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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八章

 

Ⅴ 祭偶像的肉(八1∼十一1)

  吃不吃祭偶像的肉,還有甚麼可猶疑的餘地呢?今日的信徒會覺得有點奇怪。我們今日會覺得,與偶像絕無可妥協的地方。可是,對第一世紀初信主的哥林多人,則不是這麼容易了。當時情況有兩方的困難:第一,當時在廟�堙A或在某些與偶像有關的場所吃飯,是公認的一種社交習慣。這是當時社會儀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莫法特)。人們聚集的場合,不論公開或私人的集會,都是與獻祭相宜的場合。若不參加這樣的集會,就等於從社交圈子中斷絕了。不但如此,低層社會的人(參一26以下),「惟有從異教宗教慶典中才知肉味」。不少人「絕不肯放過這些異教慶典中所得的肉碎」(Theissen, pp.128以下)46。有的信徒吃起來,良心有虧;有的堅信只有一位神,會這樣想:「在一塊木石面前吃肉,有甚麼相干?獻給一位不存在的神的肉,有何分別?」

  第二,市上所賣的肉,大部分都首先獻過祭了(見 SPC,p.33)。牲口一部分在壇上獻給神,一部分給祭司,通常還有一部分給獻祭者。祭司們多半會把不用的出售。所以,有時很難分辨店�堛漲蛂A是否是獻過祭的。留意這�埵釣潃荌暋D:在廟�塈亢u,和吃市上賣的祭肉。可討論的有許多方面,保羅先用信徒的愛心來著手。

 

46 巴勒特引用 H. D. F. Kitto:「日常的食譜是麥粉,橄欖、一點兒酒、魚作為配菜,惟有大節日才有肉吃。正如 Zimmern 說:一般古希臘人的晚餐有兩道菜,第一是粥,第二也是粥」(NTS, 11, 1964∼65, p.145)。

A 對偶像的認識(八1∼6)

  1. 論到(peri de)這詞式,是用來引出哥林多人信上詢問的事(見七1)。這是他們的疑難之一。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可能是引哥林多信上的話(NEB 及 GNB)。保羅也同意,知識是重要的,他同意要應用知識行事。「都」字可能暗示哥林多人,他們引以為榮的知識,並非得天獨厚,乃是信徒所共有的。但愛是更重要的。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見四6「自高自己」註解)。知識往往與驕傲相伴而來,卻與基督徒真義相違。知識叫人自高,愛心卻造就人(參腓立斯,「知識叫人看來偉大,卻只有愛心能叫人成長」)。造就(oikodomei)原應用在建築上;保羅喜歡用來比喻信徙品格的進程(見 TNTC 註帖前五11,p.102)。

  2. 今生的知識再完善也不過是片面而已,人以為自己知道多少(完成式表示完全的知識),其實──他仍是不知道(若簡單過去是表始動詞(inceptive),意思是他對真知識尚未起步),按他所當知道的(當 must, dei)。自己知道的必然是片面不齊全的,就無甚可誇了(參十三9)。可能還有另一個想法:自以為知道的,其實不知道(參三18)。正如 Kay 說:「知識自傲於學了許多,智慧自謙於所知極微。」

  3. 相反地,愛心有恆久的功效。這�堳O羅的話叫人感到意外。他說「若有人以為知道甚麼,他甚麼也不知道;若有人愛神」,我們以為他會說「他就有真知識了」,可是他說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我們認識神,並非最重要,最重要的,乃是神認識我們:「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提後二19;參加四9)。真正愛神的人,就列在神喜悅認識的人的圈子�堣F。

  在這三節�堙A保羅輕微地責備那些過於高抬知識的人。信徒的指標是愛,不是知識。

  4. 再回到祭肉的問題上去,保羅同意哥林多人說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或「世上並無偶像」;參 JB, NEB)。不少人認為他也許在引用哥林多人的話,因為這句話絕不代表他全面的見解,他後面說過,獻給偶像其實是獻給魔鬼了(十20)。偶像背後有邪靈,雖然並非拜偶像者以為的那一位。不過,這�堣ㄛO保羅的重點。保羅同意外邦人拜的神並不是神,在這宇宙系統中,並沒有與偶像相類的實體。既肯定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就必然沒有偶像的神了。猶太小男孩最先學習的,就是示瑪(Shema):「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這是絕對基要的。猶太人堅守不移,基督徒的信念也絕不遜於猶太人。

  5. 保羅承認有稱為神的,拜偶像者視所拜之物為「神」,也相信它是神。稱為\cs8表示不真。不管它或在天,或在地,一概否定了(屈梭多模解釋在天者為太陽、月亮、星辰,地上的是邪鬼)。許多的神和許多的主,大概沒有多大分別。「主」在當日的異教中,很常用來指神明(保羅用主來稱耶穌基督,用心就更顯明了)。保羅的用意不過是說明外邦世界拜滿天神佛,卻沒有一個是真的。

  6. 然而是很強烈的相對語 all,我們(for us)是放在強調的位置上。信徒與拜偶像的人極大的分別:只有一位神。父是神的稱呼的特色,一方面說明祂與子的關係,一方面也說明祂對祂子民細心的關注(兩方面在下句中都有提及)。異教者把被造物分屬於不同的神明或女神,各有不同的領域。但保羅說,這一位神統管萬有。我們從祂而來,為祂而活;祂是我們的源頭與目標。前置詞歸於(for),eis,表示生命的環境。信徒是為神而生活的。

  保羅又提及子,就是一位主,耶穌基督。一位指出基督徒相信一神論,有別於異邦的多神;而主則指基督的神性。兩者一口氣來談論,就更明顯了。保羅在此沒有考究兩者的關係(使日後的神學家添了不少難題!)。不過,他明說只有一位神,也明明地把主耶穌包括在一位神�堣F(參莫法特,「保羅視那一位主與一位神同為一」)。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指明基督是經手創造的一位;父藉著子創造萬有(參約一3;西一15以下)。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cs8,意思是信徒惟有透過祂才存在,這兒是指在基督�堛熒s創造(參林後五17)。

B 軟弱的弟兄(八7∼13)

  保羅對拜偶像有不少話要說,例如,信徒必須逃避拜偶像的罪惡,視為與魔鬼聯合(十14、20)。不過,他首先要信徒以愛心行事,在這事上,或在其他事上,剛強的要考慮軟弱者而行事才好。

  7. 保羅前面說過,信徒該有知識看穿偶像原「算不得甚麼」。這�堨L指出不是所有信徒都有這知識。這話與1節並不矛盾。第1節保羅說這知識並非局限於哥林多優秀的分子;原則上來說,每一個信徒都可以有這知識。不過,不是每個信徒都到達這地步,有些人未信主時,習慣了把偶像當真的想法,未能一下子排除掉。就如今日宣教工場上,不少信主的人很難完全丟棄巫術的信念(更不用說在稱為「開明」的社會,也存留多少迷信呢!)。在哥林多,舊思想仍然保持未脫;有人吃祭過偶像的肉時,一向對偶像的觀念會令他們覺得仍然在拜偶像。保羅說他們的良心軟弱,也就污穢了。剛強者深知偶像算不得甚麼,吃了祭肉毫無影響,但對軟弱的弟兄卻自覺犯罪了。

  8. 其實(But,de,是反義字),吃甚麼食物是很次要的事。那些主張可以吃祭肉的人,並不是持守甚麼大不了的原則(如保羅堅決拒絕必須行割禮的主張)。食物是無關重要的,不能叫神看中我們(bring us near to God),現在式是指此時此地(有版本作未來式;食物在審判的日子,不會叫我們在神面前得獎或受責)。吃不會叫人更完美,不吃也不叫人虧損。保羅在此可能又引用哥林多人的話,那些剛強的人認為信徒應該使用自由吃祭肉;這才表示他完全明白偶像算不得甚麼的真理。若有人怕事不敢吃,他們就說他是個差勁的基督徒,若吃的話,就優勝多了。若是這樣的話,保羅一方面接納他們對食物的看法,卻倒過來應用,吃不吃都無關緊要,無須堅持。

  9. 人若堅持一定要做准許做的事,其實就未學會愛心的功課。信徒必須顧及軟弱的人。哥林多那些剛強的人,要爭取「權利」(恐怕你們這自由,譯自 exousia,「權柄」或「權利」);對於偶像,他們喜歡怎樣做就怎樣做。保羅提醒他們,若對別人有損時,信徒絕沒有使用「權利」的自由。絆腳石(proskomma)是路上的石塊,障礙物,叫人跌倒,行走困難的。剛強者行事,絕不能妨礙軟弱者向前走。一個人看為對的,另一個人可能覺得很錯。一個人的正誤標準,不能強壓在別人頭上,人家的良心會有不同的反應。

  10. 保羅提出有甚麼情況會出現,假設一個有知識的人,在偶像的廟中坐席,這是常見的社會習俗。不少釋經學者指出,在俄西林古(Oxyrhyncus)的蒲紙卷中,有這樣的請柬:「Chaeremon 誠請你明天赴上主 Sarapis 之宴,地點為 Sarapeion(即 Sarapis 廟)……」,從附圖(一、二)中可見一間典型的哥林多廟宇的格式。進食就是「坐席」;那人在為偶像而設的地方,倚著桌子,怡然自得。保羅問,一良心軟弱的人,豈不會因而放膽倣效嗎?這動詞是譯作第1節的「造就」。剛強的人必然會說,要鼓勵軟弱的人實行這些教訓,他們就自然得著造就了。保羅沿用他們這個字眼,指出其中的害處。「這樣的榜樣真能『造就』軟弱的弟兄麼?你『放開他的膽量』自取絆跌罷了!」(參 Lenski,「明明是破壞,卻稱為教導」)。

圖一:哥林多的神廟

這是哥林多人熟悉的偶像廟宇,留意那飯堂。

圖二:神廟中的飯堂

  每間飯堂可容納十一個人,房間當中的正方形,必定是煮飯的地方。院子則成為最理想的集會處所,人人可用,又可通入飯堂(參八10)。保羅的時候是否還用這些房間,我們不敢肯定,但有這可能。不過,一般來說,他那時候的廟宇也必大同小異。

  11. 保羅說明後果。剛強者引以為榮的知識,引致軟弱者極嚴重的傷害(動詞轉用分詞,可能表示繼續不斷的軟弱)。沉淪(apollytai)是個很強烈的字眼(參腓立斯,帶來屬靈的災殃)。剛強的人誘導軟弱的人陷入罪�堙A招來毀滅性的大禍;這些罪是他本來不會犯的。保羅指的是現在式的活動(時態是現在式,非未來式):「這�堣ㄛO說那人永恆的結局,而是現今信徒的生命與事奉被扼殺了」(布魯斯)。字眼的次序很特別,保羅強調「基督為(di~ hon)他死的軟弱弟兄」,這句原放在未尾。「這最末一句的聲勢再強烈不過了,每一個字都有訊息在其中;『弟兄』,不是陌生人;『為他』,正為免他沉淪;『基督』,不是別的等閒人物;『死』,非同小可的事」(Robertson 和 Plummer)。

  12. 害了軟弱的弟兄,已經夠遺憾了,但還未完結。得罪弟兄們,等於得罪基督(這功課是保羅在大馬色路上,老早就領會的了,徒九4以下)。他們是「在基督�堙v的,所以任何為害於他們的,也就是敵對基督了(參太二十五42∼45)。作基督徒是極尊貴的;有時很容易輕視教會中的某些分子,看他們為不重要。其實並非如此,聖靈的殿(六19)絕不會不重要,神也住在軟弱人�堶情A我們必須尊重他們為基督的肢體,提防得罪主。傷typto{,新約只有這�堨帠賰N式出現。一般用法是強力擊打,剛強的「打擊」軟弱者的良心,大大傷害了他們。

  13. 保羅自己則竭盡所能不絆阻軟弱的弟兄。這段經文中,他可能單指祭偶像的肉,不過他只說「食物」(NIV 作我所吃的)。若必要的話,他寧可吃素,永不吃肉。重點是,不求自己的權益,自己的舒暢,而是弟兄之間的益處。這�堳亃j調弟兄;上三節中出現了四次(NIV 最後一次作他)。叫……跌倒是 skandalizo,很難譯的動詞。意思是「開動陷阱」(從 skandalon 來。一23。餌棒,陷阱上的一根棒,如鳥獸一踏上去,陷阱就開動)這字用來比喻很多種煩擾。保羅這�堨峈漣_定詞是 oume{,是很強烈的,並與「into the age」(指來世)連在一起,是極強烈地說永不。

  這一章陳明的原則,是非常重要的。剛強的信徒很容易體驗,許多事是可行的,無害的,但軟弱的卻看為罪惡。當然,並不是說新約聖經認為堅強的信徒,一生就被困在弱者的枷鎖下;而是說剛強的人要時常用愛心體念軟弱的。就如上例,剛強者要為弱者的良心,在行為上有所約束。單為爭取「權利」,是收不到甚麼善果的。(參羅十四,保羅討論同樣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