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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出來

 

(三1∼25)

  我們讀到第三章的時候,看到聖靈把人的光景帶到一個結論裡面,這個結論是因�忖H的辯論而引出來的。在第二章裡,聖靈用了許許多多的話,說出了猶太人在神的面前也沒有什麼了不起,因為他們並不按照神的心意去活。所以他們和神的關係,並他們在神看顧下的歷史,也沒有加增給他們什麼。這些話說出來以後,人心裡就會有點說話了,他們沒有注意在第二章裡說出猶太人不對的基礎在那裡。

  我們上次稍微在第二章裡看到,神先是說出祂審判的原則,然後根據那一個原則來看猶太人的實際,把猶太人擺在神審判原則底下,猶太人的缺陷就顯出來了。猶太人雖然知道很多關於神的事,他們有許許多多神要他們作的事,但是他們實在的情形並不真的滿足神的心意,所以照�旬姨f判人的原則,他們還是落在神的定罪裡。這一來,人就說話了,既然如此,猶太人有什麼好處呢?神給他們割禮,而割禮又給他們加增了什麼呢?既然沒有增加什麼,為什麼神要給他們呢?神為什麼要揀選他們呢?神既然揀選他們,又給他們割禮,而結果是他們在神面前得不到什麼好處。

在公義裡作事的神

  這樣說起來,你曉得這個問題的背後是說神豈不是在跟人開玩笑嗎?當然,人心思裡產生這樣的想法是不希奇的,因為人總是要對付神。但是聖靈一光照,就把人這個問題頂回去了。聖靈的回答是這樣的,「不要管猶太人的光景現在是怎樣,他們蒙神的選召,就是有好處,因為神把他們選召出來是為了要把神的心思交給他們,把神的計劃交託給他們向人啟示出來,他們也實實在在的成就了神託付給他們的那一點要求。雖然他們自己有點不是,但這有什麼問題呢?他們對神的不信,並沒有叫神的信實失效。」中文聖經說不能把神的信實廢掉。廢掉也好,失效也好,都是說出神決不會因�忖H的光景而改變的事實。人可以不對,但神不會跟�忖H不對而不對,人不對,神仍然是對的。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實。

  聖靈藉�托O羅說出這樣一個嚴肅的問題來,人的不信是不能叫神的信實失效的。神指�朴S太人所說的那些話,雖然猶太人沒有趕上來,但神的話是真實的,神藉�朴S太人所啟示的話,神還是要作成的。所以聖靈在這裡說得非常的絕對,「他們的不信就廢除神的信嗎?斷乎不能」(三3∼4)。就是絕對的不能,一定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聖靈的話說得非常清楚,這就叫我們看到,歷世歷代以來,不是說人要對了,神才能作工。人不對,神還是能作工。人不對,神就不使用他作工,但神仍然能夠作工。所以在這一點上,神的話很清楚給我們看到,神的信實是不能夠廢去的。

  如果你一定要碰這個問題,聖靈就說,你倒不如反過來說好了,「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三4)。人是靠不住的,人是沒有什麼可取的,只有神是對的。說這樣的話是有根據的,一面是根據神自己的話,這裡就引出一段經文,「�貐d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我們注意這被引用出來的兩句話,就是說神責備人的時候,祂還是在公義裡執行的,神不是在那裡發脾氣去對付人,神是照�糸═螂q的鑒察來決定對付人的責備。而人要議論神的時候,你就去議論好了,你怎麼說都好,說來說去,那個理還是在神那裡,所以神被人議論的時候,神就顯為得勝。

  我們感謝讚美主,這是神的話所指出的問題,神是真實的,人是虛謊的。但若這話說到這裡就停下來,人裡面是不服氣的。「那裡有這樣的事?你說我們是這樣,但我們根本就不是這樣。」聖靈在下面又用了一些事實來證明人是虛謊的,從那裡顯明人是虛謊的呢?我們看這裡有兩個小問題,是在大問題裡顯出的兩個小問題。第一個小問題是說「我們的不義可以顯出神的義,我們還可以說什麼呢?」第二個小問題是說,「我們的虛謊既是顯出祂的榮耀,為什麼我們還要受審判好像是罪人呢?」這兩個小問題把人心裡的不服氣顯出來了。

  我們不去說人裡面不服氣的程度有多高,但我們要指出一個問題,人向神說話,總是圍繞�戌菑v來說的,總是站在為自己辯護的立場來說話的,而沒有很客觀的接受事實。所以聖靈的回答也是非常乾脆的,「神的降怒是神的不義嗎?」(三5)弟兄姊妹們注意,神降怒並不是說神在發脾氣,而是神在顯出祂的怒氣。祂的怒氣是什麼?哥林多後書第六章裡說了這樣的一句話,說出了「神的義怒」。「怒」還有義怒和不義的怒嗎?這點我們很清楚,的確是有這樣的區別,「義怒」不是為自己,而是為真實,為公正。「不義的怒」是為自己,為袒護自己,保護自己,所以這個區別是很大的。

神的義怒

  我們注意神有沒有發怒呢?有,但我們不是去看那發怒的表面現象,我們是看發怒的原因,不單止是看原因,還要看怒氣裡有沒有摻雜。我們感謝讚美主,神的確向人發過怒,以後神還會向人發怒,但是神所發的是義怒,神所發的是維護真理的怒。所以神發怒的時候,祂仍然是在義的裡面,他並沒有帶�忖ㄧq,這點是非常的重要。

  所以聖靈說,「神降怒是祂不義麼?斷乎不是」(三5∼6)。如果神發怒是帶�忖ㄧq的話,那神憑什麼去審判世界呢?神審判世界這件事是不能改變的,已經是事實了,是不會改變的事實。那麼神既然是審判世界的神,如果祂帶�忖@點點的不義,那祂憑什麼去審判世界呢?祂審判的資格在那裡呢?所以神絕對沒有不義,這是頭一個答案。

  第二個小問題是「我們是虛謊的」,人退一步可以承認這是事實,是的,我們是虛謊的。但我們的虛謊也有好處,我們有虛謊才能顯出神的真實,才能顯出神的榮耀。弟巳姊妹們請注意這一件事,聖靈的回答又是非常的清楚,難道「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麼?」(三8)你作了一件好事,但是如果這好事是用一個作惡的方法去達成,這就不能說是好事。你作了一件壞事,你說,「我作這壞事的目的是為了作一件好事」。這在人的邏輯上也講不過去,何況在公義的神的面前呢!就是在人的道德觀念上也是接受不來的,何況在神公義的光照下呢!這是個非常嚴肅的原則,就是不能夠作惡以成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中,新正宗神學崛起,它也是一個不信的新派。這派神學會講許多屬靈的話,但是每一個屬靈的話之下都隱藏�忖ㄚH。比方說,有一個很出名的新正宗神學的領袖,名叫巴爾特,有人問他說,「我們可以不可以特別提出基督耶穌藉�朴ㄜs女而生的這件事的準確性?」因為在社會福音的階段裡,人拼命從正面攻擊聖經裡所記載一些人不能理解的事,到了新正宗神學這個階段,他們不再作這樣愚昧的事,他們聰明了。你們想這個巴爾特怎麼向那些人說?「為什麼你要提出童貞女懷孕的事來說呢?聖經怎麼說你就怎麼說,你根本不要把它特別提出來說,你特別提出來說,就說明這件事很突出,你反而叫人注意了這件事。我們不要這樣作,聖經的字面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說,不需要把它作為一個很特殊的題目來說」。你看,他們好像是進步了,好像也相信聖經的話了,卻沒有想到那骨子裡不是這樣的。骨子裡說,「我根本不相信那件事,我不相信那件事就不需要提那件事來說」。這就是他的意思。

  你看見人詭詐嗎?這個詭詐已經進了一步。就在這個神學的思想裡,又有人說,近代心理學也引用了這個原則說。若有人因為婚姻的關係不得解決而發生精神上不正常,心理醫生可以和他(她)談戀愛,因為這不過是假戀愛,真治療,只是一種方法的運用。弟兄姊妹們注意這件事,你說給他治療不是一件好事嗎?他給治好了,那就是做了一件好事。在人來說都能夠接受這種事,但神的話很清楚說,「不能作惡以成善」,從惡出來的永遠是惡事。正如我們讀雅各書時,從鹹水裡不能流出甜水,在荊棘上怎能摘葡萄?同樣的原則也是這樣,怎能從惡事裡找出好事呢?基礎就已經是錯了,基礎一錯,什麼都錯了,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

  這兩個小問題反映出人的虛謊的情形。聖靈不叫人的思想走得太遠,所以聖靈先下一個小結論,這兩個小問題再加上以前所題的大問題,都「是那些譭謗我們的人說的」(三8)。他們心裡是故意與神為難,這樣的人定罪是該當的。這樣說起來,有人又有話說了。我們看第三章的一至八節,好像是在為猶太人辯護,以猶太人的歷史和他們與神的關係作辯護。所以就得了一個結論,「神是真實的,人是虛謊的」。也就是說,猶太人是虛謊的,外邦人聽見了心裡也偷歡喜。原來猶太人是這樣的,原來他們所有許多外表的好處並沒有給他們加增什麼。那麼,我們就比他們強了。聖靈在這裡又回答說,「絕對不是」,沒有這樣的事。猶太人不強是事實,外邦人也一樣的不見得是強到那裡去。外邦人覺得有道理,因為猶太人是明知故犯,所以他們就是假冒為善。我們是不知者不罪,我們雖然是愚昧,但起碼我們沒有假冒為善,就算我們是差一點,也是比他們好一點吧!

都在神的定罪裡

  不管人從那一個角度來為自己辯護,聖靈在這裡就下了準確的結論,「不要再說了,因為我們老早就證明了,猶太人也好,希利尼人也好,都在罪惡之下」(參三9)。第一章末了開始就提到外邦人的罪過,第二章整章就提到猶太人的不是,第三章的開始是把猶太人的辯駁頂回去,到了第九節就把外邦人也包括進這一個神的定罪底下。聖靈很清楚地說,「猶太人也好,希利尼人也好,都在神的定罪底下。」

  為什麼這樣說呢?這又是兩方面的事。第一是神的指出,這裡引出了一段的經文,你們可以將它分成兩個部份,兩個部份都是神的指出。但在神指出的這些事實裡,不僅是神這樣說,人自己就作了印証。現在我們看看是怎樣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份,神說出了人裡面是迷失的,所以「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三10∼11)為什麼不尋求神呢?為什麼沒有一個義人呢?乃是因為他們不尋求神,他們與神為敵。為什麼他們與神為敵?為什麼他們不尋求神?原因就在這裡,他們內裡黑暗了,他們裡面迷失了。他們裡面沒有神的地位,他們裡面只有自己,這是頭一個意思,也可以說是頭一個部份。

  裡面的那一種光景就引發出外面的表現,因�次怑悸滌g失而引出外面的表現,那些表現就說出了人在神面前,沒有一個能逃避得過神的定罪。弟兄姊妹們注意下面的一大堆話。人心所想的,手裡所做的,嘴裡所說的,腳所奔跑的,完完全全都是裡面的迷失所引出在外面的表現,這一切的表現都是在神的定罪底下(參三12∼18)。我們不需要細細地去分析,這些字句一擺出來,我們就知道了。

  弟兄姊妹你們曉得,我們人罵人,從年幼的到年老的,古今中外都是這樣。我們都覺得很希奇,人如果沒有活在神的光裡,他除非不罵人,一罵人就把別人的祖宗十八代都翻出來,一罵人就是最惡毒的話都說出來。中國的北方人還比較老實一點,頂利害不過是罵你王八蛋。廣東人更討厭,廣東人罵人的那種惡毒,旁邊的人聽見都覺得臉紅,但說話的人卻不覺得臉紅。為什麼是這樣呢?裡面迷失了,外面就放肆。外面一放肆,整個人就流出罪的氣味。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所以神指出這兩個事實,一個是人裡面的走迷,一個是外面的表現。因此就得了一個很嚴肅的結論,「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三19)

  這就是人在神的光裡所得的結論,人裡面迷失了,根本就不能夠再作什麼在神的眼中看是好的。固然沒有認識神律法的人,不知道神看什麼是好的。就是有律法的人知道什麼是神看為是好的,但他卻沒有辦法活出來,還是活在放肆裡。基本的問題是人裡面的迷失,人裡面與神為難的心思。人裡面對神的抗拒,造成了許多與神為難的事,結果是落在神的審判底下。所以神給人的結論說得更清楚一點,「沒有一個人能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三20)。因為人的不對,因為人的迷失,沒有辦法能活在律法底下,沒有辦法活出律法的要求,所以每一個人都在神的光裡給定了罪。

律法的真正功用

  律法顯出了它的功用,就是叫人知道什麼是罪。當然,我們曉得神定出律法,目的不是要定人的罪,律法正面的意義是把人領到神的面前,在神面前蒙記念。但是問題在這裡,既然律法的正面作用是把人領到神面前去,若是人沒有照�托萿k的引導到神面前蒙恩,律法就產生負面的功用。負面的功用就是說,你沒有作好神要你作的,沒有作好就是虧欠,既然是虧欠,就要給定罪了。

  這樣就給我們看見很嚴肅的結論,希利尼人也好,猶太人也好,都在神的定罪底下。不管人的背景如何,也不管人的歷史如何,實在的情形就是人落在神的定罪底下。人絕望了,人在神的面前沒有路可走了,人在神的面前是死路一條了。神給我們律法本來是到神面前蒙記念的,但是我們不對,那本來要把恩典帶給我們的律法反而定了我們的罪。我們真是可憐,我們沒路走,我們絕望了。這光景的確是很灰暗。

  我們感謝主,神在人身上作工,在那些悖逆的人身上作工,神工作的方法都是這樣,先是將人帶到盡頭,把人放在神的光中讓人看到人的盡頭。人一看到盡頭,就知道沒有希望了,完了,什麼前途都沒有了,灰暗一片。人到了盡頭,神就開始,叫人在灰暗裡看見光,在絕望裡看到了希望。

律法以外的路

  弟兄姊妹們,廿一節真是給我們看到這一件事,人到了盡頭,神就開始。人感覺絕望,神就成了指望。這是非常寶貝的,這個指望顯出來是怎麼樣的呢?就是「神的義」,這裡是講到神自己的義,就是那位顯明義的神,祂把祂自己的好,把祂自己的公義,把祂自己的完整,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也就是說,神顯明祂的義,不再用律法的方法,而是在律法以外,神作了一件事來把祂的義顯出來。神沒有顯明這事以前,我們都知道只有律法顯出神的義,但是律法把人帶到盡頭,人在神的面前再也沒有路走,怎麼辦呢?感謝神,人到了盡頭的時候,神就不再在祂的律法裡顯明祂的義,神是在律法之外去顯明祂的義。

  這樣一來,神是不是又在給人開玩笑呢?是祂把律法傳下來的,祂要求人遵守律法,甚至用立約的方法去要求人去遵守律法,現在又說,祂在律法以外來顯出祂的義,再也不用律法的方法來顯明祂的義。這是不是又在開玩笑呢?感謝神,不是的。因為在律法裡,神也先說明了這事,在先知的書裡也預先說明了這事,並不是現在才跑出一個新的事實來。

  弟兄姊妹們,也許你要問,律法在什麼地方說到這件事?先知們又在什麼地方說出這事呢?律法說這一件事,有好幾處的地方,那些說得不夠明顯的,我不引用了。雖然說不夠明顯,但確是講出那一件事。比方說獻祭,比方說祭司,這就是隱約地講到神在律法外記念人。不過我要提到明顯的經文給弟兄姊妹們去注意,申命記就是律法,在申命記十八章裡,摩西說,「神要在你們中間興起一位弟兄像我,你們要聽祂的話,如果有人不聽祂的話,這人就當從民中剪除」。弟兄姊妹們注意,這是不是律法的內容呢?是的。但這個內容是不是說這個興起的「弟兄」,他所作的和所說的是在律法的內容以外呢?如果他所說的和他所作的是照�托萿k來作的,那就用不�戍漭L突出來。但如今是很明顯的,是「他」這個人而不是律法上的話。很顯然的,將來神興起的這一個人,是越過了律法的範圍,而叫人蒙記念,或者是叫人在神面前給定罪的。弟兄姊妹,你們細心地來讀這一段話,你就看見律法原來早就指出了,神要在律法以外給人祝福。

  如果說到先知,那就是太多了。我們要說也說不了那麼許多,但是有幾處我提出來給弟兄姊妹們留心。比方說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祂誠然擔當我們的軟弱……」這一大段的話,「因�糸◢�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因�糸◢�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弟兄姊妹們,這是不是我們很熟悉的話?是不是先知的話呢?是先知的話。我們熟悉嗎?熟悉得很。那是說什麼呢?那是說將來神藉�有o個人叫我們可以脫離律法的審判,在神面前蒙記念。先知的話又是這樣明確的給我們指出來了。又比方說,以賽亞書第九章。那裡說,「有一子為我們而生」。去年弟兄姊妹聽了彌賽亞回來,「有一子為我們而生」,你們很熟這句話了,你們曉得這段話是指�忖偵羃〞漫O?它是說有一個人將要出來,祂要叫神的百姓蒙福,人蒙福是因�有o個人,而不是他們行在律法裡。又比方說以賽亞十一章,你們仍然看見這些話,「耶西的根必發一枝」。這一枝出來的時候就怎樣怎樣。這些話就是指�戌酗@個事實要來,這個事實是叫人從律法以外蒙福的。你再看撒迦利亞書十二章,裡面就講到將來的猶太人蒙恩。一提到猶太人蒙恩,我們一定會想到他們跟律法的關係。希奇得很,十二章就說出猶太人在那一個時候蒙恩,是因為仰望一位「他們所扎的人」,完全是在律法以外。

  我們在先知裡面去找,神講明祂在律法以外來記念外人的。比方說去年,我們讀過約拿書,你們看見尼尼微城的人蒙恩是因�戎L們守律法呢?還是與律法無關呢?明顯的是與律法沒有關係。那麼就更清楚的給我們看到,神在律法以外給人開一條蒙恩的路。

神的恩典給人有轉機

  所以這裡說得很清楚,「神的義是在律法以外顯出來」。這件事不是突然跑出來的,而是在神啟示律法的時候,或者是神藉�戎�知來說話的時候,老早就把這件事說出來了,我們感謝讚美主。這件事怎麼顯明在人的身上呢?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三22)。我們所注意的是「並無分別」這四個字,因為這話是答覆上面所提到的事。上面提到希利尼人,猶太人和普世的人都在神的定罪底下,現在這裡說,神在律法以外顯明一個稱義的恩典,這個恩典是越過猶太人,希利尼人的界限的。因為人在神的面前,照�戌U人的背景來說是有區別的,但照�此磢p和神眼中所看見的,就沒有區別,都是罪人。

  神現在在律法以外顯明一個恩典,這恩典是根據律法和先知的啟示,然後藉�旬囿漕鄐l耶穌基督來顯明。這個顯明出來的恩典,不是單給某一批特別的人,而是給所有的人,是沒有分別的。猶太人要藉�旭繴�,外邦人也要藉�旭繴�,所有的人都要藉�旭繴�。在這裡我們看到一件事,我們回頭來看第一章的時候,在第三節裡提到神的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是這一位神的兒子,祂把神的義帶到人的中間來。如果你要看猶太人,祂乃是大衛的後裔。如果看外邦人,你就看從死裡復活的那一位。基督耶穌一顯出來,所有的人都給包括在祂裡面,而在祂裡面的人,就是相信基督耶穌的人,神就把祂的義加給他們。

  我們感謝主,這裡所說的「加給他們」,就是說他們原來是沒有的,而是神加給他們的。猶太人有律法,但是沒有義。外邦人連律法都沒有,更是沒有義。但是有沒有律法不是大問題,因為有與沒有在神面前都是罪人。神現在是在他們身上加上一些他們沒有的。我們感謝主!這一句話指出一個很嚴肅的事實,神的義是因人相信主耶穌基督,神就把義加給那些人。這是神的義在人的身上顯出的方法。我們感謝主,在絕望的裡面,帶出一個盼望。那個盼望是什麼?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是絕望的人的指望,神的兒子是走在死亡路上的人的拯救。這個啟示實在是滿了恩典,神的兒子是我們的指望,是我們的拯救,是把神的義顯出來的方法。

  在羅馬書三章的下半,我們看到一個很大的轉機,上一次弟兄姊妹的交通己經這樣地指出來,廿一節那一句話就把整個事實都扭轉過來。廿節以前,一直把人帶到灰暗的地步,人實在是到了盡頭,看不到前途,一點光都沒有,只有黑暗,只有絕望。但感謝讚美主,廿一節一來,整個形勢就變了。這個改變使人從絕望裡都變成了有指望,把人從黑暗裡帶出來,進入光明。廿一節的轉機是將那滿有恩典的事實顯露出來,就是神的義在律法外顯露出來。在要求「人去作」的基礎上,神停止了祂的要求。神知道人作不來,祂就不再要求人去作,但人若不去作,神的公義又怎能完成呢?怎麼能滿足?

  神是不能讓祂的公義受損害的,我們感謝主!神停止向人的要求並不是等於說祂停止了祂自己的要求,祂還是一樣的要求公義的滿足,所以祂自己來替人作。祂不再要求人去作,讓人去作是滿足律法,神替人去作是滿足了公義,又顯明了恩典。我們求神給我們很清楚地看到這一點,人的所作永遠不能達到神公義的要求,只有神自己來作,神公義的要求就能滿足了。在律法的要求底下,人必須要作到完美,作得不完美是沒有恩典的,只能照�托萿k來定罪。但神來替人作,當然神所作的一定能滿足神自己公義的要求,並且神來替人作的目的是要帶出恩典,叫人在神的面前有路可走。

律法的功用是引出恩典

  所以廿一節就說到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了出來,而神在律法外顯明神的義,並不是神臨時改變祂的計劃,而是神老早就啟示了。但弟兄姊妹心裡也許有個疑問,既然神明明知道人作不來,為什麼祂還要插進律法這個階段呢?這豈不是浪費時間嗎?弟兄姊妹們,我們必須注意這一件事,我們不能忘記人在伊甸園的墮落,那墮落把人帶到一個地步就是與神作對。人是從來不肯服神的,神就是早一點向人顯出恩典,人也不肯接受。你們都記得洪水以後,洪水的見証人還沒有死去,人的悖逆又出來了,人要與神比高的事實又再出來了。這個人要與神比高的心思,從伊甸墮落時開始,就深深地埋藏在人心裡,一直到現在,都是有增無減的。如果沒有插進律法這個階段,人從來不知道自己愚昧到一個怎樣的程度,也從來不會承認人的軟弱到了一個怎樣的程度。

  人覺得不需要恩典,我們自己可以解決問題。但律法來了,經過了很長很長的時間,在神公義的要求下,人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軟弱,人不能不接受自己是沒有能力的這個事實。當人被帶到盡頭的時候,神就顯明恩典。我們感謝讚美主,所以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沒有分別。上次也提到過沒有分別,不管有律法也好,沒有律法也好,不管是什麼背景的人,都是因�收菻H主耶穌基督稱義。很明顯地給我們看到,除了信主這件事以外,人在神的面前再沒有路,因為有律法又活不出來,沒有律法更是無限的放肆,總是在神的面前過不來。我們感謝主,所以主的話說得很清楚,為什麼只加給那些相信耶穌的人呢?原因就是在這裡,有律法也好,沒有律法也好,這一些的背景並沒有給人增加了什麼,減少了什麼。

  一個很嚴肅的事實擺在那裡,律法是在伊甸園以後很長的一段時間才有的,而「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是在伊甸園的時候就發生。有了律法並沒有改變人虧欠了神的這個事實,沒有律法固然是長久在虧欠神的光景裡,就是有了律法,還是落在這個虧欠神榮耀的事實裡。律法只不過是指出一條路來,讓人可以去恢復神的榮耀,但這條路他們走不上來,結果這條路反而成了對付他們的根據。我們清楚的抓到這個事實的時候,我們就曉得為什麼因信耶穌基督,神就把神的義加給一切相信祂的人。因為遠在律法傳下來以前,人老早就落在虧欠神這個地步。弟兄姊妹們必須注意這一點,人是照�旬囿犖a耀而被造的。神造人的時候,神要造出一些人來像祂,顯出祂的榮耀,顯出祂的智慧能力和豐富,這是神的目的。但人墜落,沒有顯明神這一點心意,所以在伊甸園的時候,這個虧欠神榮耀的事實已經是很明顯地出現了,一直經過許許多多的年代,人沒有辦法恢復這個榮耀。神傳下律法是叫他們追求恢復神的榮耀,但是他們沒有活出來。

稱義是白白的恩典

  我們感謝主,到了這個時候,神就顯出祂的恩典,這恩典把一切的人都包括在裡面,猶太人也沒有例外,因為猶太人也在虧欠神的範圍裡。我們注意廿四節裡所說的話,「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這裡說出幾個問題,第一,指出了恩典,第二,指出了救贖,第三,指明了是白白地稱義。這是一連串神所作的事,神顯明恩典的心意能顯出來,乃是因�旭繴�耶穌作成了救贖的事實。也就是說,神藉�糸◥漕鄐l來作了代價,把人從虧欠神榮耀的光景裡救贖出來。這救贖完全是神的兒子去作成功的,沒有加上人一點點的幫助。如果人有一點點的功績在裡面,那也算不得恩典。但神顯明這恩典,完全是因�旬咧鄐l付的代價而完成的。在下面就講到人在神面前白白的稱義。

  我們注意「稱義」是什麼?從壞人變成好人,從不義的人成了義人,原來在神的面前站在不對的地位的人變成了對的人,這叫做「稱義」。現在神看進去就承認這個人很順眼,沒有稱義以前,神看這個人是很不順眼,因為這個人裡裡外外都滿了罪污。不管那個人在外面看來是如何的體面,人看為體面的東西,在神眼中看來還是破破爛爛的衣服。感謝讚美我們的主,祂付出了救贖的代價,就叫那些接受祂的人,在神面前得�死椓q的恩典。不再是破破爛爛的,不再是骯髒的,而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好。不管神轉那一角度去看這個人,神看見這個人美得很,好得很,這就是稱義。

  但我們在這裡要注意,一個給神看為很順眼的人,絕對不是人作了什麼事來把他自己改變的。神的話是那麼清楚地說,「白白的稱義。」白白的成了好人,白白的在神面前成了順眼的人。這全是白白的,沒有加上人和人工的裝飾,沒有加上人任何的修理,人還是原原本本的那個人,但是連上了主耶穌基督,也接受了主耶穌基督,神就把這個人擺在基督裡面,這個人就給稱義了。是白白的稱義,一切的工價都是主耶穌替他付的,他只是在享用主替他作成功的。我們感謝主,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出來就是這樣顯出來的。

  弟兄姊妹們,你們注意,律法的對面是恩典,律法以外的就是恩典。律法是神要求人去作,恩典是神替人去作。律法是人作好了去向神邀功,恩典是神替人作好了以後,就讓人去享用。所以說,稱義的這一件事是在律法以外顯出來,這是非常美的事。因為神用恩典來選召人,拯救人。我們感謝主。

基督耶穌是人稱義的根據\cs16

  再往下看的時候,我們就看見這一件事是怎樣發生的。恩典所帶來的救贖讓人白白的稱義,那關鍵是在基督所作的。究竟是怎樣一回事?接下去就說,主的話是那樣的清楚地向我們解開,神的兒子為我們作了什麼呢?這話說得太寶貝了,很清楚的一針就見血,開門就見山。弟兄姊妹們,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作了什麼呢?我們會說祂作了我們的救主。我們也會說,祂作了我們的主。我們也會說,祂是神的羔羊。這些都是對的,但不如羅馬書三章裡面開門見山的說得那麼直接了當。這裡是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這裡面很有意思,我們先從大處去看,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顧名思義,我們注意到耶穌好像是一個祭獻在神的面前,這個祭就發生了效用,把人挽回過來。人失落了,人迷失了,現在把他挽回過來。或者說,他墜落了,失足了,現在把他挽回過來,也可以說是把他恢復過來。挽回也好,恢復也好,都是說出人在一個很大的難處裡面,現在神藉�早C穌來把人的難處完全徹底的解決了,完全的把人挽回過來,把人帶回來,帶回原來的地方,帶回原來的光景。這是我們從字面上所注意到的。

  我們再注意「挽回祭」這一個詞,這個「挽回祭」與「施恩座」是同一個字。我們看到施恩座,就知道這個問題。在聖殿裡,或者在會幕裡,至聖所裡面有約櫃,約櫃上面是施恩座。這個施恩座奇妙得很,它是在約櫃的上面,約櫃有多寬,有多大,施恩座就有多寬多大。但奇妙的地方在這裡,施恩座是放在約櫃的上面,約櫃是神公義的要求,裡面擺�忖Q條誡命的石板,又擺了亞倫發芽的杖和一金罐嗎哪,這些事物都說出神對人的要求,和神對人的定罪。還有後來人所接受的律法書,抄錄下來以後,又是放在約櫃的旁邊。這許許多多的事物,沒有一件事是令人不膽寒的,都是令人戰慄的。感謝讚美主,在約櫃上面,神就擺設了一個施恩座。神稱這個座叫「施恩座」。

  在新約裡又給我們看到另一個意思,施恩座就是挽回祭。怎麼能挽回人?或者說,神的恩典怎麼能顯出來呢?我剛才說施恩座的位置很奇妙,那是說出神公義的要求有多寬,有多廣,施恩座就答應神公義的要求,因為施恩座的長和寬同約櫃是一樣。但奇妙的是在這裡,神是把它放在約櫃的上面,所以神的要求不管有多高,神的施恩座總是比神的要求高一點。你說這個安排奇妙不奇妙?是偶然的嗎?不是的,是神特意這樣作的,要讓人看見神用恩典來越過神公義的要求。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神設立耶穌作施恩座,你來到施恩座的面前,顧名思義,你就是接受恩典了,因為那裡是流出恩典的地方。施恩座的恩典能流出來,乃是根據一個事實。什麼事實呢?就是因�收I恩座上的祭牲的血。祭牲的血一彈在施恩座上,恩典就從那裡流出來。我們看當年的大祭司進去至聖所,如果不這樣帶�戌撊i到施恩座,他還是逃不出律法的審判。但是讚美神,羔羊的血帶進去了,大祭司是怎樣安然地進去,也怎樣安然地出來。在約櫃的面前沒有給定罪,只有施恩。── 王國顯《羅馬書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