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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

 

4 先知講道勝於「方言」(十四1∼25)

  保羅已論過屬靈恩賜的種類,和有恩賜的人在基督身體�堛漲X一。他又論過愛是至高無上的;這�堨L繼續集中討論兩種恩賜,「方言」和先知講道。他論述十分詳盡,表示這題目對他的讀者極為吃重。從他的語氣中,可推測哥林多有人認為「方言」是較有地位的,甚至視說「方言」的人是超級的信徒。保羅極力表示使用這恩賜是合宜的,是屬靈熱心的標誌;其實,任何恩賜都是好的,要好好使用。但他不容許哥林多人把這恩賜誇大推崇。他一口氣強調先知講道的恩賜更該善用。前面說過愛的重要性,在此更強調造就人是大前提。恩賜是否造就人呢?這是最要緊的。

  1. 一開頭的話概括了保羅的立埸。他在第十三章一直強調,追求愛是最重要的(希臘文中沒 NIV 的 the way of 相等的字眼)。Follow(dio{kete)有竭力追求的含義;表示「一種永無止境的行動」(Grosheide)。巴勒特譯作,「以追求愛為你的目標」。保羅接上去說,要切慕(同十二31的字)屬靈的恩賜;在愛中行使各樣恩賜,就會建立其他信徒。其中保羅最推崇的,是作先知講道(見十二10)。這就如今日的講道,但也並非完全一樣,不是宣講一篇預先準備的講章,而是傳遞直接從神來的啟示。

  2. 「方言」所以較次,是因為人家聽不明白。使用這恩賜的人,是私下與神交通。沒有人聽出來,顯然這不是使徒行傳第二章的方言,那時人們聽得明白的。有人以為靈是指聖靈(參 RSV, 「In the Spirit」),但似乎是指那人自己的心靈(參14節);他的心靈與他的悟性是兩回事。奧秘(見二7)是人自己無法察明的事,但也是指神如今向他解明的意念。隱秘是這�堻怳j的因素,除非有特別的恩賜翻譯出來,否則「方言」是無法明白的。

  3. 相比之下,先知講道可以教導、勸勉、安慰。造就(「教導」或「建立」)見八1有關的動詞註釋。安慰一字(paramythia) 在新約只在這�堨X現,但同語根動詞卻用在安慰居喪者(約十一9、31)。因此,先知講道是為建立信徒的品格、鼓勵、堅固、安慰困苦者。

  4. 保羅並不否認「方言」也有教導的價值。但若不翻出來,就只造就說方言的人本身,先知講道卻建立整個教會。這樣,不難分辨兩者之中,哪一個是愛的行動了。

  5. 保羅再度強調造就的重要,他願意哥林多人都說「方言」。他一直沒有貶低這恩賜。但他更願意他們作先知講道。先知講道的強於說「方言」的(哥林多人是否倒置了?)。說「方言」的更令人注目,哥林多人很覺受用;但保羅斷言除非「方言」有人翻出來,否則先知講道就比他強了;若翻出來的話,人就得造就,也就與先知講道一樣了。兩者都是啟示的話語,兩者都對人傳遞信息。

  6. 保羅常用親切的稱呼,把責備軟化下來;他說:弟兄們。這句的結構十分濃縮,包含兩個含義:「我若來……對你們有甚麼益處?」及「我若不說……對你們有甚麼益處?」。保羅假設下次到哥林多去,甚麼也不做,只說方言,對人有甚麼益處呢?最重要的條件是造就人。那麼,說「方言」較居次要,就再明顯不過了;方言這恩賜不是為聽者而設的。對人有益處的就如啟示。這字通常用在廣義上,如神啟示自己,但也用在較狹義上,神特別對一個信徒啟示某一件事(參加二2),然後由他傳給其他人(參25節)。啟示這一解說與先知講道(29∼31節)十分接近。知識(gno{sis)見十二8;教訓(didache{)是「教導」的意思,教導信徒認識真道。

  7. 接著保羅用生活其他例子來說明,先用音樂,簫代表一切管樂器,琴(kithara,「吉他」一字的出處)代表一切絃樂器。這些樂器發出的聲音,若沒有變化組成有意義的音調,就不知吹奏的是甚麼,不過是雜音一片。

  8. 再用軍事的例子。號聲是軍長對遠處士兵的號令,因為必須吹士兵所明白的號聲。若吹無定的號聲(聽者不知「進」或「退」),就全無作用了。

  9. 你們是強調式,特別對哥林多人講的。舌頭(With your tongue)也是強調的位置,強調舌頭與明白的關係。哥林多人喜歡聽不明白的方言,但是說話必須叫人明白,否則便是向空說話了。

  10. 這句在希臘文有點含糊。或者\cs8譯自 ei tychoi,意思是「若真是這樣,或許」(BAGD)。它與數目字一起用,是使它語氣不肯定。這�堣]許是用來形容「甚多」(在希臘文這字跟在「甚多」後面)。巴勒特認為解作「我不知有多少」,而顧思壁則譯為「世界上語言不知有許許多多」。語言譯自 pho{no{n(中文作「聲音」),無意思是 aphonon;保羅在玩弄字眼,用意是說講話而不明白的,與啞巴無異,語言的基本目的就是傳遞意思。

  11. 意思譯自 dynamis,是「力量」,「能力」之意。話語令人明白了,就是有效的溝通;話語令人不明白的,就無「能力」可言。化外人(Foreigner)似乎不是 barbaros 最好的翻譯。這字是擬聲造字;指那些人的語言聽來像「bar bar」,毫無意義的聲音。用這字的時候,往往有貶低的成分,指未開化的落後文化(正如英文「barbarian」一樣)。這一層意思在外國人(foreigner)的譯法中就失去了。保羅最主要的意思是那人說話人家不明白,但也含落後化外人的意思在內。哥林多人高舉的「方言」,到頭來反使他們成為蠻荒者。這話對希臘人來說,比我們更吃不消。

  12. 接著又是一個強調式的你們,著重地說明保羅對收信者的話何等迫切。切慕原是個名詞,「狂熱者」(zealots)(與1節及十二31「切慕」;「切切」同一字源)。其中的分別是這樣:動詞通常用在壞的方面,而名詞則多用在好的方面,正如這�堛漕狺l。屬靈的恩賜本來只作「靈」(複數),但也許沒有多大分別(雖然有人只求超然的恩賜,而不理會性質如何)。「靈」(複數)也許加強了哥林多人「狂熱」追求恩賜的「靈」的品質,因為都是源出於聖靈的。保羅並沒有責備他們有這渴慾,不過勸他們要多求造就教會的恩賜。他不住重複這一點,造就人,建立信徒,是最最重要的。「屬靈恩賜與屬靈自私是拉不上關係的」(Orr 和 Walther)。在使用屬靈恩賜上表現得超卓固然好,但惟有能造就人,才真有價值,若不造就人,就無足輕重。

  13. 那說方言的不該以這恩賜而滿足,它的價值有限,要求翻方言的恩賜,這樣他所說的才能有助於人。恩賜顯然不是一次擁有永遠擁有的,有「方言」恩賜的人不該視為定局,他日後仍可獲得其他恩賜,尤其是翻方言的恩賜,該為這事禱告。

  14∼15. 保羅一直側重在恩賜對別人的益處,不在持有恩賜的人。這時他轉移看那人�堶情C用方言禱告的人,不是用悟性(mind; nous)禱告。基督徒的生活固然不單是思想的運作,但基督徒的腦筋若沒有果效(沒有果子),他在信徒的恩召上實未齊備。這經文十分重要,因為其中強調智力的地位。要留意,重視智力,並不減輕任何屬靈的熱度。保羅在此並非主張無情的理性主義,說「方言」所表現的熱切奮興,也有它的地位。不過,它必須與悟性同時應用,這是「方言」本身所沒有的。保羅特別提出兩種集體崇拜中宜用的活動:禱告和唱詩。兩者都必須透過思想進行,即要用悟性。歌唱(psallo{)正式的解釋是「有樂器伴奏下唱詩」,但這�塈@一般的用法(參26節,又見徒十六25,保羅唱詩)。保羅在此顯然不主張令人聽不明白的禱告(儀式化或情感用事的禱告?),或音調悅耳而不管神學內容的詩歌。禱告和歌唱都必須活用悟性。

  16∼17. 保羅轉移注意力到另一個人身上,稱為 idio{te{s(從 idios 而來,「自己的人」),指不與人來往的人。這字可解作「沒有學識的人」(見徒四13;參林後十一6),也可以用來比對平信徒與祭司,平民與有官職者如法官,沒有軍階(「privates」或「Gls」)的人與軍官(見 MM)。這�堙u不通方言的人」倒不難明白,就是指非信徒;可是23節 idio{te{s 一字又例外,一方面用來分別他不是信徒,另一方面又有別於非信徒(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有 idio{tai 進來,或不信的人進來)。當然,保羅可以在兩處取不同的字義,但兩者十分接近,我們大可用同一解釋。某些宗教性的組織�堙A這字用作「可參加祭祀的非會員」(BAGD),這也是線索之一。這些是「慕道者」,尚未歸信基督,但有追尋的心,也就不再是「不信者」了。這樣的人對「方言」的感恩禱告,未能領會,也就無法接納。阿們是希臘文的音譯,也是希臘文從希伯來文的音譯。「阿們」是動詞「證實」的分詞,用作副詞,表示「真實」的意思。「阿們」是會眾對禱告的回應(如尼八6),這�堨翱O這意思。禱告結束時說阿們,表示對別人的禱告認同,當作自己的禱告一樣。但那 idio{te{s 對方言的禱告不能回應,因為他不知禱告的內容。其實,其他人也會有同樣情形,不過人人都關注這 idio{te{s,希望早日領他歸主。這禱告也許十分好(你感謝的固然是好),只是人家聽不明白,也就不造就人;這就是「方言」的缺憾,整段經文�堙A保羅就是針對這一點。

  18∼19. 保羅貶低「方言」,並非「酸葡萄」。他比哥林多人說方言更多,他也為此感謝神。方言是好恩賜,但在教會中(=「在會眾中」;希臘文沒 the),他寧可說五旬教導人的話,過於滔滔不絕的方言(參 Robertson,「合用勝於出眾」)。在教會中,當然是指「在基督徒聚集中」,不是指建築物,今日的字眼會有這用法,那時並未有基督教教堂。

  20. 弟兄們的稱呼,再表示保羅對他們的親情,把責備緩和了,也把辯論的話題拖慢,集中在下面要說的話上。在心志上(現在命令式)不要作小孩子(不要像小孩子那樣思想),表示收信人如今正是這樣,保羅吩咐他們不要再繼續了。直譯的意思是「在腦筋上不要像小孩子」(mind)這個 mind 又與14節的不同。這�堨彖じう� phre{n,即「腰部」、「橫隔膜」。古代人把思想的功能歸這部位,因此這字就與我們的「心思」(mind)同義了。這字與 nous 也沒多大分別,保羅的用意是叫他們不要思想幼稚。哥得解釋:「孩子的確有些特性,喜歡有趣的多於有用的,喜歡奪目的多於堅實的。哥林多人愛好方言,正是孩子的表現」。但在惡事上作嬰孩,卻是好的。在惡事上該存孩子的態度,思想上,就該作大人(teleioi,「成熟」)。

  21. 律法在此是統稱舊約,不限指摩西五經。保羅引用以賽亞書二十八11以下,文句與七十士譯本及希伯來文(與亞桂拉(Aquila)譯本相近),都不相同。這經文是說以色列人不聽先知的話,就受審判,被交給說不同語言的人,就是亞述的侵略者。這事與當前的論題有甚麼關係,不大明顯,也許保羅的意思是,那些人不聽先知的話,就被刑罰要聽不懂的語言,今日也是一樣。那不信的人,要聽那不明不白的「方言」,對其中美妙的信息完全不懂。

  22. 驟眼看來,這一節與下面的內容似有予盾。這�堛滿u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但在23節,不信的人聽見「方言」,就以為說方言的人是癲狂的。再者,先知講道是為信徒,保羅在此只論到先知講道對不信者的影響而已(24∼25節)。因此,總意也許是:「方言」是對故意不信者(如21節)的審判,而先知講道是為信徒的,這信徒是也包括「未信者可能變成信徒」(本革爾)。也許 B. C. Johanson(NTS, 25, 1978∼79, pp.180∼203)的看法最清楚:他認為22節該看作修辭上的問題(正如加四16,結構亦一樣)。哥林多人必然會這樣分訴說:「方言」向外來的人證實神的確在作工,而先知講道不過是向信徒傳一篇信息而已。保羅反問:「這樣,難道方言只為不信者,不為信徒嗎?先知講道只為信徒,不為不信者嗎?」接著他用例子來否定這論調。

  23. 保羅幻想全教會聚集在一處,人人都說方言(推崇「方言」為最值得渴慕的恩賜的人,這該是美夢的十足實現了)。這時,「不通方言的人」(idio{tai,見16節),或不信的人進來,後果就不堪設想了。對非基督徒,不論是慕道的,或是不信的,看見大規模的「說方言」埸面,必認為基督徒是瘋子。

  24∼25. 先知講道的果效則不同。這�堳O羅用單數的不信者和「不通方言的人」(23節用複數),這改變重要性不大,除非表示人悔改是個別性的。先知講道對外來人的後果,十分顯著。先知講道有從神來的信息(見十二10),帶出大能的果效。勸醒(elenchetai)意思是「自省自責」;這字用在聖靈叫世人為罪自責(約十六8)。神的話能叫不信者醒覺自責。審明(anakrinetai)見二14。先知講道的果效,是把人的景況揭露出來,他整個內心被照明。他自以為深藏不露的一切,都受到責備審判,這工作只有神才能作。因此,先知講道的結果,是那人因此敬拜神,承認神真在教會中。先知講道把人領向神。

5 應有的後果(十四26∼33)

  這短短的一段十分重要,使我們對早期教會的敬拜,有最貼近的一瞥。當然這一瞥並不齊備,例如沒有說明有沒有讀經等。不過這是崇拜最早的記載,讓我們稍稍了解初期信徒聚集敬拜神的情況。他們的聚會無疑是更自發性的,不像後期教會較形式化的程序。我們無法知道這記載是否哥林多教會敬拜聚會的典型方式,但也該差不了多少,否則保羅也會提及的。

  26. 聚會的時候,指聚集敬拜。各人(或「each」,hekastos)不一定指每個人聚會中都有所發表。不過,這也表示每個人都該參與敬拜。奇怪保羅沒提「先知講道」,也許啟示意思一樣。詩歌或「詩篇」(AV,JB;psalmos) 正式來說是指有樂器伴奏的歌,不過也可指普通的歌。這字特別指舊約的詩篇,有人認為哥林多人用詩篇,加上默想。不過,早期信徒唱詩很多(參15節;太二十六30;弗五19;西三16),新約中也有好些信徒詩歌(如路一46∼55,68∼79,啟示錄�堛爾硅q)。更有可能的解釋是,會眾中有人拿自己寫的詩歌來唱。教訓(didache{)是一篇基督徒信仰的教導,啟示是神向信徒特別的指示,也許是「先知講道」,或類似的信息。翻出來,指翻方言。如此看來,聚會中有各式各樣的內容,但總則是「凡事都當造就人」(NASB),保羅一直強調這一點。

  27∼28. 「方言」既是主要的難題,保羅就先來對付它。他限制說方言的人數,兩個人,至多三個人。熱中於此的人會輪流不止的,會眾承受的耐力有限﹗所以必須一個一個講,這似乎表示哥林多人有時會幾個人同時使用這恩賜,情況就必然十分混亂了。保羅禁止這樣行。他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才可,這是他一貫的主張。造就人是最最重要的,因此若沒有人翻出來,就不要說。由此可見方言不是聖靈推使人無可抗拒的衝動,人不由自主地說著奮激的語言。他是可以閉口的,保羅說若沒有人翻出來,他就該閉口。同時,這又表示他預先知道自己會說「方言」的,否則他就不會從在座的人中找人翻方言了。

  29∼31. 先知講道也有規限。正如「方言」一樣,一次聚會兩人或三人作先知講道便足夠。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cs8一句,其餘的不知是指甚麼人。可能指其他作先知講道的人,但由於有種恩賜是辨別諸靈(十二10),很可能是指這些人。也可能指全會眾(參約壹四1),Grudem 持這見解(p.62;巴勒特亦然)。因此,那自稱先知的人說的話,也需要合宜的方法分辨,不能囫圇吞棗。一般來說,似乎每次有指定的先知說話,但也可能坐著的得了啟示(正在說話的人顯然是站著的;參徒十三16;古時教導者是坐著的,TDNT, iii, p.443,會堂�堨蝯M,參路四20)。這時指定的講者就當讓位。這段時間�堙A所有人都可以作先知講道,也許指所有會眾(巴勒特),也許指所有先知,目的為叫人人得教導勸勉。

  32∼33. 正如說「方言」的人可以控制閉口,先知講道的人也可以止住,他們並不是從神受了無法控制的衝動而講話的。早期教會有時相信這是從神來的衝動,例如官員來逮捕坡旅甲時,他禱告了兩個鐘頭,無法停止(me{ dynasthai sige{sai;最末的字是節用的動詞;Martyrdom of Polycarp)」。第32節中三個名詞都沒有冠詞,聽起來就如箴言,「先知的靈是順服先知的」。先知講道是神啟發亮光的途徑,但「先知自己要控制先知的默示」(NEB)。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若先知也無法控制自己的靈,聚會要有規律次序就沒有可能了。但保羅認為神的本性保證不致有這混亂的埸面。神是安靜規律的神,因此必然帶來安靜,而不是混亂。

  安靜後該用句號接下去的屬下一節(如 NIV)。有人依 AV 的方式,當是接著上面的(Robertson 和 Plummer,巴勒特)。不過,這樣廣泛的原則只用教會慣例來說明,似難以接受。

6 教會中的婦女(十四34∼36)

  保羅關注婦女在教會中的地位,在十一2以下已談過(見註{\LinkToBook:TopicID=170,Name=A 婦女蒙頭(十一2∼十四40)})。這�堨L再詳述所定下的原則。信主的婦女不應爭風頭求「先進」,不必無謂地反潮流,輕視傳統。巴克萊說:「很可能保羅心目中最掛心的,是哥林多教會中道德風氣鬆懈,絕不想任事物使這幼嫩的教會披上放肆的惡譽。保羅這番話是為當時當地寫的,若斷章取義就大錯了。」若用這段話在我們的處境�堙A要十分小心。例如,近日論及婦女受按立的問題,就往往有人引用這經文。其實,這經文用在這問題上,只能有限度的用。保羅並不是討論婦女應否事奉,或有沒有資格事奉,而是討論婦女該如何學習(35節)。

  34∼35. 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參四17)這話若與上句相連的話,保羅是叫哥林多人要依從基督徒公認的慣例。婦女若以教師自居,在大多數人眼中,會叫基督教受抨擊。事實上,希臘人不贊成婦女在公開埸合說話的。Plutarch 說有德行的婦女「應當謹守,有外人在埸時,不說話」(Advice to Bride and Groom, 31);又「婦女要說話,就對丈夫說,或透過丈夫薦言」(同上,32)。保羅叫他們要留意習俗;他再說,律法也吩咐她們要順服(他沒加上「她們的丈夫」;只是概括性的身分,參弗五21)。多數人認為他引的是創三16(但有如其他地方引用的一樣,他可能指創一26以下,二21以下)。婦女在會中靜默,這是個難題,因為保羅准許她們禱告及講道(十一5),因此不准說話就不是絕對的了(參徒二18以下,二十一9)。莫法特主張保羅「從沒有反對敬虔的婦女使用她先知講道的恩賜,甚至在公開聚會中也可以,初期教會中不少婦女享有這恩賜」。他認為這禁例是針對「在聚會中先知或教師已發表的道理,婦女卻以長輩身分參與討論或詮釋」(Grudem, pp.249∼251,亦同意這看法;Thrall 等亦然)。He*ring 說「講道的婦女與會眾中一個普通婦女……有明顯的分別」。G. Delling 認為「這是防犯自我發表的言論」(TDNT, viii, p.43)。加爾文認為保羅准許婦女在有需要時公開說話,卻不是經常地在教會聚會中說話。

  要記得,第一世紀的婦女是沒受教育的。猶太人看教導女人為罪惡的事,其他地方也好不了多少。哥林多婦女若在教會中要靜默,也許沒別的原因,只因她們實在沒有甚麼值得說的話。其實,基督教從起初就承認婦女該與男人一樣,有自由學習的機會,這一點往往未受注意(參路十39∼42)。保羅在此關注的,是婦女該怎樣學習。他沒有為這事爭辯;已當作認許的事,他只勸她們在家�堸搕V夫,不要阻礙聚會;因為這樣會引起騷動,不合體統,也是可恥的(與十一6同一字)。布特曼認為「是指在男人眼中『看為可恥』」(TDNT, i, p.190)。

  36. 看來這情形已在哥林多出現了,保羅多次指控他們自大的作風;他們顯然相當大膽,自創新格,單憑自己的見解就視為基督徒的行徑,逕自實行。保羅針對他們這種氣燄,用諷刺的口吻質問他們,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哥林多人而臨地上的麼?又或神的道理只臨到他們?他們絕不該以為只有他們才認識基督徒之道,必須尊重當時眾聖徒的先例與觀念。

7 結論(十四37∼40)

  保羅結束這一段討論,語氣叫人想起先知的話:「他們或聽或不聽」。他已忠心不諱地把這問題判定了,也深信神指引他這樣說。

  37. 保羅對自己所寫的視作極高權威,是主的命令(主字是強調式)。這真是再高不過的了(我們不可忽視這一點,由此可見新約作者對所得的默示的態度)。這不但是主的命令,而且凡是先知,或是屬靈的人,都會看得出來。哥林多有人自認有屬靈辨別能力,那麼,就讓他們看出這默示來。

  38. 這一節解經上大有困難。不少版本與 AV(及 LB)的經文相合,「若有人無知,就讓他無知吧」(agnoeito{),不過不少學者同意麥子格的見解,用 agnoeitai。這意思是「無人認出他來」(RSV, NASB),但誰認不出他呢?JB 作「你必認不出他來」,而 NEB 作「神不認許他」。也可以把動詞當作未來式,這就如莫法特的解釋,「若有人不理會這個,他這人就必被棄」(指審判之日)。上述各解說都有可能,我們無法肯定接納哪一個。幸而,主旨是明顯的:凡是屬靈人必認出神的聲音透過保羅說話,若不理不管,就自取其咎。

  39. 保羅繼續他一貫的論調,鼓勵收信者追求先知講道過於「方言」,但也不可蔑視方言;因「方言」也是神的恩賜,不可禁止不用。

  40. 這章結束時,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公眾敬拜必須重視,其中程序必須盡量合宜合規矩。不雅的,標新立異的,必須摒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