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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挽回祭的三部曲

 

(三25∼31)

  我們感謝神,我們看過了舊約裡的施恩座。你們再來看,現在神設立耶穌作施恩座,你們看到那個奇妙的地方。剛才說了會幕裡面關乎施恩座的一些事,現在再回到羅馬書去,你就看到有這樣的事。為了幫助弟兄姊妹的印象深刻一點,我是這樣在這裡看挽回祭的三部曲。這樣很容易記得,是那三部呢?弟兄姊妹你們看廿五節怎樣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早C穌的血,」這是第一件。「藉�忖H的信」是第二件,「要顯明神的義,」這是第三件。這裡就有三件事,每一件事是一部曲,合起來就是三部曲。弟兄姊妹們,你注意,每一部曲都是有故事的,每一部曲都是有豐富的內容的。

  我們先來看第一部,「血」,我們感謝主,這挽回祭能作成功,乃是因�早C穌流了血。流血是什麼意思呢?流血就是接受神的審判,接受神的定罪,也接受神的刑罰。我們平常一直是注意我們的主流血是為了救贖,替我們死,我們只是在邊邊摸了一下,但沒有很清楚,很深入地摸得準確。我們注意,為什麼我們的主要流血?祂不流血不行嗎?有一次我偶然聽到一些初信的朋友們在說,「為什麼神一定要叫神的兒子流血才能給我們拯救呢?」弟兄姊妹們,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因為在全能的神手裡,祂應當有許許多多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為什麼一定要用這麼殘忍的方法,讓祂的兒子去死呢?弟兄姊妹們,我們注意這件事,我們的主流血,是說明了一個事實,就是我們人在神面前是該被定罪的,我們人在神的面前是該死的,除了被定罪和受死以外,人是沒有別的路可走的。

  但是感謝讚美主,人是該死的,但主耶穌替我們去死了。在主耶穌替我們死這件事上,就帶出了人需要承認的事實。承認什麼呢?第一,人是罪人,第二,罪的工價就是死,第三,只有死才能解決人的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主必須要流血。用什麼其他的方法都不能解決罪,因為這是牽連到神公義的性情。神的性情是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神不能說「算了,不追討了,」這是不可能的,不可以這樣的,神不允許祂自己作這樣的事。既然神不允許祂自己作這樣的事,那怎麼辦呢?只有用死來滿足神對罪的追討。所以我們的主是非死不可,祂必須要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這事是太清楚了。所以挽回祭的頭一部是神兒子的血。神的兒子流了血,把人的罪作了一個徹底的了結。

  然後是第二部,那就是「人的信」。神要作的神已經作了,神的兒子替我們流了血,人也該作一點。嚴格來說,不是人要去作什麼,而是說人該向神表明態度。表明態度並不是作什麼,但卻是人要負的責任。人在神面前有一個責任,就是向神表明態度。用什麼來表明態度呢?就是用相信神所作的來表明態度。弟兄姊妹們注意,人在神面前相信的時候,你就看到一個很清楚的事實,這個「信」就包括了:第一,人承認自己一無所有了.第二,人也承認人一點辦法也沒有了.再一步,在相信裡面,就承認了只有神是唯一的方法。這是不簡單的,要人承認自己一無所有,一無所是,也一無所能,這是很不容易的。因為人總是覺得自己能幹,人都覺得自己有的。但是一個人肯在神面前相信,就是他承認自己不能了,自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不僅是這樣,同時也是承認,「神啊,�諡O唯一的方法,因為其他的路都沒有了,只有�諢A現在我就接受�諢C這是很不簡單的。挽回祭在人這一方面,是有一個責任向神表明態度,「神啊,我要你,神啊,我承認我不對,我離棄了我原來的地位,我虧欠了�諈犖a耀,如今我回到�諈滬惚e,我要在�諈獐汝孛怮黕_我原來的地位。

  弟兄姊妹們,這個承認是不簡單的,是很大的。我們回顧我們信主的經歷,我們信主的,我們沒有承認得這麼豐富,也沒有認識到神的救恩是把我們恢復到神原來的目的。但是我們不能不指出,真正在神面前相信的人,他認識到那一個地步,就信到那一個地步,就認識到那一個地步。起初我們只是曉得耶穌是我的救主,祂赦免了我的罪,我相信祂,祂就拯救我。我們就是懂得這麼多,我們就承認這麼多。等到有一天,神給我們看到,神在救恩裡面,讓祂的兒子作我們的生命,叫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我們也就承認這個事實,一點也沒有難處。再過一些時候,我們的認識擴充了,擴充到了一個地步,看見了神永遠榮耀的計劃。這個榮耀的目的是那樣的豐富,但我們一點不疑惑,也承認,「神啊,�諰珥n做的,我都承認。」弟兄姊妹們,你注意到這個信,簡單不簡單,一點也不簡單,是藉�有o個信,叫我們在神面前表明一個態度,完全的承認神所作的,完全的承認神所是的。因�有o一個承認,就接受神的所是和所作,而這個是第二部,就是「藉�忖H的信」。

  第三部是什麼呢?「顯明神的義」。神的義顯明在什麼人身上呢?顯明在那裡呢?顯明在那些信的人身上。我們感謝主,這個是挽回祭的結果,把神的義在人的身上顯明出來。把人的光景來一個大的改變,地位改變了,身份改變了,性質也改變了,和神的關係又改變了,各方面都改變了,因為神的義顯明在他的身上,叫他成了新造的人,恢復到神起初的目的裡。我們感謝讚美神,這是非常非常寶貝的恩典。

  我們看過了挽回祭的三部曲,我們可以在其中找出一個小小的稱義二重奏。那是什麼呢?很簡單,第一,神付了代價。第二,人在信心裡接受。這就是在挽回祭三部曲裡所引出的稱義二重奏。神付了代價,人在信心裡去接受,神作了要作的,人就接受神所作的,這樣,稱義的事實就顯明了。我們敬拜讚美神,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出來就是這樣的寶貝,寶貝到這樣的地步。我特意拿三部曲和二重奏來說這一段話,目的是叫我們能很深刻的瞭解到,神的作為真的像音樂一樣的美妙,真的是像那些美妙的音樂的旋律,叫我們心裡感覺暢快。我們感謝讚美主。

在人稱義的事上顯明神是義

  我們往下去再注意,我們又看到另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就是神這樣恢復人得稱為義,是神在義中去作成這「稱義的事實」。在這裡要說明幾件事,神在律法以外稱人為義,一點沒有損害神的公義。廿五節那裡說,神用耶穌作為挽回祭,引出那三部曲,為什麼會這樣引出三部曲呢?你看底下的幾件事。頭一件事,神自己是義的。第二件事是神的方法也是義的。第三件事是接受神方法的人也就成為義。在這事上你就看到,稱義是人接受神的方法,而神預備這個方法並沒有損害祂的義。

  所以廿五節說明那三部曲以後,立時就作了一點解釋。經上說,「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這是指�忖偵簳蚖〝O?是指�旨成憡S有顯明以前,神是這樣的對待人。神忍耐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這已經是恩典的小影。但是我們必須記得,這個恩典的小影,並沒有抹殺神的公義,神並不是不追討,神只是寬容,給人留下機會。若是人叫神忍無可忍的時候,神還是要追討的。

  在歷史上,我們看見有方舟的洪水,我們也看見所多瑪和珴摩拉……。弟兄姊妹,你們看到一件很清楚的事,就是在洪水要來以前,神還是千方百計的給人警告,但願人能悔改。在所多瑪和珴摩拉那件事上,在神要執行毀滅的時候,神還是親自去查看。神本來可以不必這樣作,在天上的鑒察已經夠了,但神還是要親自進到所多瑪去查看。查看的目的在什麼地方呢?亞伯拉罕的禱告就把神的心思帶出來,神就是要查看有沒有一些有可能蒙憐憫的因素存在。真的是沒有了,所以天上的火就來了,所多瑪和珴摩城也焚燒了。

  你看,歷史上是不是常常出現這些事情嗎?尼尼微城本該是毀滅的,但神還是留下恩典和機會給他們悔改。你就看見神真實是用祂的寬容來容忍人的犯罪。就是律法賜了下來以後,律法明明的說,「凡不常遵照律法書裡所說的要受咒詛。」但希奇得很,律法裡就有獻祭的內容把人的罪來解決。你真能看到,神用忍耐來寬容先時人所犯的罪。一直到現在,神還是在寬容忍耐,一直等到最末了,最末了的時候,神才執行祂的審判。神這樣作是為了什麼?神是留下機會給人。留下機會給人作什麼呢?讓人有機會悔改接受恩典,悔改回轉尋求神。

  所以你就看到這裡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神顯明祂是義的,祂沒有作不義的事。祂在挽回人,不追討人,祂並沒有不義。因為祂把人的罪挪移到祂兒子的身上去追討。神沒有放棄追討,但在人的身上,神還是顯明祂的寬容和忍耐,在神的寬容和忍耐裡,神也沒有損害祂的義,祂還是義的,祂從前是怎麼義的,赦免人的罪的時候,祂還是一樣義的。將來追討人的罪的時候,神是義的。如今向人顯明恩典的時候,祂還是義的。我們感謝主!

  神能顯明祂是義是根據什麼呢?因為神的方法是義的。上文已經提到,這個挽回祭是以祂兒子來作代價的,神並沒有作不義的事。神是以義的方法來解決人的不義,因此就引出這樣的事實,一切接受神方法的人,都從神那裡接受神的義。我們感謝讚美主!看到這樣的結果,就是說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的這一個事實,說出了神自己是義的,神的方法也是義的,接受神方法的人才得稱為義。這事在律法的眼光裡來看,仍然是義的。

人稱義是因�托H

  既然是如此,那結論就很清楚了。既然人稱義完全是在神的義裡面得�扛滿A這樣,在人這方面是沒有什麼可誇的。為什麼沒有呢?因為稱義並不是憑�忖H的所作。所以在這裡說,「是用立功之法嗎?」(三27)不是,不是憑人所作的。立功就是人自己的所作,你作了出來,作多少就顯明多少的功勞。但是人在神面前稱義,一點也不是人的功勞。人沒有什麼功勞,人並沒有作什麼,所以人稱義並不是因�忖H作了什麼,乃是用信心去接受,這是很明顯的。

  立功是人自己作,相信是人沒有在作,只是用信心去接受神的所作。這裡面就說出了一個原則,立功之法是憑自己,信之法是人不憑自己。人憑自己,沒有辦法得稱為義。人不憑自己,人就得稱為義。因為若要憑自己,人自己所能作的,算不得什麼。不憑自己而去接受神的所作,而神所作的就是無限的恩典。我們感謝讚美主,人在神面前稱義,不是在律法的原則底下,如果人是在律法的原則底下,那就是人憑自己所作的去接受稱義。但現在是人用信的方法得稱為義,那就是不憑自己作什麼,單單去接受神為人所作的。

  我們在舊約的條例下看到一件事,赦罪日的那一天,大祭師在會幕裡面獻贖罪祭的時候,什麼人都不允許在會幕裡面,只有大祭師一個人在會幕裡。神安排這條例是有意思的,乃是要叫我們看到,赦罪的事情只是大祭師一個人在作。也就是說,只有大祭師所預表的那一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一個人去作,祂作好了,眾人就享用祂的所作。所以這裡說,「是用信之法。」我們中文把他加個「主」字,也加得很對,信就是「信主」。用信主的方法,信主為我作了一切,信祂為我作成了,我就去享用祂所作成的。我們感謝主。

  所以有一個結論的話出來了,「我們看定了,」「我們看定了,」這一句話很強啊。「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托H,不在乎遵行律法。」(三28)人稱義是根據信,不是根據遵行律法。為什麼呢?因為律法只是猶太人的,律法只是在猶太人當中發生功用。但是神並不是單單作猶太人的神,神也是外邦人的神,神是全宇宙的神。如果神是以律法來作稱義的根據,那只有猶太人才有這個條件,因為神傳律法不是傳給眾人,而是傳給猶太人。這樣一來,外邦人就給見外啦,就是說沒有給包括在裡面,神不管外邦人了。但事實上不是這樣,神是全宇宙的神,祂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因此祂悅納人,祂接受人,不是根據律法的法則,而是用信的法則,叫人憑�托H就能得�旬囿漁悖ョC

  我們感謝讚美神,神是用信的原則來接受所有的人,祂因信稱受割禮的人為義,也因信稱那沒有受割禮的人為義。我們感謝主,連割禮本身的歷史也是說出人蒙悅納是因�托H。我們都知道這個歷史,是人因信稱義了,神才給亞伯拉罕割禮做記號。神是在信心裡悅納了人,才叫那些接受悅納的人接受割禮作記號。我們感謝神,有割禮也好,沒有割禮也好,人在神面前得�旬囿漲炫ョA是因�忖H用信心去接受神。

恩典成全了律法

  說到這裡的時候,我們就碰到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人就說,「這樣看來,是不是律法可以廢掉呢?」我們感謝主,神的話在這裡說得很清楚,這不是「廢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三31),一點也沒有廢去律法的意思,反倒是使律法顯得更為完整。弟兄姊妹們,這話我們必須要記住,恩典並不是廢掉律法,恩典乃是來成全律法。成全律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總記得,我們的主親自說的,「不要想我來是廢掉律法,天地可以廢去,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

  但是問題就在這裡,人既然不憑�托萿k來稱義,那不是把律法廢掉嗎?明明是用信心來廢掉了律法。不是的。我們要看準,信心是承認律法是對的,只是我這個人作不來,現今神的兒子來替我去作,是神的兒子替我滿足了律法。祂滿足了律法,律法就不再追討我,律法在我身上就不再發生功用。但對律法本身來說,律法還是存留的,律法的功用仍然是顯明的,我們感謝讚美主,是主替我們滿足律法。主的救恩並不是廢掉律法,只是替我們去答應了律法的要求,叫律法不再追討我們,我們就可以在神那邊接受神的一切好。

  我們感謝讚美主!在第三章的下半,叫我們看到救恩預備的過程是那樣的寶貝和豐富。神為我們所作的挽回祭,實際是充滿了恩典,完全越過人的缺欠,來替人補滿了在神面前所要有的。我們感謝讚美主,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就是這樣的在基督裡顯明出來,成就在信基督耶穌的人身上,叫失落了的人可以恢復到成為神的榮耀這個起初的目的。── 王國顯《羅馬書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