要說明的,就是聖靈怎樣指引耶穌及教會,成全神對他們的計劃。

  3. 路加指出耶穌這段教訓,是在祂死亡至升天之間講的。祂的死稱為 Passion(受害)字義是「受苦」,這字在新約中出現不少次,刻畫出無罪的耶穌受死所忍受的折磨(十七3;廿六23)。事後,耶穌向門徒多次顯現,證明祂活著。重點乃在事實的證據確鑿;就如路加福音廿四章,門徒起初不肯相信耶穌復活,後來因證據明顯而不能不信。他們的信念並不是單憑一次的經歷,乃是多方的證據。路加福音廿四章中,似乎耶穌復活的顯現,全發生在復活主日,但在這�婺竷[說,這類事情總共發生了四十日之久。這可能祇是個概括的數目,但很切合復活節至五旬節之間共五十日的事實。這段日子�堙A耶穌的教訓集中在「神國的事」;這一詞在別處乃是耶穌在地上工作的主題摘要(路四43),也代表神藉祂所行的拯救大能。這�堣D是說,教會的見證仍舊以此為主題,所傳講的信息是接續耶穌的信息(八12,十九8,二十25,廿八23、31)。當然,其中必有新的成份,重點也更新了,因為如今耶穌自己成了信息的內容(廿八31)。故此,教會可以把福音書中耶穌的信息,當作他們信息的一部份。

  4. 耶穌有一項特別的囑咐,是祂和他們聚集時所記下來的。這�堛漲r(希臘文是 synalizomai)很不尋常,似乎是說一種很特別的相交(Wiclox. pp.106∼\cs16109);NIV 譯作「他們一同進餐的時候」(參看 RSV 版本小字),因此這段話也許是耶穌復活後與門徒一同進餐時所說的(參路廿一9∼14)。耶穌吩咐使徒要留在耶路撒冷,直到得著父所應許的。這��應許是很具體指「父所應許的東西」,顯然是指聖靈(二33、38、39;加三14;弗一13);父的應許在聖經中明明有記載,就如以賽亞書廿二15(參路廿四49),和約珥書二28∼32。但門徒是什麼時候親耳聽見耶穌賜下這應許呢?其中一個可能性是路廿四49,但亦可能是這一節乃是福音書中概意的複述,祇是用字稍微不同。因此,也許這個聖靈來臨的教訓,可與馬太福音十20(參路十二12),和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相提並論。當時門徒可能面對很大的誘惑,想要回加利利去(約廿一章證實了這點),但耶路撒冷才是神選中要賜聖靈的所在,是耶穌被棄的地方,也正是重新見證祂的地方。

  5. 耶穌的應許因著施洗約翰的見證更加有力;約翰自稱用水施浸,卻預言將有一位要用聖靈施洗(路三16),耶穌在此引用這句話(參看彼得在十一16引用耶穌的話)。施洗的字面意思就是把一個人浸在水�堙A或用水澆灌他,是平時清洗的方法。這字用於聖靈,是指聖靈從神那�媦暰擐茪U,目的與赦罪有關(二38)。不過,澆灌液體這樣的比喻,不足以全然表達聖靈這份恩賜,因祂將大能、智慧與喜樂帶給屬神的人;因此「洗禮」這一詞已經超過原來比喻的含義,沒有任何同義字可囊括它所包含的意思,這是描寫基督徒接受聖靈的特殊字彙。

 

60 RSV 譯本 〔 編註:和合本也如是 〕 把「藉著聖靈」連接在「吩咐」上,但其實可能應該與「揀選」相連才合。希臘文中的反常次序,可能是為了加強語氣。

 

二 耶穌升天(一6∼11)

  這一段雖然叫做耶穌升天,升天之舉卻似乎並非這段故事的主題。路加關注的,是當時所說的話,而不是所發生的事。這�堻怚D要的問題就是門徒所問的:耶穌已經從死�奡_活了,神是否就在此時完成祂的計劃,建立祂的國度?對這問題的答案包括兩方面:第一、這事何時成就,是神的奧秘;當前最要緊的,門徒立即要做的,就是由耶路撒冷直到地極作耶穌的見證。神國度的擴張,要藉著門徒完成,聖靈會加添他們力量。這是耶穌離開門徒之前最後的命令。第二、耶穌離去的景象,就是祂最後回到地上來時的景象,祂回來是要建立神最終的統治權。因此,這幾節經文說明了神的計劃,和神計劃中教會的地位。這�堸痔w,在耶穌再來之先必須有一段傳道見證的時期。所以這�堥銋磟O一個警告,叫門徒不要企盼歷史會驟然終結。這些話在四十多年後,仍然提醒路加的讀者:福音傳到地極,乃是持續進行中的使命。同時,這話帶有應許,耶穌離去後,有祂所賜的聖靈前來補替(二33)。

  雖然耶穌升天有其他經文為證(提前三16;彼前三21、22)而且許多論耶穌復活的經文,不僅指祂從死�堿★L來,也包括祂被高舉,升到神的右邊(二33∼35),但惟有路加描述祂升天是一副可以眼見的情景。學者曾對這情景的歷史性,強力地質疑,說路加不過虛構一幕戲劇性的景象,來表達耶穌被高舉的神學真理61。當然,若把這故事故意字面化解釋,從其中引伸天堂就是「天上」太空中的某處,這樣,自然會有困難。這故事比較像世界被造或耶穌道成肉身,或祂的復活,這些事件都是超然的神與物質世界互相構合所致,是無法用後者的字眼與範疇來充分描繪的,只能用表徵式、圖畫式的言語來表達。「升天」的象徵,表示祂屬物質的存在離開世間,繼而以屬靈的形式與我們同在。這樣說並不是否定事情的真實性和歷史性,而是承認這事超過字面簡單的描述。這樣去體會耶穌升天的故事,最為恰當。

  6. 路加在此轉向另一個鏡頭,門徒追問第三節所提及神國的問題。他們問耶穌是否在這時復興以色列國。這反映出猶太人的期望,神要建立祂的統治權,以色列脫離仇敵(尤其是羅馬),建立國家,其他各國都要臣服其下。若是如此,這�堛顳{就代表了路加當時的讀者,還未體會耶穌已改變了猶太人對神國度的盼望,排除了其中民族主義的政治成份。另一個可能性,就是路加的讀者會認為,耶路撒冷遭毀滅的「外邦人的日子」應該完結了,神的國度就將來臨(路廿一24∼31)。若是如此,門徒的問話,就有第二層的解說,代表路加讀者的期望。這句問話不太可能是問,聖靈來臨是否可解釋為國度的復興。其意義乃是問:終局什麼時候才來臨;在耶穌復活後顯現的狀況下,這是很自然的想法。他們自然會猜想,這是不是神計劃中最後階段的起頭?

  7∼8. 可是耶穌沒有直接答覆──至少對時間的問題沒有回答。耶穌用類似馬可福音十三32的口吻,斷然地說神行事的時間在祂手中,非世人所能過問。既然是神的奧秘,就不容人揣測──那些急於計算末世局勢如何的人,該緊記這一點。門徒不要耽於妄測預告,而要完成為耶穌作見證的任務。這任務的範圍是全世界之廣,始自耶路撒冷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展至地極。有人認為地極是指羅馬,但其含意可能更廣遠62,使徒行傳結束時,並沒有說這任務已經完成,祇是第一階段完結而已。不過廣義來說,這一節列出的程序,與使徒行傳全書的結構相符。為了這個任務,門徒得著聖靈降臨的應許(路廿四49),這應許主要應驗於五旬節,然後在其他情況下一再應驗。這幾句話是耶穌離開地上之前最後的幾句話,有它特別的重要性,與福音書所記祂最後的話十分相符(路廿四46∼\cs1649),那是祂離開門徒之前所說的,也許是同一番話的不同用法(可以比較路加記保羅悔改的三段記載,對話上都稍有出入)。

  9. 接著,耶穌就在門徒跟前被接上天,有一朵雲彩把衪接去。這一節和下一節三次重複說門徒目擊這事,乃是要強調門徒是耶穌升天見證人的功能。雲彩是車輦,包圍著耶穌,並把祂接去,是神屬天榮耀的象徵(參路九34、35;啟十一12),因此,這是超然與象徵式的雲彩。

  10∼11. 耶穌消失於天際時,門徒定睛望天,這個細節的描述表示他們期待耶穌再度出現,或再有其他事情發生,以致眼見的情景不是劇情的終結。這個默然的祈求得著應允,兩個白衣人出現了。此處的形容意指天使,他們的穿著光亮耀眼(路廿四4,徒十30)。他們出現,是要解釋當時發生的事。他們問門徒為什麼定睛望天,語意略帶責備,暗示他們不該耽擱在那�堙A想要耶穌留下來。門徒已經有了主的命令,知道該做什麼,如今再得著保證,知道耶穌的升天是一種擔保,祂既然可以上升入天,也可以同樣再來,就是駕著雲彩而來(路廿一27;可十四62;但七13)因此,耶穌再來的盼望,就成了門徒作耶穌見證的背景。這段經文也呼應了耶穌在馬可福音十三10說,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末期才來到的話。

 

61 G. Lohfink, Die Himmelfahrt Jesu (Mu/nchen, 1971).

62 van Unnik, pp.386-401.

 

三 門徒回耶路撒冷(一12∼14)

  升天的故事,以門徒聽從耶穌的吩咐,回到耶路撒冷,以禱告的態度等候聖靈降臨,作為結束。

  12. 在升天故事的末了,我們才曉得這件事發生於「橄欖山」。路廿四50同一事的記載中,說耶穌領門徒到伯大尼去,伯大尼是該山東麓的小鎮(參路十九29)「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約等於1.2公里(3/4哩)。這說法是猶太人的口吻,並不是說這件事發生在安息日。這句話表明,升天的事蹟(正如耶穌在路廿四章復活的顯現)發生在耶路撒冷附近。

  13. 門徒住在耶路撒冷一間樓房上,這樣可以不受干擾(參九37),又適合禱告(但六10)。至於這間樓房是不是最後晚餐的地點(路廿二12──這�堙u房間」的希臘文不同),亦即馬可約翰的母親馬利亞的家(十二12),我們不能確定。路加在此列出十一使徒的名字,與他在路加福音六14∼16的名單相同,證明耶穌在地上最親近的門徒,成為教會的核心。

  14. 若果聖靈是神的恩賜,為要叫教會得力,引導方向,那末,人向神相應的態度,就是禱告了。教會禱告,就會得著聖靈。因此,路加一開始就強調,門徒用時間恆切同心禱告,以等候聖靈(參二46、47,四24以下)。他們中間有些婦女,也是耶穌的門徒(路八2、3,廿三49,廿四10),其中至少有幾位見過空墓,又有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還有祂的弟兄(可六3,約七3∼5)。因此,耶穌的家人成為當時教會的成員,其中雅各更擔任了領袖的角色63。

 

63 耶穌兄弟與馬利亞的關係,參看 R V G Tasker, Jame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London, 1957), p.22-24.

 

四 第十二位門徒(一15∼26)

  路加在升天與五旬節之間,提到另一件事。也許可以說,這件事在他眼中相當重要。故事內容是他們如何挑選一個人代替猶大,作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補十二門徒中的空缺;其中穿插了猶大身亡,丟棄位份的記敘。馬提亞被選,另一位落選;這毫無疑問是歷史事實。不過,問題發生在猶大死亡的記載(與太廿七3∼10所記細節有出入),和彼得所發表的言論64。根據赫肯(pp.163f.)的說法,路加想要表明,使徒乃是教會所傳真理十足可靠的確據。不過,他的用意可能還不止於此65。福音書�堙A十二門徒有特殊的功能,就是成為猶太人的使徒,他們可以期待將來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路九1∼6;廿二28∼30)。因此,填補這個空缺的意思,可能表示向猶太人見證耶穌是彌賽亞的任務,在耶穌復活之後仍要繼續下去。所以,這�堥瓣ㄛO要告訴我們教會領袖應當如何產生。

  15. 發動這件事的人物是彼得。按福音書的記述,他在門徒中是最具領袖個性的人物,現在很自然就先發表意見了。這�堿藒M加插了一句似乎不相干的解釋,說當時的「弟兄」(譯註:和合本譯為「人」)約有一百二十人。這是第一次稱基督徒為「弟兄」,韓森(p.46)認為這是教會會友最早的稱呼方式。這一句註解說明門徒的數目,原因是猶太人的律法規定,必須足一百二十人始能成立一個有決議資格的團體。因此,按猶太人的條件,門徒已有足夠人數,可以成為一個新的集團了。

  16∼17. 彼得的言論一開頭就宣告,猶大乃是應驗了聖經的預言,他提到大衛被聖靈使用寫出預言,就是第20節引用的兩句詩篇,尤其是前面一節關於猶大厄運的預言。在引用詩篇之前有好一段字句,因為第18、19節是加插的註解,並不是彼得講的話(參 NEB 及 NIV 的標點)。聖經預言必須應驗的原因,是由於猶大是十二門徒之一,有份於耶穌所委派的使命,這一份使命必須另有人承擔。這番話的說辭,可能套用了巴勒斯坦亞蘭文意譯本(Targum)的創世紀四十四18:「便雅憫列在我們支派數中,並且有份與我們一同分配產業」,若這個引證正確,則可見路加確實倚重巴勒斯坦傳統的的材料。這樣的字句更刻劃出猶大賣耶穌之行,罪孽深重。

  18∼19. 這兩節轉移了話題,向讀者解釋猶大的死。第19節的字句,用第三人身稱耶路撒冷的居民,又引述他們的話,表示這一段話不是彼得所講。故事的發展就是猶大用賣耶穌的那筆錢買了一塊田(或作產業),後來他身子仆倒,肚腸崩裂,腸子都流出來(像撒下二十10的亞瑪撒)。結果耶路撒冷的人稱那地方為亞革大馬(亞蘭語 haqe{l dema{),就是血田的意思。這故事有兩點疑難:(一)、猶大死的情況含糊;(二)、與馬太的記載有重大的差異。馬太說猶大是吊死的,他把血錢拿回聖殿去,祭司就買了一塊「�@戶的田」,作為墳地,後來被稱為「血田」。很可能馬太或路加祇是報導耶路撒冷的傳聞,我們並不需要去協調這兩者。如果真想協調,可能如下:(一)猶大吊死(太),但繩子斷了,身體跌下時崩裂(可能他已經死了,屍體開始腐化);(二)祭司用猶大的錢買田(太),可以視為他們代他買(徒);(三)祭司買的田(太),就是猶大死於其上的那塊田(徒)。

  20. 下面有兩段引述的經文。第一段取自詩六十九25,是警告一位敬虔者的敵人,在耶穌和早期教會眼中,這位敬虔者是彌賽亞的預表;因此可從這詩篇中,很自然找到出賣耶穌之人的預表。在應用時,原文「他們的住處」改為「他的住處」。這「住處」就是指猶大買的田,其上有咒詛,「無人在內居住」(馬太則表示這地將成為墳地)。陶德(C. H. Dodd)66認為這節經文的引用,表示聖經承認使徒的職位有了空缺,是由於背道,不是由於死亡(因此不需要另選人代替雅各的位置,徒十二2);而另一節經文,更認可了填補這空缺之舉。這第二處經文是詩一○九867,詩人向敵人發出一連串咒詛,並願有人得他的職分。這節經文被用來支持以別人取代猶大的職位68。

  21∼22. 不過,尋找一個後繼人取代猶大的真正理由,並不在舊約的預言,那不過是印證,而不是發起的原由。這事乃是源於該使命的性質──需要全數見證人去承當。根據保羅,像他一樣作使徒的人,必備的資格為:見過復活的耶穌,又被祂委派作見證(林前九1;十五8∼10;加一16)。這�堜珨搨n的,也是作耶穌復活見證的人,但必須從那一群在耶穌工作期間,不斷與其他使徒保持聯繫的人當中推舉,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耶穌升天為止,都和他們作伴的人。有的讀者會覺得這「額外」的資格很奇怪,不過,試想要找一個承繼耶穌十二門徒之一,其任務乃是向猶太人作見證(我們儘可如此來看),這樣的條件其實是順理成章的。至於使徒行傳中的使徒,是否只限於這十二位,則是另一個問題(參十四4、14及註{\LinkToBook:TopicID=159,Name=四 以哥念的爭端(十四1∼7)})。

  23∼25. 會眾當時提出兩位候選人。巴撒巴約瑟用其家族名來稱呼是為了將他與同名約瑟的人區分出來,他的姓氏意為「安息日之子」(參十五22)。他另有拉丁文名字猶士都(參西四11),這是猶太人一般的傳統。我們對這人沒有更多的資料,只是有一種傳說,他喝了毒物而仍然無恙。馬提亞是 Mattithiah 的簡寫,也是個很通用的名字。不過,揀選的是主,因為使徒不是一個出於人意的職位。因此,會眾禱告,求主揀選,因為祂知道萬人的心(參十五8;撒上十六7)。這�堿搕ㄔX到底他們是向父神禱告,還是向耶穌禱告,不過由於一2論到耶穌選使徒,用的是同一個動詞,所以很可能這�堿O向耶穌禱告。使徒的任務在這�媞椄�位分,希臘文 diakonia 則是服侍的意思(本來指在飯桌的侍候),基督徒各樣事工都用這個字形容,榜樣來自「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的那一位(可十45)。猶大去的那地方,是當時流行的代用語,指人的歸宿,即天堂或地獄。

  26. 他們用搖籤的方法讓主選擇(箴十六33)。這方式昆蘭派也沿用(IQS 五3),不過似乎教會並不是倣效昆蘭派這樣做。同樣,也不必把十二個使徒的數目,當作倣效昆蘭派的十二平信徒(與三個祭司組成)的議會制(參 IQS 八1;這段話教會的總數到底是十二人還是十五人,並不清楚)。有的註釋家認為沿用搖籤法,表示五旬節前的教會沒有聖靈的引導;更有人進一步說,教會選馬提亞的做法不對,應該等候神所選召的「第十二位」,就是保羅,而不應該要神從兩個不再見於經卷的人物中挑選。可是,十二門徒中也有些不再在使徒行傳出現(除了彼得、雅各、約翰之外),而保羅並不具備列入十二門徒的基本資格。我們最多可以這樣說,在五旬節前,教會必須在聖靈的幫助之外,另尋從神來的引導,但他們所用的方法(祈禱和搖籤),是十分合宜的。教會其實是求主自己挑選合適的一位,然後把他列入使徒中;我們不能說是教會「挑選」了他。

 

64 耶穌之死,參看 A. Gordon, The Fate of Judas according to Acts 1:18, EQ 44, 1971, pp.97-100; J. A. Motyer, in NIDNTT, I, pp.93f. For the latter, see M. Wilcox, 'The Judas-Tradition in Acts I 15∼26, NTS 19, 1972∼73, pp.438-452, who argues that Luke has used a tradition as the basis of the speech (found in verse 17, 18, 19b)

65 K. H. Rengstorf, 'The Election of Matthias. Acts 1, 15ff', in W. Klassen and G. F. Snyder (eds.), Current Issues in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1962), pp.178∼192.

66 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London, 1965), p.58n.

67 「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JB; RSV 的譯法是「願別人擄掠他的財物」,這也有理,但可能性不大。

68 在此我們看出,兩個解說都是根據希伯來文版本而來的,若說所引用的句子祇能用在希臘文的譯本上,就不對了。希臘文譯本確實用 episkope{,(監督),與 episkopos 一字相關,後來用作基督徒領袖之意。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