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B 告狀(六1∼11)
有哥林多人在彼此告狀,保羅為此斥責他們(1∼6),又指責他們彼此欺詐(7∼8);接著他指出一連串行徑,是天國所不容的(9∼11)。
1. 保羅知道總會有爭執的了,可是該在弟兄中間尋求解決。他用一個很強的字怎敢(dare)(參 He{ring 作「厚顏無恥」);這在信主的人中是不該出現的。相爭(pragma)在古卷中常代表「訴訟」(MM)。不義的人(adikoi,「無道義」或「未稱義」)是指教會以外的人。保羅不是說哥林多的世俗法庭是腐敗的,而是說她是由未信主的人組成的。這樣的法庭並不依神的律法行事。他不是說外邦的法庭會對信徒審判不公,他乃是說他們根本不該在那�堙C這個原則猶太人守得很嚴,《他勒目》(Talmud)有這話,「R. Tarfon 曾這這樣說:無論在哪�埵野~邦的法庭,即或他們的律法跟猶太人的律法一樣,你們也不要求助於他們」(Gitt. 88b;昆蘭集團的人也有同樣的律例,見 Millar Burrows《死海古卷》(The Dead Sea Scrolls)(Secker & Warburg, 1956,p.235)。保羅說基督徒更不應該隨便了。
2. 保羅在這一章用豈不知……?共六次之多;這句強調哥林多人是明知故犯的。聖徒有分審判世界這句話,出自耶穌的教訓(太十九28;路二十二28以下);在舊約中當然也有出現於先知書(但七22)。耶穌並沒有明明地說所有信徒(聖徒)有分於審判,但保羅似乎引用作人人皆知的事。第3節提到天使,可見這世界(kosmos)也是四9同樣廣泛的意思,指全宇宙有智力的個體。有人認為審判是希伯來「統治」的意味。這也有可能,不過,上文論的是法律控訴,不是政府。事(krite{rio{n),這字「表示審判、試驗、準則」,也解作「判審所、法庭」(AS 對解作「案件」表示「存疑」)。蒲紙卷(MM)中,「Court of justice」此字常作「法庭」義。這�堛熒N思可能是這樣:「你們在最無關輕重的法庭上,也不配作審判麼?」(布魯斯、巴勒特及其他也作同解)。
3. 天使是沒有冠詞的,叫人留意他們的品質與性格。他們本性上是受造個體中最高層的。但聖徒卻將要審判他們。既然如此,哥林多人該明白,他們大有能力可以審判今生的事了。這�堨峈漣た齒r bio{tika,指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何況(me{ti ge)是個很強的字眼,新約只有在這�堨X現,結論就是無可避免的了。
4. 若字的句法(ean 假設式,對比2節直述式的 ei)含有很微妙的暗示,表示這樣的控訴案是不該出現的。事 Disputes 也是krite{ria(見第2節),意思是「若你們果真有訟案」(巴勒特)。不過好幾個譯本與 NIV 同。NIV 在句末把動詞當作命令式,派作法官;這就變成吩咐當地人要從他們中間立審判官,並且選一些教會所輕看的人充任。這作法是對裁判事務的輕蔑──連那被「厭惡」的人(一28的譯法)也可勝任!不過,保羅是否真會這樣看裁判官,則大有可疑,況且也很難想像保羅會稱任何弟兄為「厭惡」的。這句最好當作問話來讀:「怎能把裁判權交付外人,在社區內毫無身分的人?」(NEB;RSV 及康哲民等亦同)。信徒接受基督,就已立意拋棄世界的準則。因此,再要依循世俗的標準訴之於法,受「無足輕重的人」所判決,是完全不合信徒本質的。
5. 「我對你們說:『羞恥啊!』」(Orr 和 Walther)。先前保羅說他寫這信,並不是要叫他們羞恥(四14),但這�堣ㄕP了。信開頭時,保羅談論智慧,哥林多人以智慧為榮;這時,保羅卻問他們中間到底有沒有智慧人。審斷是簡單過去式不定詞,意思是「作決定」(而不是「開庭審問」)。這字不是爭訟的意思,乃是「一同謀求協議」(Grosheide)。弟兄們的事是指「弟兄之間的事」,NIV 刪略了「弟兄之間」的意思,就少了「弟兄原該合一,卻有了爭端」這一重意思。
6. 一連串的追問,是保羅典型的手法,這�堿O其中一串:「弟兄告狀……?」(NIV 的 instead 是希臘文沒有的)。這問句在而且截斷了。弟兄要告弟兄狀,已經夠不尋常了,還要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不信主的人」前面沒有冠詞表示保羅強調他們沒有信仰的本質。
7. 與弟兄告狀,不論裁判結果如何,根本就已是敗訴的了。你們彼此告狀,可譯作「你們獲得審判(krimata)」。事情的判決如何已無關輕重,信徒告狀之舉,已經失敗了。「彼此」(among yourselves)暗示了那傷害的影響;基督的身體受了傷害,不是外人。接著來的是更尖銳的問句,說出真正的勝利是情願受欺,情願吃虧。耶穌教門徒要轉過臉來讓人打,人搶�埵蝖A連外衣也給他(太五39∼40),而且祂親自作榜樣(彼前二23)。但是,哥林多信徒則離開這基本信徒原則甚遠。不但如此,連希臘的超卓哲理也談不上,因為柏拉圖也說吃虧勝於虧負人(Gorgias
8. 他們離開這些教訓甚遠,不但不願受欺,更主動欺負人,欺壓弟兄。社會上互相欺詐,原沒有甚麼希奇,但在信徒之間就不該存在。加上虧負的就是弟兄,並不表示可以虧負不信的人;不管是甚麼人,都同樣嚴重。可是作為信徒,不但要愛眾人,更要實行「愛弟兄」。在基督�堛漱H,有種獨特的彼此關顧。因此,哥林多人犯了雙重的罪,犯了道德的準繩,也犯了不愛弟兄之罪。
9∼10. 保羅再一次引用常理來說話(見2節)。不義的人在希臘文中沒有冠詞,就把重點放在這種人的品格上,而不是把不義的人作為一個類別。在希臘文,神字緊接不義的人;成為強烈的對比。不義的人不能在神的國�堙]見四20)。承受,在新約�堭`常不用它嚴格的本意,而用作「完全屬於」的意思。保羅接著開列十種罪惡,是天國不容的,其中六樣出現於五11。他加上了姦淫的,和同性戀被動(作孌童的)和主動的(親男色的)兩方。把拜偶像的加在強調性慾罪惡的清單上,表示當時異教崇拜中充斥著邪淫。清單的下半段是侵犯別人的罪。偷竊的(kleptai)是指小偷扒手,不是大盜。其他罪惡參五10∼11。保羅指出,這樣的罪人在神國中無分。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這一句話把福音所帶來那急刻的轉變,不動聲色地刻畫出來了。初期傳道者所面對的人群,並不是什麼可造之材,而是標準低下的人,必須神的靈以大能大力才能叫他們轉離罪惡,成為基督教會的肢體。保羅三次用強烈的但(alla),強調他們從前的舊生命,與如今在基督�媟s生命的對照。第一個動詞譯作已經洗淨,是關身語態,有人認為它與被動式相當(NIV),但保持原來的關身更好,意思是「你讓自己被洗淨了」(正如徒二十二16)。不少近代解經者認為這是指浸禮,若真是指浸禮,也必然是指內在的轉向,而不是指外在的行動。可是,在這段經文中全沒有指浸禮的含義,保羅可能用來作喻意式的洗濯(參「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洗去)罪惡」啟一5)。apo 這字頭表示「完全」洗除罪惡。時態是不定過去式,表示一次完成決定性的行動。成聖也是同一時態,說明神的行動,把他們分別出來歸自已。稱義也是簡單過去式;追溯昔日他們蒙神悅納,稱他們為義。這是個法律上宣判無罪的用語。保羅用這字眼說明神的作為,因著基督代贖的死,宣告相信的人為義,接納他們歸自己。這�塈熇椓q放在成聖之後,有點不尋常,也許這�媟Q強調成聖某一方面的品質。又或如加爾文的看法,三個動詞都是指同一件事,不過從不同的角度而已。
名字囊括了主全部性格,祂的全名主耶穌基督,把我們事奉的主的尊貴表明出來。此外,加上我們神的靈。基督徒的生活有一種神聖的大能,是神的靈所賜的。留意這句話�堨X現了所謂「三位一體觀念的隱現」,三位一體的教義,就是從這類經文中發展而成的。
C 姦淫(六12∼20)
保羅前面已提及一宗亂倫的事件(第5章),現在論到一般性慾的原則。首先,他指出信徒對身子的看法,決定於神為人所成就的事(12∼14)。然後他把這原則應用在各種不同的性慾罪惡上(15∼20)。
12. 凡事我都可行,這�堨X現了兩次,在十23又出現兩次。看來這句話是哥林多人的口頭語,用來維護自己的行為的;大概是保羅在他們那�堛漁伬唌A從他的教訓中引伸出來的。可能當時保羅為強調信徒的自由,超越猶太人的律法主義等等,曾說過類似的話。其他宗教總有一套規條,信奉的人必須遵從才能得教(尤其是食物的條例),禁戒某些食物,往往是救贖的必須條件。基督教卻不是這樣,信徒要避免行惡,但這並不是賺取教贖的功德。救恩全是恩典,全在乎神在基督�堜狾迄N的。信徒並沒有籬笆四面封鎖禁制,凡事都是合法的。不過,這自由必須在奧古斯丁的格言下實行:「必須愛人,此外你做甚麼都可以了。」只要按著新約聖經的愛去愛人,這樣,就再不用別的法則。不過,哥林多人卻沒有把信徒的自由,當作無止境的愛,反而成為滿足自己私慾的良機。
保羅也同意信徒自由這話,但隨即加上重要的說明:但不都有益處。有些事不是明明地禁止的,不過由於事情的結果不好,信徒就把它摒除了。還有一個要留心的理由:無論哪一樣,我總不受它轄制。愛德華滋(與屈梭多模相倣)的譯法,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All things are in my power,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重點在於「不是我」,保羅不容任何事或人轄制自己,他已是「基督的奴僕」,怎能再受制於別的(七22;羅一1,等)?我們很容易在使用信徒的自由的時候,卻陷入它的束縛底下。這危機是時時刻刻存在的。
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似乎也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語。吃東西是天然的活動,他們顯然認為身體的每種功能都是一樣的。淫亂和吃東西一樣是天然的需要。保羅反對這樣的斷語,肚腹和食物是暫時的(Wilson 作「神對腸肚沒有永恆的計畫!」到了時候,神會把這兩樣都廢壞(廢壞見一28「廢掉」)。但是身子卻不廢壞,乃要改變,得榮耀(十五44、51;參太二十二30;腓三21)。身子與情慾,肚腹與食物,兩者不能相提並論,神設計身子不是為放縱情慾,有如肚腹是為了食物。反之,身子是為主。多數人都同意肉體(sarx)一字,保羅是用來指人的軟弱,罪惡,墮落的景況;而 so{ma,「身子」,卻指人的全面性格,在神眼中的人。「sarx 是人在創造的關係上,代表了與神的距離;而 so{ma 則在創造的關係上,代表了人歸屬於神」(J. A. T. Robinson, The
Body〈SCM Press, 1952〉, p.31)。我們不能把身體視若等閒,身體是為主的。是我們事奉主的工具,是我們榮耀神的途徑。主也是為身子,表示正如腸胃要功能正常,必須有食物,因此若要身子功能正常,就必須有主。只有靠著主賜的能力,我們才能活出當有的樣式。
14. 復活在早期信徒思想中,佔極重要的地位,從使徒行傳頭幾章可見,其實整卷新約也是一樣。父神叫兒子從死�奡_活,並非只叫祂的靈魂在腐朽的身體中超脫,可見肉體也有它的尊貴。肉體的生命成為永恆事物的聖地,復活的真理,不容我們對肉身嗤之以鼻。這�婸P新約其他經文一樣,說明復活是出自父神的作為(雖然有時也說耶穌復活過來)。與此緊連的,就是信徒的復活,保羅在15章會詳細討論。這�堨L唯一要提及的,是用復活來指出身體的重要性。身體既然要復活,就必不可歸入可朽壞的類別�堙C用自己的能力一句,是要強調神主動作這事。這�埵陪茪Q分貼切的呼應,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的結局都是廢壞。身體是為主,主是為身體,而兩者都必復活。順道一提的,保羅論到主再來時,把自己與已死的人同列(如林後四14);但他也把自己與活著的人同列(帖前四15)。我們沒有必要從這些經文推斷,到底他以為自己會不會活到主再來那日。
15. 豈不知……?在本章第四次出現,是保羅按讀者已有知識的宣告。肢體(mele{)是身體各部的普通名詞(參羅六13、19)。信徒是基督身體這道理,在別的經文說明得更詳盡(十二12以下;弗五23以下)。這�堸w對的,是信徒與基督聯結得非常緊密;他們是「在基督�堙v的;是祂身上的肢體。正因如此,性慾罪惡更顯可怖。將(airo{)是「取去」之意;這罪惡之可怕在於把基督的肢體正當的功能(事奉基督)挪掉,反成為「娼妓的肢體」(又是 mele{)。當然,犯罪的人並不真是娼妓的「肢體」,如同基督的「肢體」那個意思。不過,用同一個字眼,能把與娼妓親密相連的契合描繪出來。那本該只歸基督用的肢體,實在蒙受了無比的謗瀆。若那哥林多妓女與寺廟有關係的話,情形就更甚了,因為這樣就與假神扯上了。保羅強烈的說斷乎不可!避之則吉。字眼是 me{ genoito「但願不是」。新約中除了保羅書信外,只有其他一處用這字。哥林多前書則只出現了一次。這是對上述的話激烈的指斥,他絕不容自己有分,「摒諸腦外」!
16. 保羅再一次向讀者已有的知識入手。他從性行為的本質申述,並非他個人的見解,而是哥林多人所接納,又是出自聖經的(創二24)。D. S. Bailey 說保羅應用這段經文,以第一世紀的尺度看來,「他對人的性行為的心理體會,實在非常不尋常」。他還繼續描寫性行為是「一種獨特的自我開敞與委身」(布魯斯引用)。哥林多人對他們性慾的放任,並未仔細思量透徹。誰與娼妓聯合,就與她合為一了。「隨便的性行為」,其實並不等閒,乃是神聖之舉。稱為殿的身體,絕不是為謗瀆而設的。
17. 正如16節一樣,保羅用聯合 kallao{(unites)這強力的動詞,是專用來表示各種緊密的聯繫的。字面解法是「膠黏」;也有形而上的含義,不過都是指很緊密的聯繫。16節保羅用來指與娼妓的肉身聯合,性行為把二人連成「一體」。這�堨峖P一動詞,表示信徒與主屬靈的連結。在靈�媯畢X的,就成為「一靈」。信徒與主合而為一,有「基督的心」(二16),行動也像主。
18. 保羅說要逃避淫行,現在命令式的動詞表示一種慣性的行動,即「逃避已成了習慣」。除此之外,任何輕緩的手法,都不能著實地處理它。信徒絕不能暫時表面解決它,必須在思想上摒除。保羅繼續說,這罪直接擊打人本質的根源。他沒有說這是最嚴重的罪,但指出它對身體的影響是獨一無二的。其他罪也會影響身體,只有這罪是把「基督的肢體」與別人聯合,「把自己的身體摧毀」(Way)。其他傷害身體的罪,如醉酒荒宴,是濫用外面的東西;性慾卻是發自內�堛滿A別有其目的,就是要暢快。除了滿足情慾,別無其他目的,是罪的氾濫,本身就是罪。哥得說姦淫是人「一種貶格的肉體結合,與信徒屬靈上與基督聯合絕不相配」。性慾罪惡是得罪自己的身子。Moule 說人所犯的(NIV 插入 other),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是哥林多人的一句口號,意思是「肉體性慾不會搖動發動者穩固的『性格』」。保羅反駁說:「正好相反,犯淫亂的人正是干犯了他『性格』的本質」(IBNTG, pp.196以下)。J. Murphy-O'Connor 不同意把「身體」當作「個性」解,他認為哥林多人的想法,是「身體與罪無關……罪發生在人存在的另一層面�堙v(CBQ, 40, 1977, p.393)。不論你同意哪一個見解,保羅的回答是:身體是神聖的,又因有復活,身體有它永久的價值。
19. 保羅在這一章�堬臚誚艇�豈不知……?指出哥林多人本該熟知的,來告誡他們。前面他提及教會整體是神的殿(三16),這�堛漕迨l卻是單數的,每一個信徒都是神居住的殿。用的字是 naos,意思是聖地、聖所、神明的居所,不是用 hieron,包括整個場地。這就把生命的尊貴全然提昇,無以上之。我們無論到哪�堙A都帶著聖靈同往,是神喜悅住的殿。因此,一切與神的殿不相配的行為,都該摒除。這道理應用在淫行上,就顯而易見了,但原則的應用卻可更推廣,任何不配在神的殿的,神的兒女都不該有。
這一節使我們明白保羅對聖靈的觀念。聖殿是神的居所;這是它獨特的本質。如今,住在聖殿的聖靈,因此聖靈是神。這聖靈是從神而來這話,也表明了這點。人�堶悸爾t靈是神所賜的,不是人自己造作的經歷的結果,又因聖殿屬於神,信徒又是聖殿,那末,信徒就屬於神了。
20. 理由是你們是重價買來的(顧思壁作「你們已被買過來,又已付清價錢」)。這�堨i能有個背後的意思,指付給娼妓的價錢(Ruef 認為這說法「似乎不甚文雅,但哥林多人根本就不是很文雅的人」)。動詞用簡單過去式,指向過去某一特定的時刻。保羅沒有提時間與價錢,也不用多說了。明明是指各各他,基督用生命買贖罪人而言。這喻意是說明救贖,也許正是學者所謂「聖禮的解放令」(Sacral Mannmission)。奴隸可以藉這手續,留起自由的身價,放入神廟的財庫去,然後被神所買回來。依規而言,他就屬於那神明,但在人眼前,他是自由的了。戴斯曼說這�堨峈漲r眼,「正合歷史記載中的形式」(LAE, p.324)。當然,保羅並不是說基督的救贖,與聖禮的解放令完全相等;重要的是所用的詞句,而不是詳細的步驟。而且,為罪人所付的代價,並非虛構的虔誠,而是真正的代價,基督的受死。結果,把我們領入自由的境地(參「凡事我都可行」,12節)。不過,我們是神的奴僕,祂因自己把我們買贖,我們屬於祂。He{ring 對於我們是神的殿,該行事相稱,有這樣的介說:「人類道德歷史進程�堙A指斥放任主義而不用律法克己或實用主義道理的,這是首創的理論」。因此,我們對保羅論點的始創性與強烈性,都絕不可忽略。
如今,責任就在我們了,我們務要榮耀神(參羅十二1)。「逃避淫行」是消極的,榮耀神是積極的。信徒事奉的最主要動機,不是要達成個人的興趣目的,而是為神的榮耀。所以 de{,是 e{de{ 的縮寫,是「已經」的意思。往往加在命令式上,令語氣更加逼切。「儘快做,立即完成!」用簡單過去式而不用現在命令式,也與此相合。話�埵章G切的語調,不容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