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

 

四 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十九1∼7)

  緊接亞波羅的故事(參十九1),路加追述保羅自己在以弗所,也遇見自稱信徒,卻未有聖靈經驗的人。他教導他們,為他們施洗按手,結果就彰顯出聖靈的恩賜來。這故事常被用來說明悔改後聖靈恩賜的教義。不過,這是沒有真正關連的。保羅在此祇是應付一個特殊情況,需要特殊的處理罷了!

  1. 第一節說明與上述亞波羅故事的時序,這樣就順帶指出,保羅並沒有親身教導過這位同工。保羅循內陸路線來到以弗所,途中經過十八23的各地區。來到之後,他遇見一班門徒。他們實不能稱為信徒,因為還未受聖靈,幾乎可以肯定地說,新約教訓中,不容許稱一個人沒有受聖靈的人為基督徒的(約一5∼22;徒十一17;羅八9;林前十二3;加三2;帖前一5f.;多三5;來人4;彼前五22;約壹三24;四13)。因此有人提出他們是施洗約翰的門徒,這也符合他們祇知道約翰的洗。不過,「門徒」一字沒有別的形容詞,就拿來說是施洗約翰的門徒,也不太合理。無論如何,E. Ka/semann(見十八25註{\LinkToBook:TopicID=174,Name=三 亞波羅來臨(十八24∼28)})卻不管這些,就當他們是約翰的門徒了。他認為路加不想承認有這樣一群人與教會同時存在,因此就嘗試把他們說成為一些特別的信徒,但卻一點也不成功。Ka/semann 認為,若不是這樣,就會造成約翰向門徒自稱為首領,而不是謙虛地見證耶穌,正如福音書所描繪的了。這樣看這經文是錯的,因施洗約翰沒有責任為其門徒任何怪異的觀點負責。這經文正確的解釋268,應該是路加按主角的觀點來敘事,保羅遇見一些人,看他們似乎是信徒,既對他們信徒身份疑惑,就著手細查他們信仰的告白。路加並非說他們是信徒,而是保羅眼中看來如此。

  2. 保羅既然不肯定,就問他們一個問題。RSV 說你們信的時候有沒有受聖靈?這個「信」的分詞(希臘文 pisteusantes)與主要動詞「受」,是同時發生的。這是個公認的希臘文結構(十一17,弗一13)。有學者這樣翻譯:「你們信以後有沒有受聖靈?」表示受聖靈是信耶穌之後的一項恩賜。在文法上雖然可以這樣解釋,卻無疑在上文下理的意義上錯解了這一句了。這說法把不合理的重點放在「之後」,違反了新約教訓中信主同時受聖靈的一貫性。沒有人不受聖靈而可以真正相信耶穌的(第一節註)269,這群人否認聽過聖靈這一回事。有人根據這回答,說他似未聽過聖靈,表示施洗的約翰從未提及聖靈(與福音書不符,太三11;約一33)。我們不該把二十年後在小亞西亞流傳的偏差,過份接連在約翰的教訓上,這群人的話不過是說,他們並未知道聖靈已經賜下了(參約七39)。

  3. 那些人既然說不曉得聖靈,保羅下一步的問題,就細察他們受洗的實況了:他們受的是哪一種洗呢?他們受洗歸入什麼呢?他們回答說是「約翰的洗」。他們作答的方式,表示洗禮有好些種類,各有不同(如來六2所說)。路加的寫法也許是把「我們是依照約翰吩咐的方式受洗的」,濃縮而成的。他們的表白,表示他們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祇認識耶穌一點兒。不知何故,人們對耶穌的認識,與基督徒傳祂復活的訊息,還有聖靈的澆灌,似乎分割開來,這種情形遍佈以弗所,也許也傳到別處去。

  4. 因此保羅用施洗約翰的話來提醒他們。他的洗是悔改的洗,神給人一個悔罪的機會(參五31,十一18),同時也要有實際悔改的果子,從心�塈幭隉A生活隨而更新。約翰親自告訴人們,將有一位更大的要來,表示他們應當信那一位(參約一26,三25),又應許那要來的會用聖靈給他們施洗。保羅如今清楚告訴他們,那要來的就是耶穌。不過,如果他們已經是門徒,那麼他的用意就不是要說服他們,耶穌就是那要來的一位(這是約翰在路七19很著意的一點),而是要告訴他們,那要來的一位已經把聖靈澆灌下來了。

  5. 他們聽後的反應,就要奉耶穌的名受洗。這是新約中唯一記載人第二次受洗的地方,這洗禮是由於先前那次的洗禮,不是奉耶穌的名的基督徒洗禮。這例子決不可以用來證明人若在洗禮時沒有受聖靈(不管是嬰兒或成人),就要再受洗以受聖靈,基督教洗禮儀式不可少的特質,就是奉耶穌的名施行,至於賜聖靈與儀式的先後次序,是不重要的,使徒行傳中有不同的事例記載(洗禮前:十47;洗禮時:二38;洗禮後:八15f.)。

  6. 保羅施行的儀式包括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聖靈臨到的表現,就從說方言豫言的恩賜上表明了。按手一舉在八17f.,也與賜聖靈相提並論,可是別的地方卻不一定有這關連(提前四14;提後一6f.,指按手作聖工)。有學者認為路加把按手列入洗禮必然的項目�堙A雖然有的地方沒提及(Bovon pp.251f.),但 Hanson(pp.190f.)卻說從公元二百年以前的文獻,無從證實洗禮時受聖靈與按手有關,即或有也是零散的例子。按手似乎應該是使徒互相契合的一種特殊動作,把有關的人聯合在教會的團契中。第八章�媦遣縉Q亞人的例子,就有這按手的需要,表示他們被接納得以進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猶太人教會。這�堛漕狺l也是一樣,這半基督教的小組需要明確地被納入普性教會整體�堨h。這事證明,保羅像彼得約翰一樣有傳遞聖靈的權柄,這一點似乎祇是次要的。這次洗禮的結果,出現聖靈恩賜的彰顯(二4、17,十46)。從其它的事例中卻知道這樣的表現祇是中間出現而已,並非一律如此(八17註{\LinkToBook:TopicID=146,Name=六 福音傳至撤瑪利亞(八4∼25)};八39,十三52,十六34);目前這一例子來說,這群「半基督徒」需要一些不尋常的恩賜印證,確信他們如今完全屬於基督的教會了。

  7. 這�韝H的數目加上去,是作為註腳罷了,並不可能有什麼象徵式的關鍵。

 

268 K. Haacker, 'Einige Fa/lle von "Erlebter Rede" im Neuen Testament', Nov. T 12, 1970, pp.70-77.

269 詳論見 Dunn, Baptism, pp.83-89。

 

五 保羅在以弗所的工作(十九8∼22)

  路加記述保羅最後一項主要的傳道事工,寫得特別詳盡生動。保羅作工的一般規格,在以弗所和在哥林多一樣,不過這�媦g來特別細緻,以攻擊保羅的暴動作為高潮(十九24∼41)。Haenchen(pp.558∼579)都對故事的歷史價值極力挑剔;他說其中充滿數不盡的歷史疑點,祇代表了使徒時代以後教會對保羅的想像,一個偉績豐功的大使徒形象,而不是歷史真實的塑像。可是,雖然記述中也有難解之處,赫肯是否提供了正確的答案,則大有可疑了。

  8. 保羅一開始就回到昔日教導人的會堂去(十八19∼21),繼續作工。路加連續用幾個動詞,表達保羅有能力且具說服力的證道方式,和他講道催使聽眾悔改的果效。他的主題是神國的事(參八12,二十25)。這不是說他這時傳另一種訊息,與十七31,十八5及其它經文傳講耶穌是彌賽亞的訊息不同了。他的訊息是關於耶穌及神的國度(廿八31),路加不過用不同的字眼,以求文筆上的變化罷了。

  9. 保羅在會堂�堣u作了三個月,比往常較長了。後來有些猶太人反對,就終止了。他們對那訊息硬心抗拒,不肯相信,更起來攻擊(參十三45,十八6)。反對勢力兇猛270,保羅覺得不能再用會堂作傳道的大本營了,就遷到較中立的地盤去,正如在哥林多一樣。推喇奴學房可能是一個講學的會所,或學校房子,推喇奴就是房主,或教師。若是教師的話,他的名字(Tyrannus)勢必被學生戲稱為「暴君」(Tyrant)。西方版本中更詳述保羅從第五時辰,工作到第十時辰,即從上午十一時到下午四時。Hanson(p.191)說這一項資料,無足輕重,不可能是西方編註者保存的正統史實記錄;大概是人們想把保羅描繪為一個基督徒哲學家,有固定的時間表講學。不過,這一段時間是早晨操作的結束,雖然有人會在這段時間用一部份去午睡,但歷史可以印證,保羅很可能利用推喇奴不用學房的時間,且他的聽眾可自由出席的時候,使用學房作工。赫肯(p.560f.)卻看出麻煩來。他懷疑保羅可能上午要作工維生,然後再加上講學;他懷疑保羅的入息夠不夠付推喇奴的租項;他又看不懂這樣搬遷的理由:為什麼不遲不早這時才與會堂分家,信徒們豈不早已分開來守主的晚餐了麼?他所以有這許多疑問,是因為他把「天天」硬作不合前文後理的強解,沒想到推喇奴也可能是基督徒,或同情基督徒的人,祇收很少費用,甚至不收費用就讓他們用他的地方(尤其是那時段他自己不用)。當然,若能更詳細知道保羅離開會堂的原委,就更有興味了。Haenchen 也說得對,當時信徒在離開會堂之前,已經分別以家庭小組方式聚會了。這�堛滌暋D是在會堂�媔М眴答漱u作。

  10. 保羅在以弗所這新的根據地,工作了兩年(參十八11比較他在哥林多的時間)。路加用廣泛的報導,說一切住在四圍鄰省的人都聽見福音了。同樣,我們也願路加能詳盡一點;可是從其它他資料中,得知保羅可能獨自出外作工(如到哥林多),又有同工們合力在鄰近地方傳福音,是保羅沒有親自去的(如歌羅西)。

  11∼12. 保羅傳道有神奇的醫病趕鬼相隨,與彼得的工作相似(五15f.),保羅自己也提及他傳道工夫中行的奇事神蹟及大能的工作(林後十二12;羅十五19;參加三5;見來二4)。保羅能力之不尋常,見於人們拿他所觸摸過的衣物,放在病人身上,也能治好他們。理性主義者對這樣的事蹟,自然極難置信了(參五15)。但是,保羅確信他的事工中,有奇事神蹟隨著,我們是無法推翻的。雖然,保羅並不視之為他作工的最重要資歷。此外,他的敵手也會盡量眨低這些事。因此我們大可不必懷疑,保羅像耶穌一樣能行神蹟。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卻真有點為難,不知如何分辨第12節所描述的情形,與原始粗淺的巫術的分別,他們也是用類似物理能力傳遞的道理,由醫治者身上傳到他衣物上,再以之用來成為超然治病大能的工具。路加對異教魔術抨擊備至,竟在此容許類似的信念,藉基督教化的形式,有效地用在使徒的工作上,實在令人驚訝。也許我們的神能俯就思想仍在落後程度的人,正如主耶穌對那血漏的婦人需要與耶穌親身接觸一樣(路八43∼48)。

  13. 一件活生生的小插曲,襯托出保羅的能力,也闡明保羅作工環境的實況。那�埵釣ДM門四處用法術邪能謀生的人,甚至能趕鬼。他們隨時唸誦各方神明的名字,應有盡有,為求招得合用的神來應付。甚至異教徒也用猶太人神的各種名稱。猶太驅魔師(參路十一19),這時竟用耶穌的名,來與保羅的能力對抗。巴黎一份魔術古卷�埵陶o樣的魔術咒語「我奉希伯來神耶穌吩咐你」。

  14. 擅用這方法的猶太人中,有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可是從來沒有一個祭司長叫做士基瓦的,他可能是大祭司家族中的一員,或他擅取這名銜提高身份,用來愚惑外人,因為大祭司(兒子們)是與超自然界相通的;正如現今人喜掛上「博士」、「教授」等名堂一樣。赫肯(p.565)認為路加真的把士基瓦誤為祭司長,因為惟有戰勝如假包換的祭司長,才值得記載(而不是打敗了一個無關輕重的趕鬼師);不過,這�堛滬威I其實不在那趕鬼師的身份,而是他企圖用耶穌的名字這一事上271。

  15∼17. 他們的企圖失敗了,那人身上的惡鬼承認知道耶穌,也認識保羅是奉這名行事的人,但卻向他們挑戰,問他們有何權用這名字。不但如此,那人在惡鬼控制下,竟動起暴力來襲擊他們,他們不得不竄逃,連衣服也顧不得要了。這故事中被鬼附者的超然知識,與福音書中的相同(路四34、41,八28),往往令現代讀者十分困惑不解。這故事和其他類似的事件,流傳在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地域,在迷信的民眾中,引起恐懼,也帶來對主耶穌的稱揚。在當時的環境下,人們被迷信箝制,基督教傳播的唯一方法,就是要彰顯出耶穌的大能遠超過鬼魔;雖然當時因此信主的人,思想仍沈潛在昔日原始式的狀態下。教會仍需用許多時日,把他們對神的觀念煉淨,清除了異教的思想模式。即或今日的教會中,被當世的哲理思想,或是引入歧途的思想,影響了我們對神的觀念,這問題現今仍然需要面對。

  18∼20. 無論如何,當日發生的事,著實有助於基督徒思想從異教薰染中被煉淨。信徒並不是一日之間臻於完美的,異教思想與純正的信徒經歷會同時發揮勢力,哥林多教會歷史中,信徒就花了不少時日,才體會性方面的不道德,拜偶像與基督教信仰根本不相合(林前六6∼11)。總有一天,信徒會覺悟,必須承認犯罪的行徑,若能把試探的根源拔掉,正如這�堛漕狺l,那就更好不過了,以弗所由保羅帶領信主的人,就體會他們仍信奉的異教邪術是無用且罪惡的。於是,他們把一向依附的邪術書籍,符咒秘方,一律清除公開燒掉。以弗所人這一類廢書,具有特別神奇的地位,以致凡魔術書都被稱為「以弗所書信」呢。這堆廢物價值可不低──相當於五萬工人一日工價合起來的價錢,在城市生活中,這也並不太誇大;今日一般人也花不少錢在類似的等閒玩意上。路加以這高潮,結束了保羅在以弗所成功的事工,不過,以弗所的故事卻仍未完結。

  21. 在聖靈引導下,保羅覺得以弗所的教會建立工作,已告一段落,可以進行其它計劃了272。他定意再去看望馬其頓和亞該亞,然後回耶路撒冷去。路加並沒有明說保羅這番繞道探望先前的宣教地區,是否要堅固初生的教會,正如在十四22f,十五36、41,十八23一樣,留待讀者自己去揣摩了。他也沒有提及保羅其中一個目的,是要收集奉獻款項帶給耶路撒冷。Hanson(p.194f)說得對,路加事後寫這歷史的角度,會認為保羅被捉拿和捉拿後引起的事,比帶捐項上耶路撒冷更重要,雖然對保羅來說,帶捐項是當前更重要的事(見羅十五25∼33;林前十六1∼4;林後八9。路加對捐項的事,早已知道,這是後來廿四17可見)。保羅不但要去耶路撒冷,更有意往羅馬去。說準確點,他想去看看羅馬,不是遊客式的「我不見威尼斯不干休」的意思,而是像耶穌深知一生的標竿,根源於父神旨意「不去不成」的催使(路四43,九22)。懷疑者當然會說這是路加知道事後的構思,編寫了保羅的存心;可是,羅十五22∼24豈不是提供了一手的資料,證明保羅當時確有這存心?

  22. 保羅派兩名同工先去馬其頓,好安排他的行徑。在此路加暗示,保羅並不是被底米丟及同僚用詭計趕出以弗所的(三十23∼14);他離境的計劃,早有籌劃。根據哥林多前書,提摩太早已到過哥林多,並且可能回以弗所去了(林前四17,十六10、17,不過,這次訪問,不能當作該次的行程,因在寫作哥林多前書與後書之間沒有足夠時間)。有學者提議這一旅程,就是腓二19的旅程,其後保羅就親自來到那地區了(腓二24;這個推算法,是假定腓立比書在同一時期從以弗所寫來的)。又有人嘗試把提摩太後書連在這一時期中(提前一3)273。至於以拉都,哥林多有一名市鎮秘書叫這名字(羅十六24;參提後四20),不過一個身任官職的人,是否可以四出宣教,則大有疑問了。無論如何,這是很普遍的名字。赫肯(p.569f)指出這一帶沒有提起提多(而且的確在使徒行傳也一概不提),就認為本該提起提多,比提摩太更恰當(參林後二13)。因此他的結論是:路加的報導混亂,這是毫無根據的。我們只可以說,他的報導未必齊全。

 

270 有關「這道」,見九1f註{\LinkToBook:TopicID=148,Name=八 保羅悔改的蒙召(九1∼19a)}。

271 B. A. Mastin, 'Scaeva the Chief Priest', JTS 27, 1976, pp.405-412,認為士基瓦可能是大祭司家族一員;他的兒子也該是祭司,因此被認為能趕鬼。因此 Haenchen 的疑竇不大成立。

272 'In the Spirit' 可作 'In his spirit' 的意思(中文作「心理」),參十八25;二十22,同樣有這含混的情形。Bruce, Acts, p.361取前者,大概是正確的。

273 J. A. T. Robinson, 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 pp. 82-84, associates 1 Timothy with Paul's departure from Ephesus Acts 二十1.

 

六 以弗所異教徒的動亂(十九23∼41)

  以弗所對保羅的敵擋,正如在腓立比一樣,出自異教的根源。首先控告保羅的罪名,是他阻礙靠偶像謀利者的生計,再加上的控罪,是他攻擊異教信仰本身。路加所報導的情況,表示當時基督教宣教果效廣遠,同時也描畫出敵方武斷和借題發揮的混亂,全無清楚的行動策略。此外,更說明除非遵循正確的法律途徑,統治者是反對攻擊宣教士的。這故事無疑在宣告,基督徒並不是國家的危機分子,也是一種答辯,即在多元化的社會中,應該寬容相待。若要投之於法律制裁,則必須先有正式的罪狀提出方可。

  赫肯(pp.576∼579)的註釋中,對這事蹟備加批判(整個以弗所事蹟亦如此),他指斥其中充滿歷史性疑點:(一)若保羅威脅了亞底米教派的存亡,其他同陣線的人士,包括其中的祭司們,勢必合力攻擊他。(二)底米丟在銀匠同僚中,既然這樣大有煽動力,卻在大會中毫無主意,這就奇怪了。他還靜悄悄的不見了蹤影,他所引發的事件,支持者浩蕩洶湧,卻一無結果。(三)亞西亞的人怎會一下子就來到現場勸告他?又那些帝王崇拜的保衛者,又怎會趕來維護保羅?(四)大會中「猶太人的插曲」,用意何在?看不出他的動機,也引不起作用。(五)書記一面承認亞底米的偉大,一面撤銷對使徒的控案,看來很奇特,他對使徒否認亞底米的神性,完全不理(異教徒亦會覺得同樣是褻瀆他們的女神)。(六)赫肯的主要論點,就是保羅自己說在亞西亞遭受極度的逼害,幾乎受死刑,祇有神才能把他挽救(林後一8∼11)。這件事路加沒有提,因為目前這事件與保羅的話不吻合。因此赫肯認為路加根本不知以弗所事件的實情,祇憑以弗所的零星資料,加上保羅離境前遭受騷亂的傳統說法,就決定虛構這戲劇性的記載,諷刺性地插畫出攻擊者束手無策,讓保羅和他的宣教事工,享受至高威榮。

  驟看之下,似乎有理,細察之下,便都消失:(一)基督教宣教工作,並不會太大影響亞底米廟的拜祭;對底米丟的話,我們要容他稍有誇張,(也許路加也會這樣,參十九10∼17,路加很隨意用「一切」)。其實,我們也沒有聽見亞底米的業務遭受嚴重的削減,他不過在推測日後會帶來的後果,而不是當時已如此。在那多元化多神的社會中,亞底米的祭司們對這相形下無關痛癢的教派,也許根本不覺得要採取什麼行動。(二)底米丟事實上也並不是失蹤,祇要照字面看十九38。路加沒有記錄他在大會中的言論行動,但這樣似乎很清楚看出,他對宣教士的控辭相當含糊,證據難尋。底米丟似乎是個煽動家,煽動力有餘,採取什麼行動,卻糊�婼k塗。(三)抗議的行列出發後,總會有一段短短的時間,才召集大會的;這樣,一兩個亞西亞首領聞訊而來,並無困難。保羅和他們熟識也並非沒可能,而且可能給他們很好的印象,像以往對其他羅馬官員一般。我們也得承認,他們何以採取警告保羅不要到戲園去的立場,理由不得而知,但我們也同樣沒有證據否認事實確是如此發生。(四)「猶太人插曲」,似乎找不出動機,正有利於它的歷史性。赫肯說路加用來說明希利尼人對猶太人怎樣仇視(參十八7見註{\LinkToBook:TopicID=170,Name=七 哥林多(十八1∼17)});可是他卻說不出何以路加要說明這一點。即或路加寫這件事確有用心,也並不等於不合歷史性。(五)書記的論點認為,大會之前應該有了證供,他說這樣集會會引起非集會的危險,使羅馬政府不悅,他意思要冷靜處理,他這樣就降低了指控宣教士的力量。(六)路加插述保羅在以弗所的時期,當然並不齊全,保羅很可能在以弗所坐過監(林後十一23所列的苦難很切合這一時期),又以比喻式說過在以弗所與野獸搏鬥(林前十五32)。他在亞西亞受極大的苦楚,可能就是指以弗所。「苦楚」也可能是一場大病,幾乎喪生,而不是指逼害。路加和保羅開列的清單都不齊全,因此保羅沒有特別提起這件事,並不出奇;路加的注意力集中在保羅與教會外敵對勢力的關係,不提他的病也不足奇了。所以,若用不見提及為理由來駁倒路加的記載,就大可斟酌了。除了上述各點外,我們看出這記載十分切合以弗所當時的政治情況,正如 Sherwin-White(p.83∼92)所描述的以弗所,說使徒行傳作者對以弗所的市政組織有很入微的認識(p.87)。對於路加的記述,有許多的例子都可以用上述的話評論,因此很難把他當作一個寫歷史虛構故事的人,筆下事蹟完全虛構無憑。路加的記載也並不是沒有疑難之處,不過我們必須記住,他祇是選材而記,而且他喜愛精彩的故事。這段故事的事實根據,是大有理由可信的。

  23. 這事發生在保羅在以弗所的末期,他已在籌算下一程的計劃(二十1)。有人提議可能是在春天,亞底米每年慶典的時節,不過未能證實。「這道」見九1註{\LinkToBook:TopicID=148,Name=八 保羅悔改的蒙召(九1∼19a)},及十九9。

  24. 為首的是底米丟,他的工場專門製造亞底米神龕的銀像。亞底米是希臘女神的名字(拉丁文作 Diana),這是以希利尼的名字稱呼亞西亞女神。亞底米是個童貞女神,是狩獵之神;亞西亞的女神則是個生育的女神,形狀是個多乳房的女人(根據一般對這像的解釋)。這像放在以弗所大廟�堙A成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亞底米的節日�堙A人們狂歡胡鬧一番。如今存留的有該神廟赤色陶土的模型,但未見有銀造的存留(銀像較難留存)。有人說路加把當時寺廟的人員底米丟,改寫成一個製造神龕的人,這種推斷並無根據。這名字十分普遍。

  25. 底米丟招聚了同行的公會(以今日的說法),組織一次抗議示威。他看來是個很懂心理的人,知道怎樣賺得同行的心,先從他們最關切的著手,說他們這一行面臨下坡的危機。這一行正如今日的旅遊紀念品一樣,是十分賺錢的生意。

  26. 以弗所及鄰近地方已有不少敬拜亞底米的而歸向基督教,不再相信用人手造的偶像,這話是根據舊約的現成論據,是猶太護教學者對抗偶像敬拜所用的(賽四十四9∼20,四十六1∼7;徒十七29)早期宣教士也樂得承接過來。

  27. 這樣,銀匠的行業就聲譽盡失(因為它提倡拜偶像)。底米丟用這幾句話,已經把起初用來支持他論點的賺錢表面原因轉移向更廣大的群眾說話了,一般市民也許並不太關心底米丟業務倒閉,但如果亞底米女神廟失掉它被人愛戴的位置,而且不但以弗所人拜,萬國都來拜的女神,失去她的皇位,那他們可忍受不了。

  28. 底米丟看來號召力甚高,同業們一呼百應,呼喊著他們宗教崇拜的口號: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阿!

  29. 這�堥S有告訴我們抗議大會在哪�媮|行,不過顯然人們聚集成一抗議隊伍,在街道上遊行274。一大班同情銀匠的人很快群集起來,決意展開大型示威。許多希臘城市�堙A不論大小公眾集合,最合適的場地就是露天劇場了;以弗所的劇場已被發掘出來,估計可以容納二萬五千人。這次集合是市民的正式大會,目的是要說服市政官員對付宣教士。發動這次大會的人,抓住了他們兩個人,就是該猶和亞里達古。亞里達古來自帖撒羅尼迦(二十4,廿七2;參西四10;門24);該猶在二十4有提及,不過依經文看來,他來自加拉太特庇(見二十4註{\LinkToBook:TopicID=178,Name=七 保羅由以弗所至米利都(二十1∼16)}),這名字其實十分普遍。作對的一方似乎對當地以弗所教會的領袖並不感興趣,他們可能想拿的是保羅,或最低限度他的至近同工,是他們把這教宗教帶進來的。

  30∼31. 保羅卻逃脫了他們的爪牙。他本樂意向全體市民見面的275,他的同工為他的安全著想,攔阻了他。此外還加上了亞西亞首領的勸阻,他們與保羅相當熟絡。這些首領是指「每年上任的總理,或前任總理,是亞西亞省議會的首長,或包括帝王崇拜各廟堂的行政官員,屬祭司長所統管,祭司長亦為省議會所指派的,或單單指議會中的巿民代表」(Sherwin-White p.90)。因此他們是亞西亞各城宗教政治體系的成員,屬於貴族階級。保羅在這一個圈子�堙A也有與他友善的人,而且為他在群情洶湧下的安危而擔心,這是值得一提的。

  32. 大會的實況相當混亂,沒有組織,完全沒有希臘民主城市規則分明的跡象。路加更加諷刺的一筆,說群眾中許多人根本不知道為什麼集會。烏合之眾往往是這樣,胡混熙攘,不知所謂。

  33. 當時有猶太社會的代表在場,他們似乎想叫人們知道,他們與那些基督徒無關涉。為了清除誤會,總算推舉了一個叫做亞力山大的人出來代表說話,他也竭力擺手叫人們不要吵,聽他發言。有人把亞力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一句,令人費解。RSV 的譯法似乎是說當猶太人要亞力山大作發言人時,群眾中非猶太人的份子,也推亞力山大出來說話。赫肯(p.574)認為這動詞是「指導」的意思,群眾在亞力山大未開口之先,就把當時實況給他提供情報。布魯斯(Acts p.366)卻認為群眾猜疑亞力山大是生事的火頭。

  34. 可是當時群情鼎沸,根本受不了聽一個猶太人說什麼話,就大喝倒采,兩小時內大喊他們宗教的口號。若有人覺得難以置信,祇要想想今日怒火沖天的群眾怎樣滿口凶辭,人家講道理也充耳不聞的情景。

  35. 城�堛漁扆O好不容易才安撫了群眾(這�堜M第33節,與第30節不同,路加用這個 Ochlos 烏合之眾一字)。在以弗所及一些亞西亞城市,書記乃是城中的首要判官,其他希臘城市中,則他們祇是行政助理而已(見 Sherwin-White p.86)。因此,他有權鎮壓大會,並接收銀匠的投訴。他的一番話是要叫眾人平靜下來,同時提出要謹慎行事的告誡。他說人們不必擔心女神聲威會衰減,也不必怕本城看守這大神廟所沾的名望會受虧損。「廟的看守者」,是指有帝王崇拜的城市(以弗所是其中之一)。當第三世紀記載以弗所是亞底米的守廟者時,是從帝王崇拜守廟者借用過來的。這�堥炷{行傳說以弗所是亞底米的看守者,則借用了當日守廟人的慣例,這是早期的做法,在史例上是十足可信的,雖然並未見有同類的碑文發現(Sherwin-White p.88f)。此外,以弗所除了這一項榮銜以外,更有一件值得誇耀的,神來出任,就是從天降下來的一塊石(中文作像)。無疑是一顆隕石,其他古代廟宇也有這樣的例證,這樣的石塊被視為從神明而來的像。有人提議(BC,IV,p.450)說書記指出那石「非人手所造」,因此就不算是保羅指斥的偶像,這樣的想法似近強解。

  36. 對書記來說,這城歷久不衰的名聲,亞底米教派的神聖威望,是無法被推翻的,更不用說是被當地新興的基督徒小群體了。所以,根本不需要把宣教士的事件,在大會正式發落。他這樣說,並不是維護基督教(事實上決非如此),他不過是維護法紀,惟恐本城沾了動亂不法的惡譽。

  37. 他堅持說人們告發宣教士,並未有實贓實據提供,也就沒有正式罪狀可以申辯。他們並沒有被控褻瀆神廟,也沒有說過拜神者耳中認為褻慢女神的話;換言之,沒有公開的問題需要處決。

  38. 不過,若銀匠與宣教士之間有私人恩怨,另有處理的途徑。私人案件要在公堂法官前處決,這類法證要由周遊各城的羅馬方伯,就是省總裁主持的。這��方伯用複數式,有點不尋常,因為祇有一個方伯任職,每任期一年。也許是一種統稱,說「有一種叫作方伯的人」。G. S. Duncan 則說複數式是指王帝的兩個代表,Helius 及 Celer,是方伯 Silanus 被王帝下令於公元五四年十月殺害後,由這兩個人在過渡時期代任的276。

  39. 書記再說若仍有攸關本城的要事要辦,也可以等常例聚集才辦理,相距也不會超過一星期左右。

  40∼41. 書記末後的話表示他心中的恐懼,怕這一日不尋常的集會,幾乎引起暴亂,可能會有嚴重後果。Sherwin-White(p.83∼85)證明這段時期的羅馬政府,其實急於取締這種民主集會;Prusa 的城市書記也是這樣對大會的人說話,警告會眾若胡亂集會,消息傳至方伯,則後果十分嚴重。當時書記的話立即生效,大會就此解散。照此看來,不論公開私下,銀匠再沒有對保羅和同工採進一步的行動了。

 

274 這個在西方版本清楚寫出來,西方版本往往把亞歷山大版本不清楚的細節記述出來,卻並不一定正確。

275 這�堭N De{mos 譯為 citizen-body 較 crowd (RSV) 為佳,雖然後者更能描寫出當時人群的實況(參十七5)。

276 G. S. Duncan, St Paul's Ephesian Ministry (London, 1929), pp.102-107.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