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廿六章
廿六1. 保羅已經在非斯都面前自辯過了(廿五8∼11),因此路加自然把目前這一番話,當作主要向亞基帕說的了。這樣他辯詞的高潮,則指向猶太人,而不是羅馬人;這個也配合已確立了的實證,就是保羅沒有觸犯羅馬律法。亞基帕被放在整個場面的中心(廿五23、24、26),他主持整個程序,非斯都把大會的操掌權交了給他。保羅雖然被鎖著(廿六29),但可能用右手作勢,正如古代演說者典型的姿勢。先前他似乎是雙手被縛的(廿一33),但這一回似乎他有足夠自由揮動手臂。
辯辭是自傳形式的。先述保羅早年,強調他是個猶太教的忠貞份子,由此可引伸到基督教是猶太教延續的道理。接著描述他起初怎樣仇視教會,目的在表示他不是盲目地信仰基督教,而必定是一個堅強有力的信念,才引至他改變態度的。這�堬臚T次提到保羅悔改的經歷,重點則落在他蒙召向外邦人作證,傳揚救恩。他向猶太人及外邦人傳道,正是順服這個呼召;也正因此他被猶太人捉拿了。可是,保羅傳講的一切,實在不該引起他們這樣的反對:摩西和先知們早已預言彌賽亞的受苦復活,並宣告興旺的道給猶太人和外邦人。因此,焦點就在乎猶太人的盼望怎樣解說了。
2∼3. 講詞開始,總是想先賺得聽眾的歡心(廿三
4∼\cs175. 保羅提到自己早年的生平,似乎是人所共知的。他在社會所佔的地位,聲名足叫猶太領袖們知曉。本國的民可指在大多數猶太人的社會,但既然保羅多半在耶路撒冷成長(見廿三3註),就可能是指猶太地的猶太民族了。在耶路撒冷就加上要接近的定義。他的同鄉族人都必能作證,他一直以來都是法利賽人的成員。法利賽(五34註,廿三6註),是個統稱的名字,是指聚結成小組的嚴守律法者,特別著重持守禮儀上的潔淨,就是舊約對祭司要求的各種儀節,還有一切農作物的納十分之一。
6. 保羅宣稱他當日受審,原是因為指望神向猶太人祖宗所應許的。盼望是保羅辯詞中的關鍵字(廿三6,廿四15,廿六
7. 說準確一點,保羅心目中的盼望,是死人得以復活,叫神的子民蒙救贖。猶太人本一心盼望有這經歷,稱之為未來的世代,是藉著不斷的敬拜,表明對神的忠誠而獲得的。這民稱為十二個支派,因此說新約猶太人只有被擄歸回的猶太便雅憫支派(南國的人),是個難以糾正的錯誤觀念。(但見路二36)。敬拜神,是在殿中晝夜進行的;寡婦亞拿「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路二37),正代表這理想。路加的著述中,一再強調耶穌的跟隨者中,不單是罪人,也包括了忠心恆守猶太律例的虔誠人(見路一6,二25,七
8. 答案很明顯,全集中在保羅相信復活一點上。他採取攻擊,質問何以神叫死人復活,被看為不可信呢?這是個一般性的開始,法利賽人對這方面決無困難,因為他們大都相信有復活,撒都該人不相信,但也很容易被人反問,為什麼他們認為神作不到呢?當然,保羅雖然一般性地問,但卻針對耶穌的復活,證明祂是彌賽亞:為什麼會被看作不可信呢?
9. 保羅也承認曾一度這樣疑惑過,他一聽見有人宣稱耶穌復活,又稱祂為彌賽亞,立即的反應就是要與這樣的人對抗。「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一句,意思是反對跟隨耶穌的人論及他的言論。保羅作為法利賽人,若他接受第八節自己所說的觀點,則他該有不同的想法才是。但事實上,他同樣盲了心眼,這正是不信的最終原因(廿六18,廿八
10. 保羅對信徒傳道的反應,有十足的強烈行動。他著手攻擊耶路撒冷的基督徒,那�堿O這運動的核心地點;他的行動在耶路撒冷仍歷歷在目。他四出捉拿信徒,監禁起來(廿二4),有祭司長的授權支持他的行動。信徒被殺,他也出名定案。這句話引起好些解經的困難。第一、依字而解,則保羅是公會的成員。各地都有許多公會,每一個社區的會堂,就附有一個公會,這裡可能指這些公會的成員。可是保羅既在講論耶路撒冷的行動,就必然指最高的公會成員了。第二、這句話表示已有好些信徒被殺,雖然記載中只記司提反一人的實況。當時可能有其他例子,只是奇怪沒有記錄他。保羅也可能用一般性的複數式,以求強調的果效。第三、若依這話字面解說,則表示猶太人有處死的權柄,與約十八31相違。司提反的例子,可能是個例外(見七
11. 不過,他在會堂裡罰他們說褻瀆的話,就是咒詛基督,拋棄信仰(參林前十二3),則大不出奇了。會堂有權柄處罰成員,而保羅自己也多次在他們手下受罪:他曾五次在會堂受鞭刑(林後十一24)。保羅這些行動是否有效,這裡沒有提及,他只能說他逼他們離棄信仰。不但如此,他的手段不只在耶路撒冷,更追逐到別的地方去。這話也同樣是一般性的意見,我們只知道他去過大馬色,不過他在其他地方活動,也並非是不可能。
保羅這種行動,在稍後的歷史中有相似的記述,庇推尼的羅馬總督 Pliny,說他將被嫌疑為基督徒的,帶上他的法庭上:「凡是肯否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依我的話向諸神祈禱,又用酒和香向王像(這像是我特為此帶來的),和向諸神像祈禱,最後更咒詛基督的──據說沒有一個真基督徒,能被逼這樣做──這些人可以無罪釋放。」(Epistles 十96)這段記載自然是外邦的法庭實況,但在猶太場合也同樣會出現。
12. 至此保羅已說完了他對猶太宗教的熱誠,而這熱誠引致他逼害任何可能叛道的人,於是,他一生的轉捩點來了。這是他第三次講述自己的經歷,在細節上與前面的稍有不同(九1∼19註,廿二6∼21)。故事的主題還是一樣,但講述時的變化,帶出了重點的不同角度。在此我們看見路加的手筆,把一些情節加以變化,使讀者每再讀都覺新鮮。每一次都從保羅往大馬色開始,帶著權柄去捉拿信徒。前面說帶著書信去,這次說帶著權柄和命令,是那書信所授予他的。(九2)說的權柄,是從大祭司授予的,這裡卻用複數的祭司長,即是領導的祭司權威人士(九14、21)。
13∼14. 當時是正午,太陽正最猛烈的時刻(廿二6),保羅覺得被天上大光包圍,比太陽光更輝耀,這表示他的同伴也看見這光(廿二9)。在這景況下,所有人都仆倒在地,對照九4和廿二7,只說保羅一人仆倒在地。這裡沒提及保羅的眼珠被大光弄瞎了,而同行的人並沒有被大光影響及。這次記載重點,全集中在主對保羅說的話上,因此他瞎眼和同伴的反應,全部按下不提。這裡其實並沒有說完他信主的故事(對照九7∼9,廿二11),他直接就說到他對主命令的回應(廿二19)。
因此,強調的是天上的聲音。即聲音用希伯來話向保羅說話,一般來說是指亞蘭語(廿一40),這是由稱呼保羅為掃羅(Saoul)看出來的,掃羅是保羅的希伯來名字。不過路加在別處也有用他的希臘名字 Saulos。三次記載都有同樣的問話:「為什麼逼迫我?」這裡卻多了一句:「你用腳踢刺是難的。」這話反映出一種箴言式的講法,是好幾位古希臘作者所用的,尤其是在 Euripides, Bacchae
15. 保羅的回答,主耶穌的反應,與前述大略相同。不過這一次保羅稱對他說話者為「主」;他內心已經認定耶穌就是神,理由是若耶穌從天上以這樣的方式向他說話,證明祂已被高舉與神同等權柄的地位了(參廿二10)。
16. 主繼續不斷地說話(對照廿二10),中間沒有打斷的,然後吩咐他起來。但以前的記載卻叫保羅進城去,接受進一步的指示,這裡卻把故事拉近了,把前面記載神對亞拿尼亞轉述的話,變成在路上對他說的。這種記敘的濃縮法,在別處經文也有採用(例如比較一下太九18與可五
17. 保羅的呼召,與以色列先知的呼召相似(參結二1),而神應許保護他,也呼應舊約(耶一8,歷上十六35)。神救他脫離百姓,即猶太人,以及外邦人的手;這也許是對路加的讀者一個暗示,說保羅目前的試煉也必平安無事,不過,必須記得,神的僕人既是必死的人,神的應許只限於他能完全地完成任務,並不一定從此無恙。神的僕人也會有保羅後期的經歷:「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然而神的道,卻不被捆綁。」(提後二9)。保羅的工作是使徒的工作:奉派往百姓和外邦人那裡去(耶一7;結二3),但主要是外邦人。
18. 他的使命是根據以賽亞四十二6,作僕人的使命,在此用相似的語句更詳細地開列出來。他要叫在罪中矇閉的眼開起來,叫人從黑暗的領域出來,轉向光明,就是脫離撒但的權勢,進入神統治的範疇(參賽四十二16,尤以西一
19∼20. 保羅因見了復活主的異象,揭開了人生的新頁。他說他沒有違背這吩咐,這句不過是強調他極熱心地遵從。於是他立刻傳悔改之道,並要人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這辭句叫人想起二十21和三19,彼得同樣向猶太人說話;此外,強調悔改與行為的明證,也與施浸約翰相呼應(路三8)。保羅從大馬色\cs8開始傳道(九19∼22、27),後在耶路撒冷(九
21∼22. 正因這緣故,猶太人在聖殿捉拿他,想就地置之死地。但他們徒勞事不成,幸有羅馬人干預,保羅免遭毒手。但在羅馬背後,是神的手在保護他,又因祂的幫助,直到他作見證之時仍站得住,對尊貴卑賤者們作見證。最後總結中,他複述訊息的內容,並宣稱這一切完全與摩西及舊約先知預言的吻合,因此也該為猶太人所接納(羅一2,十六26)。
23. 訊息以兩句總括了,第一,彌賽亞必須\cs9受害,即受死(一3),但這事在摩西及先知如何印證?保羅作為基督徒,似乎會推測彌賽亞的身份就是受苦的僕人,但猶太人是否承認這一點,則未能肯定了,他們很可能有所爭論。第二,彌賽亞必先從死�奡_活,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這話反映基督徒視基督為復活的初熟果子的看法(林前十五20),同樣,也表示彌賽亞就是那「必延長年日」的僕人(賽五十三10),又要作萬民的光(賽四十二6,四十九6,六十3)。於是問題的焦點,就在彌賽亞等於受苦的僕人,而耶穌就是應驗這角色的那一位,信徒的論點可能是根據耶穌已經成就了這一步,作為歷史的基礎;至於經文的根據,也許是把賽六十一
24. 非斯都的話,好像打岔了保羅滔滔不絕的話,但其實他已到了總結。這羅馬人看來仍未領會猶太神學的微妙,只能大聲插嘴,也許表示有點不客氣的態度,說保羅瘋狂了。他說保羅太有本領才學,有時太有學問是無益的。這也許表示現實頭腦的羅馬軍人,根本沒時間作宗教暇思呢。不過,也不能說路加無非想刻畫一種傳統的羅馬人心態,因為前面十三7、12,他寫過一個對福音有很好印象的羅馬巡撫。
25∼26. 保羅唯有否認癲狂,他說他的話都是真實的明白話,並不是瘋話或傳聞。為了印證他的話,他向亞基帕呼籲。他說王本曉得這些事,所以敢放膽直言。他又說亞基帕不可能毫不知情,因為都是公開人所共知的。他用了一個常見的成語,強調說這事並非發生在一個角落��。無可否認地,使徒行傳前半部,提到人信主的統計報導,若當真看它,就必然體會基督教運動已在巴勒斯坦喧赫一時了,同時使徒宣稱耶穌從死復活,也必然是人所共知的事。亞基帕也必有所聽聞。Sta/hlin(p.312)認為他過份誇張了亞基帕的見聞,因為他若相信先知,這見聞就必然引導他成為基督徒了。這個批評是假設亞基帕只要知道基督徒對耶穌的看法,就會心悅誠服。可是事實並不是這樣(參路十六31)。
27. 無論如何,保羅嘗試叫亞基帕不只看見事實,更要留意先知的訊息,就是基督徒認為是指向耶穌的訊息。若亞基帕是個敬拜神的猶太人,就必然相信先知的話──也必然要接受信徒的看法,認為先知預言的應驗,基督是唯一可能的實證。保羅何以會說:「我知道你是信的」,很難解釋;他決不會是說亞基帕已接受耶穌就是應許的彌賽亞,他充其量可能認為亞基帕相信先知說彌賽亞要來,然而基督徒對預言應驗的看法,與猶太人並非必然相同。
28. 可是亞基帕機靈地知道,若他對保羅的問題答「是」的話,將引致的後果。因為他若承認自己相信先知,那末很自然的下一個問題便是:「那你理當接受耶穌是彌賽亞了?」可是另一方面,作為敬虔的猶太人說自己不信先知,也是不堪設想的。因此他說:「你想稍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這答話是順口而出的,但也並沒有反諷的味兒。那是亞基帕處於邏輯上進退維谷的陷井,而企圖擺脫的途徑308。
29. 保羅回答說,他希望所有聽他的人都作基督徒,但不要像他那樣帶著鎖鍊。這話是保羅最終的宣告:只因為人作了基督徒就把他監禁刑罰,是十分無知之舉。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是針對亞基帕的回答的,意思是「不管花多少時間來勸你信主309。」
30. 開庭告終,台上主持的人退席。路加仍把亞基帕放在整個集會的主位。同坐的人可能是指法官的諮詢議員(廿五12),不過這裡也許並沒有官方職位的意思。
31. 路加決不可能親自知道巡撫及隨員幕後講的話,但他的推斷也不會錯,依剛才的查問結果,根本不可能定保羅有罪。這資料可能是遣送保羅上羅馬時隨行附上的。
32. 可是,若保羅根本在羅馬人手下,沒有任何死罪或值得監禁的罪名,那又何必不即時釋放呢,這仍是個大疑問。前面已說過,相繼幾任羅馬官員都不放保羅,為的是討好猶太人。但如今多了一個因素,是路加藉亞基帕口說出來的,不過這也可能只是把當時場面戲劇化的手法而已。一般想法會認為,這樣的一個案件,犯人根本顯然無罪,皇上也樂於免了上訴的煩累。根據 Sherwin-White(p.65),嚴正地依法而論,在這階段的案情,實在是可以釋放的了,可是「若不理他的上訴而宣判無罪,又會觸犯皇上與及省政府。」
因此,保羅引頸以待上羅馬的心願,又接近一步了。當然,他可以用其他途徑赴羅馬的,但得在皇上面前站立,他甚望能確定對基督徒寬待的決定,而這將對審判案產生效力。
306 P. Vellacott, Euripides: The
Bacchae and other Plays (Harmondsworth, 1954), p.205.
307 Marshall, Luke,
pp.118-128.
308 這一詞的譯法有不少爭論: (1) RSV 的譯法有 P. Harle* 的支持,見 'Un "Private-joke" de Paul dans le livre des Actes (XXVi 28-29)', NTS 24, 1977∼78, pp.527-533,他認為「便叫我作基督徒」相等於「使人做歸化者」(太廿三15),他譯為「依你的想法,這短短時間內,就可以叫我作基督徒了。」 (2) Bruce (Book, p.494 n.30) 譯作:「總言之你想勸服我充當個基督徒 (In brief
you are persuading me to act the Christian)」,他引用王上廿一7(七十士譯本)的成語。Harle* 卻反對,認為這成語要用現在不定詞 present infinitive 而不是簡單過去式 aorist。 (3) 這一句的困難引起版本上的混亂與簡化,因而產生 AV 著名的譯法:「Almost thou persuaded me to be a Christian 你幾乎勸服我做基督徒了。」傳道者們很遺憾這一句有用的經文消失了,因有不少激烈的講章是用這句「幾乎做基督徒」做訊息的,不過他們大可以引用可十二34代之。
309 The phrase, however, might be a play on
words, referring back to verse 22, and meaning 'whether in the case of small or
great people' (P. Harle*), but this seems rather forced.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