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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十一章

 

  十一1. 路加認為,若不如上第四幕,描述這件事所帶來的影響,哥尼流歸主的故事就不夠完整。路加所關注的,是使徒,就是教會的領袖,以及眾弟兄,就是一般信徒(一15);他也提到在猶太的教會(八1,九31),包括耶路撒冷的會眾,和分散在鄰近地區的信徒。這些猶太信徒對外邦人接受福音的反應,對將來的影響十分重大。

  2∼3. 彼得一回到耶路撒冷,質問彼得的,是奉割禮的人。 RSV 的譯本令人產生誤會,希臘的辭語意思不過是說,「那些屬於割禮的人」,也就是「那些生為猶太人的」(NEB)。教會在這階段,並沒有具體的「黨派」,尤其是當時割禮問題仍未擴大,成為令人分黨分派的局面。不過,歷世以來的猶太傳統,使他們對彼得的所作所為提出尖刻的批評,尤其是他居然與外邦人一同吃喝。外邦人雖然信主了,問題依然存在。猶太信徒若被猶太食物律例所侷促,就不能與外邦信徒相交(更不能接觸不信主的外邦人),除非外邦人受割禮,又守猶太人飲食的規條。這個難題絕不是路加的想像虛構,且看加拉太書二11∼14的事件,當時問題依然存在,並未消減(當時甚至連彼得也回復起初的行徑呢)。在猶太信徒這種強烈反應的背後,可能有種恐懼,怕一旦拋棄了猶太教的習俗,就會被猶太同胞所攻擊,像司提反和他的同伴一樣。這種狀況是絕對有可能的,因此對於狄比流(pp.109-121)的疑竇,說與外邦人吃喝的問題,在原來的故事中,沒有這回事,我們大可不必苟同。

  4∼17. 彼得對這質問的反應,是挨次把事情的本末敘述出來(挨次一詞可參路一3),相信當人們聽了正確的報導(而不是他們所知道片段的,或經扭曲的報告),就必然看出是神引導他作此行動了。於是,他把故事從頭到尾略述一遍,與前章的一段沒有多大分別,祇是篇幅縮減,同時以第一人稱從彼得的角度來敘述。

  這段敘述自然先從彼得個人經歷開始,而不是從哥尼流開始了。他描述自己魂遊象外,見到一塊大布從天而降的異象,布�堶捱﹞F各種活物(除了前面曾列的活物之外,這祇多了「野獸」一項)。天上的聲音與彼得的對話,這次是重述沒有什麼變動。異夢以後,隨即有三個人來請他去該撒利亞;彼得聽見聖靈的指示,叫他要與他們回去,不要分別等類(見十17∼20註{\LinkToBook:TopicID=152,Name=二 哥尼流信主(十1∼十一18)}),意即不要有所歧視(指與猶太人比較)。於是他和六位弟兄到了「那人的家」,那人當然是指哥尼流,這�堣ㄣㄕW字,固然是因為彼得的聽眾(早已對這事有所聽聞)和路加的讀者,都必然知道指誰。因此,對於赫肯(p.355)的見解,認為這段記載彼得的聽眾根本聽不懂,我們必須提出異議。此外,這兩段記載中,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自相矛盾可尋。赫肯所見的矛盾,是第11節說,當哥尼流的使者來時,那六位約帕的猶太信徒,已經在硝皮匠西門家�堣F。這一點其實微不足道,而且從第十章也不能證明他們那時不在屋內。第13節,哥尼流追述他如何看見天使,這�堭埻z的語氣也是為路加的讀者寫的,並不等於彼得對聽眾的交代很含糊。不過,我們在這�堣~知道,天使的信息是答應哥尼流,他和他全家將會得知救恩的途徑(14節)。這個細節解釋了十22、23哥尼流的話。天使的用語與早期傳道人相吻合(參十六31),都用「得救」一詞,不過這�埵b舊約已經常用,因此對猶太人或歸化者都不會造成困擾。還有一個疑難,就是彼得說「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聽眾身上,而第十章則說,他講了好一會兒之後,事情才發生。不過,這也祇是個很表面的難題。彼得所要說的不過是他還沒有講完,而「開始」一字,在希伯來化的希臘文中,不宜過份強調。

  彼得這番話帶出一項事實:外邦人所經歷的,與當初即五旬節聖靈降在他們身上時一樣。他把外邦人的經歷,與那日在樓房上的門徒相提並論,而不是與最先從猶太教信主的人相比較,這一點頗重要。外邦人絕不是「二等公民」。此外,彼得更從外邦人的經歷中,看出這是耶穌在一5之話的應驗,祂對門徒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從這句追述,可以引出兩件事:第一,外邦人受聖靈,就等於受了聖靈的洗(看一5這辭的意思),因為它與五旬節的經歷相同,而後者是耶穌預言的第一次應驗。第二,若外邦人已經受了聖靈的洗,他們自然理所當然可以接受水禮了。這推論表面似乎不太明顯,因為16節(參一5)似乎把水禮與聖靈的浸作成對比;不過這話可能是說:「約翰(祇是)用水施洗,但你們還要受聖靈的洗(不單祇受水禮)」181。教會既然施行洗禮,就有義務替信主的外邦人施洗,否則,就阻礙了神的旨意成就。從這話看來,彼得認定凡信主耶穌的人,就必有聖靈的恩賜;洗禮乃是對人承認信仰的回應。雖然聖靈的恩賜已經印證了這些外邦人有信心,但可能他們在受洗時,必須要承認信仰。

  18. 彼得的辯辭顯然大有說服力,不僅令原來批評的人無話可說,而且眾人都讚美神,因為祂叫外邦人和猶太人一樣,都有機會悔改得永生(五20,十三46、48)。這機會是藉聽福音而來的。

  彼得的理論,無形中宣稱外邦人為教會正式的成員,因此割禮和守律法與得救無關。此外更廣的含意,就是猶太人對於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和人的區分,已經廢除了。可是,對猶太人說來,這觀念實在太令人震驚,非經過搜索枯腸,諸多爭論,難以被接納。路加沒有立刻討論這個題目,我們不知道彼得的行動所代表的意義,耶路撒冷教會當時領會了多少。使徒行傳下一段顯示,向外邦人傳道的動力,由耶路撒冷轉移到安提阿;至於耶路撒冷教會是否已預備依從彼得的榜樣,並不清楚。第18節並不表示耶路撒冷從此大大熱心於外邦人的傳道使命。事實上,他們似乎從未如此做過,結果,耶路撒冷隨著時間的消逝而失去它的重要地位。

 

168 See F. Bovon, 'Tradition et Re*daction en Actes 10, 1∼11, 18', TZ 26, 1970, pp.22-45, 他認為同一歷史根據下,有兩種獨立的傳統。

169 這字代表敬拜耶和華的外邦人,他們也參加會堂,祇是沒有受割禮。路加所用的希臘字(敬畏神,或敬拜神)並沒有專有名辭的意味,可以指任何敬拜神的人,不管他受了割禮沒有(十三43可能受了割禮,這兒則沒有);見 K. Lake, BC V pp.84-88。

170 從不潔中分別為聖,必然同時表示從不潔的人中分別出來(Schu/rer II p.396)。

171 有些版本作「兩人」,把兵丁當作守衛,不是使者,但十7�堙A他的角色卻更吃重點。

172 譯作「不要疑惑」一句,可能是「不要分門別類」的意思。見十一12用這動詞的另一形式;在新約希臘文中,這兩種形式是否同義,則不大明確。

173 猶太人接待外邦人,與猶太人接受外邦人的款待,是兩回事(見 Harvey p.437)。

174 第30節希臘文十分混亂,這�婸﹛G從第四天直到這個時候,我在家中守著申初的禱告,忽然有一人……站在我面前。」英文是 from the fourth day until this hour, I was praying at the ninth hour in my house, and a man stood before me. 這�� from the fourth day 可能是四天前的意思(即三天前,實際日數計算法);真正的困難在 until this hour,這句使下面的句子不通。這句也許該譯作「大約這個時候」,(About this hour RSV),意即哥尼流見異象的時刻,正是當時的時刻,不過這推測也沒有什麼根據,更可能是在起初版本上,就有了差錯。也許有一位抄寫者認為哥尼流花了足足四天時間祈禱;其他抄寫者亦採這樣的看法,更有一位抄寫者好心地加上,哥尼流還在禁食呢。

175 E. Tiedtke, NIDNTT, I, p.587.

176 K. G. Kuhn, TDNT, VI, P.741.

177 (1)依字面看,36∼38節是這樣:'(36) The word ( accusative ) [which-omitted in some MSS] he sent to the sons of Israel, preaching the good news of peace through Jesus Christ - he is Lord of all -  (37) you know, the event (or word) which took place throughout all Judea, beginning (nominative masculine) from Galilee after the baptism which John proclaimed, (38) Jesus (accusative) of Nazareth, how God anointed him with the Holy Spirit and power, who went about doing good and healing all who were oppressed by the devil, because God was with him.'

      1. The RSV ( cf. GNB ) has retained 'which' in verse 36 and regards 'the word' as the object of 'you know' in verse 37; it then takes 'the word' in verse 37 (a different Greek word) as being in opposition to 'the word' in verse 36, and paraphrases 'took place' as 'was proclaimed', and it regards 'Jesus' in verse 38 as really belonging to the 'how God anointed (him)' clause.

       2. Alternatively, we may drop 'which' in verse 36 from the text, thus obtaining two separate sentences, verse 36 ('He sent the word. ...') and verses 37f. ('You know the event which took place ..., (namely) how God anointed Jesus. ...'). This interpretation (NEB : NIV) is probably better; but neither approach is free from difficulty.

       3. H. Riesenfeld has revived a suggestion made by J. A. Bengel that 'the word' in verse 36 is in apposition to the preceding clause. He translates, 'Truly I realise that God does not show partiality, but in every nation anyone who fears him and does what is right is acceptable to him; (this is) the word which he sent 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proclaiming good news of peace through Jesus Christ - he is Lord of all. You know what took place throughout all Judea. ...' On this view the good news is that God does not show partiality. This translation makes good sense of the passage. (H. Riesenfeld, 'The Text of Acts x. 36', in E. Best and 'R. McL. Wilson (ed.), Text and Interpretation (Cambridge, 1979), pp.191-194; similarly, Jervell, p.73).

178 H. Beck and C. Brown, NIDNTT, II, pp.776-783.

179 See M. Wilcox, "Upon the Tree" - Deut. 廿一22∼23 in the New Testament', JBL 96, 1977, pp.85-99.

180 這一節經文與及林前十五3,是福音書以外,唯一提及第三日復活的經文。

181 Marshall, Commentary, pp.145f. (following J. Jeremias).

 

三 安提阿教會(十一19∼30)

  在猶太教會的宣教區域發生這些事的時候,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信徒,就是由於司提反之死被迫離開耶路撒冷的人,已經向北擴散,直到安提阿這大都會。他們所到之處,福音便傳開了。不過,惟獨到了安提阿,他們才向非猶太人傳講,而且得多人歸主。教會增長極快,這消息促使耶路撒冷教會差遣一位代表去看看情形怎樣。他們指派的巴拿巴,對這工作的價值毫無疑惑,並立刻積極參與,又從大數叫了保羅來幫忙。教會傳福音的工作令當地人印象深刻,以致他們給信徒一個別號,叫做「基督徒」。這教會的會友很清楚自己與耶路撒冷的關係,因此一聽見那�堭N有饑荒的預言,就捐款去援助教會。

  安提阿教會的形成,對教會的擴展,和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是一件極其重大的事,這是無可置疑的。我們可以十分肯定,那�堛漸~邦信徒不必受割禮或守猶太律法,而且他們在教會中的人數可觀,雖然我們不能證實他們是否佔多數,猶太律法的難題,祇因為耶路撒冷來的人想勉強他們遵守,方才產生(加二11∼14)。

  早期解經者認為這一段資料,是從「安提阿文獻」來的,可能是由西拉傳給路加的。其中可能本來包括六1∼八4,就是司提反的故事,因它與十一19有相關。較近期的解經者,如赫肯(pp.368∼372),對這假設存疑。他們指出,這一段缺少了事實的細節,又有路加自己的字彙和思想在內。赫肯認為,路加祇擁有零星的歷史資源,包括巴拿巴從耶路撒冷來,而在教會很活躍,後來又與保羅同往耶路撒冷去。赫肯說,其實巴拿巴和古利奈人路求是安提阿教會的創始者,而路加所寫的巴拿巴,卻是耶路撒冷來的「觀察員」,身份完全不同。赫肯(pp.375∼379)又覺得,耶路撒冷的先知在這樣早的年代來拜訪,很難接受;他更指出饑荒的預言並沒有實現,安提阿信徒沒有可能為此送捐款去援助;因此,他推斷路加算錯了亞迦布預言的日期,又把保羅帶捐款去給耶路撒冷這事弄錯了。路加於是部署了一幅不正確的圖畫,視安提阿教會與耶路撒冷教會保持密切的聯繫,而且幾乎受其管制。

  這種重新構思的理論純屬揣測。其價值的輕重,要看赫肯所指現存經文的困難之處,是否真有問題。我們很容易會說,路加兩面不討好:若他的敘述欠細節,就有人說他手頭沒有文獻資料;若他的描繪細緻詳盡,又有人指為粉飾傳說。事實上,這段敘事相當詳盡,主要情節也沒有什麼不可信之處。赫肯特別懷疑,那些從耶路撒冷被逐逃亡的說希利尼話之人,竟會急於支援「殺人的城市」;他這樣說,不但表示他不相信信徒慈善行動是真實的,同時,他也忽略了他們送捐款是給教會的。至於保羅和巴拿巴帶捐款去耶路撒冷的旅程,和整件事的時間問題,最好的解決法是認為這次即是加拉太書二1∼10的記載。這個解答赫肯不接納,卻提不出充足的理由。

  19. 路加這一段的序言,帶讀者回到八2∼4,即司提反的死引起教會受逼迫的浪潮,信徒四散。這些人很可能是本來分散各地的猶太人,這時他們自然會遷移到猶太地以外的地區,包括這�堜珒ㄙ漱T個地方。腓尼基(現今的黎巴嫩)是沿海一片狹長的地域,由迦密山而下,直延至一百五十哩(即242公里),主要市鎮有多利買、推羅、撒勒法和西頓,這些地方後來都有信徒聚集(廿一3、7,廿七3),無疑是這時候組成的。居比路,前面已提過這是巴拿巴的家鄉(四36),早在公元前第二世紀(瑪克比一書十五23)已有猶太居民。它也是後來巴拿巴和保羅第一次出外傳道的第一佈道站(十三4∼12)。這就是說,巴拿巴、保羅未到以先,居比路已經有信徒,這個事實與十三4∼12路加的記載並不牴觸,即或他在那�堥癡S有提及(孔瑟曼 p.67)。第三個地名安提阿,是故事發展中最重要的一個地方。安提阿是羅馬省份敘利亞的首都,發展奇速,成為羅馬帝國第三大城市(在羅馬、亞歷山大之下),人口約達五十萬。安提阿是西流古一世(Seleucus I)所建,冠以他父親安提阿古(Antiochus)之名,以示崇敬(共有十六個城市用同一個名字作紀念,參十三14)。那�媯S太人口甚為可觀182。

  20∼21. 放逐的猶太人在新的家鄉,起初祇向猶太人傳福音。帶動轉變的,則是從居比路和古利奈來的猶太人,他們傳耶穌的福音給安提阿的希利尼人183。

  當時,向外邦人的福音工作,顯然有一段蓬勃的時期,而且沒有要求信主的人守猶太律法。教會何以會走上這一步,我們不知道。彼得需要從神來的指引才被說服,踏出這一步;這�堳o似乎自然而然地成就了,而且從開始到後來,都沒有引起原則上的困難。也許這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只要記住在散居的猶太人地區,外邦人與會堂接觸的機會甚多,因此教會面對向他們傳福音的問題,必然比在猶太地更多更直接。若傳福音的人中,有些本身是歸化猶太籍的外邦人,這一步就更自然了。此外,這新成立的信徒團契,必定很快就脫離了會堂,因此不再受制於猶太律法,與耶路撒冷強烈的猶太背景大不相同。我們不曉得哥尼流的歸主是否已經發生,以致在安提阿也為人知曉,成為先例。

  22∼24. 安提阿所發生的事,風聲傳到耶路撒冷教會,這一點也不稀奇,因為兩城之間交通相當頻繁。耶路撒冷的領袖先前(八14,參九32)曾派代表,處理域外地區的差傳工作,這一次的情況也需要他們表示關切。他們的舉動,未必是出於疑惑,更不會是出於敵意。最多祇能說,是以一些行動來平息耶路撒冷的右翼猶太信徒,他們後來引起很大的麻煩,而現在可能已經反對外邦人不受割禮便加入教會。這�堿搕ㄔX這批人在教會聲勢浩大,不過領袖們盡力緩和他們就是了(參韓森 p.130)。

  耶路撒冷教會對安提阿傳來的消息,基本的態度是同情的,從他們差派巴拿巴做代表前去,我可以知道。巴拿巴雖來自僑居的猶太家庭,但耶路撒冷教會對他信任十足,他是教會中說希伯來語與說希利尼語成員之間的樞鈕與連繫。他的個性很適合這崗位,他的屬靈生命品質十分卓越;使徒行傳中,路加再沒有以「好人」形容第二個人,他的屬靈恩賜,與司提反並駕齊驅。他在安提阿看見教會的增長是神親手成就的,就為神的恩滿心歡喜。他不但沒有催迫他們遵行律法的要求,反而勸他們要在信心上堅固;由此可見巴拿巴實不愧稱為「勸慰子」(四36)。巴拿巴能夠有屬靈的悟性,認出神的計劃在安提阿實現了,這一點成為教會增長的決定性因素。

  25∼26. 巴拿巴體會當時是個發展的大好良機,又看出在傳道教導上,都需要更多人手幫忙,於是他去尋找在大數工作的老友保羅,勸他加入安提阿的事工。保羅是否覺得他在大數的工作已經可以告一段落?我們無從知曉,也沒有聽說他以後與該地有任何聯絡;不過,他雖然已在那�埵n一段日子,而他日後傳道的策略,是在每地停留足夠的時日,讓教會得以建立,然後才移往別的地方去。巴拿巴和保羅在安提阿的工作,這�婸′O「教訓」會友,但這個詞可以指傳福音,也可以指培育信徒。

  這一番活動的結果,就是門徒首次被稱為基督徒184。路加特別在這�奡ㄔX來,是因為他執筆的時候,基督徒在某些地區已成為很熟悉的名稱了。第二世紀早期,羅馬、小亞細亞及安提阿都可證實有此名稱出現;說它是由安提阿發源,絕對有可能。這字(Christians)的字尾,表示它是拉丁字,正如「希羅底」(Herodian)一字一樣,它指跟隨基督的人。因此,「基督」就成了耶穌的專有名詞,雖然其本來的用法是指「彌賽亞」,是一個頭銜。「稱為」(譯註:被動式)這動詞,很可能表示「基督徒」是安提阿民給他們起的綽號,他們大概已把「基督」當做專有名詞了,雖然這時候信徒仍以它作為一種頭銜。不過,這名稱不久就逐漸成了耶穌的名字了。「基督徒」很可能帶有嘲弄的意味(參徒廿六28;彼前四16,它在新約中祇出現於這幾處經文)。信徒們喜歡用其他名字自稱,如「門徒」,「聖徒」和「弟兄」。

  27∼28. 早期教會有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先知的活動,他們是有屬靈恩賜的傳道者,或屬某地方教會,或作巡迴的事工(見十三1註{\LinkToBook:TopicID=156,Name=一 宣教的呼召(十三1∼3)})185。他們的功能各有不同,包括勸勉與說預言,他們可能會向會眾詮釋舊約,憑屬靈的悟性說明舊約預言怎樣應驗在教會的興起上。他們的活動,與教會因著聖靈的恩賜而獲得的新啟示,大有關連。這批人從耶路撒冷下安提阿去,並不稀奇(祇是赫肯 p.376 對他們大惑不解)。不過,這�堥癡S有說明他們去的目的和結果,祇提到其中一位叫亞迦布的(他在廿一10再度出現),預言將有大饑荒,會延及天下,即羅馬帝國。饑荒是信徒對末世的預期事件之一(路廿一11),這預言可能是警告末日近了,不過經文中沒有涉及這一點。事實上,在革老丟(Claudius)統治期間,並未發生全國性的饑荒(其他時期也從未發生)。不過,根據歷史家綏屯紐(Suetonius)說,饑荒是經常有的,這就足以應驗這預言了。公元四六年,在猶太地的確有饑荒,約瑟夫記載亞地亞賓(Adiabene)的赫琳娜(Helena)送粟米給耶路撒冷的貧民充飢。耶利米亞(Jeremias)說,當時猶太人仍遵守第七年安息休耕的律法,因此若饑荒正是休耕年,則災情會更重。所以他認為,這饑荒應該與公元四七∼四八年寫的安息年相關186。當然,這預言必在事發的早幾年之前就說了。

  29∼30. 這預言激勵了安提阿信徒送捐款給耶路撒冷的弟兄,好購備糧食渡過難關。這是信徒相契合的舉動,亦即教會成員自動按力量參與。捐款是送給教會的長老,這是第一次提及耶路撒冷的眾長老。有人對這�堿暾ㄙ囍恁A而沒有提使徒大感意外,而前面有提及使徒在負責濟貧的工作。不過,使徒其實已將這責任交給別人(六1∼6),當時設立負責這工作的七人,這時可能已以「長老」著稱,沿用了猶太會堂領袖的頭銜。他們與使徒合力同工(十五4、6、22、23,十六4,廿一18)。捐項是由巴拿巴和保羅帶去的。有人表示異議,說下一章便記載教會受逼迫,在這當兒,他們兩人怎可能在耶路撒冷?他們怎能絲毫未受牽連?不過,這�堥癡S有明說他們那時在耶路撒冷;年日的推算仍屬懸案187。更重要的一點,是這段記載與加拉太書一、二章,保羅總論他早期與耶路撒冷教會的關係,二者如何相連。保羅除了記述匆匆逃亡的那一次到過耶路撒冷之外,祇提過另一次再度造訪,是與巴拿巴和提多同去的,為要討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問題,那次的結果是叫他要「記念窮人」,他說「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二1∼10)。這次造訪,是否就是使徒行傳十一章的這一次?以下有些異議:(一)使徒行傳十五章另有一次耶路撒冷之行,是專為討論外邦人問題的。使徒行傳十五章和加拉太書二章,細節上有所出入,是否指同一場合,大有可疑之處,而且也不可能是同一件事,重複兩次進行。但其實,一件難題經過多次討論才達成協議,並沒有什麼不可,任何參加過會議的人都曉得。(二)加拉太書二章處理的是神學爭論,而使徒引傳十一章是捐項的事務。不過,若路加要把討論問題押後在第十五章,也說得過去。況且,加拉太書二10可說保羅本已熱心記念窮人,而且正在這樣做188。若是這樣,兩段之間就沒有真的衝突了。因此,結論是,這一段所載,極可能正與加拉太書二1∼10是同一件事189。

 

182 這遺跡近年已開發;見 G. Downey, Ancient Antioch (Princeton, 1963).

183 路加必然是指外邦人,不過經文並不清楚。其他大部份版本不用希臘人(Greeks)(包括 Codex Vaticanus)而用希利尼人(HelIenists),即六1,九29所用的字眼,指說希臘話的猶太人。經文的研究指出後者的根據甚強,若採用這看法,則這裡是指安提阿說希臘話的各種族混合的居民(Metzger pp.386-389)。

184 W. Grundmann, TDNT, IX, pp.536f.

185 E. E. Ellis, 'The role of the Christian Prophet in Acts', AHG pp.55-67 (Ellis pp.129-144); D. Hill, New Testament Prophecy (London, 1979), pp.94-109.

186 J. Jeremias, 'Sabbetjahr und neutestamentliche Chronologie', ZNW 27, 1928, pp.98-103.

187 Knox, p.36.

188 雖然 Haenchen (377f) 否認這個解法,卻是最有可能的解說。見 D. R. Hall " St. Paul and Famine Relief: A Study in Galatians 二10 ET 82, 1970∼7l, pp.309-311.

189 見 F. F. Bruce "Galatian Problems. 1. Autobiographical Data." BJRL 51, 1968∼69, pp.292-309 參十五1∼36註{\LinkToBook:TopicID=162,Name=七 耶路撒冷大會(十五1∼35)}。R. Jewett 在 Dating Paul's life (London, 1979) 一書中指出年期的困難。他認為加拉太書二章往耶路撒冷之行,不可能像我們這般理論這樣早,他把這次訪問(他把這次與徒十五看作同一次,路加所記沒有照先後次序。)放在保羅在哥林多工作之後。這看法把加一8及二1的三年十四年,合成十七年,而保羅從大馬色逃出來(徒九23∼25),不可能在公元三十七年之前。這兩個假定都大有可疑。保羅在加拉太書說的年份,可能是把前後年日算在內,同時他逃出大馬色也可以在公元三十七年之前,因為依照 Bruce Acts p.205,在公元三十七年前,有 Aretas 王的代表在大馬色。Jewett 說徒十一章上的耶路撒冷之行為虛構,又徒十五章之行與十八22實相同,這實在對路加的準確性,打了莫大的折扣。有關 Jewett 的年期算法,見十五36∼41註{\LinkToBook:TopicID=164,Name=一 保羅、巴拿巴、馬可、西拉(十五36∼41)}。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