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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九章

 

八 保羅悔改的蒙召(九1∼19a)

  腓利猝然從故事中消失,而青年保羅也同樣猝然再度出現,十萬火急地追逼信徒。在大馬色路上,他經歷了大光的照耀,又有耶穌的聲音吩咐他不要再逼害祂,並要準備做新的工作。與此同時,大馬色一信徒受指派去見他,一方面醫治他的眼瞎,一方面為他施洗。神啟示亞拿尼亞,使他知道掃羅將在外邦人和猶太人面前,為耶穌作見證,且要為祂受苦。

  這段故事以後還有兩次複述;廿二3∼16保羅向耶路撒冷群眾的演說157,和廿六4∼18他在亞基帕和非斯都面前的見證158。那兩次是以親口敘述的方式寫出,與這�堛滌O載稍有不同。以往的評論者會辯論路加是否有三種不同的譯本,可是近期的趨勢(假定路加對保羅幾篇講辭都沒有作準確的報導),則認為路加祇根據一種內容,不過用三種不同的方式表達而已。若果真如此,我們便不必費心把這兩三個有相當出入的故事融合起來,那些差異不過是文章的手法而已,路加自己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

  保羅的悔改,蒙召作宣教士,是決無疑問的。他自己在哥林多前書十五8、9,加拉太書一12∼17,腓立比書三4∼7;提摩太前書一12∼16都有提及。這段語文描述他怎樣逼迫教會,又因異象中得見耶穌,蒙召作使徒(參林前九1),奉派向外邦人傳道。從加拉太書一16、17推測,他蒙召後隨即到了大馬色,然後去了亞拉伯,又再回到大馬色來。使徒行傳的敘述較詳細,其實路加和保羅的內容基本上一致,這是相當明顯的。問題在於使徒行傳記述這事的方式。這件事的敘述,第一手資料必然出自保羅和亞拿尼亞。雖然保羅在自己的信上從沒有詳述細節,使徒行傳的記述,是否根據他的口述呢?要同意這說法,應當毫無問題。但是,這故事和猶太人的神話傳說,有好些吻合的地方:(一)紇留多如(Heliodorus)想私下盜取聖殿庫銀,被天上來的騎士異象所阻撓,摔倒在地上(瑪喀比二書三章);(二)亞仙納斯(Aseneth)悔改,約瑟的埃及妻子相信神的經過(見猶太戀愛史約瑟與亞仙納斯)。對於這些類似的故事,最多祇能說使徒行傳的寫作形式,受到猶太傳說的影響,而與史實本身並沒有受影響。不過,我們也必須知道,三處記述有出入,尤其是第廿六章耶穌在路上對保羅的差派,在第九及廿二章�堙A卻是後來亞拿尼亞在大馬色才對他說的;這表示路加並不打算作精確的報導,祇是概括的記述,把事情的重點說出來。

  1∼2. 故事一開始,就提醒讀者八3所載保羅逼迫信徒的行徑,暗示他對耶路撒冷運動的後果,不甚滿意,仍然想大幹一番。他四處散播威嚇的話,說使徒若不停止活動,他就必採取行動──殺害他們。他有沒有權柄合法行刑,則大有問題(參廿二4,廿六10),所以這話可能是指他期望這樣處置使徒。當時不少使徒已逃離耶路撒冷,他要把他們追回來,囚禁在耶路撒冷。因此他向大祭司(當時是該亞法,公元十八∼三七年)取得文書,可以在大馬色的猶太人社團中行事。大馬色是個要鎮,距離耶路撒冷一百五十一哩(242公里),其中猶太人口不少。它受羅馬敘利亞省所管轄,是底加波利自治城市聯盟的一員。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32說到一個亞哩達的提督(亞哩達是拿巴田亞拉伯人〔Nabataean Arabs〕的王),把守大馬色城,不容他逃出來。至於這位官員是大馬色王的代表,照管當地亞拉伯人,抑或當時大馬色仍在拿巴田的管轄之下,就不太清楚了159。

  無論如何,猶太人的社會必然有相當的自主權,以維持本身的法律與治安。問題出在到底大祭司有沒有權干涉他們的事務。赫肯(p.320 n.2)說得對,先前的學者從瑪喀比一書十五15∼21這些經文中,引伸出毫無根據的推論,那些經文說的祇是較早的另一回事;至於他認為路加也是錯解馬喀比前書人士之一,我們就不能苟同了。韓森(p.112)的說法可能更近真相,他說「保羅」從公會取得特權,可以傷害或拘捕信徒的領袖,而算無罪。這�堨峞u信奉這道的人」來形容信徒,是使徒行傳中特殊的用法。「這道」一詞,顯然是指基督教的信仰(九9、23,廿二4,廿四14、22)。這個詞的背後有一觀念:「主的道」(十八25、26),就是救人的道(十六17)。神已經定規,人若要得救,就要以這道為生活方式(參考十二14);信徒認定他們所走的道路,就是這條神唯一的道,以致這個詞有特定的用法。奇怪的是,昆蘭派及其他宗教集團,也有類似的用法(I QS 九17、18,十21,十一13)160。

  3∼4. 保羅將到大馬色的路途中,忽遭阻礙。約正午時分(廿二6),一道強烈的光突如其來地把他包圍,又有聲音對他說話。這是神啟示顯現的兩種徵兆。大光是神的榮耀的表現,又因一般人都知道沒有人能看見神,難怪這光的能力會導致眼瞎。當彼得在監�堛漁伬唌A天使的顯現也同樣帶有大光(十二7;參太十七5)。聲音也是神啟示的特徵(出三1∼6;賽六8;路三22,九35),不過這一次是耶穌自己的聲音。因此,可以說保羅曾與復活的耶穌相遇,聽見過祂的聲音。在其他經文,保羅提及神將祂兒子顯現給他(加一16),又更進一步說見過耶穌(林前九1;參十五8)。從九27;廿二14、15及廿六16三處經文看來,這一節的解釋也是如此。路加並沒有說明耶穌以什麼形象顯現給保羅看;保羅必須問說話的是誰,是有很特殊的涵義。這兒記載的,是耶穌從天上的顯現,而不是祂升天之前的顯現,因此我們不能當祂以普通的形象顯現,以致人會將祂與一般旅客混淆(路廿四15)。這一段記敘的重點,全落在對保羅所說的話上。你為什麼逼迫我?這話直接針對保羅當前的任務而發;他以為要去攻擊的是一群以異端方式敬拜神的人,其實他乃是攻擊一個在天上有代言人的團體;攻擊信徒,就是攻擊這位屬天的人物。

  5∼6. 保羅的回答充滿胡疑困惑,「主啊,你是誰?」這話並不一定表示他認出那發言人的身份;「先生」(即主啊),這稱呼是對任何屬天人物理所當然的尊稱(十4)。他所得的回答,明明說是耶穌對他說話,正是他所逼迫的那一位。因此,這異象對保羅的作用,就是告訴他,逼迫信徒就等於逼迫耶穌(路一16);更重要的,就是他所逼迫的耶穌已經有了屬天的位份,證明祂已被神悅納高舉。這樣,保羅向神的熱心,卻變為攻擊神,因為是神叫耶穌從死�奡_活。這種生活方式必須終止,他要起來往城�堨h,接受未來工作的新指示。這個帶權威的命令,保羅若真心事奉神,就必然順從。在幾段類同記載中,這些對話似乎稍有出入,但是每次記載的整個情景,內容上並沒有基本上的偏差。這段記載中後來由亞拿尼亞向保羅說的話,在廿六16、17卻正是在大馬色的路上主對他說的。

  7. 當時的啟示祇有保羅看見,同伴並沒有份兒。不過,他們也看見不尋常的景象(孔瑟曼 p.58)。他們停步,說不出話;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根據廿六14,他們看見光,就仆倒在地,又根據廿二9,他們看見光,卻聽不見聲音。布魯斯(Book p.197)認為這段經文中的聲音,是指保羅的聲音,同伴所困惑的,是保羅與一個看不見的人說話。不過,這似乎不大可能,因為這句說明是緊接著耶穌的話,而且用字與廿三9相似。參閱廿二9的解說{\LinkToBook:TopicID=183,Name=三 保羅在群眾前分辯(廿一37∼廿二29)}。

  8∼9. 保羅被烈光刺激的本能反應,自然是閉起眼晴。等到他開張雙眼時,卻仍然看不見東西。這現象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尋常,可是從他得治癒的方式看來,這卻是一種超自然的作為造成的。他軟弱無力,要他的同伴領著,來到大馬色。在那�堨L禁食三天,必然仍在震驚中,尚未復原,也可能逐漸體會自己的罪孽深重,而滿心懊悔。

  10∼12. 同時,主已為他的呼召作下一步的行動。一位叫亞拿尼亞的信徒(參廿二12論及他的品德),作了一個夢,主對他說話;這情景叫人想起撒母耳記上第三章,撒母耳聽見神呼喚他,不過這�堛�主一定是指耶穌。亞拿尼亞要到「直街」一間屋子那�堨h,他會見到一個大數人叫掃羅。掃羅正在期待他到訪,因為他在祈禱中也得一異象,見一個叫亞拿尼亞的人來替他按手,醫治他。因此,這個安排有雙重異夢的印證(參哥尼流和彼得的故事,十1∼23)。

  13∼14. 亞拿尼亞對掃羅這名字並不陌生,他抗議說,照他所知道的,這個人是教會的勁敵。多方消息傳來,說他在耶路撒冷大施毒手;他到大馬色之行的目的,也很快傳開了。這句話的效果,刻畫出保羅悔改的奇妙,同時將他昔日的生活形態,與他行將投身的新使命,作了強烈的對比。這�媮晹釣潃荋y寫信徒的新字眼。聖徒(九32、41,廿六10,參二32,廿六18)是保羅常用的字,表示信徒是分別出來事奉神的,必須有合宜的品格。一切求告�謔W的人回應了二21(珥二32),又在廿二16再度出現,吩咐保羅要受洗(再閱林前一2)。

  15∼16. 或許有人覺得亞拿尼亞這話,表示他對神不順服,他應該知道神比他更清楚!可是他這樣說是十分自然的,而且在這一段話�堙F更引入神選召保羅作僕人的宣告。廿二14∼16同樣事件的記載中,這句話是由亞拿尼亞向保羅說的,論及神對他未來角色的指示。神已立意呼召保羅作祂的工人,他的任務是要在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面前,宣揚神的名161。這兒神選召的觀念,與廿二14,及廿六16相符合,也與保羅在加拉太書一15所表白的相合。宣揚我的名(to carry my name)是個很特別的用法,表示為耶穌作見證(參九27)。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代表了三大類人,保羅後來果真在他們面前作見證;這些字的排列次序很特別,強調出保羅奉派去外邦人中間作工。宣揚神的名並非易事,包括要為耶穌受許多苦難,這與當初他加害信徒成了尖銳的對比(九13)。忠心為主作見證的代價極重,傳福音的人因此多受苦難;對於這一點,使徒行傳仍絲毫沒有掩飾。

  17∼19. 於是亞拿尼亞照神所吩咐的做了。他把自己的疑竇放開,親切地稱保羅為兄弟,並按手在他身上。這個舉動必然是醫治的表徵(路四40)並傳遞神的祝福。這段經文中,是否包括了賜聖靈給保羅,並不清楚;似乎沒有,因為這是在洗禮之前的舉動,而一般來說,受聖靈多半與洗禮相連。當時,亞拿尼亞向他表示,差他來的主,正是向他顯現的主,要叫他得醫治,並受聖靈。保羅恢復視力,眼睛上有鱗片般的東西掉下來(正如多比雅〔Tobit〕的故事一樣,Tobit 三17;十一13)。他受了亞拿尼亞的洗(無需由使徒到這�堙^,然後便結束了禁食。

 

157 此後將採用掃羅人所共知的別名保羅,雖然路加要到十三9才用它。

158 保羅的悔改,和路加心目中的保羅,請看 Burchard; Lo/ning; Stolle; G. Lohfink, The Conversion of Paul (Chicago, 1976)。

159 有學者認為 Gaius 王(公元37∼41)可能把這城委託了給亞哩達;不過,若是如此,就該在保羅離該城之後(參十一29註{\LinkToBook:TopicID=153,Name=三 安提阿教會(十一19∼30)})。另一可能,就是亞哩達可能在公元32打敗希律安提帕之後,乘亂佔領的。

160 G. Ebel, NIDNTT, III, pp.935-943.

161 這是希伯來的表達形式,參羅九22「可怒的器皿」。

 

九 保羅開始傳道(九19b∼31)

  路加強調,保羅一歸主,蒙召作耶穌的見證,立刻就開始履行他的使命,與大馬色當地信徒相交,向不信的猶太人傳道。可是不多久,他的工作招來對抗,迫使他狼狽不堪地逃城而去。到了耶路撒冷,信徒不歡迎他,幸而有巴拿巴支持他,向使徒推薦他。於是他與教會一同在講希利尼話的人中見證主,直到後來太危險了,幾乎遭受毒手,就如他當日所行的迫害;於是他再一次逃走,這回到了大數。

  這段記載有一件事,可以從保羅自已的見證的輕易地獲得歷史的印證,就是大馬色的逃亡(林後十一32、33),這可以提醒我們對其餘的記載不予置疑。不過,從加拉太書一16∼24,我們所得的印象卻大不相同。根據該段經文:(一)保羅信主後並沒有與人商量,也沒有去見耶路撒冷的使徒;(二)他卻到亞拉伯去了,然後回到大馬色;(三)三年後,他到耶路撒冷去,停留了十五日,祇見過彼得和雅各,猶大各教會的人並沒有見過他;(四)然後他到敘利亞和基利加去了。這段記錄下面有一句誓言說這是真話,表示當時有人在傳相反的講法。其實,要把保羅往亞拉伯之行,夾入使徒行傳的記述中,並不困難;至於保羅信主後三年,耶路撒冷的信徒仍然對他存疑心,同時他已見過了「使徒」,又公開在耶路撒冷傳道,這些就很難與加拉太書的話配合了。赫肯(p.334)認為路加不知道保羅往亞拉伯之行,以為他信主不久就到耶路撒冷去。不過,賴特福(J. B. Lightfoot)162則解釋說,由於兩段記載的讀者不同,所以有所差異。雖然如此,這兩段記載仍給人互相衝突的印象。

  19∼22. 保羅在大馬色與使徒共處的一段短時間,無疑是在加拉太書一16、17所提他往亞拉伯之前。雖然他在加拉太書中說,他沒有與任何人商量,就立即往亞拉伯去,我們卻不必把它當作一成不變的字面解釋。他所強調的,是他沒有接受任何大馬色或耶路撒冷使徒領袖的指示。正如使徒行傳所記述的,他由迫害者立刻轉變成宣教士。當他來到大馬色的各會堂之時,已不再是追逼信徒,而是宣傳耶穌。

  他宣講的要義,就是教導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一點很值得注意。使徒行傳其他經文並沒有描寫耶穌是神的兒子,祇有十三13保羅在講道中提及。不過,這個名稱是保羅神學的鑰辭,留意在加拉太書一16述及他蒙召的事,和羅馬書1∼4所提他蒙召作使徒,都與這名稱相關連。因此,我們的結論,就是保羅在異象中見到耶穌後,便確保祂是神的兒子;路加的說法很正確,保羅早期講道的重心正是這個名稱。保羅並非首先將這個名稱用在耶穌身上的人。這名稱表明耶穌以彌賽亞的身份(撒下七14),被神高舉,坐在神的右邊(詩二7)。

  當時聽保羅講道的人,一定大大震驚,因為他們知道他上大馬色的原意。猶太人口中的話,無疑是路加撰寫的,為要表明他們的態度;留意他用「殘害」來描寫保羅的活動,與保羅自己在加拉太書一13、23所用的字一樣(這字在新約別處並沒有再用過)。「求告這名」一辭是基督徒的口吻(九14),猶太人顯然已沿用了。他們的敵對態度,祇有叫保羅這新歸正的人更加迫切,令他們無法駁倒他說耶穌是彌賽亞的道理。

  23∼25. 路加所記「過了好些日子」可能相當於保羅在加拉太書一18所提,他上耶路撒冷之前的那段日子。那兒「過了三年」的說法,可能是一種把前後算在內的講法,可能實際的時間不超過兩年。保羅往亞拉伯的期間,應該就插入這�堙A然後他才回到大馬色。根據使徒行傳,猶太人商議要殺保羅,在城門守候不讓他逃脫。可是他們的計謀不得逞,保羅被人用筐子從城牆上的房子窗口縋出去。然而依保羅自己的記述,把守城門的是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屬拿巴田亞拉伯王國。這段與哥林多後書十一32、33的記載很配合,因為既然保羅剛從亞拉伯回來,很可能他傳的道已挑起那�媯S太人的不滿。當然大馬色的猶太人與提督同謀,甚至招攬他支持迫害保羅,163也有可能。

  26. 保羅安全逃出了,但他視這樣走避為一種恥辱(林後十一30)。他來到耶路撒冷,嘗試與信徒們相交。可是,根據路加,他們對他有防避,懷疑他是奸細。解經家對這情況甚為不解,因為保羅戲劇性的悔改,以及後來四處傳道的消息,在時間上顯然足夠傳回耶路撒冷的了。他們難道以為保羅這樣明顯的悔改,是深謀遠慮的佈局?

  27. 無論如何,巴拿巴當時的反應,正切合使徒行傳對他個性的介紹,他能接待一個人人都未能接納的人,而教會對保羅過往的逼迫,卻緩於寬恕,對他仍疑懼不安。巴拿巴領保羅去見使徒,又陳述他自己所深信的事,若信徒領袖接納這些事,就會改變保羅在他們心目中的形像。巴拿巴特別提出保羅怎樣放膽為耶穌發言,甚至不顧自身安危164。從路加的角度來看,保羅與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所以有聯絡,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但對保羅來說,他寫信給加拉太信徒,講到自己初信的過程時,卻很想強調他自己的獨立性。他堅持說,他的信仰不是從人來的,而且強調他往耶路撒冷之行甚匆促,僅有十五天,祇見過彼得和雅各兩使徙(加一18∼20)。

  28∼29. 在這段短促的逗留中,保羅與使徒們密切來往(同一辭參一21),並繼續公開奉主耶穌的名講道。對路加來說,保羅能與使徒同列作見證,因為他也是被復活的主所召出來服事祂的。不過,不管使徒曾有什麼行動,保羅卻有感動要追隨司提反的步履,向說希利尼話的人作見證。他也和司提反一樣,被他們追逼而必須逃亡。這段保羅傳道的記載,似乎很難與保羅自己在加拉太書一22的見證切合,「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165,我們不能肯定「猶太各教會」是否包括耶路撒冷的信徒,還是祇指周圍的村莊。答案要視加拉太書一18、19是不是說保羅祇見過彼得、雅各,而沒有去拜訪任何教會的聚會;若他去過教會,則不必見過其他使徒,除非他們都不在耶路撒冷。不過,很可能保羅在加拉太書中乃是要對付一項指控,說他在猶太時參加了一次宣教工作,而那時他樂意堅持守割禮(加五11)。賴特福說:「所以,耶路撒冷大部份信徒可能未見過保羅,而猶太全地的信徒,則必然未親眼見過他了。不過,雖然兩處記載並不矛盾,路加的記載給人的印象,實在需要用保羅自己更準確的記述來調整。」166根據使徒行傳,保羅的工作是在說希利尼話的人中間,就是從分散的各地回歸耶路撒冷定居的猶太人;這樣,他就顯然沒有在猶太村莊地區做傳道的工作了(參廿六19、20註{\LinkToBook:TopicID=188,Name=八 保羅在非斯都及亞基帕面前受審(廿五13∼廿六32)})。

  30. 由於保羅的性命受到威脅,朋友就把他先送到該撒利亞海港,然後送回大數他的本鄉去。這�堣]切合保羅自己的記述,說他到了�筆Q亞和基利家境內167。大數是基利家的首都,是地位很高的學術中心。關於保羅與它的關係,參閱廿二3和廿一39。

  31. 至此保羅暫時退場,直到十一25、26才再出現。可是,路加的故事至此已完成一個重點。一切的預備都已完工,教會下一步的宣教工作即將邁向外邦人。於是路加停下來,將當時的狀況作個總結。雖然當時對保羅的逼迫興起,但由於他離開了現場,教會所受的迫害便停頓了,暫時教會可享受一段平安的日子。這時教會已遍佈整個巴勒斯坦,雖然路加並沒有提及在加利利的佈道活動,但他一定認為,耶穌在世時的門徒已經成為教會的成員,並在自己的家鄉傳福音了。路加提到教會(譯註:單數)遍佈整個地帶,頗值得注意。教會視自己為一有機體,各地的小組聯合成一體(參加一22;帖前二14)。由於敬畏神,又得聖靈的能力扶持就得以堅固,人數不斷增多。

 

162 Saint Pual's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London, 1896 ), pp.91f.

163 RSV 記保羅的朋友是他的門徒,這詞用得這樣奇特,使有些解經者認為,動詞 took 的原來受詞 Him(但未表明清楚),在早期抄本中,誤為 his (Metzger p.366)。

164 這一句可能要改變譯法,成為保羅在使徒面前作見證 (Burchard pp.147f)。

165 見八3註{\LinkToBook:TopicID=145,Name=五 司提反死後(八1b∼3)}。保羅的意思一定是:他們不認識他是個基督徒。

166 J. B. Lightfoot, op. cit. p.92.

167 加一21(參徒十五23)記兩地方名的次序,並不等於保羅先在敘利亞工作,然後再到基利家;其實他在敘利亞首都安提阿工作,在大數之後。那時的敘利亞和基利家合為一省,先提那較重要的地方,是很自然的事,並不一定表示保羅到那兩地的先後次序。見 E. M. B. Green "Syria Cilicia" ET 71, 1959∼60 pp.52f.

 

Ⅳ 外邦差傳開始(九32∼十二25)

{\Section:TopicID=151}一 彼得的偉蹟(九32∼43)

  教會工作的開展進入一個新階段,而面對非猶太人,教會必須決定自己的立場。其實在埃提阿伯太監信主的時候,這個問題原則上已經產生,不過那件事並沒有對教會政策上造成�琱[的影響。可是,一旦信主的人將成為教會生活長久性的成員時,接納的問題就不容耽擱了。路加在這個關鍵上提出兩件主要事件。第一,他引述哥尼流一家人信主之後,在耶路撒冷信徒中引起的問題;第二,他描述安提阿教會怎樣很自然地組成了一個猶太人與外邦人共存的信徒團體。如此,向外邦人傳福音,基本上便成了定案,不過他們是否必須像猶太人那樣生活,則教會還有好一段時間猶豫不決。在這一段記載中,穿插著兩段彼得的事蹟。第一件事蹟(九32∼43),可能是與哥尼流信主的故事相連,解釋為何彼得當時會在約帕;同時,也描繪使徒們的屬靈能力,彼得成了耶穌的代表,能行像福音書所記載的神蹟奇事。第二件事蹟(十二章)記彼得下監,以及神奇地獲救,其後彼得就從使徒行傳中消失了(除了在第十五章出現一次之外)。

  第一段所記兩件彼得的事蹟,可列為神蹟故事,正如福音書的敘述形式一樣。第一件神蹟記得很精簡,第二件則相當詳細。這與耶穌醫好癱子(路五17∼26),及叫耶魯的女兒復活(路八41∼56),顯然互相呼應;此外,保羅日後也行了類似的奇事(十四8∼12;二十7∼12),也不容忽視。兩件事例中,彼得的作為都使當地人歸服了主。現代人一般認為,基於神蹟的信心不是真正的信心,路加必然大大不同意;神醫治(及審判)的大能既藉著行動與言語彰顯出來,人們就應當有所回應。奇事神蹟可以輔助話語,產生說服力。

  32∼35. 彼得周遊四方,在耶路撒冷以外的教會,傳播使徒的教訓(二42);可是他的活動並不限於教導信徒,也包括傳福音。他遊歷的範圍可能就是九31所到的地方,遠至巴勒斯坦的西岸。可能他跟進了腓利在這地帶曾作的福音工作(八40)。呂大(即舊約的羅得)位於耶路撒冷通往海岸的路線上,約二十五哩(四十公里)。以尼雅大概是個信徒,他的希臘名字(因弗吉爾〔Virgil〕的史詩而著名,內容是記木馬屠城之役後生還者的故事),與他是猶太人並沒有什麼衝突,記敘中也沒有說他不是猶太人。他癱瘓在床已經八年了(或可能是他從八歲起就癱瘓了),彼得的醫治,是對他宣告:耶穌基督醫好你了,就叫他從床上起來。這�媊陽@「收拾你的褥子」的吩咐,一般認為是叫以尼雅把褥子捲起來;不過英文「收拾床褥」的意思是起床後把床弄好,而希臘文的意思本來是弄好床準備躺下。可是,這話又可以解作把椅墊弄好,準備坐席吃飯。這樣就與路八55相呼應。無論如何,這行動都表示他真的痊癒了。有人會用心理因素來解釋他得醫治,因為的確有些癱瘓是歇斯底里式的。不過,重點是他因耶穌的名得到醫治,而當地不少人因見他得痊癒就信了主。路加用「凡住……的人」,是表示人數很多的寫法。當地人可能包括非猶太人在內,因為這是個半外邦的地域,不過這�堥癡S有直接提及。沙崙是由呂大向北至迦蜜的沿海平原。

  36∼38. 約帕(現代的雅法〔Jaffa〕)在海邊離呂大有十二哩(十九公里),那�堣]有一班信徒,其中一位婦女叫做大比大(亞蘭語)。路加告訴我們,這名字的意思與希臘文\cs9多加相同,而 RSV 英譯表明這兩個名字都解作羚羊。她廣行善事,多施賙濟,這些都是猶太人極推崇的美德,信徒也一直承襲履行。彼得正在附近的時候,她患病死了。她的朋友(希臘文用一個含糊的「他們」,與一般英文用法相似,中文作「有人」)照一般慣例把她洗淨,但沒有膏抹埋葬,卻停在樓上,在沒有人干擾之處。這樣做表示他們指望大比大會復活;路加的讀者一定會想起舊約中類似的記載,說到人把屍體停放在樓上(王上十七19;王下四10、21)。這事或可證明,有些早期教會信徒相信,主再來之前信徒不會死,必然會復活。無論如何,約帕的信徒有足夠的信心,相信她會復活,於是差人請彼得立即前來。

  39∼42. 彼得一到,就被帶至大比大躺臥的所在。當時屋�塈內﹞F哀喪的人,其中有一班寡婦把大比大做給她們的衣服給彼得看,希臘文可以指她們當時穿在身上的衣服。照顧寡婦貧困者,是一個團體必然的責任,信徒圈子中,自然承繼了猶太人的慣例,照料孤寡。這些表現,可能用意在催使彼得行神蹟。他倣照耶穌在類似環境下的榜樣,把所有的人從房間中打發出去(可五40,這細節在路加記載同一故事中沒有提及,路八54),然後禱告(王下四33)。接著他呼叫那死了的婦人,「大比大起來」。在亞蘭語,這句話是 Tabitha cumi,與耶穌叫耶魯的女兒起來的 Talitha cumi(可五41),只差一個字母。這巧合引起揣測,說這個故事是從另一故事編撰出來的,不過這種講法並沒有可靠的證據。這位已死的婦人回應了彼得的話,睜開眼睛,坐起來了。這時,彼得才伸手扶她站起來。這神蹟純粹是出於禱告和命令的話語。最後,彼得把信徒和寡婦們叫來,這句話的意思為:「信徒,包括寡婦」,不過,我們不必強說大比大祇幫助信主的寡婦。同樣,像以尼雅得醫治一樣,這神蹟的消息傳遍那地,就有許多人信了主。

  43. 群眾的反應良好,彼得自然會留在那一帶,好作栽培的工夫(他在呂大本來也是要這樣做)。有意思的是,他住在一個硝皮匠家�堙A這一細節所以記下來,是為了指出下面的故事,彼得因此有「地址」可尋(十6)。解經家指出,硝皮匠是不潔的職業,是法利賽人所顧忌,並儘量避免與之接近的人。不過,彼得曾否有這種顧忌,我們不得而知,因此不知道路加是否特意記這一點,表明他從顧忌中解脫出來。──《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