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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七章

 

三 司提反庭上發言(七1∼53)

  若長度可作標準的話,司提反的講辭在使徒行傳中,就佔最重要的份量了118。不過,這篇講章的用意,學者多有辯論。它的形式是舊約歷史的長誦,仔細解釋一些似乎不很重要的事,最後的高潮是尖刻地指斥聽眾。講員究竟想達到什麼目的?這篇講辭真是對控訴的辯詞嗎(六11∼13、14)?其思想是否使徒行傳所獨有?還是對全本一段小心安排的文字,為增進使徒行傳的整個信息?它的結構又怎樣?

  我們認為(根據布魯斯 Acts p.161),這篇講章有兩個主題:(一)神在他們的歷史�堙A一直興起人來拯救祂的百姓,但猶太人再三抗拒,不順從神所賜的律法。講辭先說到神選召亞伯拉罕,建立了國家,又賜他應許(七2∼8);接著說到約瑟被兄弟出賣,卻蒙神拯救(七9∼16);下面詳細述說摩西來要拯救百姓,反被百姓拒絕(七25、39∼43)。(二)猶太人在曠野有會幕,後來所羅門建聖殿,但他們仍陷在拜偶像的罪�堙]七39∼43),又誤解以為神真的住在聖殿�堙]七44∼50)。這兩個主題在講章中混合進行。

  這兩個主題似乎正切合司提反所受的控告。(一)司提反不認為自己攻擊律法,或耶穌要改變律法,反倒指出,過去猶太人怎樣抗拒摩西,和他所敬拜的神。他們提倡偶像敬拜,抗拒、殺害先知,不守律法。(二)司提反辯論說,猶太人一直有會幕(可以搬動),又有聖殿作為敬拜的地方,但神自己宣告,祂並不拘限在這些地方。因此若司提反說另有敬拜之「地」,實與舊約教訓完全符合。

  這樣,這講章至少達到三個目的:(一)對控告司提反罪狀的答辯。他暗示他並沒有攻擊摩西的律法,反而是律法的護衛者。他說明他對聖殿和敬拜的批評,十分合理。(二)攻擊猶太人不順從舊約給他們的啟示,又拒絕彌賽亞,和祂所帶來新的敬拜。(三)結果,在整個使徒行傳的故事中,這講章的作用就說明了福音原是先向猶太人傳的,他們拒絕之後,就為教會開了門,轉離耶路撒冷及聖殿,向外擴展,最後達到外邦人中。

  我們不否認這講章是路加草擬的,為要切合整個使徒行傳的信息。雖然這篇信息與上述其他講章,在內容上大有不同,但風格上與保羅在彼西底安提阿講章的歷史部份(十五16∼23)十分相近,那篇講章對早期王朝說得更詳細,內容上他又與保羅在雅典的講章相似,否定神住在聖殿中的錯謬(十七24、25)。此外,它也符合路加的救恩歷史觀。

  但這不等於說路加創作這篇講章,毫無歷史根據。字�埵瘨’釣ヵS點,可以看出他曾援用文獻資料。他的記載,與我們所知有關司提反的其它資料十分吻合。孔瑟曼(p.50f.)的理論是作繭自縛的典型例子。一方面,他說這番話在風格和主題上,都不似殉道者的口吻;因此,是後來加上的。另一方面,他又說,這番話很切合路加所體會的情景!其實,如果這篇信息真如孔瑟曼所說帶有殉道者的風格,我們深信仍會有些評論者認為它是創作的。若路加能夠捕捉當時歷史的實況,這篇信息當然也可以包括在內。人人都知道,殉道者通常並不祇想為自己辯證,而會利用當時的機會,斥責或說服審判官,保羅後來的分訴,就有這個特點(參同柝爾 Stolle)。尼爾(Neil p.115)說:「這篇演說暗示性很強,不可能是即席出口成章的」。若他說的不錯(可能低估了司提反的口才),則這篇講章也許道出了司提反當時所說的,而路加是用自己的文句把它記下來,寫出司提反所發表的言論。

  很多評論家都察覺,路加在編寫這篇信息時,持用了一些文獻119。有人認為,某些特徵(尤其是七4、14∼16、37)流露出摩西五經的撒瑪利亞版本色彩,與撒瑪利亞人的觀點相近120。這些資料祇限於這篇信息中,證明了路加乃是引用傳統的資料。但是對於引用撒瑪利亞版本的摩西五經一說,反駁的言論十分有力121與撒馬利亞的關連即使有,也不算大。又有人找到與希利尼猶太教有關的資料,司提反若有這類思想也不足為奇。司提反對舊約的詮釋,與希利尼猶太人的思想,例如斐羅,或許十分相似;不過希利尼猶太教一般而言,強烈高舉聖殿與律法。

  有人想把這篇信息的觀點,與其它早期信徒,或使徒團體(例如希伯來書作者)122,拉上關係,但沒有肯定的結果。我們恐怕不能根據這篇信息,認為司提反對教會普世宣教的異象,有什麼貢獻。這篇信息最大的特色,就是對聖殿的批評態度,這是前些時候沒有提出來的,而教會說亞蘭語的信徒似乎也從未認同這個觀點123。

  司提反這種冗長敘史方式,我們可能覺得很奇怪,但在舊約有不少先例(詩七十八,一○五,一○六)。司提反採用這個風格,是要表明猶太人當時的行徑,其實與前人同出一轍;而神的作為也一貫未變。因此,我們自然會發現他特意用預表性的話語,而不少說到摩西的辭句,實在是暗示他與耶穌相似之處;所以,雖然全篇祇有一次提到耶穌(七52),甚至有些評論家認為,司提反和他的言論,都不符合基督教(而是希利尼猶太人的看法)124,但整篇信息確實是基督徒的觀點。

  1∼3. 作公會主席的大祭司發出詢問,司提反的答覆首先是很有禮貌地稱呼他的同胞猶太人。他並不浪費時間作開場白,在公會中似乎也不需要,不過希利尼的法庭則有此慣例。他直接進入主題,說神怎樣呼召亞伯拉罕作他們的國父。他形容神是榮耀的神(詩廿九3),也許一開始他就想強調那位不住人手所造之殿的神的超越性。他特意詳述神怎樣在米所波大米向亞伯拉罕顯現。神的自我啟示並不祇限於猶太地域,更不限於聖殿。米所波大米就是「兩河之間」的地域,位於北邊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之間,在今日的伊拉克。不過,希利尼的用法,則泛指更大的區域,包括南面的巴比倫。因此,這兒可包括吾珥所在的地區。哈蘭位於米所波大米的西北,正處於往巴勒斯坦「肥沃月彎」的路線上。這�堜珒ㄞ姘翵�伯拉罕的吩咐,是根據創世記十二1,其實是在哈蘭發生的。但既然創世記十五7及尼希米記九9都說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我們也可以推想,在他未往哈蘭之前,神的呼召已經臨到他。斐羅也同樣這樣推斷。神在吾珥向亞伯拉罕呼召的內容,與在哈蘭的呼召相同,這是十分合理的推論,因此不必硬說是路加寫錯了。此處與創世記十一31∼十二5的記載不同,是作者有意如此。

  4∼5. 於是亞伯拉罕順從神的呼召,「離開」了本地。起初他與家人住在哈蘭。這時他似乎仍受父親他拉的管治,他拉沒有離開哈蘭。根據創世記十一26∼32,他拉七十歲生亞伯拉罕,二百零五歲死於哈蘭。創世記十二4說,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七十五歲。這就是說,亞伯拉罕離開時,他拉一百四十五歲,是他死之前六十年,而不是司提反說的死後。斐羅與司提反的看法相同,認為亞伯拉罕在他拉死後離開;而撒瑪利亞譯本的創世記,記他拉死時一百四十五歲,因此,顯然司提反所用的是創世記的另一種版本的經文。而路加一般是用七十士譯本,而創世記的希臘文譯本並沒有這樣一種譯本,因此我們可以證明,路加在這�堿O根據一種文獻,而不是自己隨意創作。

  亞伯拉罕的目的地,就是「你們現在所住之地」。這�媊郁t的意思,就是神對他的應許已經應驗了,他的後裔正住在應許之地上。對亞伯拉罕來說,這塊地則仍祇是應許之地而已。他自己並未佔有該地,司提反說,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這一辭出自申命記二5。甚至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看來也似是空的,因他沒有兒子(參羅四16∼22,描寫亞伯拉罕對神應許信心之大,在看來絕無可能實現的情況下,仍然堅信)。不錯,亞伯拉罕買了一墳地(創廿三),可是司提反不提這事也有道理,墳地不是可居之地,也不是未來地業的標記。當然他在生以撒前後都有兒子,但沒有一個是應許的後裔。祇有從上來的作為,才能叫應許實現。

  6∼7. 接下來還有一項應許,以負面的方式預言,亞伯拉罕有了子孫之後,他們會在外邦寄居為奴四百年。然後,神要刑罰那苦待他們的人,把他們帶回迦南地去事奉祂。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又已實現,因司提反和當代的人得以住在耶路撒冷,在那�媟q拜神。同時,這�堨i能意味他們被逐出巴勒斯坦時,神亦與祂的百姓同在。這預言出自創世記十五13、14,內容提到他們在埃及的寄居。四百年是一個完整的數目(對照出十二40);若與加拉太書三17的年代對照,就會產生問題。不過,這是加拉太書註釋家所關心的問題,因為司提反祇是引述創世記十五13而已。第7節前半引用創世記,下半部則用出埃及記三12的話。在那�堹姚陶\摩西,百姓離開埃及後,要在「這山」敬拜神,就是指何烈山(西乃山),而司提反說「這地方」是指迦南,因此司提反對聽眾講的,是將神對亞伯拉罕說的話意譯化了,又引用出埃及記三12。他把創世記的話進一步引伸,這一點雖然經文表面沒有明說,但其內涵很可以說有此含意。

  8. 神賜給亞伯拉罕割禮,作為祂應許的標記。祂與他立約,約的效能則見於割禮這舉動(創十七10)。這約就是神應許要作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神,要特別關照他們;在人方面來說,順服割禮就是遵從神的表記。對割禮司提反似乎沒有絲毫反對的態度。割禮祇在外邦人加入教會時,才成為爭論的要點。雷克(Lake)和卡柏瑞(Cadbury)這樣解釋本節下半部開始的「於是」:「因此,還未有聖所以先,以色列人宗教的要素都已齊備了。」(BC, IV, p.72)。這說法也許太誇張,但這段敘述很清楚表明,亞伯拉罕在迦南一無所有時,已經有了神的應許。正因這應許,而他順服其中的吩咐,以致他得了以撒,又為他行了割禮(創廿一4);這樣,他的後代就傳到先祖──雅各的十二個兒子。

  9∼10. 於是司提反講到約瑟的故事,這是講章的第二大段(9∼16節)。這�堸O敘的是史實,其中神學的要點是什麼,就不清楚了。司提反可能想說明第6節的預言怎樣應驗,同時又暗示百姓對神立的領袖開始抗拒,以約瑟的兄弟為代表;但神始終印證了祂所揀選的統治者。於是故事就由兄弟的嫉妒開始展開,他們因約瑟夢見自己將來升高位(創卅七11),就忌恨他,把他賣作奴隸(創卅七28,四十五4)。但神卻在他的困苦中與他同在,救他脫離苦境(創卅九2,21)125。神叫他在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能以解釋法老的夢,又能策劃應付將來的饑荒(創四十一38、39、41;詩一○五16∼22)。留意智慧特別與埃及一起出現(七22),路加又用它形容司提反(六3、10),和耶穌(路二40、52)。

  11∼13. 故事下一段說到雅各家怎樣下到埃及去。司提反簡略地敘述一件聽眾熟識的史事,說埃及面臨饑荒,亦同時引起全地的大災荒(創四十一57),特別是迦南地(創四十二5)。也有人認為這是神對約瑟兄弟的報應;總之,這造成他們要下埃及去的因由;雅各聽說那�埵麻陪隉A就派兒子到那�堨h購糧食(創四十二1∼5)。第二次約瑟就與弟兄們相認(創四十五3)126。

  14∼16. 結果法老認識了約瑟的家人,他們受到邀請到埃及居留;因此全家人,包括雅各,都下到埃及來了。七十五人的數字是根據創世記四十六27及出埃及記一5的七十士譯本;而希伯來經文則為七十。較大的數目的來由,是把雅各、約瑟除去,而加入約瑟九個兒子中剩下的七個。兩者都是指雅各的子孫,或是下埃及的,或是在那兒的。他們都死在那�堙C雖然回迦南的應許尚未應驗,他們卻埋葬在迦南,表明他們有信心,到了時候,神必實現祂的應許。

  這段埋葬的敘述,與舊約傳統的關係,十分複雜。根據使徒行傳,他們都葬在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一)根據創世記四十九29∼32;五十13,雅各葬在近希伯崙的麥比拉洞�堙A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的(創廿三)。(二)約瑟則葬在示劍(書廿四32),是雅各從哈抹子孫買的地(創卅三18∼20)。(三)約瑟夫說,雅各其他的兒子(暗示包括雅各自己),葬在希伯崙(Jos., Ant. 二199),這傳說亦見於\cs9禧年(Jubilees)及十二先祖傳(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四)示劍當地有這樣的傳說,說雅各的十二個兒子都葬在那�堙C因此司提反與舊約不同之處,就是他指亞伯拉罕買的墓地在示劍,不在希伯崙,又加上約瑟的兄弟也葬在那�堙C(布魯斯 Book p.149 n.39)認為,司提反在前面第2節中,把亞伯拉罕在吾珥及哈蘭的二次呼召,用遠程鏡頭來看,在第7節同樣處理神兩次的信息;這�堨L也同樣把兩次迦南的買地合併來看。似乎司提反用的傳統,認為不但約瑟葬在示劍(第15節下半的「他」死了,很可能是指約瑟而不是雅各),而約瑟的兄弟也葬在那�堙C他所以引用創世記廿三章的故事,是要將買墓地的事歸在亞伯拉罕名下。他對示劍的興趣及強調,對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聽眾,意義很特別。因為他們無法否認,約瑟的葬身之地在撒瑪利亞,他們所憎嫌的地方。猶大地是埋葬之所並沒有什麼特殊神聖的意義;是否路加想在此預備讀者的心,接受撒瑪利亞福音的進展(八5∼25)?

  17∼19. 司提反的信息來到第三段,也是最長的一段,就是關於摩西的事蹟127。神的應許快要應驗的時候(7節),亞伯拉罕的子孫人數興盛眾多(出一7)。高潮發生在一位不曉得約瑟的埃及王興起(出一8)。意思可能是他不知道約瑟其人,也不知道他對埃及的功績,或(更有可能)因為面臨強有力的以色列民族的威脅,他故意忘記他。於是他欺負他們,苦待他們,要他們丟棄嬰孩(出一10、11、22)。

  20∼22. 這時摩西出現了。此處將他的生平分為三個階段,配合他一生的三個四十年(看23節)。第一階段是他早年在埃及的時光。描寫的手法是很整齊的三段法,誕生、早年、受教育(廿二3及註)。他生下來,就俊美非凡(譯註:英譯為「在神面前甚可愛」,出二2;來十一23),附加的在神面前一詞,可能指他得神喜愛(參廿三1),或祇是一個希伯來成語,表示他是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參拿三3,「極大的城」原文字面意為「在神面前的大城」)。他父母違命收藏了孩子三個月,結果也不得不把他丟棄了,但卻被法老的女兒拾了回去,養為自己的兒子(出二1∼10)。舊約中雖然沒有明明提及,但司提反這�堣犍庤У﹛A斐羅亦如此證實,就是摩西學了埃及一切的學問。下面一句說他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參路廿四19對耶穌的描述),似乎與出埃及記四10有出入;不過,摩西當時自貶身價的說辭,並不是事實的真相,他仍是要找一個藉口逃避重任。

  23∼25. 摩西人生的轉捩點,是他四十歲的時候。舊約並沒有說出他這時候的年紀,但司提反的講法與猶太拉比的見解相合;因此,四十這個數目可能祇是一個概數。「四十」是一個人「長成」的年歲(出二11)。同樣,舊約也沒有說他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不過故事中自然有此含意(出二11)。這�堜狴峈漲r,可能表示是神將這個意念放在摩西心中,就是對以色列民的善意關懷128。這關懷由他殺那欺負以色列人的埃及人表現出來。舊約記載說,他把屍體埋在沙土�堙A不讓人知道。司提反必定認為,他乃是不想讓敵方的人知道這事,向當局報告(參出二14)。司提反認為,摩西的心意,是希望以色列人能明白,他們有一位在上有影響力的盟友,神可以藉此解救他們,就是從為奴的苦境中搭救他們。路加的用意,一定是想讓讀者看出,摩西和耶穌同樣是神子民的拯救者;而司提反的聽眾是否體會到,猶太人拒絕耶穌為救主,與以前他們拒絕摩西,同出一轍(七52),則未可知。

  26∼29. 這事以後,立即發生另一件事,證實了司提反的解說。摩西遇見他們(以色列人)爭鬥,就勸他們和睦,以兄弟相待。這�堨q提反祇是概述舊約的記事,原本的故事是說,摩西站在被欺負的一方,責怪那欺負人的(出二13)。司提反的說法強調了摩西為和解者的身份。可是他的工夫白費了,那欺負人的激烈地反擊,說他以首領和審判官自視(出二14),因此他們完全看不出他是神選派的。那人曉得摩西殺了一個埃及人,無形中造成一個威脅,摩西不得不逃亡(躲避法老的忿怒,出二15),寄居於米甸。他在那�埵矰F許久,並且成家(出二21、22,十八3、4)。

  30∼34. 從出埃及記七章可以推斷出他殺埃及人之後,又過了四十年129。他在西乃山燃燒的荊棘中看見神的天使,成為他一生的抉擇關鍵。那番景象引起他的注意,他祇見荊棘燒著,卻沒有燒毀,也沒有熄滅,就大感詫異。此處說到天使,可能是一種比喻法,指神在荊棘中顯現(出三2、3)。他就近荊棘時,聽見神對他說話。司提反把出埃及記三5、6的次序倒轉了,因此首要的重點成為:向他顯現的神是他先祖的神,如此就叫人想起神對先祖的應許。下面的描述是神顯現的典型例子:人恐懼戰驚,神則加以保證。當然,恐懼竟沒有完全消除,因為司提反保留了神吩咐摩西把那地視為「聖地」的話;這�堨q提反也許是要再次提醒聽眾,神的顯現並不限於猶太地──舊約中最重要的啟示地西乃山,也不在應許地之內。不過,這啟示的主旨,是神應許要透過摩西拯救祂百姓,從埃及的困苦和奴役中拯救出來(出三7∼10)。

  35∼36. 故事的敘述就此中斷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連串關於摩西的話,希臘版本的行文非常流暢有力。每一句開頭都用「這人」,用了四次之多,38節下半與39節則用關係代名詞起頭。這叫我們想起彼得先前的信息中也用類似的方法,說到「這耶穌」(二23、32、36)。這用法在第一句的用心很明顯:以色列人在埃及所棄,卻為神所立的首領和拯救者,正是「這」位摩西。下面37、37、38的幾句,再強調摩西的言行,最後司提反又複述,以色列人所不肯順從的,正是「這摩西」(39∼41)。因此,這段信息的重點,不單在以色列人拒絕摩西,而是他們拒絕神所賜的領導人。這�堣S是一個預表;猶太人拒絕耶穌,就是神叫祂從死�奡_活的那一位,是這段話蘊含的意思。第一句話最明顯。司提反先提負面:以色列人棄絕摩西,不承認他是首領和審判官;隨即強調說,神卻差派他作首領、作救贖的。首領可以應用在耶穌身上(啟一5),五31也用這字說到耶穌。「救贖的」在希臘文是 lytro{te{s,其動詞就是「救贖」的意思。乍看之下似乎很奇怪,在新約惟獨摩西得「救贖者」這頭銜,而耶穌卻沒有。不過,其他經文曾提及耶穌拯救以色列人(路二38,廿四21,參一68),信徒讀者必可以察覺出其中預表的含意。神的工作(詩十九14,七十八35)在此藉天使的聲音,從燃燒的荊棘中委託給祂的代理人。因此,實際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又有神蹟奇事的相隨的,是摩西。這段話引自舊約,但信徒讀者必然可以想起,同樣的話也曾用在耶穌和使徒身上(二22、43;參六8說到司提反自己)。

  37. 這�堛犒w表就更清楚了。司提反提醒聽眾,摩西親口預言,有一位先知像他的要來(申十八15),早期信徒已看出這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三22)。早期信徒的用法,大可以解釋為何這�堣犍帠o段經文;不過,我們可以注意,在撒瑪利亞神學中,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經文,它在這�堨X現,就更加強了司提反受撒瑪利亞觀點影響的說法。

  38. 可是,對猶太聽眾來說,描述摩西的高潮出現於以色列人聚集在西乃山的曠野之時。這�堣]不乏預表。譯為「會」的字是 ekkle{sia,信徒用這字來稱他們的團體;可能信徒發現,摩西與以色列人一同經歷曠野的旅程。同樣,耶穌也與神的新子民同走地上的旅程130,不過,這不可能是司提反向猶太聽眾提到這段經文的用意。這段話的要點乃是,摩西為這群百姓接受神的律法,就是神活潑的聖言(羅三2)。這是以色列人享有特權的記號。神賜與律法,是神與他們立約的記號;他們順從這律法,就繼續作神立約的子民。司提反含蓄地表達出這個信念。

  39∼40. 這�堿O一個轉捩點,希臘文的句子從38節一直接續下來,司提反說到那當初接受律法的,不肯聽從。他們拒絕摩西,不認為他能傳律法,並且心��歸向埃及(民十四3、4)。更糟的是,他們吩咐亞倫為他們造些神像引領他們,對正在領受神律法的摩西(出卅二1),又大表褻慢。律法傳給他們的時刻,是何等莊嚴慎重,但他們就已背叛那位賜律法的,轉向偶像。儘管聽眾表示維護律法,效忠聖殿,並控告司提反違背這些(六11、13、14),但是他們所屬的這民族,從一開頭,就拒絕神的律法與真正的敬拜。

  41∼43. 順著這個思路,司提反的講章轉入新的方向;一直到50節為止,以色列拜偶像和聖殿敬拜,這兩個主題交織在一起。他從歷史概覽來發揮這個主題,從曠野漂流直到所羅門的時代131。首先,司提反追溯偶像的敬拜;他在40節曾經簡略提及。這�堨峇F一個希臘字,是第一次出現,很輕蔑的描述以色列人所作的事,他們造了一個牛犢(譯註:希臘文字一個字)(出卅二4)。用牛犢(或公牛犢更貼切)的像來敬拜132,是以色列人一直以來的試探(王上十二28),司提反的斥責,符合舊約作者一向的指控(王下十29;何八4∼6)。這種敬拜包括向偶像獻祭,不向真神獻祭;同時,也表示,神是可以用人手造的,因此更該定罪。在此,司提反又回應了舊約一個強勁的主題(詩廿五4,一三五15;賽四十四9∼20)。神對這種自滿表現的報應,就是讓以色列人滿嚐拜偶像的苦果。祂轉臉不顧他們133,正如他們轉臉不顧神一樣(39節),祂任憑他們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與這句話最相似的經文,是羅馬書一24、26、28,不過那�堿O說神因外邦人拜偶像,就任憑他們。天象(譯註:英譯42節為 heavenly host) 是指日月星辰(申四19),這些被人視為神明,或靈界活物的居所。儘管神再三告誡他們不可以敬拜這些,以色列人反而一心轉向它(代下卅三3、5;耶八2)。

  司提反說,這一切正合先知書上所寫的,就是猶太書卷中的十二卷著作,稱為小先知的。他引述阿摩司書五25∼27,取自七十士譯本134。阿摩司書中的問話說:「你們豈是將祭物獻給我呢?」有人認為,這話的語氣是期望負面的答案,亦即阿摩司認為他們在曠野的時期,根本沒有獻祭。但這個說法極不可能,阿摩司的意思更可能是:百姓不單是獻祭,更是內心獻上對神的順從。不過,司提反似乎意指他們在曠野中沒有獻祭給耶和華,而是獻給別神。因此,這引句所要印證的是41節,不是42節上半。引句的下半部(43節)描寫以色列人抬著摩洛的帳幕,就是敬拜摩洛的所在,和理番神的星;這些神是以色列人所造的神像,用來敬拜的。摩洛是位要將孩童獻為祭的神,而理番神則似乎是一位埃及神的名字,與木星有關的。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的阿摩司書在此有顯著的差別,希伯來原文說指著「你們的王撒谷(Sakkuth),和你們的星神卡彎(Kaiwan)」,這些大概是亞述神的名字。我們在此不必管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的關係(七十士譯本是意譯一段很艱澀的希伯來經文)。這�堜珥n說的,就是希伯來原文也與七十士譯本一樣,可以表達司提反所要說的。不論司提反用的是什麼版本,路加依一貫的慣例,引用了七十士譯本。拜偶像的後果,就是被逐到假神的國土去。

  44∼45. 司提反引用阿摩司,就從摩西時代推進到拜偶像的後期了。這時他又再轉回摩西的時代去。以色列人後來雖然抬了摩洛的帳幕,但他們在曠野有法櫃的帳幕,是神吩咐摩西照所看見的樣式作的(書廿五40)。這是個流動的敬拜所,以色列人抬著經過曠野。第二代的以色列人承繼這帳幕,於是他們的祖宗,隨約書亞入迦南地的人;神幫助他們把外邦人趕出去,使他們承受那地為業。

  46. 一直傳到大衛的時代,他在神面前蒙恩,統一全國,得享太平。於是大衛求雅各的神為祂預備(譯註:英文作 find「找尋」)居所。這個不尋常的字出自詩一三二4、5,大衛說他無法安歇,直等到「我為耶和華尋得所在,為雅各的大能者尋得居所」(此事可參閱撒下七)。這�埵酗@個經文的困難,「為雅各的神」一句不及「為雅各家」的證據充足,因此我們應該採取後者,如此,譯為「居所」之字意思可能是「敬拜的地方」。至於那是否為帳幕,就如大衛為約櫃所預備的(撒下六17),還是一個較為固定的建築物,並不絕對清楚。拿單回答大衛建殿的請求之時,很堅決地說神從來沒有要求居所,但亦說大衛的兒子將為祂建殿 (撒下七5∼16)。

  48∼50. 因此,我們就很難衡量「所羅門為神造成殿宇」這句話,因其中有含糊的因素。司提反知道大衛蒙神恩寵(雖然他沒有提及),神也的確答應建殿之事(王上八)。這�埵�乎有個對比,就是大衛預備的帳幕(是神所贊同的),和所羅門建的永久居所。後者是人手所造的135,(當然帳幕也是)可能是根據人的設計,而不是照天上來的樣式,而且很容易令人有錯覺,以為超然的神真住在殿的範圍內,像其他偶像一般。當然,以色列人不會不知道這一點,因為所羅門自己說得很清楚(王上八27),而司提反所引用的先知也明說(賽六十六1、2):創造天地的主,並不住人手所造的殿。這句話是否暗示神住在一個非人所造的殿,正如以賽亞書六十六2上所指的呢?不過,若果司提反果真這樣想,卻沒有繼續引述下去,就很奇怪了。此處沒有充份的資料可以確定司提反心目中是否在想「新殿」,就是教會。他祇說到反面的意思,說聖殿敬拜將神的本性賦與一種虛假的限制。

  51∼53. 司提反無可否認是個名副其實的雄辯家。這時他講章的辭鋒再轉,進而直攻聽眾的態度,指斥他們與自古以來的以色列人一樣。他用舊約的語氣,稱他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書卅三3),完全沒有表現出自己有份於神的約。割禮的喻意,就是從心�塈漼g傲與罪惡割除(利廿六41;申十16;耶四4),耶利米描寫聽不見神呼召的人,為「耳未受割禮的人」(耶六10)。這種頑梗的態度在抗拒聖靈上特別顯著(賽六十三10),因為聖靈透過先知說話,如今又藉教會初期聖靈充滿的使徒和見證人說話。猶太教中有一個相當公認的傳統,就是猶太人在殺害先知上有份(王上十九10、14;尼九26;耶廿六20∼24;路六23,十一49,十三34;帖前二15;來十一36∼38)。司提反重複運用這個控辭,不過他說得更加明確。先知,是指那些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先知;「義者」在此是「無罪」的意思(見三14)但這辭顯然意指耶穌是彌賽亞 ; 同時「要來」這名詞可證實一向是指彌賽亞的來臨。若古時的猶太人以殺害先知來反抗,與司提反同代的人更變本加厲,把彌賽亞耶穌交給羅馬人,自取謀殺兇手的罪名。

  不過,這還不是司提反控訴的高峰,他最後再回到他們領受了神的律法的事實,這是經天使所傳的,是最輝煌的傳遞方式;雖然舊約沒有明文說有天使(除了七十士譯本的申卅三2),但這說法已為猶太人傳統136所公認,早期信徒也如此接受(加三19;來二2)。他們所違背的,正是這神聖的律法;這�堜珓�的,是否單單指他們違背了不可謀殺的誡命呢?因此,司提反不單沒有攻擊摩西,反而指斥聽眾不守神藉他所傳給以色列的律法。

 

118 The literature is immense, See M. Simon, St Stephen and the Hellenists in the Primitive Church (London, 1958 ); J. Bihler, Die Stephanusgeschichte im Zusammenhang der Apostelgeschichte (Mu/nchen, 1963); Scharlemann; WilcKens, pp.208-224; J. Kilgallen, The Stephen Speech (Rome, 1976); H. J. B. Combrink, Structural Analysis of Acts 6:8-8:3 (Cape Town, 1979); G. Schneider, 'Stephanus. die Hellenisten und Samaria', in Kremer, pp.215-240.

119 Wilckens, p.208(但他的理論部份根據,是認定該講章與使徒行傳當時的情況,互不相配。)J. Bihler 及其他作者,則認為這講章純粹是路加的作品。

120 Scharlemann,尤其是 p.36-51,用這個證據來支持這篇講章的實質權威性。

121 R. Pummer, 'The Samaritan Pentateuch and the New Testament', NTS 22, 1975∼76, pp.441-443; K. Haacker, NIDNTT, III, pp.464-466.

122 W. Mans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London, 1954, 見 Scharlemann's criticisms, pp.165-175.

123 對照雅各和保羅的積極態度,廿一23∼26;廿五8。

124 O~Neill, pp.89-94.

125 這話是不是一種預表式的暗喻,說神救耶穌出離苦難,又救信徒脫離苦難(徒十四22;二十23),並不清楚。

126 有人認為這可以預表耶穌再來,那些在第一次彌賽亞來時不承認他的猶太人,第二次來時會承認他;這個說法不甚可信。

127 這一段在那�媯異禲A並不肯定。參七41∼43註。

128 「看望」這意思參路一68,七16。

129 「過了」這一動詞,也用在原文本的23節,字義是「應驗」,可能有神在合適的時距行動的觀念。

130 這個主題,尤其是兩種情況的對照,希伯來書的作者便加以發揮。來十二18∼24。

131 以第40、41節作為講章的分段,比一般以44、45節為分界更好,(雖然這�塈た黎慦漱l句是連接的)。這樣,司提反的主題「摩西時代」,就到44節為止;「從約書亞到所羅門」為45∼50節。41∼44是兩段的橋樑。

132 R. A. Cole, Exodus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London, 1973), pp.214f.

133 大部分權威人士都是這樣說,但 AG 則認為是「他叫他們轉向天上的星辰。」

134 主要的更動,是以「巴比倫」代替「大馬色」;如此就把阿摩司預言以色列北國被擄到亞述(大馬色以東)的範圍擴大了,包括後來南國猶大被擄至巴比倫。

135 這是用來貶抑偶像敬拜的字眼(如賽卅一7;Wisdom十四8)。若應用在聖殿上(參可十四58;來九24),猶太人會忿怒非常。

136 Jos., Ant; 15:136 (but the interpretation is disputed); Jubilees 1:29; Testament of Daniel 6:2.

 

四 司提反之死(七54∼八1a)

  司提反這番話,引起聽眾的憤恨,一點不足為怪。他又自稱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更是火上加油。群眾暴發行動,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死;這是猶太人傳統的死刑。他最後一句話,是為逼迫他的人求赦免,而掃羅的名字就在此時提出,可能是要我們知道這句話對他頗有影響。如此便預備讀者進入第九章。

  這一段主要的難題在司提反之死。他承受了公會的審詢,可是他們沒有處死刑之權(約十八31)。然而他是被石頭打死,這不是羅馬的刑罰方式。有幾個可能性:一種可能是,當時民情洶湧,造成暴力行動;另一種可能是,司提反是由公會合法處決的,理由或許是羅馬人給予特准,或許是當時沒有羅馬官員在任,他們趁真空時期行兇。第一種情形似乎最有可能,但合法行刑也並非決不可能,尤其是事後掃羅可以隨即採取逼迫的手段;真空期的說法則不大可能,因為很難把司提反之死(加上掃羅的悔改),延遲至公元三十六∼三十七年137。

  54. 司提反的聽眾對也的控訴,與五33所描述的反應一樣。咬牙切齒是激忿的表現(詩卅五16;路十三28)。他們的良心被刺傷,但卻絕無悔改之意,也不肯承認這篇信息的真理。

  55∼56. 雖然司提反已是聖靈充滿的人(六5),如今他再度經歷聖靈的特別充滿,使他得見天上的異象。他定睛望天(此處想像,以空間而言,天堂在天空之上),看見把神隱藏的榮耀,又見到耶穌站在神的右邊。他喊著說他看見天開了,又看見人子。這畫面叫人想起耶穌受洗的情景,當時天開了也是神啟示的記號。稱耶穌為「人子」,在福音書之外很少這樣用;這名稱幾乎全出自耶穌自己的口,教會甚少用這名稱來承認主名。這�堻o樣用法,必然是司提反看見耶穌以人子的身份出現,是那受過苦又被神高舉的一位(路九22);這將成為信徒殉道的模式;同時祂也將在神面前抬舉那些在人前不以耶穌為恥,肯效忠於祂的人(路十二8)。或許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何他看見的人子是站著,而不是坐在神的右邊(二34)。祂站著為司提反在神面前作證,亦迎接他進到神面前138。有人認為,這是神讓司提反預先得見主再來的景象;或信徒面臨死亡時,就會發現基督來迎接他139。無論如何,這�堛滬威I是面對死亡的司提反被迎接到耶穌跟前去;其含意為,耶穌既從死�奡_活,跟從祂的人也必復活。

  57∼58. 這話對猶太人而言,真是大大的褻瀆。庭上的人大聲喊叫,用手指塞住耳朵,好不再聽這類褻瀆的話。接著,群眾似乎一下子秩序大亂。沒有正式的判決,可見當時沒有遵照法律程序。司提反被他們抓住,推出城外,用石頭打死。後期的猶太法典(Mishnah)對用石頭打死制定了程序,但第一世紀卻似乎沒有遵行,尤其在這樣的場合之下140。

  雖然如此,他們也可說遵照了一項程序,舊約規定,因褻瀆而處死,必須有見證人在場(利廿四14;參申十七7)。這�奡ㄗ�見證人,但卻不是說到他們的作用,祇說他們把衣裳放在一個叫掃羅的人腳前,這是他第一次在使徒行傳中露面。猶太法典規定要把犯人的衣裳脫除,這�堳o是行刑的人脫去衣裳,好方便執行這件恐怖的工作。掃羅在這�堨X現,大可不必起什麼疑竇,他可能參加了基利家的會堂(參六9),因此是攻擊司提反集團的一分子。他沒有下手投石,祇是贊同這事。

  59∼八1a. 司提反最後一句話是為他自己及殺他的人禱告。他像耶穌一樣,交託了自己的靈魂。但耶穌垂死時用詩篇卅一5的話,把自己交付給神;司提反則把自己交付給異象中見到的耶穌。同樣的字句,原來用在父神身上,現在則用在耶穌身上,這是個很鮮明的例子,證明早期信徒把耶穌與父神視為平等層面。接著司提反為行刑的人禱告!亦與耶穌的話相同(路廿三24);他這段話與前面指控他們的信息,態度上差異極大;可見信徒一方面要斥責罪惡和人對神的悖逆,為要引人悔改,一方面卻應該有牧者的心懷,為他們求赦免。說完這話,他就睡了(參帖前四14、15),他是第一個為主而死的信徒。

  可是,至少有一個在場的人毫不動容,也不惋惜他死。掃羅是不是公會的一員,這�堿搕ㄔX來,但廿六10則似乎最好如此解釋。則這樣一個人信主實非易事,路加在此暗示,掃羅後來的改變何等不尋常。

 

137 S. Dockx, (Date de la mort d~E!tienne le Protomartyr), Bib 55, 1974, pp.65-73. 他也採用這年代,卻因此把保羅信主的日期提早了,也否定了他於擲石處刑時在場。

138 R. Pesch, (Die Vision des Stephanus.) Apg. 7, 55f. im Rahmen der Apostelgeschichte' Bibel und Leben 6. 1955, pp.92-107, 170-183 (as reported in NTA 1O, 1965-66, No.578),他認為人子站著,是定反對司提反之人的罪,由此就成為福音由猶太人轉向外邦人的起點。

139 C. K. Barrett, 'Stephen and the Son of man', in W. Eltester and F. H. Kettler, ed., Apophoreta (Berlin, 1964), pp.32-38.

140 So J. BlinzIer, in E. Bammel (ed.), The Trial of Jesus, London, 1970, ch.13.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