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幾個教會的教理問題(上)
(五至八章)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已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六章一至二節)
現在計論到一個關於罪惡的問題。
第三段:論信徒犯罪應加處分的事。(五章全)
教會在基督�堙A是「一個新人」(弗二章十五節),彼此各為肢體,須要彼此相顧,(本書十二章廿五節)保守清潔,各人的好歹利害,都有深切的關係,尤其是在教會作領袖的,責任更大,他要領導眾信徒,好像牧養群羊,教會中若有人犯罪,即要勸勉督責,在主面前對付清楚,不能隨便的過去。主耶穌在馬太十八章十五至廿節已指示我們一個辦法,這裡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有古卷裡無這「你」字,乃是弟兄犯罪」,就要趁他單獨一人的時候,指出他的過錯,叫他悔改,若是不聽,就要另請
教會,是蒙恩得救的人大家組織而成的,是承受屬天基業的,常常聚會,與主交通,是一個聖潔的團體,但其中竟然有這大罪,真可痛心。這信徒,這樣犯罪,良心麻木不仁,眾人都當為他難過,好像自己犯罪,心靈傷痛一樣,因為已蒙恩得救,有新生命的人,當然恨惡舊我的罪惡生活,但有時被罪牽纏,內心真是痛苦,只有禱告:求主將罪清除,甚至願脫離這犯罪的身體,求主把我接到他那裡去。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用國語講道,在禱告中,竟然將這「求接離世」的話說出來,後來在華僑中竟說出兩句謠言,第一句說:「
(一)一點麵酵能發全團:容留一敗類,能影響全體,日後成為淫亂的教會,豈不糟糕,所以需要除去,而且有九至十三節的規定,甚至貪婪的,拜偶像的,辱罵的,醉酒的,也須受這樣嚴格的對付。
(二)舊酵除盡,方成新團:除清罪惡,才有能力,好像舊約約書亞除掉亞干,以色列軍隊才有能力,因為容讓罪惡,就失去能力,要保持教會清潔,而有能力,必須把罪惡清除。
(三)使本人能悔改:(林後二章五至十一節)若不對付,就糊塗過去,一認真辦理,就激勵他悔改,叫他自己得益,教會也保守聖潔,所以一個蒙恩的教會,必須為信徒的靈性盡責任,時常領導他對付罪孽,前進。
第四段:論興訟欺人淫亂穢身的事。(六章全)
本章保羅責備哥林多人彼此相爭涉訟的事,有人看本章前一半論爭訟,後一半論淫亂,以為這爭訟,就是為前章淫亂的事,但是看七節「情願受欺」難道要父親容忍兒子收他的妻子麼?又十五,六節「與娼妓聯合」,就知道這情形不同。至於本章前後兩半若有關連,那麼就可能是因嫖妓爭風,以至涉訟,因希臘人對身體貞潔,並不講究,甚至他們的大領袖地莫司底尼司也說:「我們有妓女為日常娛樂之用」,淫亂之事,不以為奇。所以這五六兩章並不相連,即以淫亂之罪而論,一是講收繼母的罪,一是講與妓女結合的罪。請注意六個「豈不知」(二,三,九,十五,十六,十九節)可見信徒要多學習真道,研究聖經,慎思明辨,「天天查考聖經」或參加有系統的研經班,以得真理知識。
本章一至十一節論弟兄在世上的法庭�堨援x司的事,太不應該:因為
(一)世界上的法官多不公義:在世界各國中,雖然亦有比較公義的,但法官多數是腐敗……黑暗,不公義的。
十幾年前的杭州教會一個牧師死了,他的遺產發生糾紛,家庭方面說財產屬家庭,教會方面說是屬於教會公有的,後來家庭方面寫信請我去幫他們打官司,我去了為他們勸勉解釋,打官司結果沒有甚麼好處,只有衙門,法官,發財而已,家中一無所得,教會名譽掃地,羞辱上帝的名,後來請本城三位牧師聯合調解,紛爭乃息。
(二)教會應自行審判:教會中的事,應該自行辦理,因為聖徒將審判世界。(二節)參提後二章十二節。「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作王一部份的職務,就是審判,這審判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廿章)我們將來作主的助手。
信徒不但將審判世界,也將審判天使,所以有事應該向教會申訴,「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麼?」(五節)有人以為這是譏諷的話,我以為這是鼓勵的話,鼓勵他們自行審斷。
(三)弟兄間當情願受欺吃虧。(七節)
(四)世上的法官身份不合宜。我們是神國的承受人,他是國的門外漢。(九章十一節)。
教訓:(甲)須與人無爭,願吃虧。
(乙)如需要對方知他的錯誤,就當交由教會審理。
十二至廿節論聖潔的為人。
(一)不要妄用俗語,俗語云「食物為肚腹,肚腹為食物」。又以為身子是為逸樂,逸樂是為身子,以致放蕩淫亂,這是移花接木,張冠李戴,不合真理,使徒教訓身子是為主(以事主),主也是為身子,將以大能贖我身子,(羅八章廿三節,腓三章廿一節)。
(二)謹慎自己身體,要知道我們的身體將復活,作主的肢體,所以不要與娼妓聯合,乃要和主聯合,成為一靈(十五節至十七節)。
(三)不可淫亂:淫亂是得罪自己的身體的大罪,要特別提防和逃避,(提後二章廿二節),「逃避少年的私慾」提前六章十一節,逃避貪婪等事,許多人因淫亂而喪身。
(四)身子是聖殿,聖靈住在�堶情A要保守清潔,在身上榮耀神。
(五)不屬自己:乃是上帝用重價買來的,(十九節至廿節)(徒廿章廿八節)我們是屬上帝所有,不是自己的人,所以勸勉大家獻身榮耀神,而成就他的旨意。(賽四十三章七節,參羅三章廿三節,約十五章一至八節)
第五段:論男女嫁娶和守童身的事。」(七章全)
保羅在本章起,乃答覆哥林多教會寫給他的信所題到的問題,所問的第一件事就本章所論的婚姻和守童身的事。
請先注意六節:(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十節:(我吩咐你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
十二節:(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
廿五節:「論到守童身的,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憐憫,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思,告訴你們。」
最後四十節:「我也想自己是被上帝的靈感動了。」
保羅把主的教訓,有主在世已經明講的,也有主在世時未明講的,兩種分別清楚。就是主未曾講過的也不是保羅所虛構,乃是藉�次t靈所感動的。這樣我們讀這一章聖經,就能了解這些是聖靈藉�托O羅的口,說出主的話來。
論到哥林多教會所問男女婚姻和守童身的事答覆如下:
(一)守童身是最好:(一至七節)可以專心事主,但有人生理上不能這樣,就不可勉強,為免淫亂起見,可以嫁娶,而且要用合宜之「分彼此相待,不得隨意分離,免為撒但留地步。」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就是准許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的緣故。
(二)獨身者和寡婦最好能不結婚:(八節至九節)「常像我就好」,可見保羅未結婚,或再嫁是已經喪偶,但若有生理上的困難,則不如嫁娶。(參卅九至四十節)「可以自由隨意,只是要嫁在主�堶悸漱H……若常守節,更是有福氣。」
(三)已嫁娶的不得分離:(十節至十七節)但若不信者自願離去,就不在此例。
哥林多教會中,多有夫妻一人已信主的,以為對方不信就是不潔,要知道應否離去,好像猶太人在巴比倫回來的時候,要和外邦的女子離婚,但保羅發表主的命令說不可,因為有三種理由。
(一)夫妻結合後永成一體(可十章七節),「二人成為一體」,「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唯一分離的理由,就是淫亂。
(二)不信的夫,或妻因信者成為聖潔。兩人合為一人,一半聖潔,那麼其他一半也算聖潔,(反之那一半的不聖潔而連累這信徒也為不潔)這是主的恩典所不許可的。這好像算帳時逢五進,逢四退,不信的夫或妻,既然因信的夫或妻而成聖,那麼他的兒女,也可成為聖潔,根據大經學家萊福脫 Lightfoot
說今日教會為信徒的嬰孩施洗禮,也是根據這原則。
(三)信主的夫或妻可感動他的配偶信主。
因有這三個理由,所以不可離婚,但不信的自願離去,那麼弟兄或姊妹們,不必拘束。注意,「我吩咐各教會,都這樣行。」可見使徒有神權寄託在他身上。
(四)各守原來的身份,(十八至廿四節)不論受割禮與否,為奴或自主都守�戎L原來的身份,為奴的若能自由就更好。(廿二至廿三節)
(五)鼓勵守童身(廿五至卅五節)理由「一」免身體受苦,「二」專心事主。獨身的人,多有自由,我很羨慕這福氣,時候不多,主快再來,守童身儆醒等候主,這是最好的事。
(六)隨意辦理(卅六至卅八節)使女兒守童身最好,但不勉強。
注意:「不叫她出嫁更好」
第六段:論祀偶之物可否食用的事(八章至十一章一節)。
三章相連,部是講到這一個題目:
(甲)八章哥林多教會寫給保羅的信,所問的第二個問題,就是祭祀過偶像的肉,信徒可食否,因為他們未信主前,都是拜偶像的,現在雖然不拜,但仍生存在這環境中,和這些事,常發生關係,有時被請赴親友家中宴會,席上也常有祭過偶像的肉,有知識的,以為偶像算不得甚麼,可以隨意,不拘束而食,各有自由之權,但有些人以為不可食,偶像後面有神,結果,解決不上,就派代表到保羅那�婺葥搳A保羅在答覆中的第一節,先提出一個原則:
「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這原則分兩方面,就是知識有危險,愛心造就人。
(一)知識有甚麼危險?
「我們都有知識」,這一句話,或者就是引用他們自己所講的,因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自以為有知識,其實按他們所當知道的,仍是不知道,犯了「不知而自以為知」的錯誤,這是人的通病,假定照他們的眼光,看為完全對的,也要提防,因自己的知識而防礙他人,不可隨便放任,因為我們不能專顧自己,也要顧念那些知識較低的弟兄,他們以為偶像的後面都隱藏�戌陳宦F,祭物一經祭祀,就是經過邪神享受,所以不敢食,若看見那些所謂有知識的人,竟然食那祭偶之物,那麼,他們也背�成}心而效法(九至十節),這就是有知識的害了他們,因為他們的良心本來軟弱,漸漸乃「被建造起來」(十節原文)而食他良心上以為不可食的東西了,一個人違背良心行事,品德就遭虧損,而在道義上沉淪了,「他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們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二)愛心能造就人:所以憑愛心行事,一個愛神的人,他就認識主更深,因為神就是愛,我們憑愛心行事,就是與神聯合,認識主更深,得福也更大。
信徒行事本來有自由,但因為顧全弟兄的緣故,寧願放棄自由的權利,造就軟弱的弟兄,這也是屬於主的聖工。
在上海有一位俞牧師創立自立會,會內隨便抽煙喝酒,在溫州議會中也是如此,每逢禮拜聚會,各教友都含�朵牬瑗i禮拜堂,俞牧師當時很為難過,即刻立志先由自己改革起始,不再抽煙喝酒,本來他有知識,知道這煙酒並不防礙,但因怕弟兄絆倒,所以寧願捨棄,另有一位聖公會的姚牧師,也有如此經驗,他說效法保羅的不吃肉主義,處處謹慎,不自由,不放縱,生活整肅,結果蒙主大用。
我們想為主所用,在生活行為上要謹慎,為別人的綠故,實行保羅的不吃肉主義,節制自己,造就他人。
這�堛�帶一個問題,就是八章十節,「良心軟弱」,為何又「放膽去吃」既然軟弱,為何又放膽,好像不相連接,原文「放膽」二字,乃是「建造起來」,他們良心軟弱,不敢吃祭偶像的東西,但見有智識的人,前往坐席,他軟弱的良心,就被建造起來,成為一個強大的良心,或說成為硬心背�成}心也去吃了。
願主加我們屬靈的智慧,明白更深真理。── 周志禹《哥林多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