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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書第三章

 

Ⅶ 警告與鼓勵(三121

{\Section:TopicID=138}A 警告與聲明(三13

  1. 最後(to loipon),我的弟兄們,這個片語似乎應該帶出書信的結尾,但卻非如此。使徒插入了一段冗長的討論,到四章8節才又提出要下結論的允諾。話說回來,to loipon 也可以譯為「好吧,那麼」(霍桑)、「此外」,或「進一步說,那麼」(莫德),而不必為「總結而言」(GNB, JB)或「再見」(NEB)。在主裡喜樂的呼籲,是本書信的特色,在四章4節又重複出現。在主裡或是指「因為你們是屬主的」,或「因為祂作成的事」;也有可能這整個片語等於用基督徒的話說舊約的歡呼:哈利路亞,「讚美上主」,我們在詩篇中常常讀到。摩法特的翻譯,將在主裡喜樂的勸勉用來解釋那同樣的事,因為保羅沒有對「同樣的事」下定義。事實是:既然使徒寫到這些事,它們顯然不是從前對教會的口頭訓令170。我們也應當注意,為了讀者的安全,保羅不會猶疑(這是於我並不為難真正的意思171。「把這話再寫」這句難明的話,有以下幾種解釋。

  a. 摩法特譯為:「我在信中再重複『喜樂』一詞」,這個翻譯很大膽,把此片語和要喜樂的勸勉相連。它也可找到一些支持。麥卡爾反對此看法,他說:「本書信固然處處可聞喜樂之聲,但一直到三章1節上,才直接吩咐他們要喜樂」,但他忽略了二章18節;二章18節經文有可能包括這項要求,而三章1節上乃是重提這要求。惟一可用來反對的理由,是如賴富特所言:「這個吩咐與腓立比人的安全(和合本:妥當)沒有直接的關係」(布魯斯也如此認為)。不過,他們在試煉中倘若陷入沮喪、消沉,或許在保羅看來也十分危險。NIV 採用這個觀點,並加了再度一詞,希臘經文並沒有這個字。

  b. 賴富特認為,同樣的事是指防範教會內分爭的警告,這也有可能。四章1節以下又重提這項警告(賴富特認為,它與三章1節的吩咐是銜接的,而整個第三章則是思想的出軌,因使徒的思潮被岔開)。

  c. 麥卡爾和貝爾認為,1a 9節是出自另一封保羅的信,不是寫給腓立比人的,因此我們無法得知同樣的事是什麼意思。見導論Ⅲ 一 「插入說」{\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一、插入說}

  d. 此刻也許保羅正往前瞻,想到以下防範福音仇敵的警告(2節及下)。這是下文極佳的前言。對於警告腓立比人注意假教師一事,保羅毫不遲疑,視為緊要。可能他從前曾帶話過去,提出警告,這些信現在已經遺失;而他又舊事重提。這種重複的警告,對他們有益,是你們的保障。這是肯耐迪、斯科特、本挪特,和葛蒂的看法。也許使徒得到消息,某種危險正接近腓立比教會,於是他便開始了本章的長篇大論。參閱導論Ⅲ 二、「打斷說」{\LinkToBook:TopicID=115,Name= 二、打斷說}

  2. 本書信的話鋒在此猛然一轉,出人意料。參閱導論Ⅲ 一 「插入說」{\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一、插入說}及二 「打斷說」{\LinkToBook:TopicID=115,Name= 二、打斷說},原書3740頁。三重警語的用詞強烈而激動,動詞用命令式加以重複,blepete,「要注意」、「要提高警覺」,顯示出這個嚴肅警告的迫切性和重要性。這個字不像中性的「要思考」一般。辛格假定這裡指幾組不同的人,但這看法頗不可能。保羅心中只有一個與他作對的團體,他用三種方式來形容它:犬類……作惡的……妄自行割的

  這些人究竟是誰?只有兩種可能:猶太人,或猶太基督徒。這兩種人一直是使徒身上的刺。哥林多後書十一章13節講反對者「行事詭詐」,與這裡所指的,是同一批人。此處用諷刺的口吻,說割禮是「刀割」(NIV切割自體者),由此可見,這裡不是指猶太人。而哥林多後書並沒有反對割禮的辯論,也值得注意;在那裡,保羅的仇敵是祖籍猶太的巡迴傳道人(林後十一22),他們外表極富吸引力,成為保羅卑微形像的挑戰。保羅對於猶太人按照猶太教規行事,一向相當尊重(羅二25,三12,十五8;西四11;參:腓三5),但讓他憤怒的是,有人堅持外邦基督徒需要接受這種儀式,才能成為「完整的基督徒」,這是猶太派的要求(徒十五1)。他以尖銳的話向加拉太人說明(五2及下),要反對這種錯誤的割禮教義和觀念。

  這批教師的活動,很可能隨時會傷害腓立比教會;對他們的指控,用詞非常猛烈。猶太人認為,犬類是「最卑賤、狂妄、討厭」的動物172,是不潔的(太十五26;啟二十二15)。保守的猶太人用這個充滿輕視的別號,來稱與以色列為敵的外邦人,他們也是神的仇敵(以諾書八十九42)。在本節中則相反,神的仇敵成為這些猶太基督徒的使者,因為他們所傳的福音不正確(林後十一341315),所以為神所棄絕(林後十一15b;參《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九5,引用太七6;伊格那丟,《致以弗所人書》七1,形容傳異端的教師為「瘋狗」)。不過,保羅心中所想的,或許不是這些假教師的羞辱,或傲慢的態度──如狄比留的看法──而是他們像狗一樣叫個不停(詩五十九614),並且像狗一般緊追著他的腳蹤,要「打擾」他的工作。

  作惡的人,與哥林多後書十一章13節的形容相互呼應。在這兩段話中,如果將重音放在「作事的人」,ergatai,便形成諷刺語,暗示他們反覆強調要「作事」才能保證得救。這種「信賴肉體」(4節),即是相信藉宗教與道德行為,可以累積功德;加拉太書與羅馬書皆對此說大舉撻伐,不過理由稍有不同。

  那些妄自行割的,是指行割禮;不過保羅並沒有用正式的名稱 peritome{,卻用雙關語嘲諷它為亂割,katatome{,即切割身體,有如利未記二十一章5節所禁止的異教習俗〔參:王上十八28,以及區伯利(Cybele;譯註:弗呂家女神)的信徒狂野的禮儀,記於路其安努(Lucians;譯註:約115190,希臘諷刺詩人)的驢和亞普類烏(Apuleius;譯註:二世紀羅馬作家兼哲學家)的金驢等書中〕173。加拉太書五章12節也用類似的話諷刺猶太派人士,那裡的 apokoptein,「切掉」,是指他們專門注意割禮的外表行動,這字也有「去勢」的嘲諷含義。

  3. 割禮的正式名稱,peritome{,保留給基督徒;從羅馬書二章2529節和歌羅西書二章11節看來,這名稱必是指教會為神立約的子民,承受祂向古代以色列所作的一切應許(羅九2426;彼前二910)。割禮,一詞要按上下文來了解其意。這裡,正如狄比留所說:「其思想不是身體上的記號,而是教會深知自己為神的新子民」。這個字原本指猶太人,「按肉體說」的以色列,參閱加拉太書二章79節、12節。然而,由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基督徒教會,是新以色列人,「神的以色列」(加六16),因此可以被稱為受割禮的\cs8,因為這名詞現在具備新的、內在的、屬靈的內涵(羅二2829清楚說明此點)。它的價值直接由它的新意義而來;否則它就毫無意義(加五6,六15),如果單照字面而行,缺乏真信心,只會帶來滅亡(加五24)。將猶太教的儀式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理由之一是猶太基督徒宣稱:藉儀式可以稱義,而保羅反對這一點;理由之二是因為他們一直在教會中區分猶太人與外邦人,保羅則否定這一點(加三2629;西三11)。

  在舊約、昆蘭古卷(利二十六41;申十16;耶四41QS 526;參《巴拿巴書》 9)、和斐羅(Philo)的書中,都曾表明:以肉身的儀式作為蒙揀選國度成員的標記,是不夠的。真正的割禮是靈性的工作,對基督徒而言,洗禮這記號已將其表達出來了(西二1113)。沒有一件事比它更清楚,可以表明:舊約的儀式已為新約對內心歸向神的堅持所取代;同時,禮儀的價值仍然保存,而被賦予更深的意義,不再只是外在的行動而已(如割禮)。

  這裡列出三項基督徒的地位和特權,與猶太派的形式主義正相反。以神的靈敬拜,這句話清楚陳明基督徒敬拜的屬靈特色,符合主的教導(約四24)。無論外在採用或不用某些形式、典禮,敬拜不可或缺的主要特性乃是「在靈裡、在真理中」;而「憂傷痛悔的心」(詩五十一17)也同樣重要;注意力不能從這裡移開。惟有聖靈能激發人如此敬拜;每一次我們聚集,來從事這項至高無上的事──敬拜主我們的神──都當以禱告的心承認這點,並提醒自己,要完全倚賴祂174

  「神的以色列」另一項特色為:其成員在基督耶穌裡誇耀kaucho{menoi,最好譯為「歡欣雀躍」(如一26,二16;參:羅五2;林前一31;林後十17)。這個動詞顯然是保羅最愛用的字之一,在此難以列舉所有的出處。他的書信中共用了三十五次,新約其他地方只出現兩次。這個字主要形容兩種極端的宗教態度:或是驕傲自信(如:加六13),或是謙卑降服於神藉耶穌之十架所啟示的救恩(如:加六14)。這個字的根源可回溯自耶利米書九章2324節(參:林前一31)。

  信徒在救主裡的歡欣,是出於祂已完成的工作。我們的「誇口」不是因自己──己的本性是罪──而是因另一位,惟獨祂的膀臂能帶來拯救,我們應當完全信賴祂,放棄一切自信。這種態度能挫敗驕傲,尤其使我們不能靠宗教美德與成就自誇;而讓我們高舉神全權的恩典,和我們不配得的無價禮物。

  靠著肉體,只是另一種表達法,指宗教人士內在的傾向,要靠自我的努力來到神面前,贏取祂的稱許和接納;保羅提到這點,只是要人警惕,並予拒絕。敵對人士則倚仗宗教儀式,靠自己來博得神的賜福。這裡的肉體或許和行割禮有關(參:加六1213;弗二1115);它也可能與「在靈裡」相對,如羅馬書二章2829節(參三19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D 要拒絕假教師(三1819})。無論如何,這種錯誤的信賴,與基督和其工作完全對立。加爾文指出,一個人若將信賴置於基督之外的事,就是靠著肉體;這就與福音相反,對靈魂有害。所以,我們必須拒絕這種信賴175

 

170 V. P. Furnish, NTS, 10, 1963, 8083

171 Dibelius 認為希臘文 ouk okneron, RSV, 'not irksome' (不厭倦)與一種體裁公式 ouk okno, 「我不退縮」,相等,即回頭指前面二2829對喜樂的呼籲。

172 Strack-Billerbeck, i, 722725頁。

173 T. R. Glover The Conflict of Religions in the Early Roman Empire ( Methuen, 1910 ), 2021頁的形容。

174 有關「聖靈在我們的崇拜中」之討論,見 R. P. Martin, The Worship of God, Some Theological, Pastoral and Practical Reflections  (Paternoster / Eerdmans, 1982),第十章。

175 有關保羅對「肉體」的教導,見 Martin, Reconciliation, 5961頁。

B 自傳(三414

{\Section:TopicID=140}i) 他的猶太傳承(三46

  以上教會立場與猶太主義(猶太基督徒教師自然包括在內)鮮明對立的宣言,鋪了一條路,特別引介出那位曾一度「靠著肉體」之人,他隨之將自己的生平與經驗詳加解說。保羅捲起幕簾,讓腓立比人看清他過去的宗教經驗,以致他們能了解,為何他會如此直率地警告他們。

  到第6節為止,他從以前的專業角度來介紹他的履歷。轉捩點是第7節的檢討。在研讀46節這一段時,必須牢記這種角度;誠如伯納德所言,它乃是「流傳至今的古典文字中,最驚人的自白之一」。使徒似乎嘔心瀝血地要澄清他的立場;理由乃是:仇敵辯稱,他的教導還需要補充,加上某些禮儀,尤其是割禮。他以整全的軍備否定他們錯誤的教義,即:複述他自己在律法以下的經驗、他如何歸向基督、並評析他信主的結果──失了什麼、得了什麼。

  4. 任何一個人,是面向假想的辯論者,向他挑戰,要他藉比較來定輸贏。他難道比保羅有資格評判這件事?他在專業上能比保羅更傑出嗎?無論這個人舉出那一種特長,保羅都可反駁:我有更多。他的這番話,又是把自己「當作愚妄的」(林後十一16及下,十二11),刻意回到昔日,從尚未信主的眼光來看。不過,為了讓自己有權發言,讓腓立比人能回答他仇敵的諷刺,他必須把自己的資格列出來。因著護教的需要,他不得不證明自己是「真正的猶太人」(本挪特);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1節及下與此類似。他的說明如下。

  5. 接下來列舉了一連串資格,證實他的確為血緣正統的真猶太人。他具備的優勢共有七項,分成兩類;本革爾風趣地說,保羅彷彿扳著手指,一項一項地簡潔數出。這張清單上,有四項是與生俱來的資產,另外三項則是他個人的抉擇與信念。

  第八天受割禮,直譯為「至於割禮,八天大」,證明他的雙親「遵守律法的規定」(利十二3),以及他真正為「純猶太人」。他不是歸信的外族人,長大後才受割禮,而他的仇敵中有人可能如此,他們或許是成人後才皈依猶太基督教;他也不是以實瑪利人,這族人年滿十三歲才能受割禮(創十七25;參:約瑟夫,Antiquities, 1.12, 2)。最值得誇耀的事放在前頭:他一生下來便是血統純正的猶太人,並在先祖信仰的薰陶下成長。因此他講話有權威,無人可挑戰;那些可能快到腓立比教會的仇敵,主要的教條便是割禮的需要,他們在他面前無話可說。保羅把割禮放在他履歷表的頭一條,來抗衡這種錯誤的觀念,證明他對此儀式真正合義的解說,是有耳皆需聽的。

  談過正確奉行猶太國標幟之後,保羅接著提出他有利的地位,即隸屬以色列族。這裡的以色列為此一蒙揀選之族立約的名字,保羅以身列其中為傲(參:林後十一22;羅十一1),他是「血統純正的猶太人」(葛尼卡)。

  在神揀選之子民的國中,他聲稱屬於特定的一族,便雅憫支派。這一支派雖然小(「小便雅憫」,詩六十八27),卻受人崇敬,它高超的地位有幾項理由。因位於南方,它可能抵擋了異教由北方的入侵(葛尼卡的看法)。聖城與聖殿都在它的疆界內,令它獨具殊榮。在王國分裂時,它效忠大衛家;而早先在戰場中,它也被器重(士五14;何五8)。還有一點,即以色列的第一個王出自這一家族(撒上九1221,十12025),而使徒原先的希伯來名字與這位王相同,這使他對自己的本族更感驕傲(貝爾的看法)。

  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意思正如摩法特的翻譯:「希伯來人的兒子,父母皆是希伯來人」,由此可見,他從小所受的教養是用本族的母語。能說古代傳下的語言(希伯來文和亞蘭文),表明效忠古文化,令人特別注意;使徒行傳二十二章2節,保羅用亞蘭文向群眾說話,便可為證。耶柔米記載了一段傳聞,說保羅家是在羅馬人蹂躪巴勒斯坦時,從加利利的一個小城逃到基利家的大數(徒二十一39,二十二3)。倘若這項傳說可靠的話,對他種族的純粹就是進一步的證實;但耶柔米的傳說有可能是根據這裡的經文而衍生的。

  使徒下面談到三項優勢,是他足以自誇的成就。在效忠律法──即猶太人非常寶貴的神聖妥拉──方面,他乃是教中最嚴謹一派的成員(徒二十六5),即法利賽人(加一14176

  6. 他作法利賽人的熱心,按照他的自白,反映在對拿撒勒黨(就是早期的基督徒)的仇恨上;他積極逼迫他們,從耶路撒冷直到大馬色(參:徒二十二3及下,二十六10及下;林前十五9;加一13;提前一13)。保羅似乎永遠不能忘記他逼迫人的事,那是因他對神的熱心方向錯誤(徒二十二3;參:羅十2),也是因他在這裡所提偏頗的人生目標。這個回憶不斷在他腦海中浮現,以致他用動詞的現在分詞,dio{ko{n正在逼迫,彷彿在他寫作時,這個行動就在他眼前。但是他也知道,神已施憐憫,饒恕他、拯救他(提前一1213),並將最凶狠的逼迫者變成最忠誠的使徒,從前逼迫教會的(徒九45),現在成為其最無畏的宣教士。這裡用「教會」,顯示這個詞彙不單指各個地方性基督徒團體,更指神的教會(有些抄本有「神的」一詞),整個基督的身體,按舒密德的話,這種「全體」感,「在每一個信徒團體中──不論多麼小,都能整合地呈現出來。177

  從律法的義來衡量,在他自己看來,他是無可指摘的amemptos(參二15同一個字)。明白他用什麼標準來評估過去的生活,是很重要的。這裡用慎選的字形容這標準:「在律法之下的義」(RSV),惟有在遵守律法方面,他的行為才有無可指摘的記錄178。從羅馬書第七章和加拉太書第二章,我們知道身為基督徒的保羅,絕不會認為自己過去的一生毫無錯失。這裡他沒有說到內在的衝突,就是活在律法下會有的感受,因為此處的角度不同。這一節只是全部故事的一部分,真正全面的圖畫,要由使徒在別處的話語來補充、修正179

  有文件證明,某些拉比認為,只要嚴守律法,鉅細靡遺、精準力行,便可達到無可指摘的地步。保羅在此自稱,他已經達到這種標準了。

{\Section:TopicID=141}ii) 過去的棄絕、現在的目標、未來的盼望(三714

  7. 按照本章的次序,現在到了使徒清楚告白的時候。他信主之後,對自己的靈性生活整個重新評估。頭一句話便是強烈的斷言:而從前對我有益的,我現在當作有損的,是因基督的緣故,最後幾個字說明了此一戲劇化轉變的動機和理由。因為基督對他意義重大無比,所以保羅願意將從前的一切優勢──即第五、六節所描寫的──棄掉,好像將它們都一筆勾消,註為損失。而丟棄這些,不再與它們發生關連,他還不以為滿足;正如巴特所見,他乃是驚恐地拒絕它們,視他們為債務。

  的對比,是拉比常用的180,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馬可福音八章36節耶穌的教訓,也以此為背景。主耶穌的話與猶太傳統的教訓類似,而當使徒回顧自己的一生,這個比方頓現眼前,似乎就應驗在他身上。

  我現在認為,在希臘文為完成式,表示一個過去的動作,現在依然有效。這是指他信主的決定,從人的角度來說;這也提醒我們,保羅生命的改變並不是漸進的、不自覺的,而是戲劇化的,但卻有長久的影響。這個強烈的動詞 he{ge{mai,曾用於二章6節,見證他的決定是出於自覺,是他親自作的,是對神的恩典和基督呼召的回應。這一節無疑在回顧他於大馬色路上遇見主的經歷(徒九6181

  8. 使徒的思想此刻又往前推進,由原文的強烈虛詞可以看出:alla men oun ge kai,譯為不但如此。這個有力的引介語,表示以下為重要的宣告。現在,保羅的思想更加開展,不僅包括前幾節所列的優勢,而且將萬事含括在內,就是一切被「宗教」人士視為功德,可以討神喜悅的事。我們再想不出任何一句話,能比這句話更徹底,讓藉功勞、特權來到神面前的「宗教」無立足之地。倘若有人嚮往藉某件事誇口,或認為自己有某種德性,卻看不見他(或她)只能靠神的恩典而活,那些支撐他有這種想法的,都被算為損失、垃圾

  使徒的告白用詞剛烈,角度寬闊,所以韓索曼認為,保羅在此所想的,並非多年前信主時的決定,而是每時每刻不斷的抉擇,抗拒倚靠基督以外之事的試探。因此動詞時態從過去式轉為現在式。他的選擇面很廣,身為猶太人(57節)和基督徒(8節),他本可以靠各項特權自誇,但在得到那無上的至寶之後,其他一切都不值一提。這至寶是用「認識」一詞表達(參10節),此處的形容不容讀者對其獨特性有絲毫懷疑。認識我主耶穌基督,不僅超越猶太教與「宗教」,甚至到一個地步,是與它們有天淵之別的。

  這一節用名詞「知識」,gno{sis,這是保羅在信主的時刻得到的光照,是神賜給他的禮物;這名詞相當於希伯來文 da`ath,來自動詞 yada`,「知道」。它的用法之例,如:神因揀選和恩典、對祂子民的認識(摩三2,對全國;出三十三1217與耶一5,對個人;參:提後二19),以及神子民在愛與順服中對祂的認識(參:耶三十一34;何六3,八2)。保羅的用語「認識基督」流露親密之情(我主),散發出二者有直接關係的溫暖;因此可以視為「與基督相交」的意思,保羅在信主當天,就被引介進入這種關係(參:林後四6)。與永活的基督如此交往,就是以信心在道德與靈性上與祂聯合;使徒在別處則用一名言:「在基督裡」,來表達(參:林後五17,十二2)。

  保羅能夠與基督耶穌關係如此親密,並非沒有付出代價。在回應主的啟示時,他將一切「得著」都丟棄,並放下一切驕傲:為祂的緣故,我失去一切,這字原文為 eze{mio{the{n,和前一節與本節的 ze{mia損失,有關。此處用過去式,回顧該項交易完成的場合;當他於大馬色路上將自己獻給基督時,無疑同時作了這樣的棄絕。

  保羅第三次用同一個動詞,當作,來宣告他已下定決心,結束從前的生活;一切都成為過去(參:加六14);他從前以為可取悅於神的事情,現在都要重新評估。他的眼睛已蒙光照(弗一18),心靈已被神的靈更新(林前二1115;弗四23),如今再來衡量,這些事情都已不值一提,且用很粗鄙的話來棄絕它,垃圾 AV/KJV 譯為「糞便」。也許 KJV 的翻譯太過分了。skybala 可以只是指「殘屑」(RSV)或「廢料」(GNB 美國版)。這個字可以指兩種東西,或是人體的排泄物,或是不要的食物,將丟在垃圾堆上。有人將後者與第二節的「犬類」相連,未免想像力過高;不過莫爾頓和米利根認為,skybalon 是出自 es kynas balein,「丟給狗」。類似「堆肥」之詞,可以讓現代讀者體會這個字的可厭、可辱;這種表達足以呈現使徒完全撇棄了他未信主之前的一切。所有「靠肉體」的想法、作法,都被輕視、拋開,看作骯髒的堆肥,避之惟恐不及(參:賽六十四6;亞三35)。對一切不在基督裡、不靠祂救贖之功的宗教儀式,神的評價正是如此(霍桑)。

  保羅重估的目標,乃是個人最大的得著為何。他失去了一切,為要得著──基督。此處,以致我可以得著kerde{so{),與第七節的「益處」(kerdos),成為對語,而「損失」與已經失去亦是一對。保羅得著基督,究竟是什麼意思?答案可能為:指信徒可以運用基督的一切豐富;或指保羅的根基完全立在基督上。他要基督作滿足他一切需要的救主,成為他公義的緣由,以致到了審判之日,他能有生命的產業(參一11),即基督的公義,這乃是在基督裡面的(參一21,對使徒而言,「死了」就是 kerdos)。基督的本身與工作合而為一,不可分割。得著祂,就是以祂為我們勝過一切的功德;按墨蘭頓(Melanchthon;譯註:14971560,德國學者,路德密友)的名言:藉著信靠順服,親密地認識祂,就是認識祂救恩的福祉。

  這些含義深遠的字彙,無論意義為何,乃是為每一個稱為基督徒的人說的。保羅在此並非指某一種人,或所謂的「神祕派」(狄比留),或殉道者(羅梅爾)。所有人都需要棄絕驕傲,單單以基督作救恩的來源。

  9. 使徒的思想移向未來審判之日,他渴望那時他得以在祂裡面。與加拉太書二章17節相較,賴富特指出,這個動詞帶有吃驚的意味。這個片語準確的含義,正如伯納德所說:「在基督裡不是別的,乃是有從神而來的義」。在神的審判台前,擁有這種義才能免罪。因此保羅明說,第一,這種義與自己的義正一百八十度相反,亦即,它不是人靠遵行律法可以得著的。第二,他強調,它是神在基督裡的禮物,賜給每個信徒。從神而來的義,這形容語可溯自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7節〔參巴錄書(舊約旁經)五29〕:「穿上從神而來之義的袍子……連同從祂而來的憐憫與公義」(RSV 所譯)。祂是得救之義的創始者,能將這義傳給罪人。第三,傳遞神之義(或神的拯救能力,為祂的子民發出,如:賽四十六13,五十一5)的媒介,是信心。透過信心(dia pisteo{s),在基督裡,並且按照信心(epi te{ pistei),即,根據人對福音信息的回應。神首先主動在基督裡預備得救的義;人的信心,乃是存感恩的態度承認神的預備,並且接受它182

  10. 譯為我想認識基督之句子的文法結構,有好幾種不同的解釋。它或許表明目的:「使我可以認識祂」,和第八節「為了我可以得著基督」類似;它也可能指結果:「因此我可以認識祂」;也有可能這是前面曾提過之思想的延伸(將不定詞,tou gno{nai,視為具解釋作用),意思是:靠信心而得之神的義,使信徒能認識基督,及祂救恩的福祉183

  這種認識基督,表達出基督徒與他的主之間藉信心而聯合。底下的話再作進一步的解釋:並且,有「亦即」、「就是」之意。祂復活的能力,是基督的能力,dynamis,在勝過死亡時釋放出來,現在正在信徒的生命中工作,將他從死在罪中的情況救活,使他進入在基督裡的新生命(參:羅六4及下;弗一19及下,二5)。有分於koino{nia祂的受苦,這句話刻劃出,使徒的遭遇和主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有密切的關係;神呼召他作基督的代表,在使徒的生涯中親嚐苦難,甚至可說,他的受苦乃是「基督的死」在他身上發動(林後四10;參:羅八36)。這幾節不可能還有別的含義;它們將保羅為基督受苦的意義,作了最生動、最深刻的詮釋。請參閱 koino{nia 的說明,導論Ⅴ 「書信的特色」 1. {\LinkToBook:TopicID=117,Name= Ⅴ 書信的特色},原書4750頁。

  效法基督的,最佳的說明是參照羅馬書八章29節和腓立比書三章21節。它包括羅馬書六章的教導和經驗,那裡以基督的死和復活,作為祂子民同樣經歷的代表。祂為罪而死,並且向罪死,因此我們在祂裡面也同樣向老我的權勢死,向新的生命活。祂死在加略山時,我們也隨祂而死;不過這件事的實現,需要羅馬書六章11節的勸勉,那句話等於是說:「要效法祂的死」。不過,死乃是生的門檻。保羅向自己死,以致能向神活(加二20)。他的自我、過去是以法利賽人為代表(參46節),現在已被推翻──自我被釘於十架(加五24,六14)──讓基督能在他身上作王,顯明祂為至高的主184

  11. 然而,保羅繼續說明,恩典工作的完成,還要等待從死裡復活。在今世,基督徒已與基督同復活,活在祂得勝生命的能力中;但信徒仍渴望未來的成全,那時內在的衝突(加五16及下)將會平息,復活之後將是全然蒙福的光景。這是基督徒生命「尚未」實現的部分(葛蒂)。此處的片語直譯為「從死屍中復活」,exanastasin(新約只出現這一次)te{n ek nekro{n。請參照路加福音二十章35節類似的片語。兩處經文都是指義人的復活。提到這句話的原因,可能是因有某種異端出現,如在哥林多,他們教導說,信徒惟一的復活盼望,已經在得著新生命時便實現了(林前十五12;參:提後二18,及坡旅甲致腓立比人書七1185

  使徒極其渴望完全像他的主(三21)。他對自己的復活毫無懷疑。本句的條件語,如此,總可以ei po{s,意指下一句所要達成的目標,不是主體可以完全掌控的;布魯斯的解釋)反映出他對未來將發生的事沒有把握,在一章2223節已經說明過;即,這裡是指他的審判事件,其結果在他寫信時仍難逆料。他樂意面對死亡,因為那一步會讓他更接近復活,但他也承認,或許神的旨意是要他為腓立比人的緣故,仍然存活。此處並非對他的得救和最終的福氣沒有把握。他知道,沒有一事能令他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839);不明確的乃是,他會怎樣回到神那裡,是否會經過殉道。

  12. 這一節開啟了一個新的段落。保羅說明,他目前的成就與未來想得到的事之間,有段差距。鑰字為得到,與得著(尤其是後者)。katele{mphthe{n 是被動語態,NIV 卻譯為主動:基督耶穌得著我;這句話是回顧他信主之時的情形。使徒的目標乃是要得著katalabo{),即,使其成為自己的產業,就是復活的基督向他顯現的目的;而他坦白承認,他努力的目標如今尚未被(他)得著。因此,他的一生便是向著未來的目標繼續追求186

  他所展望的完全,需要仔細的定義。回顧前一節所提到的死裡復活,可知他心目中的完全,是惟有在復活之日才能得到的;他顯然還沒有達到那個地步。因此,使徒否定今生可以實現終極的完全。他可能正在關注腓立比人受到的某種教導,該教義宣稱,現今已可達到完全;或許這是根據一種錯誤的信念,以為在洗禮時,信徒「已經復活」,他們在基督裡的生命已經完全。

  他提到未來的復活,便是表明:成聖的恩典之工是漸進的;救恩已開始,但尚未完成,信徒的生活便處於此張力中;而基督徒經驗的至善境界,只能於基督再來時才能實現。最終的完全,今生無法達到,而教會在地上是天路客,總有前進的空間。

啊,人的目標應當超過他手中所得,

否則,天堂還有何意義?(布朗寧,Browning

  不過,今生有相對的完全,與我們身為蒙贖、成聖的信徒相配;保羅已體驗到,也要他的信徒去追求(參:弗四13;西一28)。參閱15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2,Name= C 呼籲:信念與行為要相符(三1517}

  此時,他繼續在追求。動詞 dio{ko{,在這裡和十四節譯為追求,是打獵用語,意為,「我追趕」;也可用於賽跑。這是很強的描述語,形容積極、熱切的努力。它在幾處經文中與得著合用(羅九30;參:出十五9;《革利免後書》十八2),意為「追逐而追上」,「追趕並抓到」。這樣解釋非常合適。使徒在基督徒的跑道上奔馳,明知他尚未完全,但卻充滿信心,至終必然得救。即使達到完全是不可能的,他目前仍舊不會退席、不聞不問。他乃是振奮精神,全力以赴,追求在他前面的理想,至終要獲得他所垂涎的獎賞(14節)。請參閱下一節的註釋。

  13. 弟兄們,我不認為自己現在已經得著了,這否定句重複了12節。此處動詞的受詞,或是對基督完全的知識(他在信主時已經歷到一些),或是復活的福分。從下文看來,前者較可取。請注意 NIV 加上了「現在」(yet)一詞,這很重要;它是根據最好的抄本。因為上下文要求加上這詞。(按抄本的證據,有兩種選擇:或是 AV/KJV 的「不是」,ou,或是 NIV 不是現在oupo{;要在兩個讀法之間作抉擇並不容易。)使徒並不滿足,他絕不會無心追求,或放鬆終極完全的盼望;對自己目前的狀況,他也沒犯沾沾自喜的錯誤。

  他一生的座右銘,記在以下自白中。而我只有一件事,原文極簡潔,直譯為:「而──一件事」,hen de。他在口授的時候,情緒顯然相當激動,思緒奔騰,話語間斷,詞藻唐突。一件事沒有定義,只能從下文來推測。忘記背後,是一瞥使徒過去的生涯,或是指56節的猶太優勢,或是指他過去基督徒的經驗,作使徒的成功與失敗,勝利與悲哀。支持第一種觀點的理由,是在第8節可以觀察到他的覺醒;如果任何「靠肉體」的傾向復甦,而他竟屈從,他的追求就必定會受攔阻。加拉太人的錯誤正在於此。猶太派加給他們束縛之軛(加五1),讓他們陷入回到過去老主人權下的危機(加四9),他們的靈性進程便受到了阻礙(加五7)。保羅克服這試探的方法,是刻意不斷忘記epilanthanomenos(現在分詞)。按聖經的角度,「忘記」的意思,並不是從心思中去除(即使作得到的話),而是「記住」(anamne{sis)的相反;在聖經裡,「記住」是充滿活力的重要回想,將埋在歷史中的事,從過去帶回現在,使從前事件的效果,發揮於現今。列王紀上十七章18節便是很好的例子。那位寡婦指責以利亞,使神「想念」她的罪,而她兒子的死,便肇因於這種「想念」的能力。保羅刻意忘記過去,是指這個意思。他不讓過去對他現在的靈性狀況產生任何影響。

  與這種消極態度並行的是,積極地專注於一件最有價值的事,努力面前的。這是刻畫賽跑者在比賽中盡上一切力量187。終點的標竿與得勝的獎賞激勵著他,讓他能「跑完全程」(徒二十24)。他也必須「跑得不偏不倚」(林前九26,摩法特),使盡一切力氣。在此保羅所想的,乃是最終之日,復活之時,所有忠心的信徒都要在審判中得獎賞(林前三14,九25;提後四8)。

  14. 獎賞的思想,在此更多發揮。為要在跑盡今生路程後得到獎賞,使徒將他的眼睛定在標竿上,skopon(二4用其同源動詞 skopein,「守望」、「注目」),並且向其奮力前進,dio{ko{(見12節的註釋)。他沒有定義所渴望的獎賞是什麼。神從天上召我(直譯,「『上來』的呼召」,是(神)對保羅說的話)188不是指獎賞的內容,而是指神的呼召臨到他,讓他能進入賽程,去得獎賞。保羅在信主之時就聽到這個呼召,是基督耶穌向他說的,他也立刻回應。在神的憐憫中,同樣的呼召也臨到所有信徒,要他們因著基督在十架上的和好工作,離開犯罪背逆的光景,與祂在基督裡相交。因此這是「天上」或「向著天」的呼召,要我們到神面前去。

  既然基督是神向罪人呼召的基礎,神又透過祂發出呼召,我們便可相信,祂本身就是那獎賞(布魯斯)。不過,本革爾將這個詞彙解釋為生命的冠冕(參:林前九25;提後四8;雅一12)。功德的觀念絲毫不存,因為這裡的提醒為:若要跑完全程,必須有神大能的呼召與保守的恩典。我們的責任是「配得過所蒙的召」(帖後一11),並繼續努力,仰望耶穌,以忍耐和勇氣跑完全程(來十二12)。

 

176 這一派人代表猶太社會中最虔誠、最嚴格的成分,參與 Josephus, Anti-quities, 17.2, 4, 18.1, 3; Jewish war, 2.8, 14 J. Jeremias 的探討,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 ET, SCM, 1969 ), 246267頁。

177 TDNT, 3, 506頁。

178 Martin, Reconciliation, 2431頁,尤其26頁。

179 這個看法假定羅馬書第七章保羅在信主之前親身體驗(如 C. H. Dodd,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Romans [ Hodder and Stoughton, 1932 ], 107, 108頁)。對羅馬第七章另一種看法,參 J. D. G. Dunn, 'Romans 7:14-25 in the Theology of Paul' , Theologische Zeitschrift, 31, 1975, 257273頁。

180 Strack-Billerbeck, i, 749頁;參 Aboth 2:1

181 Seyoon Kim, The Origin of Paul's Gospel ( Eerdmans, 1982 ), 56, 297300頁。

182 有關「神的義」之書目,見 Martin, Philippians ( NCB, 1976=1980 ), 131133頁;以及 J. Reumann, Righteousness in the New Testament ( Fortress, 1982 ), 尤其6263頁對三911作了合時宜的說明,不過他偏愛 Collange 累贅的翻譯,這倒值得商榷。

183 Collange Hawthorne 對這裡文法的專論。

184 Tannechill, Dying and Rising with Christ, 根據這一節寫了相當好的文章\cs15 , 探討他所謂「順應的能力」(104112)頁。

185 Martin, 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07144頁。

186 這一節可以告訴我們保羅對信主的看法:見 J. Dupont, 'The Conversion of Paul, and its influence on his understanding of salvation by faith' , 刊於 Apostolic History and the Gospel, 十一章。

187 有關「竭力」ekteino{ 一字,見 V. C. Pfitzner, Paul and the Agon Motif ( Brill, 1967 ), 139156頁。

188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背景 , Collange, Martin, Hawthorne 對該處的註解。

C 呼籲:信念與行為要相符(三1517

  15. 由本節可以看出,上一段對基督徒之完全的談論,是針對某種爭辯而說的。顯然在腓立比教會中,有些人想法不一樣,即,他們所接受、所奉行的觀點,與保羅的教導不同。動詞 phronein 顯示,保羅心目中的這批人,不但見解與他不同,連外在的表現與作風也迥異。當時必定有人教導,今世便可達到終極的「完全」。使徒從兩方面回答這個問題。第一,他堅持從成熟度才能真正評估完全,而這種成熟度會不斷追尋更圓融的地步。我們所有成熟的人,便是指這個意思。成熟即為「靈裡成熟」(GNB),所用的字是 teleioi,可以指「完整,按照目前的標準已發展完全」,如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0節與希伯來書五章14節。這與12節並不衝突;他用成熟一詞,也不像賴富特所以為的,有諷刺意味。他期待每個基督徒都達到相對而有進展性的「完全」,但卻反對能達到終極完全的說法;只要我們還在世上,終極的完全永遠是未來的事。腓立比教會中或許有一批人,認為他們的屬靈成就超越其他信徒,而看輕他們,就像後期的諾斯底派輕視那些無法達到完全階段的人。保羅卻否定這類宣稱。

  對於錯誤的完全觀,第二個反擊為:倘若有人傾向於不同的想法,神也必以此(即,保羅對真正完全的說明,而不是與他的教導不符之觀念)指示你們。他非常有把握,自己所說的乃是真理,以致求神幫助,光照那些與他信念不同的人,改變他們的思想與行為(參:加五10)。

  這個情形和哥林多教會的狀況有幾分類似。在哥林多教會也有同樣驕傲的靈,依據錯誤的聲明,對復活產生謬解,而在教會的會友中,也產生相似的現象,即分黨與爭辯189

  16. 這一節較直譯的譯法為:「只到我們已達到的地步,讓我們照這樣行」,這句簡潔而技巧的話,是要讀者接受保羅在本章前面所闡釋的真理。使徒確信,凡渴慕認識全備真理的人,必會得著神的啟示為賞賜(15節)。同時,他則說,在得到更大光照之前,只要心胸開闊、願受教導就夠了,並按照目前已有的亮光來生活。以後的教會歷史充分證明,各種成聖的教義,以及對基督徒生活的誤解,可以造成何等大的混亂與不和。如果他們能記住使徒這番溫和、中肯的話,就可以防止這種不愉快的景象。

  17. 有人或許反對說,這種行為的標準並不清楚,保羅的回答乃是,在讀者面前立下活生生的行為模式,是他們可以效尤的,那便是他自己的榜樣,以及那些跟隨他之人的榜樣。對基督教而言,倫理教導不是一套文字的觀念與格言,講論生活的各個層面,而是具體呈現於一個生命中──最主要是主耶穌的生命,亦可間接從最初跟隨祂之人的生命看出。希伯來文 hala{ka{h,指實際的行為(直譯:「行走」,如詩一1;和合:從),與頭腦的活動不同;新約的概念和希伯來文這個字相呼應。因此使徒用希臘文動詞 stoichein, peripatein,這兩字是該希伯來文的直譯。對我們今日的人而言,透過聖經,同樣可以找到這模式;聖經揭示那位世界之光的生活,而藉著聖靈的更新(林後三6),我們能將福音的教導應用於目前的景況中。不過,許多傑出的屬神兒女,在生命中領受祂的恩典,也堪作為我們的榜樣。

  保羅自稱能作別人的典範,要一同效法我……照我們榜樣而行……,似乎是自吹自擂、愛慕虛榮,但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節說明其條件:「效法我的榜樣,像我效法基督的榜樣」,或「像我屬於基督一樣」。使徒和他同工們的榜樣typos,(提摩太、以巴弗提;參:帖前一6;帖後三79),就是腓立比人要密切注意的,skopeite(參14節與二4),並不是空洞的倫理概念,乃是指前幾節的教導。他們要像使徒一樣,學習棄絕所有「人為」的義,將自己置於十字架的審判之下,順服它向罪死、與神相交的呼召(10節)。他們也要像他一樣,丟棄自滿,在基督徒的生涯中奮力向前(1214節)。因此,這個呼召要點不在效法,而在承認保羅使徒的權柄190

 

189 細節請見 Martin,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90 W. Michaelis, TDNT, 4, 667頁以下。

D 要拒絕假教師(三1819

  1819. 保羅和同工們的實際行為,是腓立比人的目標。但他們要遠離另一種榜樣,就是許多掛名基督徒的樣式,他們的生活羞辱了他們所稱的名,讓使徒心痛不已。這裡所指的人顯然是掛名的信徒,肯耐迪的說明很具說服力191;不過,至於他們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則難以判斷。

  如果是猶太基督徒,他們便是保羅在三章2節以下所提到的那群人;幾個比喻的解釋也迎刃而解。他們對基督十字架的仇視,是因他們認定律法為得救的途徑,使得加略山的犧牲失去拯救的意義和必要性,不再是救贖的不二法門(參:加二21RSV)。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意即,他們既與單靠基督得救的盼望一刀兩斷(加五4),就再沒有前途,只能與未得救的人一同落入滅亡(如:羅九22)。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則指他們區分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猶太基督徒有這種特色(參:徒十五;羅十四,十六18;林前八∼十;西二16)。猶太基督徒另一則信條就是割禮(參三25),使徒說:他們的榮耀在他們的羞辱,也許就是諷刺這一點。此處榮耀幾乎等於「神」,如詩篇一○六篇20節;希伯來文的羞辱bo{sheth),在舊約是專門嘲弄假神(bacal, becalim)用的,猶太人曾把它們當偶像來崇拜(參,如:耶十一13)。倘若保羅是想到割禮,羞辱便是指在行儀式時必須裸露身體(參:創二25,三71011;結十六8;啟三18)。彌迦書一章11節與那鴻書三章5節,將裸體與羞辱並列。他們的思想 phronountes,集中在地上的事,因為他們的信心是建立在規條和儀式上,而基督來到,已經把這些廢棄了,祂的福音能滿足罪人的需要。

  另一方面,這幾節最好視為描寫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至十三章所提反對他的人,亦即,猶太基督徒中諾斯底派(或譯:惟智派)的教師,指出他們錯誤的觀念為道德律的鬆弛。他們傾向於接受廢棄道德論,亦即,以為只要思想得光照、靈魂得拯救,身體便無關緊要,所以可以拋棄道德規範、不顧行為準則。肉體犯罪並不會污染靈魂,所以道德的束縛可以丟在一旁。羅馬書六章1節以下反對這種錯誤的教導,說明不能用恩典的教義作放縱的理由;哥林多前書六章9節以下教導,身體是神聖的,是聖靈的殿;哥林多前書八章與歌羅西書,都指責倚靠「知識」的想法,以為知識是基督徒惟一重要的經驗。這些經文都清楚表明,保羅在他所建立的教會中,必須糾正錯誤的教導和不符合基督徒的作法,這些不僅有礙恩典的教義,也破壞了他對道德標準的堅持。

  如果這裡是在指斥這類不實的觀念,我們也很容易說明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koilia,用於性器官,如林前六13,布魯斯)(亦即,他們放鬆的食慾與貪婪),他們的榮耀就是自己的羞辱(即,不道德的行為),他們的思想專在地上的事(即,他們對感官的追求)。倘若此處所關注的是這類人,他們相信自己有「自由」為所欲為,於是罔顧道德尺度(如哥林多的情形),保羅的嚴厲便有其道理。麥卡爾則認為,這種人不可能已經侵入像腓立比這樣的教會,因此他根據這一點,支持分隔論,即主張第三章原來不屬於本信(參閱導論Ⅲ 一 「插入說」{\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一、插入說})。但哥林多後書十至十三章的資料顯示,哥林多已經受到這種侵害(林後十一341315);而這危機離腓立比亦不遠。正如三章1節以下,保羅會預先警告腓立比人他們將遭遇的事(參:徒二十2930)。正如我從前屢次告訴你們,可以證實這一點,也指出他曾教他們辨認猶太籍的分裂派教師(參:林後十一22),及主張惟智並廢棄道德的人(參:林後十35,十二21)。其他的可能解釋,請參閱柯蘭吉與霍桑的註釋。

 

191 Kennedy, 461頁。他提出以下幾點:(1) 動詞「生活」(18節)顯示是用於基督徒(參17節);(2) 倘若所提到的人不是基督徒,使徒的眼淚就沒有意義,參徒二十31。但是他在羅馬書九1~3,十1,也用類似的情感提到他對尚未信主的同胞之渴望。(3)「仇敵」如果是指異教徒,未免太迂腐。

E 基督徒真正的產業(三2021

  20. 前兩節算是一種旁白,是因17節的動詞「活」而激起的。信徒真正的「生活」樣式,令保羅想起福音仇敵的「生活」;他在1819節用鮮明的話,將他們暴露無遺。

  如今,同一個思想開啟了新的對比。「以地上的事為念」(19節)的人,與基督徒公民身分在天上正成對比。是我們的(頭一個字,表示強調)公民身分在天上,而不是那些仇敵的;他們在真正的產業中無分無權。這樣,可是gar(這個字出名地難譯),就有表達對比的意思,「不過,當然」。

  公民身分politeuma,可以譯為「聯邦」(RSV)、「行事為人」(參一27)、或「天堂的僑民」(摩法特)。底比留斯意譯為:「我們的家在天堂,在地上我們乃是天上公民的僑民。」司徒弗更進一步說明,保羅此處的話惟一令人滿意的說法,是將 politeuma 譯為「首都或故鄉,其公民都登錄於冊」192。此處本字的背景,是讀者的情況,他們所居之城為羅馬軍隊的殖民地,與首府羅馬直接相關(參閱導論Ⅰ 「腓立比教會」{\LinkToBook:TopicID=108,Name= Ⅰ 腓立比教會},及一27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9,Name= A 面對外敵:要合一與無畏(一2730})。

  此處使徒暗示,腓立比基督徒效忠的對象有二。按羅馬國民的身分,他們是遙遠的首府羅馬市的公民,皇帝就住在那裡。按「另一個主耶穌」(徒十七7)僕人的身分,他們乃是那個首府的公民,萬王之王在那裡定居,他必將降臨,在地上建立王權,拯救祂的子民(帖前一10)。而此刻他們住在地上,好像外國人暫時在他國居住,國籍卻不在該處(參:來十一13;雅一1;彼前一1,二11193

  從那裡ex hou,只能指 politeuma,而不是指\cs16 ouranois天上,如 NIV 翻譯的含義。從我們的首府,即事實上(希臘文 hyparchei)座落在天上的城,我們期待一位救主降臨,祂應許要帶來最後的拯救,使我們脫離這滿懷敵意之外邦世界的試煉與逼迫。保羅書信裡很少用救主一詞,來作主耶穌的稱號,只在以弗所書五章23節;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提多書一章4節,二章13節,三章6節出現過。泰勒(V. Taylor)的解釋為:早期基督教文字忽視這個名詞,是因希臘宗教中常用它指各種神祇,視為「眾救主」,而在對該撒的敬拜中,也把這個尊稱歸於皇帝194。既然周圍的宗教如此使用這個詞彙,基督徒或許就不太願意這樣稱他們的主。

  這裡用這個稱呼,理由可能是保羅在用一個意象,其中不可避免要以羅馬皇帝來作對比。因此,他以主耶穌基督,來與羅馬首都的元首相對。救主so{te{r,是羅馬皇帝的頭銜,因主前四十八年曾有一道御旨,要以弗所人稱猶流該撒為「宇宙人類的救主」;此後,它就成為當權的該撒常用的稱號。

  保羅在這裡用這字,有描述意味。在遭遇試煉時──如同腓立比人目前的經歷(一2730,二15),基督徒應存期待的態度,就是專注於基督的降臨,祂來要作救主(希臘文 so{te{r前面沒有定冠詞),即,彰顯能力拯救祂的子民脫離逼迫者,使他們揚眉吐氣。這幅圖畫可回溯至舊約,那裡常形容神來救援祂受苦的子民(如:賽三十五4)。羅梅爾聲稱,當時羅馬政權是迫害腓立比教會的仇敵,但這個說法缺乏證據。此處該撒與基督的對比只是概略而言,也許是因為腓立比基督徒住在羅馬殖民地的特殊狀況,所引出的聯想。

  保羅說,我們熱切地等候apekdechometha)祂的降臨;他所用的動詞,通常是指對未來許多事情的期盼(參:羅八1923;林前一7;加五5)。希伯來書九章28節用了同一個動詞,與這裡完全相同。所期待的拯救,無論是指我們最終的救贖,還是指完全脫離逼迫教會者,都正與1819節所提到的那批人形成對比,他們的命運便是「滅亡」。

  21. 本節對主再臨的目的,作了更進一步的說明;此外,也駁斥了前面所提不合基督徒的看法:「他們的榮耀就在他們的羞辱,他們專顧地上的事」(AV)(參:西三5,那裡暴露了肉體的罪,加以痛責,並用了類似的片語:「在地上」;又參:林後五1)。這樣相連作解釋,比麥卡爾的說法更好,他認為:因為使徒和教會都在肉身上受痛苦,才激發他們思想,主再來會改變信徒的身體。

  使徒所形容的這種改變,包括我們卑微的身體完全變化;「卑劣的」(AV/KJV)把 te{s tapeino{seo{s 翻譯得太過分了。名詞 tapeino{sis 直譯為「卑微的地位」、「恥辱」;參閱二章8節,那裡用同源的動詞:「他卑微自己」,並參路加福音一章48節。我們的身體是卑微的,因為由於犯罪,它處於羞恥的情況中。它的特色是脆弱(參:創三19;詩一○三14)與軟弱,罪很容易便能對它發號施令(羅七14及下)。但身體原是神創造的,是好的(林前六13及下)。斯多亞派與諾斯底派認為身體本為惡,這種貶抑的看法並不正確。

  「我們卑微的身體」有一天會為新的「靈性的」身體取代。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2節及下,也說明了信徒死後身體的變化195。本節連同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517節,主要是論主回來時,地上教會的情景。不過,兩種群體最後的結果都一樣:死人要復活,擁有靈性的身體;活人要經歷改變。「我們都(即,無論死人活人)將被改變」(林前十五51)。

  「於是我們將有天上(那一位)的形像」,指榮耀的基督(林前十五49),這便是像祂榮耀的身體所指的盼望;亦即,祂現在於高昇、榮耀的情況中所具有的身體;與祂在道成肉身時的身體,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二78;參:來十5及下)。「祂榮耀的身體」是信徒靈性身體的模型;藉著祂的能力,我們將被造成像那樣 symmorphon(參二6morphe{,「形像」),並與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參:約十七24)。這種相像不單是在外表上;三章10節用其字根 symmorphos,譯為「成為像」,由此可見,相似之處乃在分享那尊貴身體的本性,有分於其生命,承受真正完滿「向神活」的本質,與基督完全相像(羅八29;約壹三2)。我們贊同麥卡利斯,認為身體so{ma,不是單指外表的樣式,而是指「全人」。神救贖的工作,在我們基督徒一生的經歷中不斷運行(林後三18),而等到那時,「最後的產品」才完成;基督將在我們裡面成形(morphe{)(參:加四19)。這段話與二章611節,在用字與觀念上的關聯值得注意(馬挺;霍桑認為2021這兩節是「教會最早的詩歌之一」)。

  改變的過程,是透過那使祂能叫萬物歸於自己權下的能力來進行。能力energeia,代表在發揮功效的能量(參:弗三7),基督的復活便是其最大的彰顯(弗一1920)。不過,此處基督本身是這大能作為的發動者(如:西一29),保羅說明,要改變信徒身體的能力必然充足,因為祂不但能掌控信徒身體結構的困難成分,還能制服萬物、整個宇宙,使一切都在祂控制之下。這個思想與二章1011節呼應,那裡提到宇宙的每個範疇都臣服,承認「耶穌基督是主」(麥卡利斯、霍桑、布魯斯)。「臣服」的來源是詩篇八篇6節,它用於此處,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728節和希伯來書二章59節,可以互相參照196

 

192 Stauffer, New Testament Theology, 296297頁。不過,保羅所指明的這個教會,其中也有猶太人。他們是以色列人,「真受割禮的」(三3RSV),置身於外邦世界中(Gnilka)。

193 保羅這個用詞,表露出早期基督徒對這類教訓的應用,這方面可以與 Epistle to Diognetus5參與。

194 V. Taylor, The Names of Jesus ( Macmilian, 1953 ), 109頁。

195 有關這幾節及下面的其他經文,見 Martin, 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34142頁。

196 Martin, 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12~114頁;A. T. Lincoln, Paradise Now and Not Yet, SNTSMS 43,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 87109頁。

──《丁道爾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