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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六章

 

成聖生活的基礎──與基督聯合(六1∼14)

  從本章開始,保羅的思想轉了一個新方向,他強調罪人稱義後必須有成聖的生活,才能結出稱義的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可見稱義不是福音的總結,而是起點。為此保羅說,我們既靠恩典脫離罪惡的刑罰,更要進一步靠恩典脫離罪的權勢,使罪再不能控制我們。我們要過聖潔的生活,秘訣便是與基督聯合,特別是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上與祂聯合。

 .這個事實的說明

  1. 對質疑者的反駁(1∼2):保羅以強而有力的詞藻,反駁質疑者錯誤的推論──「人常在罪中便叫恩典增多」。他要人消除這種想法,指出信徒根本就不應常在罪中,因為稱義同時就會對罪有一種敏銳的反應,所以信徒如果仍然喜好罪中的生活,根本是完全不協調的。為這緣故,保羅進一步討論「向罪死了」的真理:基督在罪上代死的這歷史行動,在神眼中,我們便已經是向罪死了,且已從罪的權勢和轄制中被釋放出來。

  2. 一個例證的解釋(3∼10):保羅以洗禮來解釋向罪死了的屬靈涵義,就是在死的意義上與基督聯合在一起,又在祂復活的意義上與祂聯合,這樣我們就分受了祂的死和復活,脫離了罪權,將自己從舊我轉變為新我,並在新生命的層面上活�式C

  3. 根據這個事實所作的懇求(11∼14)

  聯合的事實既已完成,我們就當看這個事實如何在人生命中發生作用。秘訣在於我們將自己奉獻給主,讓祂「作王」管理我們。這樣,罪就不再轄制我們,我們便脫離了律法的牽制,活在神的恩典之下。為此,保羅呼籲我們要把自己獻上。

祈禱 主啊,我願完全委身於�諢A與�謔P埋,也為�謔茯﹛C

 

成為神的義僕(六15∼23)

  罪人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上與祂聯合,便變成新造的人。這新造的人就享有完全自由的生活,同時也在新的氣氛中過�朱隍A神和公義的生活,成了神的義僕,終身服事祂。

 .新的自由(15∼18):保羅在15節說明罪和恩典,生命和死亡是不能共存的,若繼續犯罪就成了罪之奴僕;因此保羅在16節開始說出一個重要的原則:人服從甚麼權柄便是那權柄的奴僕,為此人必須作出選擇,而且一旦選定了,就要服從那權柄。我們若不想作罪的奴僕,過自由的新生活,便必須將自己獻與基督,順服神,以致得到新的生命,行事為人受義的指揮。這就是新的人生,也是感恩的人生(18)。

 .新的效忠(19∼20):我們既選定作義的奴僕,就不能再隨意犯罪。因為作罪的奴僕就不被義約束,其結局便是死亡;然而在基督�堙A我們在神的恩典之下得�朵s生命,我們就該終身作義的奴僕,順服神,使我們因稱義而得成聖,從而承受永生的榮耀。

 .新的報償(21∼23):保羅再次將服從罪與服從義來作比對,信徒以前作罪的奴僕是羞恥的(21),我們現在作義的奴僕所得的果子,卻是在聖潔上長進,至終進入永生(22)。第23節可算是全段的總結,也澄清了上面兩節的含意。「工價」這詞原指軍隊所支取的糧餉(參路三14;林前九7;林後十一8),表示應得的酬勞。所以「罪的工價就是死」意思便是:死亡是罪應得之報酬和代價;但與此相反,藉�式u神的恩賜」,我們可以得到「永生」,這不是人以勞力賺回來的,而是神透過主耶穌基督賞給一切作神義僕的人的。顯然,這與死亡的代價是完全不同的。

祈禱 賜永生的主,我願奉獻自己作義的奴僕,一生忠心跟隨事奉�諢C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