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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十六章

 

B 舉薦非比(十六1∼2)

  這封信寫完之後,顯然是託一位熱心的基督徒姊妹非比,帶到目的地去。她是為了私事而前往該地,保羅利用這個機會舉薦她,希望收信的基督徒能款待她。

  1. 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堅革哩座落於撒羅尼克灣(Saronic Gulf),是哥林多的兩個海港之一(參徒十八18)。那�堛滷郱|可能是哥林多大都市內教會的子會。她是位 diakonos,NEB 作「在堅革哩會眾中任職的一位信徒」,在教會中,這個字無論是陽性或陰性,都應該譯為「執事」。提摩太前書三11認為,執事的工作男女都可擔任,該節的「女人」意思是指「女執事」(正如第2至10節的「男人」)。

  2. 為主接待她。亦即,如同接待基督徒肢體。無論「為主」與「為基督」(英譯「在主�堙v、「在基�堙v)236有任何區別,這句話的意思都由下面的話清楚表達了:「合乎聖徒的體統」。出外旅行的基督徒,每到一處,只要找到信徒,就必定會得�曲筍搳]參十五7)。

  她素來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此處譯作「幫助」的陰性名詞(prostatis,女性資助人)與十二8的分詞 pro/stamenos(「治理的」)有關。非比在堅革哩的角色,顯然與呂底亞在腓立比相似(參腓十六15)。至於她曾給保羅什麼幫助,我們只能臆測。

 

236 對這章中「在主�堙v(七次)與「在基督�堙v(四次)的討論,見 C. F. D. Moule, The Originof Christology(1977), p.59。

C 問候朋友(十六3∼16)

  舉薦非比之後,接下來是一連串親切的問候,提到每一個人的名字。

  許多人根據這一連串的問候辯論道,羅馬書十六章不是寫給羅馬,而是給以弗所的──非比要去的地方是以弗所,而(尤其)保羅所問候的人都住在以弗所。

  所謂這一段原是一封給以弗的信,不知如何附加於給羅馬的信之後,這種說法極不可能。古時候一封信的內容若幾乎全是問候,並不見得太怪異,好像李玆曼(Lietzmann)一度所認為的。但是如果十六章是另一封舉薦的信,則這類信一般不會寫問候的話237。其實,這種看法的份量不及另一種看法,即保羅將羅馬書一至十五章作了一份副本給他在以弗所的朋友238,並在其後附加了一個舉薦的說明,及一些個人的問候。

  然而,既然這章是一封明明寫給羅馬基督之信的最後一章,最自然的假設,就是這章同樣也是寫給他們的,除非能舉出很強的理由,才能否定這個說法。

  那麼,在羅馬書十六章中,到底有哪些重要的理由可以支持以弗所為其目的地?

  i 在這章中,保羅問候了二十六個人,及五個家庭或「家庭教會」。在他從未到過的一座城中,他有可能認識這麼多人嗎?如果這是他很熟悉的城市之一,那就理所當然了。哥林多不必考慮,因為這封信(特別包括第十六章)是從哥林多發出的;但以弗所(他最近才在那�堳搕F兩三年)就極有可能,特別根據以下兩個原因來看。

  ii 保羅最先問候的人是百基拉和亞居拉(第3節)。無論是使徒行傳(徒十八26)或是保羅書信(林前十六19),我們所得到的最後資料,都說他們住在以弗所,家�埵酗@個教會──正如這�堛漫珒ㄗ鴘滿C由於缺乏反對這種看法的證據,我們可以假定他們仍然住在以弗所239。

  iii 接下來所問候的是以拜尼土,「他在亞西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第5節)。保羅在亞西亞省的第一位信徒自然應該是在以弗所,而不在羅馬。

  iv 除了這些個人的問候之外,17∼20節勸勉的話,有人也認為可以支持以弗所之說。這段勸勉在內容與格式上,都與本封信其他部份不同。保羅在其中似乎沒有顧到前面的原則,即不以使徒的權柄來對羅馬教會說話;他對自己所建立的教會寫信,卻常運用此權柄。另外,這一段提到紛爭,而本封信的其他部份,從徵兆顯示羅馬教會有這個問題。這封信其他段落惟一暗示教會的關係有緊張之處,可能是指外邦信徒開始有優越感,瞧不起猶太弟兄(十一13∼24)。另一方面,本段的訓戒卻與使徒行傳二十28∼31保羅對以弗所長老的勸勉與警告有雷同之處。在給提摩太的兩封信中,都提到以弗所教會的紛爭與錯誤教訓的問題──而根據歌羅西書,有一種異端正乘隙進入了亞西亞省的另外一個地區。

  至於本章的目的地為羅馬之說,除了最基本的假定──它和所屬的本書信其他部份一樣,是寫給同一群人的──之外,還有沒有更有力的論證?

  i 這一系列的問候,若是寫給保羅所熟識的教會,似乎有些奇怪。如果這一章是寫給以弗所的,我們可以想像教會聚集起來聽人朗讀這信的情形。出席的人會聽見保羅對其中二十六位提名問候。但是,保羅所認識的人當然超過二十六位,他在他們中間曾經待過很長的時間。其他的人會怎麼想呢?相信每一個人都會問:「為什麼沒有提到我?」但是如果保羅是寫給一個不認識他的教會,他很可能會問候那些過去他執行使徒工作時,在各處認識的朋友,這些人現在都住在羅馬。如果他提名問候他們,其他人不會因自己不在內而感到氣憤,他們根本就不會存這種想法。歌羅西書也是寫給保羅所未去過的教會,他在其中同樣問候了幾個人──人數很少,因為這都市不在大道旁,與羅馬的重要性不能相比,羅馬是世界的首都:條條大路通羅馬。如果當時保羅所認識的人有不少去了羅馬,並不足為奇。尤其是當革老丟大帝在公元五十四年去世之後,很可能他五年之前所頒布驅逐羅馬猶太人的御旨,已經被淡忘了。如果在那時候左右,許多猶太人紛紛返回羅馬,其中必定包括一些猶太基督徒。百基拉和亞居拉是因公元四十九年的御旨被迫離開羅馬(徒十八2),他們大概在公元五十四年,或不久之後就回到了羅馬,而將在哥林多及以弗所的分支業務交代經理去經營,(正如他們在離開羅馬之時,可能也交代某一個人處理在羅馬的業務)。當時像他們這種生意的人,流動性很大,他們若在羅馬、哥林多和以弗所之間來來去去,並非不可能,也沒有不自然之處240。

  以拜尼土也有可能與百基拉和亞居拉很接近,而隨他們去了羅馬。他們回到羅馬,仍然會與保羅聯絡,而且可以讓他知道,基督徒在當地的處境如何。

  ii 第7至15節之中,有些名字出現在羅馬的證據,強於在以弗所241。大部份原因是從羅馬所得到的石碑資料比以弗所的多;不過這些只能夠證實有此名字,卻無法證實是否為同一個人。以下小註列舉了更多細節,讀者可以自己衡量其份量。最有力的例子,或許是11節「拿其數家在主�堛漱H」;我們知道當時羅馬確有一「拿其數家」。魯孚(13節)這名字在羅馬比在以弗所更普遍;但如果這是馬可福音十五21的魯孚,他的名字可能不是在這兩個城市中取的。然而馬可福音十五21的魯孚,在羅馬教會似乎頗為人所知;我們不能說,以弗所教會中沒有叫魯孚的人,但是我們手中沒有這種資料。整體而言,研究這些名字的結論,比較傾向羅馬的說法。

  iii 16節提到,「基督的眾教會」都向他們問安,這可能是指當時差派代表與保羅同行的外邦教會,他們要轉交自己教會贈予耶路撒冷的救濟捐款242。代表這些教會向羅馬問安,是件特別興奮的事。當然,代表他們向以弗所問安,也是件興奮的事,但既然以弗所教會也有代表在內──即特羅非摩,推基古可能也是(徒二十4),向他們問安就比較遜色了。

  iv 至於17至20節的訓誡,也未嘗不可能是出於保羅。他在抑制自己向這個非他所建立的教會講了很長一段話之後,終於暴發出一段緊迫的警告,要他們提防製造困擾的人,他在自己的宣教工場上非常清楚這些人的底細。如果以為這些人不會去羅馬,這種想法未免太過份了。他們(若還沒有去的話)必定會想到那�堨h,讓人接受他們的教訓。保羅則必視警告羅馬基督徒防範這些人為己任;而且,如果這些人比他先到,並受到歡迎,他自己想在羅馬被接待的計劃,就破壞無遺了243。

  3.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保羅用 Prisca 稱呼她(參林前十六19;提後四19),而路加則用她名字比較通俗的形式 Priscilla。「路加經常以口語化的筆法來寫,所以慣用較通俗的形式;因此他總是寫 Priscilla,Sopatros,Silas,而保羅卻用 Prisca,Sosipatros,Silvanus。244」保羅和路加都習慣把百基拉的名字放在她先生之前;或許她的個性較為突出。保羅第一次遇見他們,是在哥林多,當時他們被迫離開羅馬不久(徒十八2);他們那時可能已經是基督徒,因為保羅從未說他們是他的信徒。

  4. 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我們只能臆測這類事件發生於何時何地;或許是保羅在以弗所工作期間,所遇到的某一樁危險事件。

  5. 以拜尼土……在亞西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中文依原文直譯;英文作「在亞西亞歸基督的第一位信徒」(參林前十六15,司提反一家也同樣被稱為「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以拜尼土在羅馬之說,參本部分前文第十一段,原書第267頁。

  6. 問馬利亞安,她為你們多受勞苦。這一句話曾被認為可支持以弗所之說。保羅很清楚知道在以弗所誰的服事最出色;而他怎麼會知道在羅馬基督徒當中,誰曾「多受勞苦」呢?但保羅對羅馬教會顯然有資料來源(參一8∼9):百基拉和亞居拉可以告訴他早年的狀況,而現在,他們既已回到羅馬,也可能經常和他保持聯絡。除此之外,我們只能猜想;對這位馬利亞,我們沒有其他資料(新約中有六個人叫這個名字)。

  7. 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後者的名字可以是陽性(Junias,為 Junianus 的縮寫),也可以是陰性(Junia,如 AV 所用)。但是,Junias 之形式似乎無法肯定確曾出現過,因此陰性的 Junia 比較可能。這一對(也許是夫妻)是猶太人(保羅稱他們為他的「親屬」);他們曾與保羅一同坐監過(參林後十一23),也許是在以弗所。並且,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意思可能是,他們不僅為眾使徒所熟知,而且自己也是使徒(保羅的用法,指廣義而言),工作十分出色。他們很早就已經是基督徒,比保羅信主還要早。他們可能是使徒行傳六1的講希利尼話的人中之一(從他們的名字可以看出,他們是希利尼背景,而不是「希伯來人」);他們得�成炷{的稱號,或許是因為他們見過復活的基督(參林前十五7,「眾使徒」)。

  8. 暗伯利。在那個時期的羅馬石碑中,這個名字很常見,皇家人員取這名字的,屢屢可見。奧理亞氏(gens Aurelia)的一支用此為姓氏。這一支族中的基督徒,葬於多米提拉(Domitilla)墓園,位於維亞阿底提拿(Via Ardeatina),是羅馬最早埋葬基督徒的地方之一,從第一世紀末就已啟用了(參15節的註釋)。那個墓園的石碑中,有一塊上面的圖畫屬於早期的典型,而所刻的字為 AMPLIAT,是以第一世紀末、第二世紀初所通用的大楷體刻的(in uncials)。

  9. 耳巴奴。這名字的意思是「屬於耳巴」或「城市」(即羅馬),因此在羅馬特別普遍。可是耳巴奴與保羅在基督�埵P工的地點並不是羅馬,除非這句話的意思是,他在羅馬和保羅在別處一樣,都事奉同一位主。

  士大吉。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稻的)「穗」,很少見;只出現過一兩次,都與皇家有關。

  10. 亞比利。這個名字在羅馬猶太人當中相當普遍,甚至何瑞斯以它為典型的猶太名字245。用這個名字的人中,有一位悲劇演員相當出名,他來自亞斯加隆(Ascalon),有一度甚得該猶大帝的寵幸246。在羅馬石碑中,這名字有些與皇室有關,有些無關。

  亞利多布家�堛漱H。這位亞利多布是誰,我們無法斷定。賴特福認為,他是希律安提帕一世的兄弟,住在羅馬,身份為特殊公民(private citizen),並像他的兄弟一樣,與革老丟關係友善。如果他將自己的產業贈與皇帝(這假設並非不可能),他家中的奴僕與自由公民與其他的皇室家人仍有所區別,稱為 Aristobuliani(拉丁文,與保羅的亞利多布家�堛漱H同義)。既然有人認為,這�堛漕�利多布是希律家中的人,而保羅下一個提及的人便是「希羅天」(Herodion),這豈是巧合呢?

  11. 我親屬希羅天\cs8。「我親屬」可能表示他是猶太人出身(參第7節)。

  拿其數家。加爾文(對本節註釋)和某些人認為,這位拿其數即為提庇留。革老丟.拿其數(Tiberius Claudius Narcissus),他是提庇留大帝時候的一位富有的自由公民,他在革老丟執政時,很有影響力,但是尼祿大帝於公元五十四年即位後不久,他的母親亞基嬪娜(Agrippina)便下令將他處死247。他的貨物被充公,他的奴僕可能成為皇室的產業,而為與其他皇室人員區別,便稱為 Narcissiani。如果這個看法正確,這問候便是達於這些 Narcissiani 中的基督徒。

  12. 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Tryphaena,Tryphosa)她們可能是近親或姊妹,也相當可能是雙胞胎,用同一個字根給雙胞胎取名,十分普遍。這兩個名字中,土富撒比較常見,可是在羅馬石碑中,兩者都為皇室人員取用,也都有其他人取用。然而,這兩個名字與安納多利安(Anatolian)有關連:土非拿出現於第二世紀的偽經保羅行傳中(二十七∼四十三章),是位女王的名字,她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曾恩待特克拉(Thecla)。(歷史上有位土非拿皇后,是革老丟大帝的妻室,波利門二世(PoIemon II)的母親;這封信寫作之時,波利門是本丟與西里西亞的王)。

  彼息氏。這個名字(意為「波斯女子」在羅馬的希臘與拉丁石碑上都有,奴隸與自由人當中也有,但是皇室中則沒有。

  13. 魯孚。這個名字(意為「紅色」、「紅髮的」),源自義大利文,而非拉丁文;在羅馬和義大利十分普遍,似乎沒有討論的必要,但有兩點令人注意:第一,馬可福音十五21提到一位魯孚,是古利奈人西門的兩個兒子之一;第二,這�奡ㄗ麭o位魯孚的母親,說她(保羅這麼說)「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馬可所寫的福音,最初是為在羅馬的基督徒而寫248,他指認古利奈人西門,就是發生於一個世代之前的事件中,替耶穌背十字架的西門;他對讀者所說的意思是:「如果我告訴你們,他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你們就會知道我所說的西門是誰了。」因此,從這番話可以看出,在公元六十年代,羅馬的基督徒圈子中,有一位魯孚為人所熟知,我們難免會假定他可能就是保羅在主�婸X揀選的魯孚(希臘文 eklektos,「揀選」,自然有「上好的」意思,因此英文譯為「聞名的」,或「出色的」)。

  但如果魯孚是古利奈人西門的兒子,他的母親什麼時候成為保羅的母親?我們或許可以大膽猜測,是巴拿巴從大數將保羅找來,與他在敘利亞的安提阿同工之時(徒十一25∼26)。西面的綽號叫尼結(「黑皮膚」),是當時教會中的教師之一(徒十三1),他已證實就是古利奈人西門。如果保羅當時住在他們家中;我們大可想像,西面(或西門)的妻子,對這位毫無特權的客人,就像母親對待孩子一般。

  14. 黑米。這是一位幸運之神的名字,在奴隸中取這名字特別普遍。

  八羅巴。是八羅比阿斯(Patrobius)的縮寫;尼祿時有位身為自由人的財主叫這名字。賴特幅(腓立比書,179頁)認為,保羅的八羅巴「可能是這位有權勢的自由人之家人」。

  黑馬。是黑馬格拉斯(Hermagoras)、黑馬杜樂斯(Hermodorus)或黑馬及尼斯(Hermogenes)的縮寫。這名字很普通。幾世代之後,一位羅馬基督徒(身為奴隸)稱作這名,他寫了一本著名的寓言,稱為牧人書(The Shepherd)。

  15. 非羅羅古、猶利亞、尼利亞、和他姊妹。這�媕雩茠衝間]如AV,RV,NEB)為「非羅羅古與猶利亞,尼利亞與他的姊妹」,這樣,猶利亞就可能是非羅羅古的姊妹,正如尼利亞的姊妹和他之間的關係一樣。另外一種可能,就是猶利亞是非羅羅古的妻子;她的名字似乎與皇室有些關連。非羅羅古之名,則在與皇室有關的人中,出現過不只一次。

  尼利亞。從第四世紀開始,羅馬教會的傳統,將尼利亞(和他的同伴更基流(Achillevs)與笰拉維亞•多米提拉放在一起。後者是位出身皇室的基督徒姊妹,於公元九十五年被她的叔叔多米田放逐於潘達特里亞島(Pandateria),在坎攀尼安(Campanian)海岸之外;但第二年他過世之後,便被釋回。多米提拉墓園便是由她得名(見第8節的註釋)。

  阿林巴。是阿林皮奧德拉斯(Oympiodorus)的縮寫。

  16. 你們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英譯:「要以聖潔的吻彼此問安」)參哥林多前書十六20;帖撒羅尼迦前書五26(彼前五14稱之為「用愛心彼此親嘴問安」,英譯:「愛心的吻」)。這種「聖潔的吻」,在殉道者猶士丁(Justin Martyr)所著 First Apology,65首次提到,基督徒崇拜中常這麼做(「我們結束禱告之後,便以親嘴彼此問安」);直到今天,在東方教會的儀式中仍有這一項。

  值得注意的是,彼得沒有被列在問安的人中。如果這段問安是達與羅馬的話,他的名字不在內,便意味他當時不在羅馬。

  基督的眾教會都問你們安。可能是指差派代表前來,準備與保羅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會,保羅寫信時,他們已和他在一起(見前文本部分第十四段)。這些代表的名字,使徒行傳二十4提到幾位。在這個時刻,保羅的工作正好告一段落,他很可能代表這段期間內所有與他有關的教會,向一個在普世地位特殊(正如羅馬教會)的教會致意,何況,在保羅的心目中,這教會將在他下一階段的工作�堙A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249。

 

237 見 H. Gamble, The Textual History of the Letter to the Romans(1977), pp.47,87,91。

238 見導論:「Ⅲ 羅馬書與保羅書信全集」及小註16{\LinkToBook:TopicID=105,Name=Ⅲ. 羅馬書與保羅書信全集}。

239 據提後四19,他們似乎在以弗所,但時間卻不能肯定。

240 在羅馬有一個很早期的基督徒埋葬場,叫百基拉墓園,坐落於 Via Salaria,但這不能作為百基拉與亞居拉晚年在羅馬定居的證據,墓園之名可能是根據地主而來,而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判斷她就是新約的百基拉。惟一能說的是,這兩位女士可能屬於同一家族(百基拉氏)。這墓園中有一個地下墓屬於羅馬貴族 Acilii Glabriones 的家族。但是其名字中的第二字為 Acilius(Aquilius),與亞居拉(Aquila)這名字並沒有關係;我們的亞居拉,是猶太人(Pontic Jew)出身,絕不會是羅馬貴族。約於公元九十五年,多米田大帝下令,處決一些與「猶太」習俗有關的「無神份子」,不少人認為就是指基督教。殉道者中有一位 Acilius Glabrio。(參 Dio Cassius, History, Epitome 67.14)

241 J. B. Lightfoot 對這個證據的說明很恰當,見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1868),pp.171-178,其卷末附記「論該撒家族」。Lightfoot 接納腓立比書寫於羅馬之說,他盡可能收集一切資料,包括羅十六8∼15,聖經以外的文學,以及碑文的資料,要鑑定腓四22所提「該撒家�堛漱H」究竟是那些人。其證據之中,與羅馬書十六章有關的部份,以下8至15節的註釋中作了摘要。

242 徒二十4提到的教會,有庇哩亞,帖撒羅尼迦,特庇(或者,根據西方經文,為馬其頓的多貝魯斯),以及亞西亞的眾教會。腓立比也許是派路加為代表。

243 羅馬書十六章收信地點為以弗所的論證,最強有力的論文為 T. W. Manson, Studies in the Gospels  and Epistles(1962),pp.234-241;而主張羅馬為收信地點的論文,則可見 C. H. Dodd, The Epistles to Romans(1932), pp.xvii-xxiv. 這一章與整卷書合而為一的觀點,可參 K. P. Donfried, 'A Short Note On Romans 16' in The Romans Debete, ed. K. P. Donfried(l977), pp.50-60。

244 W. 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1920), p. 268。

245 Satire 1.5.100。

246 Philo, Legation to Gaius, 203-206。

247 Tacitus, Annals 13.1.4; Dio Cassius, History, Epitome 60.34。

248 見 F. F. Bruce, 'The Date and Character of Mark', in Jesus and the Politics of His Day, ed. E. Bammel and C. F. D. Moule(1984), pp.69-89。

249 見 K. Holl, Gesammelte Aufsa/tze, ii, p.47, n.2。

D 最後勉勵(十六17∼20)

  這段防範離間份子侵入的警告,與整封書信的關係,參「C 問候朋友(十六3∼16){\LinkToBook:TopicID=181,Name=C. 問候朋友(十六3∼16)}」。這些人乃是罪惡的工人,保羅曾警告其他教會避開他們(參林後十一12∼15;腓三2、18∼19)。由於羅馬教會對福音的忠心已經聲名遠播,所以只需要簡短地訓勉他們防範製造紛爭的人,便已足夠。紛爭是撒但的工作,這些人是撒但的差役(林後十一14);如果羅馬的基督徒能躲避他們和他們的教訓,神,就是賜平安的神,不是叫人混亂的神(參林前十四33),必會使他們勝過撒但,及他的一切工作。

  17. 弟兄們……我勸你們。參十二1,十五30,及十二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7,Name=Ⅰ 活祭(十二1∼2)},對 parakaleo{ 一字的「外交」意味的說明。這段訓勉並不是出於專橫的態度。

  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離間」(dichostasiai,複數名詞)在加拉太書五20列為「情慾的事」(該處此字譯為「紛爭」)。「跌倒」(skandala,複數名詞)是路上的絆腳石。十四13提過一種這類絆腳跌人之物,這兒可能也包括它在內。

  背乎所學之道。或「你們所順服的道理的模範」(六17,didache{ 這字,在該節譯為「道理」,在此則譯為「道」)。保羅相信,羅馬教會所領受的道,與他傳給自己所建立之教會的信息,內容相符。其實,如果羅馬人注意他在十四1至十五7對他們所說的話,就已經可以防範保羅在此所提之人的宣傳了。

  18. 這樣的人……只服事自己的肚腹。參腓立比書三19,「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如果這句話的含意(除了其他意義之外),包括飲食的條例,保羅前面的話就很切合實情:「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十四20)。保羅這段警告究竟是指哪一類教訓,我們無法確定。

  19. 我願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不要「過份單純」,什麼教訓都接受(17節)。參哥林多前書十四20:「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心志』英譯作『思想』)。」馬太福音十16下亦說:「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akerai/o,這�媊隄陛y愚拙』)像鴿子。」

  20. 賜平安的神。這個稱呼重複了十五33的祝福語,用在此處特別合宜,因為撒但是製造紛爭者。

  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回應了創世記三15,女人的後裔要傷撒但的頭。基督的子民可以分享祂的得勝。參詩九十一13。

  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P46及一些早期的見證文獻無「基督」之字;西方經文全無此祝福語,而將它置於24節之後(見24節詮譯{\LinkToBook:TopicID=183,Name=E. 保羅同伴的問候(十六21-23(24))})。

E 保羅同伴的問候(十六21∼23(24))

  保羅轉達一些朋友的問候,他寫這封信時和他們在一起。

  21. 提摩太。出身於路司得,是保羅所得的信徒,他所揀選的助手,成為他的同工(徒十六1∼3)。保羅發現他特別能與自己同心,是一位忠僕,待他(他自己說)「像兒子待父親一樣,在福音上服事我」(腓二22,按英譯)。根據使徒行傳二十4,在保羅往耶路撒冷出發的前夕,他也置身於隨行的人中。

  路求。如果「我的親屬」是指以下三人,則路求應該是猶太基督徒。經考證,這人並不是古利奈人路求(徒十三1)。至於戴斯曼(A. Deissmann)認為他是路加醫生的看法如何250?從使徒行傳二十5至二十一18可看出,記述者伴隨保羅到了耶路撒冷,可是同行的名單之中並沒有路求其人。路加醫生是位外邦基督徒(從西四10、11來看西四14,便有此可能,而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的內證,更可證實這點)。這�堣]有可能加標點於「路求」之後(譯註:按希臘文順序),而只有耶孫和所西巴德算是保羅的「親屬」,但是並不自然。「路加」之名等於「路求」,這個說法是有根據的,但是保羅在別處提到這位醫生時,是用「路加」(希臘文 Loukas,拉丁文 Lucas);為什麼他在這�媟|改變自己的用語,而稱他為路求?

  耶孫。也許是保羅初次訪問帖撒羅尼迦時,接待他的耶孫(徒十七6∼7、9);然而使徒行傳二十4沒有列他作帖撒羅尼迦的代表。

  所西巴德。可能是「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根據使徒行傳二十4,這時他也隨伴保羅。保羅喜歡用正式的名字,此點請看第3節之註{\LinkToBook:TopicID=181,Name=C 問候朋友(十六3∼16)}。

  22. 我這代筆寫信的德丟,在主�堶掠搷A們安。保羅經常聘書記替他寫信,但是德丟是我們惟一知道名字的一位。無論他的問候是出於自己的主動,或是保羅的建議,保羅顯然同意他如此作。也許他是以書記為職業的人;他當然是位基督徒,因為他在主�堶�問候他們。

  這時候,德丟可能將筆交給了保羅。古時寫信的人,大部份是口授的,而在最後則常親筆寫一些話。這種親筆部份(大半並不是他的簽名),是保羅所有信件可以證實是出於他本人的記號(帖後三17)。因此,我們可以想像,以下這部份是保羅親自寫的,可能「字體很大」,在加拉太書六11他曾這樣提起。

  23. 那接待我,也接待教會的該猶。很多證據顯示,該猶就是提多猶士都;當他們被會堂趕出來的時候,在隔壁的提多猶士都就歡迎保羅和他的聽眾到他家去(徒十八7)。身為羅馬公民(羅馬殖民地哥林多的公民),他的全名應該是「該猶.提多.猶士都」(古羅馬公民用第一名字、第二名字表國籍及姓氏)251。無論如何,該猶總是保羅在哥林多所得的信徒(林前一14)。

  城內管銀庫的以拉都。一九二九年,雅典的美國學校有些人在哥林多發現了一塊大理石地磚,上面以拉丁文刻�忖@個官員的名字:ERASTVS. PRO. AED. S.P. STRAVIT(「以拉都,為了他管理的職任,自費鋪此道路」)。有人認為這人就是此處所提的以拉都。管理的職任(「管公共場所的官吏」)在羅馬的城市中是負有責任的官。但此處 oikonomos 的職位,可能是指「工作的職員」,而不是指「管銀庫的」;相較之下,職位低了很多。既然這條鋪磚道路是屬於第一世紀後半期,可能意味以拉都在低級職員的工作上,表現十分受讚賞,以至被遷昇作高級官吏,為了感激對他的抬舉,他便贈與該市一條鋪磚道路。他不一定是使徒行傳十九2、或提摩太後書四20的以拉都;這個名字十分普遍。

  兄弟括土。別處對他毫無資料。RSV(NEB 與 NIV 同)假定「兄弟」意指「在主�堛漸S弟」;若是如此,為何這個適用於以上每一個人的稱呼,單單用在他身上呢?如果這個字是指「肉身的兄弟」,他會是誰的兄弟?是以拉都的嗎?──因為他的名字就排在前面?或許,因拉丁文的括土(Quartus)意思是「第四」,而德丟(Tertius)是「第三」,那麼若以為他是德丟的弟弟,會不會太離譜?

  24. 在此處,正如 RSV 小字所說:「有些在抄本插入24節,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阿們。」西方經文沒有頌榮部份(25∼27節),而以這段祝福作整封信的結語(在20節下則無此句)。拜占廷經文(公認經文與 AV 同此)在這�埵釵銴頦g文的祝福,在20節下也有同樣的祝福。有些見證文獻(P33, 104, 365, 436,及古敘利亞(Syriac),別西大(Peshitta),亞美尼亞文譯本(Armenian versions),恩布路希亞斯特的拉丁經文(Ambrosiaster's Latin text)將這段祝福置於頌榮之後(第28節),而不是在其之前(24節)。位於此處的這段祝福,不宜輕易視為絕對不是原文;如果頌榮並非原信模式(或者原文根本沒有,或者不當在十六章末尾),這段祝福就成了整封信極恰當的結語252。

 

250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E. T.(1927), pp.437f。

251 見 W. M. Ramsay, Pictures of the Apostolic Church(1910), p.205; E. J. Goodspeed, 'Gaius Titius Justus', JBL 69(1950), pp. 382f。

252 見 H. Gamble, The Textual History of the Letter to the Romans(1977), pp.129-132。

F 頌榮(十二25∼27)

  導論部份(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LinkToBook:TopicID=109,Name=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已經討論過,我們所有的證據中,頌榮的位置問題。但是位置問題並不是它惟一的問題。哈拿克(Harnack)認為,它目前的形式,在傳統上擴大了一種馬吉安式頌榮的較短形式: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已向萬國顯明出來,按�戎疇肵囿漫R令,使他們信服真道;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253」

  他(以及贊同他的人)254認為,這一段是馬吉安一派的人所附加的,作為他們的領袖將本書信裁截後經文的結論。

  其實,沒有任何抄本或其他客觀的證據,可以證明有這種較短形式的頌榮。根據哈拿克的假說,傳統上有些句子為附加語,添於原文之後,但有人認為,這些句子添加得很不順255,特別是26節「藉眾先知的書」一詞。如果這段頌榮原來是馬吉安式的,這一詞當然應視為傳統的附加語,因為在馬吉安的理論架構上,「眾先知的書」毫無立足之地。但是既然沒有獨立的證據,證實有這種較短的頌榮經文,哈拿克的假說就必須舉出更多的證明。如果這段頌榮原來是馬吉安式的,必不可能為馬吉安本人所寫;正如前面所曾提及(導論:「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LinkToBook:TopicID=109,Name=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俄利根明說,在馬吉安的版本中,這封信沒有頌榮部份(十四23以下部份,也一概沒有)。

  最可能的情形是,這段頌榮一開始就是這種形式。西方經文的編輯(無知地)從馬吉安承襲了本書信的裁截形式,而這一段可能是寫來作為其合宜的結論之用;它在某種程度上,是根據開頭的問安語而寫。「眾先知的書」呼應了「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一2),「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其道」其實複述了「在萬國之中叫人……信服真道」(一5)。克蘭斐雖然注意到「十六25∼27給人的印象,似乎不合保羅的方式」,卻認為這一段「並非沒有價值,即使不是出於保羅,也是可作為保羅最有份量書信的附加頌榮」(羅馬書\cs8,第7,809頁)。

  25. 我所傳的福音。參二16(及提後二8)。

  和所講的耶穌基督。這句話與「我所傳的福音」本質上意義相同。「所講的」就是 Ke{rygma,所宣揚的信息(如林前一21),而耶穌基督是其主題與內容。

  照……奧秘。(英文作:奧秘的啟示)「奧秘」一詞(一度隱藏的秘密,但現在已宣佈)參十一25(及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4,Name=3. 以色列人的復興(十一25∼29)});此處「奧秘」是指福音,在大馬色路上向保羅彰顯,為要傳給外邦人(加一12,15∼16)──亦即「基督的奧秘」。不久之後,他就因這奧秘而入獄(西四3)。

  永古隱藏不言。參以弗所書三9;歌羅西書一26。

  26. 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指示萬國的民。「萬國」之前有定冠詞,如一5)。以弗所書三3∼11與歌羅西書一26∼27的奧秘,是特別指保羅作外邦人的使徒,使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一同承受神的應許)歸入基督──如此浩瀚的祝福,遠超過舊約的料想。

  藉眾先知的書\cs8。哈拿克認為,這一片語是傳統加添於馬吉安式頌榮之中的,而且加得很笨拙,因為若這奧秘是「永古隱藏不言」,直到現在才彰顯的,怎麼能藉眾先知的書明白呢?哈拿克並不是惟一發現這問題的人,但是他的解決法並不是惟一可能的方法。「雖然先知們從前已經說及基督與使徒所說明的事,然而他們的教導十分晦澀,相較之下,福音無疑是盞明光照耀的燈,因此如果說,這些現在啟示的事,從前是隱藏的,我們也不必希奇。」(加爾文對本節的註釋)。保羅和其他使徒,在傳福音的時候經常引用「眾先知的書」;但是惟有在基督新啟示的亮光之下,他們才能明白並解釋這些書(參彼前一10∼12)。

  27. 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這樣的翻譯比希臘文更平順(英文為:To the only wise God be glory for evermore through Jesus Christ!Amen),希臘文在「be glory」之前尚有「to whom」,使整個頌榮缺乏了主要句子。 RV 保留了這種不順的句法:「…to the only wise God, through Jesus Christ, to whom be the glory for ever. Amen.」

  丁道爾的羅馬書序言,以下面的訓勉作結束:

  「讀者啊,現在請按�托O羅寫作的順序,也這樣去行吧。首先,勤讀神的律法,從其中明白自己被定罪是公義的。其次,將眼目轉向基督,從其中看見你最慈愛的天父有何等大的憐憫。第三,要謹記,基督的贖罪不是要你可以再惹神發怒;祂潔淨你,也不是要你再轉回(像豬一樣)到從前的泥坑中;祂要你成為新人,按�旬囿漲捕N過新的生活,不再隨從肉體。你要殷勤,不要因�戌菑v的疏忽,不知感恩,而再度失去這份恩寵與憐憫。」

 

253 在 Sitzungsbericht der preuss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1919), pp.531ff, reprinted in Studien zur Geschichte des Neuen Testaments und der Alten Kirche(1931), pp.184ff。

254 參 G. Zuntz, The Text of the Epistles(1954), pp.227f。

255 「保羅這句話很長,一個單獨的句子包含許多思想,而又因文法的重組,使這句話更形複雜」(Calvin,對本節的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