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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十八章

 

七 哥林多(十八1∼17)

  哥林多和以弗所是保羅宣教的旅程中,最重要的兩個城。他在兩地都逗留了相當的時間,建立教會,好向鄰近地域傳福音。他的活動亦同樣受到猶太人的威脅,他們像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兩地一樣,拉攏地方政府的權勢,要阻撓宣教士的工作。他們求助無效,保羅得以順利地作工。不過,從他給哥林多的書信,知道保羅面對另一種難題,是內部的分化,不平衡的觀念在膨大,這對屬靈生命成長,比外在的逼迫更加危險。路加並沒有記載這些困難(可能是保羅離開後才爆發的);他所注意的,是描述教會的建立(見二十29、30)。

  1. 哥林多是當時羅馬亞該亞省的首都。這著名的古城在公元前一四六年,為羅馬所毀,後來凱撒大帝重建新城。它的位置險要,在希臘本土與 Peloponnesian 半島間的地峽上,是溝通的中心,通地峽的南北,也通東西 Cenchreae 和 Lecaeum 兩港(十八18;羅十六1)。它是個商業中心,吸引了一班猶太人少數民族。現今發現了一所會堂門楣上的碑文,是出自這個時期的258。這�媢D德十分敗落,正如哥林多前書所見。保羅離開雅典後,就以這城為目標,正因它位置的重要性。

  2. 不論保羅到哥林多的動機是什麼,也不論他離開雅典時如何灰心失意259,他到了哥林多,卻大得鼓勵。首先,他遇到一對信主的夫妻,亞居拉和百基拉。他們是散居的猶太人,丈夫用的是羅馬名字(意即飛鷹),妻子亦然,百基拉原是 Prisca 的縮寫(羅十六3;林前十六19;提後四19)。百基拉的名字多半放在她丈夫之前,表示在信徒角度來看她的身份更重要,亞居拉原籍本都,卻是羅馬居民。革老丟\cs8下令猶太人遷離羅馬(因為猶太人動亂,[根據 Suetonius 是基督徒的煽動行徑;impulsore Chresto]。這道諭旨的日期很可能是指基督徒傳道,在猶太人社團中引起的糾紛)260。這一項出境令可能是公元四十九至五十年,但也未能十足肯定。無論如何,這命令並未能在羅馬所有猶太人集團中,完全執行,即或出了境的也勢必逐漸潛回羅馬。假如羅馬書十六章是對羅馬寫的261,那未成書之時,亞居拉百基拉必然已離開旅居的哥林多和以弗所(十八18f.),回到羅馬去了。

  3∼4. 這�堛磳雈L們遇見保羅之先,已經是基督徒了,否則路加必然提及他們信主的經過。羅馬必然很早之時就有福音傳到,因為是首府大城,旅客往還頻密(參二10)。兩夫妻與保羅還有一樣共通點,就是同一行業。拉比的宗教律法任務,是不收費的。因此他們必須有別的入息。保羅的職業是織帳棚的262。帳棚是用山羊毛的布料造成,稱為 Cilicium,是保羅家鄉本土的製品,此外也有用皮革造的。因此,「製造帳棚」可能是泛指「製皮革的人」,這�媟N思大概正是這樣。於是保羅與亞居拉百基拉同住,與他們一起工作,供應自己的需要,又可享受信徒相交之樂。同時,開始了傳道的工夫,亞居拉百基拉也自然同工了。如往常一樣,保羅利用會堂的集會,為基督的道理分辯(十七2)。這次在猶太人和參加會堂的外邦人中,佈道的工作相當成功。

  5. 第二件可鼓舞的,是同工西拉(在使徒行傳這是最後一次提及他),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了(見十七14註{\LinkToBook:TopicID=168,Name=五 帖撒羅尼迦及庇哩亞(十七1∼15)})。他們來了,保羅就專心迫切傳道(NEB,參 GNB, NIV。RSV 譯文未表達出這一點)。根據林後十一9,保羅並沒有加重哥林多教會經濟上的負擔,因為他的需用已由馬其頓信徒供應足夠了(腓四15)。因此可能西拉提摩太來時,把馬其頓人的金錢資助帶來,使他在哥林多不再分心自養,可以全週作宣教工夫,不單在安息日了。因此,他向猶太人傳講耶穌就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就更顯精力充沛。

  6. 傳道工夫加強,有果子,但也遭到了猶太人反對(也許出於嫉忌,參十七5),他們的話在信徒眼光看來,是屬於褻瀆性的,於是保羅就離開會堂,但先儘量表明他們拒絕福音的嚴重後果。他把衣裳上的塵埃抖下(尼五13),表示相交的關係已決絕,這是他先前也作過的舉動(尼十三51)。這舉動本來是猶太人向外邦人作的,現在的含意就是說在宣教士的眼中,拒絕福音的人,就與外邦人無異,在神真子民中無份。若猶太人至終發現自己果真被棄絕了,是他們自取其咎,保羅已忠心地傳講了,他們的反應,責任不在他身上。從此以後,他理直氣壯地不再理會他們,而轉向外邦人,包括歸化者及其他人(十三46,廿八28)。

  7. 既不能在會堂繼續作工,就轉向其他地方,找到了一個外邦人的家,他本是歸附會堂的(參十2)。這人必然是保羅領他信主的。提多猶士都\cs8是個羅馬名字,如在哥林多保羅帶領歸主的幾個人的名字一般(羅十六21∼23;林前十六17)263。Ramsay 為他們研究出一個三段的羅馬名字,給他一個「該猶」的姓,說他是哥林多的一位信徒,名字出現在及林前一14,及羅十六23,是那位接待保羅,也接待全教會的該猶。這推測十分合理,卻無以證實。提多的家就在會堂隔壁,這在相處上並不容易,但對出會堂的人的影響,卻佔有利地位。

  8. 搬到附近地點一舉,效果甚佳。許多哥林多人聽了訊息,信了主受浸;路加特別提出一位基利司部\cs8,是管會堂的(或管會堂者之一)(參十三15)。保羅提及他和該猶,是他替他們施浸的(林前一14)。對猶太人來說,領袖倒向保羅一方,必然大大吃不消,而且形勢似乎會變本加厲(見17節)。赫肯(p.540)認為基利司布該在保羅與會堂破裂以先信主的,而且保羅搬到提多猶士都的家,也該在早一點時期。這觀點認為保羅安排可用的場地,好在會堂不使用的時候可以用,而正因這新場所的成功,引起猶太人的反擊。當然,這構想也是可能的,祇要把第七節看作不按時間次序放進去的便可;不過,路加這記載也同樣合理,同樣有可能。

  9. 路加在此並沒有提供什麼因由,說明保羅這時所得的屬天異象,為要堅固他在哥林多繼續工作。不過,讀者從使徒行傳前面的事蹟,知道保羅會預料猶太人的反擊,因為保羅奪取了他們的領袖,和許多他們的歸附者。此外,記得保羅說他初到哥林多的時候「又懼怕,又甚戰驚」(林前二3),需要屬靈的鼓勵。赫肯(p.540)的說法更進一層,說保羅通常在一城祇停留很短的時間,若沒有神的鼓勵要他多留,他就會快快離開。不過,保羅在以弗所同樣的情況下逗留(十九8∼10),卻未見有這樣的鼓勵,可見這假定不實。事實上保羅在一個地方停留時間,多半足夠他建立好教會,除非遇到逼迫,才會離開。

  保羅的異象從「主」來的,也就是耶穌。留意這些話的語句,與舊約中神對祂僕人說話相合(Stahlin p.245;比較七9;出三12;申三十一6;書一5、9;賽四十一10,四十三5;耶一8)。新約�塈熐P父神同等的地位和功能給耶穌。舊約逢有神異象的顯現,都用「不要怕」來安撫見異象者的惶恐。不過這�堿O安慰保羅自己在哥林多迎敵的恐慌。保羅不但不怕他們的行徑,更放膽宣告神的話。希臘文的時間式表示,保羅要繼續講下去,正如他目前作的一樣。

  10. 這吩咐有主的應許相伴,祂必與保羅同在(賽四十三5)。這一類應許是神對蒙召事奉者的保證,他們必能完成祂所吩咐的(士六12;得二14;路一28)。既有神的保護,就沒有人可以伸手害他。再者,神在城內有許多百姓。這句話的意思與上述連貫起來,就是說神在城中有許多人尚待聽福音,因此保羅傳道的工作,必不受敵方行徑所阻,直到神的計劃達成。不過,這話的講法相當特別,因為用百姓來指尚未信主的人,這表示神已預先知道福音工作在哥林多必然大有果效(參十三48)264。保羅有了這些話壯膽,就勇往直前,深知它必雙重成就,一是他在逼害中蒙保守(十八12∼17),二是傳道工作大大興旺(十八11)。路加卻不用詳細說明應許怎樣應驗,尤其是第二部份:既然是主的應許,就足以保證必然實現的了。

  11. 讀者要自己推敲,保羅延長在哥林多逗留的時間,傳講神的道,結果許多人加入了教會,這些就留待讀者自己去推敲了。那十八個月的確實日期,要從下一節的資料可知。

  12. 迦流作羅馬亞該亞省方伯的時候,天上異象的預言就實現了。路加記述猶太人抓住新方伯上任的機會,攻擊保羅。Marcus Annaeus Novatus 是著名斯多亞哲學家 Seneca 的兄弟,是西班牙演說家之子,來到羅馬,就被收養在 Lucius Junius Gallio 家�堙A承用了養父的名字。亞該亞是個二等省份,由尚未取得方伯(是羅馬高級知事)265階級的人所統管。因此,迦流就在作了司法官,未作方伯之前,來到亞該亞。他性情馴良,但纏綿病榻。他的死因,是因為尼祿王視他家庭為嫌疑份子。他作方伯的正確年日,可從 Delphi 發現的碑文得知,約在公元五一年七月上任266。(官長坐公堂之時,猶太人就把保羅帶了出去。公堂是個石造台階,位於城的市中心,遺址如今尚在)。至於保羅是被強力拉到官長面前,還是自願出庭答辯,則不甚清楚。

  13. 猶太人所控訴的,就是保羅勸人不按律法敬拜神,這句話若是指勸猶太人違反猶太律法,問題就來了,官方到底是否有責任執行猶太人自己的律法呢?若是這樣,這項控訴的重點,就是基督徒沒有權利享有猶太教的保障,而猶太教是被視為 religio licita 的就是國家所容納的宗教。布魯斯(Book p.374),認為他們想把基督教定規為非法宗教,未免太過分了,因為到底是否有這條例,仍有可疑。此外,亦可能控訴保羅勸人違反羅馬律法來敬拜,這似乎是猶太人較上算的控訴途徑。Sherwin-White(pp.99∼107)進一步建議,說猶太人可能採用 Claudius 的法令,保證他們得享民族傳統的安寧,而指控保羅干擾了他們的太平,和一貫的生活方式。

  14. 保羅原預備答辯的,卻被方伯打斷了,說根本就不成案。這事迦流需在一般刑事法外作判決,在這種情形下,他有相當裁判的自由,依當地風俗習慣或他自己的機智按正義宣判。可是,迦流回答說,保羅被控的行為,根本就不屬違反國法的刑事案;若果刑事案,官員就要審慎偵查,嚴重處理。

  15. 相反,這不過是猶太人內部的爭論,有關他們自己律法上的要求。的確祇是關乎言語、宗教,名目之爭,最低限度迦流覺得是這樣。猶太人必須在他們權力範圍內自行處理,方伯無意捲入漩渦去,這事與他無關。所以不管猶太人存心如何,迦流視他們提訴的律法,是他們猶太人自己的律法,他作為羅馬司法官,根本沒有責任管這些事。

  16. 最後迦流把猶太人趕出公堂,表示不要再聽他們的控訴。到底是字眼上的比喻,還是真施暴力使差役攆他們出去,則不大清楚。不過若猶太人遲遲不散開,後者也很有可能的。

  17. 最後發生的事件,由迦流的態度,更加強暗示立場,信徒不必怕羅馬省方長官干涉猶太人的事情,若實際事情發生,仍可以公開辯論。根據早期的不同抄本(把眾人當作希臘民眾),當時在場的哥林多群眾,眼見猶太人在羅馬官長面前受挫,就趁他無意干與的良機,發洩他們反猶太人的仇情,把管會堂的所提尼打了一頓。這也可以有另一個解釋。所提尼可能是站在信徒一方的人,林前一1與保羅一同寫信給哥林多人的,也有一個叫所提尼,也歸依了基督,這也相當有可能。因此可能是,迦流既不肯執行猶太人的法例,猶太人就抓住所提尼,施予三十九下鞭刑(會堂刑法;林後十一24)。兩種解釋中,迦流都是拒絕插手在猶太人的事端上。前者,他容讓猶太人受不公之待遇;後者,則他沒有保護信徒免受會堂的苛待。

 

258 Barrett, Background, No. 48.

259 林前二3不應作為保羅在雅典經歷的反映。

260 Chrestus 和 Christus 讀法相同,Tacitus 提及基督徒時用 Chrestiani。

261 並非如一些學者認為是對以弗所說的。

262 Haenchen (pp.534, 625) 否認保羅是拉比,或追隨拉比的路線,這看法是沒有根據的;見廿二3。

263 有版本作「提多猶士都」(Titus Justus),不過這不可能是原本字眼,也不可能是保羅的同伴提多,他在使徒行傳中沒有提及。

264 這一節的意思,不該解作因為城內許多使徒,所以反對福音的人就無法害保羅了。

265 從公元15至44,亞該亞在 Moesia 的管治下,到了公元67之後,尼祿王讓它與及其他地區,有部份自治權。

266 Barrett, Background, No. 46,較近期對碑文的研究,並沒有對年代更改多少,這年代該是正確的,或僅早一年遲一年而已。見 C. J. Hemer's article in D. A. Hagner and M. J. Harris (eds.), Pauline Studies (Exeter, 1980)。

 

VII 保羅在亞洲的宣教運動(十八18∼二十38)

{\Section:TopicID=172}一 保羅離開哥林多(十八18∼21)

  下面幾節經文�堙A路加把保羅的行程濃縮起來,說他從哥林多經以弗所,到耶路撒冷及安提阿,然後又回到以弗所,開始了他宣教工作的下一個主要階段。若果事實不是這樣發生,而路加偏要這樣敘述,這是很難理喻的。不過,他的敘述中,有關保羅的動機與活動,也著實引起一些難題。

  18. 也許由於迦流不肯支持猶太人攻擊保羅,就促使保羅逗留在哥林多一段時間。他決不願留下一個印象,叫人覺得他在逃城,雖然他也覺得城內工作已完成,或該轉移做別的工作。他當前的目標,是回敘利亞去,安提阿就是首都,而猶大也是敘利亞的一部份。我們可以假設保羅有個人的原因,要在這時「休假」。他與百基拉亞居拉同行,而他們要去以弗所,這大可解釋他為什麼要先經以弗所而不直接去敘利亞;其實,這路線也沒有什麼出奇之處。

  路加似乎回頭補充了一項資料,說到了堅革哩,就是哥林多向東航的海港,保羅就因許過願而剪了頭髮。猶太人向神許願,是為過去的祝福表示感恩(就如保羅在哥林多蒙保護),或為將來的祝福祈願(就如保羅前行路程的安全);從上下文似乎切合前者的解釋。短期的拿細耳許願,要禁止喝酒和剪髮。完結的時候,就把所有頭髮剪去,同時在耶路撒冷聖殿�媊m祭(民四1∼21;徒廿三21∼26)。若保羅許的是這種願,則表示他打算上耶路撒冷去。有學者奇怪何以保羅在堅革哩剪頭髮,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說可以在許願的開頭剪髮的。這樣,另外的看法就是保羅這樣做,是結束了先前許過的願。不過,反對這看法的,說許願是不能在耶路撒冷以外完結的。事實上,獻祭必須在耶路撒冷,剪頭髮卻可以在別的地方(M, Nazir 三6,五4)。有些學者認為歷史上的保羅,決不會這樣死守猶太法規,說這些話完全是路加的虛構,要表示保羅是個忠心的猶太基督徒。此外,或許解經家對於信徒也向神許這樣的願,感到多少尷尬不安,因為這表示信徒與神之間是一種報酬的關係。但是,保羅無非想表達對神的感恩,就用當時傳統的猶太人方法罷了。他甘願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林前九20;參徒十六3;廿一23f.);他的行動在歷史上是可能的,在神學上說得通。

  19. 以弗所是羅馬省份亞西亞的主要城市,位於 Cayster 河口,是入內陸的重要商港。以弗所是個自由港,有自己的公會(十九39),又有著名的亞底米女神廟。這海港如今已淤塞,城址亦已荒廢了,但發掘出來的遺蹟卻是可觀,劇場也在其中。該城是各類文化的交雜地,猶太人口甚眾,並享有特權。

  保羅和同行的人來到這�堙A就留下百基拉亞居拉,自己繼續前往。至少這是路加原本的用意,但經文卻說保羅留他們在以弗所,自己卻到會堂去了。似乎這句子由第\cs1619節開始,接到21b節去,而中間的話的插入顯得有點笨拙。赫肯(p.547)採取的看法,認為路加加插這些話,是要把以弗所第一位基督徒傳道人的美譽,加給保羅;而事實上早在他開始在此工作之先,已有別的猶太基督徒小組在作工了。其實,保羅這時曾逗留以弗所,是不會有疑問的,而且他極不可能不抓住機會傳福音。

  20. 保羅在那�堻r留很短,雖然當地人對他的訊息反應十分好,他也不再延期了。根據西方的經文,他想在「節期」以前到達耶路撒冷;雖然可能是抄寫者依二十26所加插上去的,但也該與事實符合。若這節期是逾越節,那末,保羅就得趕緊動身,因為冬後航線開放,與節期之間的時間很短(布魯斯,Book p.378)。

  21. 於是保羅與他們告別,答應著神許可必再回來。他用的字眼反應一種異教的形式,是基督徒採用過來的(廿一14,四15),也許是由於馬太寫主禱文相似的字眼所致(太六10)。

 

二 保羅往該撤利亞及安提阿去(十八22∼23)

  22. 雖然第18節說保羅的目的地是敘利亞,但事實上他這次歸程卻先到了該撒利亞。就風的方向來看,似乎船隻航行至該撒利亞,就比西流基容易了。西流基是安提阿的港口(十三4),約在西北二五○哩。路加的敘述並沒有說明保羅是故意去該撒利亞,還是祇因天氣而致。接下去說保羅「就上……去問教會安」,這句話照一般的解釋,是說他上去耶路撒冷,見當地的教會;這樣,正好吻合保羅許的願要在耶路撒冷獻祭才完結。若這假設不錯的話,則保羅每次宣教旅程都始於耶路撒冷,也終於耶路撒冷。保羅也必然會把他自己的工作情況向教會報告。不過,這說法也不是毫無漏洞的,路加可能祇是說保羅向該撒利亞教會問安,關鍵在乎路加用「隨後下去」,是否指由該撒利亞海港下到安提阿,而不是由耶路撒冷到安提阿。不過,總括來看,前者看法較可取。

  23. 保羅在安提阿過了一段時間,才開始下一次旅程。他的目的地是以弗所要取內陸路線前往,好在途中探望先前宣教所建立的各使徒團體,在屬靈上鼓勵堅立他們。加拉太弗呂家地區,大概是徒十三至十四章傳道所至的南加拉太地方。不少學者認為這�堜珒ㄐA以及十六6所提的(雖然字眼上略有出入),是指加拉太民族,不過這可能性較微。這�堛煽y述至少該包括徒十三∼十四章所建立的教會。

 

三 亞波羅來臨(十八24∼28)

  路加未繼續敘述保羅回以弗所的故事以先,他加插了亞波羅出現的記載。這樣,讀者可以了解保羅不在的時候,以弗所發生的事情。亞波羅日後在哥林多教會成為很重要的人物,甚至成為與保羅對壘的焦點。這段經文表示,亞波羅雖然沒有受保羅的教誨,但他也在保羅的同儕下受教,所以他也勢必與保羅在神學觀點上,看法一致,事實上保羅也有這表示(林前三5∼9)。

  24. 亞波羅是亞波羅尼亞(Apollonius)的簡寫,他本鄉是亞力山大,他一切的才學,都與這一項資料切合。亞力山大是個教育哲學的中心,猶太哲學家斐羅,就在這地工作。所以,亞波羅流利的口才,和辯駁的本領,都源於他在亞力山大長大。作為飽受教養的猶太人,他最能講解聖經,且善用他的知識來服事主。

  25. 我們不曉得亞波羅在哪�堳H主。若說他早年在亞力山大信主,理由也很充份,不過,我們對亞力山大的基督教起源,一無所知,最早可知的基督教信仰,則染有諾斯底主義的色彩。因此若亞波羅在那�堜茖�一些竄改了的基督教教義,是不足為奇的。這�奡y述他的信仰景況,實在是十分古怪的。他在主的道上已受了教訓,能正確地將耶穌的事教訓人,又心(靈)��火熱(羅十二11),可是他祇曉得約翰的洗禮。這描述帶來相當困難的疑問:路加是不是說,亞波羅接受了聖靈,卻又未受使徒的水禮?又若亞波羅未受使徒的水禮,他何以不與以弗所的十二個人一樣受洗(十九5)?E. Ka/semann267對這一點的處理,則認為路加面對當時的異教徒,不能包容像亞波羅這樣的自由宣教士,與教會主流不相聯繫的人。因此他必須說明他要經過百基拉和亞居拉正規的指導,才能作個有效的宣教士。他不敢報導一個人重受浸禮,而他已經有聖靈,又有傳道事奉的恩賜。於是他祇好營造出亞波羅祇受過約翰的洗禮,同時用那十二個以弗所人受洗的事連貫起來,這樣希望至少使人對亞波羅產生「聯想上的差錯」。正如赫肯(p.551)所說,路加不敢多說,祇能說亞波羅「不明白」使徒的洗禮。

  這種看法面對許多強烈的反對。首先,根據亞力山大早期基督教異端的性質,亞波羅學了一些不太正確的道理,也不足怪。其次,以弗所十二個人的情況,表示有人自以為是信徒,卻祇知道有約翰的洗禮(除非我們根據 Ka/semann 的看法,否認他們自以為是基督徒)。第三,路加知道有例外的情況,有人分別在不同的時間接受聖靈與受水禮(十44∼48)。亞波羅和那十二人的分別,就是他們明明未受聖靈,而他則可能已受了聖靈。第四,也可能有一些施洗約翰的門徒,後來相信了「那將要來的一位,卻未奉耶穌的名受洗的。路加是不是避免記載像亞波羅這樣有能力的傳道人,也要再奉耶穌的名受洗的歷史事實?這講法正好與 Ka/semann 對這段的見解相反,不過,更可能的解釋,就是亞波羅既已受了聖靈,就不必用水再受洗了。

  26. 亞波羅來了,開始在會堂傳道,百基拉亞居拉看出他在真道的了解上有缺欠,就接他來私下教導他,好叫他對真道有更正確的認識。我們大可假定他受的必然是保羅代表性的教義了。

  27. 他所受的教導非常有功效,以弗所的信徒對他十足信任,甚至他要去亞該亞時,他們樂於為他寫信介紹給那�堛澈H徒,「弟兄們」是指以弗所的信徒,是保羅短期工作的果子,也是百基拉亞居拉工作的果效;其中也許包括一些別處來的信徒。從林前十六19,知道他們在百基拉亞居拉家中聚會。RSV 版本說他們鼓勵亞波羅去亞該亞,不過經文亦可解作他們鼓勵哥林多信徒接待亞波羅。這種介紹信,可見羅十六1;林後三1。亞波羅去了不久,就證實他造就教會教會的效能,保羅後來也印證這一點(林前三6)。「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可作憑他的恩賜幫助信徒:這兩種解釋都通,不過後者較可能。

  28. 亞波羅的特別恩賜,是與猶太人辯道,他對聖經的熟識,使他能以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參十八5)。因此,他不但是教會的好牧者,也是個有力的佈道者。

 

267 E. Ka/semann, Essays on New Testament Themes (London, 1964), pp.136-148.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