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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得以殷勤服事主』(七章)

 

  正常的婚姻不單是作為基督和教會聯合的表明,也是使教會得以建立的一個很重要的屬靈功課。人的自己受對付,學習受約束,操練節制,也常常學習以主作我們的生活目標。婚姻的實際不對勁,重則叫教會的聖潔見證受了損傷,輕也把教會拖在人與人的恩怨糾纏�堙A使教會不能完全的發揮屬靈的積極性。在哥林多的教會有這樣的苦惱,聖靈也透過這件事向神的兒女們說話,給我們指出一個正確的方向來處理這一類的事情,好把一些實際的難處轉變為屬靈的祝福。

『免得撒但趁�戍A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教會的建造是透過神兒女們生活上的操練來預備合用的材料,其中更透過夫妻的關係和生活來造就人屬靈的品格。我個人絕不敢把婚姻單純的看成是人生大事之一,是人生大事之一是不錯,但對神兒女來說,就不單是人生大事這麼一點點。在七章1∼7節這段話所提及的,明顯有兩件可注意的事,是神兒女們不該忽略的,讓我們深刻的認識,生活本身就是屬靈的爭戰,不叫我們因�戌菑v的愚昧而把屬靈爭戰的性質從生活中分割出去。

一、保守聖潔

  首先,正常的婚姻關係和生活叫神的兒女在聖潔的持守上少遇見試探,情慾是最容易被挑動的,若是沒有正常的婚姻去作正確的疏導,就會陷落在犯罪的網羅�堙A這是神兒女必須正視的一個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所以,『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七章2節)基督只有一個身體──教會,教會也只有一個頭──基督,基督與教會的愛情是彼此捨己而顯明貞潔的。基督對教會沒有問題,教會對基督也應當追求到向基督沒有異心的地步。婚姻關係的混亂是主所定罪的。不單在關係是這樣,婚姻的生活也是一樣,因�扣憐僧蛪R而尊重對方,不強調自己的這一面,丈夫愛妻子而體貼妻子,妻子愛戀丈夫而順服丈夫,生活在愉快,和諧,並滿足�堙C『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是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是這樣的彼此尊重,彼此體恤,就不會給撒但留下地步,能以保守自己在聖潔中。

  夫妻的生活不是單為�忖H的需要,也是為了培養神兒女的屬靈品格,不然的話,夫妻的關係就失去了意義。丈夫當按理與妻子同住,好顯出基督與教會聯合的見證。但有一些時候,也可以暫時分開。基督現今在天上,教會在地上,這天與地的相隔沒有影響基督對教會的愛,也沒有阻礙教會不能愛主,基督仍舊以不變的愛愛�曲郱|,教會也是用戀慕的心愛�戎D。但是這種暫時的分開只是暫時的,『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七章5節)夫妻相愛是絕對的對,但是這相愛不該佔去主的地位,為了尋求主,為了作主所要作的,暫時的分開是不應當成為難處的。只允許時刻廝守在一起,而不能在主的安排中接受短暫的別離,那就是越過了主的地位。像這樣只有感情而沒有主作權柄的夫妻關係也是帶�旬吨磲滿A不夠完全的表明基督與教會間的聖潔愛情,也不夠顯出基督是主的實際。

二、抵擋撒但

  夫妻的生活一面是基督與教會關係的見證,另一面卻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我常常提醒神的兒女們,不要把日常生活孤立起來看,以為日常生活就是日常生活。不是的,絕不可以這樣,在神兒女的身上,每一件事情都有他的屬靈意義,生活的本身就是一場屬靈的戰爭,生活上的每一點,或是每一個關係,都是那戰爭的戰場。

  神能使用夫妻的關係和生活來造就建立基督身體的材料,同樣的,撒但也會挑撥夫妻的感情,破壞夫妻生活的和諧,給教會製造難處,給神的兒女加上重擔,在不信的人中間加強他們抗拒神的口實。生活本身就是見證,見證是和屬靈的爭戰有關,見證顯不出來,就是在爭戰上失敗了。『免得撒但趁�戍A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七章5節)這話就道出那爭戰的實質。真正看到屬靈的事的人,他們一定懂得在夫妻的關係和生活上謹守自己,不給撒但留下破口,在大的事上讓主管理,就是在最小的事上也不自己出主意,只是彼此同心尋求主,不強調個人的需要和習慣,只在主的眼前作合宜的事,作主說「阿們」的事,這樣就不讓撒但有攻擊的藉口。夫妻是在生活中最接近又最長久相處的,各方面的弱點都不能在對方眼前隱藏,所以十分需要主的恩典來扶持,不是誇張對方的弱點,而是體恤對方的軟弱,不叫撒但有機可乘來損傷夫妻的關係,以致主的名被羞辱。

  夫妻的生活不單是夫與妻兩個人的事,且會影響教會,也牽連到主的權柄。看見了主的權柄,也服在主的權柄下去過夫妻的生活,就不會留下破口,也學習了屬靈的功課,讓主得�托堻y所需用的材料。

『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不必拘束。』

  正常的婚姻是神所定規的,是聖潔的,不是污穢的。只有邪情私慾才是被神定罪的。神教導人的不是從慾主義,但也不是禁慾主義,神要人作個正常的人,過正常的生活,對人的感情有一個正確疏導的方向,在真理的指導下有原則的去滿足它。所以『我對�成S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七章8∼9節)。保羅是沒有結婚的,他把自己放在專心服事主的事上,他的感情和精力全都放在主的身上,只是一心一意的求主的滿足。人能像他一樣的生活就好了。但是不能勝過感情的激動的,那麼照�旬u理的原則去嫁娶也是合宜的,免得在感情上出了亂子。

  人的感情不一定要去給他滿足的,尤其是當人的感情和神的心意有抵觸的時候,他就該學習接受感情的對付。『人到我這�堥荂A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章26節)人常常為了遷就人的感情而撇下主,這是把地位顛倒了。神在建造教會的工程上所需要的材料不是這個樣的,乃是為�早n滿足主而不違背真理去遷就人的,也不遷就自己而背逆主的,甚至是放下自己性命的人。神不容易得�糸◣珥n的建造材料,就是因為人多半是體貼自己,滿足自己的感情過於主。所以願意給主得�扛漱H,都得在人的感情上學習受對付。

  在婚姻的關係上,神不同意離婚的事情發生,神的兒女也不主動的發出離婚的要求。婚姻的關係不好,只有在寶座前多俯伏,求恩典,在其中接受感情的對付,叫生命的豐富可以累積上來,而不是求肉體的滿足而結束婚姻的關係。『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七章10∼11節)神的兒女是沒有離婚的權利,我們若是敬畏神的,那就想也不要去想這一件事,因為神兒女的婚姻是在神的管理與安排下結合成的,只該有愛的增加,而不該有恨的擴張。除了一方的死亡可以結束婚姻關係,神兒女的一生當中只該有一個正常而有始有終的婚姻關係,這也就是『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所指出的意義。近代人漠視這一點,神的兒女可不該給這樣的潮流捲去,只是靠�旨成憒b感情上接受對付。

  若是婚姻關係的另一方是不信主的,(自然這�堜珓�的是在信主以前就結了婚的,神兒女的婚姻該守�式y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原則來處理。)他(她)願意和信主的妻子(丈夫)繼續的同住,這是好的,雖然有一方還不信主,但是婚姻關係的繼續,總可提供對方有信主的機會,並且也不會增加兒女們的難處。所以弟兄或是姊妹絕不能因妻子或丈夫是不信的而提出離婚,反倒該更愛他(她)而吸引他(她)到主的面前來。但是,不信的丈夫或妻子因�托H主的事,不願意和其丈夫或妻子維持夫妻的關係,那也不必勉強,神兒女不該犧牲主而遷就人的感情。『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有o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七章15節)神兒女不破壞和睦,但神兒女也不該以主為代價去交換和睦。一切的定規是根據「讓主居首位」這原則來進行,我們在其中從各方面來學習感情受對付。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神在祂兒女身上的安排不是隨便的,都存�旬囿漱葽N在其中,所以不要隨意變更,因為神需要各種不同身分的人在各種不同的崗位上去作神的見證人。若是人所遭遇的是很不合宜的,而又有可能改變地位,那就改變吧,不然的話,還是該守住信主時的地位,是某人的丈夫就繼續作某人的丈夫,是某人的妻子就繼續作某人的妻子,不應隨意變更。不單在婚姻的關係是如此,其他的身分也是一樣。我們信主是我們與神關係的改變,這個改變並不影響在人中間已有的關係。信主時神不單沒有賦予我們隨己意處理事情的特權,反倒叫我們作『基督的僕人』,所以我們不拿外面的關係作比較,我們只認定一點,我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包括自己)的好僕』,只作『基督的奴僕』,不作人感情的俘虜。

『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婚姻的關係既是神安排來表明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因此正常的婚姻絕沒有犯罪的成分在�堶情C但是自人背逆神被逐出伊甸園以後,人不再是在神的豐富�堨肮﹛A必須為了生活而勞苦作工。因此,為了家庭生活的需要,也是為了對家庭的責任,人就不能專心去尋求神的事,也不能全心的去服事神。但是神不要人在婚姻和家庭的生活中迷失了方向,叫人作了人的奴僕而仍不自覺,所以祂特別選召一些人出來,給他們有獨身的恩賜,讓他們守童身直到見主的面。有獨身恩賜的人是有福的,這恩賜是主賜給人的,不是人能求得來的。(參太十九章10∼11節)

  守童身和專心服事主是不能分開的,有獨身恩賜的必定是專心服事主的,守童身而不專心服事主的,那恐怕不是出於主,也不是根據恩賜而守童身。守童身更是在感情上特別受對付的功課。人是充滿各式各樣的感情的,也很容易把感情黏貼在各種的人、事、物上,特別是對那與自己終身長相廝守,一同生活的人,能從這樣的感情中釋放出來是蒙福的。但是必須要注意一點,人不能憑自己去作這一件事,人憑自己作,也許他在開始的一段日子好像是成功了,可是主在這件事並不負責,到了有一天,他會發現他的周圍都是試探的陷阱,他會後悔從前憑己意作了愚昧的事。

  『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我願意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七章31∼34節)這是現實的情況,誰也不能唱高調說他不會受家庭生活的「捆綁」。但是聖靈卻讓我們看到,若是能行,若是有恩賜,那就不要勉強自己一定要結婚。一般來說,結婚並不是錯事,但是結婚並不是絕對需要的,總是以作合宜的事為前提。為了『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而不結婚,那也是件大美事。

  寡婦按�旬u理再嫁,與主�堛漱H結婚,那也是對的,是可以的,沒有作錯,但『若常守節,更有福氣』。(七章40節)這又是人的感情接受對付的功課,這功課學得好,就有福了。弟兄也好,姐妹也好,他們沒有結婚,或是喪偶而守節,把他們的感情都放在主的身上,站在教會的地位上,以主自己作新郎,作丈夫,心思放在主身上,感情放在主身上,意念放在主身上,盼望也是放在主身上,安慰和喜樂都是放在主身上,所有的一切全是放在主身上。這實在太美了!

  聖靈透過婚姻這事所引起的各方面的問題,領我們的心思去注意一件事,就是要合宜的處理人的感情,需要的時候,還要脫離人的感情的轄制,不作感情的奴僕,單單學習尊基督為主,以基督為首。叫人的感情接受主的對付,我們便會站在作身體的地位上,讓主作這個身體的頭,使我們在各樣不同的身分上,學習追求專心的討主喜悅,殷勤的服事祂。

  實際的生活常把人�堶悸漸�景顯露出來,在主的臉光底下,我們可以更清楚看見自己的本相,看出我們依舊為自己活�式A而對為主而活這事只不過是常掛在我們嘴邊的說話而已。我們太會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講話和作事,也太會體貼自己,但願主的光叫我們在祂面前仆倒。不在感情上實際受主對付的,沒有條件成為主手中合用的材料。── 王國顯《仍是一個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