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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書第一章

 

第一段 引言(1:1-2)

一.使徒的自稱(1:1上)

1上      1.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

這裡保羅沒有強調自己是使徒,這樣自稱,是保羅寫給馬其頓教會書信的特色。他在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時,也是這樣。顯見馬其頓教會對保羅使徒的職分毫無疑惑,所以他不必在書信中特意強調這一點。保羅雖然確有使徒之尊榮,但他並沒有因此而自高自大,反倒稱自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這是個十分平凡的頭銜,因為不但保羅是基督的僕人,一切信徒也都是基督耶穌的僕人(太10:24-25;羅6:15-18)。他似乎更喜歡信徒看他自己和他們一樣,都是主的僕人。雖然有時他必須運用使徒的權威,甚至需要極力向某些教會證明他自己確是主的使徒,但這可說是不得已的,他並非喜歡仗著一種人所尊重的職位,炫耀自己。他所以要向人解釋自己是使徒,完全是為著福音的利益。正如他對以弗所教會所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徒20:20)。

「基督耶穌的僕人」這句話也表示他是奉行主旨意、侍候主的人,是在一切事上聽從主的吩咐而行的,是要高舉主、榮耀主,郤不是榮耀自己的。這是一切信徒所該保持的態度。僕人不該只顧自己的事,不該把大部份時間為自己使用,更不該佔奪主人的榮耀。

2.和提摩太

加上「和提摩太」這幾個字,並不是說這卷書信是由保羅與提摩太同寫的;乃是表示這卷書信中所說的話,是他們二人所同心的。實際上信中的話是保羅的意見。在保羅書信中,除了本書外,還有哥林多後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腓利門書等,也都以提摩太和他一同具名。由此可見提摩太與保羅的關係確比其他人更為親密,更為同心。而提摩太與馬其頓教會之間的關係也較為密切,因為他在路司得遇著保羅後,便跟保羅同去馬其頓一帶傳福音(徒16:10;17:14)。後來保羅到了以弗所,曾打發提摩太到馬其頓去巡視那地區各教會的情形(徒19:21-22)。保羅從哥林多回耶路撒冷時,在路途中視察馬其頓各教會情形,提摩太也同行(徒20:3-4)。在寫這封書信時,保羅正準備打發他到腓立比看望教會(腓2:19)。但他是在甚麼時候來到羅馬陪伴保羅,聖經沒有記載,所以無法推斷。

無論如何,提摩太是保羅福音的兒子(提前1:2),跟保羅的關係親如父子。保羅特在書信中跟他一同具名,表示保羅對提摩太的尊重,也希望腓立比教會給他應有的尊重。

二.受書人(1:1下)

1下      注意「凡住腓立比」與「在基督耶穌裡」這兩句話。使徒如此稱呼受書人,顯出基督徒的兩種地位。我們一方面是住在今世的城巿中,同時也是在基督耶穌裡面。腓立比是世上犯罪多端的城巿,信徒原本都是其中的罪人,但現今卻成為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這麼大的一個轉變-由死亡到永生的轉變,是出於神的恩典與慈愛。所以這句話隱藏神無限的恩慈在內。

在聖經中可見神很注重我們的「地位」,在祂要賜福給我們之先,必須讓我們得著一個可以蒙福的地位,這地位就是「在基督耶穌裡」。基督徒能得著屬靈的恩惠,都是憑藉這個地位,因為神一切的豐盛都藏在基督裡了(西2:3)。

當神用洪水毀滅全地時,不論地上那一種生命,高級的生物,低級的生物,凡在方舟以外的都滅亡了;但凡在方舟裡面的都得救。神不問他們本身的長短,而是看他們的地位是否在方舟之內。所以一切沒得救的人,都該藉著信賴基督的救贖,而進入基督裡;而一切已經得救的人,就應該藉著信心,取用「在基督裡」這個地位所有的一切恩典,並且站在這個被聖別的地位上來生活。

「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這句話也說出信徒兩方面的生活。他們雖然住在腓立比,卻也在基督裡,雖然在基督裡,卻還是住在腓立比。信徒一方面是在世為人的,另一方面卻是在主裡蒙主保守的。每一個還在肉身活著的信徒,都必須同時應付這兩方面該有的責任。我們不是只在基督裡作聖徒,而不必盡我們在世做人應有的義務;也不是只在世上做人,而不必顧到在基督裡該有的見證。所以我們生活在世上應當跟一般人有分別;雖然與世人同樣生活作工,卻不跟世人同流合污,而是保守自己在基督裡,過著聖潔的生活。正如以諾,雖然與神同行三百年,但他卻照常生兒養女(創5:22)。這就是基督徒從世界中分別出來的意義。我們不是被搬到一個沒有罪惡的地方來過聖潔生活,乃是在這凡俗的世界上,站在聖別的地位上來生活。基督若在拯救我們之後,便把我們遷離這物質的世界,我們就成為對這世界毫無用處的人;基督若不拯救我們而留我們在這世界,我們就只能對這世界有壞的用處;但基督既拯救我們,又留我們在世界上,就是叫我們高舉基督的救恩,藉著他福音的大能,把世人看不見的基督在這世上活現出來。

所以「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這句話,顯示了基督徒人生的意義、價值、和得勝的方法。我們既日日生活在看得見的世上,其中的試探誘惑不斷在引誘我們,要是沒有天天跟主交通,支取得勝的能力,我們這兩方面的生活就會失去平衡,不能把基督的榮美,顯明在世人眼前了!

「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這句話也表示兩種立場:在世界的立場,和基督裡的立場。基督徒雖然活在世上,卻要凡事站在基督一邊,不站在世界一邊。

「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監督」在聖經中和長老的地位相同(見徒20:17,28;多1:5,7;提前3:2;5:17-19)。保羅所到的各城,在建立教會之後,也常常為教會按立長老(參徒14:23;提前5:17-19)。從多1:5,7我們清楚看見長老就是監督。所以有兩種不同的名稱,解經者多以為:長老是猶太人的稱呼,監督是希臘人的名稱。無論如何,名稱雖然不同,但他們在教會中的職責實際上是一樣的,都是被聖靈所立,為全群儆醒的意義不同。現今教會中的長老一職,也常常不是在靈性上牧養教會的牧者,所以現今一般教會中的監督和長老的名稱雖出自聖經,但職責上已有改變。現今牧養教會的實際工作是牧師或傳道人,而長老們實際作牧養工作的很少。

「執事」除了提前3:8-12明說是教會中的一種職分之外,有些地方也用作一般受神的託付、而為神盡忠負責的人之稱謂(如林前3:5;4:1;林後3:6;弗3:7;西1:23,25等)。但教會中之執事所管何事?聖經沒有詳細記載。按徒六章記載,初期教會所選出的第一批執事,是管理飯食和雜務的,但這並不是說執事只可管理飯食,聖經的記載只說明,當時教會是因需要管理飯食的人而選立了他們。但大致上我們可以說:執事的職責是管理事務方面的事,使長老和傳道的人可以專心傳道。

三.祝福的話(1:2)

2          這類祝福的話,是保羅書信中常見的。「平安」是猶太人問安的常用語。各個不同的民族,見面時都有他們常用的問安語。雖然所用的問安語或有不同,但都不外是為別人祝禱平安的意思。人們雖渴想獲得平安,卻未必能得到。平安所以成為人們的問安語,正足以顯明它是人人都想得著,卻沒有把握必然得著的。事實上,通常一個人聽見別人向他問安或說祝禱的話,只是感謝對方的好意,至於所祝禱的平安是否能以得著,則完全不存甚麼希望,因為人的祝禱只是空言而已。使徒在這裡的祝禱,在平安之前加上「恩惠」,平安之後加上「神」,似乎暗示我們,要得著真正平安之要訣,不是單憑自己的想望,而更應該仰賴那位賜恩惠的神。

「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這樣的祝禱,跟一般好意的祝禱大不相同。「平安」是以神的「恩惠」為先鋒,以父神為後盾。它是根據神的恩惠,和信實的父神,藉著一位曾為我們流血捨命的基督而臨到我們的。世人所以得不著平安,是因為他們離開了平安之源頭──神,又拒絕了祂的恩惠,這樣當然得不著平安了。

注意:「恩惠……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彷彿是一項屬靈的公式,其中的虛點可以放入任何祝福。不但平安可藉此得著,一切其他屬靈的好處,也都可以加在「恩惠」與「神」之間,使我們藉基督而得著。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在每一件事上,都知道仰賴神和他的恩惠而行,就都能成為有價值、有意義的事了。保羅常能把一些最普通的事,變成具有豐富屬靈意義的事,因他凡事都仰賴神的恩惠而行。

保羅在本書的自稱中為什麼沒有提到他是使徒的職分?試盡量找出新約其他經卷的記載,說明提摩太跟保羅的關係。「住腓立比、在基督裡」這句話有什麼屬靈教訓?「監督」指什麼職位?跟長老、執事有什麼異同?

第二段 感恩與代禱(1:3-11)

參考

一.為信徒的同心而感恩(1:3-8){\LinkToBook:TopicID=106,Name=一  為信徒的同心而感恩 (1:3-8)}
二.為信徒的愛心與知識而禱告(1:9-11){\LinkToBook:TopicID=111,Name=二  為信徒的愛心與知識而禱告 (1:9-11)}

一.為信徒的同心而感恩(1:3-8)

1.感恩的態度(1:3-4)

3-4       這兩節聖經給我們幾點重要教訓:

A.保羅能為腓立比信徒感恩,表示他們對所聽的道,有很好的表現和見證,使保羅因他們心中大感安慰。我們當常常自省,我們是否常使那些忠心事奉主的僕人,或是真誠愛主的人,為我們歡喜感恩?還是叫他們為我們擔憂,負重,甚至為我們難過流淚?這可作為一個信徒靈性是否蒙恩的記號。

B.保羅的心常常掛念主的羊群。人所常常掛念的是甚麼事,可以證明那個人內心所愛戀的是甚麼。保羅常常想念主的羊群,證明他的心是愛主的,所以他能因信徒靈性蒙恩而快樂。當我們落在患難中的時候,我們所想念的是誰呢?是不是自己的痛苦和自己的家人?但保羅在監獄中所想念的卻是神家的兒女們!我們要是沒有保羅這種愛心和豐富的生命,當然不能有他那樣偉大的工作了。

C.保羅的心中常有一種美麗的聯想。每逢想到人的時候便聯想到神。想到人的好處時,他想到神的恩典;想到人的壞處時,他也是想到神和祂的聖潔。在此他想到腓立比人蒙恩之情形,同時就想到神恩典之豐富,並為他們歡歡喜喜地感謝神。這種那麼容易聯想到神的心思,表示他的心常常在神那裡。戀愛中的青年看見了美麗的鮮花便想到他所愛的人。初次作母親的少婦,看見商店中的童裝或玩具便會立刻想到她自己家中的孩子。這類聯想十分自然而敏感,甚至他們自己都不察覺會有這樣的情形。這沒有別的,就是他們的愛傾注在他們所愛的人身上。我們在生活中是否那麼容易聯想到神呢?我們不要忽略保羅在此所說的「每逢」,這重要的詞語表示他不是偶然一次,乃是每次想到腓立比信徒時就感謝神,就聯想到神和祂的恩典。保羅是沒有受薪的傳道人,除腓立比教會外,很少接受其他教會的供給。但我們可以推想,若是加略人猶大來寫這封信就可能會說:「每逢想到你們,就感謝你們的供給。」因他看到馬利亞的香膏時,便聯想到那三十兩銀子。猶大的聯想與保羅的聯想是何等大的不同。所以我們應當注意我們常常容易聯想到甚麼事,這可以測驗我們愛主的心如何。我們應當在一切繁忙的事務中,學習在每一件事上聯想到神,這是操練敬虔方面很有益的學習。

D.保羅所感謝的是「我的神」。「我的神」在這裡是很強的語氣,表示這神與保羅之間的親密關係。保羅是神所佔有的,神也是保羅所佔有的。他將自己整個心靈歸給神,將一生光陰歸給神,一切所作都是為著神,一切的目標都是向著神。而這位神,被看為是保羅的神,是他所倚靠、所信賴的,是常看顧和支持他的。這樣一位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神,乃是他的神。保羅遇到任何患難缺乏,這位神都可以作他的幫助,實在勝過世上的金銀財寶。

E.在此我們也看見保羅是常常禱告的人,並且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祈求乃表示祈求者本身有需要與缺乏。但保羅常能歡歡喜喜祈求,因他的祈求常常不以自己的需要為中心,乃是以神的需要,或神兒女的需要為中心。讀他的書信常見他的感恩洋溢於字裡行間。我們常感到缺乏禱告的題目,缺乏足以激發感恩的理由,因我們的祈求,常以自己的需要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的需要為中心。看不見別人怎樣在缺乏中蒙神看顧,也就不能為別人感恩了。

2.感恩的理由(1:5)

5          A.「從頭一天直到如今」

就是從腓立比教會設立開始,直到當時保羅寫書信時。其中相隔約有十二年,腓立比信徒在這樣長的時間內,都能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無怪乎保羅能為他們歡歡喜喜的祈求了。

為甚麼腓立比教會能夠維持這麼長久的同心?難道他們之間從來沒發生過意見或磨擦?當然不會這樣。這暗示他們之間雖曾發生意見或誤會,但彼此都能以福音的利益為重,凡事求主的喜悅,因而在主的愛中彼此包容饒恕。他們雖然會發生意見或誤會,但很快便會消除,所以能夠始終同心興旺福音。這一點可說是現今教會最需要的屬靈品德。

神並非不要賜福給今日的教會,也不是神所賜給現今教會的恩典不像當日教會那麼豐富,而是因為現今的教會不像當日的信徒,沒有一顆謙卑、柔和的心與肢體和解,不能保持同心,這是今日教會失去能力與見證的重要原因。

信徒之間有意見和誤會,能夠在基督的愛中互相饒恕、消除,這應該是教會和世俗團體最大的分別。可惜今日教會在這方面的見證已瀕臨破產的地步。有意見能夠彼此寬恕,跟有意見不能彼此寬恕,其中分別似乎很小,但對福音工作之進展的影響卻太大了。這就是現今教會比不上當日教會的主要原因之一。

B.「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與旺福音」

本句表示興旺福音不只是個人的工作,更是眾信徒共同的工作,是需要全教會一同協力齊心去作的事。單憑少數人的熱心,不是興旺福音的路。興旺福音乃是一個整體的工作,全教會同心興旺福音,才是聖經所顯示給我們興旺福音的方法。這種全教會同心的興旺福音,就如同三軍總動員的作戰,與零星的游擊戰絕不相同,乃是有雄厚屬靈能力的表現。這樣才能在不可見之中,把受壓制的靈魂從惡魔手下釋放出來。

C.「興旺福音」

福音是一種好消息,如何能使它興旺?一種團體,或一個家庭,可以使它興旺,但一種好消息如何能興旺?原文「興旺」是「團契」、「相交」的意思。常常講論福音,以福音的工作為交談的題目,以福音之進展情形為生活的中心,隨時見證福音的大能以彼此激發愛心,以致信徒彼此之間有濃厚的「福音氣氛」,使許多人接受福意的拯救,傳揚福音的信息……,就是使福音興旺的意思。事實上福音的興旺,就是神的家興旺;福音和教會是分不開的,教會不努力興旺福音,就必冷淡衰微,失去能力。

3.感恩的信心(1:6)

6          本節表示出保羅內心的信念。他深信那在腓立比信徒心中動了善工的神,就是那使他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都同心合意興旺福音的神,必成全這工作,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所以本節一方面說出腓立比信徒所以能夠長久保持同心的原因──是由於在他們心中動了善工的那一位;另一方面暗示腓立比信徒應當繼續順服神在他們心中所已經動了的「善工」,應當繼續保持從頭一天開始的態度,否則,他們可能失去那種同心興旺福音的特點了!

從下文4:2-3可知,當時腓立比教會有兩個姊妹不同心。保羅在這裡的話,似乎是從積極方面鼓勵腓立比人要繼續同心,並暗示他們已經有了破壞同心的危機存在。他們既能從頭一天直到使徒寫信時,都是這麼同心興旺福音,他們實在該保持這樣的同心,「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千萬不要因為以往已經那麼同心,就自滿或自誇。他們當保持他們的長處,直到見主面的時候。

基督徒不該窒息神在我們心中所已經動了的善工,以致神的靈不能在我們心中自由運行。保羅的信念,反映出神的心意。在神那方面,祂是必然樂意要成全祂在我們心中所動的善工的。所以信徒應當把自己交託在神手中,順服神的靈之運行和真理的指引。

「我深信……」,保羅這種信心,是他能為腓立比人歡歡喜喜祈求感恩的原因,也是他能常常在神面前想念──他們的力量。

4.感恩者的忠心(1:7-8)

保羅在兩節中說出他自己對於腓立比信徒的態度,認為他這樣為腓立比人感恩,又在主前常想念他們,乃是應當的。他並沒有以為這樣關心、掛念信徒的靈性是他的長處,乃視為是神僕應有的態度。一個長進中的信徒,必然常常覺得自己對神對人的許多品德都是應當的,且會常常感到有許多應盡而未盡的本分。反之,一個開始墮落、冷淡的基督徒,必然覺得別人對他有許多的「不應當」,甚至覺得神對他也有許多「不應當」。這是一個信徒靈性長進或退後的一項明顯對比。在此保羅事主的盡忠,有幾點值得我們留意效法的。

7          A.他的愛心

他對腓立比人說:「因你們常在我心裡」。一個好牧人會常將羊群放在心上,有如父母將兒女放在心上。保羅則將腓立比信徒放在他的心裡,這是他愛的關懷。凡是忠它事主的人,也都該將主所交託給他的事工放在心中,這樣才足以證明他對主的愛是真誠的。對自己所愛的人交代的事,會放在心裡並負責去作成,這原是人的常情。

B.他為主受苦的心

「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這「捆鎖」就是保羅為福音所受的苦。他在受苦之中,並無怨歎,十分甘心情願。為主的福音受苦可以試驗信徒對主的忠誠是否可靠。

C.他衛道的忠心

「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他不但甘願為主受苦,也忠心捍衛真道,是常為真理作戰的戰士。

「辯明」注重講述方面之盡忠,「證實」卻注重在經歷上的見證。辯明福音需要對真理有透澈的認識,能以辨別異端。本章16節雖然給我們看見,保羅對於傳揚基督的人有很寬廣的心,甚至反對他、破壞他工作的人,只要確是高舉基督保羅就為他們歡喜。但是在為真理的辯護方面,保羅卻有最嚴厲的態度(加2:4-5)。在辯明福音的工作上,是可能遇到教外的敵對和教內結黨之反對的。但保羅對於任何錯誤的異端絕不容忍。他對於自己的利益、地位或權力雖可以讓步,但對於真理的錯誤方面,或傳錯誤道理之人,他卻是一刻的工夫也不容讓的。

在此注意,保羅不止是辯明福音,也藉生活和工作證實福音(帖前2:9)。「福音」是神的大能,對相信的人而言,他們親自經歷了福音,知道它能把人從罪惡之路上轉回,因而證明它是生命之道。但對那些不信的人,福音如何能證實是神的大能呢?這就需要信徒藉著生活見證來向他們證實了。保羅的一切生活行事,都可以說是證實他所傳的福音。

這裡要更加留意的,是保羅說:「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這「一同得恩」可有兩方面的意思:

1. 腓立比信徒原是因保羅雖在捆鎖之中仍然忠心勇敢地傳福音,因而得著神的恩典(按照徒16:16-34,保羅初到腓立比傳道時,也曾下入監牢之中,為主受苦)。保羅雖然當時是為主受苦,但看見腓立比人因此蒙恩,便覺得這就是他自己蒙了恩,因他究竟將福音傳開了。所以腓立比人是因保羅所傳的福音而蒙恩,保羅卻是以自己受苦而福音被證實為主所賜給他的恩。所以在此保羅說腓立比人和他一同得恩。

2. 腓立比信徒也跟保羅同心地辯明福音。腓立比信徒在領受福音之後,也追隨保羅的蹤跡,不怕為福音受苦,像保羅一樣地辯明證實福音。保羅認為,他們這樣與他同心,就是與他「一同得恩」。按徒16章的記載,保羅初到腓立比時,有賣紫色布的呂底亞與他同心(徒16:13-15);其後保羅為福音下監,在監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以致地大震動,監門全開;到保羅出監之後,又再到呂底亞家中與弟兄們相見,並勸慰一番,然後離去。保羅這些話可能是回憶當時的情形而說的。

8          D.他體會主耶穌的心

保羅在這裡說:「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這種體會基督的心腸,是每一個事奉主的人應有的態度。這句話解釋了他為什麼會常常想念腓立比的信徒,就是因為他體會主的心腸。主的心腸是愛腓立比信徒的,顧念他們靈性情形的。保羅體會主的心腸而愛顧他們,常常掛念他們,用真理栽培他們,又切切為他們在神面前祈求。

能體會主的心腸,是一種長成的生命。嬰孩和未成長的孩童不會體會父母的心,他們不理會父母的難處,只知道自己要得著甚麼,便哭泣強求;但長成後的兒女就能體會父母的心腸,不是事事求自己的享受,也尋求父母的歡心,肯為父母捨棄自己的要求。照樣一個基督徒靈命幼稚時,只知道為自己打算,生活以自己的一切為中心。生命長大之後,就會在凡事上求主的喜悅,體會主的心腸,愛主所愛、求主所求。

「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這一句話使以上的見證更有力量。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帖撒羅尼迦和加拉太的書信中,也曾提到神可以為他的話作見證(羅1:9;9:1;帖前2:5,10;加1:20),以加強他所說的話之真確性。因為這種關乎他自己內心意念的事,誰能證實呢?除了他平日所表現的敬虔生活之外,神是最有力的見證人。保羅敢說有神可以作見證,表示他所說的不是隨便開口的好聽話,要博取別人的敬愛,而是實話實說。使徒似乎要防備那些喜歡模仿他而說屬靈大話的人。我們不要以為只要能夠說得很屬靈就可以了,乃要注意自己所說的話是否有神作見證,才是好的。

二.為信徒的愛心與知識而禱告(1:9-11)

這幾節中保羅的禱告有三點要義:

1.求神使信徒的愛心在知識與見識中增長(1:9){\LinkToBook:TopicID=112,Name=1.求神使信徒的愛心在知識與見識中增長 (1:9)}
2.求神使信徒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1:10){\LinkToBook:TopicID=113,Name=2.求神使信徒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 (1:10)}
3.求神使信徒靠著基督結滿仁義的果子(1:11){\LinkToBook:TopicID=114,Name=3.求神使信徒靠著基督結滿仁義的果子 (1:11)}

1.求神使信徒的愛心在知識與見識中增長(1:9)

9          「知識」原文epigno{sei,英文譯作knowledge,這字在弗1:17中文聖經譯作「真知道」。在西3:10亦譯作「知識」──「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注意,保羅說這新人在知識上更新的結果,會使信徒的靈命長進,像主的形像。由此可見這「知識」不是指普通的知識,是指對神方面之認識的「知識」。

「見識」原文作aistheesei,K.J.V.譯作judgment,意即判別,但N.A.S.B.和R.V.都譯作discernment,是辨別或辨認的意思。本字新約只用過這一次,含有鑑別、識別、鑒察的意思,所以它是注重我們在經歷方面的判別力。

保羅的禱告,是求神使腓立比信徒在認識神的知識上,和經歷神的見識上多而又多。「多而又多」就是不斷長進,十分豐富,綽綽有餘的意思。

腓立比人是很有愛心的;從他們對待保羅方面,可見他們比別的教會更有愛心,因他們在保羅離開他們之後還是常供給他的需用(腓4:15-16)。保羅在馬其頓工作時,照聖經所明記的,只有腓立比教會在生活需用上供給他。可見他們的愛心必然十分真誠,而且相當長進;所以保羅很放心地接受他們的餽贈。他們既然特別有愛心,所以保羅就為他們禱告,求神使他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多而又多」;不論對神的認識,和在經歷中對事物的判別能力,都大有長進,使他們有智慧,能夠照著神的旨意和人的益處,適當地運用愛心。

保羅的禱告顯示,信徒的愛心必須加上認識神的知識,和各樣判別事物的見識,因為真愛心是與真知識一同長進的。哥林多人的毛病就是他們的知識與愛心脫節,結果便生出驕傲自大(林前8:1),或是愚昧和受欺。愛心運用得不適當的結果,會受挫折而灰心冷淡。信徒若要在愛心上增長,不但要熱心待人,也要有屬靈的智慧去運用它。認識神愈多,認識神的知識便愈增加,屬靈的判別力也跟著長進,而愛心之運用也愈加適當,如此我們的愛心就愈易於受激發而增多了。信徒愈不憑感情和肉體的衝動行事,愈能在愛中認識神。這幾方面的長進是互為因果的。如此循序漸長,信徒的靈性生命,就會日漸豐富了。

2.求神使信徒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1:10)

10        「分別是非」,中文新舊庫譯本作「試驗甚麼是更美的事」,英文K.J.V.也譯作這個意思。信徒在屬靈的追求上,不只是會分別是非就夠了,還要會揀選那美好的。我們的目標不是普通的好與壞,乃是要那「上好的」。一個不斷長進中的信徒,是不會以他現在的「好」為滿足,而是一直追求那更美的、上好的屬靈恩典(注意中文聖經分別是非之下的小字作「喜愛那美好的事」)。愛心在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長進,就會使我們更有屬靈的眼光,知道什麼是「更美好的事」,因而生出喜愛之心,更有力量拾棄那些卑賤的事,追求上好福分的生活。

「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誠實」一詞的原文eilikrineis,有純潔的意思。「無過」原文aproskopoi,此字新約用過三次,徒24:16譯作「無虧」,在林前10:32譯作「不要使他跌倒」;照這兩處的經文,可見這個字有兩方面的含意,即不使自己有過失,和不使別人有過失。我們作一個誠實無過的人,就是靠著主,運用祂所賜的各樣智慧和知識,判別各樣是非,作個真誠的人。換言之,誠實並不是無知,易受人愚弄欺騙。因為一個易於受欺的人,雖或可算為誠實,卻不算為無過。誠實而無過,表示我們應當在誠實之中有智慧,知道如何使自己不至跌落罪惡的陷阱之中,也不使別人落在罪惡的試探之中。主耶穌並非要我們作一個糊塗的老實人,而是作一個「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的人。這是末世基督徒應具備的品德。

「直到基督的日子」,上文第6節已提到,是指主再來的時候(林前1:80;林後1:140;腓2:160;帖前5:20;帖後1:10)。本句顯示,信徒在世行事為人應以等候基督的再來為目標。我們所行所言,並非只為給今世的人觀看,更是為著將來可以向主交代。

3.求神使信徒靠著基督結滿仁義的果子(1:11)

11        此處首先告訴我們怎樣才能結果子,就是「靠著耶穌基督」。基督徒該作能結果子的枝子。一棵樹能否結果子。原不在乎枝子本身,乃在乎樹如何。樹能結果子,枝子當然也能結果子。如果樹是枯乾的,枝子怎能結果子呢?主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約15:5)。凡信靠基督的人,就是聯在這棵樹上的枝子,當然就是能結果子的枝子。因為耶穌基督乃是一棵必然能結果子的樹。所以我們能否結果子的關鍵,不在乎本身如何完全,乃在乎有否聯在這棵樹上。

「靠著主耶穌基督」,這句話是本書的常用語,如靠主有指望(2:19),靠主知道自己將脫離患難(2:24),靠主站穩(4:1),靠主喜樂(4:40,10),靠主凡事都能(4:13)。使徒屢次提到靠主,表示信徒要在各方面靠主,並且需要常常受到這樣的提醒。

其次本節告訴我們應當結些甚麼果子──應當「結滿了仁義的果子」。「仁義」原文是公義的意思,表示我們所結的果子──我們在生活上、工作上所得的成功與果效──應當是合法的,是用合理的手段和正當的途徑獲致的,不是用詭詐、取巧,或彎曲的方法獲得的。這種成效不但足以表彰神的慈愛如何激發人的心,也可以表彰神的公義與聖潔的德性。因為領受神生命的人,所結出的果子與神的本性相似。

再次,本節也告訴我們應如何結果子,就是要「結滿了」仁義的果子。「結滿了」表示我們所結的果子應當是很豐富、充足,而且經常沒有缺乏。保羅這樣為信徒祈求,正反映出神的心意。神所盼望於我們的,不只是一個能結果子的信徒,乃是結滿了果子的基督徒。

最後,本節告訴我們結果子的目的是甚麼,就是「叫榮耀稱讚歸與神」。正如一棵園中的果樹,所結的果子理當完全歸給他的主人,絕不是那些樹的誇耀或裝飾。樹本當為著增加主人的利益與享受而結果子,信徒結果子也應當以能使神得著完全的榮耀為最高目的。

一棵樹結滿了果子,是表示那棵樹有很深的樹根,隱藏在泥土之下,經常吸收地裡豐富的養料,所以才能結出那麼豐滿的果子來。基督徒能結豐富的果子,必須深藏在基督裡,經常從神那裡領受亮光和啟示。

這就是保羅為腓立比人所作的禱告,也是現今信徒追求的目標。

問題討論

保羅怎樣為腓立比信徒感恩,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腓立比人怎麼能夠「從頭一天直到如今」還是保持同心合意,興旺福音?

「辯明」和「證實」福音有什麼不同?保羅怎樣體會基督的心腸為主作工?

保羅為信徒的代禱有那幾點主要內容?有什麼教訓?

第三段 在監獄中的見證(1:12-30)

在本段中,保羅敘述他自己在監獄中的情形。他雖然為福音受痛苦,但因他受苦的見證,卻使許多人得聞福音。為這緣故,保羅雖然為主受苦仍覺快樂。在此分為三小段研究:

一.保羅受苦更叫福音興旺(1:12-18){\LinkToBook:TopicID=117,Name=一  保羅受苦更叫福音興旺 (1:12-18)}
二.保羅受苦中的信心與盼望(1:19-26){\LinkToBook:TopicID=121,Name=二  保羅受苦中的信心與盼望 (1:19-26)}
三.保羅受苦中的勸勉(1:27-30){\LinkToBook:TopicID=128,Name=三  保羅受苦中的勸勉 (1:27-30)}

一.保羅受苦更叫福音興旺(1:12-18)

1.保羅如何因受苦而使御營全軍得聞福音(1:12-13)

12        保羅在此有意向腓立比信徒解釋,他這樣為主受苦,不但不會叫主的福音受損害,反而叫福音更加興旺。按徒28:30的記載,保羅初到羅馬時,還享受有限度的自由,可以自己租房子住,不過有兵丁來看守他,因而保羅可以有較多機會傳福音。但在保羅寫這封書信時,大概已經被移至獄中,且審判的日子已近。可能因這緣故,腓立比信徒為保羅更感焦慮。保羅特別解釋,他這樣為主受「捆鎖」,於福音不僅無礙,反而有助益。這樣,何必為他焦慮呢?所以他說:「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所遭遇的事」無疑是指他在羅馬坐監的事,但不會是特指他坐監中的某一段時間,而是指他在羅馬坐監的整個時期。

在此聖經給我們看見,福音在保羅身上,是不會因環境的改變而受攔阻的,不論他所處的環境如何惡劣,福音照樣能因他而興旺,甚至更加興旺。許多人以為,如果自己的環境比現在好些,必定能為主多作一些工作。但保羅的經歷證明這種設想是錯的。他在環境比以前更惡劣,身繫囹圄之中時,卻使福音更加興旺。我們不可忽略,保羅在監獄中若發怨言、焦急、煩躁、沮喪、灰心……的話,絕不可能叫福音興旺。他身雖在獄中,卻從未為自己怨天尤人,乃是一心掛念主的事工,照常盡量利用機會傳道,所以才會使福音更加興旺。許多時候我們徒然受苦,對福音毫無益處,與保羅大不相同。

13        「御營」(太27:27;可15:16;約18:28,33;19:9;徒23:35;腓1:13都用過)在福音書中有時譯作「衙門」。這「御營」是否指羅馬皇帝的禁衛軍?因「御營全軍」這句話顯示其中人數頗多。要是御林軍的話,按當時的體制約一萬人。可能有解經家認為御營全軍人數太多。保羅在囚禁期間不可能使御營全軍得聞福音。(按徒23-26章,保羅在該撒利亞被囚時,從未提到他會得釋放,只提到他要上告該撒)原文字根praitorion,只有一個字,原意是「官庭」,也有「栽判庭」的意思。因而認為譯作衙門更妥。但保羅在這裡所指的皇帝的栽判庭是皇庭或屬皇帝直轄下的栽判庭。「御營全軍」英文K.J.V.譯作"all the palace",N.A.S.B.譯作"the whole praetorian guard",N.I.V.新國際譯本作"the whole palace guard",都與和合本相同。但保羅怎麼可能使御營全軍都知道他受捆鎖是為基督的緣故?應留意使徒行傳的記載:

A.保羅曾在羅馬軍兵之駐防城腓立比被誣告、受棍打、下冤獄(徒16:1-31);卻唱詩禱告直到半夜,眾囚犯正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眾囚犯鎖鍊鬆脫,監門全開,卻沒有人逃走,禁卒全家得救,這件大事,全腓立比駐軍必傳為奇聞。

B.在耶路撒冷,千夫長特許保羅在營樓向大群憤怒的猶太人作見證(徒21:31-40;22章);後來有人要殺保羅,由百夫長領保羅外甥見千夫長,千夫長派出馬兵、步兵、長槍手共四百七十餘人保護保羅到該撒利亞(徒23章)。

C.保羅在該撒利亞先後向巡撫腓力斯、非斯都、亞基帕王作見證,亞基帕王且大張聲勢而來(可能帶著不少隨從)與巡撫非斯都會審保羅,保羅卻向這些高官傳福音(徒24-26章)。

D.保羅在往羅馬途中,受御營的百夫長保護和厚待(徒27:43),到羅馬後又特許他租房自己住,由兵丁看守(徒28章)。

所以保羅早在羅馬高官及軍官之中有了好名聲。他在羅馬入獄,使御營全軍或整個宮庭的人都知道他是為基督的緣故是毫不希奇的事。保羅的受苦竟能使御營全軍都知道「是為基督的緣故」!我們今天回頭看保羅的經歷,當然不以他被捕入獄為羞辱,反以為是榮耀,因他的受苦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但當時保羅卻很可能受人的誤會。就如現今我們若忽然被拘留在警察局中,事後恐怕要費相當多唇舌,才能向親友解釋清楚。所以我們不要以為,保羅被監禁在獄中,不會對他的名譽有什麼影響。但他的見證已顯明,他的下監不是由於自己的錯失,而是為基督的緣故。這也證明神會看顧祂的僕人,祂會顯明每件事的真相,為無辜的人伸冤雪恥。

神會在人的各種混雜難解糾紛中,顯明祂僕人的忠心,這是一切為主受苦之人的安慰。聖經中也可見相似的例子,如亞伯的流血(創4:9-11),約伯的受冤屈等,神都顯出證明,指出這些人是祂所喜悅的。

另一方面,既然「御營全軍」都明瞭保羅下監是為基督的緣故,可見保羅在獄中,必然全心全意向那些看守他的兵丁傳講福音,以致凡看守過他的兵丁,都知道保羅對福音的熱心,因而了解他的下監絕不是因為罪行,而是為基督的緣故。保羅傳福音就像商人和政治家,盡量利用每一個機會,總要達到目的。

注意,任何一個人被捉到牢裡,在案件還沒了結之前,總難免有一種心理:暫時把一切別的事先擱下,等候案件了結再說;保羅卻不是這樣,他並沒有暫時不傳福音,等候案件了結。要是這樣,他必定會虛耗兩年時光。他乃是不管案件如何發展,只管對他眼前周圍的兵丁傳講福音。結果,在他的案件沒了結之前,福音在那些很難有機會聽聞的「御營全軍」中已經傳開了。基督徒應當效法保羅的精神,任何世間沒能解決的事,讓它懸著好了,我們且先盡力把福音傳出去,不用等待世間各種懸而未決的事都解決了,才去傳福音。否則,我們可能錯過了許多寶貴的機會。

2.保羅如何因受苦而使信徒更加得堅固(1:14)

14        「多半因我」,本句說明信徒因保羅坐監,多半受到怎樣的影響。保羅的見證,不但影響了那些來看守他的兵丁,和御營全軍,他在苦難中的忠心,也彷彿是一種無聲的言語,使其他信徒因他的見證受感,更加篤信保羅所傳的神是真的,他們所信的是對的。按當時的情形說,保羅既身為許多外邦教會之建立者,他被捕下監,似乎很自然會引起許多信徒的恐懼與疑慮;但因保羅的信心,結果適得其反。信徒沒有因他被囚而恐懼,反而因他被囚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保羅在自己的經歷中,證明他所信所傳的神,是能幫助他勝過患難的,是無往不勝的,是不受任何攔阻的。信徒看見保羅這活生生的見證,信心上大得鼓勵,就愈發剛強壯膽了。

所以,每逢神允許我們受些苦難時,就可能因此使許多人跌倒,也可能使許多人得堅固與激勵,其關鍵全在乎我們在受苦中的見證如何。

「多半因我」,這句話也提醒我們,在我們周圍有許多人在注意我們,在接受我們的影響,或正想影響我們。我們是受人的影響?還是影響別人?這真是值得我們深思。保羅曾對哥林多人說:「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4:12),他在這裡的經歷證實了這句話是真確的。他又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1:4-6),而在此,他自己在患難中,就能用他患難所得的安慰,去安慰腓立比的信徒。他所傳的,確實是他自己所見證的。

「篤信不疑,越發放膽……無所懼怕」,在此可見信心與膽量的關係:能夠無所懼怕的秘訣,在於信心堅固,篤信不疑。保羅在監獄中竟也能使信徒如此勇敢,因為他能使信徒感覺到他所信的神,是位又真又活的神。

若神許可我們為祂受苦,就是賜給我們一個機會,好像祂曾賜給保羅的機會一樣,讓我們可以在苦難中顯出更堅強的見證,使信徒因我們所經歷的恩典與能力,更加篤信我們所傳的福音及神的信實了。

3.保羅如何在受苦中顯出他寬大的心懷(1:15-18)

15-18   這幾節說出,保羅的受苦對那些反對他,嫉妒他的人發生了什麼影響,以及對於他們所加給他的難處,保羅採取如何寬大的心。

保羅在15節指出,傳福音的工作中,可能有幾種不同的存心。有些人傳基督是出於分爭、嫉妒;有些人是出於好意或愛心;也有些人是存心要跟保羅作對。但不論他們存著怎樣的目的,保羅都以一種很寬廣的心包容他們。因為保羅傳福音並非為自己的任何利益,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基督被人傳出去。只要基督被傳出去,他就歡喜,所以不論那些傳福音的人存心如何,保羅都因基督被傳開而歡喜。當時可能有些反對保羅的人,趁保羅下監的機會趕快傳基督,想要跟保羅競爭,以爭取更多的工作效果。豈知保羅並不計較他們的競爭,因為他並不像他們那樣存私心事奉神。這不是說保羅同意人不存純正的動機傳福音,他乃是撇開那些人的動機跟他們在神面前將會得著的結果不談,只將自己對於基督被傳開而歡喜的心意表露出來,藉此說明那些人所作的對他沒有妨礙,完全不能使保羅的工作受什麼損害,甚至也不能損害神的工作。那些人如果以為這樣便能使保羅慌亂,惟恐被他們爭了先,就完全錯了。

這幾節話也顯示神的永遠得勝。雖然人傳基督會各存私心,想利用基督為自己求榮耀,但最後倒是他們被神利用,反倒是基督被傳開了,而那些人所能得著的,只不過是一些至暫至輕的「虛浮的榮耀」而已!他們並不能從神那裡得著什麼。先知巴蘭就是一個例子,他雖然想去咒詛神的百姓,結果反而被神的靈所控制而說了祝福的話。人若存心自私,只能敗壞自己的工程,並不能真正損害神的旨意,而他們卻必須為自己邪惡的存心與行事受到應得的報應。

保羅在此啟示我們一項真理:對於那些傳基督的人(不是傳異端的人),不論他們的動機怎樣,我們都該存著一種「因著基督被傳開而歡喜」的心對待他們。因我們的主要使命,不是專去跟這些人作對,而是盡力叫基督傳開。除非他們所傳的不是基督,否則我們就該用保羅那樣的心包容他們。我們何必專注於揭發和推測別人存心的事上呢?那是只有基督自己才有資格去作的事。我們為什麼不多用些時間去省察自己的存心如何呢?為什麼不多用心在讓基督彰顯的事上呢?那才更符合我們的使命,至於那些不忠心的僕人自有他們的主人,到了時候便會跟他們算賬(羅14:40;林前4:5)。

「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本節說明保羅喜樂的秘訣,就是完全以主耶穌的利益為利益,專門看基督方面的勝利,這就是他能在一切苦境中喜樂的原因。保羅跟我們一樣,是有感情、有思想的人,他當然也會因人的反對而受刺激、感痛苦的。他並不是機器,遇到對自己有利的事不會歡喜,對自己有損之事不會憂愁。但他雖然也像我們一樣有情感,卻能在苦難中喜樂;雖然外有身體上的枷鎖,內有弟兄的嫉妒,趁機會拉攏信徒,增加他精神上的痛苦,但他的心卻看到基督的得失,甚至將主的得失跟自己的得失看為一體。所以他不會因自己受患難、受人嫉妒……而感到有什麼損失,因基督正因他的受苦得著益處,這就跟他自己受益完全一樣。這種情形就像一個人右手拿出一千元出去,而左手卻得回一萬元。他絕不會去為那拿出去的一千元惋惜。所以保羅能夠很自然地歡喜、更歡喜,因他的心中另有一個算盤,專門看到主方面的得著。雖然他自己受損失,只要基督能得益,保羅就喜樂了。

二.保羅受苦中的信心與盼望(1:19-26)

1.知道必得救(1:19)

19        本節的「得救」指保羅自己為主被囚之事。保羅表示他深信這次為主被囚,不至被定死罪,必然得著釋放。他這樣相信是根據兩點理由:信徒的代禱與主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

在聖經中有時稱聖靈為:「耶穌基督的靈」、「基督的靈」、「主的靈」、「耶穌的靈」等等(徒5:9;8:39;16:6-7;羅8:9;彼前1:11;林後3:17),實際上都是指聖靈,並非另外的靈。

保羅的受苦使信徒更熱心為他禱告,這是主僕受試煉的另一種功用,不但使受試煉中的神僕得造就,他使其他的信徒學習愛心與代禱的功課。保羅相信教會眾信徒為他代禱是有功效的,所以他深信會得著釋放。不過,信徒的禱告所以有功效,是因為聖靈的幫助。聖靈在人心中作工,主宰人的心思、意念,教導信徒怎樣禱告,又使信徒有力量、有信心禱告。

「終必叫我得救」(19下),原文「叫」apobeesetai意即「變為」、「終使」的意思,N.A.S.B.譯作turn out(翻轉)。使徒的意思就是:這事必因他們的代禱與基督之靈的幫助,轉變成為他的拯救。保羅自己的信心與腓立比人的代禱──愛心,這兩種靈德,都能使事情發生改變,使禍患變成祝福、痛苦變成喜樂,使一切臨到自己的事都變為有益(參羅8:28)。上文所講的事,正是保羅對於這兩種靈德的現身說法。他在苦難中的信心和他的愛心,使這場苦難變成他自己和許多人的祝福。

2.不羞愧的盼望(1:20)

20        上半節「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有四點重要教訓:

A.「切慕」原文apokaradokian,意即引頸等候。是十分專心、渴想的等候。新約除本節外,羅8:19譯作「切望等候」。保羅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他羞愧,也就是沒有事叫他失望、落空。這句話表示,保羅所盼望所切慕的都不是屬世俗、屬罪惡的事,而是神所喜悅並樂意賜給人的事,所以都不致落空。許多時候,我們似乎覺得自己的渴望常常落空,甚至受羞愧,因為我們所切慕、所盼望的,並非神所喜悅的事。

B.這句話表示,神所應許的一切屬天的盼望,並我們一切為神所受的勞苦都不會落空。保羅說這樣的話,不是一種推論,乃是照他自己的經驗講的(參林前15:58)。

C.這句話也說明保羅事奉神的忠心。沒有一件事會叫他在神前感到羞愧或良心不安,不能向神交賬的。正如他在大祭司亞拿尼亞面前所作的見證:「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徒23:10;參徒24:16;林後1:12;4:2)。

D.這句話暗示,神所賜的一切屬靈恩賜都是必然兌現的,如永生、復活、榮耀、與神永遠同在等,都將實現。

3.讓基督照常顯大(1:20下)

20下    這句話非常豪爽,表明沒有什麼事能攔阻保羅傳福音。不管外面的環境是好、是壞、是安定或動盪,基督的工作在保羅身上照常進行。他以前在腓立比被囚下監,也是這樣。他曾在監獄中使禁卒一家都得救(徒16:31),現在他在羅馬獄中,又使御營全軍得聞基督福音。他傳福音的工作不因環境的困難而停止;不論環境如何變遷,他照常傳道。

「照常顯大」也表示,保羅在各種試煉中都能顯出基督的榮美。「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保羅總是讓基督在他身上照常顯大。他所以能如此,是因他為基督已經置生死於度外。注意上句「無論是生、是死,總叫……」表示他為基督是不顧性命的(參徒20:24)。我們為什麼會因所受的患難、貧窮、痛苦、人的反對,就退後、灰心、喪膽呢?無非因為還沒為基督「不以性命為念」。但一個人若已置生死於度外,一切難處就都能勝過了。

4.活著就是基督(1:21)

21        不認識保羅的人,可能以為他這樣說太驕傲了;但只要留心讀他的一切書信,就不會覺得他這樣說有什麼驕傲之處,因為他不過在這裡講出實情而已。反之,要是另一個人隨便地說這句話,不認識他的人或許會感到惶惑,而認識他的人更會感到厭惡了。

其實這句話不是容易講的。保羅要是沒有實際的見證,必使受書人發生惡感。因為保羅跟腓立比信徒之間彼此認識相當深,是不能隨便誇口的。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這意思就是:我活著就是基督的代表,是基督的樣式,是不斷為著基督和表彰基督的。「我死了就有益處」,這益處,按下文看來,是指保羅自己所得的益處,因他死了便到主那裡去。但這益處也可以指信徒方面說,因他既然活著是基督,那麼他的死必能激勵更多信徒熱心愛主。許多主的僕人,生前不如死後那麼受人敬重,影響人那麼深遠。尤其是文字方面的工作,許多主僕去世後,他的著作比生前更受信徒的重視,叫更多人得益。但我們千萬不要只留意主的僕人們離世以後如何受人的敬重與愛戴,而忽略了他們生前事主的忠心。

本節可將基督徒的靈性情形分為四等:

A.活著為自己

雖已重生得救,但靈程十分幼稚,只比不信者略勝一籌。他們的生活還是以自己為中心,為自己打算,他們的人生觀比世人好的只是:除了為肉身打算之外,還會為靈魂打算而已!

B.活著為基督

這是比較進一步的靈程。這等信徒知道他活著並非以自己的得失為前提,應該以主的利益為重。他們的生活實際上已經換了目標,一切都要求有屬靈的價值。

C.活著像基督

這等基督徒不但活著為主,而且像主。許多人存心雖然為主而活,但活出來的卻是自己,因為生命不夠深度。我們不但要存心對,表現也要對;目的正確,行動也要正確。

D.活著是基督

這是靈程的最高級。不單是在某一點上像主,也在多方面像主;不只是一部份生命讓主掌權,而是整個生命都讓主掌權。這等基督徒可以說是「活著是基督」了。按正常情形,每個信徒都該是個小基督。不過,我們並未活出我們所是的,只活出我們所不是的,因為我們沒有完全順服裡面的生命。「活著就是基督」這句話只是指生命性情像主,絕不是指能力和智慧。

5.兩難(1:22-24)

22        本節經文意義不明,顯在此引用《聖經新釋》中所介紹的兩種不同的譯法,以供參考:

A.「若活在肉身裡,則對我就是工作結果的意思。那我要如何選擇,我都不知道。」
B.「就我而論,生確然就是基督,而死則帶來更多利益,但肉身的生存既給我工作結果的機會,我幾乎不知道如何選擇。」

大概保羅在這裡的意思是:他若在肉身活著,可以繼續為主工作、結果:他若死了,可以到主那裡去;在這兩者之中,他不知該揀選那一樣。當然在此所講生死的揀選,乃是指他坐監的結果,換句話說,在殉道與被釋放而繼續傳道之間,他不知該怎樣揀選。在此所給我們的教訓有二:

A.保羅既提到「有肉身活著」,就是暗示信徒還有另一種非肉身的存在──屬靈身體的生命。我們總是活著的,在肉身的生命結束之後,只不過換一種方式活著──進入一種更美的境界活著。

B.保羅對於自己的生命彷彿滿有把握,似乎生死全在乎他的挑選。他彷彿把審判官撇在一旁,要生要死,權柄不在審判官的手中,全在乎他在主前怎樣揀選。他深信他怎樣揀選之後,主就會為他成全。這表示保羅十分相信他的生命是在主手中,並且這種信念早已深藏在他心中,成為一種慣常的觀念,隨時流露於言詞之間。這是一切為主受苦之信徒的安慰,也是一切受苦信徒該有的信念(參25節註解{\LinkToBook:TopicID=127,Name=6.信心與喜樂 (1:25-26)})。

23-24   注意,本節中的「兩難」絕非保羅對自己的生命安全感到徬徨,或是他對死亡的可能來臨發生恐懼,不敢豫卜事件之後果,而產生「兩難」。本節的上下文都沒有這種意思。保羅乃是覺得為主繼續活著,或不再活在世上而到主那裡,各有好處,而且這兩方面的好處似乎難分高下,因而保羅感到「兩難」,不知怎樣挑選了!

要是保羅為自己打算,他覺得離世與基督同在是好得無比的;但若為信徒設想,他就還願意活在世上。保羅這種兩難是很深的。他在羅馬書7章中,也曾提到一種「兩難」,那是罪惡、情慾、世界與基督,在內心中爭奪地位的「兩難」,使人在「體貼主」還是「體貼罪」之間難以自主。但這裡的「兩難」,和羅馬書7章中的那種爭戰絕不相同。他的心中已經不為丟不下「世界」而爭戰了。他和那位在天上的主有很親切的感情,內心十分嚮往天上的事,他決不至因為丟不下世界而猶豫。反之,按著他自己所喜歡的,倒是巴不得能早些到主那裡去。所以他在這裡的兩難是完全超脫塵俗的,是為愛主而有的兩難,並且他終於體會主的意思,而認為應當仍活在世上。他這種揀選,比一般信徒為世俗虛榮的揀選,其高超優越之處,真是不可以道里計的。

在此顯見聖靈在保羅身上工作的兩步。

第一步是叫保羅對於這世界完全絕望,而對天上的主有熱切的盼望。他喜歡離世到主那裡。

第二步是叫保羅情願為主的旨意而犧牲如此高尚的願望,情願活在世上。結果就使保羅在世上百分之百為基督而活。

本節經文也給我們看見,當我們認識到活著並不是只為自己,而是為許多人的益處時,必然更有力量捨棄自己的利益或愛好。當我們想到主在我們身上的託付和應有的見證,以及因我們的見證而能使許多人蒙恩時,必然更願為主捨棄一切,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6.信心與喜樂(1:25-26)

25        本節顯示,保羅所以確實知道自己不會被定罪,就是因為他深信他活著對信徒們更是重要。換言之,因他深信主還要用他在信徒中工作,所以他便確知這次受審不至被定罪。現今服事主的人也應當知道,主若仍要用我們在這世上,主所託付的工作若還沒作完,無論遭遇什麼患難──急症、災難、窮困,都不至於使我們離開這世界,因為我們的生死是在主的手中。最重要的是,當我們還活在世上時,我們對於別人是否有益,是否空佔地土?反之,若活著不但不能叫人受益,反叫人受損,敗壞人的信心、羞辱主的聖名,那就活得毫無價值。

「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這兩句話說出了保羅不但是神所愛的,也是信徒所喜歡的(參路2:52)。他若與信徒同住,將能使他們在真道上長進,且因他而有喜樂。如果一個基督徒與人都合不來,必然是在靈性方面有毛病,切不可自以為是「曲高和寡」,認為別人跟你合不來,是因你太過清高的緣故。保羅雖為主的緣故忍受逼迫、患難,反對他的人也很多但另一方面,他與許多愛主的信徒都融洽共處,是信徒所喜歡的人。

「所信的道」,原文pisteo{s,是信心的意思。新舊庫譯作信德,意思就是:使你們的信心又長進又有喜樂。

26        上文保羅已經提到,他要是還在他們中間,跟他們一同生活,必能使他們長進而喜樂。本節繼續上文的講論,指出他若再到他們那裡,將使他們的喜樂「越發加增」。他們的喜樂一方面固然是因看見神的看顧,使祂的僕人從監獄中得釋放,另一方面也因為保羅是一個信徒所敬愛的傳道人,所以他的得釋放,會使信徒的喜樂「越發加增」。但有些人,所到之處都令人憂愁,他們的靈性情形,成為教會的一種負累,常常要主的僕人為他們掛心,不但不能分擔別人的難處,反而增加人的擔子。

三.保羅受苦中的勸勉(1:27-30)

上文保羅已經將自己在羅馬被囚的事,大略向信徒報告,並論及自己在受苦中如何存著信心與盼望,又將自己對生死問題的態度告訴他們;在此使徒繼續勸勉信徒,應同心合意地為福音齊心努力,不要怕敵人的逼迫或威嚇。本段可分四方面:

1.對自己方面(1:27上){\LinkToBook:TopicID=129,Name=1.對自己方面 (1:27上)}
2.對眾人方面(1:27下){\LinkToBook:TopicID=130,Name=2.對眾人方面 (1:27下)}
3.對敵人方面(1:28){\LinkToBook:TopicID=131,Name=3.對敵人方面 (1:28)}
4.對苦難方面(1:29-30){\LinkToBook:TopicID=132,Name=4.對苦難方面 (1:29-30)}

1.對自己方面(1:27上)

27上    「只要」是一個重要的詞,加強下文的意思。使徒指出,信徒們只要「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其餘的事神會負責。可見個人行事之見證與福音廣傳之關係是十分密切的。

這「只要」也表明,「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是使徒對腓立比人最起碼的要求,是信徒為福音作見證的基本條件。「只要」他們能以達到這個地步,使徒便可以為他們放心了。

「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就是行事與所傳的福音相等。我們的行為應當使人覺得福音確是神的大能,確曾在我們身上顯出拯救的能力。在新約的其他經卷中也有類似的教訓。如徒26:20:「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注重人的方面。弗4:1「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注重神的恩典方面。這兩處經文的意思是類似的。我們所信的福音,應當也是我們所「行」的福音。若我們口中所講的是福音,但我們在生活上所「行」的卻「不是福音」,就與福音不相稱了。與福音相稱的行事,就是一種無聲而有效的話語,能把福音傳開。

保羅在此將興旺福音的重要秘訣告訴我們。這種秘訣不是有關傳福音的技術──如何吸引人來聽福音,而是關乎信徒的生活見證──藉著美好的品行,把福音見證出來。許多時候傳福音沒有果效,不是口才的問題,也不是講章的問題,乃是基督徒生活見證的問題。

「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裡」,注意兩個「或」字,表示只要信徒做到上句所講的話,那麼保羅「或」來、「或」不來,都不要緊了。現今教會所注重的是:能否請到一位很會講道的奮興家,長駐一處工作。但使徒在此提醒信徒,要是他們行事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就不在乎有沒有大奮興家、大佈道家常在他們那裡工作,同樣能把福音傳出去。反之,要是信徒的行事不能與福音相稱,縱然有像保羅這樣的傳道人來到,福音仍然不能順利地傳出去。

2.對眾人方面(1:27下)

27下    這下半節解釋了上半節。保羅所說他們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那「相稱」的具體表現之一,就是在於他們能夠與眾人同心興旺福音。這樣,保羅縱然不在他們之中,但只要知道他們「同有一個心志」,「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合力」,就可以為他們放心了。

使徒的話顯出:福音工作不只要個人的熱心,還需要團體的同心。同心合意傳福音,是初期教會明顯的特徵。注意:使徒將「同有一個心志」與「站立得穩」連在一起講,暗示信徒若要在試煉和爭戰中站立得穩,不能單憑個人的屬靈經歷,也要跟別的弟兄姊妹同心。因為我們所面對的爭戰,乃是一個強大的敵人──魔鬼;我們所需要的力量不只是個人的力量,更是教會的力量。若只追求個人的屬靈,忽略了和弟兄姊妹的聯絡,仍必難以站立得住。

3.對敵人方面(1:28)

28        本節新舊庫譯本譯作「以致在甚麼事上也不怕敵人的驚嚇;這乃是他們必得沉淪,你們卻要得救的憑據,都是出於神。」「得救」原文so{teerias,是救恩的意思,在約4:22譯作「救恩」(名詞),在徒4:12譯作「拯救」(名詞)。

「證明」原文endeixis,在林後5:5譯作「憑據」。

本節的意思就是:信徒凡事都不必怕敵人的驚嚇,因敵人所加給信徒的驚嚇,不過證明他們是沉淪的人。反之,信徒這樣不怕敵人的驚嚇,證明信徒是得救的。這兩方面的沉淪和得救,都是出於神,不超越神的權力,都在神所許可的旨意內。

4.對苦難方面(1:29-30)

29        本節說明一個信基督的人應有的責任。他所蒙的恩典不只叫他得救,也使他有一種當然的責任,為他所信服的基督受苦。

保羅在此給我們一種很寶貴的觀念,是普通人所沒有的。普通人將蒙恩典與受苦當作兩件事,以為得救或得著什麼好處就是蒙恩;反之,受苦或受損失就是主沒有施恩──沒有蒙恩。這種觀念使許多人在受苦中失去得勝的能力,許多人在受苦中失敗;因為這種觀念認為,他們所遭遇的苦境,就是主沒有施恩、主不眷顧的表示,因此他們在試煉中信心搖動,以致跌倒。本節經文更正了這種錯誤的觀念。使徒不但將蒙恩與受苦相提並論,且認為「受苦」正是神施恩的結果之一。神施恩使我「為祂受苦」與神施恩使我「得以信服基督」、領受種種屬靈的福分和權利,同樣是神的恩典。

保羅是受苦最多的使徒(林後11:23-28),但他在每一次受苦之中都能得勝,因他有屬靈的眼光,知道受苦乃是神施恩計劃的一部份,為要叫我們可算為配得神的國(帖後1:5)。

30        本節給我們看見三件事:

A.保羅曾在腓立比受苦。以前保羅在腓立比傳福音時所留下的見證,是腓立比信徒知道的(徒16章)。保羅在受苦之中有美好的見證,因此他叫他們回想他為福音爭戰的情形,以為勉勵。

B.保羅現在還是像十多年前那樣,忠心為福音受苦。他從前怎樣忠心奔走十字架的道路,現今他仍然忠心地行走這條路,沒有偏離左右。

C.使徒要腓立比信徒知道,他們現今的爭戰,與從前使徒在他們中間時所遇的爭戰一樣。換言之,他們為福音所受的苦難,跟保羅為主所受的苦是同一性質的,他們的腳蹤與使徒相同,所行的是正路,沒有走差。

所以這句話一方面表示,當時腓立比信徒也為主受了些逼迫,另一方面也顯示,他們所走的道路與使徒步伐相同。他們雖然受苦,卻沒有離開十字架的道路,沒有偏離正路,這是爭戰中的信徒最大的安慰與鼓勵。因著保羅的忠心,他不但在腓立比信徒中間時一舉一動可以激發信徒的心,就是遠在羅馬獄中,他的書信也同樣有力地勉勵他們。

問題討論

12-14   保羅身繫囹圄,失去自由,怎麼反而叫福音更加興旺?注意他對苦難的態度和他受苦中的見證,對教外人和信徒的影響。

15-18   保羅對那些出於「嫉妒分爭」,「結黨」……而傳福音的人,採取什麼態度?保羅是否認為只要傳福音,出於什麼動機都不要緊?這幾節經文對今天的教會,最重要的教訓是什麼?我們該怎樣正確地用這�堜珣狴傿鳩畯怐滲u理原則?

19-26   注意保羅面對苦難所表現的信心如何?為什麼保羅確知他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他羞愧?保羅的人生有什麼不變的目的?保羅說他活著就是基督是否太驕傲或狂放?為什麼?什麼是保羅的「兩難」?他對自己的生死似乎不理會審判官會怎樣判決,全在乎他自己在神跟前怎麼抉擇,這事有什麼教訓?

27-30       保羅怎樣勸勉腓立比人為福音齊心努力?試分點列出勸勉的要訓。──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腓立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