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緒論
第一版作者序
保羅的書信不易讀(彼後三15下),已不是新發現的了;但若肯用心鑽研,必然大有所獲。讀哥林多前書正是最好的例子。寫這封信是因為這個一世紀的希臘教會,面臨許許多多實際的難題,情況絕不理想。這是一封典型的保羅書信,使徒保羅稱讚收信者的信徒美德,又徹頭徹尾指斥他們各方面的敗德。有好幾段論述,教導他們更深的道理,最著名的是第十三章論愛,第十五章論復活。他每觸及一個問題,必然從基督徒大原則來著手處理。他對今生短暫的事物,必然用永�琲漕井蚳茯搳C他所寫的,對我們現今許多迥異的需要,都同樣有效用。他教我們怎樣用基督徒準則,來衡量光照眼前的問題。把他的話細細思量,必然獲益。
我寫這本註釋,實有賴許多人的助力。註釋上引用參考的文獻。尤其借重至深。一些特殊的重點上,我已盡量聲明出處。可是,我從前輩所學習的太多了,無從一一聲明。我又發覺許多當代的譯本十分有用,因為譯本本身,豈不正是濃縮的註釋本嗎?
末了,我要向 G.
Mahar 小姐及 M.
MeGregor 小姐致謝,她們樂意地替我原稿打字。
莫理斯
(Leon Morris)
第二版作者序
得知此書要出修訂版,甚是欣慰,因有機會重新整理舊有資料,並添補新加的內容。此書中,我參考了一些註釋書,特別是
從所引用的聖經(第一版是 AV,此版是 NIV),讀者必然可以察覺到兩版之間已有些微改變;不但如此,全書我也重新改寫過。本質上,這是同樣的一本註釋書,但在書�堙A讀者會注意到一些重點的改變,有時在看法上,也不同於第一版。
為了幫助一般讀者,所有的串珠經文都參照希臘原文,因為英文譯本有時不會那麼清楚。例如:我提到,保羅稱自己是「基督的奴僕」,並請讀者參考羅一1。但 NIV 譯成「基督的僕人」,所以英文讀者可能會對參考經文的準確性有些質疑。但「僕人」(servant)一字是譯自 doulos,意思是「奴僕」。不管 NIV 的解釋為何,保羅的確自稱是「基督的奴僕」。像這種情形,若要每次解釋清楚,就會佔用許多篇幅,所以我通常都只提供參考出處。但,誠如上文所言,所有的參考資料都已比照過希臘原文了。
我依然有一個期許,盼望本書的修訂版可以繼續滿足讀者的需要。在此,我也要特別感謝威靈頓女士(Mrs. D.
Wellington),我的前任秘書,將我的原稿打得又準確又美觀。
莫理斯
(Leon Morris)
導論
Ⅰ 背景
哥林多位於哥林多灣(港口是利基安
Lechaeum)與撒羅尼海灣(港口是堅革哩
Cenchrea)之間的樽頸地帶;她的地理位置,是商業繁榮的不二擔保。商家海員們寧可把貨物從地峽運過去,而不繞過庇羅本尼塞斯(Peloponnesus)以南,多石多風險的岬角,並冒長途的海路之險1。巿內有東西貿易路線,與南北貿易路線交叉相會。公元前一四六年,羅馬人 L.
Mummius Achaicus,把哥林多全城摧毀淨盡,但一世紀後重建為羅馬殖民地,一下子又回復舊日的威榮了。
新建為羅馬殖民地,起初的居民自然是羅馬公民,後來希臘人大批回歸,同時也吸引了不少異族的人。其中就有一班猶太人,人口之多足以建立自己的會堂(徒十八4)2。城內的羅馬成分3,可從新約許多與哥林多有關的拉丁名字可見,就如路求、德丟、該猶、以拉都、括土(羅十六21∼23)、提多猶士都、基利司布(徒十八7∼8)、福徒拿都、亞該古(林前十六17)。不過,保羅書信中對哥林多人所提出的問題,和處理的方法,背後蘊藏的都是希臘的思想方式。愛德華滋(Edwards)說哥林多「是希臘城巿中,最少希臘化的,在這時期的羅馬殖民地中,又是最少羅馬化的4。」這城巿,是集希臘人、拉丁人、�l利亞人、亞細亞人、埃及人、猶太人、買賣,做工,歡鬧,爭鬥,飲宴,在城內,在港口,希臘全境再無別城可比5。」
舊哥林多城本來就是放縱的代名詞6,新城有了這混雜的各式人種,要重獲同等的惡名昭彰,就更成在旦夕了。亨德(A. M.
Hunter)說,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哥林多」代表了「文化和高等妓女」,「哥林多語句」暗示了哲學文化上的虛誇,至於『哥林多化』(Corinthianize),是希臘話『去見鬼』的同義語7。
雖然複雜如此,哥林多仍是希臘主要的大城巿之一,人口稠密8,財富無邊9。她是羅馬亞該亞省的首都。在哥林多城附近舉行的哥林多地峽運動大會(Isthmian
Games),吸引優秀的運動員前往;這運動會極為重要,甚至哥林多城被毀後仍繼續舉行(SPC, p.14)。鄰近土地肥沃。盛產葡萄(我們現在用的字 currant(一種小而無核的葡萄乾──編註),就是從 Corinth
「哥林多」來的,反映當日哥林多園藝的盛況)。
因此,當日保羅來傳福音的哥林多,是個大都會,地位顯赫。那裡思想文化活躍,物質繁榮,道德卻腐敗。居民有種習以為常的作風,放縱私慾,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正如 von
Dobschu/tz 說:
哥林多人的理想,就是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商人不擇手段求利,尋歡的人任意放蕩,運動員不顧一切鍛煉體格,引以為榮,這些就是正宗哥林多人了;換言之,是一個只有自己的欲望而無法無天的人10。
哥林多是個有利的中心地,福音可以播散到四周地域。那�堣H口流動,商人旅客停留幾日便上路,所以在哥林多傳講的道,必然會廣傳四方。
1 見 G. E. Wright 及 F. V. Filson 著 The Westmi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 (SCM Press, 1946), pp.80, 88 以下。這�媟N思是指貨物的轉運,根據 J.
2 一塊會堂橫楣的碎片曾被發掘出來,上面刻有碑文。雖然研究者認為時期比保羅時代晚,但也可能證實該地點(LAE, p.16, n.7; G.
E. Wright,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Archaeology (Duckworth, 1960),
p.177)。
3 Parry 相信哥林多城帶有羅馬色彩,乃由於哥林多城容納競技比賽,是希臘城巿中首開先例的(p.ix)。Robertson 和 Plummer 則認為,到了新約時代,那本為義大利殖民地的後裔,「已大部分希臘化了」(p.ix)。哥林多城的居民,種族混集,而且顯明地保留著本族的大部分劣根性。
4 愛德華滋,p.xii.
5 莫法特,p.xvii.
6 舊哥林多城的 Aphrodite 廟�堙A至少有一千以上娼妓(Strabo, 8, 6, 20)。這個女神可稱為 Aphrodite Kallipygos,即「美臀愛神」,(Athenaeus, 12,
7 亨德 Introducing the New Testament (SCM Press, 1945), p.76.
8 亨德認為人口有五十萬(ibid),而 Godet(p.5)及 ISBE (ii, p.713)說六十至七十萬。J. Cambier 更準確,自由人有二十萬,奴隸四十萬(A. Robert 及 A. Feuillet,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Desclee,
1965), p.413)。Ellicott 則認為有十萬。Murphy-O'Connor 論到哥林多的考古研究工作,說人口的數字從未發表過任何假設(SPC, p.32)。人口數字很大,這是無疑問的,但到底多少,如今無法可知。
9 Strabo 說哥林多城「富有」,有三原因:它的位置有利於經商;它有哥林多地峽運動大會;還有上千的妓女(8, 6, 20)。他又提及城中的政客,畫家及工藝匠,但沒提及哲學家。他有提及其中著名的畫,及銅像(8, 6. 23)。Pausanius 對這城巿有甚詳盡的描述(Description of Greece, 2:1-5)。Horace 引用過一句箴言說:「不是人人有幸上哥林多」(Epistle, I. 17, 36);Loeb 編者解釋說,這本來是表示哥林多城的生活,奢侈豪華,花費浩大」。
10 見 Parry, p.x.
Ⅱ 保羅在哥林多
保羅初到哥林多時,他曾經歷了極大的挫折。在腓立比本來大有可為的,卻被激烈的猶太人敵擋而粉碎了;在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也是這樣。到了雅典,他曾有過小小的成功,但仍是一籌莫展。難怪他來到熱鬧囂張,知識掛帥的哥林多,他「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了(林前二3)。這一程的同伴西拉和提摩太逗留在馬其頓,他自己一人在哥林多,也就更加不好受了。他在哥林多與亞居拉、百基拉同住,他們是因革老丟王的法令,從羅馬被逐出來的(多半認為是在公元四十九年)。他們和保羅都是織帳棚的(也許是製皮業?)。後來西拉、提摩太來到,與保羅會合,並帶來好訊息說到帖撒羅尼迦人雖在敵對下,仍然堅守信仰。保羅因此知道自己雖遇許多困難及失意,神仍賜福他手所作的工。這消息叫他心力一新,�琱虧霽首眴窗A重新得力。他「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5)
可是他所傳的道,猶太人並不接納,他只有離開會堂。他似乎不大明智地選了會堂隔壁的猶士都家��11,成為他新的宣道站12。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徒十八8)13在哥林多信主的猶太人,有記載可查的就只有這一家了(除非亞居拉、百基拉是在哥林多信主的)。由此可知何以哥林多書信�堙A不多出現猶太名字。哥林多人信主的卻不少,並且受了洗。保羅在異象中得了鼓勵,也許就在他從會堂被趕出來的時候,為要對他保證,神在「這城中有許多百姓」(徒十八10)。於是在哥林多停留了十八個月,領了許多人悔改信主。雖然沒有明明記載,不過這些信主的人像其他地方一樣,是與會堂有點交往的虔誠的異教徒。他們對異教不滿足,被猶太教的崇高道德及獨一神主義所吸引,但又抗拒它那種狹隘的民族主義和禮儀(就如割禮)。這種人覺得基督教信仰很合意,沒有猶太教那些令他們反感的東西。
信主的人中,有些是有身分、有財富的人。該猶接待保羅及全教會的人(羅十六23,十之八九是從哥林多來的)。以拉都是城內管銀庫(英文作「公務局」public
works)的(羅十六23;在哥林多一碑文上提及一個以拉都,自費舖築路面14,這人很可能就是他)。有人認為革來氏也是個有錢的哥林多信徒,不過我們不能肯定她是不是信徒,也不知道她是從哥林多來,還是別的地方來的。但從保羅提到那�堛澈H徒進行訴訟,又參加私人宴會,可見是些富人。雖然如此,這些仍屬例外,大部分信徒都是從較低社會階層來的(林前一26∼29)15。
保羅在希臘全境的工作,一有了成功的跡象,猶太人就會煽起反對勢力16。從帖撒羅尼迦書信上(很肯定是從哥林多寫來的,就可看出保羅所面對的勁敵(帖前二15;帖後三1以下)。他被禁止在會堂講道,甚至被帶到方伯迦流面前,告他「勸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徒十八13)。可是由於他並沒有違反羅馬法律,迦流不肯聽他們的控訴,只當是猶太人之間的爭訟(這情形在短期內給基督教有了保障,迦流當它是猶太教的一支;參布魯斯(Bruce
p.20)。於是保羅得以繼續作工,不受攔阻。從他逗留這麼長一段日子,可見他視哥林多的事工,為當前最舉足輕重的。
11 參 K. Lake:「無可否認,他選的地點實在免不了再引起麻煩,不過也有好處,先前常出席會堂的敬虔者,容易找到這地方」(The Earlier Epistles of St. Paul (Rivingtons, 1911), p.104)。
12 這似乎是徒十八7的意思,而不是他不再與亞居拉、百基拉同住,搬去與猶士都住。
13 可能另有一位猶太人。與保羅提摩太一同問候的(林前一)所提尼,可能就是徒十八17管會堂的。不過,這全不能肯定。J. Massingberd Ford 強調哥林多教會中猶太人的成分,寫了一篇文章叫做:「哥林多前書還是希伯來前書。」(CBQ, vxviii, 1966, pp.402-416)。但其他人如 T. W. Manson,則認為哥林多教會大部分是外邦人(Studies in the Gospels Epistle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62), pp.190-209)。從徒十八6;林前十二2可見(雖然其中也有些猶大信徒,林前七18)。
14 Wright, Biblical Archaeology, p.177; Murphy-O'Connor, SPC,
p.37.
15 Theissen 一方面同意哥林多人多半屬下層階級,但指出其實也並不盡然。記錄所見,與哥林多人有聯繫的人中,十七人中(或一組人)有九個要出外旅遊的(pp.91以下),這樣的行業通常都不屬於貧苦之輩。有些人「屢次」怪責保羅,不接受他們的款待(p.97;他引用九1以下;林後十∼十三),這證明他們有能力款待人;此外,吃肉(八∼十章)也是富人的事,過於窮人(pp.125以下,128)。他認為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古代社會中,大部分社交圈子都是同一階層的,而宗教上的聯繫比一般職業圈子更受階級圈子的規限」(p.146)。可是基督徒卻不同,他們接納各社會階層的人,待他們一律如「弟兄」。
16 「他不單是個判教的法利賽人,相信彌賽亞,而且很成功」(莫法特,p.xiii)。這是他們無法饒恕的。
Ⅲ 保羅日後與哥林多教會的關係
保羅離開哥林多後不久,來了一位從亞力大來的學者亞波羅。他在以弗所傳講基督教道理,但卻只受過約翰的浸。亞居拉、百基拉就「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徒十八26)亞波羅有了這新知識,就到亞該亞去,亞該亞的首都就是哥林多。在那�堙A他的口才得施展,「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28)。這表示當時講者與聽者都期待著彌賽亞(基督),而亞波羅能夠說出:「你們等待的彌賽亞就是耶穌,聖經明白地說出來了17。」
亞波羅的講道可能與保羅有很大差別,保羅的講道慎思簡明(林前二2∼4),亞波羅則可能辭鋒強銳(徒十八24,27∼28)。兩人的信息卻基本上沒有差別,因為保羅說亞波羅繼續他開始的工作(林前三6、8)。不過,兩人不同的地方就足以構成哥林多人分黨的現象了18。
不久,保羅寫了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這信卻失傳了。我們知道有這封信存在,是因為保羅說曾經寫過信給他們,叫他們「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林前五9)。此外,我們對這封信就一無所知了,也不知道寫這信的因由。有學者認為一部分保留在哥林多後書六14至七1,若不接受這假設的話,則這信完全失�穭F19(這是可能的)。我們也大可不必希奇,這封信引了誤會(林前五9∼10),保羅提起它來,只為了澄清錯誤的觀念。新的信取代了舊的一封,因此無須保存了20。
後來他繼續與哥林多人有聯繫,革來氏家�堛漱H帶來信息,說教會�埵陬統c黨分爭(林前一11)。教會也寫了一封信給他(林前七1),大概是司提反、福徒拿都、亞該古(林前十六17)帶去的。他們多半也夾雜了自己的見解。於是保羅就寫信回覆他們,就是如今的哥林多前書,從信上知道哥林多教會情形不佳,字句間開門見山,直斥不諱。
保羅見情況太壞,就差派提摩太去哥林多,事實上提摩太在發出哥林多前書之前,曾經去了(林前四17,十六10∼11)。在哥林多後書中,問安的話�堣w有提摩太名字與保羅並列,表示他在哥林多逗留很短(即使他果真抵達哥林多),不用說,他在那�堣]無能為力。
後來情況轉壞了。很奇怪,他們明明有很嚴重的爭端,但我們卻無法知道是甚麼。很可能是哥林多前書所提及的事之一,但無法知道是那一件。不過,一定牽涉對保羅的權柄的否定,以致保羅不得不放下以弗所的工作,匆匆到訪,要澄清事態。哥林多後書幾處經文提及保羅將第三次到哥林多,就是指這一次了(林後十二14,十三1;在林後十三2,他第二次到訪已過了)。也就是說,保羅成立該教會後,已再到過哥林多,然後才寫這封信的。有些人認為保羅只是想去,而不是真的去過,信中字句卻看不出來。莫法特(Moffatt)強調說:「對那些懷疑保羅的存心與好意的人,若只口頭陳說自己怎樣想去看望他們,怎樣準備好去見他們,是無甚用處的21。」他說再來的時候帶著憂愁(如林後二1),表示當時的訪問不甚愉快。
有些學者把這次訪問放在哥林多前書之前22,卻指不出足夠的因由來。該信似乎指的是先前唯一的一次到訪,就是教會成立的那次(例二1,三2,十一2)。另外一次是預告式的(四19),並未實現。保羅對哥林多的近況,不是個人親自知道的,乃是從革來氏家人口中推斷的(一11,參五1,十一18),也從哥林多教會給他的信上得知(七1)。第二次到訪必然痛楚莫名,而在這樣的訪問之後,哥林多前書的語調就得難解釋。所以很可能是他們收到信之後,情況比前書所寫的更加惡化了。於是,這一次痛苦的訪問,就不能不去了。可是,保羅開門見山的直斥也無法澄清事態,他只有滿懷沉痛地離開23。
保羅於是決意再寫一封信,不用說,語調十分嚴厲,寫來嘔心瀝血(林後二4,七8)。這信若後果不成功,則勢必使他與所建立的教會決裂。這封信如第一封一樣失傳了,有學者卻認為有部分保存在哥林多後書十至十三章24。這信是由提多帶去的,然後經由馬其頓、特羅亞回去。保羅對他們的反應等得不耐煩了,就逕自到了特羅亞,提多卻不在那�堙C他放心不下,就過到馬其頓去(林後二12∼13)。在那�堙A提多把消息告訴他,說一切都好了(林後二12∼17,七6∼7)。他放下了心頭大石,滿心快樂,就寫了我們稱為哥林多後書的信。其後,他一定再到過哥林多去。
因此,我們知道保羅三次造訪哥林多:
1. 教會建立時。
2. 痛苦的見面。
3. 哥林多後書之後到訪。
書信則有四封:
1. 前書。
2. 哥林多前書。
3. 嚴厲的信。
4. 哥林多後書。
這個骨架的細節,在哥林多後書中討論較為合宜,這�堨u需指出足夠證據,說明保羅與哥林多教會往還過程中,哥林多前書所佔的正確位置。
17 參 K.
18 「這種城巿的風氣,由於流動性強,人心渴求刺激,總不會沒有時興的流行玩意,幾乎成為社會上不可少的東西……正如 Renan 說,南歐小鎮�堙A只要有兩個傳道人,兩個醫生,居民便立時分黨對立,一說這個好,一說別個好。那兩個傳道人,兩個醫生,可能彼此關係很好,但也阻止不了人們用來分黨煽動,形成強烈的鬥爭」(Robertson 和 Plummer, p.xx)。Proctor 說由於哥林多種族複雜,這種情況就更變本加厲了(p
19 見 R. V. G. Tasker 的哥林多後書注釋導言(TNTC)。
20 Hurd 認為哥林多人寫給保羅的第二封信(林前七1),是回答那封被誤解的信的。他認為只要研究保羅提及哥林多人的信的字句中,便可以構想出保羅失傳的信之一二(pp.213-239)。
21 J. 莫法特 An Inter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T. & T. Clark, 1927), p.117.
22 見 Robertson 和 Plummer 所開列的,p.xxiv.
23 T. W. Manson 否定保羅從以弗所來到哥林多城。他認為保羅在以弗所工作完畢,然後去哥林多那次「極痛苦」的會面,接著便到馬其頓去(林後一15以下)。不過,保羅提及這計劃時,好像未實現似的;還有,Manson 的見解還有一處缺陷,他要假設保羅在特羅亞一帶,有一次特別的征途,因為保羅的確曾到過那�堙]林後二12;見 Studies,
pp.211-217)。因此,最好還是看這次「痛苦的」會面,是在以弗所工作時的一次插曲。
24 不少人強烈支持這看法。因此 K. & S.
Ⅳ 哥林多前書成書因由與見目的
哥林多前書直接的因由,是保羅收到哥林多教會的信,必須回覆。但是使保羅掛心的,卻顯然是信以外所得聞的消息。哥林多教會信徒中,有不規矩的表現,混亂不安。有些成員儘量想將與外邦社會的分界線,弄得越模稜兩可越好……教會固然是在世上,但世界若進入教會,就絕不可以了25。保羅對這事看得嚴重,花了六章經文來處理它,然後才提到他們寫信問他的那件事。
保羅對教會中的分黨派,十分煩憂。他們各自歸屬一黨,以保羅、亞波羅、彼得,甚至基督的名字為招牌。保羅花很多唇舌在這一件事上,顯然覺得事態嚴重。此外,又有一宗亂倫的事,教會並未判處那犯罪的人。「他們先前視為神聖的情慾,到這時仍未能視為可憎」26。另外他們又好爭競,有些會友竟彼此告狀,保羅覺得這些事必須糾正過來。他又論到放縱情慾,勸他們必須停止這樣的滔天大罪。哥林多前書最首要的目標,是行為上的革新。
討論過嚴重的惡行後,就進到他們寫信問保羅的問題:婚姻和獨身,獻祭給偶像的食物,也許還有公眾敬拜及屬靈恩賜的問題。保羅的信是要幫助這般有難處的朋友們。書信的這一部分有一篇精采的愛章(林前十三章),還有一篇復活的宏論,後者似乎表示哥林多人不承認死人會復活(林前十五12)。這許多問題加起來,「造成『基督教思想與生活發掘不盡的寶庫』。新約再沒有別處經經文蘊藏如此多面化的不變的原則,對任何時代基督身禮�堛漕C一分子,都能引發深思27。」
因此,保羅的目的主要是糾正哥林多人視若等閒的偏差;在保羅眼中,視作極嚴重的罪。其次,是回覆來信中所問的問題。第三,教義的教導,特別是復活的道理28。
近期有些學者,顯著的如 W.
Schmithals,即認為這書信必須以哥林多的諾斯底主義為背景來看。諾斯底主義(來自希臘文 gnosis,知識的意思),有好幾種形式,都強調知識;一般來說,這一派相信有一個高高在上的良善的神,是與這罪惡的世界完全隔絕的。從這個神有許多「發生物」(emanations);直到有一個靈出來,有大能可以創造,卻無知的不曉得物質是惡的。必須有了正確的「知識」,屬靈的人才可以逃出邪惡物質的束縛,到了時候可獲得屬天的福樂。不過,諾斯底主義成為一種有系統的派別,是到了公元二世紀以後,才正式被公認。她是融�蒂U種不同觀念而成的,其中有些觀念在第一世紀已經有了。哥林多人當時可能有人擁有其中某些觀念,但不等於他們是諾斯底主義者。只能說哥林多當時有些觀念,後來被諾斯底主義吸收進他們的系統罷了。可是,要明白哥林多書信,並不需要認識諾斯底主義的思想29。
哥林多前書固然是一封回應當時需要的信,為當地信徒而寫30,可是若以為這就與今日的需要無關,就大錯了。人心的情況是沒有變的,保羅對第一世紀哥林多信徒勸導的原則,對我們同樣重要。正如哥得(Godet)所說:
「人喜歡把宗教真理,當作頭腦的研究,而不是用良心用心靈去接受,結果,宗教的信念就沒有影響他們的道德行為,只成為講論的話題,沒有聖潔的活力──這些不單是希臘人的毛病,今日犯同樣毛病的國家也不少31。
保羅不但提出任何時代地域都一再出現的問題,他更指出對付的原則來。他把日常生活的每一個問題,「集中在一個焦點來處理,每一個難題都用永�琲澈G光來看32。」
25 莫法特,p.xv.
28 Manson 認為保羅寫這信的背景,是「他與巴勒斯但猶太基督教代表者的鬥爭,這一派以彼得的名義作領導」(Studies, p.207)。不過,Manson 的處理法雖然別有創見,卻未見得論據充足。
29 Schmithals 的見解於 Gnosticism in Corith (Abingdon, 1971) 及 Pual and the Gnostics (Abingdon, 1972)。W. G. Ku/mmel 認為「整封書信表現對諾斯底主義解釋基督教信仰的解說,作正面的抨擊」,不過他並不全部同意 Schmithals 的觀點(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SCM Press, 1966), p.202)。Willis Marxsen 認為哥林多前書是「針對諾斯底主義的辯論」(Introduction, p.72)。但是康哲民則反對,他認為哥林多「一點這種神秘主義的痕跡也沒有(指諾斯底主義)」;他發現的,只是「一點點零星的端倪,後來才形成諾斯底主義這派別」(p.15)。Bruce 說「稱哥林多人為諾斯底主義者,實屬胡說(p.21),而 R. P. Martin 同意 Bruce 的觀點,說這是「諾斯底的初芽」(New Testament Foundations, 2 (Paternoster Press, 1978), p.173)。R. Mch. Wilson 寫了一篇文章「哥林多人有多少諾斯底傾向?」(NTS, 19, 1972-73,
pp.65-74)。他的結論是,「哥林多頂多只是諾斯底的最初端未定型的出現,後來發展成龐大的諾斯底主義,同時他警告說,「諾斯底派,諾斯底主義這等字眼,若在此胡亂不分辨地濫用,是危險的,令人誤解的」(ibid., p.74)。
30 參 A. H. McNeile, 「保羅書信中,這對是實用性最強的,全部針對信徒當前的需要而寫的」(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New Testa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27), p.122)。
31 Godet, p.2.
Ⅴ 本書的可靠性
哥林多前書的可靠性,似乎找不到甚麼可疑的證據可用來懷疑它。Robertson
和 Plummer
都說:「保羅是本書作者的內證與外證,明顯確鑿,任何人想反證不是保羅的手筆,只證明了自己是個無知的評審員而已33。」因此只需簡略說明證據的重點便是了。
外證隨手可拾。絕無困難。第一世紀的書信革利免前四十七1,就引用本書;本書是新約中第一本書連作者一併引用的。伊格那丟(Ignatius)和坡旅甲(Polycarp)時常引用本書。此後,本書就廣被引用,從未對作者有任何疑問。保羅書信中,沒有一本比本書多被引用,而且這麼早期便出現。「穆拉多利殘篇」(Muratorian
Fragment)(被公認正典目錄,多半是在羅馬編訂的,日期約在第二世紀中葉以後),和其他書目中,都把哥林多前書列為第一本。原因何在,則並沒有任何說明,不過至少表示哥林多前書十分受重視了。
內證也同樣指向保羅,作風文筆,都與公認的保羅著作吻合。書信內容也符合我們所知的哥林多的情況,一讀就知道保羅在處理當時難以調解的形勢,其中有對哥林多人直斥指控的話。這樣一封信得以保存,而其他保羅書信流失,就已足證它的可靠性了34。
本書的真確性實在是用考證的。有些評審家懷疑其中有竄改加插,可是他們的證據並不足取信。早期的有 J.
Weiss,認為本書信是幾份著作輯成的,近年有人(例如 He{ring 和 Hurd)認為本書是編集而成的。可是,一封書信不會像神學論說那樣,論題按次序編排齊備的。哥林多前書讀起來,就十足似一封原原本本的信。正如莫法特說:「若真有甚麼編輯把兩三封信的片段編起來,他的工夫可真到家,叫人無法察覺原本的語氣次序35。」因此,這是保羅的真手筆,沒有任何重大的竄改,這是相當明顯的36。
33 Robertson 和 Plummer, p.xvi.
34 Beet 指出任何教會對於這樣公然的貶抑指責,「若不經仔細查看,絕不會接納的」(p.5)。
35 莫法特,p.xxvi. 康哲民說「哥林多前書中找不到足以下定論的證據,證明另有不同的情況。現今書信中的分割,皆因寫作時環境而造成。甚至八至十一章最受攻擊的是複雜的一段,也可以有統一的解說」(p.4)。
36 Robertson 和 Plummer 說可能間中有字眼引起疑竇,「但一節或一句的竄改加插,則不可能有」(p.xviii)。莫法特認為「書的統一性根本無需詳細的證明」(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p.113)。
Ⅵ 日期與發信地點
保羅說明了發信的地點:「我要仍舊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節」(十六8),不過寫信的日期,卻無法一目了然。
保羅成立了哥林多教會之後,即赴以弗所逗留了很短的時間(徒十八18∼21),可是本書信沒可能是在那次逗留中寫成的,因為保羅離開的時候,並沒有表示哥林多有甚麼嚴重的錯失,而哥林多書寫的時候,已有許多事情發生了,其間必然隔了一段日子。即或當時已發生了麻煩,也應該是發出「前」信,不是哥林多前書。本書信一定是後來保羅再赴以弗所時寫的,那次他住了三年(徒十九,二十31)。若保羅說他要留到五旬節,意思是五旬節就離開,那麼就必須將哥林多前書成書的日期,放在那三年的最後一年,而且是第三年的年頭,不是年尾,因為必須容讓一段日子,以致哥林多後書在年尾發出時,信中所提的事已經發生了才成。
使徒行傳十八12說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迦流上任為亞該亞的方伯,這就成為新約年曆的重大根據。也就是說,迦流來到哥林多時,保羅已在那�堙C在特耳菲(Delphi)的碑文中,有記載王回覆迦流呈奏的一項決案,從該碑文的日期看來,似乎迦流是公元五十一年夏上任的37。使徒行傳這段記載所得的印象,就是迦流上任不久,保羅就離開哥林多,卻未必是立刻離開(徒十八18「又住了多日」)。
本書的正確的日期,似乎沒有甚麼門徑可擔保準確無誤,迦流的日期是成書前最後一個肯定的日期了。因此,使徒行傳十八18至十九1之間所發生的事,必然是在保羅離開哥林多後,到他第三次行程到達以弗所之間所發生的了。從此可斷定哥林多前書成書於公元五十多年期間38。
37 我在 TNTC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p.21)的註釋中,已提過這個碑文。另 K. Lake 在 The 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 v (Baker reprint, 1966), pp.460 以下。也引用並討論這碑文。J. Murphy-O'Connor (SPC, pp.141-152)的研究較為近期,並有附加的資料。
38 J. A. T. Robinson 指出公元五十五年,同意的人十分多(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 (SCM Press, 1976), p.54)。S. M. Gilmour 也取公元五十五年,「是根據最常採用的事曆」(IDB, i, p.692)。其他人有主張遲
大綱
Ⅰ 前言(一1∼9)
A 問安(一1∼3)
B 感恩(一4∼9)
Ⅱ 教會分裂(一10∼四21)
A 分裂事態(一10∼17)
1 黨派(一10∼12)
2 與保羅無關(一13∼17)
B 福音的「愚拙」(一18∼二5)
1 訊息的「愚拙」(一18∼25)
2 信的人本卑微(一26∼31)
3 保羅靠神大能宣講(二1∼5)
C 顯明的信息(二6∼16)
1 福音不是人的智慧(二6∼9)
2 「聖靈所指教」的言語(二10∼13)
3 屬靈的分辨力(二14∼16)
D 對領導職分的誤解(三1∼9)
1 嬰孩信徒(三1∼4)
2 保羅與亞波羅的真正關係(三5∼9)
E 根基與房屋(三10∼17)
1 穩固房屋的試驗(三10∼15)
2 神的殿(三16∼17)
F 傳道者低微的地位(三18∼四13)
1 屬世智慧為愚拙(三18∼23)
2 神的稱許最要緊(四1∼5)
3 學習保羅與亞波羅(四6∼7)
4 使徒們受的試煉(四8∼13)
G 保羅個人的請求(四14∼21)
Ⅲ 教會道德鬆懈(五1∼六20)
A 亂倫(五1∼13)
1 事實(五1∼2)
2 刑罰犯罪的人(五3∼5)
3 勸勉他們排除一切邪惡(五6∼8)
4 澄清誤會(五9∼13)
B 告狀(六1∼11)
C 姦淫(六12∼20)
Ⅳ 婚姻(七1∼40)
A 一般原則(七1∼7)
B 獨身者與寡居者(七8∼9)
C 已婚者(七10∼11)
D 信徒與未信者結婚,對方肯同住的(七12∼14)
E 信徒與未信者結婚,對方不願同住的(七15∼16)
F 活出神所命定的生命(七17∼24)
G 童身(七25∼38)
H 寡婦(七39∼40)
Ⅴ 祭偶像的肉(八1∼十一1)
A 對偶像的認識(八1∼6)
B 軟弱的弟兄(八7∼13)
C 保羅的榜樣(九1∼27)
1 保羅的權柄(九1∼14)
2 保羅不肯用自己的權柄(九15∼18)
3 保羅的服事不分人等(九19∼23)
4 保羅的自制(九24∼27)
D 以色列人的鑑戒(十1∼13)
1 引用歷史例證(十1∼5)
2 拜偶像的教訓(十6∼13)
E 信徒與偶像的筵席不相稱(十14∼22)
F 實際的結果(十23∼十一1)
Ⅵ 集體敬拜中的亂子(十一2∼十四40)
A 婦女蒙頭(十一2∼16)
B 主餐(十一17∼34)
1 錯誤(十一17∼22)
2 提醒當初設立的原意(十一23∼26)
3 應有的後果(十一27∼34)
C 屬靈恩賜(十二1∼十四40)
1 各樣的恩賜(十二1∼11)
2 合一中各有分別(十二12∼31)
3 愛之頌(十三1∼13)
4 先知講道勝於「方言」(十四1∼25)
5 應有的後果(十四26∼33)
6 教會中的婦女(十四34∼36)
7 結論(十四37∼40)
Ⅶ\cs8 復活(十五1∼58)
A 基督的復活(十五1∼11)
B 否認復活的事(十五12∼19)
C 基督復活的結果(十五20∼28)
D 信徒經歷的印證(十五29∼34)
E 復活的身體(十五35∼49)
F 勝過死亡(十五50∼58)
Ⅷ 結語(十六1∼24)
A 收集捐項(十六1∼4)
B 保羅的計劃(十六5∼9)
C 提摩太與亞波羅(十六10∼12)
D 勸勉(十六13∼14)
E 像司提反等人(十六15∼18)
F 最後的問安(十六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