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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19}Ⅰ 問候(一1

  古代信函開頭總離不開「甲問候乙」的格式,且常繼之以諸如禱文之類的祝福。就如我們在信開頭常用「敬啟者」,信尾則用「謹上」一樣(雖然一封給敵人這樣的信既不敬也不謹)。以下是書信開頭的一個實例:

安東尼.朗格(Antonis Longus)向母親妮魯(Nilus)問安。常願您身體無恙。我為您天天向色拉皮(Serapis)神禱告。45

  在這前言之後發信者才轉入正題。保羅在信的開頭常不拘形式,依情況而定,但他卻建立了基督徒信函的典範。

  1. 保羅在這裡是和西拉及提摩太(見導論:「 背景」)聯名,但信的主體無疑是出自保羅。它明顯具有保羅的風格,看不出一點合著的樣子。除了給帖撒羅尼迦信徒、腓立比信徒和腓利門的信徒之外,保羅所有其他書信都申明自己使徒的身分;這裡沒有申明的原因可能是他和帖撒羅尼迦教會很親近。

  雖然這封信的姓名地址是保羅所有標明姓名地址的書信中最短的,但仍具有完整形式所有要素:教會地址、教會與父神和主耶穌基督的連結及求賜恩惠與平安的祝禱。帖撒羅尼迦人……的教會(譯註:和合本譯為「帖撒羅尼迦……的教會」)雖和加拉太書這卷較早期的書信形式沒什麼不同,但這種形式只見諸帖撒羅尼迦前書與後書。這裡保羅可能是要強調教會是當地信徒的聚集,而非像後期書信中認為教會是普世性教會在該地的延伸(Milligan 亦同意此種看法)。

  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裡這種說法也是很特別(保羅通常是用「在基督裡」)。令人訝異的是:(a)他一口氣提到(沒有人可用這種方式與父這字連結),)(b)他把兩者同置於一個介係詞之下,以及(c)他把父和基督兩個字眼並用來表示:帖撒羅尼迦人和他們的神之間的連結有多緊密。「很難找到比這更緊密的結合」(Ward)。接著是用基督來說明對耶穌的推崇。在七十士譯本中主是用來翻譯神的名字,在其他宗教中也常用來稱呼他們的神祇(同時也有其他較次要的用法)。它指一種很崇高的地位。基督意即「受膏者」,相當於「彌賽亞」。所有這些稱謂全出現在這封信裡,而當時離耶穌被釘十字架才不過二十年左右。可見耶穌在很早即被視為至高者。

  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的問候語像是普通希臘式和希伯來式的結合。希臘文中從 chairein(「問候」)到 charis(「恩惠」)的變化看似輕微,含意卻很深遠。恩惠是基督教重要用語中的一個,與 chara(「喜樂」)同字源,原意是「那引致喜樂的」。基督徒生活中,沒有任何事情,能像神在基督身上的作為更令人喜樂了──罪因而得赦免,救恩也白白賜與。這個字後來引伸指任何神所白白賜給的禮物,而在問候中所指的也是這個意思,雖它只是簡要提及神對人偉大的恩典。

  對我們而言平安是一種消極的概念,意即沒有戰爭。但希伯來文中和它相當的字 shalo^m 則有「完整」、「穩固」之意,廣義上指繁榮興盛,特別是屬靈事物上的興盛。當舊約譯成希臘文時,shalo^m 被譯為 eirene(本書信中即用此字),因而對那些深研舊約者而言,平安是一個含意深廣的概念,指全人之興盛,尤其是靈性上的。但若譯為「心安」(peace of heartLBheart peaceAmp.)無法表達全人之興盛的原意。

  在問候中總是先恩惠平安,這種不變的次序也許另有深意。因為除非神的恩惠已把罪對付清楚,不然不會有真正的平安。

 「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來的」(AVLB)幾個字在最古老的抄本(MSS)中找不到根據(譯註:和合本中無此段譯文)。

 

45 A. Deissmann, LAE p.188

 

Ⅱ 感恩禱告(一23

  我們不應將保羅的感恩只視為客套話而已;因為在不適合的地方他是不會提的(例如加拉太書;參 Schlier)。

  2. 保羅為信徒們常常感謝神,而且是為他們眾人;可見他並沒有厭惡任何人。像腓立比信徒一樣,帖撒羅尼迦信徒似乎一直都令保羅感到喜樂。

  3. 保羅為他們所表現的信心、盼望和愛心而感謝神。初代基督徒常常將這三種美德並提(羅五25;林前十三13;加五\cs1656;西一45;來六1012;十2224;彼前一2122)。

  首先,就是你們因信心所作的工夫。當保羅強調救贖來自信心而非行為時,他將信心與行為作了尖銳的對比;因為我們是「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但保羅雖主張救贖是完全屬於神的,但也堅持一種孜孜不倦的信心。另外他也說過,「唯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RSV)。這裡信心導致行為。當他說他們因愛心所受的勞苦,保羅不是指那些不指望得到回報的小善行。kopos 這個字表示勤勉辛勞及為愛而忍受無盡的困苦。

  是我們對\cs16 agape{ 的翻譯,這個字在被基督徒採用並成為他們表達愛的特別用語之前,並不常見。它不只是一個新字,更是一種新的觀念,一種我們從基督為了罪人死(約三16;羅五8;約壹四10等)所表現出的愛中所領受到的觀念。「也許瞭解基督徒所擁有的這種愛的新觀念的最佳辦法是,將它和 ero{s 所傳達的觀念作一比較……ero{s 有兩項主要的特徵:它是一種應得的愛和一種企圖佔有的愛。agape{ 在這兩點上與 ero{s 相反:它不是一種配得的愛,也不是一種企圖佔有的愛。它完全不是一種論功行賞的愛,而是一種主動尋求給予的愛。」46神愛我們,不是人值得祂愛,只因祂就是這樣的神,愛是祂的本質,祂就是愛(約壹四816)。

  當這愛臨到我們,我們就面臨一個不容輕忽的挑戰。一旦我們明白神是這樣一位神,明白愛就是祂的本質的一部分,且是以各各他的愛來愛我們時,我們不得不作個抉擇:到底要順服神的愛(agape{)而更新變化,按神的形像成為新造的人,以神的尺度來看待眾人,還是要嗤之以鼻?若選擇後者,我們就是罪無可逭。是我們把自己閉鎖在無可愛之中。那些順服的人則被神愛的力量改變,因而樂於獻上自已,服事別人。保羅之所以感謝神,即因帖撒羅尼迦信徒已做到這一點。

  感恩的第三個原因是他們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這一點仍須深入理解。hypomone{ 譯為忍耐,其意並非消極被動的默認,而是一種主動且有魄力的堅忍,「並非無抵抗之受苦者的認命,而是像剛強的士兵一樣不屈不撓」(CBSC;亦見帖後三5)。就一個基督徒而言,希望總是帶著確信的味道。它是一種沈著的期待,不是一般所謂的毫無根據的樂觀主義。更特別的是,基督徒的希望直指基督復臨(FindlayMilliganMasson 等人的看法)。另外,在文法上將我們主耶穌基督指涉這節經文前段所提到的信心和愛心亦可,如此一來,整個基督徒的生命可說是活在基督裡(Neil 的看法,JB)。

  加上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這段經文在希臘原文中是在經節末尾)是提醒他們父的身分,這是基督徒神觀中的要素。也是表達父與子最親密的聯結關係。

 

46 Leon Morris, Testaments of Love Eerdmans, 1918, p.128。亦見 A. Nygren, Agape and ErosSPCK, 1953; C. Spicq, Agape in the New TestamentSt. Louis and London, 1966);《四種愛》(The Four Loves,路益師著,雅歌)。

 

Ⅲ 懷念(一4∼二16

{\Section:TopicID=122}A 帖撒羅尼迦信徒的回應(一410

  4.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與後書中,保羅用弟兄們的稱呼共有二十一次之多(另外也用了七次「弟兄」),可見把這個高傲的法利賽人和受輕視的外邦人綁在一起的,是條繫得緊緊的帶子。人與人之間無法打破的藩籬,在基督裡被除去了。希臘文所愛的是完成式分詞,兼具過去已有的愛和一直持續到現在的愛兩種意義。新約中只有這裡出現這種文法結構(儘管帖後二13和猶1也頗類似),其內涵比平常的表達(如羅一7)更豐富。鑑於現代許多有關「弟兄關係」的觀念並不嚴謹,因此有必要指出新約中弟兄關係的概念是指信徒們的弟兄關係。這裡它與被神所愛及揀選有關。兩者都意義深遠。

  保羅說他知道神選上他們(正確地說是「你們是蒙揀選的」)。舊約中神的揀選通常指民族,新約中則是個人。神揀選我們的觀念再次提醒我們,救贖乃是完全出於神的作為,絕非任何自己的功勞所能獲致。面對那些認為揀選是冷酷且霸道的人,保羅適時地提出,那是本自神的愛。從第5節經文可以看出,保羅何以知道帖撒羅尼迦信徒蒙揀選。普理(M. Poole)評論說,「在神不可知的旨意中我們無法窺知揀選的奧祕,卻可從它的果子和彰顯的效能來認識它。」

  5. 保羅確信帖撒羅尼迦信徒蒙揀選,是因為那被稱之為我們的福音在他們身上產生的影響。此一用語透露出保羅原先所傳講的內容,即神為罪人成就了救贖之功的好消息。所有格我們的表示,使徒們也跟所有其他人一樣需要福音,甚至更需要,所以他們將所傳的福音也當成自己的福音。福音對他們而言,絕非只是一種巧妙的理論,而是某種帶著能力而活出來並宣告出來的東西。福音傳到暗示它具有一股活潑的力量;但其效力非來自雄辯術,因為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參羅一16,該處虞格仁(Anders Nygren)註釋說,「福音不是在表達某種觀念,而是一種能力的運作」47)。這種能力接連於聖靈(永遠是基督徒能力的來源,參林前二4),並充足的信心;這兩者緊密結合在一起(希臘文中 en 沒重複)是表示深深相信「聖靈那充滿能力的運作」(G. Shrenk, TDNT, iv, p.179)已臨到使徒們和他們所帶領悔改的人。聖靈在使徒和信徒中都是積極主動的。有些人認為這裡是戴寧(G. Delling)所謂的「大大『充滿神的作為』」(TDNT, vi, p.311Rigaux 持此觀點);但充足的信心意義似乎是上面那種深深的相信(BAGDBest等)。(GNB)加上「於其真理」(of its truth),但沒原文根據,也不必要。

  6. 信徒以使徒為榜樣,他們效法了傳道人和,因為傳道人自己也是效法基督(參林前十一1)。請注意大難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的關連。患難一直是真基督門徒的命運,就像主自己所預言的(約十六33)。路德(Martin Luther)合理地問道,「若基督所戴的是荊棘冠冕,他的追隨者為什麼要企盼一頂玫瑰王冠?」(Neil 所引證)。然而正如基督徒在世上遭患難逼迫是真的一樣,他們得到這個世界無法給予也不能奪去的喜樂也是真的(約十六22),這種喜樂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2)。

  78. 保羅訴諸使徒們所立下的榜樣(第5節),進而指出帖撒羅尼迦信徒也已經可以作為別人的榜樣。typos 這個字譯為榜樣,原指擊打後留下的痕跡(約二十25的「釘痕」),捶打後形成的外狀,圖章或戳的印記和一般所說的圖像(徒七43),最後演變成指樣式(來八5),亦即這裡的意思。這是一種很高的稱許,因為一來保羅不曾以此讚美過其他的教會,二來他認為帖撒羅尼迦信徒不光是對異教徒,就是對全希臘的基督徒而言都堪為表率。他們也的確是聲名遠播。保羅說從你們是加強語氣(他們是特別的),說傳揚出來exe{cheo{)也很逼真;它可用來形容大鼓的響亮或雷聲響過天際。這凸顯出帖撒羅尼迦教會的見證所得到的迴響。動詞在希臘原文中是完成式,意即此一美名在過去就不斷地傳揚著,並非偶而才有。

  主的道RSV, the word of the Lord)在舊約先知書中是一普遍的用法,使徒行傳中也很常見,但保羅卻總共只用過兩次(另一次在帖後三1;雖它和保羅較常用的「道」、「神的道」、「神的福音」及其他類似用法並沒什麼不同)。這是強調初代基督徒堅信他們所宣揚的道並非人自己的智慧所造,而是不折不扣來自於神。信中說這道已在馬其頓和亞該亞這兩個環抱整個希臘的省份傳揚開來(Rigaux 認為保羅通常是指省份,而非城市)。保羅更說帖撒羅尼迦人的信心就是在各處也都傳開了。這或許有點誇張,但也可能因為亞居拉與百基拉剛好在保羅寫這封信之前(徒十八2),從羅馬來到哥林多且談論到這件事,而當時傳揚到羅馬可能被認為就是傳揚到各處了。

  本句看來似乎可停於此,但保羅隨興所至的風格,又將筆鋒另轉,因而加上「所以不用我們說什麼話」。

  9. 他們自己有時被認為是指從馬其頓和亞該亞來的人,但有可能是指一般的人。總之任何人都有可能談論發生在帖撒羅尼迦的事情(參莫法特,「別人自動地告訴我們有關我們進到你們那裡的事」)。在這種前後文關係中使用「進入」48eisodosNlV reception)一字頗不尋常,但並不難理解。間接質問語氣的是怎樣指出保羅一班人的帖撒羅尼迦之行是成功的,在隨後的經文中他描述了這種成功。

  保羅開始說到帖撒羅尼迦人的歸信。因為缺少大部分保羅式用語的特徵(例如因信稱義),可見他似乎是應用一般已被接受的傳道用語。早期的基督教傳道人,對他們所傳之道的本質及其影響,很顯然有一種共識。保羅使用大家認可的字彙,抓住三個要點。

  首先是他們已經離棄偶像,歸向神(顯示這個教會主要是外邦人);在第一世紀,這是真正悔改時一個極重要的明證。事實上,在每一世代,一個真基督徒的印記是他離棄當時的偶像。

  其次,他們已開始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消極是不行的。譯為服事的字原指「像奴僕一樣地服事」,這使我們想到保羅欣然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奴僕」。它強調出基督徒全心服事的本質。注意這裡提到的神是的,與死的偶像相對(「只有活的神才是神」,Masson),而且是的,意即「非虛假的」,用「又真又活的神」來對比其他假的諸神」(BAGD)。這兩個字用在一起強烈地表達了保羅那實實在在的一神論。

  10. 第三,他們等候耶穌再來。等候anamenein,新約中只此一處)這個字指「盼望地等待」(NEB;參 Hendriksen,「以忍耐和確信等待」)。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與後書中,基督則只在這裡被稱為兒子。保羅在其他地方也用過這個頭銜,但這裡與基督再來連結卻是「獨特的」(Best)。對保羅而言,基督再來非常重要;今天它在許多方面被忽視,這無疑是一大損失,我們極需重新認識,因為就如費森(J. E. Fison)所說的,「它正是今日教會和世界所需要的改變,而這只有活潑有力的末世盼望才能滿足」49

  葛拉森(T. F. Glasson)堅持這裡是新約中最先提到基督再來的。他認為在耶穌自己的教導中找不到這種說法,而是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與後書中才出現。他想那是源自早期教會對舊約的研究;而當時羅馬帝國加力古拉皇帝(the Emperor Caligula)企圖在耶路撒冷聖殿中供奉自己的肖像,這件事被解釋為「敵基督的靈顯露了」和「世界末日近了」50。但葛拉森這種解釋與福音書的記載及使徒行傳(徒一11;三2021;十42)等早期文獻不合;跟亞蘭文 maranatha 的含意(參林前十六22;它的意思可能是「我們的主,來吧!」)或貫穿整個福音的末世論也不合。舊的已經過去,新時代在彌賽亞來臨時已開啟,以及神的力量在工作,這些都含有最終之完成的意思。「神的工作必在審判中,在公正的辯護中和在主那至極至高並至為明顯的勝利中達到高潮」(Neil)。

  另外奈爾認為我們在這裡應可看出一永恆的真理:「主一直就在我們身旁,也臨到每個世代。我們是在每一時刻的言行中,通過末日審判。」對此我們必須質疑。雖然這觀念中有些可貴的真理,但不合新約中有關基督再來的教訓,尤其不是保羅這節經文的意思。整本新約很清楚地指出,基督再來是一件把我們所知的這個世界帶到決定性結局的事件。那就是世界的末日。若無世界末日的觀念,我們將不知道該如何來應付。耶穌要從天而降,這個字在希臘文中是複數,有人已從中看到希伯來文中天的多數觀念(參林後十二2)。但新約中單複數互換的例子很多,因此強調複數的應用並不高明。

  保羅接著提到耶穌基督的復活。它是這個事件的標誌,甚至當保羅想到主再來時,他所指的基督都是從死裡復活的那一位。當然,新約的作者習慣將耶穌復活的工作歸之於父神。復活是祂證明聖子救贖工作的標誌。

  保羅用人的名字耶穌來暗示救主的人性,並說祂救(「一個沒有時間性的分詞」,Frame我們。這個動詞強調受難的偉大和救主的能力。救贖之完整性可從使用介系詞 ek 這點清楚地看出來;我們是被救「脫離」了忿怒。

  將來的忿怒是末世的忿怒,這種忿怒在末世將加諸罪惡。陶德(C. H. Dodd)等曾企圖排除聖經中「神的忿怒」的觀念,他們認為那只不過是稱呼某個不具人格的過程──人類犯罪,災難就隨之而來(參 JB,「罰」)。但我們很難支持這一觀點。雖然確實有一些經節像這節一樣,忿怒並不明確地與神連在一起,但我們敢嚴肅地問,保羅這裡所指真的不是神的忿怒?不管怎樣,在許多經節中忿怒顯然與神有關(例如,約三36;羅一18,九22;弗五6;西三6;啟十一18,十四1019,十九15),而且即使不用忿怒這兩個字,這種觀念也常常出現(像帖後一79)。此外,新約的作者也都把宇宙視為神的宇宙。若犯罪後必有懲罰,那麼要認為它與神無關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堅持該項主張,我們所描繪出的就是一個對罪漠不關心的神。神忿怒的概念,可穩健的糾正這種不道德的神觀。使人儆醒到神全然反對任一形式的罪。51

 

47 A. Nygren, Commentary on RomansSCM, 1952, p.67.

48 Deissmann 另外從一封主後二世紀的拉丁文信中找到一個同樣的例子(LAE, pp.197199)。

49 J. E. Fison, The Christian HopeLongmans, 1954, p.80

50 T. F. Glasson, The Second AdventEpworth, 1947, pp.182, 184。亦見 J. A. T. Robinson, Jesus and His ComingSCM, 1957)。

51 亦見筆者所著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Tyndale, 31965, chs. V, VI

──《丁道爾聖經註釋》