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講 肢體生活的原則(十四章)
我們讀到十四章,我們很容易就看到關乎肢體生活的事。神的兒女們在一起的時候,該怎麼來生活?在十四章裡,沒有提太多的事,好像是提到一點點具體的事。但卻是透過那些具體的事,帶出肢體生活的原則。因為事實上,肢體生活不是限於吃食物的問題,所以透過食物的事實,帶出一些原則。
肢體生活的基礎──接納神所接納的\cs16
肢體的生活有一個基礎,這一個基礎就是你能接受肢體,接受肢體在這裡說是接納肢體。你如果不能接納肢體,你一直把他們圈在肢體以外,雖然你在認識上曉得他是肢體,而事實上,你在心思裡,你沒有把他看作肢體,這樣的光景是不可能帶進肢體生活的。所以在肢體生活裡,有一個很重要的基礎,就是神的兒女必須能接納神所接納的。我們不能接受神所接納的,我們在神所接納的以外,再加上一些條件,才決定我們該接納的,這樣,我們定規不能活在肢體裡,而肢體也不能接受我這個人。
所以在十四章一開始的時候,就講到接納的問題。接納的事處理得好,肢體的生活就有基礎。接納的事作得不好,肢體的生活就沒有依據。當然我們曉得神的接納,乃是在生命裡來接納人。也就是說,在救恩裡接納人。一切神所接納的都已經是在救恩裡的,一切神所接納的都是在真理裡。不在救恩裡的,不在真理裡的,神是不能接納的,按�旬u理帶出救恩,那是神接納人的根據,我們看準了這一點,我們看十四章就容易得多了。
十四章裡所提到的「接納」,乃是說,我們在神所接納的基礎上,接納所有神所接納的人。但在神兒女們當中,常常在接納上發生難處,不是在真理的問題上,在真理的問題上出問題的恐怕不多。對不信派的人,我們不接納。這個沒有難處。我們在這裡是按�戎D的話去給人施浸的,但是有接受滴水禮的弟兄到我們中間來,我們並不因為他是受滴水禮而不接納他。
接納不是根據真理的解說上的認同
我們曉得,在真理的事上,一般說來,不會造成弟兄姊妹太多的難處。只有在神面前沒有經過對付的人,就會堅持一些在外表上的不同,外面說是真理的問題,實際上是一些在外表的樣式問題。許多外表的樣式,並不能阻擋我們去接納神的兒女。我們接納神的兒女,並不是�曳揭b他不夠完整的地方,我們也認識他們是不完整的,我們還是說他是不完整的。但是他們那一點點的不完整,並不阻擋我們把他們接納。因為他們是神所接納的。我們不比神大,神接納了的,我們卻不接納,沒有這個道理。
在十四章裡不是說這一類的問題,十四章裡面說的是什麼呢?是生活的習慣問題,是生活內容的問題,是生活上一些細節的問題。我們看這裡所說的就看到,這裡所舉的例子就是食物的問題。這裡不是說祭偶像不祭偶像的問題,是另外的問題。我想大概是和律法上吃血的問題有關聯,也許是,但我不敢肯定。有人覺得,既然律法上說不能吃血,那就絕對不能吃血。就是普通的肉,還是帶�戌憛A是不乾淨的,你吃的時候,也會把血吃進去。正因為這樣,他就連肉都不吃了,他只是吃青菜。有這樣的人,他們覺得吃肉就把血也吃進去了,所以最保險還是吃蔬菜好了。他們有這樣的感覺,他們也就這樣作了。(參1∼3)
當時在羅馬教會裡,我相信一定有這種事情發生。有一些在信心裡面看得準的,他曉得沒有任何的食物是不能吃的,就是在律法上不給吃血,也是有它的目的的,但是這一個目的因�旭繴�的救贖已經完成了,所以我們就不受那個限制,甚至主自己也說,祂的血是可以喝的。有這樣信心的弟兄們,他們就覺得,我們不能在這種限制底下,不能接受這種不自由,我們在基督裡是很開放的,我們在基督裡是很超脫的,是沒有什麼可以限制我們的。
所以這些弟兄看見另一些弟兄不吃肉,光吃蔬菜,他們就有話了。他們說,「你為什麼不吃?你看你瞼色青青的,就是因為你不吃肉,沒有營養。你這樣傷害你自己的身體,是主所不喜悅的。」這是一方面。
另外又有兄弟說,「你為什麼不吃呢?你還是被律法捆綁。你曉得我們今天在恩典底下,我們不再在律法底下,不要再拿律法的東西來捆綁自己。」當然也許還有很多的理由,弟兄們的信心是高一點,這一點是事實,但他們卻沒有看到一個問題,這不是原則的問題,這不是真理的問題,這是生活裡處理上的問題。你吃,沒有增加你什麼,你不吃,也沒有減少你什麼。因為你不吃,你在救恩裡就會少了什麼。你吃了,就會在救恩裡完全,沒有這樣的事,這和救恩完全沒有相干的,但是當時在羅馬教會裡,就發生了這樣的難處,這個難處不是一些辯論的問題,而是像底下所說的,成了一個「論斷」。
弟兄姊妹,我們必須在這裡看清楚這個「論斷」的問題。我們說得更準確一點,這裡的「論斷」不是「責備」,這裡的「論斷」不是「勸勉」,這裡的論斷也不是「宣揚自己」,這裡所說的論斷乃是一個「審判」,是一個「定罪」。我吃肉,你不吃肉,就給你一個定罪,是一個定罪。弟兄姊妹注意,「責備」和「定罪」是不一樣的,「責備」就是說「你作錯了」,「定罪」就是說「你不單是錯了,而且你還要承擔虧損的責任,你是被神所丟棄的,是神所不要的。
落在定罪裡,就產生在接納上的難處。你說我們在這裡圍繞桌子的人都是吃肉的,你說不能吃肉,你跟我們不一樣。你應該跟我們一樣才好,因為你不跟我們一樣,就証明你沒有信心,你沒有信心,就是神沒有拯救你,所以在主的桌子面前,我們就不能接納你。弟兄姊妹,你看到沒有?問題就是出在這裡。這裡所說的「接納」,乃是說毫無條件的接納弟兄。不是因為他在生活上有某一方面跟我們不一樣,甚至他在屬靈的追求上,在某一方面跟我們不一樣,只要不是真理原則的問題,我們沒有任何根據可以說,「我們不接納你。」
接納弟兄的原則
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祂在這裡給我們看到接納弟兄的幾個根據,第一件事是根據神的接納,就是根據生命接納弟兄,剛才我們已經用了一點時間來提到了。第二個原則,我們必須看見一件事,在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裡,是每一個人直接向主負責的。主也直接管理他們,主並沒有委託我們去轄制弟兄,主也沒有叫每一個人必須向某一些人負責。主是不會說這樣的話,「你要這樣做,你必須要得某某人的同意。」主從來沒有作這樣的安排。在神的兒女當中,神一直領導神的兒女們直接向�戎D來活。在十四章的時候,我們看到這一點,「他或站住,或趺倒,自有他的主人在。」(4)他是主的人,主會負他的責任,主會管教他,主會對付他,並且主會挽回他。我們不必代替主去作主沒有叫我們作的事。
弟兄姊妹,在這裡,我必須要再說清楚一點。有時聖靈引導我們去勸勉一些弟兄姊妹,甚至會有一些比較嚴厲的話。你說,「那不成,我這樣作就是代替了主。」不是這樣的,弟兄姊妹,你必須記得,這裡所提的乃是對弟兄們的定罪,定罪的事只有主能作,任何一個人都沒有資格去作,只有主能作。是主所定罪的,我們只能根據主的定罪去執行,我們卻不能代替主去定弟兄們的罪。這一點是要很清楚的分別,不然的話,你讀十四章就讀亂了。不僅是十四章讀亂了,讀馬太福音第六章,你也會亂。讀雅歌書,你也會亂。
我們感謝讚美主,主的話是清楚的。主給我們看見,不給弟兄們定罪,我們沒有定弟兄們罪的資格,因為神的兒女是直接向主負責的,主也直接作工在他們的身上。因此,我們就注意到,在肢體生活裡的一個小內容,那是在個人向主負責這個大題下面的。
幾點在肢體間生活的態度\cs16
第一,我們在神的面前的生活,要有一個心思,要有一個態度,那就是我們一切都是為�戎D。我吃這個,是為�戎D。我不吃這個,我也是為�戎D。我吃肉,因為我看見主已經把一切的捆綁都拿掉。我為要顯明主給我們的釋放,所以我吃肉,好証明神給我們的釋放,我不再有任何的捆綁。我吃菜蔬,我不吃肉,我曉得我的主喜歡我們存一個單純、純正、清潔的心活在祂面前,我不願意把我的心思花在吃食物的問題上。越簡單越好,簡單到一個地步,我就是吃蔬菜,我是為了要叫我專心把我的心意向�戎D。
弟兄姊妹,你就看到一件事,我吃這個是為了主,我不吃這個,也是為了主。主所看的,是看我們裡面的光景,而不是看我們外面作了一些什麼。你外面做的事也許是對,但裡面的情形不對,那外面的對也不對了。這一點我想弟兄姊妹們能領會的,在我們心思裡,要建立這樣一個心思,就是向主負責。
第二,那是我們必須也要看見,雖然今天沒有任何人可以轄制我們,我們也不接受任何一個人來轄制我們,但我們必須記住,到了有一天,我們必須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站立。因此,雖然沒有人來管轄我,沒有人來轄制我,但是我這一個人還是活在一個管理的底下。我看見,等到有一天,我要在主的面前站立,我要把一切都在主的面前顯露,我要向主交賬。弟兄姊妹,我們看到了,我們要向主負責的這一個生活原則的底下,有這兩方面的認定,缺少了任何一方面的認定,「向主負責」就成了我們的擋箭牌,來保護我們的放肆。這就錯了,這就不成了。我們感謝神,主的話是很清楚的。祂給我們看見這樣,祂也給我們看見那樣,一直維持�戍畯怞b合乎中道的路上走(參10∼12)。
在向主負責的生活裡,還有第三點,這第三點可以說是從第一點和第二點總結出來的。那就是說,不以你自己所有的為根據。弟兄姊妹,你看上面所說到的那個「定罪」,那個定罪是根據什麼呢?就是根據我所有的。我是這樣看,你不跟我這樣看,就定你的罪。我的習慣是這樣,你們不跟我一樣,我就指�有o個來定你的罪。弟兄姊妹們,這就叫「根據自己的所有」。
要進入肢體裡,你就不能根據自己所有的。我們必須要看見一件事,我們的神有多大?我們的神的確是很大很大的。祂能接受許許多多不完全一樣的進到祂裡面。而我們這個人呢,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是很小的。我們以為一切的所有就是像我這樣大,所以我能承受得下來的,那就是對了。我承受不下來的,那就是不對。有一天,主把我們的眼睛一打開,叫我們看見我們的主是怎麼大的時候,我們就看見我們有許許多多的事情是太狹窄了,是在真理以外的狹窄。在真理的事上,一定要很窄的。但在真理以外的事呢,我的意思是說,在持守真理以外的那些事,我們的心要寬大,因為我們的神是很大的。
用剛才的例子說吧,一個受滴水禮的人到我們當中來,我們接受他,不因為他沒有受浸,我們就不接受他。為什麼?因為我們接受他,不是根據我們受浸,而他不是受浸的。又比方說,一個作牧師的人來到我們中間,那我們接受他不接受他呢?因為聖經裡沒有「牧師」這一回事,只有牧師的恩賜,沒有牧師這一回事。不成,在這裡,我們不接受他。當然這樣作是不成的,牧師這個事實不能接受是沒有錯,但作牧師的這個弟兄,我們卻不能不接受。因為主接受他,我們沒有辦法拒絕他的。我們的主好大,祂的�曳朝I是接納那個人,祂不是看那個人帶�成リ偵簳荂C
當然一個人帶�有\多不夠完整的東西到主那裡來,主是先接納這個人,然後慢慢把那些不完整的東西,一件一件的給他弄清楚。但那是主的事,那不是我們的事。我們卻不能說,「因為你帶�有\多的殘缺,你帶�有\多的不完整,對不起,現在我們不能接納你。等到有一天,你這些事都作好了,我們才可以接納你。」弟兄姊妹,我們千萬不能這樣作的。
我記得一位弟兄跟我說起一件事。有一次,一個閉關弟兄會的人去找他,他到了那弟兄的家裡。他是另外一位弟兄介紹來的,所以這個弟兄把他帶回家去,也沏了茶,送了給他。那一個閉關弟兄會的弟兄把茶接過來,放在桌子上,一直都沒有喝。他們就交通起來了,都是交通一些真理上的看法。交通差不多完了,這個閉關弟兄會的弟兄要走了,他才拿起杯子來喝茶。在他喝的時候,他對弟兄說,「我現在可以喝你這杯茶了,因為我知道你是在真理裡面,是行在主的心思裡。剛才我不能喝,因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主的心意裡。若你不在主的心意裡,我接受你送來的那杯茶,我就在你的罪上有份了」。
弟兄姊妹注意,這個不是接納的原則。在神的兒女中間,常常有這種事情。我們承認我們的心意是狹窄的,如果主不擴充我們的度量,我們總是根據我們自己所有的,來決定我接受這個弟兄,或是不接受這弟兄。這不成的,這不是主的心意。在十四章裡給我們看到,一切的接納不是以人的所有為根據,而是以神自己作根據。
兩個操練
往下看去的時候,我們又看到兩個另外的原則,或者說是實際的操練。在生活裡很實際的兩樣的操練。使肢體的生活能進入調和,使肢體的生活能顯明神自己的豐富和憐憫,在消極的那一方面,就是定意「不可再彼此論斷」(13),定意不要彼此定罪。說得更清楚一點,這一方面剛才稍微提過就不再提了。在積極的方面,有一個操練是我們一定不能缺的。在我們心思裡,不住的要提醒我們自己,就是「不把絆倒弟兄的事物,擺在他們的腳前」(參13)。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
許多的時候,我們想,我們作的事合理、合情、合法、與信心全符合。但問題是什麼呢?有一些事是弟兄們還不能跟得上來的,弟兄姊妹們的裡面還有難處的,這是一類。既然有這樣的一類,並不是真理的問題,我要不要堅持呢?弟兄姊妹們,主的話在這裡提醒我們,「不要堅持」。我們堅持的是真理本身,不是與真理有關的事物。沒有原則性的事物,我們不必堅持。雖然我們看到那個是好的,但是如果不能叫弟兄們得造就,我就不堅持。就像接下去的話所說的,「我就個人在神面前守�式A我就在心裡向神守�式C」(參22)我自己個人是守�忖F,但是我並不要求弟兄姊妹們必須跟我一樣,甚至是為了弟兄姊妹們的原故,我可以暫時放下。
弟兄姊妹們,這一個操練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我們生活在美國的人,一直是受�成漲菪悗銩Q的鼓吹,總是覺得,「這些是我個人的事,你管不�式v。「我個人的事與你無關。我做我的,你作你的,沒有相干。」但是你進入身體裡,神就給我們看見,不是沒有相干,而是有很大的相干,若是我們把絆腳的東西放在弟兄們的面前(參13,19∼21),他跌倒了,主的追討,不是追討在他身上,而是追討在你的身上。你說,「那件事是我對啊。」主會說,「是,不錯,是你對,但那不是真理的問題,你何必這樣的動怒呢?你何必這樣的跟弟兄們過不去呢?你這樣跟弟兄們過不去,叫他們的心都受傷了。雖然你是對,但是你傷了弟兄姊妹,這個責任就是你要負責。」
弟兄姊妹,你注意,在這一個地方,主的話說得很清楚,怎麼說呢?「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3)這是在實際操練裡積極的一面,也就是說,你要進入肢體生活裡,你就要多想到弟兄們,你多為弟兄們�朵Q,你要站在弟兄們的位置上去看你所要作的事,不要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來看自己的事。我們感謝讚美主,你看到了能這樣活的人,定規是有活祭的學習的。沒有經過活祭的對付,誰都不能接受這一個。「為什麼我要受那麼許多的限制?明明是對的事,為了別人的原故,我也得暫時的忍受。不成,不成。」但是一個經過活祭對付的人,那個話就不是這樣說了,只要弟兄們能得好處,不成就不成,我也不堅持我一定能成。我們感謝讚美主,我們是在這樣的實際操練裡,你多想到弟兄,多為弟兄們�朵Q,慢慢慢慢的,我們的度量就擴大了。慢慢慢慢的,我們的心意的狹窄就停止了。
四點認識
再往下去的時候,又再有幾個認識,我只是簡略的和弟兄姊妹提提好了。這幾個認識是弟兄姊妹都已經知道的,但是我們不能不說。真實進入肢體的生活,這幾個認識不能停留在腦裡,必須是接受這幾個認識來指導我們,作實際的操練。第一點,那就是愛弟兄。什麼是愛弟兄呢?這個話說來太寬廣了。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實提出來,「不要為弟兄製造重擔,不要把重擔加在弟兄們身上,」(參13∼15)弟兄姊妹們,這樣就清楚了吧,許多的時候,我們沒有想到,我們在為弟兄製造難處。我們只想到我們的事要成功,但主在這裡提醒我們,聖靈也不住的時刻在光照我們。給弟兄製造重擔的,給弟兄製造難處的,這樣的人在神面前所走的路是不對的。因為你為弟兄製造難處,就說明你裡面沒有愛弟兄的感覺。這是頭一點。
第二點,「要維持神的性情的完整」,這個也是非常重要的。許多的時候,我們看重神的公義,就忽略了神的憐憫。有些時候就反過來,只看見神的憐憫,而不管神的公義。任何一個傾向,都是叫神的性情受損害的。我們的神是完整的,祂的性情也是完整的,因此我們要注意神性情的完整。這一點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弟兄姊妹們,注意那一句話,「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7),你們看到了,這就是神性情的顯露。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神的公義和憐憫都顯露出來,沒有一點的偏向,很完美的,很完全的。
我們再往下看,你就看到第三點。我們必須注意,要保持神的工作的完整。這裡用一句話來提醒我們,「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20)你可以用另外一些字來代替「食物」,不要因「衣服」毀壞神的工程,不要因「言語」毀壞神的工程,還可以繼續把許多的東西代替進去。不要因「娛樂」毀壞神的工程。
弟兄姊妹,你必須看到這一件事,在神永遠計劃裡,神一直在作一個工程。用希伯來書的話來說,「神要建造一座城,是神所經營的,是神所設計的,也是神所建造的」。但那一座城,今天在地上進行建造,造成在地上所顯明出來的實體,就是神的教會。這樣就很具體了。弟兄姊妹們注意,剛才弟兄的交通就提到這一點,如果是為了一些個人的習慣的事,或者是看法的事,觀念的事,甚至是個人的利益的問題,造成神兒女中間的分裂,就叫作破壞神的工程,就使神的工作失去完整。
我想許多神的兒女們在生活裡,從來沒有想到這一點,我們很容易像世界人一樣,落在那個是非的觀念裡。我們不是說我們沒有是非觀念,但是我們的是非觀念和世人的是非觀念是不一樣的。我們的是非觀念是以主自己為準則,世人的是非觀念是以人的利益為前題,那就很不一樣了。我們不是說沒有是非的觀念,但我們所注意的,乃是神的工程的完整,?是神的計劃不受傷害,我們不甘心在神的兒女當中出現分裂的事,我們也不願意看見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在我們生活裡,我們該有這樣的認定,而把這個認定帶進實際的操練裡。
末了的那一點,就是「活在信心裡」。弟兄姊妹,這句話在這裡說得太清楚了,不要有疑惑,什麼時候會有疑惑呢?信心不清楚的時候就有疑惑。既然在信心裡沒有把握,那你就停在那裡。信心有把握了,再向前起步。這裡給我們看到的事是很嚴肅的,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23)換一句話來說,一切不活在主的引導下的,一切在那裡有疑惑的,我對這事就不再跟上。疑惑叫人反來覆去都是在波濤裡,一點信心的功用都顯不出來。
弟兄姊妹注意,信心顯不出功用來,就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沒有跟隨聖靈的引導,然後才會產生許多的疑惑。弟兄姊妹記得,當我們跟上聖靈的引導,聖靈就在我們裡面供應信心。你沒有跟上聖靈,聖靈願意把信心供應給你,但是你靈裡面的門沒有打開,信心就進不來。我們必須要記得這樣的一件事,什麼時候我們一跟上聖靈的引導,聖靈所供應的信心就在我們裡面建立起來。沒有活在信心裡,在這裡的話給我們看到,那就活在在罪裡。為什麼是活在在罪裡呢?因為是活在自己裡,沒有跟上聖靈的引導。我們求神在這四方面給我們有一點的認定和更新,叫我們在進入肢體生活的學習和操練上,摸到那條準確的路。──
王國顯《羅馬書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