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三章
Ⅱ 教會與猶太官長(三1∼五42)
一 醫治瘸腿者(三1∼10)
使徒行傳三至五章的主題,就是初期信徒的見證,怎樣造成與猶太領袖的衝突,那些領袖盡力要制止他們講道,卻徒勞無功。這�堸O載了兩次事件(三1∼四31,五12∼42),中間穿插了一件使徒集團內部的問題(四32∼五11)。每一次事件,都是因為使徒行了大能的神蹟,而猶太人想禁止他們。這兩次事件相似的地方很多(加上第一、二章的資料),以致有些學者懷疑,是否是同一件事的分別報導;可是其中不同的地方甚多,遠遠超過相同之處。第一個事件可分三部份,在神蹟的記述之後,是彼得解釋的一番話(約翰福音亦數次使用類似的方式,約六1∼24 / 25∼59),最後是使徒的被捕。
醫病的故事與福音書的記載很相似,不過細節相當詳盡。彼得奉耶穌的名,能行主所行的:藉此表明了教會的見證即是耶穌工作的延續。我們更可以看出,這件事和彼得其他的事蹟,與保羅的經歷相互輝映(十四8∼10)。不過,這段記述的主旨,乃是表明耶穌大能的名字繼續能行各樣奇妙的醫治神蹟;在福音書中,這些異能則是天國或神統治之權的兆頭。
1. 這件事成了二43所說奇事神蹟的例證。發生的背景,就是二46所說上聖殿去的時候。申初,就是下午三時,是下午獻祭和會眾禱告之時分(見二46註)。這�奡ㄗ�約翰與彼得在一起,使許多注釋家大惑不解,因為他在這件事中並沒有任何重要的地位。有人懷疑他的名字是後人加上的(參4節,他的名字似乎是後來想起再加上的),也許是為了後來在公會前需要有兩個證人,為主的道作見證。不過,約翰在場也很可能是歷史事實,因為早期使徒習慣兩個兩個出去工作,而且約翰(西庇太的兒子,路五10)和彼得也常常在一起(一13)。這�堥S有說明加上約翰的名字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可能祇是依據傳統而寫。
2. 這件醫病神蹟的來由,是當時有個癱子被一班朋友抬到聖殿,放在殿門口求乞。猶太宗教�堙A賙濟是一項特別的善舉,因此在虔誠人進去敬拜必經之處求乞,是很合宜的事。這人生來是瘸腿的,更顯出即將出現的神蹟多麼奇妙。至於聖殿的美門到底在哪�堙A至今未能確定。有三個可能:(一)是包圍聖殿的東牆的「書珊」門,這門由殿外通進外邦人的院子。(二)在外邦人的院子�堙A有婦女的院子,是由東面的門通進去的,祇有以色列男女才可進入這院。約瑟夫說「尼坎諾」(Nicanor)門就在這�堙]又稱哥林多門,是用銅造的)。多半學者以這門為美門。(三)由婦女的院子再進去,有門通入以色列院子,祇有以色列男人才可進去。拉比傳統稱這門為尼坎諾門,不過有些證據顯示,他們對聖殿的圖形並不正確。大部份學者採用第二個觀點88。第五世紀以來的基督教傳統卻採第一個觀點。不過,有人提出聖殿的東門,並非求賙濟的有利據點,因為從城�堥咻隤鬤i聖殿的人會更多。
3∼5. 這乞丐開始大聲向入殿的人求賙濟,包括彼得、約翰在內。他們回答他說,有東西可以給他,於是他的注意力就全集中在他們身上了。這段描寫驟然看來,似乎有點累贅;但司達林(Stahlin)說得對,這段捕捉了求乞者那種患得患失的感覺,一方面竭力哀求,一方面又因經常失望而漫不經心,這種心情一下子變成真的企盼,指望必有所獲。施捨本來只是機械化的動作,此刻卻變為瘸腿者與使徒互相注視的個人接觸。
6. 彼得的回答,故意把「金銀我都沒有」放在前頭,很可能立刻就把剛昇起來的希望熄滅了;但接著卻是更好的應承。彼得要給的是醫治,他吩咐那人起來行走,奉耶穌的名(二28註),意思就是「憑耶穌的權柄」。古代魔術也採用這一類公式,但彼得的話卻不是魔術的法術。這�堜珥n表達的意念,就是使徒承繼了耶穌的大能;而耶穌自己無需憑藉再高的權柄,如神的名等(見三16,四10)。留意彼得其實並非沒有金銀(二45),不過他要給這人更好的,解決他基本的難處。這故事不是要禁止以物質來幫助貧病者,也不是意指教會只需提供屬靈的拯救,而不給與物質的援助──畢竟這�堿O講醫好肉身的病,而不是講屬靈的拯救!不過,這故事卻可成為教會優先次序的借鏡。
7∼8. 彼得一面說話,一面用手把那人拉起來,他的踝子骨立刻好了,可以活動自如,不但可以站起來,還可以行走,快樂地跳躍著呢。他復原後的第一個舉動,就是和使徒一同進殿讚美神,感謝祂為他成就的。正如耶穌在世時一樣,經上的話再度應驗:「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賽卅五6)。
9∼10. 人們看見了這本來瘸腿的人,又行走又讚美神,就知道他真的得醫治了。這人經年在那�埵璊^,人人都認得他,絕無疑問,因此他的痊癒也絕對真確。希奇驚訝是這一類神蹟的記載末尾的模式(路四36,五9、26,七16),但也確實是人們當時的反應。不過,這樣的反應未必表示他們對行神蹟的神產生信心;人可以被驚人的事蹟所震懾,但對於其中的意義,神的大能和恩慈,並無反應。
88 J. Jeremias. TDNT, III, p.173
n.5; G. Schrenk, TDNT, III, p.236.
二 彼得解釋此事(三11∼26)
五旬節事件的模式又再出現,一件奇特的事發生了,彼得接著就向震驚的群眾說一番話,解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一次彼得仍然先解釋眾人可能產生的誤解,進而說明復活的耶穌的大能,怎樣醫治了那人。他抓住機會強調一點,就是猶太人所殺的這位耶穌已被神高舉,祂現在仍然在作工。這一般言論大可就此結束,當前的目的已經到達了。可是彼得是個機敏的傳道者,不會錯過這大好的機會。他已經令群眾自知有份於釘死耶穌的罪行,又接著說他們是出於無知;其實神正在成就彌賽亞的計劃,使猶太人如今可以悔改,指望耶穌再來所帶來的祝福。這項宣召亦以先知預言作後盾:耶穌就是摩西預言的那位先知。不順從祂的人必被審判。但同時,彼得的聽眾正是承受神之約的人,理當最有資格領受耶穌所帶來的祝福。因此,他們就該離開罪,接受耶穌為彌賽亞。這�媮鷁M沒有明說,但似乎暗指著他們不聽,福音的祝福就會臨到別人的身上了。
這一篇信息的特點,在於對耶穌的身份有更進一層的教訓,祂是神的僕人,聖潔公義者,生命的,像摩西的先知。這表示對於耶穌的身份,已經根據舊約作了不少思量。有些學者認為這是路加本身相當成熟的思想,但若認為這根本就是初期教會的觀念,也很合理;雛型時期的教會,在神學思想上著實有前所未見的發展。這篇信息中另一個神學的因素,就是主再來與神的祝福相提並論;這是前所未有的說法,更加表明這是初期教會最原初的傳統。
11. 被醫治的那人一直跟著他的恩人們,眾百姓連群而來,到了所羅門的廊下,即外邦人院子的東面。若醫病的地點是書珊門,則這�堨翱O緊鄰;若醫病的地點是往婦女的院子途中,則彼得和同伴們就正好要出外了。這也很合理,因為婦女的院子不大合宜作為聚集的場所,而路加也沒有必要詳敘角色的每一個行動。
12. 彼得抓緊機會解釋事情的緣由。即使下述的講章祇代表路加認為彼得會這樣說,而並非真是彼得演說的總結,它也十足傳神地捕捉了當時的氣氛。彼得看見眾百姓全神貫注在他和約翰身上,詫異他們竟有奇特的大能,可以治好這病人。眾人一方面可能以為他們本身具有獨特的大能,另一方面可能認為他們虔誠十足,以致神垂聽他們的禱告,施行神蹟。不過,無論他們怎樣想,彼得卻把他們的注意力,從使徒身上轉移到神蹟的源頭上。
13. 直接的解釋到第十六節才出現,彼得看見首先要鋪敘背景。這件事的成就,歸根究柢在於神的作為,就是那向列祖顯現的神,那召以色列為自己子民的神。讀第25、26節,就知道他為什麼要強調這一點了。這位神已榮耀了衪的僕人,這乃是以賽亞書五十二13的辭句,是論耶和華的僕人的經文最後一段的第一節,換言之,這預言應驗了,因為彼得說,如今成就在耶穌身上的,就是神的僕人得著天上的榮耀。三26,四27、30,都把耶穌與神的僕人相提並論。新約中祇有這些經文把這名稱應用在祂身上,但關於受苦僕人的預言,則馬可福音十45,十四24;路加福音廿二37;約翰福音十二38;使徒行傳八32、33;彼得前書二22∼24等經文,都曾引用或提及。綜合這些引用的經文,可以看出對耶穌最原始的體認,值得注意的是,後來的書信及其他著作都沒有這種說法。
這樣宣稱耶穌是已得榮耀的神的僕人,似乎很突兀;他豈不是已經死於刑場?但彼得卻堅持說,這件事所以如此,乃是因為猶太人自己在耶穌受彼拉多審詢時,棄絕了祂;拉多本來查不出祂有任何死的罪,打算把祂釋放(參十三28)。
14∼15. 彼得再進一步指責猶太人。他已經斥責猶太人罪行昭彰,將無辜之人定罪;這�塈饃j調他們棄絕的這一位,是聖潔公義的。我們不曉得猶太人是否認為這些品德是某位人物所有,還是某種職位的特性。「神的聖者」這個片語,曾用在以利沙和亞倫身上(王下四9;詩一○六16);也曾很獨特地用在耶穌身上,邪靈(可一24)與人(約六69)都曾如此指認。約翰壹書二20及啟示錄三7再次指明耶穌這個身份,表示使徒以它為彌賽亞的代稱。不過,這�堨i能是強調耶穌與神有特別的關係(參路一35;徒四25、27)。同樣,公義一詞強調了耶穌道德上的正直(七52;廿二14;約壹二1);這說法也可能與以賽亞書五十三11對神僕人的描寫有關。相對之下,猶太人竟然要求彼拉多釋放一個兇手巴拉巴(路廿三25)。另一個對比,是耶穌被稱為生命的主。arche{gos 這個字在五31也出現(參來十二2),意思比較是「領袖」,但這�堙]參來二10)卻似乎是指「源頭」或「始創者」。視救恩為生命的觀念,除了本處之外,五20,十一18,十三46、48也都有這個含意(這個字在亞蘭語是同一個字);這�堨i能故意用來反襯「你們殺了」。神卻叫祂從死�奡_活了──這就是祂「得了榮耀」(13節)──使徒正為此作見證。
16. 背景既說明白了,便可以解釋瘸者得醫治的事。這�塈た黎憟y的結構有點含糊,而且句子是重複的。不過,兩個要點卻很清楚。第一,這個人所皆知的人在眾人眼前,身體得以完全康復,是由於耶穌的名所帶出的能力。第二,這能力所以生效,是由於信耶穌的名。這種信心是透過耶穌而來的:就是說,宣揚耶穌的大能,就使人有相信的機會。當然,故事中並沒有說那人如何表明信心,但從他被治好之時大大的讚美神,可以看出這點;另一方面,此處的信心可能是彼得的信心。無論如何,這段話刻意澄清這個神蹟絕對沒有任何魔術的成份89。
17. 引發這番話的因由已經交代過了。不過,彼得既提出了猶太人的罪行,不能就此擱置不提;於是他進一步繼續佈道及勸告。一開始就承認,猶太人和領袖們所作的,是出於無知(十三27;參林前二8),因此(沒有明說),就可得赦免(路廿三34;提前一13)。這話背後的含意是:如果這時猶太人仍不肯承認因無知而犯的罪,並且悔改,就是故意犯罪了,如此則罪不可赦(摩西的律法中對於這樣的罪沒有贖罪祭)。
18. 可是,猶太人無知而犯的罪,竟成就了神的計劃,正如神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彌賽亞將要受害(二23,十七3,十六22、23)。路加很愛用眾先知\cs8(三24,十43;路廿四27);但我們會問,實際上並非所有先知都明文預言彌賽亞受苦吧。因此這句話是強調式的講法。舊約其實並沒有明文說到一位受苦的彌賽亞(甚至「彌賽亞」一辭在舊約也不是作頭銜用的)因此可能最主要有關的教訓是僕人的受苦(賽五十三),還有其他先知和詩篇的經文,可以視為彌賽亞受苦的預表或預言(耶十一19;但九26;亞十三7;詩廿二,六十九)。這包括了四本後期先知中的三本(以賽亞,耶利米,十二先知書;以西結除外),還有詩篇。
19. 神的作為開啟了猶太人悔改得赦罪的機會。悔改(二38)的意思,加上「歸正」,或「轉向(神)」就更清楚了。這個動詞代表轉離往日的生活方向,尤其是拜偶像;轉向新的生活,以信心順服神為基礎(九35,十一21,十四15,十五19,廿六18、20,廿八27;參賽六10;珥二12∼14)。悔改立刻帶來的效果,就是「罪得塗抹」,控告他們的罪行,得以撤除(參西二14),這是罪得赦免的另一個講法(二38)。
還有兩個結果。第一,就是安舒的日子將從神來到。這獨特的辭句,注釋家一般認為是指救恩的最後階段。若是這樣的話,複數的日子也許就是指這段時期的長度,(也許是「外邦人的日子」,路廿一24)這�堣]許與一7的「日期」相關,指神重新統治以色列。
20∼21. 第二個結果,就是耶穌從天降臨。這�塈獌5y寫為「所預定給你們的彌賽亞(基督)」,就是說為猶太人所預定的。有學者認為,這是說神預定耶穌在再降臨時,才成為彌賽亞;意思是說,此處乃是一種原始的基督論,認為耶穌要等到再來時才成為彌賽亞。但這是對經文的錯解,這�堣D是說,那位將再度降臨的耶穌,已經被神預定作猶太人的彌賽亞。就猶太人朝夕渴望的「彌賽亞的日子」,或神國度的來臨,全在乎他們是否接納耶穌作彌賽亞。但是,耶穌不會立即降臨,必須等到神藉眾先知預言的話完全應驗,才會臨到。「復興」一字(英文作應驗或建立),與一6「復興」的字根一樣。因此,這句話是指神藉先知所應許的一切將完全成就,而其中最重大的,就是神國度的建立。因此,「日子」,就不是指可降臨前的時期,在那段時期中,先知所預言在主降臨前要發生的各種事都必須應驗;「日子」乃是指主降臨的預言實現的那段時期。這一切表示,主降臨之前必經過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可否稱為「耽延」,則大可斟酌;因為那就表示,早期教會其實以為主立刻會降臨,但過了好些年日還不見實現,才重新修正他們的期望(和論這期望的經文),承認這段等候的日子比當初所想的要長得多。不過,更可能的是,當時有人以為主很快就會降臨,而教會必須要提醒他們,正如耶穌的教訓,主降臨的日子不會立即來到。又有人認為,這段經文表示耶穌從升天到降臨的日子期間,在天上不作任何事。這種看法極不可能,因為使徒行傳許多處表明耶穌活躍非常,不但澆灌聖靈,透過使徒大行奇事神蹟。
22∼23. 彼得的信息這時有了新的方針,提出新的重點。他引用的經文出自申命記十八15∼19,利未記廿三29。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可用法術來求神的旨意。神必興起一位先知\cs8,有摩西的能力,知道並宣告神的心意;他們要聽從這位先知,若有人不聽從,神要定他的罪,把他從民中剪除。這段經文原本的意思,似乎是神在不同情況下,會興起不同的先知來。不過,經文的單數式結構,又似乎叫猶太人指望有一位先知出現,雖然這證據甚弱(參約一21、25,七40);同時,有人期望彌賽亞就是第二個摩西90。最顯著的,就是昆蘭派的期望,他們相信末期有一位先知要來(IQS9:1Of),他們的文獻之一也引用這處經文(4QTest5-7)。顯然在撒瑪利亞和基督教圈子�堙A這段經文也解作承繼摩西的那位先知91。彼得在此暗示,耶穌就是那先知(參七37)。因此,摩西預言了耶穌的來臨,同時對不順從耶穌的警告,充份表示支持。
24. 其實所有眾先知都是如此,他們都企盼這日子來到,就是如今業已印證實現的。整本舊約其實都是見證耶穌,和教會的設立。因為所有先知都關注將來要成就的,而不單是當代的事。這是新約時代一般對先知的了解;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昆蘭派的人,他們認為自己經歷的各種細節,都是聖經曾經預言的;當然,他們的解經大有問題。可是基督徒的解經是否有根有據?現代學者強調先知主要論及當代的事,和將近來臨的事。就拿撒母耳來說,他的言論記載本來就不多(撒上三19∼四1),他怎能稱得上是耶穌的先知?一般而言可以這樣回答,預言多半都有一種未來的盼望,是當時並未實現,或祇部份實現的;至於神最後的干預,完美國度的建立,這些預言中的盼望,顯然在舊約時代並未實現。撒母耳的例子,的確不容易解答,我們最多祇能引伸說,他對大衛國度的預言,在大衛子孫的國權中,才得最後的應驗(布魯斯 Book, p.93)。
25. 這些預言的應許,是向猶太人發的。他們是「先知的子孫」,因此可以得見應許以色列的話實現,又從其中得福。猶太人也是最早之時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繼承人,這個提醒更強化了以上的論點。神立這約的時候,應許賜福他的後裔,同時應許地上萬族都要因他的後裔得福(創十二3,十八18,廿二18,廿六4;加三8)。這句經文引用得很有意思,因為原本的經文(七十士譯本)是用「萬國」,這字可解作外邦人;彼得引用時卻用了一個意思類似的字,而外邦人是否包括在內則未置可否(韓森 p.76)。不過,依下一節來看(先差他到你們這�堥荂^;很可能「萬族」一字兼指猶太人和外邦人,然而在這個階段提到外邦人,祇是很輕微的提示而已(與十三46對照)。再者,原本的說法是指亞伯拉罕的那名「後裔」(Seed 譯註:單數),RSV 譯本用後代(Posterity)有點含混不清,叫人不能肯定到底是泛指亞伯拉罕的後代子孫,還是單指一個。保羅在加拉太書三16,則清楚解說這�堿O單數的名詞,指耶穌而言: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萬國要因祂得福。彼得在此正是這意。
26. 彼得很清楚說明,神怎樣興起祂的僕人,叫當時聽的人得以回轉,離開罪惡,因而蒙福。因此,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又藉耶穌而賜下的福,就是使人離罪,得以接受彌賽亞所帶來的屬靈恩賜。「興起」一字可能與第22節的用法相同,就是把某人帶進歷史的舞台;也同樣可能解作使人從死�奡_活(參十三33、34)。那小小的一個先字,決不容輕視,這是使徒行傳中第一次直接指出,在歷史上,福音首先是傳給猶太人的。而前一節的應許中隱含了「也傳給外邦人」的意思;其中也許帶有警告的意味:猶太人若不領受,使徒的使命就會轉向外邦人。
89 這一點是駁斥 J. M.
90 J. Jeremias, TDNT, IV,
pp.848-873.
91 BC, I,
pp.404-408.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